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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是不信邪的东方,东方伸出他那白皙又漂亮的手。李湛觉得更碍眼了,东方的手腕很修长,手指很漂亮,像是玉做的,跟小花纤细的手腕看起来意外的合拍,两人的手腕交握就像是喝交杯酒似的,这种感觉让李湛有些不舒服地松了松衣领处。明知道东方喜欢的是花兰这样的姑娘,但别的男人这么靠近小花他还是不爽快到了极点。他死瞪着握住小花小手的那只碍眼的手腕,好在没一会就放开了,果然也是秒杀。李湛又得意洋洋起来,不愧是他最喜欢的姑娘,真是太厉害了。
在力气上被秒杀的屠劳和东方郁闷得想找回场子,他们不约而同地向小花约战了,小花笑着拒绝了,“不用打了,我绝对只有输的份,我从未练过武术。”小花的意识里并未将自己的一手飞刀绝技当成武术的一种,她觉得只有刀剑弓还有拳脚功夫才算得上武术。
张猛得意地哈哈大笑,“俺闺女的力气绝对是大庆第一,你们输了也不冤枉。”
屠劳心服口服,“妹子确实厉害,这一身力气是怎么练得来的。”
小花笑眯眯地说,“天生的,不过力气还是可以练出来的,我爹原本和我掰手腕,我只需要四分力气的,但现在也得用上五分力了。”
屠劳跟东方的眼睛都亮亮地看着小花,“怎么练出来的,妹子,能教我们吗?”
张猛迫不及待地上前说:“练力气的事我最清楚,不过现在先和我打一场吧。”将屠劳拉了过来,二话不说就开打。
小花目不转睛地看着张猛和屠劳拳拳入骨的打法,两人走的都是刚猛路线,都有外家功夫的基础且都十分扎实,但不同的是,张猛在练外家功夫的同时加入军队的杀人技法,要求一击致命。张猛一身肌肉是打熬出来的,据说以前还像苦行僧般让人用棍子天天砸在身上以求将肌肉练得更结实。
屠劳的外家功夫不能说不高,但毕竟是走江湖路线,江湖头上还有个朝廷呢,想肆无忌惮地一刀不合就杀人那是话本,你真是杀了一个人就成汪洋大盗了,朝廷鹰犬也好,穷得要去当裤子的江湖大侠也好,肯定会不顾一切将之逮捕归案,类似这样的汪洋大盗的赏金朝廷向来不吝啬。
“大哥就亏在这里了,江湖人下手难免会碍手碍脚,而当兵的则未必,上了战场手下留情就是死,而且江湖人都是闭门造车,就算是练武也多半是自已练,但上过战场就不一样了,那是生死搏斗,因此在警觉性求生*还有爆发力各生面上都差一截。”小花看得开心,小茶几上又被兰兰放上茶,点心和瓜子,小花嗑着瓜子看着真人武打片,无比嗨皮地给对这些一无所知的兰兰作现场点评。
作者有话要说:ps:今天加班太晚,大姨妈来还得忍着,太不幸福了,小剧场不写了,先睡
☆、第161章
两人已经打完了,果不其然屠劳输了,他很受打击,他家学渊源,自小习武,成年以后经常上山祸害山上的野兽,野猪老虎一打一个准,自觉得不错了,但现在被打得无还手之力啊。
小花跑了过去十分殷勤地拿毛巾给自家老爹抹汗,张猛得意地笑:“闺女,你爹最近又进步了吧,俺觉得力气变得更大了,你那些个练体力的方法还真不错。”
“爹最厉害了!”小花拼命灌*汤,“天下第一厉害!”
