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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矮脚虎也说道,“我个子矮怎么了?这怪我吗?我吧我妈都是个子矮,我这是遗传,我有办法啊?人背,不能怪社会;人丑,不能怪父母;人矮,全都怪遗传!我天天啃骨头补钙,可是一点用也没有,难道我不想高大威猛啊?难道我不想身高八尺腰也是八尺啊……”
“我靠……”李欢很郁闷,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无奈啊!
“我跟你们说啊,我真的是来加入斧头帮的,不挂你们相信也好,不相信也罢,我就是想加入斧头帮,”李欢说道,“我想加入斧头帮,我真的饿想加入斧头帮,我太想加入斧头帮了……”
“你想加入,是人之常情!”二当家大大咧咧的说道,“强盗,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二当家转而,脸色一正,很严肃地说道,“可是,作为强盗中的精英,强盗界最富盛名的五岳山斧头帮,我们斧头帮收罗手下,可是极其严格的,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加入的!”
“就是呢!”矮脚虎也附和道,“要想加入斧头帮,首先,要交投名状!”
“投名状知道不?”瞎子问李欢道。
“不知道?要干嘛啊?”李欢无语地问道。
靠,玩什么啊?你们就是强盗中最不称职的强盗,居然还说是精英?好搞投名状?
搞笑啊!
“投名状,就是加入我们斧头帮,的入帮凭证!”二当家的说道,“只有拿着投名状,才能加入我们,才能和我们一起,干强盗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才能一起吃香的喝辣的,才能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那我需要做什么啊?”李欢问道。
“你什么也不需要做,只要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就行了!”二当家的大笑着说道。
“哦,原来是这样啊!”李欢松了口气,然后,很无辜地说道,“我全身上下,就没有一样值钱的东西,除了这身衣服……”
李欢身上的确没有一样值钱的东西,因为他值钱的东西,全部放在葵花戒指和储物戒指之中了。
而储物戒指,可葵花戒指,全都戴在他的本尊的手上,而本尊又在现在使用的神分身的意识海中。
可以说,李欢现在的神分身,一点值钱的东西都没带,除了衣服!
“我靠!”二当家骂了一声,“居然是个穷鬼!真是晦气啊!”
“可不是嘛,忙活了半天,居然什么也没捞着,白忙活了!”瞎子也说道。
“二当家的,那就让他这小白脸干苦力得了,要不然岂不是让他白吃白喝了啊!”矮脚虎说道。
“对,没错!”二当家往地上吐了口吐沫,对李欢说道,“小子,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斧头帮的一员了,如果哪天,你做了对不起斧头帮的事,或者是私自脱离斧头帮,那是要斩一手一脚,外加上挖心下酒的……现在,鉴于你刚加入,你就开始整理山上的菜园子,顺便放牛,牧羊,喂狗,外加上……”
“这么多?”李欢愣愣地看着二当家,“这么多事情我哪里做得来啊?”
“这点事就推三阻四了啊?”二当家怒视着李欢,“瞎子每天六点钟起床上香,七点钟杀牛宰羊挖野菜,八点钟烧水做饭,九点钟九点钟给帮主洗脚,十点钟烧水洗衣,十一点烧水做饭,十二点刷锅洗碗……都没像你这么推三阻四的!”
“我靠……”李欢暗骂一声晦气啊!这瞎子还真牛叉啊,简直是做牛做马在!
“小子?你做不做啊?不做退出,可是要砍掉一手一脚的!”瞎子威胁到。
“我靠!”李欢狂汗啊,这哪里是什么斧头帮啊,简直是整人帮啊!
“你到底是做不做啊?!”二当家从背后摸出了他的弯柄子斧头,一副*良为娼的架势。
“我干还不行嘛?”李欢拉长了个苦瓜脸。
人家委曲求全,是为了升官发财啥的,自己为了救人,居然也要委曲求全!这还有没有天理啊?自己好歹也是个绝世强者啊!
这要是让自己的婆娘们知道,还不得被她们笑死了啊!
不过,就这样,李欢成了五岳山…斧头帮,第二十四号人物了!
为啥是二十四号人物呢?
因为,整个斧头帮,加上李欢,只有二十四号人啊!
一个帮主,一个二当家,一个三当家瞎子(主要是内务总管),此外就有二十个帮众。
李欢充其量,就是个打杂的,地位最低的一个!
