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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修罗·上-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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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相思修罗·上
  作者:黑洁明
  男主角:仇天放
  女主角:唐可卿(夜蝶舞)
  内容简介:
  他是她的梦。
  梦境中,她一次一次的臣服于他,
  却又一次一次杀了他。
  她始终以为他是梦,只是梦。
  直到他活生生的出现在她眼前!
  同样的味道、同样的强势,
  同一双慑人的黑瞳,像结了冰,又似燃著火。
  让她无法抗拒。
  千年、百世、无尽轮回。
  他的手总是沾染著世人的血,
  而她的手却总是沾染著他的血,
  无尽的罪,让他与她皆成修罗……
  正文
  序
  “魔影魅灵”是一套我想写想了很久很久的书,几乎只要认识我的朋友,多少都听我说过这几位千年不死老妖怪的故事,他们的起源甚至比“妖惑”那一套还要早,却因为许许多多的原因,耽搁了,也不知是否冥冥中注定,这么一耽搁就是好几年,可这一拖延,却也意外得到许多助益。
  这一套书里有些角色在先前的书里就曾出现过,我因此被不少人追问过许多次,拖了这么久,今年终于开始写了,总算是可以给个交代了,呵呵。
  因为故事从头到尾横跨数千年,他们是千年不死老妖怪嘛,所以这是一个主线在现代,却有许多古代片段的系列,真要分类,我还真不知要把它归到古代还是现代,不过确定是神怪类就是了。
  可是,没想到等真的开始写了,我身体又出了问题,于是,出书的日期一延再延,书写这一对男女主角的日子越来越长,我只觉得这本好像怎么写都写不完似的,虽然是觉得字有些挤,却也没多加注意,直到后来才发现把版型排错,才发现自己早将一本的量写成了两本,才发现一直想在一本之内把这个故事写完的我,只是在痴人说梦。
  所以,也只能认了。
  所以,它就变成两本了。
  所以,它每一章字都很多。
  总之,这是一个因为我拖了太久,脑袋里书面太多,因为我的word版型设定神奇的跑掉,所以不小心被我写到字数爆掉,变成两本的故事。
  这是“魔影魅灵”系列的第一对。
  是一个关于嫉妒、背叛、诅咒和原谅的故事。
  他和她,皆因相思,而成修罗——
  相思
  天,是灰色的。
  细雨淅淅沥沥地下着。
  山丘上的草坡在雨水的浇灌下,重现青翠的色泽,整片的油菜花田在丘下延伸,一望无际。
  萧瑟风雨中,一名女子幽幽的从花田中走过,她的神色茫然,眼神空洞。
  天上在下着雨,虽不大,但也不小;可那女子却丝毫没加快脚步的意思,只是一步一步缓缓在雨中走着。
  她的发湿了,她的衣湿了,可沾染在她身上那触目惊心的血迹却未被雨水完全冲刷掉。
  她的右手,握着一把刀,—把青铜所制成的古匕首。
  鲜红的血水从她的肩胛胸骨往下延伸至手臂,顺着她的衣袖,婉蜒至刀柄,滑过雕琢的金饰,而至刀身,然后从刀尖滴落。
  她不断的往前走,朝着同一个方向前进。
  细雨朦胧,在这远离人迹的郊外油菜花田中,只有她一个人踽踽独行。
  这种事,究竟还要重复多少次?
  还要多少次,她的心才会不痛?
  还要多少次,她才能解脱?
