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再三年,才春天而已,已经有些好事之人为秋试设局开赌,赌美青年秀才这回能不能顺利应试,取得这迟了多年的举人资格。
结果那天夏末,疫病爆发,朝廷为了遏止疫情扩大,公告停试一回,杀出一个通赔的结果,据闻倒了不少业余的赌坊,至今还有组头为了那次的赌局跑路中。
又一个三年,人人竟相猜测着,这美好得有如谪仙一般气韵的姚公子到底能不能顺利进到试堂之中?
这回,专业的赌坊参战,设了赌局,让人们预测各种阻拦姚家少爷进到会场的可能性,千奇百怪的各式猜测中,姚家少爷落脚的客栈失火,爆了一个大冷门,这谪仙一般的人儿被火灾呛成了伤,再一次的无法应试,与他的举人之位又一次地错身而过。
姚舜平,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在庆县里只能称之为传奇的传奇人物,数年之前,牧倾心因为一场意外小火灾,身为诗会主办人家的她为了要当面赔罪,因而与他有过一面之缘…
记忆里边,由于被打晕塞到床底下,加上因火势而转醒后,为了要救出困在同个火场中的苗人凰,传说中的如玉书生有些些的狼狈。
月白的长衫是染着各种灰黑的,发丝微乱,说话温吞……呃,不是,应该说是尔雅斯文,有一种饱读诗书之士会有的独特步调。
至于相貌上……美书生的好容貌也如传言般的清逸温雅,但这对本身拥有华中第一美人之美名的牧倾心而言,也不是个太大的记忆特点。
表达主人家对失火的抱歉与慰问之意,再补些预祝他金榜题名、功成名就的好听话之后,就此别过……
牧倾心没想过会再见到这号人物,真的!
她更加没有想到,会是在人事全非、她最极力要掩藏行迹的情况下,会在这偏远山区再见到这人……
“娘!娘!”
悲切的哭喊声让那现场一度出现的诡异气氛好似没存在过,被福福紧抱住的小女娃娃边哭,边伸着两截短短的小肥手向牧倾心讨抱,却是让姚舜平给拦截了过去。
“之儿,那不是娘喔。”一身布衣,却不掩那如玉般温润儒雅风采的美男子温声对怀中的女娃儿说道。
小娃娃仿佛听不懂,抱着爹亲的颈项,委屈地呜呜哭泣。
“抱歉,这娃儿刚失去了娘亲,想娘想得紧,错认了牧二小姐,还望牧二小姐见谅。”拍抚着怀中的孩儿,姚舜平温和有礼的表示歉意。
“孩子刚失去至亲,难免的事,别放在心上。”压抑下最初的错愕感,牧倾心问得极为顺口:“倒是姚公子真叫我意外了,我没想到凰姐收留的书生父女就是指您,所以这位是……您的千金?”
“是的,习之是我的女儿。”姚舜平坦言不讳。
原以为是她失踪那些年所发生的事,牧倾心直觉朝退至他身后、不打扰他们谈话的福福看了一眼,可后者在姚舜平身后比了一个没听说的手势。
“自数年前一别之后,没想到姚公子已成亲,还有了个女儿。”牧倾心甚为自然地提起。
“由于在庆县过于受人瞩目,带来些许不便,所以那年见过牧二小姐不久后,趁着一次与友人的江南游,就没再回过庆县,关于我的种种传闻便少了许多。”姚舜平慢条斯理的解释他淡出庆县八卦话题的由来。
白话就是:他少爷不想继续倒楣出名,索性远走他乡,到外地成亲生子去了。
牧倾心在心里翻译他的话语,很快的了解他所要表达的意思。
“由于前些日子,之儿的娘亲去了……”那温和清亮的眸明显黯然了下,接着强打起精神,继续开口道:“我父女俩伤心欲绝,才会兴起归隐山林之事,没想到地点还没找着,就在山林间迷失了方向,幸好遇到好心的苗人带我父女俩回来……”
这苗人凰,明知她躲来苗寨是要养胎生子,就是想避开汉人世界的一切,这寨子里收容了一位旧识之人,竟然没跟她提起过?
