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情路上遇贼-第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结束记者会,埃斯蒙德缓缓步出会场,而拉克伦则紧跟在侧,不断地阻止那些仍然试图发问的记者们。
  埃斯蒙德神色自若、步履从容,丝毫不受周遭骚动的影响。
  忽然间,他停止了步伐,目光直视着正前方的黑衣女子。
  两人四目相接,一股诡谲的气氛顿时弥漫在空气中,使众人皆不由自主地安静下来。
  黑衣女子缓步向前,然后站定在埃斯蒙德面前,唇角微微一勾。
  “终于等到你了。”
  埃斯蒙德俊眉紧蹙,默不作声。
  “啊!克莉丝特儿!”有个男记者认出黑衣女子的身分,不禁低呼出声。
  闻言,众人又开始骚动了。
  克莉丝特儿恍若未闻,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盼了许久的男人。
  “你怎么会在这里?”拉克伦大皱其眉,压低音量问道。
  克莉丝特儿正眼都没瞧他一下,她眼中彷佛只容得下眼前的英挺男子。
  此时,在她脸上完全看不到平日的趾高气扬,有的只是万丈柔情。
  “埃斯蒙德,你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好久?”
  语毕,她霍地吻上了他。
  她突如其来的举动教人始料未及,记者们在惊愕之余,仍不忘拿起相机拍照,一时之间镁光灯闪个不停。
  埃斯蒙德很快地拉开好似八爪章鱼的她,沉声怒斥:“你这是在做什么?”
  “我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们在一起。”
  “别胡闹!”
  “总之,这一次你是逃不掉了!”克莉丝特儿露出得意的笑。
  埃斯蒙德神情冷峻,瞪着她的森冷目光教人不寒而栗。
  “以后,绝对、绝对不要再做这样的事了。”他平静无波的语气中带着浓浓的警告意味。
  克莉丝特儿的笑容僵在唇边,内心惴惴不安,但仍强作镇定。
  埃斯蒙德面无表情地越过她,而原本围成人墙的众人则不由自主地让出一条路。
  蓦地,埃斯蒙德赫然在人群中发现一抹熟悉的娇小身影。
  心口顿了一下,他不禁低咒出声:“该死!”
  见他发现了自己,舒小曼毫不犹豫地转身就跑。
  “小曼!”
  埃斯蒙德不假思索地拔腿就追,他的心从未像此刻这般慌乱过。
  一旁的记者们怔愣地望着他们的背影,由衷觉得不虚此行,因为这接二连三的小插曲,最近几天的新闻可就热闹了。
  拉克伦看着几乎要把下唇咬出血来的克莉丝特儿,不由得摇了摇头。
  姑且不论她追着埃斯蒙德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但她的执着实在很难教人不害怕。
  “你都瞧见了吧?我劝你该死心了。”他淡淡地说完,接着离开。
  克莉丝特儿悄悄将手抡成拳头,目光含怨。
  为什么?
  为什么她会觉得这么难过呢?
  看见夺走她初吻的人被别的女人吻住,她的心像被揍了一拳,胸口又闷又痛。
  讨厌!她真的好讨厌这种感觉喔!
  “小曼!”
  埃斯蒙德敏捷地追上舒小曼,长手一抄,紧紧攫住她的皓腕。
  “放开我!”
  听见她哽咽的声音,他心一揪。
  “你听我解释。”
  “你用不着跟我解释。”
  “小曼。”他无奈地轻叹。“我已经跟你说明过我和她的关系了,我刚刚真的没想到她会这么做,所以一时来不及反应。”
  她赌气地用手捂住耳朵,不愿听他解释。
  “小曼,你别这样好不好?”他柔声哄着。
  她忿忿地别开脸,粉腮鼓得像包子。
  看到她如此可爱的模样,他觉得又心急又好笑。
  这个小东西,连生气的时候也可以这么惹人怜爱,真了不起!
  轻轻地揽她入怀,他的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拍抚着她的背。
  “你别拿我当孩子看。”舒小曼不悦地挣脱他。
  “谁说我拿你当孩子看?我若将你当孩子,很多我想做的事就不能做了。”
  舒小曼细眉一拧。“你想跟我做什么?”
  “你说呢?”他别有深意地望着她。
  “你!”她忽然了解他的意思,小脸一红,气得咬牙切齿。“不要脸!”
