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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小子猎艳修真-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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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他是来自偏远山村的一个穷小子,一个地道的屌丝,在这里看一个穷屌丝如何逆袭高富帅,如何征服白富美!看一屌丝如何改变自己的命运,如何名利双收,如何坐拥江山美人,如何成圣成神。在这里左拥右抱不是梦,管你什么萝莉、熟女、玉女还是欲女,我全部收归帐下!修炼过程乃是脱凡体,炼金身,聚法相,度圣级,成尊阶,入神境,俗有一凡二体三圣四尊五神境之称!一凡指凡胎肉体,二体指金身法相之体,三圣指子圣域圣界圣,四尊阶是指天尊、地尊、玄尊、皇尊,五神境是指日神境、月神境,星神境、晨神境及空神境,请支持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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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孤儿() 
皎洁的夜空,一轮皓月如巨大银盘悬挂天际,银白色的光辉普照大地,仿若为这漆黑的夜晚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巍峨的大山如巨人般矗立在这片大地之上,在大山脚下有着一个宁静的小村庄,偶尔鸡犬相鸣之声为这平静的小村庄平添了几分生机,映照着这里的人们世外桃源般的生活。

    夏天的夜晚总是让人酷暑难耐,此时一个大约四五岁的小男孩正和一个年轻的妇人在自家院子里纳凉,一缕清风吹过树梢,轻轻带起小男孩的衣角,带起女人的长发,为这炎热的夏季夜晚带来一丝难得的清凉。男孩身着一身洁净的粗布衣,瓷器般的小脸蛋,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正静静的望着天空中的明月,不知道小小的脑袋里在思考什么,何来那挥不去的忧伤。

    “妈妈快看,月亮上有人。”小孩突然举起胖乎乎的小手,转过小脑袋认真地对妈妈说道。

    “小孩子不要乱说,月亮上怎么可能有人。”年轻女人仍然埋头忙着手里的针线活,她得提前为孩子们准备过冬天的衣服。

    “妈妈,我没有说谎,不信你看。”小孩依然坚持道,小小的脸蛋上透着一股坚毅。

    “小孩子不能说谎,快去耍你的,啊!”女人抬头只见此时一男一女正从天空飞过,男子一身白衣长袍,女子一身白裙,衣袂飘飘犹如神仙中人,转瞬二人消失在天的尽头。

    “妈妈,你说这天上真的有神存在吗?”小孩认真的看着自己的母亲。

    “也许有吧。”女人有些不确定地道,她不知道刚刚是不是错觉。

    “那我长大了也要做神仙。”小孩像是做了一个很重大的决定,郑重的表情根本不应该出现在一个那么小的孩子脸上。

    “好,将来我们家翔儿长大了做神仙,不过小孩子得努力读书,将来才可以做神仙。”女人轻轻摸摸他小小的脑袋,只当是童心的玩笑罢了,她不知道就因为这句话修炼界真出现了如此一号大神。

    小孩认真地点了点头,他决定要努力读书,将来好做个神仙,保护好母亲和妹妹。

    随着二人话语飘远,夜晚再次变得静怡,唯有蝉鸣之声扔在诉说着这夏季的闷热。

    “妈妈,隔壁家的二狗说我是野孩子,没有爸爸。”小孩双眼微红,别人都有爸爸疼,可自己却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

    “孩子,别听他们胡说,你们的爸爸是大英雄,他很爱你们。”一提起自己那英年早逝的丈夫,女人就默默流泪。

    “那爸爸为什么从来不回来看我们,我好想他。”孩子哽咽默默抽泣,瘦小的身子仿若疾风中的弱柳。

    “宝贝别哭,男孩子要坚强,你忘了你还得保护妈妈和妹妹了吗,等你长大了爸爸就会回来看你们了,如果你想爸爸了就看看你脖子上的龙形玉佩,爸爸会通过玉佩看着你们长大。”女人温柔地擦拭着小孩脸上的泪珠。

    “妈妈,你说哥哥现在过得还好吗?我都记不清他的摸样了,他应该比我高吧。”小孩泛着水灵的大眼睛望着自己的妈妈。

    “你们的哥哥被坏人抓去了,现在一定过得很苦。”女人紧紧握住孩子的小手,她很想念自己的儿子,为此她时常半夜惊醒。

    “妈妈别担心,等我长大了,我一定去将哥哥救回来,再等爸爸回家,那样我们一家人就能团聚了。”小孩坚定地道,瘦弱的身躯里却有着一颗强大的心。

    “好,我们翔儿最是勇敢,只有你们努力读书,将来一定能够实现的。”女人叹息一声,她也只能如此安慰自己的孩子,给予他们渺茫的希望。

    她家原本是武学世家,他的丈夫和父亲都是着名的武学高手,只因被仇家追杀,他们为了救她们母子都死在了坏人手里,大孩子也被仇家掳走,她只能带着两个孩子逃到这偏僻的小山村,这才躲过了仇人的追杀。