牧倾心整理出这段话的重点来,对苗人凰的不够朋友有些些的不是滋味,正盘算着要怎么收拾这局面……
“这苗姑娘真是好心肠。”姚舜平温和地赞道:“虽说身为族长的她,没认出我来,但一听我一介文人,无可去之处,仍是好心地留我跟女儿在这苗寨里住下。”
“凰姐没认出你?”牧倾心微怔。
“那是自然。”姚舜平不以为意,微笑道:“那夜她受制于人,被困于火场中,怕是急怒攻心之下还受了惊吓,加上事情过了这么多年,怎可能对当时一面之缘的姚某有太大记忆。”
“这倒也是。”牧倾心附和着,心里则修正着苗人凰不够朋友的看法。
“就因为苗姑娘也不记得了,所以才会这么积极地留我下来教书,想想……我跟女儿确实也没其他地方去,就决定先留下来了。”说明他留下的经过,那尔雅的俊颜浮现一抹赧色。
“原来如此。”回应的同时,牧倾心其实已经准备好了。
“人生若飘萍,聚散本无常。”姚舜平一脸感叹,低声道:“自那日一别后,姚某还真没想过,会有再见的一日,特别是在这时的这刻,能在这苗寨里边再见牧二小姐,除了教人意外,还真让人有恍如隔世之叹。”
啊!书生啊书生……
为什么讲话就是要这样咬文嚼字兜圈子又兼掉书袋?
那有着华中第一美人之美名,如今更因孕味而显风华绝代的美颜不动声色,但内心早忍不住跟着文诌诌的话语在摇头又晃脑了。
就不能直接一点吗?
仿佛要验证牧倾心的期待,那温文儒雅的美书生总算提出那个人之常情的必备问题:“对了,牧二小姐呢?怎会来这苗寨?”
很好!
等了这么会儿,牧倾心盘算良久的说词,总算可以正式上场了……
第3章(1)
自古红颜多薄命,没能早死也苦命。
这是牧倾心没说白,但意义贯穿整个故事的重点。
故事说来幽怨悲切,大意是在姚舜平为避流言而远走他乡的那段时间,她其实有了一位门不当、户不对的意中人。
意中人本是她的护卫之一,牧家对外宣称的失踪,其实是因为良人人穷志不穷,为了证明他对她的感情是真的,并不是为了牧家财富而接近她、而爱她,于是两人决定远走他乡,到一个没人认识他们的地方过全新的生活。
小夫妻俩远离权势利益,在外地简单地拜了堂、成了亲,本以为就这般牵手平顺过一生,却没料到,一场急症带走她家夫君……
“急症啊。”那清俊得有几分仙风道骨意味的美书生紧紧皱着眉,也许是同病相怜之苦,让他在听这段时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感觉甚为同情。
她素手轻抬,轻拭眼角不存在的眼泪。
待做足了模样,这才继续以“假装坚强”的模样持续说出,由于亡夫已逝,再无依靠与停留理由的她,只能孤身一人,带着腹中的孩儿回到家大业大,要什么有什么却独独没有心爱之人的牧家。
“你……”抱着怀中已睡去的女儿,姚舜平听到这段,很一般人反应的,带着难掩意外的神情看向她依旧不盈一握的腰身,看得出他很难相信,这般的身段,竟是一个有孕在身的人。
牧倾心面对他的意外之色,却只是悠悠一叹,一副“一切尽在不言中”的哀愁样,足以让人想像,她是因为太伤心的关系,连腹中的孩儿也跟着营养不良长不大。
“牧二小姐,你可千万要保重。”姚舜平很诚心也极诚恳地说了这么一句。
因为他恳切的叮嘱,正好给了牧倾心一个完美收尾的机会,表明她就是为了腹中的孩子,才会带着侍女再次远离家乡,前来这偏远山区。
因为回到自幼生长的环境并不能抚慰她的丧夫之痛,面对姐姐已出嫁,独剩她一人的偌大家园,那空荡荡的感觉只让她心里更感难过。
她也知再这样下去对孩子不好,想起了许多年前许下的一定亲访的承诺,才会毅然决然地带着侍女来到这苗寨,除了履行承诺,为的也是希望能在这全新的环境里疗养心伤,养大腹中的孩子……
以上,是牧倾心会现身此地的说词。
由于私下自行演练许久,她对于诉说时的哀切语气是有几分信心的,至少以姚舜平的反应来论,她自觉是过了关。
但……
过关之后呢?
彼此的人生都仍在持续当中,日子还是一样要过的……
“娘!娘!”