  还要多少次……
  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站在那久远之前,一切开始的地方。
  “哈哈哈哈……”
  看着那颓圮的遗迹,她笑了,放声狂笑,她笑弯了腰,笑声却不知在何时变成哭号,她跪坐在地痛哭着,撕心裂肺的哭着,直至整个人卷缩在地,直至那凄厉的哭声变成呜咽。
  雨,仍在下着,洒在她的身上、她的脸上,淅沥的雨声掩盖了她的狂笑、她的哭喊……
  第一章
  他是王。
  他总带着磅礴的霸气,冷冽、狂傲、不可一世。
  他飞扬的黑发张狂的在风中昂扬着,像一头黑色的雄狮,高高在上的俯视他所拥有的属地。
  橘红的夕阳照进宫闱中,一双白皙的手出现在眼前,那双戴着金镯子的手端着一只玉盘,盘上有酒、有杯,雕工精致。
  端着玉盘的人在向前移动,移到那王者的面前,她这时才突然发现那双手是她的,她正是端盘的人。
  他的衣着贵重,其上绣着绚丽的图案,但那袭衣,却未能遮掩他昂藏的体魄,也无法修饰他刚硬的霸性。
  他转过身来,她再度震慑于他阳刚的美,即使是和他朝夕相处这么多个晨昏之后的现在,她还是不由自主的屏息。
  他一定不会同意她的想法,他认为形容男人“美”是一种侮辱,但她还是认为他很美,一种霸道的美,同样让人炫目而敬畏。
  他伸出手,揽住她的纤腰,一把将她强拉到身前,俯身吻她。
  匡啷——
  手上的玉盘翻了,掉到地上,酒洒了,流了一地的金黄。
  她不介意,他更不在乎,她的小手攀到了他的颈后,回应着他的热吻。
  她的身心都被他占据,她不介意,她早已完全臣服。
  他是王,她的王……
  睁开眼时,唐可卿的心仍在狂跳,她全身发热、口干舌燥的在床上坐起,看见镜中的自己一脸绯红,双瞳如秋水般迷蒙,黑发散乱的围在脸旁,樱唇微张地吸着气,胸口则因缺氧而起伏着。
  老天,她一副欲求不满的模样!
  厌恶镜中那柔弱思春的自己,她跳下床,冲进浴室洗脸,冰凉的清水微微降低了颊上热烫的温度,她拿毛巾擦去一脸水,擦到一半却忍不住将脸埋在毛巾里沮丧的闷喊了一声。
  可恶。
  一个男人,同一个男人,在她梦中出现过无数次,但他没有脸,每次她醒来后,无论如何努力去想,都想不起他的脸,只记得他伟岸的胸膛、他的吻、他的手,还有他那健硕美丽赤裸的身躯——
  他和她做爱。
  唐可卿沮丧的发出呻吟,让她恼怒的是,她在梦中的热情迎合和卑躬屈膝,有几回,在梦中她竟然还对他下跪,像奴隶一般跪在那个男人面前,虽然在梦中所有的人见到他都会跪下,她还是觉得无法忍受。
  不只无法忍受她对人下跪,更无法忍受当时她是真的怕他,怕那个男人,怕到跪下时甚至会忍不住微微颤抖。
  她为什么要跪他?
  唐可卿忿忿不平的想着,但心里其实早有了答案。
  因为——他是王!
  狗屁!是王就了不起了吗?她干嘛要跪他?她怎能和一个人上床,却又同时敬畏惧怕他?何况,那只是梦啊!
  但有时就算她明明知道那是梦,却还是无法反抗他,更别提她大部分时候,都只有在醒来时才知道那是梦,纵使她曾作过相同的梦千百次了,她还是无法改变梦中的自己——那个既爱他又怕他的女人!
  她一向不是那般柔弱的女子,但在梦里面对那个男人时,她总是无法控制的受他吸引,甚至……愿意为他付出一切。
  一切。
  浮现在脑海里的这两个字教她惊恐地打了个冷颤,心头莫名紧缩。
  有些气恼自己的没用,她拿毛巾用力的揉擦自己的嫩脸,仿佛这样做就可以擦掉梦里那个柔情万千却极端优柔没用的女子,直到小脸感到疼痛了,她才将毛巾挂回横杆上,着恼地走回房里。
  滴滴滴滴——滴滴滴滴——
  闹钟慢半拍的响了起来,她伸出手,按掉响铃,然后才猛然想起今天有事要做。
  工作。
  她有工作要做。
  今天是星期天,不过有合约要签,七点她得先进公司准备。
  思绪一定,她深吸口气,连忙套上衣裙,化了淡妆,盘起及腰长发,围上黑色的喀什米尔围巾,拿起她用了许多年的公事包,检查东西都带了之后,才拎着钥匙穿上高跟鞋,开车出门。
  星期天早晨,街上人车不多,大部分的人都还窝在被窝里。
  早春的气候很不稳定,昨日才是大晴天,今天新一波的寒流又来袭。
  她坐在车里,呼出的每一口气都形成一股白烟。
  寒冷的空气让她脑袋清醒不少,所以她没试图打开暖气。
  灰沉沉的云布满了天,城市里的高楼一栋栋插入云霄,玻璃帷幕反射着暗沉的天色,看来极为灰暗冰冷。
  她开着车子一路来到市中心,转进一栋办公大楼的地下停车场。
  门口的守卫看见她,自动把门打开。
  熄火时,她看了手表一眼。
  六点五十,差十分七点。
  地下室的电梯在她按下按钮时,门自动往旁滑开。
  她走进电梯里,电梯门自动关上,往上攀升。
  被清洁工擦得一尘不染的不锈钢门清楚反射着她的仪容,她再一次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装扮,确定无误后,才放松等着电梯到达固定的楼层。
  门一开,一位助理秘书早已等在门口。
  “唐秘书,早。”
  “早。”她微一颔首,接过对方送来的文件,一边往自己的桌子走去,一边询问:“早上九点半仇总约了韩董打高尔夫,十二点半左右才会到珍品楼,位子订好了吗?”
