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来,这种事情除非亲身经历上一次,否则就是说破天也不会有人相信的。
柏炀柏小心地捅一捅何当归,分辩道:“女大王,我没说错吧,我只是想趴在这里看看你们究竟进展到哪种程度了,让那个孟小子那么自信满满的送一本‘孟家刑罚大典’给你当聘礼,结果等到最后也没看到什么好料。啧,这个孟小子真是个大爷们,给咱们所有男人长脸了,段小子对你的无礼要求起码还考虑一下,再跟你好声好气的商量,讨价还价一番;人家孟小子却张口就回绝了你,人家的意思很清楚,他再喜欢你也白搭,你的要求根本不现实。这回你该醒悟了吧,丫头,就算你是个天仙,也不可能有哪个贵公子只娶你一个,天上的仙女下了凡,找的也是孝子董永而不是豪门公子!喂,你的针上没有毒吧?”
何当归嗤了一声:“当然有毒了,没毒我扎你干嘛。”
“有毒!呀,那你快把上次你打晕钱牡丹给她吃的那种药丸给我吃两丸!”柏炀柏摇晃着她的胳膊,恳求道,“好师父,快救我!我不要变成钱牡丹那个样,她是没死透啊还是诈尸啊,吓得贫道小心肝都僵住了,都记不清段小子哪一天来扬州参加武林大会了。”
☆、第173章 五花马千金裘
更新时间:2013…09…22
何当归一脚踢在柏炀柏的小腿上,将之踢得鬼哭狼嚎,她咬牙切齿地说:“好你个柏炀柏,亏我将你当成个数三数四的好朋友,平时想找你帮忙时见不着你尊面,在我生死存亡的危急时刻,你不光不施以援手,还在一旁冷嘲热讽。最最可恨的是,你已得知了段公子最近的种种不如意,又成日在我周围晃荡,你居然不告诉我这一切,让我从头至尾都被蒙在鼓里,还傻傻跑去问段公子的同僚他的近况,平白挨了一顿排头。你就等着毒发身亡吧,潜君兄,等你亡故之后,我会在你的遗物里好好翻一翻的。”
柏炀柏连连作揖告饶:“师父容禀,我只是两三个月前去过一回京城,顺便逛了逛段府,见那死心眼儿的段小子还惦记着你,我就去规劝了他一番,那时候他老父尚健在,还冲我点头一笑呢,我也不知后来段府发生了那么多人间悲剧,又如何讲给你听呢?”
“真的?”何当归将信将疑。
“比真金还真!”柏炀柏用力点头说,“至于说到在你的危急时刻,我却作壁上观,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让那个中年美妇孙氏给欺负了,贫道不是帮你去偷看她洗澡,破坏她的名节了吗,对一名女子而言,还有什么比名节更珍贵的东西呢?比如孟小子仗着亲过你,语气里俨然以你的丈夫自居,不就是吃定了你清白已失,好了歹了都是只能嫁他一个人,对你提出的要求完全不予以考虑呀,人家!后悔了吧你,自己先跌了份儿,说什么都迟了,这一回你也欠考虑,这些无理要求应该在你们共赴巫山之前谈判才有用。”
何当归举起梅花小针想治一治他嘴贱的毛病,柏炀柏又是一阵连连作揖,双手奉上孟瑄的匕首说:“女师父息怒,那个毒针岂是能拿来乱玩的,还是用刀吧,我刚才试过了这柄匕首,切地上的青石板跟切豆腐差不多。”
何当归从善如流的收起了小针,接过匕首举到柏炀柏眼前,冷笑道:“既然你见识了这把刀的威力,旁的废言我亦不愿多讲,为了你的耳朵鼻子和手指头着想,你速速道来段公子赴扬一事的始末,他来参加武林大会做什么,他又不是江湖中人,难道是带着官兵来搅局的?他哪一天到扬州,在何处下榻?你的消息从何而来?”
柏炀柏神气地叉腰一笑:“吼吼,就是因为此刀威力无穷,所以我笃定师父你这样菩萨心肠的人连近都不敢近我,更不用说削我耳朵了,是不是师父?其实贫道开价也不高,掰着手指头算,从现在开始贫道每说一句话一两银子,五十两银子付账一回,如何?”
何当归掂一下自己的荷包,只有不到二十两碎银,也就是说只能买他的二十句话,顿时满心不悦道:“你在京城不是有皇帝赐你的大宅子吗?听说里面奇珍异宝无数,五花马,千金裘,香车宝马加美人,你简直是富豪中的败类,败类中的富豪,还好意思跟我一个小女孩伸手要钱,你羞愧不羞愧!”