一早,某颗准时的小肉丸子如过去每天一样滚啊滚……不!是摇摇晃晃却态度坚决地沿着栽植柳枝的水道,直奔几户之遥的小小院落。
在小小拳头落上门扉之前,装饰用途大过实质意义的大门已被开启,历经半个月从不间断的清早模式,福福司空见惯地打招呼。“之儿小姐今天也是这么早。”
也一如往常,那圆滚滚的小肉丸子看了她一眼,露出颇为害羞的一笑,接着头也不回的直奔室内……
“娘!娘!”
屋里头,餐桌上已备妥了膳食,牧倾心端坐着,面带微微笑地迎接这沾了蜜似的小肉丸子。
去掉初见时的鼻涕眼泪兼胀红脸的抓狂鬼哭,干干净净又乖巧时的姚习之是个人见人爱的可爱娃娃。
身长约莫两尺,那颗圆滚滚的大头颇具分量,几乎就占了快三分之一去,配着肥肥的小手,还有那细细软软、弄不成髻,只能在项上绑一个小冲天炮的发丝,那模样已是十分逗趣。
更别说那粉扑扑的面颊染着让人想揉两下的粉红,嘴角的两个小小梨涡,每当她咧着红润润的小嘴开心而笑时便会出现,一对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总是闪耀着光芒,不是好奇的,就是全心的信任,每当她用那全心信任的目光看着人的时候,总让人忍不住要为之融化。
而所有惹人心生怜爱的诸多元素里边,当中最最最重要的是,这甜得恍若裹了层糖蜜似的可爱娃娃,除了初遇时的失态,之后一直就是乖巧听话又爱干净,对牧倾心的所有话语几乎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
这让她如何不爱这个小娃娃?
更何况此时的牧倾心怀了身孕,母性的自觉让她对这般幼小的孩子又少了几分抗挡力……
“娘,早安。”原来的一马当先之势突地缓了下来,站在牧倾心座前的一步外,小小习之不但是问了早,同时还很有礼貌地鞠了一个躬。
面对这错误的称谓,牧倾心并不是没想过要纠正,但实岁才两岁多的孩子,会的字汇还不足以解释她执意的原由,每次一要纠正她,才一提起,那粉扑扑的面颊就会好可爱好可爱地鼓起来,不但直接别过头表示不听,那红润润的小嘴儿还会噘得半天高,彻底抗拒任何的指正。
一想起她才刚失了娘亲,心灵没有个依靠又拒绝面对现实,才会这样误认跟执拗的认定,这让牧倾心怎么也硬不下心肠。
要小习之改口的决心似乎从来就没办法坚决过,拖到后来,也就只能先顺着她去了。
反正也没什么实质的损害,不是吗?
“之儿早安。”面对那小娃儿的一本正经,牧倾心也很正式的回应。
就像是一个仪式,总是待牧倾心回应她了,那软乎乎的小身子才敢依循本能那般,立即依偎到那香馥馥的娇躯,张着短短又肥肥的小手臂,好认真地想将香喷喷的娘亲抱满怀。
当然,因个子不够高,最终还是一旁等着备膳的帕玛帮忙,将小习之给抱上牧倾心的膝头,让“母女”俩得以紧紧相拥。
每每,当那微带着奶香味的小身子偎到怀中时,牧倾心怀抱这小小的人儿,心中总盈满一种她说不出来的情绪。
并不止于对生命的感动,而是一种更复杂的、连她本人都难以分辨的情绪,最后她只能将它分类成孕妇的多愁善感,然后顺应本能地回应那小娃儿的热情与依赖,但通常,总是会有杀风景的事出现。
就好比此刻,每当姚习之将娘亲抱满怀时,就是姚舜平追出来抓女儿的时候了……
“之儿!你怎又跑出来了呢?”片刻不差,就如过去每一天的模式,本该尔雅斯文的美书生又气急败坏地追了进来。
福福慢条斯理地跟在姚舜平的身后进屋来,跟帕玛使了个眼色,表示可以开始上菜了,接着很自动自发的开始为所有人添粥……
“姚公子,一起用膳吧。”牧倾心招呼道。
“饭饭,吃饭饭。”小习之开心地拍着小小的手儿。
“之儿,不可以这样。”姚舜平显得困窘。
牧倾心可以理解这份困窘,毕竟是读书人,有着一份读书人的自尊与矜持,没想到女儿接连多日,都是一早就上演这种失踪的戏码,还赖在他人的家中一块儿用早膳,也难怪他会这般不自在。
