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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这和她一贯维持的平静生活抵触并不大。
她才十七岁,她的未来还很长,她也明白叶逢春可能不是她最后一个男人,可她却知道,他在她心目中绝对是别人无法取代的。而她……
也希望以这样绝对的姿态存在叶逢春心中。
“你们东方人的一些想法还真奇怪!”爱丽丝收妥了扑克牌,重新戴上眼镜。
医学系的课还真不是普通的重,连一向号称打工女王的她,都得把所有工作辞了专心念书,她一向不是什么天才型的人物,不用功专心一点可不成。
在寇玫瑰拉开门要出门之际,她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叫住她。“萝丝!”
“嗯?”
“你不在家的时候你妈妈打过电话,她没再打你手机吗?”萝丝的妈妈她见过,是个个儿娇小的东方美人。
“我的手机难道又没电了?”她掏出手机看了看,果然又没电了。“没关系,我再打给她好了。”
“这手机是不是有问题?不是昨晚才看到你在充电?”爱丽丝提醒她。
“好像是欸!”这手机是爱丽丝换了新手机后,把旧的给她用。她也说了,将就点,这家伙只怕撑不久了。
“注意一下那『家伙』,它没事会很自以为是的替你关机,拒绝工作。”当它还是新手机时就有这毛病,只是后来修好了,现在怕是年纪大了,又在耍个性了。
“好。”她偷偷的看了下表。快三点了,再不走要来不及了!
说着她匆匆忙忙的就往外冲。看着她那急吼吼的样子,爱丽丝忍不住好笑。
这个性沉稳的“小老太婆”真的很好笑欸!明明还是个十七岁的少女,尤其东方女性看起来又比西方同龄女子小,第一次看到她,她还以为花店老板违法任用童工呢!原来“儿童”已十七。
萝丝有着十七岁的躯壳,可她怀疑她身体里其实住了个六、七十的老太婆!
她太沉稳了!私底下她还曾想过,萝丝是不是由儿童直接跳到老年,略过了人生的黄金岁月?否则怎会让人有这样的错觉──小姐她其实没有年轻过?
直到她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她看到她很“青春”的一面。
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她们中国话说得好,果然是民以食为天吶!
瞧,平时走路、做事慢吞吞的她,为了吃还是可以由乌龟立即变身为马儿的,只是……
那东西真的有这么好吃吗?
香喷喷、热腾腾又QQQ嚼劲十足的大菠罗起士面包!
呵呵,比脸还大的面包看起来就是有份量,而且这种面包一定要热热的吃,一口咬下,里头的起士既香浓又有如同口香糖般的嚼劲。
真是好吃得不得了!
每天供应二十个,下午三点左右出炉,售完为止。可说真的,即使数量,时间明确,要抢到面包还得要靠那么一些些运气。
像今天,她到的时候还不到三点呢,可她也只能抢到一个。
捧着面包,她直奔面包店对面的公园。外头的雪刚停,到公园的人不多。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她打开纸袋嗅了口面包香,口中的唾液直冒。
对着面包她露出了幸福的笑容,然后大口咬定。
好吃!真是太好吃了!
一口咬下,拉开嘴巴和面包的距离,她最喜欢看里头的起士“牵丝”的样子。
热腾腾的面包、热腾腾的心,这面包真是好吃到连心都满足了。
寇玫瑰闭上了眼嚼着面包,忍不住用手拍了拍因为塞下大口面包而鼓起的半边脸颊低呼,“好好吃噢,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啊!”
“真的吗?”
一个低沉熟悉的声音由上面传来,她吓了一跳忙睁开眼,正好看见叶逢春撕了一块她手中的大菠罗往嘴里塞,然后在她身边的位子坐了下来,很不客气的嚼了起来。“嗯嗯,还不赖。”
寇玫瑰的脸红了,心中暗忖,他怎么会在这里?又……到底来了多久?她偷觑了一下她“一口咬定”的痕迹,大波罗的边缘就这么少了一块,还有牙齿的痕迹!她的嘴巴……好像还真不小呢!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叶逢春递给她一杯热可可。“如果我说我跟踪你,你信不信?”这丫头真的很有趣!他原本打她手机想约她出来喝个下午茶,可打不通。正要放弃之际,就看到她冲出公寓,以跑百米的速度往前冲,当下他以为她发生了什么事,下了车他也跟在她后头看个究竟,在这之间他曾出声唤她,可她也不知道是没听到还是怎么,连回个头也没有,这更让他以为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
谁知道她跑着跑着就冲进面包店。
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答案是──面包出炉事件!