毫不羞愧的柏炀柏吹着口哨,哼着小曲,眼睛直瞄着何当归的荷包。何当归冷着脸摘下递给他,还价说:“这些钱买你一晚上的话,不够下次添上,从现在开始你要对我百依百顺,问一答十,举一反三,听见了没有?”
“得,没想到贫道竟如此廉价,”柏炀柏把荷包里的碎银一股脑儿倒走,把荷包和扇坠完璧归赵,不情愿地嘟着嘴巴说,“贫道去中书省门口摆摊要上几个时辰的饭,赚的也不止这个数。下次去你闺房的暗格里把段小子的十几封情书偷走,卖给你‘未婚夫君’孟小子,至少能弄个一千两银子花花。”
何当归气急败坏地将匕首重新换成了小针,遥指着他的鼻子,寒声喝道:“你竟然敢偷看我的私人信件,柏炀柏你这个老无赖,这些年来你竟然做了这么多过分的事,你就等着毒发身亡——”
话至中半的时候,柏炀柏忽而将她扑倒,百十斤大山一样的压过来。她正要张口斥骂,他的唇居然直压了下来,触上了她的唇瓣,虽然只有电闪一瞬就飞速挪开了,还是把何当归唬得不轻。下一刻,一个黑衣老妇从远处蒿草丛的方向奔过来,途径他们身边时瞧也未多瞧上一眼,就径直往场地上糟乱的人群里奔去了。
待黑衣老妇跑远之后,柏炀柏立刻翻身落在一旁的草地上,不等何当归开口说话,他先自辩清白道:“我不是故意的真不是故意的,扑倒你的时候你的针扎了我的胳膊了,而且我的嘴巴上带着一层假皮,所以你只是亲到我的皮,这个什么都不算,行不行?”说着真从自己嘴唇上揭下两层皮来,他的唇色立刻就由暗红色变成了樱红色,因为揭得太急,所以连下巴的部分也被揭掉一些,夜风一吹,他下巴上的一片异物随风上下摆动,看起来比钱牡丹的诈尸一幕更加诡异。
柏炀柏见何当归一直盯着自己的下巴看,索性就从下巴处开始连揭带撕,将自己的一张艺术品一般仿真的“李郎中的脸”给撕坏了。
柏炀柏笑嘻嘻地说:“明天还是去你院子里给你洗衣服吧,这书院门口卖药糖的活计太累,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一个月下来才赚五两银子不包吃喝。而且把钱牡丹医成了那副鬼样子,我也不好意思待在澄煦门口了,她爹爹悲愤之下,找不到元凶,又惹不起刚才给治病的孟瑄公子,肯定先拿我这个草民开刀。”
他说着这番话时,已经从一个白胡须老头,渐渐变成一个看上去跟孟瑄和彭渐年龄差相仿佛的少年郎,虽然容貌不及孟瑄的俊美无俦,也没有彭渐的英姿勃发,却是说不出的让人感觉亲切,仿佛春风拂面一般的惬意。因为常年照不见阳光,他的面色有一种病态的白,可一双清亮而灵活的眼睛却是生机勃勃,与他的白肤病容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远山眉,丹凤目,挺鼻樱唇,好一个亦庄亦谐,如风如露的道圣柏炀柏,谁能想到他如今已经三十有五,谁又能不对他的驻颜之法产生强烈的探索欲望,何当归前世足足探了他五六年,今世又缠了他将近一年,可如今仍对那个传说中的“驻颜汤浴秘方”一头雾水,甚至开始怀疑,他究竟有没有这种秘方。
何当归习医二十余载,前一世她幼年师从神针传人窦海溱,后回到罗家之后,也暗暗温习从前所学的医术,并且一边努力识字,一边想尽办法获得进入罗府藏书阁习读医书的机会,只因为她在自己的金锁中发现了外祖父罗杜仲的一封留书。
由于离开亲娘时只有四岁,所以她一开始不知道金锁中藏有机关,只要用针尖触动就可以开启。后来,跟着窦海溱老先生学针灸,她天天摆弄着几根针,看见什么东西都想上去扎两下练习手指的灵活性,有一天她就扎上了自己的长命金锁,只听“啪嗒”一声,金锁像开花一样分成了四小瓣。一瓣盛着小半匣研磨得极细的香料,一瓣盛着一捧银针,另外两瓣则是两大叠光滑鲜亮的白绸,极轻极薄,这就是她外祖父留给她的东西。
她虽是大户小姐,可眼界极窄,连棉布都甚少见到,更遑论这样漂亮的绸子。用纤细的手指揪出来之后,一张一张打开对着天上的太阳瞧了半晌,都是清一色的白绸,无花无字,只是每片绸的角落处都有外祖父的闲章——东郭山人,这是外祖父的自号,她还是有印象的。
