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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病又发。“赌气向颈上抓下通灵玉来,咬牙狠命往地下一摔道:‘什么劳什子,我砸了你完事!’……宝玉见没摔碎,便回身找东西来砸。林黛玉见他如此,早已哭起来,说道:‘何苦来,你摔砸那哑巴物件!有砸他的,不如来砸我!’”袭人劝宝玉说,倘若砸坏了,妹妹心里怎么过得去。黛玉“听了这话说到自己心坎儿上来,可见宝玉连袭人不如,越发伤心大哭起来”,刚吃下的香薷饮解暑汤也“哇”的一声吐了出来。这里,小小的误会,只是深挚的爱情根苗上的一点枝叶,它绝不会导致对对方的根本性的误解,如续书中所写那样以为宝玉心中另有所属。何况黛玉之误会有第三者插足事,至三十二回“诉肺腑”后已释。所以无论是宝玉砸玉(对“金玉”之说的愤恨),还是黛玉痛哭(惜宝玉砸玉自毁),都不过是他们初次相见时那段痴情心意的发展和重演。所以此回脂评又有“一片哭声,总因情重”之说,特提醒读者要看清回目之所标。其实,只要看黛玉当时的内心独白,就知道她因何流泪了。她想:
“你心里自然有我,虽有‘金玉相对’之说,你岂是重这邪说不重我的!我便时常提这‘金玉’,你只管了然自若无闻的,方见得是待我重(按:宝玉却听不得‘金玉’这两个字,一提就恼火)……”
又想:
“你只管你,你好我自好,你何必为我而自失!殊不知你失我自失……”
这些都是说得再明确不过的了。这样全出于一片爱心的流泪,名之曰“还债”,谁谓不宜。
第三十四回《情中情因情感妹妹》(注意!回目中又连用三个“情”字),宝玉挨了他父亲贾政狠狠的笞挞,黛玉为之痛惜不已,哭得“两个眼睛肿得桃儿一般”。并且实际上等于以“泪”为题,在宝玉所赠的手帕上写了三首绝句。绛珠仙子游于离恨天外时,“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黛玉见帕,领会宝玉对自己的苦心,也“一时五内沸然炙起”,“由不得馀意缠绵”。这样的描写,恐怕也不是巧合。在前八十回中,这是黛玉还泪最多的一次。作者还特写明这种激动悲感,使她“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只见腮上通红,自羡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萌”。最后一句话值得玩味:表面上只是说黛玉之病起于多愁善感,哭得太多;实则还是在提请读者注意,不要以为黛玉的悲伤只是为了自身的不幸,她将来泪尽而逝,也正与现在的情况相似,都是为了酬答知己,为了还债。所以她在作诗题帕时“也想不起嫌疑避讳等事”,直截了当地提出了“暗洒闲抛却为谁”的问题。
第五十七回《慧紫鹃情辞试忙玉》,宝玉听紫鹃哄他说,林姑娘要回苏州去了,信以为真,竟眼直肢凉,“死了大半个”。不必说,林黛玉自然为此“又添些病症,多哭几场”。她乍一听宝玉不中用时,竟未问原因,就不能控制自己的情感,反应之强烈和不知避嫌,简直与发“痴狂病”而摔玉的宝玉一样:
黛玉一听此言,李妈妈乃是经过的老妪,说不中用了可知必不中用。“哇”的一声将腹中之药一概呛出,抖肠搜肺,炽胃扇肝的痛声大嗽了几阵。一时面红发乱,目肿筋浮,喘的抬不起头来。紫鹃忙上来捶背。黛玉伏枕喘息半晌,推紫鹃道:“你不用捶,你竟拿绳子来勒死我是正经!”
