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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他更热爱被她寄生。
“你知道寄生虫的命运吗?”
“什么命运?”
“宿主活着的时候,寄生虫才能在你的身体里面活着、繁衍下一代,如果宿主死了,寄生虫连一秒钟都不能多活。”
“知道了,我会让自己活得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知道就好,那……”她眼神一飘,笑得很暖味。
“那怎样?”他有了些许防备。
“寄生虫饿了。”
“你不是才刚吃饱?”
“喂,你不知道吗?寄生虫是永远都吃不饱的。”
她抓起他的手背咬一口,轻轻的小小的一口,不痛、有点痒,然后再咬一口,他由着她去玩,她翻过身,越咬越过份,从他的手腕、手臂、手肘一路向上,当她小小的啃咬停在他的脖子上时,他兴起一阵悸动。
她的嘴停在他耳边,小小的啃咬引得他心痒难耐,她的嘴滑过他耳际、来到他唇边,他控制不住了,压住她的后脑勺,把她压向自己。
热烈的吻、辗转来回的吻,他们的唇齿交缠,他们的身心相合。他拥着她、她抱住他,他们成了彼此的浮木,没有誓言,他们已经决定了共生死。
他们吻得失控,她小小的手伸进他的衣服里面,抚摸他精壮的上半身。
猛地,理智跳出来,他抓住她的手,将她推开。再一点点,他就沉沦了。
她喘气、回看他,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要喊暂停。
“哥……我要。”
“不行,我们还没结婚。”他是虔诚的天主教徒,签过定约,婚前绝对不要性行为。
“谁说一定要结婚才可以炒饭?这是几十年前的老观念了。”
“我的爱情很传统。”所以,他这种人有资格要求天长地久。
“哦哦……”她欲求不满。“反正我都会嫁给你的啊。”
“那就等你嫁给我再说。”
“噢。”存艾跳下沙发,像热锅上的蚂蚁般,裸着脚在地上走来走去。她就很想咩!下一秒,她拉起他的手说:“不然,我们现在就去结婚。”她的脑袋被费洛蒙控制了。
“你还小。”
“我二十五岁、不小了。”她哀叫。
“先想清楚,你能自由只有这几年了,结婚后你就得收拾梦想,为丈夫、为孩子牺牲了。”他不认为她成熟到足以应付一个家庭。
“真的不行吗?偶尔越线,没有人会说话的啦。”厚厚厚,哪有男人这么纯洁的啦,女人都主动送上门了,还不试着啃一啃。
默恩不语,皱着眉头。
其实,他心情一样起伏不定,他的冲动不会比她的更好摆平,但他珍视她,她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宝贝,他会给她最好、最难忘的一夜,他们的第一次,绝对是深谋远虑,而非一时激情。
“哥,真的非要结婚才能做哦。”
他慎重点头。
“你完蛋了,我决定了!我决定搬进来,我每天晚上都要诱惑你,直到你失身为止。”她下战书似地对他说,忿忿转身,气鼓鼓地走到大门边。
他失笑。“你要去哪里?”
“我要回去整理行李,你最好赶快去买镇定剂,否则,今天晚上你就好看了。”
他看着她怒气冲冲的背影,忍不住大笑。傻瓜,他是因为爱她啊,他啊,对她还可以有怎么样的宠法?
第4章(1)
存艾从来就不是有计划、规律的女生,但在写信这点上,倒是充份表现了她的规律性,不管他写几封信给她,不管他是不是给了她代笔的电脑,她就是在每个月的固定日期里,才给他回信。
人懒,懒到这么有规律,他是不是该对她拍拍手、鼓励鼓励了。
打开信箱,这是默恩今天第三次开信箱,可她的信还没到。
烦!
“吕律师,何董事长打电话来。”金秘书打内线进他的办公室。
“知道了。”他按下键接电话。“何董事长你好。”
“吕律师,好久不见,最近还好吗?”
“很好,多谢何董事长关心。”他拿起一份诉讼案,细看里面的内文。
“是这样的,上回我们一起吃饭时,碰到的那位刘董事长,你还记不记得?”对方小心翼翼的试探。
“是,有印象。”
“他想聘你当他们公司的法律顾问,你觉得怎样?”
默恩皱眉。他擅长的是离婚官司,也被称为离婚界的杀手,怎么会有人想聘他当公司法律顾问?
