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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招顽夫-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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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她终于想起来,妈咪去美国大阿姨家了。
  大阿姨嫁给Unclebreter,他们生了一个很帅很帅的金发小表哥,小时候她和淳淳都争着要嫁给小表哥呢!
  心中大石放下,代代松了一口气。
  “大阿姨的住址呢?”代代咬住下唇,在自己的抽屉里翻来翻去。蓝色日记、绿色日记、紫色日记……她几时写这一大堆日记?
  管他!先找到大阿姨的住址要紧,她得快去美国把妈咪接回来。
  打开另一个抽屉——
  没有。
  再打开另一个——
  还是没有。
  她把所有柜子都翻遍了,却始终找不到她收藏起来的住址。
  没关系,只要她认真想、用力想,肯定能想出来。
  就这样,关颖代歪着头,傻愣愣地坐在床边,任清晰的、模糊的记忆片段在脑海中浮沉……
  “代代,家里发生什么事情?”
  从医院回来的关汉予,遍寻不着儿子、妻子,只见到满地凌乱,他跑进女儿房里,握住代代的肩膀,将失神的女儿唤回。
  她的眼神缓缓地在父亲脸上凝聚。
  “爸爸……”
  很长时间没仔细看清爸爸,几时起他脸上皱纹变多?几时起他白发苍苍?妈咪见着要舍不得吧!
  小时候,妈咪常拿维他命追着要爸爸吞,她说吃维他命除了照顾身体外,还不会变老……
  “爸爸,你老了,你没吃妈咪准备的维他命吗?”
  代代的问话,勾出关汉予纵横老泪。那些年他漠视茜雯的体贴关心,直到失去了,才心疼起妻子存在时的幸福。
  可……终是失去了……
  “代代,抱歉。”
  这些年他让忙碌麻痹神经,假设自己从未制造错误,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雅青对两个女儿的苛待视而不见,欺骗自己,这是真实生活,说服良心,后母本难为,郑雅青并不过分。
  然真相是——他不敢面对两个女儿,每每多看女儿一眼,罪恶感便迅速泛滥将他淹没。
  想起前妻的枉死,这念头会让他一蹶不振。但他无权倒下,这个家庭,三个子女和母亲、妻子还要依靠他生存。
  “爸,我要去美国找妈咪,你想一起去吗?”
  代代扬起甜甜笑容,冷漠不见,尖锐缺席,娇憨柔柔的微笑,仿佛童年时期的代代重返。
  “你糊涂了,妈咪……”
  “妈咪怎样?”她抓住父亲话尾。
  “先不谈这个,告诉我,颖杰和青姨怎么不在家?”
  爸爸在说谁?代代满脸迷惘。
  颖杰?青姨?她谁都不认识啊!为什么爸爸问得理所当然?她该知道他们吗?
  这时,关汉予的手机响起,他接过手机,几个对答,脸色倏地苍白。
  “爸,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是妈咪还是淳淳打电话给你?”她握住爸爸的手问。
  “淳淳没事,寇磊在照顾她。代代,答应爸爸,留在家里,哪里都别去,你千万不能再发生任何事情,懂吗?”
  淳淳、颖杰和雅青相继出事,他没力气再应付另一件突发意外。
  “我累了,好想睡觉,哪里都不去。”她出乎意料地配合。
  “你乖乖在家里等爸爸回来?”关汉予要确定大女儿不会发生另一个意外。
  “好……”在松手同时,她问一句:“爸爸,你记得大阿姨住哪里?”
