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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儿来的?老谌给她的?
正百思不得其解,谌子慎一身清爽的从外面进来了,嘴里叼着烟,反手关门,“醒了?”?“老谌,你送我镯子了?”
恺悦抬起手腕,指着那镯子。
“没。”
谌子慎抽了口烟,随手把烟头按进烟灰缸,朝这边走过来,“妈送的。”
“哦……”
恺悦心里热热的,她好像明白了什么。
这大概,是婆婆送给她定亲用的?
谌子慎单腿跨坐在床沿,伸手捏恺悦的脸蛋儿,笑道,“我怎么可能送你这种东西,不嫌老土?”
“哈哈。”
恺悦抚了抚镯子,看他,“还好啊,等我上点年纪再戴上,尽显贵气。”
“没想到你还在乎这些!”
“女人都虚荣嘛。”
恺悦大大方方的,“谁会喜欢自己看起来寒碜?等我到了我妈那个年纪,我保准像我妈那样,经常穿旗袍。”
“……”
“难道你不觉得我妈很美么?”
“美。”
谌子慎点点头,凑上去,“你更美。”
“谢谢。”
“不穿衣服的时候。”
“……”
恺悦作势要踹他,男人动作特别灵敏,一下就躲开站起来了,双手往裤兜里一插,转身走人,“你快点起来洗漱,一会儿要出发去大姑家。”
“给我挤牙膏。”恺悦又倒回床上。
“开玩笑,我是那种人吗?”
继续往前走。
“哦。”恺悦闭上了眼睛。
心里竖着,1,2,3……然后,她听见某人倒回来的声音,眼一睁,就看见那高大的身影钻进盥洗室了。
里面沉稳的声音在喊,“恺悦,刷牙了。”
恺悦笑眯眯的坐起来,下床穿拖鞋,“好啦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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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出发去大姑家的农场,一路上,恺悦就盯着沿路的风景。
恺悦去过很多地方,偏偏就没来过旧金山。
那么,是不是冥冥中有这样的安排,因为他在这里,她得和他在一起,才会来到这里。
大姑一家移民到美国,已经很多年了。
大姑家的农场很大,有很多橙子树,这个季节,正是可以摘橙子的时候。
大人们在里面聊天,恺悦就偷偷和大姑的孙女辛迪出来摘橙子。
“你可以叫我恺悦。”
恺悦拿着大剪刀,穿着围裙,站在家用梯上,没忘了回头跟辛迪申明。
九岁的辛迪耸耸肩,没好气的用英文回她,“就算你刻意要表达你很年轻也没办法啊,你嫁给我叔叔,就比我老一辈嘛。”
“……”
恺悦刚剪下一个橙子,皱眉。
这死小孩,要不要这么认真。
辛迪脚边有个大篮子,用来装橙子的。
“美国的橙子估计没有我们中国的好吃。”
恺悦挑着眉,她想向这个美国籍的中国小孩表示出,中国地大物博,是一个比美帝好很多的地方。
然而辛迪一出生就在美国,下意识以为自己就是美国人,她冲恺悦眨眼,“你怎么跟我叔叔一个调调?”
“哦,谌子慎么?”恺悦来了兴趣。
“对啊。”
辛迪摊手,“他总是在我面前磨磨唧唧,说什么,不要以为你是美国籍你就是老美,你黑头发黄皮肤你是中国人?别这样,世界和平,中国人和美国人谁在意?”
恺悦哈哈大笑。
这是老谌的作风,老谌有时候真是刻板得令人想揍他。
“小婶婶……”
“打住。”
辛迪撅着嘴,住了口。
恺悦再次提醒,“恺悦,ok?”
辛迪抚额,真是个难搞的女人啊。
“恺悦。”
辛迪换了个称呼。
“嗯?”
恺悦又把一个橙子扔进竹筐里,她看着辛迪那稚嫩且漂亮的小脸儿。
“你很喜欢我叔叔么?”
“为什么这么问?”
“我看你看他的时候,满眼都是星星。”
“……”
恺悦脸一红,闭了闭眼,“你才满眼星星!”
辛迪咧嘴,露出一个超可爱的笑,小虎牙特别让人喜欢。
“我会做橙子酱。”辛迪对恺悦说。
辛迪蹲在地上,把一个一个的橙子装好,摆整齐,然后看恺悦,“你和叔叔回国的时候,我给你们坐好橙子酱,你们带回家好不好?”
