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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他瞟了她一眼。“谁教你不认得我。”
天呀~~还是老问题,她已经很努力在搜寻大脑记忆体,确定自己真的没见过他这号人物啊!
她作状思考,回答他的却是不相干的话。
“你上次撞到头是什么时候?”
史威卓先是一愣,继而脸色转阴。别人也许会搞不清楚她为何有此一问,他却很明白,她真正的意思是——你会不会脑筋撞坏过却不知道?
“是不是要我再亲你一次,才会让你想起来?”
他笑得很邪恶,她听得很震撼。
僵住的双目直盯著他,瞬间放大的瞳孔显示她在听了他的提示后,有多么无法置信。
“史威卓?”
她猜出这三个字,却依然不肯相信,直到对方阴恻恻地开口。
“很好,你终于记起来了。”
她倒抽了一口气,又被实实在在地吓了一“跳”。
不可能!怎么可能会是他!但是除了相貌,那傲慢的口气、那很跩的态度,的确是姓史的家伙!
啊咧?
当她回过神时,赫然发现自己又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因为她又不小心站起来了。
“乔熙美,这次又是怎么回事?”导师严厉地问。
“我……那个……”
“别告诉我你是因为打瞌睡作恶梦才吓得站起来。”
导师语毕,全班立刻哄堂大笑,让她羞得恨不得跳窗算了,哑巴吃黄莲,有苦自己吃,更可恶的是有人居然还好意思偷笑。
她尴尬地坐下,待课堂又回复了原本的安静和秩序后,忍不住白了一眼旁边那个幸灾乐祸偷笑的家伙。
“活该。”
她没好气地瞪著他,压低声量咬牙道:“是你害我的耶。”
“谁教你不记得我。”
这个人很过分喔,肚量狭小又爱记仇,她也火了,不服气地反驳。
“我怎么会认得?每次见你不是跟人打得鼻青脸肿,就是蓬头垢面、黑一块紫一块的,五官没有一个摆在原位,我当然认不出你啊,还敢说!”说穿了,她连他长什么模样都没见过。
史威卓脸色稍缓,似乎明白了。“原来你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子?”
“当然啊,我只记得你脸上贴膏药的模样,如果你是鼻青脸肿地出现,化成灰我都认得。”
这番话有七分是气话,却也是实话,她对他的印象一直停留在被打肿的狼狈样上,所以刚才见面时才会一点反应也没有。现在认出他来,忆起那天被他强吻的事,她不禁更恼羞成怒。
史威卓不怒反笑,欣赏著她两颊微红的怒颜,越看越觉得可爱,明知她在讽刺自己,但却听得心情大好,既是误会一场,先前的怒气此刻也烟消云散。
“化成灰都认得?原来你这么思念我。”正确说来,是他思念她比较多,不过他生性倔傲,见不得对方的思念比自己少,所以刚才在走廊上才会对她的冷淡反应一肚子火。
调侃的语气里暗藏深意,可惜她听不出来,只觉得这家伙就算成了超级无敌大帅哥,骨子里的劣根性依然没变,说话油里油气的,很欠扁。
不可否认,这样的他仍然很有魅力,尤其当他扬起坏坏的笑容时,绝对有迷乱人心的本事。
但幸好,她对这种人免疫,原因有二,其一,她知道这家伙的劣根性;其二,她讨厌引人注意,跟“发电机”在一起,绝对会犯到她第二个忌讳。
“少臭屁了好不好,谁思念你啊!”她没好气地道。“你为什么转到我们学校?肯定是又和人打架,被退学了对不对?”
她不用问也可以猜出大概原因,姓史的一定是闯了什么祸,家长和学校为了息事宁人,只好帮孩子转学,这么一来,学校少了一个麻烦,孩子到新的学校也可以重新开始,说不定他家还捐了不少钱给学校,有钱人家的做法就是如此,难怪孩子会被宠坏。
史威卓对她大逆不道的话不以为忤,反而耸耸肩,不改傲然的口气说:“我转学过来,还不是为了某个女生。”
乔熙美恍然大悟。呵,就知道不会是什么好理由,居然为了追女生而转学?果然是名副其实不知长进的富家子弟。
她很同情那个女生哩,竟然被他看上,可以想见那女生的高中生活将是一片漆黑惨淡。
“喔,原来是要泡马子喔,不知那个马子是哪位幸运儿?”言下之意,是说哪位“不幸儿”被他看上,她随便问问的,答案不重要,重要的是继续嘲讽他。
“你呀。”他道。
“呵,原来如此——什么!”
