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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樱-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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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百年前,商家祖先为避暴政,一族数十人流浪过大江南北,终于在天山上寻得一桃源谷地,创建“迷宫”,过起避世的生活。
  但他们虽隐居,却不离世,也不阻止族人外移;因此常有族人离开天山到外头见见世面。
  十五年前,当商别离十二岁时,便与身为“迷宫”主事者的爹娘及青梅竹马的小未婚妻曲蝶儿一起上京城游玩。
  说起这商父、商母本是一对欢喜冤家,无一日不吵;那天,他们一家四口游至九宫山脚,商父、商母又吵了起来,最后甚至还大打出手、并且越打越远,留下一双稚儿在山脚下枯等失职的爹娘。
  对于爹娘间的耍花枪,商别离打小看惯了,也不讶异,直接拉著曲蝶儿便在山道旁玩了起来。
  只是谁也没想到,九宫山竟是一处土匪窝,盗贼们见到两名衣著华美的幼童,又岂有不动心之理?
  商别离和曲蝶儿虽习过几年武,但毕竟年纪尚小,又哪是十数名凶猛盗贼的对手,一下子就被绑架上山。
  盗贼们本欲擒拿他们以换取赎金,谁知竟找不著他们的家人,在不堪损失之下,遂愤而卖掉商别离与曲蝶儿。
  买下他两人的是一个官宦人家,起先言明是为奴为婢,可不料那家人个个心性残暴,从不拿下人当人看,商别离和曲蝶儿在经过几番折磨后,暗想继续下去也不是办法,便冒死逃了出来。
  他们虽想回家,无奈天山路途遥远,再加上商家先祖创建“迷宫”时,为免遭恶徒侵扰,曾在“迷宫”入口处布置下五行八卦阵,入阵口诀唯有通过考验、获准下山者方可得知。
  那考验并不难,几乎人人皆可通过,但因商别离和曲蝶儿年纪尚小,谁会要一个小孩子去参加考验?
  没有考验、没有口诀,他俩即使回到天山,也无法进入“迷宫”。
  商别离和曲蝶儿唯有先一路行乞回天山,并暗暗求神保佑那对不负责任的爹娘能尽快寻得两人,好带领他俩返回“迷宫”。
  流浪的日子持续了半月。一日,他们在市集上遇见一位慈祥和蔼老人,在听了他们的遭遇后,大感不平,遂发下豪语要送他两人回家。
  商别离和曲蝶儿以为自己终于碰著善心人有救了,焉知老人根本是头披了羊皮的狼,甜言蜜语将他俩拐回家后,便将他们关了起来。
  地牢阴暗无岁月,也不晓得被关了多久,待商别离和曲蝶儿再见天日,已身处萧王府中。
  听说他们是连同其余十八名孩童一起被买来服侍小王爷的;可吃过数次暗亏的商别离已学会小心谨慎。
  他暗暗留意王府中发生的每一件事情,终于让他发现这里头的人也非好东西;原来他们买孩子的目的根本不是服侍小王爷,而是陪葬用的。
  商别离大惊,忙将此事告诉其他孩子,欲集众人之力以求脱身之计。
  可他忘了,小孩子口风不紧,逃亡大计在执行前便巳泄漏出去;萧王府的人为免他再煽动孩童逃亡,遂逼他吞炭毁声,夺去了他说话的能力。
  自此,商别离不敢再轻举妄动,乖巧地任人摆布二月余;直到萧王府里的人准备妥当,将萧家先祖的灵柩与二十名陪葬用的童男童女一起运到杨家村为止。
  下葬当日,众人一片忙乱,商别离见机不可失,忙带著曲蝶儿趁乱逃走。
