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为何远行到京城呢?”
老东西说道:“读千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老犟筋道:“咱们要跟师父学算术。”刘海蟾一愣,不由得又问了一句:“你们的师父?”老糊涂解释道:“咱们和人打赌,咱们没有答出他的题就输了。”听了这些前言不答后语的话,刘海蟾点了点头,似乎是明白了什么。
老东西觉得有些不大对劲,狠狠地瞪了其它两个人一眼,似乎是在埋怨他们不该把这种丢脸的事说出来。当即,他招呼了一声,三个人六拳齐发向刘海蟾打来。
刘海蟾只轻轻一转,那三拳已然走空,三老都怔了一下,他们根本没有明白刘海蟾用得是什么身法。打了有几十招,三老同时后跃,老东西大喊道:“破天三圣拳!”三个人同时运气,这是第二次运用,我看得更清楚了。只见霍然间,三老的身体象是通了电的灯泡,同时发出光来,光影中出现了猿、熊、豹的模样,只一刹那功夫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变成了白、蓝、红三道交错的拳影,向中间的刘海蟾打去。
那刘海蟾早已成竹在胸,拂尘一展,搭在了肩上,两掌掌心相对,盘膝而坐,闭目默默运功,一道白色的罡气顷刻间罩住了身体,就在三老的三道拳影暴发的时刻,我看到日月在他身前身后旋转,倏忽间已变成了个硕大的八卦鱼悬在他的头顶。三老的拳风已到,那三道力贯万钧的拳打在了他的身体的三个方向,奇怪的是他连动都未动,那拳我象是打在了棉花上,没有个反应。正在我的目光一滞的时候,刘海蟾头顶的八卦鱼忽然就散成了轻烟,紧跟着三道重拳又从他的身上反弹出去,他的须发瞬间立斗起来,双目一睁,拂尘已经扫了出去,只听得“啊”“哎哟”“嘭!”三声响,再看三老已经先后倒在了地上,嘴角流着血,面色痛苦,原来他们被自己的拳打伤了,这是谁都没有想到的。
我和丁哥儿都呆呆地站在原地,简直不敢相信眼前所发生的事。这是一种什么武功?竟有如此大的威力,能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还不伤到自己。哦,这太神奇了,太不可思议了,这个刘海蟾果然名不虚传,看这情形,他的功夫只在黑魔之上,绝不在他之下。可以说,启今这止,这是我所见到的最厉害的人物了。
“无量天尊!”刘海蟾颂了一声道号,缓缓地走到了三老的面前,道:“破天三圣拳固然厉害,可是只注重了伤人,却没有想到会伤自己;也亏得三位铁布衫功炉火纯青,才未造成重伤。不过,你们的拳远非贫道的无极天罡对手,你们已经输了。”
“好,算你狠!”老东西挣扎着站起身,招呼着还躺在地上的二老:“咱们走。”
“慢!”刘海蟾忽然阻道。
“你要怎样?”老犟筋站起身来问道。
“贫道听说你们有这样的规矩,只要别人误入你们的三老丛林,你们必定要用问题难他,答不出者便杀之,可有此事?”
“有。难道你要为那些死去的人报仇吗?”老糊涂的笑容凝固了。
“死的已死,活的活着,贫道并不想再多造冤孽。”刘海蟾私人答道。
“那你要如何对付咱们?”老东西沉着地问道。
“贫道也想与你们学一学。”刘海蟾笑着说:“贫道与你们打一个赌,由贫道出题,你们来答,答对了,就放你们走;答不对,你们却要听贫道发落。”
听说打赌,三老马上来了精神,听他说完又都恼了,只见老犟筋嚷道:“这不公平。”
“有何不公?”
“应该咱们答对了,你由咱们发落;咱们答错了,由你发落。”老糊涂说道。在这种时候,他们还要顾及脸面,这也是有志气的。
“哈哈!”刘海蟾大笑起来,想都未想,便道:“好,贫道答应。”他的慷慨仿佛必胜无疑。
“那么你就出题。”三人同时叫道。
“好!”刘海蟾应了一声,踱了两步问道:“早晨四条腿走路,中午用两条腿,到了晚上却要用三条腿走,这是什么?”
