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看到了被单上刺目的血渍,以及她被他扯烂的衣服。
他颤抖的双手拾起那件破烂的衫子,巨大的罪恶感像海啸般瞬间淹没了他,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有流过的眼泪,也慢慢渗出了他圆睁的双眼。
瞧他做了什么好事……瞧他做了什么好事啊……
他紧拥着霍泠儿的内衫,缓缓地在床前跪了下来。
站在门外的赵痴看着跪在地上啜泣的宋骧,心里无限感慨,也不忍再去责备他,只是摇了摇头,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王爷,那里……那里好像有一封信……”躲在赵痴身后的如意细声地说道,手指向一旁的茶几。
赵痴顺着她所指的方向望过去,上面真的有一张折好的纸,他快步上前将纸一拿,便要打开看,半路却被宋骧的手给抄了过去。
“给我。”
宋骧粗鲁地抢过赵痴手上的信,迫不及待地慌乱展开一看,却在原地愣住了。
赵痴看宋骧神色大变,一把又将他手上的信给夺了过来,他仔细一看,有两大张纸,一张竟然是休书,而另一张则是一封信,只见娟秀的笔迹在白纸上留下长长的数行字——
我走了。
我真不该奢望你会接受我的,或许,打一开始我就不该答应替嫣嫣嫁到你家来,要不然我也不用被你用那种方式对待。
昨天的事让我发现,即使可以留下来,我也没有信心可以跟你好好相处,所以我走了,而在不被你送回去的情况下离开这里,也是我最初的想望。
到现在为止,发生这一切让你恼怒的事情,请别怪我义父,他是有苦衷的。原本这件事我早该跟你说的,但是一直没有好机会,可是,现在这个时候我不说也不行了,其实,你所爱的嫣嫣再也不可能成为你的,因为,她已经嫁给参知政事王廷晨王大人的二公子王庞。我义父无法推却王家的婚事,又不能不顾十年前宋家对他的恩情,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让我嫁进来。
也许我的不告而别会让你很生气,但是,请你千万不要上门找我义父理论,就算看在我们曾经拜过堂的份上吧!这是我唯一、也是最后的请求了。
赵痴看完信后一语不发,只觉得心痛,心痛这样好的女子竟然被他逼得得只身沦落在外。
“说!你到底想不想要她?还是你还他妈的惦着那个无聊的李嫣嫣?”赵痴望着还愣在原地的宋骧,将信举到他面前。
“我……我想,可是她走了……她已经走了……”宋骧喃喃自语,空洞的两眼看着还捏在手上的那件破衣服。
“好,你承认了是吧!”赵痴说完话,毫不客气地就甩了宋骧两个响亮的耳光,然后指着他,“去追!去给我追回来。是男子汉的话,你就亲自把你的老婆给追回来!”
明亮的日光筛过粗木架的窗棂,映在霍泠儿的脸上,她的眼皮动了动,缓缓地睁开眼,却发现自己身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
她的视线上方的屋顶是用茅草铺成的,支撑的骨架则是用没有加工过的原木叠起来的,这是她从没见过的屋顶,她费力地转过头看了看四周,发现这是一间简陋的屋子。
她是怎么了呢?她记得她漏夜逃离宋家,朝北走了两天两夜后,在黎明时,在一座山边失足滑下山涧,然后她就不省人事了。那她现在在哪里呢?为什么她觉得全身酸痛,而且又寒冷呢?
“你醒了吗?”