  可无奈王府卫兵紧追不舍,他两人逃至“断崖处,终于还是被追上;在前无去路、后有追兵的情况下,商别离和曲蝶儿只得跳崖,祈求上天怜悯赐他俩一条生路。
  当时商别离先跳,曲蝶儿在后;他在跳崖后侥幸未死,但却昏迷了三日,直到他清醒,发现蝶儿已不在身边,而寻遍谷底亦不见尸首。
  他不信蝶儿会无缘无故失踪,于是冒著被发现的危险,趁著入夜潜回杨家村,却发现墓已完葬,偶然听见村人闲聊,才知道蝶儿根本来不及跳崖就被捉回去了,当日就给活活埋入那不见天日的墓地里,她……就这样死了。
  那年曲蝶儿六岁。
  商别离恨极泯灭良知的萧王府中人,但他更气那些眼看著悲剧发生却袖手旁观的杨家村村民。
  那块谷地根本不是什么风水佳穴,它是万恶的渊薮,他发誓非要毁灭杨家村以报大仇不可。
  为此,商别离走遍天下四处拜师学艺;可却想不到这又是另一场现实与严苛的考验。
  自十二岁到二十岁这八年间,他至少拜过三十名师父,但没有一个人是真心教他武功的,名门正派嫌弃他身分不明、不愿费心传艺;而邪魔歪道则欺他年幼无依、只想利用他跑腿办事。
  时光匆匆、晃眼即过,而他依然一事无成;焦急忧心累积到最高点,最后他只好选择最危险的方法偷师,来达成他复仇的目标。
  他开始找人挑战,以一场又一场的血腥搏杀来偷学别人的武功,在过招间,他受伤、流血,几度徘徊在生死边缘,可是他活下来了,而他的身体也记住了那些精妙的招式。
  就这样拚命、再拚命,他终于成为人人畏惧的煞屋——“玉面修罗”商别离。
  这时,死在他手下的人也不知凡几了。他毁灭萧王府、血洗九宫山上的土匪窝、屠杀当年贩卖他和蝶儿的人口贩子一家人……不知不觉中,他的生活里只剩下争战。
  但还是不够,无论他如何努力,杨家村里陪葬的风俗始终不减反增;人们的贪欲助长著这一股歪风从王公贵族、吹到一般的豪门富户、再吹到武林世家,无辜惨死的孩童越来越多,为了想要拥有无止尽的富贵与权势,人们轻易地便将良心给抛弃了。
  商别离眼看著悲剧日复一日不停地发生,心口说不出的疼痛;每晚午夜梦回,那些冤死的孩童好像都化成了蝶儿来向他泣诉墓室里的冰冷与地狱的黑暗。
  他再也忍受不住了,绞尽脑汁策划多年,一场惊天动地的毁村大计于焉成形;卷入了整个武林,或许连三十六寨的基业都会因此毁于一旦,但他已顾不了那么许多,只要能毁去杨家村、只要以活人陪葬的歪风能就此止息,商别离愿意付出一切,即使牺牲生命亦在所不惜。
  楚庸和刘彪听毕商别离的自白,面色如土;莫怪他会憎恶陪葬至此,连他们两个旁观者都听得热血沸腾了,更何况是深受其害的当事人。
  人皆有父母子女,将心比心,今朝被牺牲陪葬的若是自个儿亲人,那心情又当是如何地悲恸?
  牙根一咬,楚庸和刘彪也豁出去了。
  “把头儿有事尽管吩咐,只要能毁去此谷,楚庸刀山火海也敢闯。”楚庸把手一拱,既不能保证自己的亲朋好友不会受陪葬歪风所害,那唯有使出釜底抽薪之计将此谷彻底毁灭。
  刘彪亦有同感。“即便要刘彪赴汤蹈火亦在所不辞。”
  感激兄弟们的体贴,商别离对他两人深深一揖。“多谢!”
  “自家兄弟,何需言谢?”楚庸和刘彪不敢受礼,一左一右避了开去。
  商别离遂不再多礼,只道:“那么楚庸就去调查未完成之墓的拥有者,看看他们准备了多少童男童女陪葬。”这正是他坚持露宿山间监视墓地的原因,倘若不能在墓完葬前毁灭此谷,他便得想办法先将那些孩子救出来,并且不能外泄一丁点儿风声。
  “得令。”楚庸拱手,转身执行任务去了。
  刘彪疑问:“把头儿,那我要做什么?”
