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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庶女归来+番外 作者:汶滔滔(纵横女生网vip2014-08-21完结)-第1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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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不能让她死!人偶没了便没了吧,眼前这个活生生的人,他一定要完好无损地交到小渊的手中!
  于是他扶正少女的身子,用足了十成十的功力把真气打入她的后心,让那些温和的真气包裹住她的心脉,免于摧心掌带来的疼痛。该死,刚才心中对她怀有愤恨,不自觉就对她用了真正的狠厉手段,却忘了她不是江洋大盗,更不是恶霸贪官,她只是一个柔柔弱弱的倔强少女而已,就算是拒绝了王爷的求爱,并将王爷的一颗真心踏在脚下,她也罪不至死。不行,她绝对不能死,更不能死在他的手中,否则让他如何面对至交好友,他杀了他最爱的女人!
  如此狂风骤雨式的真气传输维持了一个多时辰,常诺渐渐也有些力不从心了,前段时间他劫夺长夜阁传信的时候,被一早埋伏于彼处的高绝和段晓楼合围,拼力逃出生天却也受了重伤,在这个山洞中疗养了半个月才好利索,如今大量透支真气,让他实在有些吃不消了。“”
  于是他撤手收功,把昏迷中的少女放在火边暖着。眼下也只好尽人事听天命了,他还要参加一月后的上元节武林大会,保存实力才是上策。若她不幸死于摧心掌,只能说明这是上天要绝了王爷对她的念想,要剔除这一块横在他征途上的拦路石……可惜了如此一位清丽佳人,要怪只能怪她太不识好歹。
  何当归在他传功刚一结束的时候就苏醒了,摧心掌的可怕疼痛似乎没有带来什么后遗症,身体是温暖而舒适的,经脉间溢满了充沛而和暖的真气,仿佛刚才那种地狱一般的剜心之痛只是一个不留痕迹的梦,又或者,那些心痛根本不来自于那一记摧心掌,而来自于半梦半醒之间她女儿的哭声,忽高忽低,响彻整个水牢,夹带着水和墙壁的回音。
  尽管她和那孩子只有短短几个月的母女缘,可那种牵绊之深刻,连她都是始料未及的。自从她从水商观中获得新生,一切重新洗牌后,那个孩子也跟来了。
  那婴孩活在她的睡梦中,出现得虽不算频密,每个月大概只有两次左右,可是这样的梦从未断绝过。而且那孩子在慢慢长大,跟她一样接受着时光的洗礼,当她在从女孩儿变成少女的时候,那孩子也从襁褓中挣脱出来,手脚并用地在白茫茫的雾里爬着,后来又学会了蹒跚地走路,偶尔也会冲她挥手笑,脆生生地喊着“娘亲”。
  那些分外真实的梦境,常常让她梦醒后的一整天都沉浸在悲伤里,她总觉得会不会是因为那孩子死得太惨,又或者和她一样受到了那一池逍遥蛊的毒害,至今不能轮回转世,还孤零零地飘散在这片天地间,偶尔光顾着她的梦?
  朱权的那一首《秋莲》,那一堆何嫔的人偶,把尘封在她心间的恨意全数唤醒。原本,她明白自己跟他之间的差距有如云泥,也明白向他讨回上一世的血债既不理智,也不现实,去摧毁强大的朱权,就算能够侥幸成事,她也要搭上她自己,无异于抱着仇人一起跳悬崖。
  她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也感激上苍给了她重新来过的机会,让她可以跟小游、蝉衣和青儿一起开开心心吵吵闹闹的那样从早到晚。于是,她拼命地后撤着自己的脚步,想要从那道悬崖边离开,可是冥冥之中好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推动着她,她后撤一步,那手就推着她,迫使她往前走两步,让她离那道有朱权在旁的悬崖越来越近。
  老天给她重新来过的机会,难道只是让她跟朱权同归于尽,一起跳崖吗?她不相信,也不认命,所以她极力地挣脱着那只看不见的手,一直挣脱了三年。就在她以为那只手已经离她而去的时候,朱权的信使风扬又出现了,这一次,他带来了让她前所未有的惊怖的讯息——不是朱权要来扬州的讯息,而是,现在的朱权不是一个“普通”的朱权,他可能收到了上一世朱权的“传信”,他可能知道她上一世做过他的何嫔!