她只道这是外祖父给自己的几块手帕,舍不得轻动就塞了回去,直到出了农庄跟母亲住一处的时候,享受上锦衣玉食的她才发现,原来大户人家小姐的手帕是一种很讲究的东西,有题花、纹饰、绣边和主人的小字,比如她的帕子通常会绣上“清逸”或“清绣”。不管手帕上的绣花出自哪一位绣娘的手艺,都可以署上她的名字,当成是她的作品,这是大家闺秀中不成文的规定,也是个小范围公开的秘密。
这些精美艺术品作用很大,除了宴会上许多的游戏场合,比如击鼓传花、接龙对诗和才艺表演等,可以拿着帕子向所有宾客展示自己的女红,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议亲时挑上一两幅最好的作品,用于给男方的母亲祖母等人观赏,作为评判这位小姐优劣的一项重要指标。毕竟公子们可以请画师多多给自己作画,再每个媒人处送上几张,把自己的音容笑貌传达到更多适婚小姐的眼前,而女子就不能这么开放大胆,除非是亲事已经敲定,才能赠自己的画像或小像给对方,因此小姐们手帕上那朵花儿的绣工和暗含的才情,就成了她们议亲时交出的一份重要答卷。
总而言之,见识浅薄的农家女何当归长到九岁时,才知道自己金锁中那几块漂亮的白绸布,跟传说中的“小姐的手帕”相差甚远,虽然没想明白外祖父去世前为何背着所有人,包括自己的母亲和外祖母,在自己的锁里塞了这么几块质地中下等的绸布——此时眼界大为开阔的何当归已得知,绸布色泽太亮就俗气了,只能作下品料子视之——不过,有意要完成自己人生第一幅绣品的她,拿了这些绸布浸在水中除尘,五六年不曾见过水的布料就显出了行行字迹来。原来,这是外祖父留给她的一封遗书。
绸布一共有九张,遇水显出字来的一共有六张,另外三张却是怎么泡都泡不出字来的空白绸子。
透过这一封“绸布遗书”,对外祖父的长相毫无印象的何当归却勾勒出一副慈祥和蔼的老人的面容,这位老人告诉她,他们罗家虽是个书香世家,但年深日久积了不少尘垢,让里面的人对亲情一项也麻木很多。虽然他力排众议将她们娘俩写进族谱,编成了第四房,不过他担心自己死后她们在罗府站不住脚,就把自己毕生的心血之作《三清针法同参》留给了她这个外孙女,让她好好研习,将他的医术发扬光大,也给她们娘俩在罗府添几分底气。他还特意嘱咐自己,在医术大成前莫在人前炫耀,也不要对外宣称是从他之处学来的这门绝技,以免造成另外三房人的不满。
从那之后,她就开始向往去罗府藏书阁走一趟,去取那一本外祖父留给自己的《三清针法同参》,看看是不是跟窦海溱老先生教自己的“无名针法”一样神奇莫测。不过到了罗府才知道,藏书阁是一个比较高等的读书之处,只有家里的主子才能进去看,下人一概止步的神圣地方。她几次提出想去拜读,可总有人出来反对,理由都是说因她不识字,怕将那些仔细收藏好的珍本弄乱弄散弄坏了,像她这样的水平应该去书房去读入门的医书,不能接近高等学府。
彼时,她却找不出一句话来为自己申辩,因为她的确识字不多,而外祖父将留给她的东西藏进藏书阁中之时,大概也未曾料到,他这个心爱的外孙女会因为不识字而被藏书阁拒之门外。
终于,某天深夜她偷偷溜进了藏书阁,捧着一根细长的蜡烛在书架的夹层间找到了外祖父给自己写的一封长信,装在厚厚的硬纸信封中的一大叠纸,握在手中又温厚又踏实,仿佛是外祖父从另一个世界给她写来的一封信。突然,她的如豆烛光引来了罗府的护院,藏书阁外响起一片喧哗之声,让她一时惊慌扔掉了蜡烛头,烧着了椅子。
聂淳第一个冲进来救火,几下子将烧着的椅子踩成焦炭之后,赶到门外的几个护院问聂淳,里面可有贼人。聂淳昂着鼻孔扫了一眼蹲在角落里自己捂着自己嘴巴的她,沉声告诉外面的护院,里面什么人都没有。待那些护院离去后,聂淳冷声告诉她,以后不要再于罗府中胡闹,让她娘亲在罗府难做人。
