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啄木鸟 2006年第12期-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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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见死老太婆那可怜巴巴的样子,我突然觉得是不是该让她继续轻松下去,想必她这辈子也难得有几次轻松了。何况,她轻松后也许会更乐意照管“小杂种”。于是,我编了个美丽的谎言。我说这钱不是“毛”的,是我女人即她儿媳妇白红云寄回来的,白红云还让我快去跟她一起打工,工资高得不得了。
  我本来是好心,没想到死老太婆还是稀泥巴糊不上壁,明知拿我没辙还要自讨没趣:
  “那不会是……男人……”我没让死老太婆再说下去。我瞟了她一眼,她就不敢再说了。接着,我干脆补了一句:
  “如果跟男人睡觉这么赚钱的话,我就他*的找上十个八个女人专门去赚个够!”
  然后,我便和纠缠不清的黄昏一起消失了。

  我的女人白红云离开我的一年里,我已经不止一次地与黄昏媾和在一起狼狈为奸。我真的被狗日的黄昏折腾够了。真说不清为什么,我为什么动不动就要把女人和黄昏连在一起呢?或者说,干吗动不动就要把日头和女人连在一起呢?难道是因为我的女人叫白红云?好像是又好像不是。
  可笑是吗?
  那就让你来看我的笑话吧。反正我从来就没在乎过别人看我的笑话。人一辈子谁能没几个笑话让人看?何况开始闹这个笑话的时候我还是个小不点。
  小时候,我曾以为日头就是自己想得到的女人。我们那里的人都说,日头是女儿身。日头早上起来为什么脸红?那是因为睁眼还没来得及穿衣服就发现有那么多人望着她,她羞得要死了,能不红脸?日头落山时,那是她要脱衣睡觉了,又有那么多人看着她,她羞得要死了,能不红脸?大白天里的日光为什么那么刺眼?因为日光是日头撒过来的绣花针。那数不尽的绣花针,就是日头拿来还击那些偷看过她身体的人的武器。
  我总觉得,我小时候的日头比现在的日头更害羞,几乎是每天红着脸来红着脸去,我每天早晚都要对着日头撒野的,比如对着她使劲地撒泡尿。后来我明白了,其实男人一辈子都在想女人:极小时,男人恨不得一天到晚把女人的奶含在嘴里;稍大后,男人就会琢磨着把谁谁弄到手;再大些,男人就开始抱着女人睡觉,抱一个还不满足,还想抱更多的女人睡觉。这么说,尽管我当初还是个屁股没收黄的小东西,但一样有理由渴望女人。只是现实偏要跟我作对,哪怕只是多看几眼裹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的女同学,也要被别人当成流氓。既然日头也是女儿身,我怎么看甚至对着她撒尿也没人说我是流氓,我干吗不看?红不红脸是她的事!
  我知道这说明我太无知,但我乐意。人一辈子就讲个乐意。我早就听人说过,人一辈子能干自己想干的事就是最大的幸福。我其实从小就在干我想干的事,比如看本是女儿身的日头,看得自己心猿意马看得日头慌慌张张。你没觉得日头升起和落山时比其他时间要跑得快吗?那说不准就是被我看慌了,日头肯定是被我的眼神吓慌了。我儿时的伙伴们都承认是那样。直到后来我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女人,不再那么天天看日头了,伙伴们还笑着对我说过,光汉光汉你信不?你不对着日头撒尿了日头的脸都没那么红了。对了,我差点忘了告诉你,我的大名叫何光汉。
