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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愣了愣,这才想起他们是大胃王肉食动物,兰兰可不是。
“屠大哥,家里还有什么青菜吗?”小花赶紧问屠劳。
“我们家没有让客人吃青菜的习惯。”屠劳仰头自豪地说,“不管过得多么辛苦,我们家都会拿肉来招待客人。”
兰兰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小花恍然大悟,农村人招待人的最高标准:肉越多越好!全肉宴是主人家富有的象征,是对客人的最高礼遇。
“兰兰,你多吃点水果吧。”小花笑眯眯地说,“呆会我煮一锅酸甜的水果茶,很解腻哦。”
“你喜欢吃青菜?”东方目不转睛地看着兰兰,“我去买青菜回来吧。”
“不用了,我也很喜欢水果茶!”兰兰并不是很娇气的女孩,“有饭吃就行了。”
小花愣了愣,不好,好像饭也忘记煮了,小花脸色大变跑回厨房,“屠大哥,我们忘记煮饭了。”
屠劳骄傲地高仰起头,“在我老家,让客人一直吃肉到饱是对客人的最好招待!妹子,你来那么多次了没发现我从来没缺过你的肉吗?”
小花想了想,还真是,她每次来都是吃肉吃到饱,哪有机会知道他有没有煮饭。
“大哥,你对我真好!”小花感动了,同为大胃王,她很能体会虎口夺肉的感觉!
看着屠劳骄傲的模样,兰兰摇头不已,好一群令人全身无力的肉食动物!
“厨房现在有空了吗?你们还要不要用。”兰兰问道。
“不用了。”小花点头,“但牛肉还缺点火候,还要再等一小会才能吃。”
“那再等一会吧。”兰兰挽起袖子,“只吃肉对身体不好,我也下厨房做个拿手的。”
“我去买青菜。”东方马上站起来。
“不用这么麻烦了。”兰兰朝放在角落阴凉处的坛子罐子走过去,“以后你们懒得做饭,就做个泡菜饼来吃吧,油水多,能充饥,总比一点青菜都不吃好。”
兰兰拿了不少泡菜过来,她开的连锁泡菜腌菜铺子名气非常大,在朱雀大街上就有两家专门做泡菜腌菜和酱菜的店,生意极好。来拜访之前,兰兰问过东方和屠劳是什么样的人后,索性拿泡菜当礼物了。
兰兰将坛子里的泡菜拿出来,洗过后,正要拿起刀子切时,东方看着那白皙得没有一丝瑕疵的小手,再看看那把无比沉重的刀子,不知为何总有那小手就像豆腐似的碰到那刀子就会碎的感觉。东方走了过来,接过她手上的菜刀说,“屠大哥和妹子刚刚一直忙,现在轮到我们做事了。兰兰,这泡菜要切成什么样的。”
“要切成碎末。”兰兰有些愣,为东方喊她名字的方式,他们有熟到可以直接到喊名字的地步吗?
东方不管用什么刀都很拿手,手起手落,一大堆的泡菜被切得细细的,速度极快,兰兰发现她最后只看到刀影了。
切完之后兰兰拿起来一看,细细碎碎的,感觉每一小片都是那么均匀,兰兰很满意地看着切得极细的泡菜:“好了,呆会就等着吃好吃的泡菜煎饼吧。”
兰兰拿来大盆来装切好的泡菜,这个盆极大,兰兰以前听小花很得意地说过她认了两个吃得快跟她一样多的兄长,还觉得她太夸张,见识过东方的食量之后,兰兰不敢小看屠劳的肚子了,什么都往多做,以免不够,而且就算不够,留到第二天也行,以他们的食量绝不会浪费。
大盆里加上水和面粉,调成糊状,因为泡菜本来就咸了她也没打算加盐了,烧热锅,小心将糊状的泡菜糊摊得平平的,其实做这种饼最好还是平平的铁板,但这里没有,只能将就用大锅了,这个猪头都能整个放下去的锅够大,做煎饼还是很方便的。
东方目不转睛地看着,微黄超薄的大饼被兰兰用铲子切成几片,厚厚的堆成一摞放在她拿过来的大篮子里头。
这姑娘的手真不可思议,明明是那么的小巧,他稍一用力肯定会碎,但却会做出无比美味的煎饼。
东方觉得如果这辈子能一直吃到这双小手的主人做的煎饼,等老的时候应该死而无憾了。
师傅曾经说过,这世间没有令人十分执着的人或事,该不该做要想想自已死的时候会不会后悔一辈子,如果想到放弃的时候会后悔一时就算了,如果后悔一生的话一定非做不可!