  或许这样的想法太荒诞不经,可除了这样的想法,又有什么可以解释他对她异乎寻常的浓烈兴趣,而且依着他的性子,想要的东西直接拿来就对了,既然他对她志在必得,为何不立刻把她收于掌握?会不会是上一世的记忆跑到了他的脑中,让他疑惑不解之余想更多的了解她,又联想到上一世她临死前怨恨的眼神,担心她会对他不利,又或者,他有所怀疑但是不能确定她也是一个带着上一世记忆的人……总之,他一定是知道了什么,或许是一小点,一个闪念,一个片段,又或许是更多,甚至是全部……
  否则,他怎会在石壁上留下这首《秋莲》?否则,他如何能惟妙惟肖地刻画出她上一世经常佩戴的危月燕形状的额饰?否则,他为什么把她画进王府的凉亭里,还在上面题诗说什么“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她该怎么办?女儿的那一声声“娘亲”还犹在耳畔,前世的索命人追到了今世,还在执意取她性命!
  不要慌!试想一下,若朱权知道的是前世的全部,那么志在天下的他早就出手清除掉她这个不安定因素了。或许,他也跟她梦见女儿的情况一样,只是在梦里梦见过一两次何嫔,觉得那是上天的旨意,让她做他的妃嫔,所以他才会一直追逐她。
  不要慌,何当归,你一个是活了两世的人,怎么会输给年仅十八岁的朱权……
  常诺注意到少女的睫毛微微翕动,于是凑近问:“喂,你醒了吗?你感觉怎么样?胸口还痛吗?”把脉不是他的强项,不过他还是扣住她的脉门细探。奇怪,尽管他对脉理一项所知甚少,可也能摸出她的脉搏强而有力,简直比大损耗后的他还稳健有力,只是她的心脉跳动得非常快,好像正沉浸在什么激烈的情绪之中。常诺剑眉蹙紧,又问道:“何小姐,你哪里不舒服?不如我带你去瞧瞧大夫吧?”
  此言一落,少女的睫毛如蝶翼般颤动两下,然后睁开一双黑白分明的秋水目,直直看向他,问:“风公子,你说宁王喜欢我?是什么程度的喜欢呢?你能不能把他提过我的一切词句都给我复述一遍?我对此甚是好奇。”
  常诺闻言欣喜,先把她扶起来,然后端详她的面色问:“现在你的身体感觉如何?我在城郊有一座别院,那里有最好的大夫,我带你去瞧一瞧大夫吧?”
  何当归摇头拒绝:“我刚才只是疼昏过去,如今醒来一切如常,还平白从你那里得了那么多的好处,真是前所未有的精神和健壮。我突然对宁王发生了一点兴趣,风公子,你能把所有可以让我知道的事都跟我讲讲吗?宁王他是三年前在这个石洞里呆过几天,对吗?那墙上的题诗和那一堆人偶,都是他当时留下的,对吗?可他临走前的那一夜,我还曾见过他一面,当时他并未提过对我的感情是怎样的,我对此十分好奇,你能不能跟我详细的讲一讲?”
  听她提起那些人偶,常诺不由得来了气,粗声粗气道:“那你干嘛把那些人偶毁掉?那些全都是王爷满怀深情,一刀一刀刻出来的,他拜托过我两三次,让我把这些东西捎给他!”
  何当归挑眉:“可是,我记得适才你说过,宁王早在去年就迷上了微雕,要求你把他从前的这些雕刻作品捎过去,你人在扬州,又能飞檐走壁进罗府,而且前段时间还在这个山洞中住过,那为何时至今日,那些人偶还被丢在这个山洞里?风公子,你不是一向对宁王有求必应,言听计从的吗?”
  常诺默然一刻,举步走向旁边地上的山鸡肥兔和两竹筒清水,一边熟练地处理着猎物的皮毛,一边说:“你看看那边地上的蒲团,那暗红的颜色不是布料的本色,而是跟你的衣裙一样,是血染上的颜色。那血是王爷三年前染上去的,当时他被某位高手打成重伤,全靠底子好才强撑着像正常人一样说话走路,其实他应该立马闭关疗伤才对。明月告诉我,就在他准备去闭关的那夜,捡到了当时七窍流血昏迷不醒的你,从那之后,他就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

☆、第214章 乱了伦理纲常

  更新时间:2013…10…07
  “哦?”何当归一面抱起地上待宰的小兔,一面诱导式地问道,“宁王哪里变得不一样了呢?他的日常习惯和言行举止,跟从前有差别吗?他有没有变得老气横秋,比从前更成熟更深沉呢?”
  “日常习惯?哦,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不是说他变了一个人,而是说跟从前相比,他对女人的态度完全不一样了。”常诺见她把小兔抱走了,于是伸手去要,笑说,“这个是吃的,你想玩我待会儿再去给你抓,这一只的腿被石子打伤了,活不长的,把它给我!”