噢!多么有趣的问题呀!我不由得感叹起来。这是古希腊神话中斯芬克司出给每一个过路人的问题。丁哥儿曾经毫不思索地把三老比喻成了斯芬克司,而如今,这三个斯芬克司却要面对斯芬克司的谜题,这仿佛是一个讽刺。
三老绞尽脑汁地想着寺,每说出一样东西,刘海蟾都摇着头。我估计了一下,他们最少也说出了一百个答案,可是没有一个是正确的。
也许是刘海蟾问得太快了,也许是丁哥儿心不在焉,还在想着刚才他看到的那神奇的武功,他根本没听到刘海蟾问的是什么,不然他一定会不假思索地喊出来。此刻他见三老抓耳挠腮,这才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只是不说,让他在旁边对我又跳又骂。我也在不停地犹豫着,知道这三个老头子一定答不出来的,不晓得刘海蟾会给他们一个什么样的惩罚。我对刘海蟾也只是听说,从不相识,更不知道他为人如何,不由得为三老担心起来,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承认我是师父。
三老终于没有答出来,就在老东西要承认失败的时候,我不由得脱口而出:“是人!”三老和刘海蟾都望着我,我慢慢地向他们走去,边走边解释着:“早晨好比是一个人的婴儿时期,中午好比是一个人的成年时期,晚上好比是一个人的垂暮时期。人在婴儿时期是手脚并用在地上爬的,所以是四条腿;成看后,手腿分开,站着走路,所以是两条腿;到了老年垂暮之时,不得不柱根拐棍,所以成了三条腿。”
刘海蟾惊讶地看着我,他刚才并没有留意我的存在。
“哈,对!”老东西大叫起来:“牛鼻子,这道题我们答出来了。”
“不!”我断然道:“答出题的是我不是你们,这位老道长可以按条件来,也可以不按条件来。如果老道长允许,我倒希望您能放了他们。”
“小伙子好聪明!”刘海蟾点了点头,不解地问我:“你又因何替他们说话?”
我想了想,觉得还是不把我与三老的关系说出来的好,哪知丁哥儿却插了上来:“他呀,是这三个老头子的师父!”
“哦?”刘海蟾似乎有些吃惊,我赶忙将事情的原尾告诉他,他这才大笑起来,不由地赞道:“小小年纪,有如此伶俐的头脑,确也不多。”
我趁机回身道:“你们三个人还不快走!”
那三个老头子才如梦方醒,颠颠地溜了。
“对了,有件事我还要告诉前辈。”我想起了项冲,忙道:“刚才听你和周前辈说话,并不是我故意要听的。”
“就是这了这事吗?”刘海蟾微微笑道:“大街之上,又无背人之处,听到便听到了,没什么大惊小怪。”看来,这个老道人确实和蔼可亲,我不由得羡慕起项冲有个如此好的师父了。
“我要告诉你的并非这个。”我说:“我知道项冲的下落,昨日里,我还与他在一起喝酒呢。”
“哦?”刘海蟾更加仔细地打量起我来:“你和他很熟吗?”
我摇了摇头道:“不,我们也是昨日才认识的。”
“那他去了哪里?”
“他去了大洪山。”我告诉他。
“大洪山?”刘海蟾又是一愣:“他去那里作甚?”
“他是去追吉灵儿的。”提起吉灵儿,不知怎么的,我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酸溜溜的滋味,接着解释道:“他们是好朋友。”
“吉灵儿?”刘海蟾想了一下,问道:“可是吉金龙的女儿?”
“不知道,我不认识吉金龙是谁。”我老实地回答。
“糟糕!”刘海蟾一甩拂尘,对着我客气地道了声:“多谢!”便转身而去,等我再想喊他,他已不见了踪迹。
一种怅怅的感觉涌上心来,他竟然连我的姓名都没有问,唉!我这么一个小人物,怎么值得他那样的大人物多问呢?但大洪山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吉灵儿、项冲、刘海蟾如此惊惶失措呢?