他肚子饿得半死的时候,努力想了想一辈子当杀手的人生会不会后悔,然后他得出结论了:当杀手饿死绝对会后悔一辈子,当杀猪的饱死含笑而逝真是太幸福了。
所以东方成了这条街最受欢迎的屠夫了!
尽管屠夫这个职业一点都不高大上,但东方吃饱的时候总幸福地想着:师傅骗人,他当初给我编了那么多千金小姐花魁小家碧玉对杀手一往情深的故事都是假的,我当杀手时差点没饿死,当屠夫反而被无数女人追着跑。
好像想太多了,东方勉强将思绪转回来,总之,他既然觉得如果这小手的主人不能为他做一辈子烧饼会后悔的话,那接下来的人生目标就是让兰兰为他做一辈子饼吧。
泡菜饼被放在篮子里,东方怕这个太重,没有让兰兰拎着,亲自提到餐桌上,没有做米饭,几人就着泡菜饼,泡菜和热腾腾的红烧牛肉和令人口水流的香辣牛肉,卤猪头开吃了。
东方拿出一把长刀,施展他令人震惊的刀法,猪头肉被切得又薄又快,兰兰和小花都忍不住拍手,这真是艺术啊,整个猪头看上去还保持着完整,其实已经被片成可照出人影的薄片了,而东方全身一滴油都没有,那刀子上面也依然锋利如新,一点肉末都没沾上。
兰兰挟起一片薄如蝉翼的猪头肉,透明似的,极为诱人。一口吃下去更是咸香可口,一点都不油,“果然好吃。”兰兰叹道,“好吃的人果然都很能做吃的。”
小花摇头,“这可不对,兰兰你吃得那么少,可是也很会做吃的,兰兰做的饼天下第一,我无论也做不出那个味呢。”
屠劳拿起一片煎得极薄饼放下嘴里,眼睛马上亮了,他和东方运动量极大,两人都是大胃王,不管吃多少蔬菜都觉得嘴巴很淡,没肉吃的时候吃再多的饭还是饿,这饼里面虽然有泡菜,但由于是用油煎的,一点都不觉得味道寡淡,油水多肯定十分耐饿。
“手艺一流!”屠劳赞叹不已,“我一直以为只有吃肉肚子才会有饱的感觉,青菜什么的太不耐饿了,没想到这泡菜煎饼居然很填肚子!”
东方也点头,“没错,少有的美味!”
小花比自已被夸奖还要高兴,得意地说,“兰兰做的饼天下一流,屠大哥,兰兰说得没错,以后你们可以多做些泡菜饼或青菜饼来吃,吃多点青菜对身体比较好。煎饼虽然费油,但你们杀猪这一行最不怕的就是费油了。”
兰兰听到众人的赞美抿了抿嘴笑了,看向小花的目光无比温柔,她今天能做一手好饼还是因为小姑姑呢。小姑姑吃得多,而且特别馋,在祖母生病那段时间,她经常去的地方就是厨房,晚上小姑姑饿得睡不着的时候总像只小老鼠到处找东西吃。烧饼最好存放,小姑姑也爱吃,兰兰向厨娘学习怎么做烧饼。她并不是什么厨艺天才,刚开始做的饼总是十分难以入口,但小姑姑每次看到她做饼都会睁大了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满眼里都是崇拜然后把她弄的东西吃个一干二净。有时候她觉得难吃,想拿去扔掉,但小姑姑总是不管不顾全部吃完,并笑嘻嘻地说,“只有一点点难吃,但比上次的好吃多了,兰兰总有一天会做出天下第一烧饼的。”
她最喜欢小姑眼里的依赖和崇拜了,所以她变得很喜欢下厨做吃食,每次小姑吃东西的表情都是那么专心和幸福,就和现在一样,不,吃相一样的还有一个,兰兰无语地看着身边专心致志吃着东西雷打不动的东方,果然是跟小姑结拜了的,吃相这么相似的人世间少有。好可爱,兰兰觉得自已的手在蠢蠢欲动,好想拿起饼喂到这两只的嘴边。
兰兰赶紧转移视线和屠劳东方说起往事,“多亏了小姑姑呢,不管我做得多难吃都吃得一干二净,我也因为这样才做得一手好饼。”
厨房里的厨娘做的饼都没她做得好吃,厨娘有些感叹道,花家哪天就算山穷水尽了,以花兰这一手好手艺不怕饿死。做得一手好饼的好处并不止这些,同样在到处是有权人有钱的的京城书院读书的花兰发现,她的品学兼优,她的花容月貌,她的出色仪态并不能给她带来太多的友谊,大家无法接受一个比成绩比容貌比气质将她们比成渣的少女居然出身商家!