  我知道我没那么大的本事,伙伴们那是在拿我开涮甚至嫉妒我。因为我一文不花带回了个漂亮女孩,让他们心里痒痒的。但我承认,我看日头的习惯也许还真是从带回女人那天丢掉的。
  没想到现在老毛病又犯了。又在看。天天看。看着看着,觉得他*的这世道麻烦得跟我差不多了,连日头也不要脸了,也跟好多被男人们睡过的女人一样,别说让人看,就是随便让个男人往死里弄也不再脸红。
  这么说,能遇上今天这样染红半边天的黄昏,就跟现在的男人结婚时发现妻子还是处女一样,真是难逢难遇的了。我甚至觉得,这漫天的血红是不是与西边山头上刚刚烧起的火土粪有关?那对烧火土粪的小男女都快活得要变成天上的白云红云了,熊熊的火龙能不把个回家的日头烧红?你看吧,那扭来扭去的黄昏简直就是让哪个男人拍一巴掌都会疯狂三天的骚女人,那些云团简直就是那个女人晃荡不停的乳房。开始是不像乳房的。像脸。那一团团云红了白白了红,根本就是美得让人不想眨眼的女人脸。后来,云团打几个翻身,就成了晃晃荡荡的乳房。晃荡得让人喉咙发干。
  我这才明白,我不能不找回我的女人白红云了。我女人的名字很美吧?有什么名字比“白红云”还美吗?那我就告诉你吧,我的女人白红云比她的名字更美:眼前翻来覆去的云团,就是我女人白红云晃晃荡荡的乳房的魂魄。我还告诉你,那动不动就被云彩们摸来摸去的明月就是我女人那张人见人爱的脸蛋;那一眨一眨说不定就会掉下来的星星就是我女人那双勾魂的眼睛……
  真的,我女人真的很美。
  所以,我得赶快把她找回来。
  当然,这只是我决定找回女人的一个方面的原因。
  还有别的原因。
  比如,自己活得没劲了把我带到这个世上一起受苦受难的那个死老太婆的唆,还有我自己不动脑筋带来的两个“小杂种”的“胡搅蛮缠”。
  就让你听听我离开他们的前奏吧。
  我刚进门,两个“小杂种”就一边“吹号”一边向我“进军”了。
  “哇——哇——哇——”
  “妈妈——哇——”
  战争永远山摇地动。我恨不得走上前去扭掉那两个摇来晃去的“炸弹”,然后逃之夭夭。我之所以暂时没有逃之夭夭,是因为死老太婆时时刻刻都在威胁我,说我要是一走了之,她就带着两个“小杂种”一走了之。她还郑重声明:她带着他们一走了之的目的地绝对与我不同。她不管我去哪,但她的目的地已非常明确,就是到阎王爷那里去告我。
  我没把握死老太婆是否会动真格的,但想到如果我真的不由分说就这么走了,他们不想“走”也得“走”的。怎么说我还没坏到忍心让他们活活饿死的程度吧?更何况,两个“小杂种”纠缠我也有他们的道理,谁叫我当初要不计后果地图快活呢?
  整整一年了,我真的没辙了。
  当然,我不可能想不出辙来。说穿了,是这一年里我从没想过辙。我是谁呀他们也不想想,不就是不能让他们饿死吗?不就是要钱吗?全世界的人都帮我准备着钱哩。别看我一连几个晚上都是空手而归,昨天终于成功了,一个晚上就“拿回”了三千多。我现在就可以安顿他们了。
  我知道“小杂种”的叫喊一时半会儿不会收场,只好对自己说:别理他们,让他们叫够了再说,就当是猪在叫狗在吠,叫吧叫吧总有你们叫累的时候。
  果然,也许是半个小时也许就是半天,那打擂台般的叫喊声终于开始变小,准备偃旗息鼓了。我也开始放松心情了。放松心情之后再听那种哼哼唧唧的余音,觉着那简直就是屠刀之下快要断气的猪从喉咙里发出的最后一丝气息。哭叫声就要停了,天边的白云红云也越来越暗了,我终于起身进屋了。我有些无可奈何地来到“小杂种”跟前,说:“就喊够啦?”没想到这一问又问出麻烦,我的问话简直就是一把蒲扇,“小杂种”的喊声又被我扇成了通亮的火焰。
  “哇——哇——”
  “奶奶——我要——奶奶——”
  “小杂种”这回不要妈妈了,要奶奶。我这才想起死老太婆。我终于找到了我能昂起头说话的机会:这死老太婆娼到哪里去了?