东方深思了一会,他是个武痴,刚刚小花说话时他就一直在认真的思考,但总有些地方想不通,他觉得如果想通了肯定自已的武术肯定能更上一层。
“肌肉最讲究耐力爆发力和抗击打能力,一个经常从事生死搏斗的人就反应能力就更灵敏一些……武术也分外家和内家,屠大哥和爹练的就是外家功夫,东方很明显练的就是内家功夫了,但无论是外家和内家都讲究内外双修,也就是俗话说的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总之外家功夫就是强调硬打快攻、以动制静而内家功夫多是以柔为主、以静制动……但刚不可久,柔不可守,最理想的还是刚柔并济……”小花滔滔不绝将上辈子看的漫画小说和无数武术影视连在一起胡说一通,“当然万事都有联系,绝对的强是没有的,比如说……”小花左看右看了一会,拿起一块青砖轻轻一捏就成了粉末:“和我比力气你们在场的人没一个胜得过我,但力气大不意味着刀枪不入,如果是生死搏斗,我照样得有早死早超生的觉悟。”
张猛很不高兴:“姑娘家说什么生啊死啊的,闺女你要长命百岁的。”
小花不好意思地看看老爹,连李湛和屠劳都一脸不赞同地看着她,小花嘿嘿傻笑了下继续说:“天下武功独快不破,总之就算是肌肉练和再结实,遇上刀剑也硬不过它们,所以练武最重要的还是精神和心性,等你练到脑子里一片空白,将争强好胜,利禄功名这些功利性的东西全忘了,甚至忘记这是一种杀人的技巧……”
原本东方一脸深思,屠劳和李湛听得很认真,但几个人越听越玄乎,越听越不对劲。
浑然不觉的小花还以为大家听着她的真知妙论,得意地翘起尾巴,想起最崇拜的大神西门吹雪,小花两眼放光,信口开河,“剑道……练到我就是剑,剑就是我的境界……飞花走叶皆可伤人……手中无剑心中有剑……剑的最高境界是一切,是空……”
等小花滔滔不绝的演讲完了,众人表情空白,呆立当场。最后张猛过来摸摸小花的头:“好像没感冒啊?怎么老说胡话呢?”
李湛也一脸“今天你吃药了吗?”的忧心表情,小花怒了,大家这种表情是什么意思?听了她这么精辟的理论,不就地成佛就算了,至少应该惊为天人,从此确立她在武术界独一无二的理论家的地位吧!
小花郁闷了,这帮没见识的货,为毛穿越小说中的女主随便说个现代人都知道的理论就让一群古代土鳖视之如神灵附身,她说了就是说胡话呢?这一定是穿越大神的恶意,小花喷泪,觉得自已再也不会爱了。
小花挥泪揣着满是茶水的肚子上卫生间了,魂淡!一群不懂欣赏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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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劳在被拐去参观特种兵的训练并充分体验到他们的进步之后,非常爽快地加入军队这个大家庭去了,抛下他和东方的小家庭。他还是好酒,入伍是不能喝酒的,但男人对力气的膜拜让他毅然断了酒,当然休沐时间一到花家他就要求喝个痛快。小花也不理会,每次只拿一坛酒出来让这两父子喝个够,至于还想再喝一坛,小花表示,哪天力气比她大了,她二话不说奉上。
东方同样参观了军营,但却拒绝了张猛的提议,他觉得军营并不适合他,但锻炼力气之法东方倒是学了,天天苦练。
屠劳跑去当兵后,东方也没再开肉铺了,除了苦练武艺,一时没想到自己能做什么的东方按捺不住相思之苦经常偷偷跑去看花兰。东方是个单纯的孩子,只觉得能天天见到花兰就心满意足了,直到某天偷听到小花那黑心继母谈论她的婚事,顿觉晴天霹雳。东方这才想到大庆要求女子年满16方可嫁人,大户人家的千金大多年满18或19岁才出嫁,花兰年纪虽说不大,但好像也到议亲的时候了……
像他这样天天暗中偷看一辈子都别想娶到花兰!东方这下子脑筋开窍了,跑去找李湛。
李湛最近忙和朝臣吵嘴专利法一事,专利法一通过,李湛哈哈大笑,开始做玻璃和镜子的生意。这两样都是成本都是极低的,但在花兰限量销售的提议之下,一套玻璃茶具卖了个天价!朝臣上下恨得牙疼,他们就说好端端的为毛会有这劳什子专利法,原来如此,李湛想在玻璃和镜子上赚独家生意!朝臣们眼都红了,这玻璃镜子虽说不知成本多少,但他们看得见售价啊,短短时间内国库就饱满得银子都装不下了!
户部尚书最近走路都带风,眼珠子就差没长头上了,当土豪的感觉真是太棒了!