  埃斯蒙德摇摇食指,不愠不火地道:“小东西,这种难听的句子不适合你,以后别说了,知道吗?”
  “你这个骗子,你没资格教训我!”
  “骗子?”
  “你偷走了我们的饭店!”
  “偷?”
  “你……”
  “小东西。”他打断她的话。“这样不行喔,你的形容词用得太糟糕了,国文是不是该重修?”
  舒小曼一时哑口无言,翻了翻白眼,气愤地转身要离开。
  “别走。”他及时拉住她。
  “放手!”
  “你不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就定我的罪,会不会太不公平了?”
  “我是不明白,你也没给我机会明白。”
  “那么如果我想告诉你,你愿不愿意好好听呢?”
  舒小曼瞅住他,眸中有着些许的怀疑与困惑。
  “相信我有这么难吗?”
  她摇摇头,又点点头。
  “这是什么意思?”埃斯蒙德不懂她的意思。
  “我没有不相信你。”她摇了下头。“我愿意听听看你怎么说。”她点点头。
  他微微一笑。
  “真是个小可爱。”
  “这会儿我又成了‘小可爱’了?”她将一双细眉排得半天高,质问意味浓厚。
  “是呀!你是我的小曼、我的小东西、我的小可爱,倘若你不介意,我还很想让你成为我的‘小妻子’。”
  “你想得美!”她朝他皱皱鼻子。
  埃斯蒙德玩味一笑,目光紧紧地锁住她。
  她不是回答“我很介意”、“门儿都没有”、“想都别想”,而是“你想得美”这种似是而非的否定句,那么,是否表示她的心已经有所动摇了?
  嗯,很好!
  他们一路上竭尽所能地避人耳目,来到埃斯蒙德的房间,舒小曼立即往长沙发上一躺。
  “天哪!为什么我们得像小偷一样鬼鬼祟祟、偷偷摸摸的?”
  “因为这里的人都有嘴巴,都会说话。”埃斯蒙德从冰箱里拿出两瓶矿泉水,将其中一瓶递给她。
  “你这不是废话吗?”她横了他一眼。
  “那么,你晓不晓得我们人为什么会有七孔,而不是六孔或八孔?”
  “我哪会知道?”她打开瓶盖,喝了一口冰凉的矿泉水,然后闭起眼睛,一副非常享受的样子。
  “其实,从人类的七孔分配就可以很清楚地明白上帝的美意了,除去为了呼吸而需要的两个鼻孔以外,两个眼睛是要让人们多看,两只耳朵是要让人们多听,至于只有一张嘴的意思,就是要人们少说。”
  “瞎掰。”她轻嗤一声。
  “我没有瞎掰。”
  “你是从哪里听来这套理论的?”
  “你不觉得很有道理吗?上帝给了人类一张会说话的嘴,也等于是给了一个终生的考验;人们的福祸病痛就全看这一张嘴了,所谓‘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就连一个人会不会待人处世,也是看这张嘴。”
  “呃……你该不会是什么传教士之类的吧?”她有些匪夷所思地觑着他。
  埃斯蒙德抿唇轻笑。
  “我像吗?”
  “不然你怎么说起话来头头是道,像神父在讲大道理似的?”
  “这是看法、是观点、是角度,并非只有神父才能懂呀!”
  舒小曼有些迷惑地甩甩头。
  “你把我给搞胡涂了。”
  “小傻瓜。”
  “喂!你这个人怎么老爱给人家胡乱冠上昵称啊?”她不满地攒起了眉。
  “你也说了,是‘昵称’嘛,所以只有我会这么叫你,而我也只会这么叫你。”
  “你在绕口令吗?别老仗着自己中文说得好。”她故意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藉以掩饰心里那一股莫名的情愫。
  他耸了耸肩,不置可否。
  “对了!”她猛然记起自己来此的目的。“差点就让你给耍弄了,快点说,别再想转移话题!”
  “好,我说。”他笑睇着她,开始娓娓道来。“你一定不知道这间饭店其实已经负债累累了吧?”
  “负债?”她大眼圆瞪,旋即笑了出来。“这怎么可能?你也看到啦,我们饭店里人来人往的,生意好得很。”
  “饭店的盈收当然没有问题,问题出在饭店的所有权已经被你们老板拿去抵押了,而他转投资失败,即将面临破产的窘境,如果我不设法接收,这间饭店的下场将会很凄惨。”
  第10章(2)
  “这是真的吗?”