那段时间很苦闷,小姑姑在尼姑庵,她不得不低头在继祖母手下讨生存,花兰苦闷的时候喜欢做饼,好吃的饼吸引过来的是几个小吃货,然后小吃货带来的是更多的吃货,大家一起吃饼的时候渐渐发现花兰的好,之后她人缘高涨,有人在后面说她坏话就有一大群朋友跳出来,兰兰对人笑得更真心了,相对于不食人家烟火的仙女,大家更喜欢看到平易近人的优等生。
兰兰有时想想自已学霸之路的炼成居然是由烧饼开始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喜感。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1
多年以后
小女儿:爹,娘,你们当初为什么会注意到对方呢?
东方:因为她做的饼。
花兰:因为他吃饼的样子太像你姑祖母。
小女儿:原来娘和姑祖母才是真爱啊。
小剧场2
东方::师傅骗人,他当初给我编了那么多千金小姐花魁小家碧玉对杀手一往情深的故事都是假的。
师傅:谁骗人了,你得先装作受伤的样子,后面一大群官兵,然后跑去青楼找个正洗澡的花魁躲在她澡盆下,和花魁的爱情就开始了。
东方:那千金小姐和小家碧玉呢?
东方:一样,受伤跑到姑娘闺房里,让她们给你养伤,记住一定说梦话,表现出你脆弱的一面,你伤好之后离开别忘记留点信物,再来几个表现出你狂拽酷炫吊炸天巧遇,千金小姐和小家碧玉也到手了。
Ps:谢谢Tina的地雷,地雷难得,多写一个小剧场献上。
☆、第153章
四个人围坐一起,桌子上的菜色不多,但每一盘都是超大的盘子,兰兰很想问,这装得下整只猪头还绰绰有余的大盘子究竟是哪家店买的。
屠劳家里的餐桌十分搭配他高大壮硕的体格,比别人家的餐桌大了足足一倍还不止,显得站桌子边的兰兰身段无比娇小。现在这张巨大的餐桌上面摆上小山一样冒尖的红烧牛肉和香辣牛肉,小山一样的猪头,小山一样的泡菜饼,兰兰干笑,这些东西请外面做苦力的壮汉来吃,起码能喂饱三十个了吧。
“这个好吃,这是什么?”东方挟起一块豆腐干问。
“这个是豆腐干,拿来做五香豆腐干很好吃,卤的也不错,很下酒,下次我多做点拿来给大哥下酒。”时下的菜多是水煮或蒸的,有豆腐但没豆腐干,有了辣椒之后小花想出了很多美食给张猛老爹当下酒菜,香辣豆腐干是张猛老爹的最爱。小花考虑将豆腐干放到天上人间去,爱喝酒的客人绝对会喜欢。
“吸足了油,很好吃,下酒正好!”屠劳眉开眼笑地拿出一壶酒,新出的红苕酒,够辣多劲,很有男子汉的味道!他排了很久队才买到的红苕酒,去年还有人说花个几十万两银子去买红苕份子的人蠢但今年看到因为产量不够只能限购的红苕酒,说这话的人脸被打得啪啪作响。
“现在不准喝!”小花瞪着屠劳,“先填饱肚子才能喝酒,空腹喝酒对身体不好,尤其还喝的是烈酒。”
屠劳只好放下酒壶抓起筷子,这红苕酒特别烈,不先吃些东西确实很容易醉,而且胃部火辣辣的也很不舒服。
“这个叫辣椒的东西太不可思议了。”东方感叹,他小的时候住在雪地高原,冬天真是冷得尿一撒出来就结冰,他那不良的师傅还老怂恿他丁丁也要跟着结冰了,割掉就不用担心了,东方脸有些黑地想,那时候要有这叫辣椒的东西就好了。
“没错,食物好吃了一倍不止。”张猛赞同,吃得满身是汗,舒服!
小花发现周围的人都很重口,屠劳喜欢辣椒,东方也喜欢,就连兰兰也一边吃着香辣牛肉一边猛喝水,显然吃得十分过瘾,小花默默为自已园子里那三棵辣椒哀悼。
一道红烧牛肉一道香辣牛肉消失得很快,兰兰吃得慢,还有余裕观察这三个人,嗯,果然她的想法是对的,屠劳也好东方也好饮食姿势虽说少了高门子弟的温文及优雅,但显然不是隔壁抠脚大汉的水准,一点都不显得粗俗无礼,别有一番豪爽之气。
菜消失了大半,肚子吃个半饱,总算可以喝酒了。屠劳眼巴巴地看着妹子,兰兰笑了笑拿起红苕酒,将屠劳面前的大海碗里倒了一大碗酒,别想在屠劳家里找到酒杯这样的东西,对屠劳而言小酒杯是用来祭祖的,他吐口口水都能装满了,吃肉就要超级大盘喝酒就要大海碗才叫有男子汉气概!