不是没人打这玻璃镜子的主意,这玻璃带来的金钱让人眼睛都红了,他们造反的心都有了。不过还是没人敢轻举妄动,这玻璃镜子虽说是皇家的方子,七成利润都上交国库了,至于那三成,安平王说是本钱,他们就算想掺和也找不到理由。
眼看短短的两个月,赚钱赚得手软的皇家,聪明的世家朝臣们再也按捺不住了,一群人在讨论后决定就这玻璃的用处写折子,法不责众嘛,玻璃明显是利民之物应该将方子公告天下才对,怎么可以让皇室捞尽好处呢,折子还没写完,李湛就发话了,除去镜子方子,玻璃的银子皇家只赚头两年,两年后拍卖方子。
世家们当场将折子烧了,筹集银子去吧,这玻璃能给国库带来这么多的银子,怎么能公告天下呢,要是让北蛮人学去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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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管世家怎么想,李湛十分高兴看到东方,若不是最近太忙,他早就跑去拐东方了。
“安平王,如果我想和花兰成亲,你觉得他爹会同意吗?”东方忐忑不安地问,他倒不怕李湛知道自己以前的职业,一来大家都是亲戚,二来不是有句话说学成文武艺,货卖帝王家吗。他原本觉得杀猪好像也没什么不好,一辈子都有肉吃多好,但喜欢上花兰之后,他就很注意周围的目光了,花兰是大家闺秀,屠夫这身份好像太低了,实在配不上花兰。
“如果他爹眼睛没问题应该就不会同意。”李湛心平气和地说,对于东方会跑来找他,他一点都不意外,之前吃饭的时候十有八次他的目光都粘在花兰身上。
“也许我应该和屠大哥一起当兵,请问最近有仗打吗?我想以最快的速度立功。”东方觉得科举啥的就算了,他不是那块料。
“就打仗而言,你还没有屠大哥有优势。”李湛毫不客气地说。
东方默然,他的优势在于速度,杀手拿手的是刺杀或暗杀,战场只会埋没他的优势。
“不过你虽然在战场上比不过屠大哥,但也不是说在其他方面比不过。”李湛直白地说,“你既然精通暗杀之术,那反暗杀之术也不在话下,愿不愿意做御前侍卫?”
“一等御前侍卫统领是三品武官了。”东方只有一个问题,“够格娶花兰了吗?”
李湛翻了翻白眼,故意打茬,“你当不当得上一等侍卫统领还难说呢,御前侍卫里面可都是好手!”不错,总算是有野心了,知道要当老大了。
东方战意顿生,“好极了,我还担心他们太逊呢。”对做御前侍卫更是势在必得了,一想到御前侍卫都是天下少有的好手,这样天天都有人练手,这职业再理想不过了。
成功拐到人的李湛顿时觉得自己的生命安全系数高了不少,接下来没两天就遭遇到的一场暗杀更是让李湛心下庆幸不已。
这次来刺杀他的杀手极为厉害,他的贴身侍卫损失了好几个,若不是有东方在,可能他真的没命了。
东方吓得一身冷汗,王爷这职业还真是高危职业,妹妹还没嫁他呢,可不能当了寡妇,遂下决心好好将李湛那一群在他眼里弱爆了的侍卫好好锻炼了一番。
不用查也知道是北蛮人所为了,李湛在惊吓过后,倒是暗暗得意。大庆有了红苕这样的利器,再加上政治上采取又拉又打分化各部落的政策,经济上,将大庆的奢侈品,尤其是首饰衣物瓷器玻璃镜子红苕酒等,一个劲的向北蛮人倾倒,换了不少优良的马匹回来。北蛮有识之士也不少,当然调查过安平王李湛,越调查就越心惊,尤其是在极短的时间内给大庆皇室带来惊人财富的玻璃和镜子,北蛮的清醒之士都有了共识,安平王李湛迟早会成为他们的心腹大患,不除掉不行。
李湛想了想找沈佩密谋去了,可不能白遇刺啊,总得找点好处吧。
没几天他被北蛮人暗杀的事就传了出去,大庆子民上下都愤怒了,不少热血的年轻人当下跑去军营里报名,岂有此理,咱大庆难得出现一个英明点的王爷,摄政王一上台,可是废除了不少苛捐杂税,你们居然想暗杀他,当我大庆没人了!
张猛满意了,他的兵营不愁兵不够了!