    “妈妈我会努力的,我一定会救回哥哥,找回爸爸。”小孩单手指天,他在对天起誓,在诉讼老天的不公,另一只手轻轻抚摸怀里的玉佩,玉佩上的龙形栩栩如生,一片片龙鳞凸起,龙首仰天长啸,气势惊人,仿若真龙一般,这玉佩是父亲留给他的唯一物品,它比自己的性命还重要。

    夜晚再次变得宁静,唯有天上的明月能够寄托这一家孤儿寡母的相思,倾听她们的诉说。

第二章 无妄之灾() 
“贱民,死穷光蛋,哪里跑出来的土包子!”大街上一个打扮妖艳的少妇正用手指着一个年轻人鼻梁大声谩骂,布满厚厚脂粉的脸上满是轻蔑之色。

    少妇略有几分姿色,脸上盖着厚厚的胭脂水粉,其身着一身大红色的旗袍,浑身镶满金线,一看就价格不菲,旗袍上那高高的开叉几乎可以看见整条大腿,再配上那红色的高跟鞋,倒有几分性感撩人,手提lv名包,再加上浑身珠光宝气,更加显得贵气逼人。而被骂的男子,大约二十来岁,身着一身有些发黄泛旧的衬衣,因多次洗刷的缘故已经有点褪色。此时小伙子满脸通红的低着头任由这位少妇贱骂,在这热闹的集市上顿时引来周围大量人群围观。由于少妇那华丽的外表瞬间正义就站在了她那边,人群对着小伙子指指点点,似乎都在说着他的不对,这也使少妇更加气焰嚣张。

    话说现在穷人饭后的唯一娱乐节目就是逛大街看美女,只是没想到这位年轻人那么背看美女也会引来无妄之灾。

    “哼,一个穷光蛋也敢打本小姐主意,告诉你做梦都不可以,看一下都是对本小姐的侮辱,再看我就找人挖掉你的双眼。”少妇的嘲笑之声,使男子愤怒的抬起了头,此时的他被深深的屈辱压得喘不过气来,这就是穷人们的悲哀,他们曾经也无数次的幻想着自己变成有钱人,变成上等人,可惜现实已经将穷人唯一一条的成功路堵死,即便你是名牌大学生也不例外。

    “怎么?愤怒了?想动手打我?那你来啊,就打这里,我告诉你我老公可是市里的领导,打我,哼,我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少妇嚣张的将脸凑到年轻人跟前,年轻人高高举起右掌,最后又只好无奈的放下。

    “哈哈,就知道你没种,不是个男人,我告诉你像你们这样的人注定一辈子都是穷鬼,没出息的男人。”少妇的这句话顿时使周围人群炸开了锅,在这个贫富两极分化严重,穷人快要绝望的年代,少妇的这句话无疑戳到了大部分人的痛处,无数人大声喊着,打她。

    汪,突然少妇牵的那条袖珍犬在年轻人脚上咬了一口,留下两排清晰的牙印,鲜血顿时从伤口渗出。

    被主人欺负也就算了,连你这畜生也欺负到我的头上,真是狗仗人势,年轻人越想越气,抬起一脚。

    呜,那畜生直接飞出了好几米远,抽搐了两下没有了动静。

    “宝贝,幺儿!”少妇惊慌的跑了过去,一看那畜生真的死了,顿时在那嚎啕大哭起来,围观众人齐鼓掌,他们也算出了心中的一口闷气。

    “你杀了我的宝贝,你就等着偿命吧。”少妇怒气冲冲的摸出手机拨报了警。

    很快警察来了,那少妇直接上去和警察说了几悄悄句话,显然她和警察很熟,看来她说自己老公是市里领导还真不假,年轻人知道自己这下算是踢到铁板了。随后年轻人就被警察带走。一看年轻人被警察带走,无数人为之叹息,这小伙肯定免不了一顿牢狱之灾。