霍泠儿听到门外传来陌生的男人声音,转头一看,是一个有着落腮胡的壮汉,手上拿着数张毛皮朝她走来。
她挣扎着想爬起,却被壮汉一把按下。
“你病得不轻,还是别起来得好。你着了寒,现在一定觉得很冷吧!我多带了几件毛皮给你,感觉应该会好一点。”壮汉说着便帮霍泠儿把毛皮盖好。
“对不起,请问……这里是……”
“这里是我家。哦!对了,我还没告诉你,我叫孟达,是这山里的猎户,前天我发现你躺在溪边,浑身都湿了,还发着高烧,我想救人要紧,就擅自把你带回来了,不好意思啊!”孟达笑着搔着自己的头。
“哪里,承蒙孟大哥相救,我才能保住一条命,倒是我……叨扰了你两天……”
“腪——说这什么话,人跟人之间本来就是要互相帮忙的嘛!有难不救算什么英雄好汉?不过,说老实话,我把你扛回来时,还真担心你是不是有救,因为你跌得一身是伤,又高烧不退,而且又一直昏迷,昨晚有一阵子,我还以为你撑不下去了哩!幸好你现在醒了,醒了就不用怕了。哦,对了,差点忘了问,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李泠儿。”
“李泠儿吗?挺不错的名字,不过,你怎么会一个人跑到这种地方来,女人家只身上山是很危险的,况且前阵子又下了一场大雨,天雨路滑的,很容易出事的。”
“抱歉,我……”
霍泠儿望着孟达,又别过头去,默不作答。
孟达看着霍泠儿,知道她有难言之隐,也不再追问,只是拍拍她的被子,说道:“你不想说也没关系,再睡会儿吧!待会儿我药煎好了再叫你。”
孟达说完话就离开房间,霍泠儿则独自望着屋顶,想了这一个多月来的种种,伤心与绝望已经不足以形容她现在的心情,也许,孟达不该救她,该让她躺在溪畔就这么死去,或许才是最好的……
时间过了三天,傍晚,红霞映得山谷一片金黄,孟达快乐地哼着歌正要回家。托老天爷的福,前阵子的大雨教山里的动物无法出外觅食,这些天放晴,一些平常难得猎到的好东西都出来了,这几天他都是大丰收,尤其是今天,不仅腰上系满了野雉和山兔,后头还拖了一只又肥又壮的鹿回来,将这些猎物卖掉,他这整个月的吃穿就不用愁了。
他绕过一片杂树林,才刚到家附近,就看到屋顶上散着缕缕炊烟,远远地还飘来饭菜的香味,他三步并做两步往家中走,才奇怪这是怎么回事,一踏进门就看到霍泠儿端了碗汤出来。
“咦你怎么起来了?你身子还很虚弱,不适合起床走动的。”
“孟大哥,您放心吧!我已经没事了,睡了这么多天,骨头都快睡僵了,不起来动动还真受不了,我看天快黑了,你也快回来了,而这些天老麻烦你帮我打理膳食也不好,刚好见厨房里还有些野菜、熏肉的,就帮你弄了几样菜,只是我不常下厨,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胃口就是了。”
“哈哈哈哈……”怎么会不合胃口呢?这饭菜的香味我大老远就闻到了。“孟达大笑,把身上的猎物解下丢在一旁,凑到桌前深深吸了一口气,”真香啊!“他赞道,一副陶然的样子,”真是太好了,外头那只鹿可把我累惨了,害我饿得前胸贴后背哩!“
“那就快些吃吧!菜凉了就不好了。”霍泠儿微笑道。
孟达立刻一屁股坐下,筷子一拿就“趴搭趴搭”地把饭菜往嘴里送。霍泠儿才吃不到几口,他就解决了五大碗饭,等喝完最后一口汤,他才满足地打了个饱嗝,拍拍自己的肚子,幸福地叹了一口气。
“啊……真好,从十三年前我娘过世后,就再也没有人煮东西给我吃了。”孟达望着一桌的饭菜感叹道。
霍泠儿默默吃完了菜肴,放下碗筷,突然对孟达说:“孟大哥,这几天实在是太麻烦你了,我想……我明天就走。”
“耶?”孟达猛地抬头看着霍泠儿,“这太突然了吧!你病才刚好就要走,这样对身体不好喔!多住几天,把元气都补回来了再走嘛!要不然……我送你回去好了,让你一个人走我实在是不放心,对了,你家住哪儿啊?”
“我……我没有家,我爹娘……都过世了……”霍泠儿说着,默默低下头来。
“原来你也是一个人啊!”孟达看着落寞的霍泠儿,心里一阵难过。失父丧母的感觉他可以体会,因为他也是这样过来的。
“那你要往哪里去呢?”
