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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瞪着前方,脑子一片空白。还这么早,烙威的手机便是她接的,代表什么?没有傻瓜会选在清晨约会,那多没情调,所以他们一定是整夜腻在一起,缠绵到早上喽?
成年男女整晚相伴所代表的意义,她当然懂。他们昨晚就……那个了吧?
心情荡到了谷底,没有工作的情绪,欢晨好想将方向盘一转,火速离开。但是……她叹了口气。这也不是烙威第一回“失身”了吧?与他交往过的女人那么多,个个身材火辣、容貌姣美,他怕不都“失身”过千回百回了,她现在才介意得要死,不嫌太迟了吗?
话虽如此,但心痛还是心痛。不能明白,她的模样其实不差,为什么任何女人都能占据烙威的怀抱,唯独她得不到青睐?
欢晨闭了闭眼,试着打起精神。不管心情如何阴郁,公是公、私是私,她还是得去工作。
她掏出一枚铜板,往上一抛,让命运之神决定她到底该往哪里去。
日阳升起,万丈光芒投射大地,朦胧晨雾就像美人儿面上的金纱。
美景不待人,纵使最倚重的助理欢欢未到,烙威还是开始抢拍,只是在动作间偶有不顺手的感觉;当欢欢在他身边,他只要负责取角、按快门就好,其他换底片、递水擦汗等,拉拉杂杂的小事,她自会通他心意地办妥。
说欢欢是他的定心丸一点也没错,她一不在,工作起来就不怎么顺利。
他心绪浮动地拍摄着,每隔几秒就看一次手表。当车里隐隐约约传来手机铃声时,他马上叫住身边的助手。
“阿忠,帮我拿一下相机。”长腿一跨,他马上冲向休旅车,向坐在驾驶座上的阮悠悠伸出手。“给我,我来跟她讲。”
“讲?”哼着小调的她一脸莫名其妙。“讲什么?跟谁讲?”
“手机。”口气中隐含了一丝丝难以察觉的不耐,烙威的大掌更往前伸,平时吊儿郎当的形象有点走样,不太帅。
“挂掉啦!”阮悠悠的神情有些奇异。“叶大摄影师,我真没有想到,原来你这么喜欢跟陌生人说话。”她揶揄地说道。
“陌生人?什么意思?”浓眉悄悄地聚集在眉心。
“刚刚那通电话是打错的!”她似笑非笑地睇着他。“看你的样子好像很着急,在等电话?”
“唔。”他可有可无地漫应一声,指尖扣着车门。
废话,他当然是在等电话,不然相机丢着、冲过来做什么?看她吗?
烙威在心里直犯嘀咕。虽然他以浪子风情自我期许、阮悠悠也美得很像浪子身边的女人,但他还不至于为她荒废工作。
所谓浪子嘛,是要把女人捧在掌心,一边呵护、一边偷取她们的感情,但本心不能动摇,这样缘分尽时才不会分得太惆怅。顾名思义,“浪子”是要让女人为他以泪洗面,不是要自己哭好看的;他怎么会为女人中断工作呢?
不过,欢欢是例外,他才不要偷取她的感情,也不要骗她泪潸潸,他只要她永远当个快乐女孩;只有她会让他牵肠挂肚,这也难怪,他们是好哥儿们嘛。
太阳愈升愈高,他开始有点担心,欢欢怎么还没到?
“把手机拿来。”她再没半点消息,他就要改行去当忧郁小生了。
“你要打电话?”阮悠悠别有居心地观察他。“哇,这样会不会太不人道了?寒流来袭的早上,谁都巴不得多赖床一下耶。”
今天寒流来袭?怪不得特别冷!
他想了一下。昨天到PUB去玩,老姐打手机过来,劈头就把他痛骂一顿;内容是单纯的咆哮,但从河东狮吼中大抵可以听出他不关心欢欢、他不在乎欢欢的指控。
怎么会呢?欢欢是他的好哥儿们耶。那顿骂,让他整晚心情都沉甸甸的,“什么”也没做,阮悠悠倒也知情识趣,没强要些“什么”,只是静静陪着他。
好吧,既然老姐认为他不关心欢欢,那今天就发挥体贴精神好了。纤瘦娇小的欢欢最怕冷了,八成还在被窝里睡得不省人事,今天他就来个自立自强,放她休一天假日!
他安心地想着:反正这时她不在家里,能在哪里?要是她迷路在山间,早就向他求助了,不是吗?