“是可以,不过我们事务所里有位周玛葳律师,她对商业法更有研究,刘董事长要不要考虑……”
“不考虑,刘董事长只想聘吕律师。”
何董事长斩钉截铁的口气,引起他的怀疑。他和刘董并不相熟,为什么对方这么坚持聘用他?“为什么呢?”
“那是因为刘董事长……”
你有新信。
当电脑出现新视窗,他高兴极了,立刻打开。是他的存艾妹妹!哈,这懒丫头未免规律得太过份。
哥,你快乐吗?我很快乐。
这趟,我去了意大利,意大利是个吃“祖公产”的国家,靠着祖宗留下来的建筑文化,每年的观光收益,养活了政府和百姓。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佛罗伦斯,那里的街头艺人有的打扮成雕像、有的把自己并成古代战士,唯妙唯肖,观光客只要花一块钱欧元就可以和他们拍照。
我特别钟爱市政府广场上的雕像,每个雕像都见证了千百年历史。他们俯瞰芸芸众生,任岁月时光在它们身上滑过,认真想想,其实,一百年、五百年,不也只是弹指间的事情,对不对?
人类应该放下执念,哥,你也是。
行程中还有威尼斯,我在鸽子广场上花了好几块欧元买饲料喂鸽子,那里的鸽子不怕人,会飞过来抢我手上的食物,这让我联想到柴山的猴子,动物和人一样,都是宠不得的,(这句话,哥要牢记,不要宠坏存艾,她是软土深掘、得一寸进一丈的坏家伙)越宠,越是过份。
对了,哥,你有没有看过《罗马假期》?那是一部比我们年纪都老的电影,在一处喷泉时,导游告诉我们,《罗马假期》就是在这里拍摄的,电影里的女主角吃的冰淇淋就是在这里买的。
导游一讲,大家都争先恐后跑去买冰淇淋,哇塞,一球冰淇淋要八块钱欧元耶,厚,又不是吃黄金!我犹豫好久,才勉强掏钱出来,可能是因为实在太热又太渴了,竟然觉得味道真棒,可是八块钱,呜……我的心在滴血。
还有那个庞贝城,公元七九年,维苏威火山爆发,城里的百姓来不及逃跑,转眼问,整座城被火山所毁,导游指着一个已经变成化石的人像说,真可惜,他们的生命在措手不及问失去,火山爆发,中断了他们的历史。
他们的生命是失去,还是在那刻间成了永恒?他们的历史是被火山无情中断,抑或他们的死亡让后人见证了历史。
哥,有个荒谬念头在我脑袋里面浮现,如果我们也在那场火山爆发中变成化石,我们相拥着、走入死亡的画面,就可以被定名为“永恒的爱情”,棒不棒?
哥,好羡慕你去吃牛肉面,读着你的信,我仿佛也闻到了牛肉香,在这里有许多中国餐馆,但太油太腻、我不爱,可老外爱死了,尤其是我那个没血缘关系的哥哥,他的名字是唐既理,他告诉我,妈妈是先收服他的胃才收服他的心,让他愿意死心塌地喊我妈一声阿姨,现在想想,我这辈子最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好手艺,不能收服哥的胃。
认真想想,好奇怪哦,哥到底喜欢我什么?我不聪明、不能干、不温柔、不娴淑,不会煮饭、不会打扫家里,女人该有的特点我通通没有,我没收服哥的镯,却先一步收服你的心。(有没有察觉我的口气很骄傲)
哥,你要不要去配一副深度近视眼镜?
偷偷告诉你一件事,我又作了春梦,而且不只作一次,我梦见你在我身上,上上下下起伏地挺身,梦见你的汗水滴在我颊边,梦见我们嘿咻嘿咻,炒饭炒得好热烈,骑马式、回纹针式,每一种姿势都是最先进、最有高难度的奥运金牌式。
害我隔天醒来的时候,热血沸腾,双颊红通通,妈发现、问我:“你是不是感冒发烧了?”害我把棉被蒙到脸上,很丢脸地说:“我已经死了,有事找我请烧三炷香。”
怎么会这样?我想了老半天,终于想出原由。
都是哥的错啦,那个时候要是丢开道德束缚,我们一天玩个几次,每天玩、每天玩,玩到腻了,我哪会作春梦?如果我一不小心死掉,被法医验出我还是处女,我一定会丢脸到再死一次给法医看,二十八岁的处女,我可以登上金氏世界纪录、可以被收藏在珍奇博物馆里、可以在网路上爆红,成为本世纪最好笑的笑话了。
说来说去,都是哥的错,你要赔我。
东说西说的,竟忘记告诉你一件最重要的事情=哥,你有没有听过一个故事叫《最后的铜锣声》?