看她捧着大面包出了面包店,脸上的表情活似中了头彩,既然她买了面包,他就买杯热饮给她吧。
寇玫瑰怔了怔。“你找我有事?”
见她面包就搁在腿上,他不拘小节的拿了过来且一口咬下。“原本是打算还你书,顺道约你喝下午茶的,可你手机不通。”
她小口的喝着热可可。“噢。”书他看完了啊?
“寇玫瑰。”
“嗄?”口一张,他撕了块面包往她嘴里塞。“唔……谢谢……”她的心跳得好快,想必连脸都红了。
“人多东西才好吃,这是闽南语俗谚,现在想起来挺有道理的。”他笑了,完全不顾美男子形象的大享美食。
寇玫瑰有些怔然的看着他那稍纵即逝的笑容。这男人笑得开心的时候,左边的嘴角原来有个好看的梨涡呢!轻轻浅浅、若有似无的旋着。
叶逢春从来不吝惜对人展现他的笑,可那笑都是那种笑不进眼底,有些保留、很维持形象的那种,原来他也可以笑得那么“无邪”。
心不在焉的慢慢嚼着食物,手上的饮料搁着,嚼着面包配男色,她忍不住脱口而出,“叶先生左边唇角有个梨涡呢!”
“是吗?”他的笑容克制了些。
梨涡不见了!可惜!“想必看到叶先生梨涡的人不多吧?你给我的感觉就像出自名门的公子哥儿,所有行为举止都必须有所节制,虽然听说你是花花公子。”
听说?叶逢春捉到了一些些把柄了。也就是说,她身边的朋友可能是认识他的。
见他扬眉神色不变,她才继续道:“而通常公子哥儿笑的时候连眼型都不会变,脸上的肌肉也不动,唯一有动的是嘴巴的弧度。”
他简直要失笑了。“原谅那些人的『身不由己』,基本上颜面神经失调的话,嘴角能动他们已是尽了心力了。”笑的时候眼型都不变,脸上的肌肉也不动,那就他的判断,真的是满严重的颜面神经失调。
寇玫瑰知道他在避重就轻,有些尴尬的脸红。“我不是指这个。”她啜了口慢慢变凉的饮料。“我的意思是,梨涡是很可爱的,如果能有我也很希望有。你有的话,真该好好利用来美化。”
“谢谢你的建言。”
他……好像对她发现他有梨涡一事并不是那么高兴。彼此间沉默了一会儿,她看着他把最后一口菠罗面包吃了。
“方才你说要把书还我,那本书你看完了吗?”
“嗯。”
“有没有心得?”
叶逢春扬眉,不答反问:“你待会儿还有没有别的事?”
寇玫瑰摇了摇头,她惦着他没给答案的问题。
“那好,明天就是平安夜了,陪我去挑礼物吧!你陪我去挑礼物,我跟你分享书中心得,这样公平吧?”
“……好。”
平安夜,几乎家家户户的家人都聚在一起,开开心心的准备享用火鸡大餐。一旁的圣诞树装饰着各式各样可爱又热闹的饰品,树下则堆放着许多包装精美的礼物。
在美国,这可是大节日,就如同东方人的过年一样,家中成员很少不一起过节的。
晚上七点多,马路上几乎没什么行人,大家都回家过节了,就连同住在一起的爱丽丝也在早上就飞往西岸家中。
寇玫瑰坐在公车里,正前往叶逢春住的公寓,腿上还放了两块正在失温中的大菠罗。外头下着小雪,她想着稍早前连络上妈妈,她说的话──
“玫瑰,你回台湾看看好不好?前天早上夏夫人打电话来说,你大姐最近身体很不好,上一回还住院四天,昨天她又打电话说,你大姐又发高烧了。”
母亲原本要赶回国的,可连续一个星期和父亲得到英国去花艺交流。
寇家大人都在国外,寇长命的孪生妹妹寇百岁又莽撞不会照顾人,老三寇水仙又在巴黎。其他的妹妹年纪太小还需要仰赖人家照顾,谁也不能倚靠。不得已,寇母只好想到年纪虽然还小,可老成稳重且会照顾人的寇玫瑰。
只是很对不起她就是,因为她的成绩已经通过申请的大学考核,就等着开学成为大学新鲜人。
犹豫了一下,她还是答应了。
因为母亲似乎很担心大姐,也已经替她买好了机票,所以明天早上她就得回国了。方才她试着打叶逢春的手机要连络,可打了半天没人接。其实,她要回台湾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可她记得他曾半开玩笑的说过,要离开起码知会一下,别让人误以为她在躲人。
圣诞夜……她其实很期待他会邀她一块过的,可陪着他一同去挑礼物,看他挑了一条要价二十几万美元的红宝石项链时,她就知道他选择一起过节的人不是她。
是哪个值得那条项链的大美人吧?
