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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在数度颁下吵架禁令遭忽视之后,他开始订下罚则:
一天不准吃饭。没人理会。
两天不准吃饭。没人理会。
三天不准吃饭……
然后他还得花费心神、药剂去救活那两个饿得奄奄一息的小笨蛋。事后他们仍然见了就打,丝毫不把他看在眼里。
他认命的继续收拾房中的破瓦碎片,并且考虑将房里那剩下的数十坛蛊瓮移存到地下室去。
但麻烦事还不仅此一件,这小东西骄纵的程度真是他前所未见。
睇着男人手上递来的崭新彩锦衣裙,小琉夜迟迟不肯伸手接下。
“怎么?你不是吵着没衣服穿?我要丫鬟们连夜仿着你原先的旧衣款式赶裁了一套新衣,不好吗?”
“那不是纯丝织的。”仿佛光是这一句话,就足够将那件衣服给贬到天边去。她不屑接手。
男人额上一条青筋隐隐绷起。
“别任性,这儿没那种东西。”
丝?这里可不风行那种炫耀价值大过于实用价值的东西。冬天就要来了,到时候天寒地冻的,只有傻子才会穿着那种不保暖的东西冻死自己。
琉夜嫌恶地抿起唇儿。“我只穿纯丝的衣服。”就连身上穿的这件他的旧衣,也是她翻递房内所有衣物才翻出仅有的一件丝质中衣。
“要不要随你,反正没衣服可换的人是你,与我无关。”男人无所谓的一耸肩,将衣服往那矮小人儿的头上一堆,当是仁至义尽的离开了。
真是,也不想想他还肯费心帮她打点衣物,没躲在被子里偷笑也就算了,竟然还嫌布料不好?当他是闲闲没事干吗?早知道就叫她跟小小一样“裸身”算了。反正都是小动物,也没差。
没想到当晚用餐时,同桌的男人发现她的手臂上布满了一条条刺目的红痕,有部分甚至还沁着血丝,光是看就觉得一定很痛。
“怎么弄成这样?丑死了。”白天见她不是还好好的?
“衣服不是丝的,我的皮肤就会过敏犯痒。”边说她还边用指甲抓着早已伤痕累累的手臂跟脖子。衣服下瞧不见的肌肤恐怕也是差不多的凄惨。
不是纯丝的衣物就穿不得?这样不觉得太娇生惯养?
“你别去抓它就好了。”
“不行,很痒。”
琉夜又用指甲在手背上刮出一道抓痕来。那几乎沁出血丝的红痕,他看了觉得很碍眼。
“到床上去把衣服脱了,等天明了,给你找另外的衣服穿。”
“要纯丝的。”她不忘提醒。然后慢吞吞的走到床边,爬到床铺上,躲在棉被里不客气的脱得精光,接着将原先穿的衣服当他的面像丢垃圾一样,“啪”地往墙上甩去,再看着它像断气了般滑落地面。
她的怒火已经在动作中表达得很明显。
觑着她一身“备受凌虐”的肌肤,男人难得的屈服了。
“好,明天我会给你纯丝的衣服。”跟心疼搭不上关系,他只是不喜欢原本漂漂亮亮的东西因为自己而变丑。
解决了衣服问题之后,没想到两个人就连吃的东西也会意见不合。
才吃一口,穿着一身新衣服的少女就皱着眉放下筷子。
“为什么不吃?”男人问。
“腻了。”陪他吃了好几天,早达到她最大底限。
“腻?不饿吗?”昨晚这小东西又打破了他一坛金线蛊,今天故意饿了她一天不给吃食,还以为她早饿坏了呢!
“很饿,可是我想吃别的。”面对桌上那四菜一汤,琉夜完全提不起食欲来。
“哪种别的?”男人嘴里问着,却无动于衷的继续举箸用餐。
“比较正常的食物。”
“这桌上哪样东西不正常了?”他这样吃了二十二年,无病无痛的,足以担保食物的安全性。
“这桌上每样东西都很正常,只是味道太过『天然』。我想吃有放油、盐巴、糖……一切该放什么调味料就放什么调味料的食物。喔,还有肉。”这才是重点。
“我茹素,而且也碰不得重口味的食物。”
“真巧,我无肉不欢,而且从小习惯了大鱼大肉。”
无……无肉不欢?这是一个千金小姐该挂在嘴边的话儿吗?