  “订好了。”
  “宏盛的韩董不吃午肉,记得和珍品楼确认,把餐点改成海鲜类。”
  “是。”
  “四季花坊的花送来了没?”
  “送来了,在你桌上,总共三十三朵粉玫瑰,我数过了。”
  她回头露出鼓励的微笑,“很好,知道为什么要三十三朵粉玫瑰吗?”
  “三十三朵代表我爱你,粉玫瑰是夫人最爱的花,今天是夫人的生日,所以要送三十三朵粉玫瑰:”
  “结婚纪念日呢?”
  “九十九朵,代表长长久久。”
  “嗯。”她看着自己桌上娇美的花束,脱下围巾和外套挂在椅背上?提醒道:“夫人对花的数字很介意,一定不能搞错。”
  “是。”
  “副总那边情况怎么样?”
  “副总九点会和诠旭的王总见面,中午到御馔吃饭,淑芬刚刚已经到总经理家去等着了。”
  “常董呢?”
  “常董今天要到香港开会,若男刚回电说她和常董已经在往机场的路上了。”
  “OK,你去忙你的吧。”
  她朝刚升进秘书室的女孩微微一笑,打开电脑,戴上耳机麦克风,然后开始一天的工作。
  她工作的煌统集团,是属于仇氏家族所有,虽然公司有上市,但持有公司股份的大多仍是家族成员。
  虽然集团涉及的产业极多,且从一百多年前就已是富可敌国的富豪家族,但因仇家成员向来低调,他们几乎不在媒体上曝光,所以虽然一般人都知道有个煌统集团,但对于在其后的仇氏家族却不太了解,只晓得他们很有钱而已。
  她自己也是在进了公司之后,才逐渐了解这个家族有多么的庞大,手上掌握的资源有多么的恐怖。
  富可敌国。
  这四个字可不是随便说说而已。
  仇家的人一直很懂得经商之道,百年来,他们的政商关系一直处理的十分良好,即使政权交替,都无法动摇仇家的根基。自这一代的总裁接位并积极扩展事业版图后,三十年来,仇家的财富更是呈倍数成长。煌统集团旗下的关系事业加起来的资产早已破兆,并在总裁仇靖远的掌控下,不断持续往上攀升。
  她已经在煌统待了七年了,七年来,她从分公司里的一位小秘书,一路往上爬升到仇靖远身边第一秘书的位置,快速的升迁羡煞不少旁人,但个中辛苦!也只有她自己晓得。
  在那么大的一间企业集团里工作,担任的又是总裁身边的第一秘书,她每天要处理的事情和要应付的人多到数都数不完,假日若遇上特别状况,像是今天和宏盛的签约合作,她一样得照常上班。
  七点三十,常董搭的飞机应该起飞了。
  没有电话进来,表示若男和常董赶上飞机了。
  秘书室里,自从林姐走后,她就是最资深的,其他人若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通常都会第一个找上她。
  看着沉默的电话,她稍稍松了口气?若男是个不错的秘书,速记一流、通晓八国语言,只是有时难免粗心大意,虽然已经当了常董秘书三年了,偶尔还是会出问题。
  她一边快速的浏览今天的报纸,一边记下需知的摘要。
  三十分钟过去,她的专线电话依然没响,她才放心的将几位大头的行程传输到  PDA里,然后结束掉电脑里的文件工作,打开昨天打好的合约,仔细地一页一页的检查完合约内容,直到确认无误,才将合约收到公事包里。
  宏盛的合约,有了。
  三十三朵粉玫瑰,有了。
  给夫人的生日礼物,有了。
  她打开公事包里的珠宝盒,确认里面的珍珠是粉红色的,才将其收好,然后起身穿上外套、披上围巾,抱着那一束玫瑰,下楼开车前往仇家。
  八点半,她准时到达。
  仇靖远一分不差的出现在豪宅门口,她和老板一起上了宾士轿车,司机将车发动时,她也开始向他报告今日行程。
  仇靖远年已七十,但身体仍十分硬朗,头脑也相当清楚,做事非常缜密果断,他自律甚严,对员工的工作能力也很要求,赏罚分明。
  跟着这种老板当然很异,相对的,薪水也相当优渥。
  九点半,他们到了高尔夫球场。