    本来年轻人认为进警局不过就是来个批评教育赔点钱了事,毕竟对方只是一条畜生。没想到到了警局后那些警察什么也不说,直接拉进黑屋子里就是一顿痛打,然后再被关了近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他每天夜晚都会被拉出去一顿毒打,然后换来两碗馊饭,这东西连畜生都不吃,更何况是人。年轻人曾有过无数次的大喊冤屈,可惜给他的只有墙上那冷冰冰的回音。

    每天看着那些警察趾高气扬的嘴脸,期间那少妇来了一次,完全就像是一个得胜的女王,脚穿一双水晶高跟鞋站在年轻人面前,身着紧身超短裙,而且很不淑女的将大腿大大叉开,要求年轻人从她裙裆底下爬过去,同时还要学狗叫,这样她就放过她,否则就会找人来整死他。年轻人不服气哼了两声,那些警察就像狗腿似的直接上去给了他两耳光,瞬间鲜血就顺着年轻人眼睛鼻子耳朵流下。在这暗无天日的牢房中,人比畜生还不如,也许在有钱人的眼中人命是最贱的,穷人只能将所有的屈辱吞进肚里。

    我叫宇文翔,也就是上面那被抓进牢房的年轻人,老家住在h市的一个偏远小山村,由于交通不发达且地处穷山恶水,老家是出了名的穷地方,小的时候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

    记得三岁懂事那年,家里为了有一个容身之处东拼西凑了些钱修了两间像样的土房,终于能够遮风挡雨了,但母亲为了还修房所借的钱,不得不把家里每年所产的一点粮食卖了,因此为了度日年小的我和妹妹也不得不跟着母亲每天喝南瓜汤和苕汤,记得最好的顿也就喝点玉米羹,现在我都还开玩笑说当时和猪争着吃,不过那时候的猪也没那么好的命,只能跟着穷人吃野菜,可不像现在的猪那么幸福。

    为了摆脱这种困境,也给自己生存的一点希望,母亲从小念得最多的就是孩子要努力念书,将来考取大学,这样就能彻底离开农村,过城里面的生活,当时农村人都很羡慕城里人每个月有固定工资,不用担心收成,而且时不时的还能吃上顿肉,这相当于农村来说就是天堂般的生活,因此所有的农村家长都给孩子灌输一个信念要读书离开农村,自然我们兄妹俩也不例外。

    为了摆脱这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我在母亲每天的灌输下,终于不负众望,从小学开始几乎都期期前三名,当然有收获自然也有牺牲,当我在努力读书的时候,别人家的孩子却过着趣味的童年。

    而且付出还不仅仅于此,记得初三那年为了中考学习特别紧张,到体检那天我突然发现自己。3的双眼突然没有了,换来的是才4。的眼睛,然后我就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清黑板上的字,最后不得不每天戴着眼镜过日子,从此也就背上眼睛男的绰号。

    终于在付出了无数辛苦汗水的情况下,在母亲及所有邻居的期望下,终于不负众望考上了一所着名的重点本科大学,一时间在本村我成了天之骄子,左邻右舍甚至整个村子我都成了有出息的人。记得在去大学的头一天,母亲就准备了好大一桌菜,在我的记忆中母亲还没有如此铺张浪费过,那天母亲高兴的的拉着我的手,道:“孩子,你现在也算城里人了,要做一个有素养有文化的城里人,不要丢了我们农村人的脸。“

    但时代总是捉弄人,时间在走社会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在以前所有人心目中高不可攀的大学文凭,竟然在我们毕业的时候连找工作都成了问题,于是一时间大学生也在人们心目中一落千丈,社会也流传起了有个聪明的脑袋不如有个李刚那样的爸,大学文凭也是可以用钱买的,一文不值。

    不过我们学校还好,至少还算比较有名气,因此毕业的时候好死不死的总算找到了一家大型国企,虽然进去后大学生满天飞也不能得到重用,但也总不至于饿肚皮。

    记得工作第二年,我找了一个城里的女孩做女朋友,我们交往了近一年,我们感情都还可以。但好景不长,由于对方父母是地道城里人,嫌我是农村出身,再加上工作后那点可怜的工作也确实不给力,人家父母都说了你一个大学生一个月一两千,照我们这样的工资一辈子也买不起一个像样的房子,还不如我们单位一个扫地的大妈,没法谁叫人家是烟草局的啦,就算是一个扫地的一个月也有三四千,这就是国家单位,最终我不得不面对扫地出门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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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女神() 
失恋很痛苦,但时间确实是治疗心病的良药,经过了近两个月的痛苦挣扎,最终我突然醒悟原来房子对于婚姻是如此的重要,于是我努力打起精神,开始了寻找房子之旅,但可怜囊中羞涩,最终不得不委曲求全找了个小面积的二手房房子,装修很简单,而且还是顶楼,为此,还背上了一身的债务,正式踏上了还债之旅,成为房奴中的一员。