恍如一颗原子弹在她脑袋瓜里爆炸,将她轰得魂飞魄散!
她张大双眼瞪著他,一手指著他,掉下来的下巴差点脱臼,再次不小心吓了一“跳”,又不小心成为众多视线的焦点,当对上老师瞪人不眨眼的凌厉目光时,她心中哀叫一声。
惨了!
“乔熙美,既然你这么爱站,就到走廊上去罚站!”
对乔熙美而言,遇上史威卓,是她灰暗人生的开始。
他就像天上的太阳、地上的钻石,光芒万丈,所到之处莫不引人注目,被这种天生的风云人物缠上,就像随身携带磁铁,随时随地都吸来一票女生的目光,无处可躲。
第一天——
“乔熙美!福利社在哪?带我去!”
她一脚还没跨出教室,就被他拎著领子走,连拒绝的机会都没有。
这个“史家伙”,没看到有多少人在排队等著认识他吗?这么多人,他就偏要找她,一下子说去福利社,一下子又说要看保健室,不是叫地带他去参观体育馆,就是去逛社团活动办公室,没有他大少爷恩准,她还不准走哩!
他是谁啊?跩得比天还高,可惜她无从反抗,一五二的身高被一七○的他给拖著走,活像大狮子叼小猫似的难抵恶势力。
第十天——
“乔熙美!课本借我!”
“不……”眉头紧皱,不甘不愿。
“不要?”眉头高挑,威胁恐吓。
“不——不敢不借,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
才转来一个多礼拜,他就跟全班同学熟得跟什么似的,天生的好人缘,让男生跟他称兄道弟,女生对他推心置腹,只消他大少爷一句,眼前堆起的课本起码有几十公分高,不愁借不到。
前后左右邻居那么多,偏偏他就是要跟她一起看,她问他原因,他说没买,老师问他原因,他说忘了带,真是说谎话脸不红气不喘的死家伙!
第二个月——
“乔熙美!数学作业借我!”
开什么玩笑?她昨晚熬夜写到凌晨两点多,熊猫的黑眼圈还没消哩,他竟想剥夺人家用血泪写成的作业?
她才不借咧!
“不是我不想借你,而是老师规定作业要自己写,不能抄别人的,要是被抓到,不管是借人抄或抄别人的都要被严厉惩罚。”理直气壮地把老师抬出来挡驾,理由充分,不怕他恶势力强,哼!
“你这题算错了,X应该是5才对。”他说,并指给她看。
“咦?是吗?”她紧张地倾身向前,睁大眼盯住他所指的地方。
“用错公式了,这题昨天下课前老师才教的,你是怎么搞的?”
“对厚,呵呵——对不起,一时大意就——”慢著!
“这不是我的数学作业吗?”她呆问。
“没错。”有人从容回答,振笔猛抄,有人后知后觉,猛抽大气。
“还我啦!”
“抄完就还你。”
“你土匪!”
“你这题也错了。”
“不要你管!”
“下一题也错。”
“不——”
“还有这题。”
“……”
事实摆在眼前,她真的是被他吃得死死的,碰上他,是她倒了八辈子楣的开始。
第四个月——
英俊斯文的史威卓,一下子就成了菁英高中公认的白马王子,所谓人红是非多,但不知是老天无眼还是史威卓运气太好,被是非缠上的居然是她?
“听说你在追史威卓?”张晓虹终于沈不住气,盛气凌人地来兴师问罪,因为她也是迷恋史威卓的“粉丝”之一,不甘心凭什么乔熙美独占住史威卓不放。
乔熙美早想到张晓虹会来质问她,耸肩道:“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绝对没有。”坚决否认是最好的办法。
“可是大家都说你缠著他。”
那是他缠她好不好!天哪~~所以说长得较抱歉的人注定要背这个黑锅,明明被冤鬼附身的人是她耶!但这种话说了谁会相信啊?只会更惹人笑掉大牙,幸好她乔熙美深谙明哲保身之道。
“那你一定是被唬了,放出这谣言的人一定是跟我过意不去。”
“所以你没有?”对方疑惑。
“要做全校白马王子的女朋友,一定要有傲人的美貌、优秀的成绩或显赫的家世,你看我有吗?”