“烙威,我好冷,可以穿你放在后车座的大夹克吗?”阮悠悠摩挲双臂,可怜兮兮地问着。
“可以。”想着想着,安了心,他终于能对佳人略展笑颜。
“我刚刚看你拍得似乎不是很顺手,是因为少了重要的帮手吧。”阮悠悠柔媚地施行蚕食鲸吞之计。“我对摄影也略有涉猎,让我来当你的助手,好吗?”
你以为欢欢的地位,是谁都能替代的吗?
这句冲味十足的话差点跳出嘴,烙威赶紧吞下。虽然欢欢的地位很超凡,但他也不能拿这个来伤其他美女的心啊;他的志向是浪子,可不是碎心杀手;他要的是女人的爱,就算分手也要有浓浓的怀念,因爱生恨他可是敬谢不敏。
“随你。”他随口抛下浪子必备的口头禅。
“威少,再过一小时光线就会太强、无法拍照,时间有限,你今天到底还拍不拍?”阿忠看着天文专家给的日出预测表,很有个性不爽地问道。
“当然拍。”他潇洒地转过身,接回宝贝相机。
望着他阔步离去的背影,把自己埋在大夹克中的阮悠悠得意地笑了。幸好刚才当机立断,把手机的来电纪录消除,否则谎言就有可能穿帮。
早在之前她就发现,纪欢晨对叶烙威的心意似乎不简单;以女人敏锐的直觉判断,纪欢晨一定在爱着叶烙威,否则怎会纡尊降贵,甘心做他的助理?
可是,别人的痴情苦恋,她才不在乎;她的名模之路才正要开始,亟需像叶烙威这样,又英俊又多金的单身贵族来为她打响知名度;当然,如果能假恋成真是最好不过了,因为再也没有比叶二夫人更响亮的头衔。
所以喽,纪欢晨注定是要被她牺牲,谁教她要挡住她的成名之路?
第三章
用铜板决定了方向,欢晨从置物箱里拿出浓缩咖啡,抖擞着喝掉之后,继续踩着油门前进。
沿途的花呀树呀草呀,和之前所见相差无几,看来,这回命运之神果然引领她走上正确的道路;她持续开进去,发现路的尽头也是一处断崖,没错没错,就是这里!
小心地将车停好,她走到崖边,四处观望,发觉一个人影也没有。
“这是当然的了,纪欢晨。”她露出自我解嘲的笑容。“他们两人共处一夜,烙威现在正累着,怎么可能那么早就定位?”今天的行程怕是要取消了。
真该在听到阮悠悠的声音时就打道回府,免得白跑一趟。她叹了口气,无法否认心头那不舒服的感觉。
等等,她怎么可以放任妒意孳长?她不要付出的感情沾上任何污点呵,再说,是她自己还爱着烙威的,他只是待她如好友;既是如此,何需为了她顾忌男欢女爱?
迎着朝阳深呼吸,她期待自己的胸襟能宽阔些。这里群山环绕,淡淡的风气包围了山头;千山之中,唯有几许鸟啭,气氛平和得连她都沉静下来了。
她缓缓地走回车上,拿出一架单眼相机。这是她不久前买的,只有烙威不在身边的时候,才会拿出来把玩。他对摄影狂衷难言,她又恋慕着他,多么渴望透过镜头,和他看到同样的世界。
以前都只是望着相机怔怔发愣,不晓得为什么,今天却突然有按快门的冲动。她打开皮套,回到断崖边,回忆烙威每次猎取美景时的灵活身段、潇洒姿势,将所见的美景捕捉入镜。
这样自得其乐了不知多久,直到一阵电子铃声破坏了自然的祥和──
“欢欢,你到底在哪里?”她打开手机就听到烙威气急败坏的声音。
发生什么事了?是不是阮悠悠设计仙人跳,所以急呼呼地向她求救?欢晨抬起柳眉。不能怪她这么想啊,没有浪子会气急败坏的,烙威当然也不屑如此。
“欢晨?”烙威急得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他拍摄到一半,决定还是先确认欢欢在哪里。没想到电话打到欢欢家,开着的答录机显示她早已出门,他这才开始担心起,她又把自己丢在哪儿了。
“我在预定拍摄的地点。”欢晨很平静,等待他说出取消工作行程的话。
这已是她预料中之事,只是……他干么挑她心情转佳时跟她说?是存心要她一整天心情都起伏不定吗?
“相信我,我才在那里。”烙威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想咆哮,又像无可奈何;对待欢欢时,他永难以“潇洒浪子”自居,她真是一颗“浪子的绊脚石”啊。“欢欢,你又迷路了!”
