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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爱契约-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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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宠爱契约
  作者:采璈
  男主角:封律
  女主角:欧亦翎
  内容简介:
  爱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天啊,这种世界级的悲惨事件竟然会发生在她身上?!当下,欧亦翎就决定来个一醉解千愁。怎知一觉醒来身边竟躺了个陌生男人,还说……说她昨夜很热情!?不、不会吧……难道,她真的酒后乱性了吗?
  这个大半夜蹲在山路边的小醉鬼竟然强纠着他的领子,要他娶她?!这么劲爆的“求婚”方式,封律可是头一回遇见。但或许是她酒醉的模样很可爱,抑或许是她开朗率真的个性触动了他的心……娶她?嗯,应该会是件不错的事!
  正文
  序
  在写这本稿子时,小悲惨的采璈犯了一个小可悲的错误,就连美丽温柔的编编都不能寄予任何同情,甚至开始对着小采璈“狂啸”,呜……
  事情是这样的——
  在某个写稿结束的清晨,进度已达三分之一的采璈在关闭档案前,“忽然”看见了Office  2000的某项有种功能——“简体与繁体的转换功能”。在某种奇异的力量驱使下,采璈就将稿子全选起来,然后使用转换功能将所有繁体字转为简体字,结果真是出乎意料的成功,采璈不禁想起立欢呼,觉得这个设计真是太体贴人心了!之后,采璈又愉快地再将简体转回繁体——又是一大成功啊!
  至此,采璈真是快乐极了,觉得自己又学到新功能,又增加了新“技术”,所以就反复转来转去,直到上班前十分钟才关闭档案存进磁片,然后快快乐乐的上班。
  但是呢,接下来就很不快乐、很小悲惨了。等采璈在中午开启档案来看时,却发现整个档案几乎全成了乱码,字不是分得很开、就是全挤在一起,什么也看不懂……
  采璈当场呆掉,张着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之后尝试了许多办法,不管怎么做都无法将它转为正常,而唯一正常的就只有当时采璈见到的那一页而已,而所有前面的段落全成了歪七扭八的乱码……
  采璈当机立断,立刻打电话向美丽的编编求救,以期博取安慰与同情,结果谁知道向来善良可人的编编狂啸起来。“什么!?工作这么久从来没见过有人做这种事的!怎么会有人用自己的稿子来做试验!?”
  “……”
  “我是听说过有人在e-mail时会把文字变成乱码,但却没听过有人可以自己在家把word档弄成乱码!”温柔可人的编编依然在喷火。
  “……真的没人和我做过同样的事吗?”小采璈终于嗫嚅地吐出微弱声息。
  “没有!”编编绝决地回答。
  “可是……你不觉得我很可怜,会很同情我吗?”小采璈施以苦肉计,博取同情票。
  “同情?不,我一点也不觉得你值得同情,你这是自作孽、不可活!”
  “……”
  由于当时采璈的进度已有些落后(编注:你的进度是落后“很多”!),无怪乎纤细温柔的编编会发如此之火气,这实在是采璈能激发人性另一面的功力又大大增进的表征啊……
  所以,小采璈在此一定要告诉大家:千万别乱用“繁体简体的转换功能”啊!要试验的话呢,千万开个没什么用的档案,或者是不储存所有的转换动作,否则是“一存档成千古恨”啊!
  唉,小阿不幸的采璈要下台一鞠躬!下回再见喽!
  采璈的记者狗仔访问
  ——气质美女的脱线人生
  哈哈,这回狗仔要介绍的大人物,可是本社的超级气质美女,采璈(ㄠ)。瞧她那一头乌黑柔亮的长发,秀雅甜美的笑容……真是赏心悦目啊!但是——听说,在她这天使般迷人的皮相之下,竟有着传闻中最可怕、最骇人的“无敌航线功”!?
  正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啊……ㄟ,这句话好像不是这样用的?哎呀不管啦,总之,究竟采璈是一个怎么样“深藏不露”的人咧?就让为八卦死而后已的狗仔,来为大家作第一手消息报导!
  【秘密小档案】
  身高:比妈妈矮,因此常被她取笑(不过她怀我时长高了两公分,我怀疑是从我这儿偷去的)体重:和身高可以搭吧!
  血型:超级B(多话族)
  年龄:呃……这种秘密怎好说呢?