  “都这种时候了,我骗你做什么?”
  “可是,饭店都已经负债累累了,你为什么还要接收它?”
  “这个嘛,主要有两个原因,在决定要不要接收之前,我们已经对饭店的整个状况做了评估,如你所言,饭店的营运尚佳、前景看好,所以应该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回本了。”
  “那另外一个原因呢?”
  “虽然我并不是挺喜欢你的老板,但他的父亲却是我颇为敬重的长辈。”
  “你还认识我老板的父亲啊?”
  “嗯,我曾在台湾住过几年,他算得上是我的启蒙老师。”
  “难怪你中文说得这么好。”舒小曼嘀咕完,又问:“那时你为什么会到台湾来住?”
  “我母亲是台湾人。”
  “真的吗?”她张大眼睛。
  “真的。”
  “这实在是个教人意外的消息。”
  “很意外吗?”
  “当然喽,我以为像你们那种富豪之家应该都会存在所谓的门户之见,地位不同大概就不得了了,更何况是异国婚姻。”
  “也许你说得没错,不过我们家比较与众不同,可能跟经营饭店有关。”
  “哦,那你妈妈呢?”她其实满想瞧瞧他这张好看的脸孔究竟是遗传谁的。
  “不在了。”
  “啊,对不起。”
  “没关系。”他不以为意地笑了笑。“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外婆是印度人。”
  “咦?那你身上不就有好几国的血统?”
  “是呀!”
  “难怪……”她低声咕哝。
  “难怪什么?”
  “难怪你会长得这么好看。”
  “所谓‘好看’的标准如何界定?”他好奇地挑了下眉。
  “好看就是……比帅还帅、比俊还俊嘛。”她的小脸低垂,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你真的这么认为?”他低头看看她。
  “什么啦?”
  “你真的觉得我比帅还帅、比俊还俊?”
  “你都不照镜子的吗?这么明显的事实,你干嘛还问我?”
  “那么,像我这样多金又长得好看的男人,你为什么不要?”
  “我哪有不……”她倏地打住,忙不迭地转身将脸埋进沙发。
  呼!差点儿就中计了。
  “小东西?”他轻推着她,难掩内心的喜悦。
  她扭了扭身子,怎么也不肯露出脸来。
  “你的话还没说完耶!”
  “别闹了!”她闷声说道。
  “要不要我来帮你接下去?”他凑近她耳畔。
  感受到他的气息,她敏感地缩了缩脖子。
  “你刚刚说‘我哪有不要’,意思是你其实很想要喽?”
  “我没有说我哪有不要!”她霍地一跃而起。
  他耸耸肩,露出得逞的笑容。
  “你!”她咬了下唇,小脸通红。
  “既然我们现在把话说开了,你就别再逃避,好吗?”他正色地说道。
  她垂着头,不敢直视他那双迷人的眸子。
  “你已经知道我们家并没有门户之见,那你到底还在担心什么?”
  “你接手这间饭店后,要留在台湾吗?”
  “不,我只会在这里待一两个月。”
  她迅速抬起头来,难以置信地望着他。
  “你打算回去英国,那我怎么办?”
  “你当然跟我一起回去。”
  听到他的话,舒小曼微微一愣。
  “你不愿意吗?”
  她摇了摇头,不晓得该怎么回答。
  在彤彤和香提相继步入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后,她虽然偶尔觉得寂寞时会想找个男人嫁了;但她着实没料到自己会遇上像他这么优秀的男人,即便自己承认喜欢他,但他们根本是不同世界的人,就算喜欢,大概也很难在一起吧?
  更何况,英国对她来说太陌生也太遥远了,即使他们真的可以在一起,她也没有把握能在那里好好生活。
  “小曼?”
  她仰起小脸,茫然无措地望着他。
  “你害怕自己到那边会无法适应吗?”
  “我不知道。”
  “那么,你相信我吗?”
  她凝视着他,半晌后,轻轻地点了下头。
  “既然如此,你只要做一件事就好——相信我。”
  “我可以吗?”