她没有问项链是要送给谁的,只肯定那不是送她的。太正式了,说它是订婚或结婚新娘子要配戴的她都不怀疑。
爱丽丝的消息来源果然有误,是谁说他从来不送女人首饰的?他不但送,还是高档货,而且……还是和她一起去选的。
下了公车,约要步行五分钟左右才会到叶逢春住的公寓,走着走着,远远的她看到他一身西装笔挺的快步出了公寓,手上还拿着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
那盒子她记得,里头装的正是那条价值不菲的项链。
他果然是要去见那个项链未来的主人吧?一思及此,寇玫瑰方才看到他的雀跃神情不见了,步伐也在不知不觉中慢了下来。
这一慢,有人抢先一步的跑出停在叶逢春正前方的车子,快步的冲向他,在一步宽的距离就向他抱了过去,扎扎实实的给了个拥抱。
热情的拥抱后,他宠溺的拍拍她一头漂亮的金发,把礼物递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美丽的金发美人在他脸上又吻了一下,然后又给了个深情拥抱,这才相偕上车。
寇玫瑰的脚像是深陷在雪中拔不出来似的,她无法再前进,只能怔怔的看着两人离开,而她……连唤住他的勇气也没有。
其实,对于他而言,她有没有来道别都是无所谓的吧?
真是的!他也只是说说,是她错把别人的礼貌当成诚意了!
她好笨!
她慢慢的走回候车的地方,站牌旁边的人行道上有张长椅,她坐了下来,拿出出门前才烤过的大菠罗起士面包狠狠咬下。
还亏她今天抢到了两个呢!原本想虽然今天是圣诞夜,叶逢春不太可能会没东西吃,可她看他吃大菠罗吃得开心,连梨涡都跑出来见人,她还是买了一个要给他。
他的梨涡还是少出现的好,因为连她这么小心的人都呆呆的被骗了!
寇玫瑰用力的嚼着。虽然冷了,可还是很好吃,只是冷掉的起士不会“牵丝”了,不过味道还是很好。“真是太好吃了!只是一个人吃真可惜!”
她想起叶逢春说的──人多东西才好吃!
其实,一个人独享很多东西的感觉也不坏,真的不坏……
呵呵!在回台湾的前一夜,她可以把在美国她最爱的食物一次吃到怕,那也是美事一桩,这时候绝对不会有什么人多东西才好吃这种傻论点!
“好吃!真是好吃……”脸上有什么东西滑了下来,她理也不理。“真是太好吃了……”
第三章
台湾 寇玫瑰二十六岁时
以下是一段MSN上的对话。
南丁格尔:终于把一千零一夜拜读完了。
红色:好看吗?
南丁格尔:不就是一本童话吗?
红色:我以为你能从童话中提出不同见解呢!亏我还挺期待你能有什么不同的心得。
南丁格尔:哈……(汗)!不就是一个得了被害妄想症的国王,在占尽了女人的便宜后,有一天突然良心发现,专心守着一个女人的故事呗!
红色:噗!哈哈哈……你的读后心得真另类,和我认识的朋友很像!他说,书中的国王只是逮到了皇后劈腿的辫子,然后把自己原本就存在的花心“正当化”!说他是因为皇后的叛变,所以变得不相信女人,一个玩过一个,不再对谁真心。
我问他,那为什么他后来愿意钟情于那个说了一千多个日子的故事给他听的女人?