  “你去购买火药,有多少买多少,最少要一千斤。”商别离道。
  “知道了,交给我吧!”一千斤火药要多少银两?刘彪转身离去,心里边盘算著或许得回太行山多调些银雨过来。
  苍凉墓堆中仅余商别离一人,山风凄厉,吹得他满头黑发尽脱出丝带的束缚,飘扬于半空中,招染著无边杀气、锋利更胜刀刃。
  蝶儿,他的小未婚妻,聪颖活泼、善良可爱,是个多么甜美的小姑娘啊!却为这不仁世间夺去了生命,得年仅仅六岁。
  她何辜?却要被活活地埋入黄土堆中,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凄楚地咽下最后一口气。
  热气涌上双眼,商别离颁长的身影微微颤抖著。“我一定会为你报仇的,蝶儿,我一定会……”
  他的毁村大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第三章
  大清早的,别来客栈照例又挤满了用早膳的人。
  小二哥来来回回添茶倒水、点菜送饭,忙得像个陀螺、转个不停。
  “幸亏我们来得早,否则别说吃饭了,恐怕连椅子都没得坐。”楚庸说著,端起桌上的热茶呷了一口。
  商别离主从三人昨夜露宿于野外,山风阴冷,冻得三人一夜无眠,因此天未亮便来到客栈喝茶暖身子。
  他们仍坐在昨日的老位子上,靠窗的风景让三人足以将来来往往的江湖人尽收眼底。
  “横山三霸、大漠七熊……哇!连少林达摩院的无欲大师都来了。”刘彪轻咋一声,感叹宝剑魅力无穷,连号称“无欲”的出家人也心动。
  商别离安静地吃著包子。来的是何方神圣他并不在乎,只要来的人够多,足可将此处害人不浅的谷地毁灭即可,其余不在他的关心之列。
  “哇!小心。”楚庸突然发出一声惊喊。
  商别离只把剑眉一蹙,又是那个莽莽撞撞的小姑娘,她怎么老是踉踉跄跄的,又偏爱往他身上倒。
  随手一挥,他发出一记无形的掌风将她扶了个正。
  常绯樱只觉倾倒的身子被一股突来的力道托住,下一瞬间,她便站直了。
  奇怪!是谁帮了她?俏眼四顾溜了溜,很快,她看见了坐在靠窗位置无声吃著包子的商别离。
  “早安。”兴奋地跑到他跟前,她扬唇、朝他咧开一抹甜滋滋的笑,如朝阳般炫目,刺得楚庸和刘彪差点儿睁不开眼。
  独商别离毫无所觉似的,自顾埋头吃著包子。
  常绯樱也不在意,一迳儿地笑著。“我告诉你喔!昨儿个我梦了你一夜呢!”打见他第一眼就觉得熟悉,昨晚又梦见他,那感觉便更亲密了;使她大清早即迫不及待抛下厨房杂事儿,跑出来找他。
  商别离怔了下,这说的是什么混帐话儿?原以为她是名天真少女,岂料放荡一如窑姐儿,大庭广众之下也敢挑逗男人。
  他心火悄燃,不觉加紧吃包子的速度,赶快吃完、赶快走人,不屑理她。
  刘彪一嘴的包子差点儿喷吐出来。“姑……姑娘,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这样当众对一名陌生男子表达爱意,她羞也不羞?
  “就说昨晚的梦啊!虽然梦里的人瞧来年轻许多,可我确定那就是他。”她一手指著商别离。“不过那时他很爱笑、爱玩、又爱闹,不像现在,冷冷的,有点儿丑。”
  商别离吃得又更快了,不想在大计未成前无端招来一个麻烦精,多生事端。他打定主意离她远些。
  “姑娘,咳咳咳……”楚庸给口里的热茶呛得胀红了一张大饼脸。“拜托你别再说了。”
  “为什么?”常绯樱一脸愉悦,笑睇商别离。“我确实是梦到他了,一个很可爱的少年,镇日到处跑来跑去、四处恶作剧,不过……他到底在乐和些什么我就不知道了;一如现在,我也不晓得他吃东西为何都用吞的。”
  轻轻拍了下他的肩,她好心劝他。“我爹娘说,这样吃东西会闹肚子疼的,你应该慢慢吃才对。”
  绯缨温言软语劝导的结果,商别离只觉吞下腹的包子在转瞬间变成了石头,压得他整个人都不痛快极了;他白玉般的俊脸正一点一滴转成青黑色。
  楚庸偷偷瞄一眼商别离,他的眸底正聚集著一大片寒霜。
  毁了、毁了,把头儿好不容易才熄灭的心火又要烧起来啦!“那个……姑娘,你这包子真好吃,用什么馅做的?”赶紧转移话题,省得这笨姑娘真将头儿给气死,届时三十六寨可就群龙无首了。
  “咦?”常绯樱愣了下,怎么话题突然转了?不过她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
  “肉和菜啊!”
  “是,我知道这里头包了肉和菜,但是什么肉、什么菜?既无一般青菜的涩味、也不闻猪肉的腥膻,很特别呢!”楚庸吁了口气,太好了!她不调戏头儿,头儿不生气,大伙儿也就有好日子过啦!
  “自然是杨家村的特产喽!”常绯樱笑嘻嘻的。
  适时,商别离“吞”完一整笼的包子,又灌下大半壶热茶,肚子终于饱了;懒得再听他们夹缝不清,他抹抹嘴巴转身便往外头走去。
  但楚庸的好奇心却已被挑起,不禁再问:“这里的特产是什么?”从他的方向举目望去,视界里不是坟、便是墓,能产出什么美味佳肴?“我瞧这里只有坟墓耶!”
  “对啊!杨家村里确实只有坟墓。”常绯樱颔首。
  一股不安突地涌上楚庸心头。“你是说……呃!这包子馅……来自坟墓堆?”千万别点头,他在心里直念阿弥陀佛;毕竟坟墓堆里除了死人外,还能有什么?