故事里说,忧忧与欢欢是一对好兄弟,他们离开家乡到外地赚钱,很多年后,他们将做生意的钱分了、衣锦还乡,但在返乡的船上却遇见死神,死神告诉他们,三天以后,他会找上门来,当忧忧、欢欢听见他敲响手中的铜锣声时,他们就会死去。
两人回到家乡后,忧忧紧张得不得了,他很忧郁、很伤心,觉得辛苦了一辈子却什么福都没享受到,就要死去。就这样他哀伤了三天,第三天清晨,死神的铜锣声敲响,忧忧被发现死在他自己赚来的钱堆上。
欢欢也很忧伤,但他想,反正自己就快死了,于是把累积了一辈子的银子拿出来,送给村里的穷人,穷人们对欢欢心生感激,就集合大家到欢欢家里,舞龙、舞狮、放鞭炮,震天价响的鞭炮声掩盖了死神的铜锣声。
死神敲了一次一次又一次,铜锣声始终传不到欢欢的耳朵里面,最后他放弃、离开,而第四天清晨,欢欢发现自己竞然活了下来。
哥,这个故事有没有教导了你什么?
那就是,别一心一意累积金钱,要懂得停下脚步,好好欣赏身边的美丽风景才是。哥,我花不了那么多钱,你别急着累积财富,给自己留一点空间时间,到处走走,好不?
唉……我真的真的真的好想念,不只想念那家牛肉面店,不只想念我们逛过几百次的东区街头,不只想念让人惊艳的101大楼,不只想念后院的果树,我最最想念的是……哥。
哥,你真的快乐吗?是不是我真的快乐,你就会真的快乐?如果是的话,我会为了你,一直快乐下去。
妹 存艾
“谢谢何董事长的抬爱,谢谢你。”默恩挂掉电话。
再读两次,他把存艾信里字字句句存在脑海里,莞尔,他弯腰、把抽屉里的相簿找出来,翻到最后面,那里有他们在101拍的照片。
照片里,她窝在他胸口,咯咯笑不停,真好,他的存艾永远这么开心。
那天的事,他记得很清楚,清楚到好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事,再次打开抽屉,他拿出存艾折的小星星,她说,每个星星可以许一个愿望,只要够虔诚,愿望就会实现。
星星有两瓶,两瓶都是20300cc的汽水瓶,红色的是许愿前、绿色的是许愿后。
默恩从许愿前的瓶子里倒出一颗星星,合掌,将它摆在自己的掌心里,开始许愿,“希望存艾快点回到我身边。”
分开掌心,他在星星上头亲吻,然后放进许愿后的绿色瓶子。
快回来吧,他的小存艾,他已经有点失去耐性。
昨天工作得太晚,他答应假日要和存艾一起出去走走,但是他实在累翻了,转个身,虽然看见墙上的时钟已经走到九点,还是爬不起来。
把棉被拉到头上,阻挡窗外射进来的阳光,他还要睡。
门被打开,存艾直接冲到床边、拉下他的棉被,鼓着腮帮子望住他。
“存艾……你乖,我很累,再给我睡两个小时,下午,我一定陪你出去玩。”
她才不要乖咧,乖宝宝都要不到糖,她瞪他,瞪得眼睛快要脱窗。
“存艾……”默恩无奈叹气。
她咬牙切齿,老半天才说话,“都是你害的,你要赔我。”
他用手挡在额头上问:“我害你什么了?”
“你害我作春梦,害我整个晚上翻来覆去睡不好。”她对他指控。
什么?他害她……这、这是从何说起?苦笑三秒。
存艾怒气冲冲爬到他床上,横腿一跨,跨坐到他腰上。
该死,她不知道男人早上起床都会搭帐篷的吗?痛、痛、痛……这一坐,要是弄断了帐篷架子,她得作一辈子春梦了。
倒拙气,他板起脸孔、命令她,“下去。”
“我不要。”她后知后觉,不晓得男人早上会有搭帐篷的自然反应、不晓得男人也会有情欲,但怎能怪她,谁教她和男朋友交往许多年,却始终停在一、二垒。
搞什么嘛,他的三、四垒垒包是坏掉了吗?