不行,我一定要去大洪山,马上动身。一旦决定,我便不再去管丁哥儿是否愿意了。
第七章戴面具的人
从京城到大洪山有两条路,一条向东过潼关到洛阳,再南下南阳至随州;另一条路是向东南,过蓝田关到商州,沿丹江至襄阳到随州。前者虽平坦,但却要绕远几百里;后者却是最近的一条路,但穿行于高山峡谷间,且又多强盗土匪。经过与丁哥儿商量,我们还是决定走后一条路。“我就喜欢冒险。”这是丁哥儿的理由。
出了京城,我们便来到了蓝关之下。正近午时,初春的阳光暖暖地照在身上,给人一种懒洋洋的感觉。我们走进路旁的一座酒棚,打算填我饱肚子后再过关。
棚中只有我们两位食客,酒倌在分外热情地招呼着,很快摆上了几样小菜,并端来了一壶酒,告诉我们这是他自己酿制的高粱酒。本来,我和丁哥儿很少喝酒,此时闻言,也不经要尝一尝了。
“啊,好香!好香啊!”我们刚满上酒,一个人带着浓浓的鼻音也走了进来,一眼便看到了我们,也不管认不认识,便在我的对面一屁股坐了下来。我仔细打量了一番这个人,见他发髻整齐,上罩玄巾,鼻直口阔,浓眉大眼,虽说面色黝黑,但却英武挺拔;他的唇上两撇黑胡很是特别,又细又长,胡子还微微上翘,仿佛个风流公子,尤其是他那丰隆尖削的鼻梁,长得分外俊美,一看便知此人性格果敢,做事豪爽;再加上他话未出口,先带微笑的表情,已使我对他有了七分好感。他的微笑不知怎的,如此有感染力,我不觉得地也对他笑了起来。再看他的年纪也只在二十五六间,比我大不了多少。他身穿一件考究的白布绸缎的衣衫,光滑亮丽,与他皮肤的颜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在我的对面坐正,手中抓着的一把剑顺势放在了桌子边,哦,这是一把多么贵重的剑,只从那剑鞘上所镶的大大小小的珍珠、钻石便可见一斑;那剑柄根本就是纯金所制,连剑鞘的悬丝带也是金的,只怕没有万两黄金,这剑是买不来的。
这又是什么人呢?他既然有如此贵重的剑,穿着又如此华丽,必当是贵族子弟。为什么他的肤色又是如此的黝黑,举止并不文雅,倒更象是个农家子弟?
“你一定在想俺是从哪里来,因何坐在你的对面吧?”这人先开了口,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声音中带着很浓的鼻音。
丁哥儿奇怪地盯着他,我只点了点头,没有开口。
“嘿,其实这有什么重要呢?重要的是如今你和俺坐在了一起,而且还将举杯共饮。”他笑得那样亲切,说得那样动听,连丁哥儿也连连点头,我却没有说话。他一挥手,大声叫道:“小二,上美酒来!”然后指着我和丁哥儿笑道:“俺最好酒,但最怕无人陪俺喝酒。不是每个人都有幸与俺喝酒的,俺喝酒一找美女子,二找美少年,三找真英雄。”
“你说什么?”丁哥儿问了一句,不明白他的话,但又马上兴奋起来,道:“啊,你是说我们是真英雄,所以……”
“不!”这人打断了他的话,一双明亮的眼睛看了看我,又笑了起来,说:“你们是不是真英雄暂且不论,但却是少见的胡人,一个金发碧眼,一个美貌绝伦,俺一见酒瘾便大增,哈哈!”
他的话让我皱起了眉头。好在丁哥儿只听到了好的一面,并未听出这话中还带着污辱性质的挑逗,不然又要暴跳而起,以剑相向了。
那小二又端上来一壶酒放桌上,此人一见不由得大怒起来,拍案叫道:“你怎么如此小气,是怕俺付不起账吗?”说着从怀里取出一锭大银放在桌上。那小二的眼睛马上睁得老大,一把接过银子左摸右摸着,几乎不相信这是真的。“去把大坛好酒搬来,换三个大碗来筛,再多炒几样好菜。”他吩咐着。那小二连声应喏而去,不久果然搬来了三大坛,拿来三个大海碗摆在了桌上,然后退下去又摆上来了好几样好菜,这才点头哈腰地向这年青人告退,到里面去忙活了。
