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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声音-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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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弄鬼,要填充十年时间莫过于说自己杀人让人印象深刻,如果细数似水流年那往往令人生厌。根据周保政的述说,我也忆起了十年前的王肯。我看到王肯摇晃着细瘦的身子在时间深处向我走来。十年前的王肯是个胆小鬼。这个结论可以从多个角度去描述。首先他的外表符合一个胆小鬼的形象,瘦而苍白。另外他的一些品性也证明他的胆子不大。比如王肯怕蛇。王肯说不知为什么他见到蛇他就感到身体的皮肤打皱,全身像是有无数虫子在爬。他见到蛇就会晕过去。又比如有一回我们吃蛇肉,我们没告诉王肯这是蛇肉,所以王肯吃得很香。他吃完了我们才告诉他。结果他呕吐不止。我们一边看他呕吐,一边嘲笑他胆小鬼。我们都知道王肯最不喜欢我们叫他胆小鬼。这是他的心病。他见我们这样嘲笑他,借着他呕得眼泪涟涟的疯劲,他拿起一把刀子朝我们比划。他说,你们再说我就他妈的砍了你们。周保政的脸上布满了讥讽的神情,他把手放到桌上,他说,王肯,你如果不是胆小鬼你就把刀子刺下来。我们见到王肯把刀子高高地举起。我们都很担心王肯失控而真的刺下来,那样的话周保政的手就会残疾。    
      但就在这个时候,王肯的手不住地颤抖起来,他脸上的表情慢慢变得十分苍白,他闭上眼睛,叫了一声,然后无力地垂下了举刀的手。周保政说完反问我:“你说这样的人会去杀人吗?”王肯总是自称为“杀人犯”,这个称谓频繁地出现在他和我们的对话当中。我说频繁有二层意思:一、自从他突然在我们的生活中冒出来后,他总是做东请我们去那些高档娱乐场所玩(我感到无法拒绝他的好意,很难再在书斋呆下去,事实证明这些地方有相当大的吸引力,我久而久之便有了瘾,如果哪一天王肯没有安排我就感到心头空荡荡的,王肯把我从书斋带入了火热的生活),因此我们总有机会频繁对话;二、王肯在频繁对话中频繁使用这个让一般人感到触目惊心的词。周保政说他每次听到“杀人犯”这个词心中就要冷笑。一次酒足饭饱后,周保政实在憋不住了,他说:“王肯,你为什么要说自己是一个杀人犯呢?这样自我标榜当心公安把你抓走。”王肯说:“都十年了,谁管。”周保政说:“我很愿意相信你杀了人——既然杀人这种事在你那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但老实说,王肯,我很难相信。我不相信你有胆量去杀人。”王肯的脸色变得十分阴沉,他说:“信不信由你,但我杀人是真的。”周保政说:“那你说说看,你怎么杀了人。”我看到王肯的脸突然之间变得生动起来。    
      那张黑脸上的笑变得遥远而神秘,他脸上的伤疤和他的眼睛一样溢出光彩来。他像是全身心投身到往事之中了。他说:“你们永远不会知道杀人后的感觉。想想自己曾主宰过一个生命,就感到自己充满力量,就感到自己拥有了某种权力。那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人都杀了我还怕什么呢?”十年前的街景在王肯的叙述里变得动荡起来。由于我的先入之见,我对王肯的叙述缺乏必要的信任,因此当王肯在杀人之夜向林庙走去时,我感到那种动荡不安不无夸张的成分。十年前胆小鬼王肯有一把锋利的剑。每天夜晚,他都会拿着去林庙那一带操练一番。那是一个城乡结合部,那地方有一棵古樟树,樟树下还有一堆稻草。那地方少有人烟,王肯拿着剑在月光下乱舞,剑光闪过,王肯的心中就涌上了英雄气概。王肯说:“剑在手,幻想无边。你们知道那时候我是个胆小如鼠的人,但在无人的林庙,我的脑子里满是假想的敌人,我杀人如麻,无人在话下。”显然那堆稻草是王肯的假想敌之一。他的剑一次一次刺向那堆草堆。就像我在十年后玩的电子游戏,千军万马纷纷斩于马下。出事那天,王肯像往常那样一个箭步向草堆刺去。这回,一股力量强烈地反弹到他的手上。他觉得有什么东西挡住了他的剑路。就在这时,他听到啊地一声惨叫。紧接着一个光身女人从草堆里钻了出来,消失在夜色之中。他连忙拨出剑,发现剑刃上沾满了鲜血。他差点晕了过去。他几乎想也没有想,拔腿便跑。第二天,他才从报纸上知道他那天杀死了一个男人。报纸说林庙发现一具裸体男尸,在性交时被人用刀刺死。警方怀疑男人可能死于情杀。    
    