  “茜羽吗?她住在爱荷华。”他顺口回应,然后放下女儿,转往门外。
  “爱荷华……爱荷华……”
  嗯,是啊!大阿姨住在爱荷华,家里养很多牛和几亩玉米田,代代记得她们和大表哥在玉米田里玩捉迷藏。
  回头,她看不见爸爸。
  拉起喉咙,代代跑到走廊大声喊:“淳淳,你在哪里?我要去爱荷华找妈咪,你去不去?淳淳……淳淳……不要躲了……”
  连喊几次,淳淳没应声,代代皱眉想想,然后释怀笑开。
  她真笨!淳淳是黏皮糖,她一定偷偷跟在妈咪后面,到大阿姨家去,难怪找不到她。
  折回房里,她把满地衣服捡起,找来行李箱,一件件收妥放齐,换下脏衣服、洗澡,躺在床上,她做得有条有理。
  躺上床时,代代头脑里计画着,明天要去领钱、找旅行社订机票,她要到美国带妈咪和淳淳回家。当然,如果爸爸没意见的话,她想多留在大阿姨家度几天假。
  她在心中盘算要做的事情,扳动手指头计,她相当开心。
  半眯眼,她睡了,这回她睡得舒适安稳,睡掉了她十几年不堪生活、睡掉她刻意遗忘的痛苦。
  睡醒后,她变回六岁时期的关颖代,话说不停、个性执拗,却活泼热情的小公主。
  连续几天,关汉予除公事外,颖杰的后事、雅青的问题,都使他焦头烂额。他忙到没时间到医院看淳淳,忙到没时间回家。
  左等右等,等不到父亲,两星期后,代代按自己的计画,飞向美国。
  在纽约机场下飞机,代代左顾右盼,好多年没到美国,心里有点慌。
  侧耳细听,慌慌的心脏在她确定自己听得懂人群对话之后落定位。
  “不怕不怕,代代不害怕。”
  她拍拍胸脯,大大的眼珠子四处绕转。
  这里……她是不是该转机?要问谁转机的事?机场工作人员,还是路人甲乙丙?不不不,她要入境随俗,是路人ABCD,不是甲乙丙丁。
  脚步随她自以为对的方向前进,金发的、红发的、黑发的……各色人种在她身边穿梭。
  她终于来到美国,离妈咪越来越近。想念呵……代代想念妈咪的心怦然跳动。
  手肘被撞了一下,代代整个人歪到旁边,接着一股拉力扯过,她斜背的包包让人抢走。
  “那是我的!”
  站稳后,她对抢皮包的人大叫,对方自顾自地跑着,哪会理她。
  “那是我的!”
  她用国语、台语、英文,对着周围人喊抓小偷,问题是根本没人管她,代代只好靠自己,迈开两条细腿追。
  外国强盗真可恶,专欺外来人种。
  没关系,她最擅长跑步,只要强盗不离开视线范围,时间一拉长,肯定能把钱包追回来。
  她使尽全力追,小偷保持在她眼前两公尺处,看来小偷体能也不错,大概跟长期训练有密切关系。
  不过,她有信心追回失窃物品,若警政署长也像她这样信心满满的话,台湾的治安肯定能回到春秋时代,孔子治理期的鲁国,人人路不拾遗。
  “你跑不过我,把钱还给我。”
  果不出所料,一千公尺后,小偷的速度慢下,代代使全力向前,两手一拉,她抓住坏人的连衣帽子,扯得他往后仰。
  “把钱还来。”
  俐落翻身,黑人小子把包包推到她怀中,代代手松开,他顺势溜走。
  “就说你跑不过我吧!”她气喘吁吁,脸上流露得意笑容。
  打开包包,护照在、文件在、妈咪的照片在、贴身物件都在,可是……她的皮包不在了,里面有她的旅行支票、有信用卡、有她全部财产。
  呜呜,她啼哭两声,在举目无亲的美国领土,她被洗劫一空。
  呜呜……哭声拉长,她回不去,也找不到妈咪了……假如嚎啕大哭能帮忙,她不介意破坏形象。
  “美国人好坏,赚台湾人的钱已经很过分,还来抢我的财产。你们不懂有客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吗?你们没听过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吗?客人是很重要的人,你们应该烹羊宰牛且为乐,应该故人具鸡黍才对,不应该抢我钱……”
  她恢复童年性情,一件事唠唠叨叨,非要说到当事人投降,才肯住嘴。
  路人走过,回眸几眼,却没人停下脚步安慰她。
  这时,一排男人从街道东边出现,他们不是军人、不是参加国庆典礼,也没有在比赛分列式,但队伍整齐得让人侧目。
  路人不是下意识地让了道,就是别开脸假装没看到。只有不熟民情风上的代代,还站在街口,自顾自地哭得悲凉凄惨,不晓得该主动让出栖息地。
  不苟言笑的一票男人走近,站在领头位置的男人突然停下脚步,冷峻的表情把周围气氛带入恐怖。
  一时间,人群噤声走避,街头净空,只剩下一个摸不着头绪的外国女人,和一排早直线排列的男人相望。
  Steve会注意到代代,原因有三个——
  第一,她又黑又亮像丝绸般的长发,和印象中母亲的黑亮直发相叠合。
  第二,她一身白皙得不像黄种人的皮肤,在宽大的黑T恤衬托下,苍白得近乎可怖。
  第三,是她那旁若无人的放纵态度——她就这样站在大马路上,不介意来来往往的行人侧目,自顾自哭得精彩绝伦。
  很特殊的女孩子!