这人提也一个酒坛,只一拍,那坛口的泥封便纷纷落下,又一掀,盖子已被打开,一股凛冽的酒香扑鼻而来。“啊,好酒!”他喊了一声,倾下坛子,“哗哗哗”地已然倒满了三个大海碗,将其中两个一推,一个大碗便在桌上沿着桌缘而转,准确地在丁哥儿的面前停住;另一个穿过了桌子中央的空隙,也同时到达了我的面前,里面的酒竟不溢不晃,稳稳当当。“来,为大家的初次相逢干上一杯!”他说着,举起大碗,仰脖一饮而尽,倒下碗来时,那碗中空空如也,再倒不出第二滴酒。丁哥儿被他的豪情所感,也随之一饮而尽,也许他还从未喝过如此多的酒,不免咳嗽了起来,半天才歇。这年青人笑着赞道:“好小子,够条汉子。”说着又看了看我。我不想在他的面前示弱,也举碗来饮,好在分几口才咽下,这才发觉此酒并非很烈,反而很是柔顺,而象是南方的糯米酒,又比糯米酒要浓些。记得在军营里与战友们对饮的是六十多度的二锅头,我曾喝过一瓶多也未曾醉,这也我们中队的记录,如今只当是喝得啤酒,反倒觉得畅快了。“好!痛快!”这人说着猛地一拍大腿,又倒上两碗饮尽。我却看他刚才的动作如此熟悉,就仿佛是我的中队长一般,心中所想,便越看他越是象,不免又觉得好笑起来,中队长怎么会有如此的德行,又跑到这里来呢?想着,我摇了摇头,也跟着喝了。丁哥儿也要勉强,我向他摆了摆手,告诉道:“适可而止,莫要以身体作赌。”他终于点了点头,退出了这场酒赛。
这青年并不在乎丁哥儿的退出,好象只要有我与他共饮,他便心满意足。这样一连十碗下去,我已大汗淋漓,腹间汹涌,但微一运功,便发现那酒已随我的意志控制了,两次小解,吞进的酒已化作了尿和汗排了个干净,除了感到热了些外,并未有其它不适,反而越喝越不在乎了。这个黑黑的青年却未小解过一次,喝着喝着,已将上衣脱了个精光,露出一身古铜色、结实得如石头般的肌肉,上面也汗水淋漓,竟象是在下小雨一样滴滴嗒嗒落到地上,很快那地便湿了一大块。我有些不可思议,看这人模样似个酒鬼,为什么身体却健壮得赛过了小牛,没有丝毫虚弱的迹象。
那三坛好酒就这样被我和他“糟蹋”了,他依然意犹未尽,大呼着小二再上酒来。那小二惊奇地看着这一支那切,不敢有丝毫怠慢,将所剩的七大坛酒一一端了上来。这回连丁哥儿也骇然了,他或许并不为这青年感到意外,他意外的却是我;从他的眼神里,我看到了他的折服,他从不知道我有如此的酒量。他哪里晓得,我只是把我自己当成了个酒管子,那酒从上面喝下去多少,便从下面流出来多少。
“哈哈,痛快痛快!”这人边喝一边大声兴奋地叫着:“俺喝了这么多年酒,今日竟然遇到了一位知己,难得难得。”说着,“呛”地一声,拔出了他那把放在桌边的剑。我的眼睛一亮,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一把剑。一般的剑通体银亮,而此剑却是金光灿灿;一般的剑只宽两寸,而此剑却宽有四寸,且厚如板斧。我见过周心远那把又宽又大如刀般的火里剑,那是剑;但此剑更与众不同之处是其两刃。其实它根本没有两刃,因为那刃足有一指厚,就不上是刃,只有剑脊还在正当中,还有个剑的模样。“此剑名曰富豪。”这人对我道:“此剑乃赤金锻造,未渗任何杂质,足重有百斤,你若拿得起便送与你。”他说着,左手一抛,那剑已向我滚来,我顺势接住,手下一沉,险些脱手,不由暗叹此剑果然沉重,只把丁哥儿咋得伸出了舌头半天未缩回去。是的,只要有这把剑,便可以富贵与天下,无怪人称之为富豪。我摸了摸剑身,确是赤金,左手挥起,随便一舞,那是被我窥透的周心远的剑法中的一招,只见金光万道,耀人耳目。即刻收招立式,握着剑看了看,又扔了回去。
这人接回剑,惊讶地看着我,不知是因为没有想到我会将剑还与他,还是因为见到了我的身手。“你的就是你的,我不要。”我说道。这也是我第一次开口与他说话。
“好志气。”这青年赞了一句,随即又道:“今日能与你这样的绝美少年同杯共饮,是俺一生快事,不得无歌。”说着,举剑在左手,右手弹指剑上,那剑“铮铮”直响,锐耳动听,弹在不同部位,便发出不同的声音,接着他便引颈高唱了起来:
“美酒千杯不醉╱弹剑一曲作歌╱知己难觅╱人间何处寻你我╱只在今朝共和。
兴时也只作乐╱亡时也只作乐╱红尘难留╱笑看人世蹉跎╱哎,管她妈的谁对谁错!“
他唱到最后,尤其是那句带有骂娘的话时,竟十分感慨诙谐,别有特色,引得我和丁哥儿同声大笑起来。他却举起碗又与我干了,也许是过于炽热,当着我们的面,他竟又把裤子和鞋脱了,露出两条黑黑的长满毛的腿和一双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