    但有一点还是很值得我欣慰的,记得搬进新家的第一天,我竟然奇迹般的在小区遇到了一个天仙般的美女,那高挑的身材,精致的脸蛋,披肩的秀发,白玉般的肌肤,再配上那漂亮的百合裙,以及那水晶般高跟鞋,当时我就感觉我的心被她俘虏,我的心蹦蹦跳个不停,本来以为自己那因失恋而死寂的心,竟然为了她而重新焕发生机,就像一颗春天里的种子,它迫不及待的钻出了地面。

    我又无比的紧张,她如此漂亮圣洁如女神一般,我就像那地上的癞蛤蟆,而且是吃了上顿少下顿的那种。一股内心中的自卑感涌上心头,让我绝望的低下了头,而她也确实完全无视了我的存在,直接从我身旁擦肩而过,只留下一缕淡淡的清香,我忍不住深深的吸了两口。

    我只能自嘲的笑笑,像我这样的穷光蛋街上一抓一大把,人家怎么可能看上我。但有一点我觉得自己很幸运,我竟然奇迹般的发现她进入了我对面的那个楼栋,虽然我不知道她住在哪层楼,哪间房,但至少生活又有了新的动力和希望。

    每天上班虽然很忙,也很累,但至少晚上我又有了新的生活向往,每到夜晚我都会习惯性的站在阳台的窗前,仔细的看着对面的每一间屋子,寻找着她的身影,也许是我运气不太好,我那阳台对面对着的是对面楼栋的厨房和卫生间,也许她根本就不煮饭吧,我总也无法寻找到她的身影。

    不过有一点还是值得欣慰,因为经常早上去上班的时候我都能在楼下碰到她,看着她逐渐远去的身影,每天看着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笑颜常开,我也会很开心。

    春去下来,时间转瞬进入夏天,在这炎热酷暑难挡的盛夏夜晚,我还是照往常一样早早的吃完晚饭就到窗口去打望,但这天却有了意外的收获。到晚上九点过时,我竟然发现我房子正对面,有一个长发女人在洗澡,虽然她那卫生间的窗户留下的空间很窄,但通过这条缝隙我能够确认她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漂亮的女人。那玲玲的身材,白玉般的肌肤,惊鸿一瞥的精致脸蛋,难道她就是我一直在寻找中的女神。可惜那窗户只看了那么窄的缝,我并不能看到她的全貌,因此我无法确定她就是我寻找的她,但我却发现我无法自拔的爱死了这种偷窥,我甚至感到自己很邪恶,但我仍然每天盼望着这一刻的到来。时间也在我每天的盼望中飞逝过,但我依然只能默默的看着她的背影,我没有勇气去向她表白。

    这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去上班,来到楼下我依然幸运的遇到了她,不过今天我总感觉到她和以往有很大的不一样,今天的她打扮得更加艳丽,一身黑色的紧身超短裙,勾勒出其蛇腰般的苗条身材,修长而又性感十足的玉腿,再加上那一望无底的乳沟,欲露还羞的玉球,我想即使是古代四大美女,仰或是那迷倒商纣王的苏妲己也不过如此。

    我心里没由来的一跳,难道她今天要去见男朋友吗,打扮得如此漂亮,多么希望这个时候的她是为我而打扮得,可惜我是那么的自卑,就连看着她我都不敢看久了,更别说向她表达我的爱意。

    也许上天真的喜欢惩罚我,竟然让我的猜测梦想成了真,一个星期后的那个下午,我下班回家竟然发现她挽着一个男人的手臂,两人有说有笑,好不幸福。

    那男的长得高大帅气,貌似潘安,应该就是所有女人梦想中的那种白马王子。再加上女的貌美似天仙,我不得不承认他们俩走在一起确实很般配,我想金童玉女也不过如此。

    一股无名的嫉妒让我怒火中烧,我暗恋了如此之久的女神竟然被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给抢走了,嫉妒已经让我处于暴走的边缘,所谓恶从胆边生,今天我非让这小白脸吃点苦头才行,抢俺的女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直接低头向二人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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