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眉头又微微蹙了起来,她的衣着非但邋遢,长发虽然拿了发圈绑了个马尾,发尾处却还是有些打结,她的脸上甚至未施脂粉,而且还有着一只熊猫眼。
虽然他从没规定公司内的服装仪容,但这女子也太夸张了吧?
十二楼到了,门一打开,范怡侬低着头便抱着怀里几乎快被她捏烂的图稿和光碟,很快的闪身出电梯。
在电梯内的吕浩霆伸手按下关门键,却在这时见到她脚上的那双拖鞋,顿时惊愕得变了脸,还没来得及着那女人到底是进了哪个部门,电梯门已经完全关上。
天,他的员工穿拖鞋来上班?
他还没完全消化这让人错愕的事实,电梯已到了十六楼,走出电梯门时,他一脸古怪神色。
是他们公司太开放了吗?
一路往办公室走去时,吕浩霆不由得开始注意其他人的穿着,结果却发现他那能干的女秘书竟然穿着粉红色的洋装。
他不由自主的停在她的桌前,瞪着她那身不合时宜的衣着。
察觉到老板的瞪视,叶秘书抬起头来,眨眨她长长的睫毛,甜甜笑问:“老总,有什么事吗?”
吕浩霆顿了一下,心念电转,只道:“没事。”
他说完便转身走进办公室里,觉得自己有点太大惊小怪,工作能力和人的衣着是没有关系的,TMR的作风向来开放自由,只要那女的像叶秘书一样将分内的工作做好,他没有理由去挑剔员工的外貌。
况且,十二楼是开发部门,那里的人工作量及压力都相当大,有八成以上的员工是在家作业,他们向来随性,但在工作上的能力却不容置疑,反正他们也不是天天都到公司报到,他想他可以为他们的工作能力容忍他们的习性。
在办公椅上坐下,他打开桌上的电脑,开始一天的工作。
叶秘书进门送上咖啡和几份文件,随即便退了出去。
电脑萤幕上跑出各部门的进度报告,他快速浏览着。
很少有人知道当初他为什么会来做这一行,在他那个年代,普通高中是不上电脑课的,就算是读工校的电子相关科系,大部分的学生也都对所谓的基础电脑概论一窍不通,对于什么是DBASE、什么是DOS、什么又是LOTUS123,大部分的学生十个有八个分不清楚它们的差别在哪里。
而他,便是那少数从一开始就有搞懂的其中一个。
不知为何,他从起始便十分喜欢那关于0与1的问题,也许是因为觉得光靠两个数字来加以组合,竟能做到无数难以想像的事,而感到神奇吧。
当然,说实话,那片小伍带来的脱衣麻将也实在是功不可没;虽然那存在五又二分之一大磁片中的电脑游戏,只不过是十分简单的程式,甚至好不容易赢了电脑,那所谓的脱衣也只是从一张有穿衣服的黑白美女照换成上半身裸露的黑白照片,但他们那群死党还是为此着迷兴奋不已。
因为那片脱衣麻将,他开始对电脑程式有了兴趣,也许是因为他多少对这东西有点天分,加上第一次跟着老师做出来的游戏软体给了当时才高一的他无与伦比的成就感,从此之后,他一头栽进了设计电玩软体程式的世界里。
高一未完,他已熟读大部分的程式语言;高二时,便代表学校出去参加软体设计比赛,并风光抱回全国第一名的头衔,而各家媒体甚至封他为天才电脑少年;高三那年的寒假,他便挟带着响亮的天才电脑少年名气,与几位好友合开了TMR电动玩具软体设计公司。
八年后,TMR电玩软体已成为台湾电玩界首屈一指的龙头老大,而在开业十八年后的今天,TMR电玩更几乎已成了台湾电玩软体的代名词。
初始,人们当然只当他们这几个毛头小伙子开的公司是个笑话,无论是外人、抑或是家人,没几个人觉得他们会成功,不过年少气盛的他,可就是不服气,无论人们怎么说,他只默默窝在家理挖空心思写程式。
他会成功并不是偶然,是用无数的努力及尝试堆积出来的。
一般学生在跳舞、飙车、上街游玩时,他却是在家埋头研究电脑程式;当同龄青少年在追逐偶像、和同伴打屁摸鱼、泡妹妹时,他却是一次次的测试修改写出来的电玩程式。
他很重视这个工作,他也很喜欢这个工作,在三十五岁的现在,他更是以TMR这家公司为傲,这不只是他的事业,也是他一手打道出来的王国,是他拿所有的青春岁月所换回来的电玩王国!