  何当归抱着小兔走到山洞一边,冷哼道:“腿受伤就活不长了?真是冷酷无情的人类的看法,它明明在说,我还有救,救救我。你就发发慈悲放它一马吧,你已经杀害了它的同伴和一只山鸡了,你还要让你的手上沾染更多的鲜血吗?”
  常诺听得又好气又好笑,瞪眼道:“大小姐,刚才嚷嚷着肚子饿的人可是你,我是为你才下手‘杀害’了这一鸡一兔,什么叫冷酷无情?难道你从来不吃肉?”
  何当归无言以对,不过身为女子总有无理辩三分的权利,于是她说:“我方才要求的是吃东西,又不曾说要吃肉,你不会挖点竹笋给我烤来吃吗?”她从地上的白袍中翻找,找到了盛药瓶的锦盒,就着竹筒中的清水洗净了手心里的伤口,撒上一层白药,又把白袍中干净的部分撕下一些包扎伤口,包好自己的双手之后,她又撕下更多的布给小兔包扎腿伤。
  常诺看不过眼了,为那件袍子求情道:“你不要撕前襟的地方,否则我一会儿怎么穿出去见人?等天亮了之后,我还要穿着这身衣服去见你家老太君呢,你不要让她误以为我新加入了丐帮好不好。”说话的同时,他把处理好的野兔和山鸡用水洗净,抹上某种揉碎的草叶,然后用竹竿撑个架子搁在火上烤。
  何当归奇怪道:“你这么急着去见老太君做什么?柏炀柏扮的风扬今晚刚出现过,你间隔这么近又去露面,不要给我们弄穿帮了才好。”
  “嗯,我怕告诉你之后你会吃不下饭,所以等吃完东西再跟你讲吧。”常诺翻动着碧绿的竹竿,肥嫩的兔肉和鸡肉,在火上烤得香香酥酥的,一时香气四溢,油脂滋滋作响。
  何当归突然想起她还没吃过晚饭,下午诗会的时候她几次想吃东西,青儿都说晚上怡红院有应酬,让她留着肚子晚上再吃。不知不觉就留到现在了,“咕咕——”是肚子对她发出的抗议。“”
  常诺调侃她:“何家妹妹你要吃竹笋对吧!那不如我帮你分忧,解决掉这些烤肉,再另起炉灶给你烤笋子?”
  何当归冷着脸拽拽地说道:“不劳公子费心了,我待会儿回家有夜宵吃,我的丫头做的饭精细,吃起来也放心,像风大侠你这样粗糙的吃法,我怕回头要闹肚子的。”堂堂一位大侠,还拿话来挤兑一个小女子,真是没肚量。他究竟找老太君做什么?让她听了就吃不下饭的事?
  常诺一边转动着烤肉的竹竿,一边向她打探:“何家妹妹,为什么你跟道圣关系如此亲近,你一个深闺小姐怎会认识他那种大人物?”而且,在她误以为他是道圣的时候,对他的态度真可以用颐指气使来形容,她怎会跟道圣大人有那般交情?
  何当归眨巴一下眼睛,慢吞吞地说:“提起我跟柏炀柏的关系,还要先说我之前跟你谈到的交易,事情是这样,小女子我略通天象水文,可以预测未来一年中大运河和长江黄河的水势之急缓,其精确程度一定会让你惊叹折服。风公子,你可以不信我,不过你肯定对道圣的话深信不疑吧?实不相瞒,就因为我对水文气象一门的天赋异禀,令道圣也刮目相看,所以他特意拜我为师,向我讨教各大河道的天气水文状况。”
  常诺浑然不信:“你说道圣拜你为师?丫头,以后这样的话断不可再讲出来,否则触怒了道圣和他的信徒,你会被拉去游街的。”
  何当归自顾自地往下说:“你们漕帮做的是水上生意,虽然你们人才济济,生意也做得红红火火,可是据我所知,你们的航运船队每年至少要发生四次小事故与一次大沉没的水难,每年损失达五万两白银以上。损失银子也还罢了,可你们辛辛苦苦招揽和培养的漕帮精英水手,每年都有超过十人丧生于水中,这就是自然之无情带来的悲剧。我的想法是这样子的,你把每年损失的那五万两银子拿出两成给我,也就是一万两,我就给你提供各条水路的水文资料,告诉你哪天的哪一条水道是通行无阻,哪天的哪一条水道是绝对的死地,不能让任何船只航行,怎么样?”