  老板打球时,她则再次和中午的餐厅确认订位和其他事宜。
  到了中午时,天气依然阴沉沉的,不过那并未稍减仇总和韩董打球的兴致,两位老人家回到休息室时,显得相谈甚欢,看来合约的签定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十二点半,他们到了珍品楼用餐,两人在吃完饭后又闲话家常了好一阵子,才正式进入签约合作的问题上,在仇总的指示下,她拿出合约给韩董阅览。
  合约的签定只是形式上的,大致上的条件之前就已经谈好了,但在商场上,只要还没签字,随时都可能出现新的变数。
  所幸,这一次十分顺利。
  两位大老板愉快的签了约,然后又开始闲话家常起来,她收好合约,趁大老板还在聊天时,退到一旁联络晚上夫人生日的事情,确认一切OK。
  她才挂掉手机,就看到仇总已经起身,她忙跟上去。
  三点半,他们离开珍品楼,司机将车开回仇家豪宅。
  车子回到仇宅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四十分了,她和仇靖远一起下了车,将花递上。
  “仇总,这是三十三朵粉玫瑰。这盒则是御龙今年最顶极的粉珍珠,直径一公分,御龙的陈总保证品质绝对和之前的六十三颗一模一样,一她从公事包中掏出那只珠宝盒,一边道:”夫人十点和王夫人去看秀了,五点多才会回来,徐师傅两点就已经到了,现在正在厨房里准备。“
  仇靖远抱着那束花,拿着那盒珠宝,难得的露出微笑,“唐秘书,谢谢。”
  “不客气。”她回以微笑。
  “今天辛苦你了。”
  “这是我的工作,请帮我和夫人问好。”
  “我会的,你早点回去休息吧。”
  “是。”
  她必恭必敬的弯腰送他进门,等大门合上后,她才松了口气,提着公事包,转身走向仇家车库,准备去开自己的轿车。
  天色暗了下来,她走进车库的前几分钟,天上飘起了丝丝细雨,她没费事伸手去遮,反正等会儿回去就要洗澡。
  仇家的房子坐落在半山腰,这整座山都是他们的,周围有着一大片的森林,秋大时,那片被秋意染红的森林看起来挺有诗意的,只可惜经过一整个冬天,落叶乔木的红叶几乎落得差不多了,大部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
  这阵雨,恐怕会打落那些枝头上残余的老红叶。
  雨越下越大了,她加快了脚步,跑进车库里,司机老张已经将车停好,她和他打了声招呼,便坐进自己的小轿车,拿面纸擦干脸上的雨水后,才将车子开了出去。
  从大屋到锻铁大门前,还有一小段的路,因为雨太大的关系,她开得很慢,快到大门时,她眼角忽然瞄到右边的森林里似乎有人,她忍不住多看了那在雨中的男人几眼。
  仇家设在屋子周围的保全足可媲美世界级的银行,所以她并不担心是否有外人跑了进来,何况那男人身边还跟着一只大黑狗,仇家的大黑狗。
  天色很暗,外头又在下雨,她看不清楚那人的样貌,只知道他长得很高大,穿着一身的黑,黑色的衬衫没有完全扣上,露出令人赞赏的结实胸膛。
  他双手插在裤口袋里,在大雨中漫步,全身都湿了,看起来却一点也不在乎。
  她不记得仇家有像他一样的人,但话说回来,她也没见过所有的仇家人。
  车子继续在大雨中前进,男人在她的视线中消失,一瞬间,她有股冲动,想停车回头看他,虽然看不清他的脸,但她确定自己没见过这男人,只是他身上的某种特质却教人莫名熟悉,好像她曾在哪里见过……
  别傻了,就算她真的见过又怎样?
  不过就是另一个有钱的仇家人罢了。
  她一扯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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