“不知道,到哪里算哪里了。”
孟达沉默了一会儿,像在思索什么似的,突然间,他一拍桌子,很有精神地对霍泠儿说道:“那你就甭走了,留下来吧!我也是没爹没娘的,刚好你也是,咱们干脆结拜为兄妹算了,这样也有个照应。从今以后,你就做我的小妹,”他拍一拍自己的胸脯,“大哥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没有亲人的关爱,孟达自己一个人过了十三年寂寞的日子,霍泠儿在的这些天他真的很高兴,感觉上像是多了一个亲人。既然知道霍泠儿也跟他有同样的身世后,他干脆顺水推舟,认她作妹妹,以后他不用再那么寂寞,日子也不会再那么无聊了。
孟达的热忱霍泠儿真的很感动,可是她还是对他说:“不了,孟大哥,我……承受不起。”
“唉——这有啥好承受不起的?唉!跟你说吧!我根本就不知道我爹是谁?我娘辛辛苦苦把我拉拔大,可是,在我十九岁那年就因操劳过度病死了,算起来我跟你的遭遇也有点像,只是我至少还是个男的,人又壮,要生活很容易,可你一个女孩子家怎么过活?同是天涯沦落人,我绝对不希望你人好好的从我这儿走了以后,却在其他的地方饿死、累死,何况我一个人过了这么多年也挺寂寞的,你……就留下来吧!”
听着孟达的话,霍泠儿热泪盈眶。自从她父亲去世后的这两年来,她何尝不寂寞,只是,她总是很小心地把它藏在心底而不去在意,而现在孟达的一番话让她积压许久的情绪全释放出来了,她好难过、好难过,冷了好久的心房,又开始暖和起来了。
虽然太阳已经斜挂在天际,但盛夏的天气还是炎热得让人受不了,孟达汗如雨下地扛着他的猎物正要回家,他昨天才设的陷阱,今天很好运地就捕到了一只狐狸,虽然现在这个季节的狐狸毛皮价值不如冬天的,但拿进城里卖也可以卖到不错的价钱。
他边走边盘算着,想到要帮霍泠儿买些布好做衣裳,从她答应留下来后的两个多月来,她和他清理家里、种菜浇花的,做这些粗活,把原来她带着的那两套简便的衣服弄得又脏又破,不多做两件新的还真是不成。
孟达走了大半天的路,终于回到他那间茅草屋,他将肩上的猎物往门口一放便急着冲进屋里,他快饿死了,看到饭桌上已经摆好好几样热腾腾的菜肴,心里有说不出的幸福感。
霍泠儿留下来后,他每天回来都有好东西可以吃,家里也有人帮忙整理,最重要的是,这种有人气、有温暖的生活,绝不是以前的日子比得上的。
啊……有妹妹的感觉真好,他心想,怀着满心的感激。
“泠儿,我回来了。”
孟达对着厨房大喊,在饭桌前坐了下来等着吃饭,通常这种时候他那灵巧的妹妹都会马上应声,然后捧着香喷喷的饭,笑着从厨房走出来。可是很奇怪的,她今天没有应声,而且过了好一会儿也不见她出来,孟达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起身往厨房一看,却发现霍泠儿站在水槽前拼命作呕。
他吓得奔上前一把扶住她。“泠儿,你怎么了,生病了吗?有哪里不舒服?要不要大哥去请大夫?”
孟达着急地摸摸她的手,又摸摸她的额头,发现她没有发烧,才稍稍松了一口气,可是看她脸色发白、头冒冷汗、又是呕吐,肯定是身体哪里出了什么问题。
“不用了,大哥,我没事了……”霍泠儿抚着自己的胸口,慢慢平稳下来,“只是胃有点不舒服罢了,最近偶尔会这样。”“胃不舒服吗?那可不行,明儿个我下山卖货时,顺便帮你去抓两帖药好了。你好些的话就先到前头坐着吧!剩下的我来拿就行了。”
“嗯!”
霍泠儿来到前厅的饭桌前坐下,心里有点紧张。她的肠胃向来不错,可是这几天她老是有恶心的感觉,最糟糕的是,她的月事从三个多月前就没有来了。她举起左手,颤巍巍地摸着自己的腹部,心里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该不会是之前的……一想到那晚宋骧对她做的事,她就觉得又恨又怕。
孟达抱着饭桶和最后一道菜,随着霍泠儿的脚步也从厨房出来了,他神情愉快地帮两人添了饭,自己噼哩啪啦就吃起来了。
吃饭真是一件令人振奋的事,他快速地吃完了第一碗饭,正准备盛第二碗时,却发现霍泠儿根本没有动筷子。
“怎么了?怎么不吃?菜凉了不好耶!”孟达一边添饭一边说道。
“大哥,你吃我!我……没什么食欲。”霍泠儿苦笑道。
“腪——没食欲也要吃一些,你不是胃不舒服吗?不吃东西的话,胃会更难受的,要不喝点汤也好。”
虽然霍泠儿现在看到食物就倒胃口,但面对孟达的关心,她还是拿起碗筷,送了一口饭到嘴里,她嚼了两口,却立刻放下碗筷,跑到厨房里去大呕特呕。
她对着水槽吐了一阵子,才又慢慢缓和下来。
“泠儿,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大哥?”