恺悦蹲在梯子上摸摸辛迪的后脑勺,“啧啧,辛迪是我见过最可爱的小孩。”
“当然。”
“……”
恺悦眨了下眼睛,“难道你在自夸的时候都不会觉得害臊吗?”
辛迪再次摊手,“妈咪说要认清自己的优点,所以我为什么要害臊。”
恺悦又扔下一个橙子来,抽抽唇角。
美帝的小孩是不是都特么这么自恋?
不知道什么时候,谌子慎也从里面出来。
看见恺悦和辛迪在那儿聊天,摘橙子,他没有立刻过去,而是坐在门口的椅子上,给自己点了根烟。
烟雾缭绕间,隔着比较远的距离看着恺悦和小侄女儿,谌子慎一时竟有些恍惚。
大概,以后,恺悦和自己的孩子相处,也就是这么个样子吧。
那头嘻嘻哈哈的,一大一小,其实就是两个孩子。
辛迪很喜欢恺悦,关键是,恺悦也很喜欢辛迪。
孩子的喜好很明确,喜欢就表现出来,不喜欢,也得表现出来。
那时候辛迪就不喜欢幼琳。
幼琳并不是让人不待见的人,但她很冷,对谁都是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眼睛里除了她儿子,再无他人。
终究还是因为她不爱他。
那几年,幼琳算是被他囚禁在这座城市,所以幼琳没有办法对他好,对他的家人好,现在想起来,不是她不愿意,而是本能的,失去了那种能力。
反观后来,幼琳对泽南一家,是怎样的贴心与关怀。
再去看恺悦,此时,她正蹲在地上和辛迪一起装橙子,一大一小好不开心。
谌子慎灭了烟朝她们两个走过去,走得近了,他的影子照在他们面前,才使得两个人抬起头。
“叔叔。”?辛迪站起来,歪着脑袋看谌子慎。
在辛迪眼中,她叔叔是很帅的,虽然她不喜欢大叔这一款,但自家叔叔有魅力她还是有眼力劲儿的。
谌子慎摸摸辛迪的脑袋。
谌子慎抬脚轻轻踹一踹篮子,望着恺悦笑,“这就是你今天的成果?”
恺悦撇撇嘴,起身,一脸得意,“那可不是嘛?”
“打算运回国?”
“是啊。”
恺悦挑着眉看辛迪,伸手揽住辛迪的肩,“辛迪要做橙子酱送我,所以我可以空运回国。”
“你也好意思!”
谌子慎看向辛迪,“别理她,她平时也不爱吃甜食,你送她她也浪费。”
辛迪眨眨眼,“可我就想送给她。恺悦也可以拿回去送人嘛。”
“……”
恺悦一脸得意,比之前更得意了。
谌子慎感觉到,在这两个人之间,自己没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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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一家子正在和谌启良夫妇讨论谌子慎这个小女朋友。
大姑最有发言权,因为以前幼琳在旧金山的时候,就大姑跟她联系得比较多。
那时谌子慎偶尔要出差,都是让大姑照顾着家里面的。
大姑挺喜欢幼琳,因为幼琳长得美,跳舞的,身材也好,还给谌家生了个儿子——一直到现在为止,谌启良夫妇也没有跟那些亲戚说小远不是他儿子,一是顾及谌子慎面子,二来,不想让众亲戚对幼琳产生什么不好的情绪。婚都离了,有些事情也没必要说得那么明白。
也包括谌子慎自己,和幼琳是怎么离婚的,大姑问起来,他都把责任归到自己身上,说是自己在外面有了女人,是自己对不起她。
“所以说男人有钱就容易犯错,要那时候子慎不在外面花天酒地,幼琳能和他离吗?”
大姑说起来就怪侄儿,说到底还是舍不得幼琳,虽然幼琳看起来冷冰冰的,但怎么着都是喜欢的。
谌启良夫妇相互对视一眼。
谌启良没接腔,沈君仪倒是说了一句,“都离婚好多年了,今天恺悦也在这儿,咱就别提幼琳成吗?”
“幼琳那么好!”