  因为她的特殊,所以他在她面前站定,他冲动地想探询她哭泣原因,冲动得不介意后面一排兄弟因他停止前进,占住人行道一隅。
  抬起模糊泪眼,代代看到他。
  一个褐发蓝眼的老外,五官深邃、棱线分明,眼睛掩藏在墨镜后,她看不见,却奇异地信任他。
  哭声在些许暂停后,呜咽再续,嚎哭中她夹杂着唠叨,只不过,她还没大胆到用老外听得懂的英文杂念。
  “你们不可以仰仗自己是经济强国,就欺侮我们小小的台湾岛国。虽然台湾很小、虽然中央山脉占掉土地一大半,虽然日本想要我们的钓鱼台,可是……可是我们仍然是主权独立的国家。”
  “我们是国对国的平等关系,你们不能看不起我们,更不能抢我们台湾人的钱包。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人种肤色不能在律法前分优弱。”
  代代说了一大堆的莫名控诉,惹出他一个忍俊不住的微笑。
  而这个不在预计中的笑容,让他身后的兄弟吓呆。
  龙帮老大只会冷笑,通常冷笑一出现,大家就知道动手的时机到了,莫非……老大想对这个身高不到一百六的小女生下手?
  不会吧!他们最近在积极转型,准备脱离黑社会背景,这样当路掳人,好吗?
  诡谲气氛在一群听不懂她说话的男人身上流窜,他们目目相望,不晓得要不要进行下一步动作。
  “你们美国的警察很差劲,只忙着保护来访的江泽民,我被抢钱包,叫半天都没人理。都是外来客,你们怎可以厚此薄彼?”
  “说什么民主平等自由博爱,统统是骗人,你们美国人有白种人的负担、有种族歧视,抓黑人当奴隶,把红人关进保护区,对黄种人爱理不理……美国人坏透了。”
  代代失算了。她说的每个句子,他都听得懂。他的笑一而再、再而三,顾不得身后兄弟的惊疑。
  有人供发泄,哭声渐歇,拉住他的袖子,代代小小声说:“拜托你,帮帮忙好吗?”这句话存心让他听懂,所以她用英文讲。
  “为什么我有义务帮忙?”
  “因为我很可怜。”
  “你可怜关我何事?”
  见他回复一贯冷淡,微笑敛藏,他身后十几名男子此时才松口气。
  “我迷路了,请你送我去爱荷华,我大阿姨住在那里。”眼睛委屈、鼻子委屈,她的委屈非要他看分明。
  “你不是我的责任。”
  了解她哭泣原因、见她不再哭得精彩绝伦,他转身离开。
  这样就要走了?代代讶然,他拿她当街头秀看,看过就算?
  “请你不要走。”她哀求。
  他没转头,声音冷得像冰,表情也酷得让人打寒颤。
  “Why?”音节单调,和ET相类似。
  “拜托。你有车,请你送我去阿姨家,我妈咪和阿姨都会感激你。”
  有车犯法?“我很忙。”他冷冷拒绝。
  “那……你借我钱,等我到阿姨家,马上把钱还给你。”
  “这是诈财?”
  诈财?他有被害妄想症?
  “是你的同胞先抢走我的钱,不是我要骗美国人。”代代不同意他的指控。
  脸部表情降温,是最适合他的零度C。
  大步往前,代代快速拉住他的西装后摆不放。他走一步她跟一步,她不介意改行当他的跟屁虫。
  酷男身后的兄弟,走过来架开她。
  她的手牢牢抓住衣摆不放,把他的衣服扭出一个怪异造型。
  男人们不敢对她的手施力,怕力道波及大哥,那套价值不菲的西装报销。
  “拜托拜托,我真的好可怜。”委屈从脸部表情延展到全身,可怜的小猫咪要人救济。
  “去找游民收容所。”
  他坐进车内,代代为将就他的动作,半个身子也斜人车厢里,头发斜披到右身侧,带伤的左脸颊露出来,两道七、八公分的旧疤,狰狞地躺在她细致白皙的小脸上。
  “我是外国公民,你们的宪法不会保障我,你们的福利机构不会欢迎我,我、我、我……我好可怜……”她打死不放手。
  他的手在她脸颊上方停顿,恻隐之心扯动,他不再拒绝。
  这时,一个孔武有力的男子靠过来,用力在她手腕上一掐,代代痛得松手,下一秒钟,她被抛回街道上,愣愣地看着五、六辆车子驰离。
  “你们有那么多辆车,找一部载我去爱荷华就好了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你们都不读中国书吗?”