男人不甚搭理地回道:“落日居里只有这些,不吃就算了,饿的是你的肚子,我才不管……你要去哪里?”他讶异的唤住她的脚步。
“烤了小毛皮来进补。”既然眼前就有现成新鲜又活跳跳的“食物”,她没必要跟自己的肚皮过不去。
烤……烤?!
男人一怔,有些哭笑不得。
他相信她真会这么做的,这小东西在某些时候的执拗,是非常人能比的。就拿她明知自己对他给的衣服过敏,却还是忍着不适穿了一整天,将全身抓得坑坑疤疤的,只为了要当作证据给他看。
算了,反正她的要求也不怎么困难,只是吩附一下就能办到的事,就顺了她吧。他可不希望看到小小真给她烤了喂五脏庙去。
此后,落日居的餐桌上壁垒分明,一半是大鱼大肉的丰盛菜色,一半则维持以往的无味水煮菜色。
第三章
许是家庭因素影响,小琉夜对于适应环境有着异常独到的天分。
既然有人供吃供住,她也就毫不客气地白吃白喝了两个多月,并且也努力将这儿里外都给摸熟。
像是她现在住的地方叫落日居,位于蓝旗庄最里边的厢房,离大门口足足隔了——下人房、厨房、柴房、两处花园、一座林子和一条小溪流;总之,是庄里很偏僻的地带。除了她、那个怪男人,以及该死的小毛皮之外,就没其它正常生物了。
由此可见这男人是多么孤僻到不行的个性——她本来是这样想啦,以为这男人害怕接近人群,才把自己远远的隔离起来,不敢让人瞧见;后来才知道,原来不是他故意住这么远,而是大家都怕他。
怕他耶,原来他是让人害怕的那个!多了不起!
就为此,她给了那男人多一点点关注的眼光;至少没再当他说的话是空气。
不过,就算当他说的话是空气,恐怕他也不会介意。
在他眼中,好像只有那些古古怪怪、装在瓦罐子里的毒物之类才是宝贝;除此之外,就难得有能引起他兴趣的东西了。
男人平常给她吃好穿好,白天把她放养到外头去,只要求她当个隐形人,别与庄里其它人碰面;夜里则与他同寝一床……喔,这是因为这房里只有一张床,她无从选择。而且虽然跟他睡一块儿,但两人也真只是躺平睡觉,他并没有什么逾越的举动;虽然有点放心,可也有点自尊受创的莫名感受,只好常常不小心将蜷在床边睡的小毛皮踹下床去,改变一下那种说不上来的心情。
平常,男人闲来无事就爱找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逗弄她,好让他自己开心。要不,就是一整天玩弄那些心爱的虫子,任她跟小毛皮在屋外缠打得天翻地覆。
一直到很久之后琉夜才知道,原来那些古怪的生物,包含自己常常捉在手心把玩的毛绒绒五彩大蜘蛛,和那些她一直以为是被无聊人士拿染料弄成翠绿色的可怜“蚯蚓”,其实就是在苗疆人人闻之色变的“蛊”,而且还是当中最毒的“生蛊”!而这男人还是赫赫有名的“养蛊师”呢!
嗯,就冲着这点,她又多给了他一点点关注的眼神。
对了,说到蓝旗庄,琉夜这才回想起曾听爹爹说过,关外有个以养蛊闻名于世的蓝旗庄,里头有位百年难得一见的养蛊天才,平日深居简出,几乎不见生人,人们总是传言,如果他要你的命,只要一个眼神、一个意念,就能降蛊让你痛苦的死去。
她想,爹爹说的那个人,就是他吧?
而且她又听说啊,他会住在庄里这么偏远的角落,是因为跟唯一的兄弟争夺家产输了,再加上一身古怪的脾气,才会被赶到这间什么都没有的破屋子。庄里的仆佣私下都在谣传,这位主子因为得不到家族的继承权,造成他愤世嫉俗的变态想法,只要接近落日庄的女人,都会被他先奸后杀,男人的话就会让他活生生剁成十八块煮汤……
另外还有什么杀人不眨眼啦、心情不对就将人整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啦,餐餐以蛇肉、毒蝎裹腹,要是有人不如他意,他会施蛊下降头,让你不断的吐出没长壳的蜗牛等等残酷恶毒的手段。说有多可怕就有多可怕……
不过,她个人是觉得如果要说可怕,“可笑”这两个字也许还比较适当些。
但这还不够愚蠢,她甚至还听过更有创意的谣言。
像是,他因为长年遭到蛊毒的反蚀,连带的外型也逐渐受到了影响,变成稀奇古怪的模样。有人说,他耳朵有四片、鼻子上生有一颗拳头大的丑疣、脸上的斑点多到可跟天上的星火比拟;掌上生六指,指指相连;指甲长六寸,漆黑恶臭……噗哧,说得跟真的一样呢,害她初初听到时——笑到差点昏倒。
什么叫以讹传讹,这就是了。
那怪男人可知道自己一副帅帅的外表被传成这种德行吗?真好奇,记得有空当笑话拿来问问他也好。不过,搞不好他根本不在意。
对了,怎么她会听说到这么多家族不外传的秘辛?