“恺悦也很好啊,恺悦年轻,漂亮,家世也好,说起来我们子慎才是真的赚了。”
大姑这才没往下说。
但大姑还是对子慎抱有怀疑态度,“那混蛋可不要又在外面乱搞,恺悦这么好,要再错过了,以后要再想找好姑娘就没这运气了啊。”
沈君仪点点头,“放心,他不敢。”
扭头往外面看,透过玻璃窗,沈君仪正好看见谌子慎和恺悦站在阳光底下,辛迪就站在他们俩中间。
三个人不知道在说什么,看起来恺悦和辛迪挺开心的,而谌子慎就没那么开心了,蹙着眉一言不发的严肃样子。
311 签字盖章后在她耳边小声喊了句什么,恺悦低头笑,脸很红()
311 签字盖章后在她耳边小声喊了句什么,恺悦低头笑,脸很红
辛迪和恺悦谈得来,想要留下恺悦,让恺悦今晚和她住一个房间,顺便讨论讨论暮光之城的剧情……
本来嘛,恺悦喜欢小孩子,和辛迪一见如故,当然想要留在辛迪家啊。
但老谌默不作声站在一旁,眉心皱着,很显然是对此提议很不满。
这个小气的老男人。
“叔叔你可以睡客房,如果你愿意等恺悦明天一起回市区的话。”
辛迪一脸认真的样子,在谌子慎看来可恶透了。
哪里来的小孩,有这么当人电灯泡的么。
“我不愿意。”
谌子慎淡淡说了一句,又看向恺悦,“你想?”
恺悦特实诚的点点头,“我想。”
“……”
“那你待着吧。”
谌子慎脸色很不好的转身进屋了,恺悦知道他有点生气,但不想理他。
她一个年轻女孩子,偶尔也要有自己的朋友。恺悦觉得辛迪很有趣,想要多聊聊。
老谌就是太小气了,真的很讨厌。
一直到吃饭,老谌都没有跟恺悦说过一句话。
他脸上也没表现出来,仍旧跟大姑一家人聊天。
其他人不知道,恺悦知道,这人吃牛排的时候没给她切好,就说明他这会儿在不爽。
不爽就不爽吧。
恺悦今晚是一定要留在农场的。
谌启良夫妇晚餐之后要回去,来的时候就开了一辆车,所以谌子慎得送他爸妈。
恺悦和辛迪以及大姑大姑父一起送他们一家三口到门口,朝车里的谌子慎挥挥手。
谌子慎看都没看她一眼。
“嗳,恺悦,你说我叔叔一会儿会回来么?”
看着那车开走,辛迪拉了拉恺悦的裙子,恺悦耸耸肩,“谁知道呢。”
大姑在一边捂嘴笑,“闹矛盾了吧?”
恺悦撅了下嘴,低头,“他不让我留这儿,可我想留下来。”
大姑父会弹吉他,恺悦能想象到,晚上他们一家人坐在农场里仰望满天繁星,而大姑父弹吉他唱着歌,会是一副怎样美好的画面。
就在大姑父给恺悦弹着吉他唱着歌的时候,谌子慎的车开在回家的路上。
沈君仪是看出来了,这人今晚不对劲,就没个好脸,难道是恺悦惹到他了?
想着,也就开口问了,“子慎啊,一会儿送我和你爸到家之后,你就早点回你大姑家去。”
谌子慎目视前方,看着路况淡笑一声,“我回去干嘛?”
某人见异思迁,遇到有意思的人有意思的事就对他不爱搭理。
“你把恺悦一个人丢在你大姑那儿像什么话,难道你就不过去了?”谌启良开口了。
谌子慎没吭声,就看着前面。
腾出一只手从裤兜里摸出烟盒,抖落一支烟出来点上,叼在嘴边要笑不笑的,“她跟谁都自来熟,我不在也一样的。”?“那你也得去!”