进了斧头帮,李欢小日子,也满逍遥的。他一个人住在后山,守着一个牛栏,一个羊拦。
每天将牛羊放出去吃草,晚上再将其赶回来,就这样了。
每天,除了瞎子过来牵牛欠羊,回去宰杀之外,偶尔的,也有几个强盗,会送一两批的牛犊子、羊羔子过来,圈养储备着。
而每天,瞎子也会派人送只生羊腿给李欢自己烤。
这倒不是瞎子不想帮他烤,而是李欢实在是受不了瞎子身上的味道。他可不愿意吃瞎子给他做的东西。
而且,即使送过来的生羊腿,李欢也是用水,洗上ND遍,才切出片来,串成羊肉串,自己生火烤着吃,每天也挺逍遥自在的。
“小白!你烤的羊肉串,实在是太好了!我还要啊!”虎头傻笑着说道,他伸手又抓了一把羊肉串,一阵狂啃。
斧头是来送羊的,他是李欢这里的常客,每次送羊过来,都要把李欢烤的羊肉串,吃的个精光,才会施施然的离去。
李欢,因为长得白,于是被取了个绰号,叫做‘小白’。
李欢本来还很抵触了,可是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虎头啊,你们这次又下山了啊?”李欢一边专心地靠着羊肉串,一边开口问道。
“是啊,我是跟我大哥矮脚虎他们一块下山的。”虎头傻傻地说道,他是看上去很傻,可是,他士气上是一个很厉害的高手呢!虽然跟李欢不是一个档次的饿,可是,在整个斧头帮,绝对是排在前五的高手!
如果不算李欢的话,斧头帮的第一高手,自然是帮主至尊宝了,传说,至尊宝,已经练到了辟谷的境界了,不吃饭都能活的地步了。
接下来是二当家的,只是一个宁寂期的小高手,城处于心思悸动的关键时刻,心思浮动,一时半刻都闲不下来的。
第三高手呢,其实就是瞎子,瞎子是个筑基期的高手,除了睁眼说瞎话,外加上娘娘腔之外,他还是很不错的,勤劳,刻苦,持家,绝对是内务大总管的模范人物啊!
接下来的两个高手,就是这个矮脚虎跟虎头两兄弟了,他们两个是亲兄弟,两人一样的矮小,不过呢,矮脚虎是机灵过人,可是虎头呢,天生傻傻的。但是,他们两兄弟,都已经是先天九级的高手了,再往下,基本上都是一群垃圾了,大多都还是后天境界,即使有几个先天的,也是一二级的那种,派不上大用场,也只是仗着人多,吓唬人罢了。
“那你们去城里,都干什么了啊?”李欢问道,“还是出了卖,就是买啊?”
这斧头帮,别看在这边陲沙漠,可是,买卖做得还真不错呢,每个月,都能碰上几伙行路商队呢。都是大唐去西域的商队,货物很多的。
因为,一般都是每个月派人下山一趟,将手上的物质出手,同时换些日用品什么的。
第三卷 至高神界 224章 符水
斧头帮打劫,不伤人命,每个路过的商队,只要留下一半的货物,就可以安然通行。
这些商队,虽然少了一半的货物,可是到了西域,那几十倍的暴利,他们也不吃亏的,所以大家都很配合。
当然了,有的商队跟斧头帮混熟了,直接给过路钱就好了。
如此一来,每个月,斧头帮都要安排帮众下山,卖掉手上的货物,同时还要购买一大批的生活物资,外带着一群牛羊回来,送到李欢这边来圈养着,作为战略物资储备。
“小白,这次,我们去城里做买卖,可是大大的发了啊!”虎头憨笑这说道,“你猜我们遇到什么好事情了?”
“什么好事情啊?不会是强抢良家妇女了吧?”李欢疑惑地问道。
“怎么会啊!”虎头憨厚地摇摇头,说道:“我们帮主可是下过令的,不许强抢民女,我们只求财,不劫色的。”
“那你们遇到什么事情了啊?”李欢好奇地问道。
“我们遇到一个女人!”虎头傻笑着说道,“一个乱漂亮的女人呢!漂亮的就像是仙女似的。”
“恩?”李欢眉毛一挑,“那你们不会没把持住,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吧?”