“怡侬,你还好吧?你的脸怎么这么红?”设计程式的小张在接过光碟和图稿时,一脸好奇的问。
“没有、没事、我没事!”她窘迫的连连摇头否认,脑海中却浮现方才那男人的脸,她只觉得脸颊莫名发烫、心脏怦怦直跳,不晓得自己到底哪根神经失调,竟然为一个陌生的男人神魂颠倒。
小张狐疑的看了她一眼,但见她一颗头摇得和波浪鼓一样,便不再多说,只搔搔头转身去做自己的事。
怡侬交了东西,便往女厕跑;一进去便冲到洗手台前,低首猛将水泼上自己发烫的脸,好不容易觉得脸上没那么烧了,一抬头却还是在镜中看见自己双须泛着微红。
天啊,真是的……
她对着镜中的自己翻了个白眼,真是不晓得她到底是发哪门子的花痴,竟然,……竟然就这么给煞到了。
说老实话,那人……也没多帅啊。
他的脸一下子在脑海中弹跳出来,她的芳心又猛地狂跳起来。
喔,好吧,那家伙是不帅没错,但他那眼睛鼻子嘴巴组合起来,却该死的有魅力极了,加上那像大提琴般低沉醇厚的声音……
喔,天啊,她一定是得心脏病了。
紧接着自己的胸口,范怡侬大口大口的呼吸着,事实是,那男人的长相完全是她心目中梦中情人的模样。
他真的不帅,至少不是小白脸型的那种帅,他有着方型的下颚、粗黑的浓眉、炯炯有神的眼。褐色的皮肤,还有着一双干净有力的大手。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办法在短短几秒内就将他看得如此短细靡遗,但她就是记得,而且印象深刻,她甚至能当场画出他的画像。
好了吧,昨天才在想自个儿总是对男人不来电,现在就被电到了吧!
被电到?
范怡侬瞪着镜中小脸泛红的自己,眨了眨眼,下一瞬,她立刻冲出女厕,往电梯跑去,在办公室内刮起一阵旋风,还差点撞到小张。
“喂,怡侬,小心啊!”小张紧急将手中的咖啡往上抬,避免被她给撞翻,他才稳住身于,端着两杯咖啡回过身来,却见她在电梯前喘气。
范怡侬瞪着电梯的灯号,下一瞬,露出了他从没看过的沮丧神情。
“怎么啦?”小张莫名其妙的走过去。
怡侬一脸颓丧失意的回头看他,没头没脑的冒出一句:“一楼。”
“一楼?”小张愣了一下,见电梯灯号停在一楼,便道:“是啊,电梯在一楼啊,有什么不对吗?”
是啊,已经在一楼了,她这个大笨蛋,刚刚忙着看男人,竟然忘记看他是到几楼去的。天啊,活到二十好几,她这一生中就被电到这么一百零一次,竟然就这样呆呆的让机会从她眼前溜过了。
怡侬一脸颓丧、万分难过的摇摇头,这:“没……没有。”
什么没有?瞧她那模样,像掉了宝贝一样,还说没有。
小张摇摇头,虽然不懂她是怎么了,他还是好心的将其中一杯咖啡递给她,然后揽着她的肩头到休息堂去,好生安慰。
一声雷响之后,大雨淅沥落下。
天际打了一个响雷,范怡侬哀声叹气的瘫在床上,听着外头的雨声。
“你哀啥啊?”话筒里,传来罗兰娇滴滴的声音。
“没,我只是想到我竟然蠢到眼睁睁看着梦中情人出现,却落荒而逃,就觉得自己很没用……”
“我的大小姐,你嘛帮帮忙,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你怎么还对那男的念念不忘啊?”
“唉,你不知道……”
“不知道什么?”罗兰在电话的另一头,拿挫刀修着自己的长指甲,懒懒的问。
望着天花板上的电灯泡,怡侬顿了一下,才道:“我每天晚上都梦到那张脸。”
“哇,你也太严重了吧?”