杀人者王肯信不信由你 

         
     就在这天,王肯在我们的视线中消失了。那时,他还处在惊恐之中,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从这种恐惧中摆脱了出来。他知道,不会再有人找他的麻烦了。他大惊之后长嘘一口气。他想,他居然杀了人。他看看自己那只手,觉得自己那双手非常巨大,可以握住整个世界。他挺直腰,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他感到自己突然有了力量。王肯说:“我觉得我的生命被改变了,连我体内的血液也和过去不一样了,它那么丰富,那么有力,这样的血流过我的肌肤,我的肤色就变黑了。信不信由你,我杀了人,然后我的皮肤就变黑了。”我问:“那你这十年呆在什么地方呢?”王肯的脸上露出讳莫如深的微笑。有那么片刻我倾向于相信王肯真的杀了人。我相信胆小鬼王肯杀人后有可能变成牛虻。在我整理的典籍中类似的故事也是作为极其平常的事实记载着。一个走路都怜惜脚下蚂蚁的书生,无意失手,出了人命,被迫上梁山,最后成为杀人如麻的土匪或英雄。这样的故事贯穿着我国整部文明史。但周保政有自己的想法。他不相信这样的故事。他经过周密的推论后认为:所有的事情仅仅出于王肯的臆想,王肯生活在幻想当中,他的精神似乎有问题,存在着典型的妄想和分裂征兆。他甚至进一步推断:这十年王肯很可能在精神病院里。我知道周保政的品性,他尖刻的个性让他总把人放置到最坏的境地中。    
      我知道十年之前的王肯,也看到了现在的王肯,但十年之中的王肯在哪里我不知道。我看到有两个王肯在那十年之中生活着。这就是历史,我不知该相信王肯所述还是周保政的解释。当然我得承认周保政的想法不无道理。王肯的再次出现确实存在做秀的成分。他的一举一动似乎有所指涉,否则的话我也不会把他叫成牛虻了。是的,王肯身上存在着致命的模仿。他住在一个中档宾馆里。有一个性感的女人同他同居着。毫无疑问王肯把这个女人当成伊壁鸠鲁式的女人。我当然到过他的房间,房间里到处都是这个女人的东西,各式各样的高跟鞋在门边排列着,吊着的衣服当然也很高档,体现着她那艳俗而奢华的品味。我想这十年中王肯的爱好变得有些复杂,看他挂着的一排精致的领带就可以看出他目前浮华的趣味。    
             有时候,王肯也会带这个女人一起去玩。她穿着一身华丽的琥珀色和绯红色相间的衣服,还佩戴着许多珠光宝气的装饰品。她到了舞厅,就像一条色彩斑斓的热带鱼一样在人群中游来游去,供人们观赏。我想她喜欢有人观赏。我们坐着观看王肯和那女人共舞。我感到王肯的舞步非常猥琐,他似乎故意地在向我们展示下流动作,他不停地用他的小腹去触那女人。我无法想象王肯竟把这种纯私人性的动作搬到公共场所来。更让我们惊奇的是王肯和那女人模仿床上的动作时竟引得别的舞客强烈的喝彩。王肯就在口哨和掌声中退下场来,坐在我们中间。他坐下,点上一支粗大的雪茄,脸上呈现自以为是的笑容。    