“怎么可能啊!”虎头摇摇头,“我们斧头帮,每年都会组织去城里逛窑子的,不可能把持不住的。”
的确,这斧头帮的帮主,还是相当人性化的,赚钱讲道义,花钱也讲道义。
每个斧头帮的帮众,每年都会有几次下山的机会,趁着这个机会,大家可以去青楼找女人的。
反正,每次抢来的财货中,都要分一部分给大家的,大家手里都有私房钱的。
就像李欢,在这后山放牛牧羊,每月都有一两银子的工资呢!那打劫的强盗们,工资就更多了。
“那你们干什么了啊?”李欢问道。
“我们本来是去找大夫的。你也知道,帮主被七伤拳给还惨了,还长了斗鸡眼,”虎头说道,“可是那个女人,给了我们一张灵符,说是吧符咒烧成灰,再化水给帮主喝了,咱们帮主不出一个月,就能好了!”
“这么拽啊?”李欢愣了一下,自己也没玩过符咒什么的,也不知道那些所谓的符,究竟是不是真的。
“可不是嘛?”虎头笑着说道,“刚才帮主已经喝下了符水了,相信要不了一个月,就会好了呢!”
虎头在这里兴奋,李欢却不这么认为,他是来帮至尊宝的,他还真怕至尊宝出了啥纰漏了。
“那个女人,还说了什么啊?”李欢问道。
“我也记不得了,好像是什么五百年前,五百年后什么的……怪怪的呢。”虎头摇头晃脑的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什么。
的确,以他的智商,能记得这些已经是破天荒了。
李欢很遗憾,送走了虎头,他就在那里沉思了,知道五百年前的事情,有知道至尊宝的事情,这个人,必然是跟至尊宝有些关联的。
而女人嘛,莫不是白晶晶跟春三十娘了!
可是,这两个女人,可都是妖啊!怎么会符咒这样道家的术法呢?
不会是她们了,那到底是谁呢?
观世音,是佛门弟子,不用符咒的。
那到底会是谁呢?李欢很苦闷,想不出来啊!
而与此同时,喝下符水的至尊宝,在睡梦中,突然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去处。
这是一个幽深的洞穴,其中溪水涟涟,一个仿似帘子一样的水幕,正好横在洞穴的中央。
透过水帘,里面一片黝黑,然而,至尊宝惊讶地发现,那水幕的后面,好像有人,也有着一双双明亮的眼睛,眨巴眨巴的,像是在打量自己,又像是在给自己眉目传情……
“这是哪里啊?我怎么到这里来了?黑漆漆的数目也看不见,也不知道电灯啊!瞎子,快点灯……”至尊宝叫到,“你终于回水帘洞来了啊!”一个亲切温和的带着点母性的慈祥的温润的女人的声音响起。却不是娘娘腔的瞎子,这让至尊宝吓了一跳,要知道,斧头帮,有的是男人,也有娘娘腔,就没有女人!
“水帘洞?”至尊宝愣了一下,“这里是水帘洞嘛?看上也确实挺像的啊,水像帘子一样,有诗意有诗意,果然很有诗意……可是,你谁啊?我们认识吗?你怎么带我到了这里来了啊?”
“没人带你来,是你自己回来的!一个人离开家太久了总是想要回来的。”那个女人的声音再一次响起。
“你有病还是我有病啊?!”至尊宝没好气地说道,“我在五岳山,帮主党的好好的饿,没事我跑这黑不拉几的地方来干嘛啊?”
“你来,只是为了找回属于你的东西而已!”那女人说道。
“属于我的东西?”至尊宝疑惑的说道,“我从来没丢东西啊?我的财宝,全都放在我房间的地下室里面,怎么会丢东西啊?!”
“你要找回的,是你失去的法力。”女人道。
“法力?”至尊宝愣了一下,“我从来没学过法力啊,我是习武的!我也想过学法力,可是昆仑山的那些臭道士,却不收我,我也没办法啊……”
“你找到三颗痣没有啊?”女人的声音响起。
“找什么三颗痣啊?!”至尊宝没好气地说道,“找三个女人的话,好好说,找三颗痣?我有病啊?!”
“只要找到三颗痣,你就可以恢复法力,你就可以救他了……”女人说道。
“你有病啊,让我去救人?我还不知道谁来救我呢!”至尊宝不屑地说道,“我都被人打的成了斗鸡眼了,指不定哪一天,就五脏六腑爆炸而死了,也没看有人来救我一下,还想让我去救人?这种傻事,我怎么可能做啊?我可机灵的跟猴子似的!”