这当然是因为有某种特殊管道——
“你知道吗?昨儿个晚上,听说厨房大妈的妹妹的小姨的婶婆的女儿小红吃饭吃到一半突然就口吐白沫晕倒了,哎哟!真是吓死人了,看见的人都说,她倒下去的姿势,怎么看都像是一只……死掉的蛇呀!我那时听了,鸡皮疙瘩全起来啦,结果,你猜猜事情是怎么着?”
“怎么?突发急症吗?”
“不是,还不就是落日居的……的……唉,就是那个可怕的人啊!厨房大妈的妹妹的小姨的婶婆的儿子后来鼓起勇气跟大伙儿说了,原来是上个月呀,那个不知情的小红上后山会情郎,顺口念了几句那个……那个人的坏话呀!欵,那日天气昏昏暗暗的,怎么看都像是妖孽出来的时刻。这教大家一听,原因哪还需要猜?要我说啊,肯定就是那个人在搞鬼!是搞鬼哪……后山是他的地盘,一定让他听到啦——咦?你怎么啦?突然闷不吭声的?”
“我……我在想,我们在这里讲,会不会也被那……那个人听到?”
“吁——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瞧你都白了脸了。傻瓜,你忘啦?这片白桦树林就是天然的避邪物,他是妖邪,近不得的!而且那人一年到头全躲在落日居里,除了偶尔去一趟后山之外,根本就是足不出户。我们又没……”
林子里,两名碎嘴的丫鬟小心翼翼的交换着情报,胡说八道的内容也能说得跟真的一样,还举证历历呢!
一旁的大树上,浓密阴郁的枝叶间,垂了一小截粉裙布儿,要是有人向上仔细瞧去,就会发现一个清灵灵的小姑娘正不合宜地分腿跨坐在粗壮的树枝上。她一边静静听着树下两名丫鬟交换着最新讯息,一边抚弄着肩膀上一只雪白的信鸽,腿上还搁着一张写满字的薄绸布块。
其实早在来到蓝旗庄的隔天,她就收到了爹爹的飞鸽传书,加上这次,信鸽都已经往返第五回了。
可是就这回信的内容看来,她恐怕还得在这儿待上一阵子。
爹爹说,当初与她同时被掳走的两名兄长,至今都还下落不明。每天仍然有不同的人假藉绑匪的名义上门来威胁勒索,前些日子甚至还有人送来两双断掌、断脚,吓得娘惊慌得当场昏厥。
不过还好,最后总算证实那只是两个想分一杯羹的小盗匪弄出来吓人的,要不然真惹恼了爹爹,让他不顾一切大开杀戒的话,恐怕江湖上又是一阵腥风血雨……
现在,全家的人力、物力全投入在搜寻兄长们的下落,没法子分心顾及她的安全。况且爹爹也认为目前对她来说,待在不常有外人进出的蓝旗庄,恐怕比在家里还安全得多。
“小东西?”
听到男人叫唤自己的声音,琉夜迅速放走了信鸽,翩然飞下地。树旁,方才谈论是非的主角背着一只竹篓,一副俨然刚下山经过此处的模样。她忍不住好奇的想着,他怎会知道自己躲在树上?
他朝她招招手,问道:“我下山时顺便采了些药草,打算搀进热泉里头泡,你要一起来吗?”
喝!好个不知羞的男子,怎么可以邀她这个名门闺秀一起泡澡?
“这些药草对皮肤很好。唔,你们都是怎么说的?养颜美容吗?而且这药草的香气会染在皮肤上,也挺好闻的。”
男人揉着她的发,蓝眸底浮起了浅浅的笑意,与小小的毛皮不相同,他爱极这小东西发上更为柔软的触感。
自认天生丽质的小少女对养颜美容没什么兴趣……不过,他说香气会染在皮肤上?