  “锦上添花不好,雪中送炭才伟大。我已经被风雪冻成人棒了,你有整座炼钢厂,为什么舍不得送我一盆炭?”
  车屁股听不到代代的抱怨,语言不同,连她的哭声外人也听不懂。
  第二章
  “中国是礼仪之邦,美国不是;中国人有人情味,美国人没有;中国人不会把一个弱女子丢在马路旁边,美国人的同情心都被流浪狗叼走了……”
  车子去而复返,在代代面前停下,她嘴巴微张,一脸白痴相。
  整排黑色高级轿车在眼前排开,要不是神志还清楚,她会误认为自己是黛安娜王妃。
  车门打开,代代忙回神,弯身,她谄媚地笑眯了眼。
  “你改变主意了?”话问出口,代代一只脚跨入车内,生怕他主意更改太快。
  “上车。”冰冰冷冷的两个字,邀请人的诚意不高。
  坐进车内,代代仰脸对上他缺少表情的五官。
  “我们现在就去爱荷华州吗?”
  他没看她,却隐约觉得心被她的笑脸牵制,转不开方向。
  “你知不知道路?我小时候去过一次,怎么走我不太有印象,你要不要先下车买一份地图?”
  Steve不回应,怀疑自己怎会下这个决定。
  因为她的伤疤?因为她唠叨不停的嘴巴?因为她搞笑的话?还是因为……单单一眼,她就在他心里,生根发芽?
  单单十分钟不到,她把他变得不像自己。
  “Unclebreter家里养很多牛和狗狗,他的玉米田里,玉米养得又肥又大,有一次我和小表哥在玉米田玩捉迷藏,他一下子就找到淳淳,可是怎么找都找不到我,你知道我怎么办到的吗?”
  “我很聪明耶,我找到好位置,一动也不动地蹲着等他们来找。不像淳淳,东跑西跑,表哥当然一下子就找到她。”
  泪还挂在脸上,她说得兴致高昂,仿佛刚刚的抢案只是南柯一梦。
  把她带上车是对或不对?Steve在心中问。
  “我阿姨做的玉米浓汤一级棒哦!等我们到爱荷华,我请阿姨做给你吃,保证你赞不绝口。”
  Steve始终不语,狭小的空问内只有代代的声音。
  严格来讲,她是个聒噪女人,而他一向最不能容忍多话女人在身边,但不能否认的是——决定把她留在身边的人是自己。
  代代话说得累了,打了一个没掩饰的呵欠,她好困。
  “到爱荷华需要很久时间吗?”
  他没应声,因他根本没打算带她到爱荷华。
  “需要转机……大概很远吧!我先睡一下下,到了再叫我。”
  她对他安心,安心的很诡异,只是一个陌生人、一个见死爱救不救的陌生人,她怎会对他安心?
  怪!靠在椅背上,代代眯起眼。没道理,她就是心平气定,尽管小小的空间只有两个陌生男女。
  他沉默依旧,她眼睛底下的淡淡黑眼圈让他泛起不舍。
  “记得叫我……不要害我睡过头罗……”
  车子转弯,她的头跟着旋转弧线,落到他的肩膀上。
  靠靠靠……她靠上他的肩、他的胸、他的腹,到最后索性缩起脚,以他的双腿为枕,寻一个舒服姿势,睡个高品质好觉。
  撩开她的长发,两道七、八公分的暗红色伤疤再次跃上眼帘。
  这个伤很久了吧……不舍柔软了他凌厉眼色,摘下墨镜,他仔细审视。
  她年轻、干净,单纯无畏的举止让他联想到初生之犊。她不害怕坏人吗?一个娇小柔弱的女孩子,竞无畏于他这样一个大坏蛋,敢在他身边睡得深沉。
  相较于她的勇敢,他应该算是胆小男人,他从不敢让自己睡得太沉,总是一个惊觉便清醒过来,更别说在陌生人身边熟睡。
  他怕暴力、怕血腥、怕污浊的人事,偏偏自己就是一个双手沾满血腥的大坏人。
  是不是讽刺?的确,是讽刺!这个讽刺推动了他改变组织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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