“岂只严重,我还听得到他的声音呢。”怡侬又哀了一声,无力的道。
“是喔,那你没试着去找找看那个人是谁吗?既然会在你公司那幢大楼的电梯里出现,说不定是同一幢大楼的员工啊。”罗兰用脸肩夹住电话,拿了杯开水喝了一口,继续又修起指甲。
“你以为我没试过吗?”怡侬在床上翻了个身,抱住柔软的大枕头,哀怨地拿着话筒道:“我这几天还天天跑去公司上班,没事就溜去一楼大厅站岗,想说看看会不会遇到,谁知连个影儿都没见到。”
她也知道这样做很蠢,但她就是忍不住想再见他,甚至还曾想尽各种借口到十二楼以上的各个楼层查看,十二到十六楼是TMR租用的办公室,十七到二十楼则是另两家公司的办事处,她每层都混进去过了,但就是没见到那个男人。
“是吗?那应该就是客户了。反正天下何处无芳草,你就节哀顺变吧。”罗兰好笑的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为好友献上最诚挚的哀悼。
“可是芳草处处有,也不是每株都能百看不厌呀。”怡侬嘟着嘴咕哝。
罗兰闻言好气又好笑的道:“小姐呀,你也太挑剔了吧?”
“废话,不挑剔我早嫁出去啦。”她又哀了一声,有气无力的说着。
“真不知该怎么讲你,反正你自个儿看着办啦,你和他要是有缘,将来自然会再碰到;要是没缘,你就是在这里哈到死,人家也不会知道,对吧?”罗兰翻了个白眼,受不了的说:“所以我说,你现在可不可以去睡觉了?”
“不要,我睡不着。”范怡侬死抱着电话,一副打死不挂的模样。
“范怡侬,已经半夜三点了耶!你大姐是夜猫子,我可不是啊!你不是说明天你公司要办什么酒会,要我帮你弄造形的吗?现在再不睡,明天小心爬不起来。”
“弄那个不是很快吗?”怡侬玩着自己额前的刘海,心理烦得不得了,平常她才懒得弄头发、做造形的,要不是这次的酒会公司规定所有在总公司的人都要到场,她才懒得去咧。
“快你的头啦,我就不相信你家里有能上得了台面的裙子,再说,你瞧你那头稻草,我看光弄你那颗头就要花上一个早上的时间,更别提还要去买衣服,帮你化妆、修指甲,对了,还有,你没高跟鞋,对吧?”
“嗯。”怡侬点点头,被她越说越觉得有点羞愧。
“看,我们还得去买鞋子,这样等弄好时,你能在晚上七点准时赶上就要偷笑了。”
“喔。”
“所以说,快去睡啦!
“へ。”她有些不甘愿的应着。
“记得明天早上九点到我家哟。”罗兰不放心的又提醒她一次。
“知道。”
“不准迟到。”
“好。”
“OK,那BYE…BYE!”
“BYE!”
范怡侬挂断电话,顿时觉得屋子里安静得可以,除了屋外淅淅沥沥的雨声之外,世界上好像只剩下她一个人一样。
说实话,她也不晓得自己为什么会对那个男人这样念念不忘,但自从那天起,她就觉得心里头好像掉了什么一样,空空的。
闭上眼,她想起他那像大提琴一样的声音,短短几个字,却在到那瞬间掳获了她的心,也许有人会觉得她很傻,但她却是在那瞬间,知道他就是那个人,那个她今生该等的人,那个MRRIGHT……
下次若再有机会碰到他,她绝不会再度因为紧张过度就这样让他离开。
“唉……”
她深深的又叹了口气,将脸埋在枕头中,兀自又哀怨了起来。
外头在下着雨,偶尔还会打雷闪电。
他因为屋外的雷雨皱起了眉,不只因为空气中因此弥漫着潮湿的味道,也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天气转变引发了他右膝的旧患。
吕浩霆不舒服的从床上坐起,大掌按着右膝,试着想抚平那刺骨的酸痛,但即使他走到浴室中将热烫的毛巾覆盖在上头,也只能稍稍舒缓一点。
坐在浴缸边缘,一阵阵酸痛隐隐从膝盖上传来,他苦涩的想起这道伤的因由;耳边,仿佛又传来那个女人歇斯底里的尖叫。
那一次,也是在这样一个下着倾盆大雨的夜晚,他在公司忙了一天才刚进家门,她便气急败坏的对他吼叫,在大雨中赶他出门。
“滚,你滚!”她推着他出门,将手边能扔的东西全往他身上丢去。
“方萍!”他皱起眉,不耐到了极点。
她眼中有着狂乱,忿忿的吼道,“你不是爱和你的秘书鬼混吗?你去她那里啊,我不需要你!你滚!”