  性别:女(个人觉得当女生很好)
  兴趣:奇怪的都喜欢,例外:磨石头……(不懂是什么意思?就是去捡石头回来,然后蹲在家门口把凹凸不平的石头磨成各种形状;记得那时还引领起邻居小孩的跟风,大家没事就端盆水蹲在门口努力磨——教科书里不是写着“铁杵磨成绣花针”吗?读了之后我身体力行耶!)
  【访问纪事】
  狗仔:听说你脱线的本领已臻至化境,而且还常常发生一些让人无法置信的阿不幸事件?
  采璈:说起来,我最常遇到的大概就是车祸吧!不论是走路、骑脚踏车、机车或是开车我都能被撞(能活到现在不简单吧?),甚至是自己一个人大白天骑脚踏车,路上没石头也没任何障碍物我也能摔得去挂急诊(还是前不久的事呢,因为受伤我的脚非得打直,连弯都不能弯,足足有三个礼拜!)
  至于走路跌倒更是家常便饭,举凡侧倒、前摔、后仰、飞天、下滑、撞头、踩空……无一不包,高中时我的导师还称我为“跌倒公主”哩!而一个好朋友更狠,送我一个“活动笑话”的外号……但不可否认,还挺贴切的。(狗仔:这种阿不幸的脱线人生,果然是非比寻常啊……)
  不过有一些事件就可说是自作孽不可活,完全的“春虫虫”!例如:在我小学四年级,有一次在玩仙女棒时,很好奇它烧完剩下的那根杆子是软是硬、有没化成软软的灰?所以就在刚烧完时用手去摸——哇!当场尖叫出声,烫了个皮破血流,三天不能写功课。
  还有,记得小时候玩秋千,活泼好动的我荡得特高、技术特好,在同学的鼓噪下我一时技痒,在秋千高荡起来时来个直接跳跃而下的表演,并以十分稳定的脚步稳稳地踏上了地面,十足有奥林匹克选手的骄傲意味。但就是太得意了,我完全没想到秋千的特性——它还会再摆荡回来!
  高速下,它直接就往我的后脑门重击而下,当场我痛得差点没晕过去!但为了不被同学耻笑,我只好强撑着脸上的“苦笑”,对旁边的同学说:“来,给你玩。”
  回家后,我因为轻微脑震荡发了三天高烧,头痛欲裂(那种“欲裂”可真不是开玩笑的),差点送急诊。
  好了,这次就说这些啦,其他说不胜说的蠢事还是不提也罢。(狗仔:这、这、……也太阿不幸了吧?)
  狗仔:我们还是来谈谈有关创作的问题好了。创作的灵感来源是?
  采璈:创作灵感来源啊?那当然是——钱钱  !另外一个就是我美丽编编的脸啊!(狗仔:据狗仔侧面消息,采璈最近拖稿拖得凶,所以她的编编在催稿时,脸都是有些扭曲抽搐的,应该是美不到哪儿去吧……)
  狗仔:古装与时装,你比较喜欢写哪种?
  采璈:我是个善变的人,时装写久了就会想写古装,反之亦然。(狗仔:呃,那“久”是指多久啊?)嘿,一本或两本的时间吧;怎么样,够久吗?
  狗仔:有没有写作时,非做不可的事?
  采傲:不论是写作前、中、后,我最常做的事大概就是发呆了吧。当然,写作前还会和电脑开关挣扎——我非得开它不可、非开不可……可是我更想开电视开关,好想好想……也想打开床边的书,只看两个字就好……挣扎啊!
  狗仔:提到书,你有没有特别喜欢的书呢?
  采璈:嗯,从小到大每个时期都会有本记忆特别鲜明的书。记得国小三年级时,疯狂地爱上了《居里夫人传》,那时的我还曾因此而立下“将来要当科学家”的梦想哩!(想想,我那时大概真是“眼神闪闪发亮”的“有志儿童”啊!)但当国中一接触理化时,我的梦想就彻底破灭,还有那些数学方程式们就是不愿和我做朋友,所以我也只有默默地放弃了当居里夫人的梦了……
  而国中时则在图书馆借了一本张宁静的《春意》,那时我可被书中的浪漫生活给迷倒了,什么在原野采花拿到高速公路边卖啊(我们这儿大概直接被带到警局吧)、在后院的森林里采蘑菇做晚餐(我们这儿有“后院”就很了不起了,哪里还有森林啊?)等等,简直是梦嘛!不过这也难怪,张宁静先生是住在法国的华侨作家呢!