这个聂淳虽然凶,但是他跟别人的凶法不一样,幼小的何当归直觉的感觉到他不会伤害自己,就乖乖由他领着回了西跨院,一口气跑回房中,藏在被窝里读外祖父写给自己的信。
信里说,《三清针法同参》共有七十四卷,都收藏于藏经阁的一个书箱内,箱中另有其他医书几册,让她详读。信里面还有一张药方,写着“为爱妻柴萏医治产后旧疾之用”,于是她就偷偷配了上面的药,设法掺入老太太的饮食中,或做成点心零食送给老太太吃,令老太太的身体渐好。而这张药方,就是害了她性命的罗家传家之宝“回春方”的雏形。
因为找不到机会再偷进藏经阁,她就没有机会去寻那只书箱,不能学习外祖父的“三清针法”,所以还是继续研习窦海溱老先生的“无名针法”。
等到她第一次能光明正大走进藏书阁的时候,是她十八岁从大宁那边,来回门儿探亲的时候。扬州这边的人早就听说,她在北边的宁王府已经混成了半个女主人,能干的出奇,很得宁王的赏识,所以人人脸上都一扫过去的那种俯视她的不屑眼神,一些心中有求于她的还露出一些巴结的表情来,令她受宠若惊——当然,罗府的藏书阁对她而言,再也不是“禁地”了。
她大大方方的走进去,一个人徜徉在这一片书海里,然后在一堆布满灰尘的旧书箱中,找到了外祖父在遗书中提到的那只墨绿铁皮箱,发现外祖父的《三清针法同参》和各种手札书信竟有满满一箱几十斤之多。手札上标注的年月日,从他弱冠之时始,至花甲之年终,几十年的风雨无阻不停笔的医理心得手札,没有留给他三个儿子中的任何一个,却给了一个当年在襁褓之中昼夜啼哭的外孙女,甚至当时都不确定她是否能顺利长大成人。
读着那些措辞严谨、纸页陈旧的医书手札,她心中深受感动,觉得在罗家找到了除母亲之外的第二个亲人,这个传闻中医术紧追老太爷之下的当世名医,她的外祖父罗杜仲。
想到罗府另外三房人都是他的子孙,她对那三房之人的排斥和怨气也少了许多,想着饮水思源,她既然承了外祖父的这份好意,总该让整个罗家都收益才是。抱着这般想法,往后的日子里,不管那些人待她和母亲如何,她都是先思及外祖父之恩再同那些人讲话与斡旋,毕竟儿孙不肖也非他老人家想看到的事。
彼时,她发现外祖父的三清针法虽不及老太爷神妙,却有很多他自己的独创之处,甚至可以说是自成一派。往后的几年里,她融合了三清针法和无名针法,自创“云岐针法”之后,发现自己的针灸常常能救活一些刚刚死去不久的雀鸟和小兽。
又有一次,她在外祖父的几首藏头诗中发现,罗府祠堂的青石板下有一封秘密留书,于是寻至彼处,读了那封书信,始知道原来多年之前,外祖父曾发现了一个关于长生不老药的秘密。
而在当时那些年,她正在想方设法的从柏炀柏处弄走驻颜药方,有一段时间她甚至在怀疑,柏炀柏对那个方子如此神秘如此宝贝,那个所谓的驻颜药方,会不会就是外祖父书信中提到的“长生不老秘药”呢?
☆、第174章 色衰指望妹妹
更新时间:2013…09…23
如今的柏炀柏看上去跟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差不多,用再严苛再挑剔的眼光去看他,也绝难看出他是中年男子,更不会有人将他跟大名鼎鼎的道圣联系在一处。
何当归看着他,不禁生出疑问:“柏炀柏,其实你就这样走到大街上,虽则你的声音老成,可是不用你的口技就这样正常讲话,正常行走江湖,也不会有人怀疑你是道圣大人,你为何要成天带着面具过日子呢?既然你视功名如粪土,何不就抛弃了道圣的身份,只当那个柏炀柏死了,你这样活着不是很好吗?”
柏炀柏低声哼道:“你以为我不想晒晒太阳吗?年轻时,这张脸的我曾杀过人,现在还被朝廷通缉着呢,这样走出去就没命了,再说了我只是‘视皇帝如粪土’,不愿入朝给他卖命,当他家的捉鬼天师。而‘道圣’之名是我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