咦?一时之间,她呐呐地不知说什么好。
“……是吗?又迷路了吗?可是,这里真的很像上次来过的地方啊……”她的声音愈缩愈小,心底的欢唱却愈来愈响亮。
他已经到了吗?啦啦啦,那就是意味着,他没跟阮悠悠荒唐太久喽?
她敲了一下自己的头。纪欢晨,人家可是把烙威吃干抹净了,就算缠绵匆匆,也还是吃完全餐了呀,你有什么好高兴的……可,不争气的她就是高兴啊!
一无所觉的烙威还在彼端焦头烂额。“你在第几个三岔路口往哪里转弯?”
“我……”想了想,她连命运之神给的指示都忘光了。“我记不太清楚……”
“算了。”他吐了口气。“照着原路,把车子连你自己一起送到主要干道来。”
人哪有完美的?烙威自嘲地撇撇唇。他都几乎是个如假包换的浪子了,却还是会为了欢欢尽弃形象,又怎么能怪罪临事沉稳的她,有这微不足道的小缺点?
“我叫阿忠过去接你。”他说着,心底掠过了如释重负的情绪。
树木奇多、草丛比人高的山区,有自然的掩蔽物,再加上陡坡不断,在此从事非法交易自然是再方便不过的了。
另座山区,一处坡度较小的空地,矗立了两组人马,一方西装革履黑墨镜,以黑色Benz代步,就算站在华尔街也会让人误以为是股票金童,另一方则是落魄十足的亡命之徒打扮,神色慌张不定,身后杵着的是破破烂烂的吉普车。
“老大,那边山腰有反光。”黑西装阵容中,一个男子突然回头向头子报告。
“关爷,你们通知条子?”落魄客们个个都抱着看来笨重的大皮箱,手脚却抖得几乎撑不住,歇斯底里地问着。“你们想黑吃黑,是不是?怪不得约在这种荒山僻野交易,想要咱们兄弟栽给你,门都没有……”
“闭嘴!”黑西装头子两鬓微白,体格雄健。他严厉地喝了一声,镇住这些打算拿枪狠干一场的白痴。“货你拿了,钱我收了,银货两讫,啰嗦什么?怕条子抓,不会快点滚?”他眼明嘴快地制止蠢动的对方。“最好别拿我卖的货对付我!我还有更强的货,干起架来,你们会死得比我更难看。滚!”
更强的货,是什么?连发式乌兹冲锋枪还是导航定向火箭筒?落魄客们连滚带爬地上了吉普车,火速逃离。
“阿南,用望远镜看清楚,是谁要坏老子的好事?”头子下令。
阿南照办,从口袋中掏出轻薄短小却倍数极高的望远镜。“那是个女人,手里拿着相机,刚才造成反光的,应该是镜头。”
“女人!”头子哼了一声。“最近女记者太猖狂,抢新闻抢得凶,不给她们一点教训不行了。”
阿南尽职地继续报告。“她回车边接手机……啊,她要开车走了。”
“去查出那个女人是谁!”头子冷酷地说道。“我的生意动辄千万,别让黄毛丫头给破坏了!”
“是,老大。”阿南衔命而去。
听从烙威的指示,欢晨把车开到主要干道旁;等了约莫一刻钟,终于看到阿忠在路的那头出现了。
他是个二十二岁的大男孩,一头染过的金发,随时歪着嘴巴嚼口香糖,瘦不拉矶的排骨身材套着花衬衫和海滩裤,站出来就像专混街头的春风少年兄。
半年前,他抢了欢晨的皮夹,烙威教训他一顿之后,反而将他收为门下弟子;而他本性也不坏,很肯学习;被收服后,对欢晨尤其尊重。
他冲过来,双手高举像抵达终点的马拉松选手。“欢姐!”
“阿忠,你怎么用跑的过来?”她惊讶极了,山路跑起来可不轻松啊。
“安啦,我曾经是长跑选手,这点路难不倒我!”
“上车吧!”欢晨嫣然一笑,抽了几张面纸让他擦汗。
两人上车后,阿忠指点方向。“看不出来像欢姐这么伶俐的人,居然会迷路。”摄影工作室的事务由她一手包办,都能面面俱到,偏偏她却搞不定方向感,看来人要十全十美果然只是神话。
欢晨干笑了两声。
“好像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才会略胜欢姐一筹。”春风少年兄得意地说着。
“别再糗我了。我是路痴,这早就不是新闻了,好吗?”欢晨痛苦地呻吟。
“只是每一次发生,都更加让人难以置信啊。”阿忠指挥若定,因为“天生我材必有用”而喜形于色。
她赶紧转个话题。“对了,你过来找我,就没有人当烙威的助手喽?”