  “当然可以。”他的手抚上她的颊,轻轻摩挲着。“相信我,凡事有我。”
  望着他温柔的眼神,她甜甜一笑,算是默许了。
  我要去英国。
  舒小曼Key完文字,按下Enter,下一秒便显示在萤光幕上。
  有网路真的很方便,虽然大家平日各忙各的,但只要相约上网,便能零距离地闲话家常,感受网路的无远弗届。
  什么?童彤在句子后面加上一张震惊的表情。
  你们的进展比我想像中快好多,真不可思议。魏香提虽然没有加上表情,但揶揄之意再明显不过。
  讨厌啦!舒小曼的句子后面有张生气的脸。
  小曼,是英国耶!你知不知道欧洲跟亚洲相隔有多远?童彤问。
  我知道,但我再也不可能遇到条件比他更好的男人了。舒小曼回答。
  你为了这原因跟他走?童彤觉得无法置信。
  最主要的原因当然是我喜欢他。
  你们认识多久呀?
  一个月。
  才一个月,不会太冒险了吗?童彤有些担心舒小曼。
  我相信他。
  可是我不相信你这个单纯的家伙!
  我也信得过他。魏香提说。
  两票对一票,通过。舒小曼加上笑脸。
  那我无话可说了。童彤打完句子,双手暂时离开键盘。
  你准备什么时候走?魏香提问。
  还不确定。舒小曼回答。
  到时候记得提前通知我一声,我好安排时间回台湾送你一程。
  嗯。
  此时,坐在电脑萤光幕前的三个女人不约而同地感受到一股淡淡的离愁……
  命运真的很奇妙。魏香提有感而发。
  是呀!有谁想得到小曼这么迷迷糊糊一撞,竟然撞出了一段罗曼史?童彤打趣地道。
  你都能随便在路边捡个白马王子了,为什么我不可以呢?舒小曼不甘示弱。
  喂喂,什么叫随便?
  你还不是说我迷糊?
  你本来就迷糊!
  我才没有!
  你是个超级大迷糊!
  你是个无敌败金女!
  看着她们又开始斗起嘴来,魏香提啼笑皆非地摇了摇头。
  天下虽无不散之筵席,但友谊历久一样浓。
  她们三人终于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后记 莫菲
  我爱酒。
  这一点从我的小说中很容易察觉到,是不是?
  但所有的酒类中,我只偏爱红酒。
  以前曾经学过调酒,然而,比起那些花花绿绿的颜色,我更爱犹如血液般的红酒。
  如果说,慕斯、蛋糕是小曼每日必备的“精神食粮”,那么红酒就是我的“精神食粮”。
  我习惯在夜里写稿,也习惯在写稿的时候摆一杯红酒在桌边,浅尝品味,让它慢慢引出我的灵感。
  红酒是有生命的。
  若是打从心底喜欢红酒的人一定会认同这句话。
  记得我在打开生平的第一瓶红酒时,因为不懂窍门,整个软木塞在我手中支离破碎,大半的软木塞屑甚至沉了下去,毁了我的酒。
  不过,所谓熟能生巧,现在的我不仅能够开得漂亮,还能开得优雅。︵嘻︶
  每一瓶红酒都有属于它自己的性格,适合什么时候、什么温度品尝,等待它苏醒过来的时间要多长等等,都必须花心思去了解的,如果不设法了解,自然无法体会它的美好。
  很多朋友觉得红酒太涩,有些人喜欢烈酒的呛辣,有些人喜欢啤酒的畅快,但这两者对我而言不是太浓就是太淡,所以,红酒是我孤独时的伴侣。
  我喜欢看红酒在玻璃杯里跳舞,那会让我感染上一种莫名的情绪。
  有时候,我也会情不自禁地发起白日梦,幻想着如果哪天能够嫁个葡萄园的主人,那可就……唉,只是白日梦嘛!
  偶尔看到一些介绍少数民族的节目时,我发现几乎所有的族群都会自行酿酒,为什么酒在人类的生活中会扮演着这么不可或缺的角色呢?
  先天酒胆,后天酒量。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酒量是可以靠训练的。
  只是,有一点教我十分纳闷。
  为什么中国人喝酒总爱强逼或强灌呢?
  有些人似乎偏好此道,一旦把人灌醉就会很有快感,然后看着人家吐,吐光了再喝,喝了又醉,醉了再吐,吐了继续喝……彷佛目睹如此炼狱般的轮回会带来莫大的成就。啧啧,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心态啊?
  以前常听人家说什么一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