“你一定会去救他的!”女人很自信地说道。
“我救你老母啊!”至尊宝骂道,“我吃饱撑的啊!”
“吱吱吱……”
就在这时候,突然一群猴子,突然窜出来,直接围上了至尊宝,又是抓,又是挠的,吓的至尊宝一阵惨叫。
突然,至尊宝从梦中惊醒,这才发现,自己居然浑身湿透了,“我靠,噩梦!居然做了个噩梦!我靠,我招谁惹谁了啊?居然做恶魔啊!”
“帮主?晚饭已经做好了!”瞎子端着一盘手抓羊排,放到至尊宝的桌子上。
“出去!”至尊宝挥手说道。
“好的,帮主!”瞎子,带上门出去了。
至尊宝抓着一块手抓羊排,却是迟迟的不见他吃,整个人证傻愣愣的出神着。
“到底是怎么回事情啊?”至尊宝自言自语道,“为什么现在,我感觉怪怪的呢?”
“从小到大,我可还从来没做过这样的噩梦呢,”至尊宝很是迷惑,“难道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一时间,至尊宝陷入了沉思。
而李欢的神分身,在偷听了一会儿之后,就悄无声息的走开了。
回到小楼,李欢往床上一躺,心中却一阵混乱。
“狗RI的!”李欢咬牙切齿的骂了一句,“观音菩萨,你也太无耻了吧?居然用这么卑鄙的手法啊?简直是叫人不齿啊!”
的确,从至尊宝的只言片语,再联合李欢所知道的至尊宝在梦中的一切,李欢已经猜到了,肯定是观音菩萨搞出来的。一定是跟那个什么符水有关的。
仰赖,孙悟空的命运,是在她的*纵之下,一步一步的走向深渊的!
李欢没想到,堂堂南海观世音,居然会用这样无耻的方式,来达到目的啊!
李欢现在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有方法救至尊宝了。
恐怕,现在,至尊宝已经被某种命运丝线给缠绕了吧?
自己现在就是想出手,还来得及吗?
李欢相当郁闷,吧嗒着眼睛,久久的不能入眠。
“靠!”李欢一骨碌爬起来,“老子就不相信斗不过她一个娘们!”
“咻……”李欢身形连闪,飞出了自己的小楼,再次出现在了,至尊宝的房顶上,他静静地听着下面的动静,同时,还放出自己那个被压制了好些的神识,查探这至尊宝的灵魂。
“果然!”李欢心中暗恼,“果然是在灵魂上动的手脚啊!”
李欢的灵魂金丹,那是何其的强大啊,查探一下至尊宝的灵魂,那是在轻松不过的事情,修为比李欢低了这么多的至尊宝,根本就发现不了。
通过神识查探,李欢发现,在至尊宝的灰色的灵魂中,居然闪着一丝精光,而这丝精光,分明是一个闪亮的‘佛印’——‘卐’!,就像是希特勒臂章上的黑十字一样。
“狗太阳(RI)的!”李欢破口大骂,别人或许不知道这玩意,李欢可是知道的。
“卐”是上古时代许多部落的一种符咒,在古代印度、波斯、希腊、埃及、特洛伊等国的历史上均有出现,后来被古代的一些宗教所沿用。最初人们把它看成是太阳或火的象征,以后普遍被作为吉祥的标志。随着古代印度佛教的传播,“卍”字也传入中国。
然而,李欢很清楚,这是一种类似于僵尸一族血咒的存在!这也是佛教最大的、最霸道的佛印之一了!
第三卷 至高神界 225章 大日如来咒
在佛教中,有许多传说中的强者,就是被这一个小小的佛咒所累啊!
譬如那如来的大舅子——妖族七大圣之一的“混天大圣”鹏魔王,就是被如来抓回去下了这么一道佛咒,从此,鹏魔王就彻底的变成了奴隶了!
不光是鹏魔王,像狮驼岭的“移山大圣”狮驼王,“通风大圣”猕猴王,全都被西天抓去了,全都下了这个‘卐’咒。
“卐”咒,在佛家,可能叫的很好听——叫他妈妈D‘大日如来咒’,可是李欢却是知道的,这就是对僵尸一族血咒的翻版。
知道吗?僵尸的血咒,是一个血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