“那还说什么?走吧。”不多想,琉夜立刻伸手让他牵住,没条件地撇开一切不符礼节的问题,开始快乐的期待一个香喷喷的温泉澡……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教他瞧见身子,现在再来考虑这些未免显得太矫情。这样一想,她也就轻易释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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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红的夕日余晖下,温泉池面上泛着水烟蒙蒙,白白的烟雾笼罩着一大一小两个身影,还伴着哗啦啦的水声不断。
“呀!咕噜——咳!”吃到水了,好苦,恶……
“肩膀别用力,会沉下去。”
“唔。”别用力?像这样?
“腿太弯了,放轻松点,你根本就没有前进。”
“唔。”这样吗?
“手臂打直些……嗯,差不多就是这样。你想……了吗?”
“什么?”他刚刚说什么?
屈着腿踢着水花,好不容易捉到了一点窍门,女孩有模有样的在温泉水里头游动了起来。另一旁,男人裸着身,也一同浸在泉里,舒缓因为上山劳动而紧绷酸痛的肌肉,还不时开口指点女孩游水的姿势。
“我是说,你想回家了吗?”男人又问了一次。
“嗯?”
“信鸽,连这回是第五次了。”男人云淡风清地说道,蓝眸轻闭,表情看来像是极为享受热水带来的舒适。
咦?用着仍不熟练的姿势游到男人身边,琉夜有些讶异的瞧他。“你知道?”
“为什么不?你以为你的信鸽能安全飞过我设的警戒线是什么原因?”如果不是他故意放行,就连一只蚊子也不可能安然通过。
原来是这样。她点点头,挥动着手脚又游了开,池面又是一阵水花乱窜。仗着身子轻巧,琉夜当这浅匠宽面的温泉池是个小湖泊,玩得快活得很。
“现在还不能回去,爹爹说家里危险。”
“危险?”
“嗯。我两个哥哥被带走了,至今都还下落不明。”憋气在泉水里翻了个滚,她转了个方向,又游回他身边,也学他把头枕在岸上,轻轻打了个呵欠,看来是玩得有些累了。
男人拍拍她的脸颊。“别睡,再泡一下。”这药方对她是养颜美容,对自己则是用来平衡体内蛊魂的活动,而不管是哪种用途,没一次泡上一个时辰可是没效果的。
为了逗她提起精神,他开口问道:“你不担心吗?”这些日子以来,他看她每天吃好、睡好的,哪有一丝担忧的神情?
担心吗?琉夜想了想,回道:“一点点吧。我知道他们不会有事的。”她目前唯一能做的,也就只有安分的顺着爹爹的安排,别造成家里的负担。
至于哥哥们……大哥身上有爹亲手纹上的族徽,在江湖人士的眼中,他们三兄妹里恐怕就这哥哥最值钱、最碰不得,同时也是在紧要关头唯一能当免死金牌的人质,自然他的安全最是不用教人担心。而另一个孪生哥哥,与她自小就存有某种神奇的感应,就是距离再远,也能感应到对方的快乐或痛苦。她明确知道,他目前没事。
想到什么,琉夜突然问道:“你怕我跑掉啊?”
不然作啥问这么多?记得他当初说过,会救她回来是为了解闷,那么要是她走了,这男人岂不是又只剩一个人孤零零的住在这什么都没有的落日居里?这样很可怜呢!落日居……啧,今天才发现,这地方就连名字都取得很孤傲。
“为什么要怕你跑掉?”他反问。他可不以为在自己没允许的情况之下,这小东西能离开得了蓝旗庄。
“因为要是处境安全了,我就会回去呀!”她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喔。”他垂着眸觑她一眼,又闭上了。心想,那也要她走得了才成。
“我真的会走的!”以为她在开玩笑吗?这里什么都没有,小毛皮又一天到晚跟她作对,他该不会误会她很喜欢住在这里吧?哼!
轻“嗯”了声,他这回是连看也不看她了。
“你没要留我啊?”
男人心思早绕到别的地方去,脸上仿佛一副全然不在意的表情,让一向被捧得高高的小琉夜有点受到打击。虽然还不至于到丧气的地步,心里还是很不是滋味。
从小到大,哪个人不是将她当个小公主般捧着、护着?如此不被人当作一回事,让她觉得有些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