  到了高中,课业忙碌起来,除了功课还是功课,根本没时间善用图书馆,直到毕业后才有时间泡图书馆;从那时一直到现在,真可说是我看书的快乐时期,量比从前大得多了,而图书馆又可以让人将书搬回家一个月享受,真是美妙极了!
  现在如果问我最喜欢什么书,那真是多得说不完,只能列举几位钟爱的大师级作者了,例如:英国的简·奥斯汀、毛姆、狄更斯、笛福;法国的雨果、大仲马、卡缪;俄国的托尔斯泰;德国的赫塞;义大利的莫拉维亚;而中国的文学就更不用说了,如果要算,那可得从唐朝开始起算了……(狗仔:等、等、等、等一下,这样好了,狗仔帮你跟站长关说一下,找个机会让你在“吠报首选”或“生活小集”好好介绍介绍,好不?)好吧,那狗仔你可要记得喔,那我就下次再跟大家说啦!
  狗仔:所以你平常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喽?
  采璈:对,除了看书,就是吃饭、睡觉、看电视、和听音乐。每一样都好爱,缺一不可呢!我是不敢说什么“三日不读书,便觉面目可憎”的话,但随时我的床头一定至少会摆上一本书,睡前没摸个两下就会觉得空虚……(狗仔:原来你是用摸的,那狗仔我也要养成天天“舔”书的习惯,才不会面目可憎!)
  曾有人说过,书是世上最宝贵也最便宜的东西;宝贵在它是作者的心血结晶,而便宜在我们只要花些钱就可以将它收藏起来。写作是对作者所有生活历练与知识的总检阅,所以每当看大师级的作品时,内心就有深深的感动,真恨不得一辈子埋进书堆里啊!(狗仔:没错没错,大家要好好珍重书哟,不仅是保护人类智慧,也是保护自然树木喔!)
  狗仔:对了对了,美丽的采璈现在有没有喜欢的男人啊?
  采璈:男人啊……可不可以说我不喜欢男人啊?(狗仔:你不喜欢男人?!莫非你是……)才不是呢,人家我从国小二年级就会暗恋班上的男同学了,每学年换班级时就换一个男生来暗恋,所以我绝对正常得很(还很早熟哩!)。不过暗恋归暗恋,当我暗恋的对象向自己表示好感时,我欣赏他的心情立刻会转为厌恶(很怪吧?不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呢!),而且屡试不爽唷!
  经过十多年的暗恋经验,我现在竟然觉得好难喜欢上男孩子,特别是过年时亲戚都会问:有没有男友啊?我就觉得伤脑筋,因为我根本就不想交男朋友,眼前自己要做的事已经一堆了,实在没空谈情说爱。我想,大概是小时候就把“恋爱的心情”用光了,就像电动玩具里的主人翁,生命力用光就GAMEOVER一样吧,否则我真找不出为什么自己会对男生没兴趣的原因了。
  狗仔:最后,请采璈对大家说几句话。
  采璈:最重要的当然是——请多看人家的书宝宝喽;你们看我才有动力写嘛,拜托喽!
  还有,现今的社会已是男女平等,采璈要送大家一句话,就是——女儿当自强!这不是指女人要悍,而是指凡事自己都要涉猎一些,男生会的我们也要会一点,不要因为有了男朋友就想全部倚靠他,等到有一天他不在身旁时才发现自己什么都不会,那就有点悲惨又空虚了。
  对了,在聊天室里,曾碰过大家问“在写作过程中,偶尔会有分场、故事编排成词穷的问题,该怎么办?”小小作者我的小小建议是:多看书喽!看多了就是你的了!
  第一章
  深黑的夜晚,一辆公车行驶在弯曲的山路间,在漆黑的弯道上熟练地前进着。这是辆末班公车,车上只剩稀疏几个带着倦意的乘客,靠坐在椅子上等待到站。
  一阵颠簸行进之后,公车在最终站停下,乘客们陆续下车。此时,却有一个不合作的乘客,满身酒味的靠倒在座椅上,半闭着眼、嘴里断续喃念着模糊的句子。
  所有人都下车后,司机回过头看向那不合作的乘客,只见她软倒在椅子上,像是醉得乱七八糟的样子。他于是皱起眉头走向这醉鬼,决定亲自摇醒她。
  “喂、喂,小姐,下车了,这是最后一站了!”司机摇着她的肩膀道。
  这个看起来还挺正派的小姐不像是这班公车的常客,也不知道是在哪一站混着人群上了车,恐怕是醉得不省人事搭错车了。
  “什么叫最后一站啊?我还要坐!”被摇得有些醒了,区亦翎于是胡乱挥开司机的手,叫着。“这是我第一次搭公车耶,你当然要做最好的服务!”她皱眉噘起嘴,看来就像个发酒疯的醉鬼般。
  “你神经病啊?我叫你下车就下车,要再搭就等明天!”手被这么一挥,司机也大声起来。原本还觉得这个小姐看来不像不良少女,但见她胡言乱语的样子司机也动起气来。年纪轻轻不学好,专跟人家学喝酒!