这是把宝玉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真正罕见的爱!有这样的爱的人,将来在宝玉生死不明的情况下,能为他的不幸而急痛忧忿、流尽泪水,这是完全能令人信服的。
总之,作者在描写黛玉一次次“眼泪还债”时,都在为最后要写到的她的悲剧的结局作准备。四、“潇湘妃子”暗示宝黛关系
“潇湘妃子”是古代传说中舜妃娥皇、女英哭夫而自投湘水,死后成湘水女神之称,也叫湘妃。历来用其故事者,总离不开说夫妻生离死别、相思不尽、恸哭遗恨等等。如果不管什么关系,什么性质,只要有谁老哭鼻子便叫她潇湘妃子,推敲起来,恐怕有些勉强。因为娥皇、女英泣血染竹本是深于情的表现,并非一般地多愁善感,无缘无故地爱哭。同样,如果黛玉真是像续书所写那样,因婚嫁不如意而悲愤致死,那与湘妃故事也是不相切合的,作者又何必郑重其事地命其住处为“潇湘馆”,赠其雅号为“潇湘妃子”,称她为“林潇湘”呢?
雅号是探春给她取的,探春有一段话说:
“当日娥皇、女英洒泪在竹上成斑,故今斑竹又名湘妃竹。如今她住的是潇湘馆,她又爱哭,将来她想林姐夫,那些竹子也是要变成斑竹的。以后都叫她作潇湘妃子就完了。”(第三十七回)
话当然是开玩笑说的,但作者的用意就像是写惜春与智能儿开玩笑说自己将来也剪了头发去做尼姑一样。同时,探春所说的“想林姐夫”意思也很明确,当然不是续书所写那样“恨林姐夫”或者“怀疑林姐夫”。
在探春给她取雅号之前,宝玉挨打受苦,黛玉作诗题帕,也曾自比湘妃说:
彩线难收面上珠,湘江旧迹已模糊。
窗前亦有千竿竹,不识香痕渍也无?
“湘江旧迹”、“香痕”,都是说泪痕,也就是以湘妃自比。这是作者在写黛玉的内心世界。在她心中已将宝玉视同丈夫,想象宝玉遭到不测时,自己也会同当年恸哭殉情的娥皇、女英一样。同时,作者也借此暗示黛玉将来是要“想林姐夫”的。倘若不是如此,这首诗就有点不伦不类了:表哥不过是被他父亲打了一顿屁股,做妹妹的怎么就用起湘妃泪染斑竹的典故来了呢?
此外,据脂评提示,佚稿末回《警幻情榜》中对黛玉又有评语曰“情情”,意谓一往情深于有情者。它与“潇湘妃子”之号的含意也是一致的。但与我们在续书中所见的那个因误会而怨恨宝玉的林黛玉形象,却有点对不起头来。
五、《终身误》与《枉凝眉》
判断黛玉之死最可靠的依据,当然是第五回太虚幻境的册子判词和《红楼梦曲》。因为人物的结局已在此一一注定。册子中钗、黛合一个判词,其隐喻已见拙著《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且置而勿论。关于她们的曲子写得更明白易晓。为便于讨论,引曲文如下:
[终身误]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枉凝眉]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终身误》是写宝钗的,曲子正因为她终身寂寞而命名。宝钗的不幸处境,表现为婚后丈夫(宝玉)对她并没有真正的爱情,最后弃绝她而出家为僧。但宝玉的无情,又与他始终不能忘怀为他而死的林黛玉有关。所以,曲子从宝玉对钗、黛的不同态度去写;不过,此曲所要预示的还是宝钗的命运。从曲子中我们可以看出“木石前盟”的证验在前,“金玉良缘”的结成在后。
《枉凝眉》是写黛玉的,意思是锁眉悲伤也是枉然。在这支曲子中,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有三个:
(一)在前一曲中,写到了宝、黛、钗三人;而此曲中,则只写宝、黛,并无一字涉及宝钗。这是为什么呢?我们认为合理的解说应该是:宝钗后来的冷落寂寞处境,如前所述,与宝玉对黛玉生死不渝的爱情有关,而黛玉之死却与宝钗毫不相干,所以一则提到,一则不提。倘如续书所写宝钗是黛玉的情敌,黛玉乃死于宝钗夺走了她的宝玉,那么,岂有在写宝钗命运的曲子中倒提到黛玉,反在写黛玉结局的曲子中不提宝钗之理?