李湛有了高手保镖东方之后更不担心自己的安全了,他看得开,除非是窝囊废,否则哪个稍有能耐的王爷一辈子不遇上几次刺杀简直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出身天家。两辈子都过得很和平的小花倒是担心得眼泪都流下来了,皇家富贵是富贵了,但安全系数真让人操心。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天天跑去偷看心上人东方在猥琐男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兰兰睡觉
东方:兰兰的睡姿真可爱,我得小心守着,免得她摔下床。
兰兰洗澡
东方:啊啊,兰兰洗澡了,我是不是该闭上眼睛呢,还是不闭上吧,要是她溺水怎么办。
☆、第162章
因为李湛遇刺一事,小花提心吊胆了好一段时间,并且禁止李湛经常上门,他还是在皇宫呆着好,出门太不安全了,直到李湛一再向她保证以后身边的暗卫人数翻无数倍且不乱跑之后才得到来张府的许可。
然后秋天来了,又是瓜果飘香的好季节。小花表示好吃的东西非常多,甜甜的柿子,香甜的糖炒板栗,像蜜一样甜的哈密瓜……秋天真是她最喜欢的季节了。
小花很快因买船厂和做蒸汽机试验瘪下去的钱包很快就鼓了起来,玻璃和镜子的利润真高啊,她现在也是腰缠万贯的土豪了。
土豪小花得意洋洋地去水月庵一趟,一大把银票甩出来,师傅,你养我这个饭桶三年也不容易,这钱就拿来翻新水月庵吧。
师太一脸慈爱地摸着小花的头,对当年下定决心得罪马氏将她接过水月庵的事庆幸不已。那时水月庵已经看得出衰败之势了,但小花冬日的冰雕的主意和她为水月庵设计的素宴和药膳让水月庵的香火重新鼎盛起来。
尤其是药膳,水月庵山下的医署里,无数病人证实了药膳的作用,相对是药三分毒,这食疗一点后遗症都没有,师太已经意识到下一界医药大会上水月庵肯定会大放光彩了。
“丫头,你也不小了,这些银子存着做嫁妆吧。”师太把了把小花的脉,有些发愁,这孩子脉相十分健康,为什么就是长这么慢,不多存点嫁妆怎么嫁得出去呢。其实近一年来她长高了很多,但跟其他十四岁的姑娘家一比就令人纠结了,同龄的姑娘大部分都发育良好,虽说不上前凸/后/翘,但也不至于胸部一片坦途。
“我现在不差钱!”小花意气风发,活像个暴发户,“而且我现在还小呢。”玻璃镜子小花知道好卖,但赚钱赚成这样她都傻眼,她终于能体会到那句话“钱多了就只是一个数字了。”
“也不小了。”师太念叨着,“我找几个方子,都是女子调理身子用的,唉,你这孩子的长势真让人焦急。”
小花嘴角抽了抽,还长势呢,她又不是庄稼,下一场雨高一截。
在水月庵见过肥师姐和净语一群人之后,小花心满意足的提着一大篮子的桃子和好几个罐子的腌桃子回家了。
小花现在却颇有岁月静好的感觉,天天上书院,下完课回家就琢磨怎么做好吃的,原本不能经常见到李湛还有点寂寞,但最近张猛勒令东方到张府住下来了,这下小花有伴了,都是好吃友啊,两个大胃王天天琢磨什么好吃,厨房里都快成为这两个吃货的天下了。
“小姐今天又做什么好吃的?”谢大娘看到小花一回到家就王厨房里钻见怪不怪地问道。她原本也会做饭的,味道还是不错的,虽说比不上外头酒楼里的大师傅,但绝对能胜任小饭馆的主厨了。但自从小姐下厨,她吃过小姐弄的东西后,就心服口服地让出了主厨的位置,变成了一个副手。
“想做粉蒸肉。”小花笑眯眯地说,拿出围裙。秋意正浓,书院里的枫树变红了,小花的肚子更容易饿了,原本一天吃个三顿再加两顿的点心饱了,但最近还是觉得饿,唉,怪不得秋天是长秋膘的季节,实在天一冷,热量不够就冷得快。
“小姐,我来帮忙吧。”橘子很殷勤地说,看着小姐手上二十多斤的肥肉多过瘦肉的五花肉,橘子心下有些嘀咕,小姐最近很喜欢吃猪肉啊,而且吃的大多都是肥肉,一般人早就胖得走不动了,就小姐还是瘦巴巴的,真对不起被她吃掉的猪。
橘子按小姐的要求切南瓜。她以前其实极不喜小姐下厨的,厨房里烟熏火燎的,再漂亮的姑娘也会变黄脸婆,尤其是小姐的长相先天就不大好,后天再不保养,以后不知多少美人和她抢安平王。大概她啰嗦多了,小姐就做了这个叫口罩的东西,橘子第一次看到这叫口罩的东西,简直是泪流满面,看来小姐是不管别人说什么都坚持要下厨啊。
宋嬷嬷是强大的,教育小花大家闺秀的仪态并不包括下厨,听多了小花充耳不闻。安平王知道了跟宋嬷嬷聊了好久,最后宋嬷嬷不作声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小姐未来的夫婿也是个吃货,想栓住一个人最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