谌启良声音稍稍一抬高,谌子慎从车内镜看见后面父亲严肃的脸,没再接话了。
其实他也不是真生气。
有时候,就喜欢跟她闹着玩。
平时工作太忙,消遣的时间少,有恺悦在身边吵吵闹闹,生活里才算有了一丝人气。
今晚他打算就让恺悦呆在农场的,姑父是个特别有艺术细胞的人,六七十岁的人了,玩起音乐来不输年轻人,恺悦喜欢也正常。
恺悦还喜欢大姑家的农场,橙子树。
谌子慎想着,如果她真喜欢,以后也买个农场,给她种种树,每年还可以回来收成。
恺悦是个单纯的姑娘,她的喜好,谌子慎了然于心。
但今晚还是得过去,爸妈不高兴了……
谌子慎觉得憋屈,四十来岁的人了,爸妈盯什么似的盯他。
不过这种憋屈,想来想去,也是幸福的成分居多。
明天谌子慎打算去见子萱,不管她变成了什么样子,也还始终是自己的妹妹。
送谌启良夫妇到家,谌子慎下车进屋喝了几口茶,坐了可能有十分钟,就起身出门,开车返回大姑家。
大姑家也不远,旧金山多大个地方呢,一个来回路,上不耽搁,也就两个来小时吧。
谌子慎在返程途中,恺悦就坐在农场边上,和辛迪一起托着腮听大姑父唱歌。
大姑父在唱《heyjude》。
这首歌是披头士成员paulney写给约翰列侬的儿子julian的,当时约翰列侬和他妻子关系非常不好,两个人的婚姻走到了崩溃的边缘,paul一直很喜欢julian,他写了这首歌鼓励julian勇敢面对未来的生活,在1968年夏天为julian写下了这首歌,不过julian也是在二十年之后才明白这首歌是写给他的。
“哇,好感人。”
辛迪托腮看着祖父,歪着脑袋对祖父说,“那我也要唱这首歌,祖父你教我。”
“好啊。”
今晚星光闪耀,旧金山的月光,一如国内那般皎洁明亮。
恺悦耳边再次响起深沉的老年人歌声,不过这一次,还夹杂着清透明净的童声。
大姑就在一旁坐着喝花果茶,看着祖孙二人唱歌。
而这一幕,恺悦似乎在哪里见过。
是梦里吗?她不记得了。
但她知道,在很久很久之后的某一天,她和谌子慎,他们也会像大姑和大姑父一样,陪着自己的孙子,在宽敞安静的农场里,唱《heyjude》。
农场的入口,是一道精致的木栅栏。
恺悦和大姑一起背对着栅栏,都在看着大姑父和辛迪。
大姑父吉他弹得很棒,歌喉也很棒,恺悦听得入神——
“hey恺悦,你看那边。”
大姑父一首歌唱到一半,看见了栅栏那边双手插兜站着的男人,不由得微笑,示意恺悦。
恺悦愣了一下,然后怔怔的转头,这就看见谌子慎闲闲的站在那里,看样子是已经到了很久了,只是没有打扰他们听大姑父唱歌而已。
月光下,谌子慎的五官恺悦看得不是很清楚,农场里也就只有小屋这边亮着灯,所以恺悦也看不大清他的表情。
但他来了,恺悦是很开心的。
恺悦还以为,他说不来,就真的不来了呢。
看样子老年人还是不舍得她的。
恺悦心里丝丝窃喜,人已经站起来了,面对着谌子慎站的方向。
“快过来呀,你站那儿干嘛?”
恺悦笑眯眯的,朝他招招手。
大姑也站起来,“子慎这么快就回来了呐。”
大姑倒是觉得,子慎不回来才奇怪吧。
谁会那么没情趣,把自己的女朋友扔在一处,自己去另一处。
辛迪原本坐在台阶上,和祖父挨着坐的,看见谌子慎来了,一下起身跑过去拉他,“叔叔,快过来和我们一起唱歌。”?“好。”
谌子慎大手拉住辛迪的小手,一起走向小屋门口。
谌子慎走到坐的地方,不经意看了一眼恺悦。
恺悦不知道怎么就突然红了脸。
还好这儿灯光没那么明亮,不然就给他们瞧见了……
“子慎,来一首歌如何?”
大姑父接过谌子慎递过去的烟,卡在耳朵上,转而笑着看向他,发出邀请。
辛迪也好兴奋,嘴里一直说好耶好耶。
谌子慎摸了摸辛迪的脑袋,扯扯裤腿坐下来,把嘴里叼着那根还没点的烟摘下来,“nevergroranberries?”
“yes。”
“ok!”
恺悦看着大姑父笑意盈盈调试吉他,然后换了调子。
这是恺悦难得的一次听谌子慎正经八百的唱歌。
他的声音很好听,虽不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