“没关系的。”因为习之而起的体恤之心,美颜带笑,牧倾心表示无妨。
“这怎么好意思……”经过这半个多月,姚舜平也知自家的状况,推辞的声音当场小了很多。
“姚公子还没找到适合的厨娘,不是吗?”牧倾心指出现实面。
“……”姚舜平语塞。
“让孩子饿着了总是不好。”牧倾心温和地说道:“之儿她还没适应帕夷娃族的口味,我这儿还好有个福福,她肯吃福福准备的膳食,总是比饿肚子好。”
“那要不,之儿留下,我……”
“姚公子也留着吧。”牧倾心俐落地截过他的话语,直接留人,拿着这几日的经验法则说道:“这些天过去,您应该也很清楚之儿的性子,她不是独善其身的人,只要您前脚一走,她铁定是坐不住,饿着肚子也要跟出去的。”
这些天就是这样子。
现实逼人,姚舜平为了女儿能吃饱的重大民生问题,抛开读书人的自尊退了一步,愿意留女儿下来。
这原本也是一个解决的办法,但偏偏小习之不肯,每回总在他表示要先行离开、等等再来接小孩时,就露出一副要哭要哭的可怜表情,见爹亲真要先行回家,便连忙哭丧着脸追出去。
最后,一定要姚舜平也回头来一块儿用膳,完成这小娃儿心目中“一家人”在一起的画面,她小家伙才会开开心心地吃饭。
这样的戏码演了这么多天,读书人不觉得怎样,可牧倾心已经懒得面对这每天每天要为了吃饭这事,重复一次又一次地来回拉扯。
快刀斩乱麻是她做事的大方向,既然不想再面对这种拖拖拉拉的局面,那就是一击终结这轮回的时候……
“姚公子就别跟倾心客气了。”她说,态度甚为恳切,好诚心好诚心地说道:“就留下来一块儿用膳吧,其实我这些天仔细想过这事,不如以后你跟之儿就在我这儿搭伙……”
“这怎么成?”反对的话几乎是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姚舜平直觉反对。
牧倾心也算是了解所谓的文人风骨这件事,就算被打断话语也神色不变,对于他的反对只是平静又平淡地问:“为什么不成?”
仿佛这时才想到,这半个月来他父女俩一直就在她这儿用餐,那可不止是区区一顿早餐,是三餐都是。
口嫌体正直。
嘴上说不成,但实质上一直就是这么做,他这会儿说“不成”,只让他的言论显得可笑……
在清逸的俊颜流露困窘之色前,有着一颗玲珑心的牧倾心已自行代为缓颊,温和指道:“你一个男人家带着孩子本就不易,加上这苗人为主的地区,想找个合意的厨子更是难上加难,既然我这儿有现成的人手,我跟之儿也投缘,只是多摆两副碗筷,也算不得什么。”
“这……”清雅的俊颜仍见困窘。
虽然对方已给了台阶,可毕竟是饱读圣贤书,根深柢固的观念似乎仍觉不妥,所以想了想后,最终也只能勉强说道:“这太叨扰牧二小姐了。”
敌人态度顽强本就在牧倾心的预期中,毕竟是饱读圣贤书的才子嘛,脑子里装的多是几千年的老观念了,要他一下子就乖乖听话行事,那才是怪事。
一切就如预期,所以牧倾心眼也没眨,用同样诚恳的表情,换了个说法再接再厉:“同是天涯沦落人,难得有缘能在这地方相聚,互相照应是应该的,何来叨扰之说?更何况出外靠朋友,书上都这么写的,不是吗?”
“这……”明显迟疑,因为姚舜平没办法反驳这话。
根本不给他思考的时间,牧倾心直接再祭上另一个方案……
“还是……”一开口便顿了顿,仿佛想到了什么那般,接着片刻后再开口时,已语带受伤之意:“姚公子不屑与倾心为友,嫌弃倾心与亡夫的姻缘有违礼教,所以……”
那清雅的俊颜直接胀红,连忙否认:“没这回事,绝对没这回事。”
“那公子何必百般推拒。”
“我……我……”
看着他说不出话来,牧倾心好笑在心底,但表面仍维持着好委屈、好委屈的神情,楚楚可怜地看着他。
最终只能一叹,姚舜平低语道:“我只是怕太叨扰了牧二小姐。”
对付读书人的不知变通,牧倾心多的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