你猜他答什么?
南丁格尔:什么?
红色:他说,那是一个失误,人生的误判!如果一千零一夜后来还有续集,一定是整本书都在写那个国王如何如何的后悔,在咽下最后一口气前,还激动的拉着皇后的手,说他这辈子最大的憾事,就是听了她一千零一夜的故事!
南丁格尔:噗……哈哈哈……这个……这个有创意!笑晕@@
红色:……
南丁格尔:咳……喂,我分享了我的读书心得了,那你呢?一千零一夜这故事带给你什么样的伟大启示?(好好奇哟!)
红色:那个国王怕失去,因此不敢去爱;那位讲了一千零一夜故事的女孩因为爱上了,因此不顾一切的赌上所有。当然,最后女孩赢了!
我想,即使女孩给的启示是正面的,我的爱情观却是像极了国王。嗯……说实话,爱情给我的感觉像洗三温暖,我是恒温动物,忽冷忽热我受不了的。
南丁格尔:嘿嘿嘿,你遇上了那个让你怕失去,因此不敢去爱的人了呴?(灰熊好奇!)
红色:嗯。
南丁格尔:哇噢!然后呢?然后呢?
红色:我没有国王那么幸运,遇到了一个用智慧、用耐心去克服国王恐爱症的人。更何况那个人早就心有所属,所以我……逃了。
南丁格尔:故事这样就没啦?
红色:要不然呢?
南丁格尔:我还期待有后续呢!
红色:别闹了!喂,快十二点了,我睡觉时间到了,明天一大早还得早起呢!别忘了,我现在可是“老板”了哟!
南丁格尔:啊!我差点忘了说,我今天帮你接了一笔生意哩!有位亲戚要送女性朋友的,要红色玫瑰,花材随你搭,要典雅大方。总之,对方也没什么审美眼光,一切你作主就是。
啊!对了,对方什么没有,就钱最多,花束价格无上限,他唯一的要求就是,他希望那朋友收到会很开心。
红色:送女友的吗?
南丁格尔:哈!当然不是,那人会有女友才奇怪!他是标准的现代楚留香,红粉知己一拖拉库,但女友却没半个。也不想想,都已经有未婚妻的人还这样,真是有够○○××……
红色:嗯,我知道了。
南丁格尔:可能要麻烦你外送,住址是……
互相道别下了线,关机后,寇玫瑰把花店的笔记本拿出来记录。
几年前她在网路聊天室化名“红色”,认识了同龄化名“南丁格尔”的叶知秋。那时她才大二,而知秋也还只是个医二生。
一开始大伙都在聊天室聊天,后来因为彼此很聊得来就改成一对一聊天,还常约见面,三不五时去喝下午茶,也曾经一起到日本旅行。
大四时,她开始接手妈妈的花店,并致力将原本的花店转型为花艺公司,而知秋也随着实习课程的开始忙得不可开交,所以彼此见面的机会少了,现在只能偶尔在网路上聊几句。
知秋在工作上还真的帮了她不少忙,记得她的花艺公司在上轨道前,她的第一笔最大的生意也是她帮她接来的。就因为那笔生意让她在上流社会的宴会展露了头角,她的工作室生意才能蒸蒸日上。
花艺公司和一般花店是不太一样的,前者以卖创意为主,和后者只卖花材是不同的,为了能将花店转型,她从多年前就开始做准备,学插花、到日本考职照、美学、商品包装,连大学念的都是农学相关科系。
一切俱足后,她开始着手了父母一直想做,却没信心的转型工作。
而父母也因为花艺外聘的关系,后来索性定居美国了。
花艺公司虽首重花艺,可没门路一样玩不起来。在门路上,知秋真是她的贵人。
知秋不太提她家的事情,可看她的穿著打扮,还有她能帮她接到某大企业的生意,她想她只怕是哪个富豪家的千金吧?虽然她随和又不拘小节。
想到这儿,她忙将心思转回方才的订单上。
要送女性友人、红粉知己,要典雅大方的感觉,且主花用红玫瑰……
“嗯……用蓝色飞燕草陪衬,再用进口蕾丝白色包装纸和深蓝色浮水印缎带好了。”她大致上构思,明天还得实际演练一次。
瞄了下桌上的玫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