  常诺默默地听着她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同时手中翻转烤鸡,看到有一只肥嫩的翅膀已烤至金黄色,他抽出一旁的马刀,割下那只鸡翅膀递到她面前,微笑道:“边吃边说吧,先喝一口水,你方才不是喊着口渴吗?竹筒里是干净水。”
  何当归道谢接过鸡翅膀,看向竹筒中的水,蹙眉道:“这是生水吧,我喝不惯生水,凉沁沁的难受。”
  常诺略作考虑,然后单手抓住竹筒,伸直手臂平举了片刻工夫,双目也专注地盯着那只竹筒,颇有一点含情脉脉的意味。正当何当归纳闷他在搞什么名堂的时候,他手中的那只竹筒竟然升起冉冉的白色水雾来,何当归这一惊非同小可,紧步走上去瞧时,发现他掌中那一只竹筒已从碧绿变成暗黄,而其中的凉水也已变成了扑腾着小水泡的热水。
  常诺将竹筒递给她,嘱咐道:“小心烫,你用袖子包着抓。”
  何当归依言接过竹筒,果然如他所言,隔着一层袖子仍略感烫手,她大为纳罕道:“这又是什么功夫,也未见一丝火星和闪光,怎么凉水就突然变开水了呢,简直就像变戏法一样。”
  “雕虫小技而已,”常诺轻嗤,“哪有妹妹你的本事神奇,能掐会算,还能知道哪一天刮风,哪一天翻船,简直比道圣大人都高明。”
  何当归自动过滤了他话中的嘲讽之意,点头道:“对啊,不是我夸口,说到预测咱们大明的水路详况,我比十个柏炀柏绑起来还高明三分,你们漕帮主要走的是大运河,可大运河自隋朝开建以来,至今已有几百年历史,许多河段都已年久失修了。尤其是在枯水期,常常会发生船只触礁沉没的事故。”她吹吹竹筒中的水,轻啜了一口,又咬一口鸡翅膀,边吃边赞道,“没想到你的厨艺这么好,真是人不可貌相。”
  常诺好笑道:“人不可貌相?我的面相看上去不会做饭吗?”
  何当归啃着香酥的鸡翅膀,盯着他的脸瞧了很长一会儿,然后冒出了一句:“你长着一张娃娃脸,仿佛从小就是这张脸,到往后四五十岁还是这样的娃娃脸,一点都不显老,可是你的眼神在渐渐变老,比起三年前的那双眼睛,你现在的眼睛予人以冷冽无情的印象,跟你的那位‘好朋友’越来越像了。”
  常诺听得心头一跳,有一种最深的秘密被人挖出来的恐慌感,连忙转移话题说:“你说你能预测哪里会有水难发生,不如你就预测一下最近会发生的一起水难吧。”
  何当归摇摇头:“风公子你说错了,我只能预测出何时何地的水道不适合行船,并不能肯定的说一句那里一定会沉船,否则我也不会做这样的买卖——要是我真的能预测到那一步,与其把情报卖给你,还不如去事发地点阻止那条‘遇难船’行驶,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
  常诺略颔首,从善如流道:“那,你就说说,最近哪一条河道不适合行船呢?”说着又把一只烤好的香喷喷兔腿递给她。
  何当归道谢接过,想了一会儿说:“据我夜观天象查知,京城外饮马镇一段的运河最近水文情况复杂,水下淤泥沉积,加之隆冬的西北风大盛,在水下形成大漩涡,是最危险的一段航道。这次的情报是免费提供给你的,下一次再透露,就要收你银子了。”
  “要收银子?”常诺自然不相信她的预测,只是质疑说,“如果我所记不错,之前你说的是要‘免费’给我们提供三年的水路状况情报,来换取你的平静生活?”
  何当归点头道:“是啊,你愿意换吗?你能代表宁王拿出一个主意吗?我本人是随时乐意交换的。”
  常诺翻转着烤肉,苦笑道:“这个买卖恐怕我不能拿定主意,小渊他那样珍视你,不肯委屈你一分一毫,定要给你找到一个最好的身份才娶你进王府,所以我猜,不管你的情报是真是假,他都决计不可能答应下来,丫头,你知道吗?他打算着要让你顶替宁国公主小女儿的身份,以王妃之尊嫁入王府,跟那谢巧凤弄一个两头大。”
  何当归错愕地睁大眼睛:“宁国公主?那不是他的二皇姐么?宁国公主的小女儿不就是他的外甥女?舅舅娶外甥女,这种败坏伦理纲常的事他也做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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