“储存艾,你再不下去,我要生气了。”他很痛,咬牙切齿、努力维持男人的自尊,所有男人的重点部位被攻击,都不会表现得比他更客气。
“那最好,反正我也很生气,你生气、我生气,我们一起来生气,这样比较公平。”她用力点头。
他对她没辙,咬住唇,等待那阵疼痛过去,叹气。“你到底要怎样?”
“我要玩玩。”她说得半点不客气。
他很无奈。“都说了,下午带你出去。”
“我要在家里玩。”厚,那种玩可以到公共场所哦,她又不是唐朝豪放女。
“好,看你要租影片还是……”
白痴、白痴、白痴,她已经暗示得这么明显了,他还听不懂,气死!
存艾抢下他的话,“我不要,我要玩在床上玩的那一种,像我作的梦那样,玩前面、玩后面,玩到两个人哈呼哈呼呼呼叫,玩到汗水流不停,玩到全身骨架通通敌掉也没关系,听清楚,我不要只有玩亲亲,这次我要炒饭、要卤肉、要做满汉全席啦。如果你不要,我发誓,明天就去找一个肯跟我玩”翻滚吧,男孩女孩“的好男人,把他的精气神吸光光。”
这是一个正常女孩会说的话吗?有人可以脸不红气不喘,毫不害羞地用宣誓口吻逼男朋友上床?头痛……他怎么会爱上这号人物?
“存艾,我说过了——”
她一样截断他的话。“我不要等结婚,那个太久了。”
这种事他们讨论无数次,每次都是他单方面决定,不行,这样子的话,身为女人太没自尊,这次,她一定要拼命说Yes、Yes、Yes,一定要把他从头到脚,从身体到心灵,彻底解放、一次搞定。
“储存艾……好,你打电话去给我爸妈,只要他们同意了,我就跟你演”翻滚吧,男孩女孩“,并且从第一集拍到第十集,拍到你喊停。”他拿她没办法,只好把责任推给爸妈,这样很孬,他了。
但……她不知道他信天主的吗?不知道他们家的家教是贞节吗?她都在他们家晃了那么多年,还不认识他们的家规?
吕爸爸吕妈妈……唉,她强势的Yes、Yes、Yes转瞬间软了下来,硬糖变软糖,口感还是很甜,但甜得没个性、没味儿。
“哥,可是我真的很想耶。”她趴下来,叠在他身体上方,两手扣住他的脖子,软软的嘴唇贴在他的颈项。“人家我朋友十八岁就有了性经验,二十四岁就换了七个男朋友,经验老道到可以用男生的性姿势、性能力,就能推论出他的性格与未来。”
“你们女孩子平时聊天,都谈男朋友和性经验吗?”他头痛地问。早知道应该拉存艾人教的,怎么现代女生会把贞洁看成是落伍、丢脸了。
“对啊,我每次都是最衰的那一个。”
最衰?她有没有说错,有他这种男朋友还喊衰,她的标准会不会太高?“为什么你是最衰的那一个?”
“我朋友说,如果男朋友迟迟不肯动你,只有两种可能。”
“哪两种?”
“—种是我缺乏成熟女性的魅力,另一种就是……就……”
“就是什么?”
“就是你不行。”她斜眼瞄他。
他不行?什么鬼话嘛,难不成现代男人都提着“家私”,到处找女人性侵?
“胡说!”
“我知道啊,哥那么健康,一定不必用到威尔刚。”
太小看他了吧,威尔刚?他这辈子都用不到。
“哥……哥……”她凑在他耳边,声音软软、嘴唇软软,连身子都软得像没骨头。
“做什么?”
“我们玩一次,试试看嘛,好不好?”说着,她亲上他长满髭须的脸颊,刺刺的、痒痒的,害她一面亲一面笑。
“不好。”坚定、坚定,他答应过圣母玛利亚,尊重婚姻、尊重未来的妻子。
“没关系啦,我早上起床已经跟圣母圣子祈祷过了,我请它们今天休假一天,闭上眼睛,不要管我们在棉被底下做什么。”存艾咯咯笑出声。
他又气又想笑,谁会去跟圣母圣子商量这种事,也只有她这个没脑袋的女生。
“我猜,是你单方面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