好酒!屠劳迫不及待地一干而净!
兰兰拿起一壶葡萄酒时,屠劳已干了两大碗了,不由摇了摇头,又是一个酒鬼。
兰兰在小姑姑和东方面前的大碗里倒了一半的葡萄酒,颜色暗红,香甜的味道溢了出来。这是去年秋天花兰按小姑姑的信上步骤酿的葡萄酒,说是葡萄酒不如说是葡萄汁更好些,酒精浓度低不说,酿的时候还加了很多冰糖。
“为什么我喝的是葡萄酒?我和大哥喝红苕酒就好。”东方看着眼前的酒不满了,他又不是女人,喝这甜丝丝一点酒味都没有的葡萄酒算什么,而且这酒还是花兰倒给他的,这让他心里更难受了,难不成在花兰心中,他还是个孩子?
“你行冠礼了吗?”兰兰不满地问道,男子满二十方可行冠礼。看过这少年在她面前吃饼吃得满脸都是的形象后,兰兰对他多了一份鸡婆般的关爱。
“没有,可屠大哥也不过刚满二十啊,而且他从小就喝酒了……”区别对待啊!东方有些郁闷。
“未成年人喝酒会长不高的。”小花插嘴说,上下打量了一下东方的身量,嗯,大概七尺多(约174公分左右)。
“如果你真的对你的身高很满意的话就喝吧。”兰兰很诚恳地建议。
东方不吭声了,他对自已的脸已经很不满了,长得太漂亮了,希望身高可以弥补点缺陷,羡慕地看了牛高马大的屠劳一眼:“你天天喝酒居然也能长这么高。”
屠劳得意地挺挺胸,又喝了一大海碗的酒,“我不喝酒就有这么高了。”
东方也挺了挺自已尚单薄的胸:“屠大哥练的外家功夫肌肉才这么容易增长,干脆我也改练外家功夫好了,肯定也能长得跟大哥一样虎背熊腰,不,我本来就有内家功夫的底子在,将来我的肌肉一定比屠大哥还要壮硕,体型比他还要高大。”屠大哥现在就八尺多了(约190公分),搞不好将来他身高还要超过他,成为一代伟男子。
小花和兰兰两人惊恐地对望一眼,幻想了一下那恐怖的情景,兰兰忙笑着对他说:“千万不要,你现在就很好,好得不能再好了。”
小花赶紧劝他打消想法,“你现在的身材非常完美,虎背熊腰不合适你。”一张漂亮的小受脸配上健美先生的身材还能看吗?“你看有多少姑娘就喜欢你这样的,大哥那样的身材就只有三十岁以上的阿姨和寡妇喜欢。”
“真的?”单纯的孩子不大自信地问,小眼神一直瞅着花兰。
“当然。”小花点头如捣蒜,“你没看见来找你买肉的都是年轻可爱的姑娘,找屠大哥的都是阿姨大婶吗?这就证明你更有魅力。”小花对着他胡吹乱棒了一通。
见兰兰也猛点头,东方又多想了,兰兰这是什么意思,是说她其实喜欢他这样类型的身材吗?单纯的孩子又高兴又不好意思的笑了。
这边见东方被哄得开开心心的,小花和兰兰松了口气,扭头一看,屠大哥呢?已经跑到角落种蘑菇去了,小花几乎可以看到他背后的黑色阴影。
完了,夸了这个伤了那个,小花和兰兰对望一眼,两人交换眼神分工合作,兰兰继续哄单纯孩子,小花赶紧上前去安慰少年老相的苦逼男子。
“我不受年轻姑娘的欢迎,只有大婶和寡妇会喜欢我。”屠劳打了个酒嗝,喃喃自语的说。两眼发直,形象沧桑颓废得让人不忍心看。
小花小声地说:“屠大哥,我这不是安慰二哥吗?其实喜欢二哥的都是黄毛丫头,真正的成熟女人绝对就喜欢大哥这一款的。”这一看就X能力超强,成熟的女人哪个不喜欢。
“真的?”屠劳又打了个酒嗝,不自信的眼光对着小花瞅啊瞅。
“当然了,年轻的姑娘哪懂什么是男人,像大哥这样顶天立地的好男儿就只有女人中的女人才会欣赏。”小花昧着良心说,只是成熟的女人多半比较年长,多半已经嫁人了而已。
“妹子也觉得大哥这样的比东方好?”
小花迟疑了一下,要不要味着良心说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