  “下车就下车……哼!你这个人实在太没有服务精神了……”被司机一骂,区亦翎只好摇晃着站起身,嘴里还不忘数落。
  她可是第一次搭公车耶,选了他的车他应该觉得荣幸才对,竟然还这么没服务精神……
  “喂、喂,你的花!”司机完全不把她的话放在眼里,只是白眼盯着她踉跄的脚步,之后才发现座椅上留下了一束高雅的捧花,才又开口叫道。
  “花?”区亦翎回过头狐疑了一下,但在看见司机拿起那束花时,她立刻脚步不稳地奔向他,一把从他手中夺过花束。“呃,对,这是我的花……”拿过花之后,她就自顾自的摇摇晃晃踱下车。
  “真是神经病!”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司机又再翻了一个白眼。
  区亦翎下了公车后立刻被山风猛烈地刮袭着,可是冷冽的空气并没有让她脑子清醒些。她只是四下望了望,但在一片漆黑的夜色里根本什么也看不见。
  她不晓得这是什么地方,只见路向着黑暗弯曲延伸。在酒精的作用下,她开始漫无目的地向着这条不知通往何处、陌生而黑暗的路走去。
  这不仅是她第一回搭公车,也是她第一回上PUB喝酒,在那震天价响的乐声中她不知灌进了多少杯火辣辣的液体。
  从前在学校里,好多同学都说PUB多好玩、跳舞多有趣,可是当她身处在那烟雾弥漫、充满可怕剧响的室内,跟着一大堆人挤在一起扭来扭去时,她怎么也看不出到底哪里有趣了?
  还有,不是说一醉解千愁吗?怎么在喝了那么多杯酒后,她只觉得更难过了?不只是原本心里的难过,还加上身体晕沉沉的难过;而PUB里的声光、空气也只让她觉得愈来愈受不了,她一点也没办法像那些挤在一起扭动身体的人一样快乐。
  所以她带着沉重的身体和心情离开了PUB,然后迷迷糊糊地跟着一群人一起上了这辆不知开往何处的公车。反正到哪儿都好,对她来说都一样。
  她要学那些不良少女过堕落的生活,她要发生悲惨的意外事故……反正她就是要让宸宇哥哥后悔就是了!
  谁叫他竟然娶了别的女人!
  今天,就是宸宇哥哥结婚的日子。她本来一点也不想参加婚礼的,可是又不甘心不去看看宸宇哥哥的新娘打扮起来是不是比自己更漂亮,所以最后她还是去了,而且还穿了一套纯白的小洋装来与新娘媲美。
  可是,宸宇哥哥就连看她一眼的时间都没有,整个心思全在他的新娘身上!
  想到这儿,区亦翎的眉、眼、小嘴忽然像包子一般的皱了起来,不甘心的泪水开始掉出眼眶,跟着,她就抽抽噎噎的哭了起来。
  宸宇哥哥是大骗子!小时候他曾说过她是他最关心的女孩了,还答应等她长大后要娶她;可是现在他娶的却是别人,而且整个心里都只有他的新娘,而她——变得一点也不重要了……
  区亦翎的脸掩在白色的花束里啜泣着,脚步继续往更黑暗的方向前进,离公车终站的灯光愈来愈遥远,最后,只剩天空中投射下来的莹莹月光,将她孤寂的身影拖得长长的。
  但她完全感觉不到任何恐惧,满身的醉意及不甘心的情绪让她一点也没察觉自己正孤零零地置身于阒黑的荒郊野外。
  “宸宇哥哥是大笨蛋、大骗子!”在空寂的夜色下,她忽然顿足对着天空大叫。“笨蛋、笨蛋、笨蛋!连馨有什么好嘛,我长得一点也不输她,为什么娶她不娶我?是我们先认识的耶!”她像醉鬼、也像小孩子闹脾气般的大喊。
  经过这么一阵喊叫后,区亦翎忽然觉得胃部猛烈翻腾起来,一时之间让她难过得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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