      他靠在沙发上,目光从那些感觉良好的人们的脸上掠过,眼里含着恶毒的洋洋得意的神情。那个女人已被一些男人包围,正在高声说笑。王肯用雪茄指了指那个女人,说:“你们瞧她像不像一个婊子。”我说:“既然你已同她同居,就不该这样侮辱她。你竟这样对待女人。”王肯说:“难道她就是你所说的女人?”这时,周保政在我的耳边低语:“瞧,连对话也是牛虻说过的。”王肯以杀人犯自居以后似乎拥有一种蔑视众生的优越感。尤其难以容忍的是他在我们面前也表现出这种优越感。他对我们说话的口气就像十年前我们对他说的那样。他指了指坐在舞厅角落里一个看上去孤独的女人,对周保政说,我敢打赌周保政,你如果去勾引她,她就会跟定你,随你怎么干都行。说着王肯轻蔑地一笑,说,不过我知道你没这个胆量,你们知识分子在这方面不行。我觉得味道似乎越来越不对了。周保政说他从书斋里出来可不是来忍受这个的。我知道他很想给王肯致命一击。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要打击王肯这个妄想狂必须证明他没有杀人。周保政说,他绝对没有杀人,他是在吹牛,你认为他杀人了吗?我摇摇头。周保政同我一样拥有大量无法打发的时间。周保政还有一颗极富逻辑的脑袋。这两个优势用于对付王肯虽有点浪费,但不用更是浪费    
      我们向王肯发动总攻是在一家酒吧吃西餐。我们的桌上放满了对付西餐的刀子和叉子。那时,我和周保政已去林庙进行了实地勘察。我们轻而易举地找到了王肯的破绽。周保政说,我就知道他是个神经病、妄想狂。在我们胜券在握的眼中,王肯黑色的脸像一个高级面具,他口衔着的粗大的雪茄看起来也显得有点哗众取宠。我的心中甚至不合时宜地涌出对他的怜悯,我想这样做似乎太残忍了一点。但周保政没有我这样的可笑的同情心。他居高临下地对王肯说:“王肯,你是个疯子。”王肯显然对我们的出击没有准备,他还以为周保政这是在表扬他,他说:“对,有时候我确实感到自己很疯。”周保政指指自己的脑袋,说:“我是说你这里似乎有问题。有幻觉。”王肯警惕地说:“你什么意思。”周保政说:“我们认为你有必要去检查一下你的脑子。”王肯显然明白了我们不怀好意,我看到他的脸上露出迎战的表情,说:“你们认为我有病?你们才他妈的有病。”周保政说:“我们很替你胆心,你总是说你杀了人,可事实上你没杀人,这就很成问题。”王肯说;“谁他妈的说我没杀人,信不信由你,是我杀死了那个男人。”周保政说:“你是在林庙杀死他的吗?那个男人死在一棵老樟树下吗?可事实是林庙根本没他妈的樟树,你的场景是不是太戏剧化一点?那地方有什么你知道吗?我想你一辈子也想不出来,你根本不熟悉那地方。”    
      我看到王肯的脸上露出迷茫的神色,他说:“这么多年了,那地方也许改变了不少。”周保政说:“没变。我们调查过了,那个地方十年前就是个垃圾场。那个地方没人愿意走近,到处都是苍蝇蚊子,几里之外可以闻到臭气,你总不至于在那样的地方练你的剑术做你的英雄梦吧?”王肯低下了头,他的脸变得苍白起来,他的目光游移,双手在身上摸索。一会,他说:“结账吧,回宾馆我让你们看看当年的报纸。”来到宾馆,他从箱子里找出那张报纸,递给我们。他说:“我真的杀了人,你们为什么不相信我?你们看这是当年关于这个事件的报道。”我从王肯手中接过那张报纸。上面确实是某个凶杀案的报道:〈本报讯〉昨天晚上,本市郊区林庙一带发生了一起恶性凶杀案,被害人为男性,约四十岁,赤身裸体地死在一草堆里,他的心脏被利器刺穿。据警方分析,此人死前有性活动,死者极可能死于情杀。王肯见我读完,满怀企盼地对我说:“这下你们信了吧,报纸上也登了。”我知道这是王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我感到他快要崩溃了,他拿出这份东西在作最后一搏。我感到这事十分荒唐,王肯为了证明自己的历史,竟拿出了别人写的文字。    
      我又一次看到了文字的霸道,有时候他比生命的存在更有力。周保政不会放过王肯。在这个关键时刻,他善于痛打落水狗。他用毋庸置疑的口吻说:“这能说明什么呢?也许你的故事正是来自这篇东西呢,这只能说明它是你灵感的源泉,还说明你依然是个胆小鬼。”就在这时,我看到王肯突然拿起桌子上的刀子。他的脸色像十年前那样苍白,他举刀的姿态也几乎和十年前一模一样,双手在不住地颤抖。看到这个和十年前出奇相似的场景,我在心里对自己说,王肯完全输了。周保政脸上依旧是那份残酷的冷笑。他傲慢地把手放到桌子上,轻蔑地说:“你有种的话你就刺下来。”周保政的话还未说完,我就看到了王肯的眼中起了变化。我看到他的眼睛突然聚起灼人的光亮,光亮的深处是那种残忍和镇定。王肯脸上的伤疤下意识地抖动了几下后也突然亮了起来。这时,我看到他手中的刀子划过一段漂亮的弧线,落在周保政的手心上。周保政的手被牢牢地钉在桌子上面。血液像喷泉一样撒向天空,一部分落在周保政的脸上,一部分落在他的衣服上。周保政木然看着王肯。我知道周保政的手将会终身残疾。    