“怎么没有?”阿忠不屑地撇撇嘴角。“”悠悠软膏“正缠着威少呢。”
原来阮悠悠也跟来了,她早该联想到的。欢晨扬了扬眉。连阿忠都知道“悠悠软膏”,可见这玩意儿真的很有名。
“她姓阮,你应该称呼她为”阮小姐“。”她温和地纠正浑身草莽气的阿忠。
“我不喜欢这女人!”阿忠直言不讳。妈的,大家都是江湖人,说话何必拐弯抹角?“她是不会太讨人厌,比起其他靠威少撑腰、给脸色看的女人是好很多,不过我还是觉得她怪怪的。”
欢晨微微一笑。“她只是漂亮了一点,那不叫作”怪“。”
阿忠像是没听到她说话似的,迳自一击掌。“对了,我知道是哪里怪了。”他得意地公布答案。“只要不是欢姐,任何女人站在威少身边都很怪!”
听到这话时,欢晨闪神地纤手一滑。
“啊──啊──小心山沟啊!”阿忠抓住手把狂叫,差点吓得屁滚尿流。
欢晨连忙回神,扶稳方向盘,阿忠用力拍打胸膛。“好里家在!欢姐,在我成为全台湾最屌的摄影师之前,我不想死啊!”他大口喘气。
欢晨也吓着了。她在做什么?“我……我也不想死。”
“那就好好开车嘛。”看来,他应该自愿当欢姐的司机。佛家不是说,救人一命,胜造好几间庙吗?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喔,好。”欢晨轻喘,继续启动,慎重地警告。“别再说那种话了。”
“什么话?”
“我和烙威只是好朋友,是要当一辈子的好哥儿们;站在他身边的女人,永远不会是我。”她愉悦地说着,语气过分轻快,以掩饰凄然的心情。
阿忠这才想起本来在谈些什么。“不能更进一步的话,那多可惜啊!”
欢晨努力微笑。“在烙威面前,你别说这些,否则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
阿忠翻了翻白眼,就是要他们做不成朋友,才有机会进阶为情侣啊。
他突然想起,自从欢姐帮他报名电脑班后,他便迷上网路。在BBS站上,看到一篇“等得久就是你的吗?”的讨论文章,真叫人心酸。他灵机一动。“欢姐,你该不会是一直都在等威少,只是他不知道吧?”
手指轻震了一下,但她已经控制得镇定若常,阿忠也没发觉。
他滔滔不绝。“现在时代不同了,女追男也很常见啊。爱情不等人,你不出马,别人就捷足先登了。欢姐,你要跟得上时代,喜欢的话不妨先告白嘛。”
就在这时,目的地到了,欢晨忙不迭地熄火跳下车,躲避阿忠好心的说教。
呵,她何必“跟得上时代”?早在十年前,她就已经“超越时代”向烙威表白过了。只是他不领情,又有什么办法?
“谢天谢地、阿弥陀佛,欢欢,你可终于来了。”烙威一听到车声,马上大步走来。“要是把你弄丢了,看大姐、二哥、琤儿、荣伯怎么扁我!”
“现在护身符出现,你不必担心挨揍了。”她开自己玩笑。
“那当然。”烙威动手拉拉她身上的衣服试探厚度。“今天寒流来袭,你怎么穿这么少?”
阮悠悠亦步亦趋,娇媚笑着。“我身上这件夹克给你穿好了。”她开口把注意力引到身上,让纪欢晨知道,她正穿着烙威的衣服,他们可是很亲密的呢。
“你不怕冷?”遇到三八女人,阿忠一贯地口气欠佳。“是不是在假好心?”
阮悠悠假装没听见,赖着向烙威撒娇。“难道威会让我冷着?”
“这倒是。”烙威点点头。让女人挨饿受冻不是浪子行径嘛,他不屑为之。
欢晨冷静地看着他们打情骂俏,心痛已成习惯。“不用了,我袋子里有厚棉外套,拿出来穿就好了。”
虽然阮悠悠穿着的大夹克,是她去年送给烙威的耶诞礼物,多么不愿意它沾染上其他女人的气味;但她宁可它穿在阮悠悠的身上,也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