  我其实是知道死老太婆的去向的。正是秋收季节,死老太婆在地里挖红薯。我正要转身去叫,转脸发现她已经到了自己身后,挑着半担红薯,一手扶着扁担,一手杵着锄头,把自己的身子弯成了一把妄想收割日子的大刀。我还这么有心情来比喻死老太婆么?不是。不是我有心情,这是我从小时候带来的又一个笑话。这些年,我一看见死老太婆就会不由自主地背出自己小时候曾经在一篇作文里写过的话:“母亲把身子弯成了一把收割日子的大刀……”我在作文里写过的这句话曾经被老师一次又一次地拿出来在同学们面前炫耀过。其实,我那时狗屁不懂,那句话原本是抄来的,从哪里抄来的都忘了。因为老师布置了一篇题为《母亲》的作文,我不想自己写,便找了几本破书,东一句西一句地抄。我知道不能整篇抄的。打个比喻吧,假使你也想随我一起到处去“拿”钞票,而且还想多活几天,就只能零零星星地拿。如果一次“拿”得太多,比如跑到银行成千上万地“拿”,你也许就连数钱的时间也没了。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是这样坚持的,不然可能早就完了,哪还有机会在这里跟你们吹牛!我觉得这种难得的习惯其实是从抄作文时就养成了。我抄完那句精彩的文字之后,把杂志也赶紧烧了。烧之前连杂志的名字也不看。我想,烧了杂志自己应该就与抄袭无关了。我之所以连刊名也不看,那是因为,万一老师不小心提到杂志的名字,我就会因为自己根本不知道有那本杂志而把底气填足一些。没想到老师根本就是狗屎一桶,根本就认定是我自己写的。也难怪,想必是我东一句西一句抄得驴唇不对马嘴,无论如何也达不到让他怀疑的地步。
  但没想到这句抄来的话无意间却成了我几十年或许将是一辈子的记忆。因为死老太婆的男人死得太早,还因为死老太婆从小把我当成了世上唯一的宝贝,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心怕飞。所以,后来能够理解那句抄来的话时,我也许还对死老太婆有过几许感激的。可是话又得说回来,那种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心怕飞的用心,并没有让我成为死老太婆梦想的龙子龙孙。有道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子学打洞。她自己动不动连钞票也认错,还指望我能当皇帝?我现在能习惯成自然地偶尔背背那句“把自己的身子弯成了一把妄想收割日子的大刀”就已经很对得起她了。是的,那句抄来的话里,我已经自作主张地加进了“妄想”二字。你不要以为“妄想”这两个字又是我抄来的。这回可不是,是我悟出来的。真的。这说明我比死老太婆要强好多倍吧?!
  我为人父为人夫之后就悟出了这两个字,觉得就算谁真能把自己弯成大刀也休想去收割日子。即使再没日没夜地收割也是冤枉,“大刀”钝了,锈迹斑斑了,收割不动了,你还只能是两手空空,可日子却照常没有边际地疯长。
  人真他*的糊涂极了。还不如猪呀狗呀什么的,只需吃了睡睡了吃。真希望大伙跟我一起这样想。

  二

  我知道,我这一火车皮烦恼都与一年前那个狗日的黄昏脱不了干系。
  那个狗日的黄昏要是不下雨的话,事情的结局绝对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分明是那样好好的天气,一整天都是簸箕大的日头,晒得日头自己都发晕了。可是,谁想到日头就剩两三丈高的时候却突然乌云翻滚雷电交加暴雨倾盆!难道真有菩萨?是菩萨故意跟我过不去?
  现在想起来,除了那场突如其来的大雨不在意料之中,那个黄昏的一切原本都在按我的周密计划进行着。我甚至觉得我就是那火红的太阳,我的女人白红云终究只能是借着我的光芒施展诱惑的白云或者红云。
  不信全说给你听听。
  才花了两天的工夫,那个男人已经彻底相信白红云是我妹了,他尽管比我还大十来岁,可已经跟着白红云叫我哥了。那天就是他和白红云办“喜事”的日子。
  有了之前几次成功的“仙人跳”之后,白红云的戏也越演越到家,她张开嘴巴叫声哥,简直就让我以为她原本就是跟我从“一个窑孔挖出来的”。
  白红云和那男人的婚礼办得非常的热闹。举行婚礼前,我突然无聊地想起白红云当初成为我的女人时的冷清(我们根本就没有举行什么婚礼——她进我家时已经怀了身孕),我还把她叫到一边没头没脑地说了几句无聊的话:“这些天就算是我在给你补婚礼吧,一连补了这么多次你该满意了吧?还不满意的话再继续给你补几次吧!”
  后来我想,也许我不该就那样一声不响地离开,干脆找个合情合理的理由说明白,让他们放心,那样是不是就成功了呢?也许吧。也许,那个男人不见我了,就开始提防白红云了。可是前几次不也是那样进行的吗?不是都成功了吗?也许是不该选那个男人,那个男人看起来比早先的几个都要聪明。不然,他干吗非得要到婚礼之后才肯给“彩礼”呢?