  无奈天不从人意,常绯樱大大地点了个头。
  霎时,客栈里作呕声此起彼落。
  就连已一步跨出客栈门外的商别离都不由得铁青著一张俊脸、转回头来。
  “嗯!”刘彪吐出满口的包子。“姑娘,你是开玩笑的吧?这包子……如此美味的包子包的竟是死人肉?”
  “客倌在胡说些什么!”小二哥见大事不妙,忙出面辟谣。“我们家小姐的意思是,这包子包的是村里的特产‘珠鸡’。这种鸡大小形如小牛犊,又凶又悍,却特别爱吃墓上长的草,只有咱们这里才有,外头买不到的。而咱们别来客栈里的名产‘别来包子’,就是以‘珠鸡’肉为主,辅以山羌、野鹿、野兔、竹笋、草菇……等十余样菜做内馅才包成的。”
  原来产自坟墓堆是这意思啊!众人松下一口气的同时,忍不住相顾失笑。小姑娘的无厘头又不是头一回见识,怎地如此没定力、还被耍得团团转呢?该当检讨、该当检讨。
  “姑娘,你说清楚嘛!”刘彪扁著一张嘴,差点儿给她吓死了。
  然而,最生气的却是商别离;自出道于江湖,不敢说做到无情无欲,可他一向有自信将自己的情绪管理得很好。
  但打从进了杨家村、遇见常绯樱起,那控制力便一点一滴消退了。
  她能惹他喜、惹他忧、惹他怒……她该死的是个什么样的混帐,竟能如此影响他的心情?
  “真是个麻烦精!”低咒一声,他愤而拂袖远去。
  此时客栈里又因他俩的闹剧余下一成串的讪笑……
  其后众人开始流传,黑道上赫赫有名的“玉面修罗”商别离一碰上常绯樱便要吃瘪!
  一开始,商别离并不觉得要避开常绯樱有多困难,虽然整座杨家村里就仅一家别来客栈提供食宿,但他可以露宿野外啊,至于食物问题,交由楚庸和刘彪去负责打理就行了。
  要躲常绯樱,小事一桩,只要……事事皆能尽如他意。
  不过他忘了一句话:“人生不如意、时常八九”;好比今午,楚唐和刘彪于巳时离去,说要上别来客栈买午膳,至今……已经末时了,他俩尚未归来。
  不管买不买得到食物,好歹回来说一声嘛!江湖人一餐没吃又饿不死,他难道会因为他们办不成午膳就砍死他们?
  偏那两个家伙却像水蒸气似地,不打一声招呼便消失得无影无踪;真当他是冷血无情的冰人,完全不会担心部属的安危?
  “该死的!”努力诅咒著这块可恶的土地,商别离顶著一张比什么都臭的脸来到别来客栈。
  连那店招牌看起来都讨厌,什么“别来”客栈嘛!分明是跟他商“别离”作对。哼!总有一天要拆了这家店。
  再啐一声,他一只脚才踏入客栈大门,迎面便飞来一道叫他作梦都会吓醒的纤细身影;不必怀疑,全杨家村也只有那赫赫有名的常绯樱大小姐老爱往他身上跌。
  闭上眼睛,耳畔接收到几声闷笑,显然那群聚集在这里等神剑出世的武林人士都太无聊了,成天吃饱没事干就等著看“玉面修罗”和“客栈千金”间的闹剧。
  他可以选择拒演的,只要挪个身子,随她去摔个五体投地或四脚朝天,反正都与他无关。
  他的心肠向来称不上仁慈,可无奈他的手脚却自有主张地伸出,一翻一转,眨眼间,她完整无缺地被自己捞进怀里、好生摆著。
  “啧!”厌恶再度填满双眼,他努力地诅咒著专坏他事儿的“手脚”。
  可无论他的态度有多恶劣,也永远抹消不了常绯樱脸上热情如火的笑。
  “哇,好险,差点摔得屁股成四瓣。”她淘气地扮了个鬼脸。
  他的心莫名其妙重重撞了下胸膛,一股似曾相识的怀念在脑海里奔流……不,不可能,他若早几年就认识她,怕也活不到今日,气都给她气死几百回啦!
  他记忆里的淘气姑娘是个灵巧聪颖的小精灵,镇日里同他一起四处捣蛋,搅得“迷宫”里鸡犬不宁,人人对他们又爱又恨。她绝不是这个笨手笨脚的糊涂姑娘所可比媲;这一点他很确定。
  “谢谢你救我,这是……”她弯了几下手指。“第三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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