    1998郾7郾22于宁波《天涯》1999年1期76    
         
    


回故乡之路一枚炸弹壳(1) 

      妈妈说:“解放,你今天怎么啦,没精打采的。”解放低着头,没吭声。他知道妈妈清楚他的心思,但大人们总是想隐瞒些什么。爸爸被他们带走已经有一天一夜了。解放搞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带走爸爸。解放昨晚去村头的队部偷偷看过爸爸。爸爸坐在昏暗的灯光下,双眼无神。爸爸的样子十分紧张。解放觉得爸爸的灵魂似乎出窍了。    
      妈妈坐在屋子里,低着头在摘毛豆子。妈妈还没去上工,她一直在屋子里磨蹭着。解放知道妈妈是在等爸爸。解放来到学校的时候,感到气氛有点不对头。但他也说不出什么地方不对头。强牯像往日那样领着一帮孩子在欺侮女同学。他们在欺侮那个有着像李铁梅一样又粗又长辫子的女孩,强牯伸手拉一下那女孩的辫子,那女孩抚住自己的辫子骂强牯。强牯和男孩子们都笑起来。解放知道强牯其实喜欢这个女孩。当然解放也喜欢这个女孩。确切地说,解放喜欢的是她的长辫子。他也很想摸一摸那女孩的长长的辫子。解放听到这会儿强牯和他的手下都在放肆地大笑。解放觉得今天他们的笑有点意味深长。萝卜也在一旁笑。他笑得比谁都放肆。萝卜总是这样,虽然强牯老是欺侮他,但当他看到强牯欺侮别人时,他总要在一旁笑。有时候,强牯他们不笑了,他还在笑。强牯很烦他这个样子,会忍不住给他一脚。萝卜在笑够之后来到解放的座位上。    
        萝卜说:“你爹还没回家吧?”听了这话,解放的脸突然红了,他感到心脏在剧烈地跳动。萝卜说:“你放心吧,你爹没事的,你爹画了那么多毛主席的像,你爹会有什么事。”解放突然有点不能忍受萝卜。解放从来没打过人,但这次解放却突然伸出拳头对准萝卜的鼻子打过去。萝卜的鼻子流出了血。萝卜一脸惊愕,但没有哭叫。要是平常,强牯还没打着萝卜,萝卜就会哇啦哇啦地大叫。但这次萝卜没有叫,任鼻血往下流。教室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强牯双眼锐利地看着解放。解放背着书包抬着头走出教室。走出教室时,解放的眼中涌出了泪水。    
      学校的西边是群山,山上有各种各样的植物和鸟雀。解放钻入林子。他看到天空在树枝上面运动,阳光的碎片在跟着他跑。一会儿,他来到一块石头边。对他来说,这里是一个秘密之所。这里的树枝和藤蔓纠集成一个像茧一样的空间。解放发现了这个地方后就喜欢上了这里。有时候,他会在这里睡上一觉。透过浓密的树叶,能够看见学校。他们这会儿已经在上课了。解放知道这一课他们将学习《黄继光的故事》。学生们正在背诵老师在开学时教他们的顺口溜:“爬雪山,过草地,跟着领袖毛主席。八路军,枪法准,日本鬼子没了命。淮海战,真漂亮,浩浩荡荡过长江……”听着这些顺口溜,解放感到温暖。解放仿佛看到一些画面从这顺口溜中升腾起来,它们是壮丽的炮火,战地的野花,浪漫的地下工作者,地雷战,地道战,小兵张嘎,红星照我去战斗等等。解放喜欢让自己沉浸在对过去的战争怀想之中。学校里有时候会请一些参加过解放战争打过蒋介石的退伍军人作报告,那是解放最为幸福的时光。解放从一块石头下面的一个坑里取出一只铁罐头。这是他的领地,他把自己最珍爱的东西藏在这个地方。铁罐头里面放着几本连环画,一颗子弹壳,一粒七种颜色的玻璃弹子,和一支自制火药手枪。解放拿出子弹壳在手中把玩,铜质子弹壳已被他抚摸得十分光滑,黄色的光芒耀人眼目。解放又拿出自制火药手枪,瞄准远方的学校。但火药手枪不可能开火,因为没有火药。解放知道怎样制作火药,把硫、硝、木炭按一定比例混合就成了火药,但解放搞不到硫,所以解放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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