“不要闹了,我说过很多遍了,我和叶秘书没什么!你到底在胡思乱想什么?”他一脸木然,厌倦了她一再的误解,也厌倦了自己一次又一次的解释,他推开她,经过玄关往客厅里去。
她匆忙在客厅又拦住他,声音尖而刺耳,“没什么?鬼才没什么!你今天是不是又和她上床了!那个狐狸精、贱人!”
“我只是去加班。”累了一整天的他,实在没力气再和她争辩,以往或许他会就这样转身出去,但他今天太累了,外头又在下雨,他不想走出去淋雨,然后再开车回公司去;他受够了,他是这个房子的主人,他今天就是要待在家里,回到他那张温暖的大床好好的睡上一觉。
“放手!”他瞪她一眼,抽回被她抓住的手,松开领带往楼上走去。
“吕浩霆,我不准你上去!”她厉声尖叫,在楼梯口又挡住他。
“你不准?”他挑起了眉,脸上的表情转为阴冷,冷冷地看着挡在身前的妻子,他轻声道:“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何时还要你允许了。”
她似乎被他少见的冷凝给吓到,微微松开了手,但却在他意图再往上走时,又紧紧地抓住了他,“不……”
“不?”似乎是终于发现了她眼底的慌张,他眯起了眼,重复她那一个溜出齿缝中的字眼。
方萍一脸死白,他看着身穿睡施的她,又看着楼上,下颚在瞬间绷紧,“上面有什么?”
“没有,什么都没有!你滚!”她慌张失措地大叫,眼中透着惊恐。
他甩开她,以破竹之势往楼上移动,方萍多次试着想阻拦他,但当他下定决心之时,他一向很有行动力,所以他冲了上去,丝毫不受她阻拦的影响,一间间踢开了二楼的房门。
他很惊讶,当他端开房门时,那个躺在床上的男人一点也没有逃跑的意思,显然他和她曾做过这种事无数次,在她每次将自己推出自家大门的同时,这男人一直都在他的卧房中,如果不是今天他一反常态的坚持要上楼,他不知道还要被这对狗男女瞒多久!
最扯的是,在他冲进去后,那人还一副被打扰的模样,想来是没想到他这次竟会冲了上来,直到他转头看见了站在门口的自己,男人的那张俊脸立时转为死白。
当吕浩霆看清那和他妻子通奸男人的脸孔时,他只觉得全身血液倒流,轰地一下全灌进了脑海。
那是他最好的朋友之一,是那一同和他打下TMR江山的其中一个。
他简直不敢相信那位曾和他肝胆相照的兄弟,竟会跑到他家,上他的老婆!
他一直站在门口等着黄嘉文窘迫的穿上衣裤,然后在痛扁了那狗杂种一拳之后,他转身走出房门,对那一直在他耳边尖叫重复“我恨你”的女人视而不见;他只是一步步的走下楼,穿过客厅、出了玄关、走出大门,然后上车、发动,将车子开进倾盆大雨中。
从头到尾,他的脑海里只充塞着被好友、被妻子背叛的麻木,车于在下山时打滑,他冲破了护栏,连人带车摔下山坡,幸好车子被纠结的大树及粗壮的藤蔓拦住,他才没当场死亡;但从医院出来后,他的右膝及大腿还是为那次愚蠢的婚姻付出了代价,留下了一道数十公分长的撕裂伤,及每逢下雨必发作的后遗症。
抚按着疼痛的右膝及大腿,他一脸木然的瞪着那丑陋的疤痕。
直到今天,他仍然不解他当初为何会娶了这么一个女人,他甚至想不起来当年他到底爱她哪一点,竟让他愚蠢到娶她为妻;但他却很庆幸终于摆脱了她,结束了那为期只三年的短暂婚姻,并从此对想成为吕夫人的女子敬谢不敏。
第三章
香槟。
她想她喜爱这种会冒泡的金黄液体,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它是甜的。
轻吸了一口手中高脚玻璃杯里的香摈,范怡侬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叹,为这场盛宴,也为那吊在厅中高高在上,看起来华丽非凡、璀璨无比的水晶灯,当然更是为了她疼痛难忍的脚踝。
天啊,她真恨发明高跟鞋的人!
酒会里到处都是人,她从进门后就自个儿找了个角落当壁花去也,因为在脚跟痛得要命的现在,她根本不想和任何人说话,怕一开口就会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