(二)曲文说:“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嗟呀”,就是悲叹、悲伤;“枉自嗟呀”与曲名《枉凝眉》是同一个意思,说的是林黛玉;“空劳牵挂”,则说贾宝玉。只有人分两地,不知对方情况如何,时时惦记悬念,才能用“牵挂”二字。如果不是宝玉离家出走,淹留在外,不知家中情况,而依旧与黛玉同住在大观园内,那么,怡红院到潇湘馆没有几步路,来去都很方便(通常宝黛之间一天总要走几趟),又有什么好“牵挂”的呢?续书中所写的实际上是“一个迷失本性,一个失玉疯癫”,既然两人都成了头脑不清醒的傻子,还谈得上谁为谁伤感,谁挂念谁呢?
(三)曲子的末句是说黛玉终于流尽了眼泪,但在续书中的林黛玉,从她听傻大姐泄露消息,精神上受到重大打击起,直到怀恨而死,却始终是一点眼泪也没有的。她先是发呆、精神恍惚,见人说话,老是微笑,甚至来到宝玉房里,两人见了面也不交谈,“只管对着脸傻笑起来”;接着便吐血、卧床、焚稿绝情;最后直声叫“宝玉!宝玉!你好……”而死。如果宝黛悲剧的性质确如续书所推想的那样,突然发现自己完全受骗、被人推入最冷酷的冰窟里的黛玉,因猛受巨大刺激而神志失常是完全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她没有哭泣,反而傻笑,也符合情理;甚至可以说,这样的描写比写她流泪更能说明她精神创伤之深。所以,许多《红楼梦》的读者,甚至近代大学者王国维,都很欣赏续书中对黛玉迷本性的那段描写。然而,如果把这一情节与前八十回所写联系起来,从全书应有统一的艺术构思角度来考虑,从宝黛思想性格的发展逻辑、他们的精神境界应该达到的高度、他们在贾府中受到特别娇宠溺爱的地位,以及事实上已被众人所承认的他俩特殊关系等等方面来衡量,这样的描写就失去了前后一致性和真实性。因为,毕竟曹雪芹要写的宝黛悲剧的性质并非如此,而这种既定的性质不是在八十回之后可以任意改变的。真正成功的艺术品,它应该是由每一个有机部分组成的统一整体。由于失魂落魄的黛玉没有眼泪,对宝玉断绝了痴情,怀恨而死,曹雪芹原来“眼泪还债”的艺术构思被彻底改变了,取消了。黛玉这支宿命曲子中唱词也完全落空了。很显然,从曲子来看,黛玉原来应该是日夜流泪哭泣的,她的眼中泪水流尽之日,也就是她生命火花熄灭之时。所以脂评说“绛珠之泪至死不干”。
曲文中“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初读似乎是泛泛地说黛玉一年到头老是爱哭,因而体弱多病,终至夭折。程高本删去了“秋流到冬尽”的“尽”字,就是把它当成了泛说。其实,它是实指。贾府事败是在秋天,所谓“到头来,谁见把秋挨过”,宝黛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仓皇离散的(后面还将谈到)。于是,“秋闺怨女拭啼痕”(黛玉这一《咏白海棠》诗句,脂评已点出“不脱落自己”),自秋至冬,冬尽春来,宝玉仍无消息,终于随着春尽花落,黛玉泪水流干,红颜也就老死了。“怎禁得……春流到夏”,就是暗示我们,不到宝玉离家的次年夏天,黛玉就泪尽夭亡了。曹雪芹真是慧心巧手!六、明义的题诗是佐证
富察明义是曹雪芹的同时人,年纪比雪芹小二十岁光景,从他的亲属和交游关系看,与雪芹有可能是认识的。他的《绿烟琐窗集》有《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并有诗序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可知题诗之时,曹雪芹尚在人世。因此,无论富察明义所见的钞本是只有八十回,还是“未传”的更完整的稿本,他无疑是知道全书基本内容的。因为二十首诗中,最后三首都涉及到八十回后的情节。所以从资料价值上说,它与脂评一样,是很可珍贵的。
我们不妨来看看富察明义的《题红楼梦》诗中与本文所讨论的问题直接有关的第十八、二十两首诗。前一首说: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
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
这一首诗中,值得注意的是两点:
(一)前两句告诉我们,林黛玉的《葬花吟》是诗谶,但她当初触景生情、随口吟唱时,并不知道自己诗中所说的种种将来都要应验的,“成真”的。这使我们联想起第二十七回回末的一条脂评说:“余读《葬花吟》至再至三四,其凄楚感慨,令人身世两忘,举笔再四,不能下批。有客曰:‘先生身非宝玉,何能下笔?即字字双圈,批词通仙,料难遂颦儿之意,俟看玉兄之后文再批。’噫唏!阻余者想亦读《石头记》来的,故停笔以待。”这条脂评说,批书人如果“身非宝玉”,或者没有看过“玉兄之后文”,不管你读诗几遍,感慨多深,都不可能批得中肯。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只有宝玉才能从歌词内容中预感到现实和将来,而领略其悲凉,想到“林黛玉的花颜月貌将来亦到无可寻觅之时,宁不心碎肠断!”想到那时“自身尚不知何在何往,则斯处、斯园、斯花、斯柳,又不知当属谁姓矣!”倘换作别人,听唱一首诗又何至于“恸倒山坡之上”呢?批书人当然不能有宝玉那种预感,不过,他可以在读完小说中写宝黛悲剧的文字后,知道这首《葬花吟》原来并非只表现见花落泪的伤感,实在都是谶语。所以批书人要“停笔以待”,待看过描写宝玉《对景悼颦儿》等“后文”再批。或谓批语中“玉兄之后文”非指后半部文字,乃指下一回开头宝玉恸倒于山坡上的一段文字。其实,实质还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那段文字中宝玉预感到黛玉将来化为乌有,以及大观园将属于别人等等,并非泛泛地说人事有代谢,其预感之准确可信,也只有到了这些话都一一应验之时才能完全明白,才能真正领会其可悲。因此,正可不必以指此来排斥指彼。
从“似谶成真”的角度来看《葬花吟》,我们认为,如“红消香断有谁怜”、“一朝飘泊难寻觅”和“他年葬侬知是谁”等等,可以说是预示将来黛玉之死,亦如晴雯那样死得十分凄凉。但那并非如续书所写大家都忙于为宝玉办喜事,无暇顾及,而因为那时已临近“家亡人散各奔腾”的时刻,“各自须寻各自门”,或者为了自保,也就顾不上去照料黛玉了。“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或含此意。“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或者是说,那年春天里宝黛的婚事已基本说定了,可是到了秋天,发生了变故,就像梁间燕子无情地飞去那样,宝玉离家不归了。所以她恨不得“胁下生双翼”也随之而去。宝玉被人认为做了“不才之事”,总有别人要随之而倒霉。先有金钏儿,后有晴雯,终于流言也轮到了黛玉。从“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等花与人双关的话中透露了这个消息。此诗结尾六句:“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最值得注意,作者居然在小说中重复三次,即第二十七回吟唱、第二十八回宝玉闻而有感,以及第三十五回中鹦鹉学舌,这是作者有意的强调,使读者加深印象,以便在读完宝黛悲剧故事后知道这些话原来是“似谶成真”的。它把“红颜老死”的时节和凄凉的环境都预先通过诗告诉了我们。“花落人亡两不知”,“花落”用以比黛玉夭折,“人亡”则说宝玉流亡在外不归。
(二)明义的诗后两句告诉我们,黛玉之死与宝玉另娶宝钗无关。明义说,真希望有起死回生的返魂香,能救活黛玉,让宝黛两个有情人成为眷属,把已断绝了的月老红丝绳再接续起来。这里说,只要“沉痼”能起,“红丝”也就能续,可以看出明义对宝玉没有及早赶回,或者黛玉没有能挨到秋天宝玉回家是很遗憾的。使明义产生这种遗憾心情的宝黛悲剧,是不可能像续书中写的那样的。如果在贾府上辈做主下,给宝玉已另外定了亲,试问,起黛玉的“沉痼”又有何用?难道“续红丝”是为了让她去做宝二姨娘不成?
明义的最后一首诗说: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
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有人以为此诗中的“王孙”,可能是指作者曹雪芹。我以为这样理解是不妥当的。组诗是《题红楼梦》,说的都是小说中的人物和情节,不会到末一首,忽然去说作者家世,何况小说是假托石头所记,不肯明标出作者的。再说,石崇因得罪孙秀而招祸,终致使爱姬绿珠为其殉情,以此作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