“没有。”
“是喽,谣言止于智者,你这么聪明,不会这么容易被骗,对吧?”澄清的同时不忘捧对方一下,因为这正是高傲的张晓虹爱听的。
“当然,我只是要确认一下而已。”语毕,张晓虹便满意地走了,没看到乔熙美在背后吐舌头。
解决了张晓虹,其他问题却接踵而来,谣言的确止于智者,旧的谣言没了,新的谣言却传开了。
这次来找她的女同学不是一个,而是一群。
“史威卓是不是在追你?”
“这问题应该去问他本人吧?”她好笑地说。
“有人听到他说要追你。”
“绝对不可能!”她斩钉截铁道。
“为什么?”
“因为我又不喜欢他。”她说的是实话,史威卓已经成为众女暗恋排行榜的冠军,早听说三班和八班的班花抢他抢得头破血流,她头壳坏了才蹚这浑水,为了以后的太平盛世,她坚决强调自己对史威卓一点感觉都没有。
本以为和史威卓撇清关系就万世太平,但她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菁英高中每位学生仿佛都生了一对招风耳,大家很快地都晓得了一件事,便是她乔熙美对史威卓没兴趣。
从这天开始,她的厄运更为雪上加霜。
史威卓活似上辈子跟她结了仇,上课要整她,下课要耍她,放学了更要穷追猛打,让她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她她她——到底是哪里惹到他呀!
大家都以为他是个斯文有礼的贵公子,但她对天发誓,史威卓是不折不扣的双面人,对人微笑,对她藏刀,真实的他是土匪!恶霸!无赖!
打死她都不相信史威卓喜欢她,更遑论追求她了,说他把她当成猫捉老鼠的玩具还差不多,史威卓是邪恶的猫,而她就是那个每天被追的可怜老鼠。
天呀~~冤鬼缠身哪~~谁来救她啊~~~
呜呜呜——她有不好的预感,怕是从此都别想摆脱他了。
果然,高中整整三年,她都活在“史家伙”的恶势力之下,一直熬到毕业,她发誓要结束这段孽缘,一拿到毕业证书便脚底抹油速速逃去,从今以后她乔熙美跟他史威卓再无瓜葛,后会无期!
第四章
一场午后大雷雨,打坏了路人的步调,扰乱了城市的节拍。
气象局明明说今日午后天气晴朗,怎料得到天有不测风云,突然雷声大作,黑鸦鸦的乌云说下雨就下雨,惹得哀嚎声此起彼落,争相躲雨的人们狼狈不堪地窜进离自己最近的骑楼下暂避。
一抹芳影自计程车下来后,快速躲进了东区一栋白色大楼的骑楼下,虽没像其他人一般淋成落汤鸡,但也让雨水湿了身。
女子拍拍身上的雨珠,甩了甩头,以橡皮筋简单绑起的马尾也跟著晃来晃去,她上半身穿著白色短袖T恤,下半身是帅气的牛仔裤和球鞋,倾向自然舒适的打扮,可见其率真的个性。
她低下头检视怀中的文件,确认被安好地保护著,没受到一滴雨水的破坏,满意的笑容淡挂嘴角。
人湿了没关系,采访稿可不能湿。
紧抱著手中的文件,才走没几步,一位老先生沙哑地开口。
“小姐,买个口香糖吧!”
女子转过头来,露出脂粉未施的素颜,清丽的明眸看向老爷爷胸前挂著做生意的木盒,里头放著各家老字号厂牌的口香糖、原子笔及无花果,连抹布都有得卖。
她办公室抽屉里的口香糖多得可以吃整整三个月,其他东西也都不缺,但一对上老先生期待的眼神,心就软了。
“那……口香糖两条、原子笔一枝、抹布一条——没关系,多的钱不用找了。”
手上除了文件,这会儿又多了口香糖、原子笔和抹布。
又走没几步,另一个稚嫩的声音传来。
“阿姨~~买娃娃好不好,很便宜喔~~”
往右一瞧,是个约莫十岁的小孩子,手上拿著粗糙的布娃娃向她兜售,而孩童的身后,则是一位行动不便的妇人,正向她报以乞求的微笑。
女子立即投降了,掏出一百块给小女孩,自己手上则又多了一个布娃娃。
再走几步——
“玉兰花……买个玉兰花吧……”
老婆婆这么大把年纪还得出来赚钱,好可怜,买了。
“好心的小姐……可怜可怜我吧……”
好落魄的乞丐啊,糟!没零钱了……好吧,给你一百块。
“这位施主阿弥陀佛……大慈大悲……功德无量……”
好好好,这位和尚还是大师什么的,别念了,我给钱就是。
怪了,平常这条路没那么多和尚小贩的呀,难道是下雨的关系,所以全集中到这骑楼下了?