霍泠儿心惊了一下,回过头,发现孟达就站在她身后,忧心忡忡地看着她。
“没有……我只是胃有一点……”她下意识地别过头去,不敢面对孟达的目光。
“只是有一点不舒服,会让你吐成这样吗?”孟达打断她的话。“跟大哥说,你到底是怎么了?”
“大哥,我……”霍泠儿欲言又止,过了半晌,才嗫嚅地吐出几个字,“我好像怀孕了……”
“什么?”震惊的事实让孟达久久说不出话来,“这怎……怎么可能呢?你为什么会……谁?是谁干的?”他着急地握住霍泠儿的肩膀问道。
“是……是我以前的丈夫……”
“你已经成亲了?”孟达惊愕地望着她。
霍泠儿轻轻地点了点头。
“为什么你丈夫会放你一个人到这种地方来?他不知道这有多危险吗?”
“他不知道,我是偷偷走的……”
余日落尽,天边残存的红光照着厨房里两人黯淡的身影,霍泠儿慢慢地将她的过去一点一滴地说出来……“
“混帐!”
孟达的吼声像雷一般在昏暗的厨房中乍然响起,碗大的拳头猛地往墙壁一击,让屋子一阵激烈颤抖。
“泠儿,你说,那个没良心的王八蛋住哪儿?我去宰了他。”孟达抓起一旁的柴刀,怒气冲冲地就要出门。
霍泠儿一看孟达的表情,知道他是玩真的,赶忙上前拉住他。
“大哥,你千万不能这么做,杀人是犯法的,况且现在杀了他,事情也不会有任何改变的。”
孟达看着霍泠儿默默低下头,心痛不已,他实在无法想像谁会这么狠心拒绝这样好的女孩?他想他是可以饶了那个王八宋骧一命,但害他的妹妹这么痛苦的这笔帐他可不会就此善罢甘休,总有一天,他要问出那个天杀的住址,然后去扁他扁到他三个月下不了床。
“泠儿,那你肚子里的小孩……你打算怎么办?”
“也许……把他生下来吧!虽然我恨他的父亲,但孩子总是无辜的。”霍泠儿抚着自己的肚子轻轻说道。
“也好。”孟达深吸了一口气,拍着胸脯发下豪语,“孩子生下来要是女的,就把她教成跟她娘一样好;要是男的呢!我这做舅舅的绝不会让他跟他爹一样,变成孬种的王八蛋,我一定会把他教成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然后做全天下最厉害的猎人。”
看着孟达豪迈的笑容,霍泠儿觉得心里好暖和,淡淡地,他也笑了。
第七章
宋骧牵着马,颓丧地走在山间的小径上,他满面风尘,脚下,是藏不住的疲惫。四个月了,他出来找霍泠儿已经快四个月了,可是却一点消息也没有。
四个月前,他离开家找霍泠儿的那一天,先是被赵痴狠狠揍了个鼻青脸肿,接着又被知道事情的老母亲给臭骂了一顿,之后,他收拾了简单的行囊就出发了。
他从建康找到京城,没有消息,又从京城一路往西问到鄂州城,大小城镇一个都不放过,还是寻不到她的踪影,他甚至进鄂州城偷偷打探李三昆家里的情况,但答案仍然一样让他沮丧,霍泠儿真的就这样消失了。眼看夏天都过完了,他却连她的一个足迹都没找着,真是令他又慌、又急、又无奈。
他失望地从南方回到建康,再要进城时突然动念绕往北方走。照理来说,霍泠儿应该不会往北方去的,因为那里离金国太近,相当危险,可是,东、西、南三个方向她可能到的地方他都找遍了,只剩北边没去,所以虽然觉得往北走要找到她的机会是微乎其微,但他还是去了。不过,他昨晚似乎不该摸黑赶路,北边他一向不熟,这下一进山里他就迷路了。
天气热得都快把人融化掉了,虽然顶上有树荫,但大滴大滴的汗水还是直往宋骧身上冒,这对水壶已经空了的他来说,真是地狱里的酷刑。
他实在是渴毙了,找不着山溪就算了,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也没半点人影可以问路。他的嘴唇干裂、身旁的棕马也无力垂首,就算嚼着路旁的青草,那一点草汁也起不了什么解渴的作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