  算了吧,这都是无法挽回的事了。现在怪谁也没用了。硬要怪的话,就只有怪他*的老天爷了。我和白红云的计划本来已经进入尾声,马上就要成功“撤离”了,我坐在花高价钱租来的的士上,已经能看见白红云白云红云一样在疾风的推波助澜中飘过来了,最多也就三百米的样子,后面的人就算全身是翅膀也没法赶上白红云了。
  狗日的老天爷!一天到晚簸箕大的日头却在钻山时撒了泡大尿。真他妈是人变的?睡觉之前还得撒泡尿?
  也许,命该如此吧。如果白红云不那么拼命地跑,不摔那倒霉的一跤,或者不要摔得爬不起来,我想我的计划还是会成功的。
  问题是这些都是假设。假设之外的事实是:白红云飞快的脚步终于被泥土咬了一口,然后怎么挣扎也是白费力。我远远地望见过白红云与泥土纠缠不清的情形。白红云原本是想跟风一起继续在泥土之上飞跃的,白红云分明在一次又一次地像受伤的天鹅拍打着翅膀,但泥土和水联合在一起,将我的天鹅强奸成了死亡在沟壑里的石头。
  我当时差点尿了裤子。我活了几十年还从没有过尿裤子的感觉,这回终于有了。我也想过前去把她抢过来,可是车子没法开到一尺多宽的小路上去,我恨不得把车子背到白红云身边去,但我知道老虎也不一定能斗过蚂蚁,我一个人再厉害显然也斗不过蚂蚁般涌来的人流。
  我只好让司机开车跑了。如果不是我反应快,告诉司机那是我被拐卖的妹妹,说不准我也没法脱身!毕竟司机也是那地方的人。
  我只能先回家再说。我知道回家后死老太婆和两个“小杂种”会问我白红云的去向。但我应付他们绰绰有余。开始,他们怎么问我我也不理睬,我自己都烦不过来还哪来精力理他们!后来,我本想一个人再到哪个山旮旯里带个女人回来,就像老鹰抓一只鸟儿,然后告诉死老太婆和两个“小杂种”,那个叫白红云的女人死了,我给你们又找了一个。
  没想到,翻了一座又一座山,我把一年的日子都翻长霉了,却连鸟毛也没翻出一根,就别说是鸟了。鸟都飞到城里去了。好多人都说,再美的鸟飞到城里也比不过鸡,可是现在偏偏没几个人愿意是死守山林的鸟,宁愿被城里真正的鸡把自己比成披着人皮的“鸡”。
  鸡就鸡吧。于是我又想,那就在城里去抓只鸡回来算了。
  谁知道这也不行。这回我才算彻底明白,在城里,随便跟男人睡觉的女人到处都是,随便跟男人过日子的却太难找了。哪怕她是只披着人皮的鸡。开始我还把事情想得像当初找白红云一样简单。我认识白红云的第二天,就把她哄上了床,然后她就愿意跟我走。可这回我大错特错。这一年来,我奋不顾身地在城里穿梭,奋不顾身地“捞”钱,然后奋不顾身地和你们称之为鸡的女人们把那件事往死里做,以为她们中间总有某位和我把那件事情做得淋漓尽致后会跟我走的。没想到我还是以失败告终。整整一年后,我终于明白,我再怎么努力也带不回已经飞到城里的任何一个女人了。我只能是“大刀”,但这群女人已经成了日子。我休想收割她们。
  这才想到白红云。
  我可以对她说一不二的白红云。
  你别以为我又在吹牛。一个男人在自己的女人面前不能说一不二的话还算什么男人?至少我不会当那种男人。我这个男人当得应该还算成功吧。白红云跟定我的时候,我们就达成了“君子协定”:她不用像别的乡下女人那么辛苦地一天到晚汗水直流,她可以一辈子不干活,但必须遵守两大原则:一是属于我;二是不管我。所以,一开始,她基本上就是两大任务:一是陪我睡觉;二是配合抓“业务”。这两条对她来说半点也不难。第一条就不多说了,是女人都会。值得简单说说的是第二条。之所以简单说说就行,是因为白红云成为我的女人之前,就跟我是同行,不过是本领还比我差了不少。后来,我发现有她配合往往还多些危险,就干脆让她“退役”了。我信誓旦旦地说,就凭我一个大男人还养不活你吗?我会尽最大努力,让你把如水的日子过成油。我相信她因此绝对感激过我的。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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