再丢钱出去还得了,女子加紧脚步,尽快朝自己上班的大楼前进,低著头,决定接下来不管遇到什么可怜人,都来个眼不见为净。
“小姐,买张彩券好吗?”
一叠彩券晾在她的眼前,拿著彩券的主人则跪在她面前乞求她的怜悯,噢不——不是跪,而是那人没有腿。
“……”
她沈默地盯著眼前缺了双腿儿的残障人士,眼中的期盼那般光辉灿烂,教人不忍拒绝……
捧满东西的双手,再添一张彩券。
好不容易排除万难,终于挨回了办公室,一进门,同事的大呼小叫从四周传来。
“天呀!熙美,你又买了一堆同情货回来啊!”美术编辑阿芳大嗓门地呼喝道。
“你积存的货还不够多吗?是不是打算改行摆地摊?”另一位记者崔柔摇摇头,一调侃完,周围笑声四起。
乔熙美叹了口气,道:“别挖苦我了,我也不想买这么多呀,但没办法嘛,他们那么可怜……”
这时候的她刚满二十四岁,大学念传播系,毕业不到一年便到这家杂志社担任文字记者,开始学习做一个媒体人。
少女时期的婴儿肥不再,如今她是秀气的瓜子脸,一五七公分的身高,跟高中时相比也没多大长进,只长高了五公分而已,幸好比例匀称,看上去倒也玲珑窈窕、娇小有致。
虽然她外貌变得成熟了,但骨子里同情弱者的个性一点也没变,见不得人家可怜,路边的流浪猫狗、老弱妇孺、乞丐残障,都是她接济的对象,一个月少得可怜的死薪水,就被她这么花钱如流水的用光光,每到月底常常饿肚子,在别人看来,她自己才是需要接济的对象。
杂志社里跟她最麻吉的美编小芳叹道:“谁教你心太软,叫你别买又不听,上次某个杂志不是报导过吗?台北市里有不少假乞丐、假残障,白天装可怜来博取同情,晚上下了班就开宾上回家,吃鱼翅、熊掌哪,听说他们一天的业绩直逼上万哪!”
负责广告业务的阿忠,探过头来插嘴。“你说的某个杂志,该不会是咱们的死对头‘秘辛周刊'吧?”
“嘘!小声点,你是想害死我啊,要是被总编听到还得了。”阿芳白了阿忠一眼。
“放心吧,总编现在正忙著讲电话哩,没空听我们在讲什么。”
他们公司和秘辛周刊社向来势如水火,他们的“城市眼周刊”是老字号了,读者群也稳定,但自从秘辛周刊创刊以来,打著内容腥辣刺激的招牌,不但抢走了他们的读者群,还挖去他们不少人才,更讽刺的是,秘辛周刊的总公司就设在对面隔两条街的大楼,摆明不把他们公司放在眼里。
“总编是在跟谁讲电话?火气好大哩!”阿芳瞄了总编办公室一眼,里头隐隐传来总编大发雷霆的咆哮声。
“当然啦,广告业务部的董主任被挖走了。”阿忠耸肩道。
“什么!”其他人惊呼,争相问阿忠,想知道更进一步的内幕清息。
“又被‘对面'挖角了?”
“薪水多少?年假几天?”
“福利好不好?他们还打算挖谁走?”
“这样下去公司还维持得下去吗?就剩咱们这几只虾兵蟹将,能玩出什么名堂?”
“会不会没几个月,大家就得领遣散费走人?”
“我好希望自己是下一个被秘辛周刊挖走的人。”
“我也希望耶,听说他们奖金很高,所以他们的记者挖秘辛挖得很凶!”
“真羡慕哪,哪天可以轮到我,唉……”
在一旁的乔熙美,默默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