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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叔,折腾了一天,我还没来得及夸夸你呢!”我一边吃一边笑着说道:“没想到你还有神探的潜力啊,竟然能够很快看出那个寸头男是怎么死的!”
“哈!”二叔与宝翁相视一眼,低声说道:“如果我俩猜的没错的话,那个姑娘,的确是杀死寸头男的凶手!”
一听这话,我脑袋“嗡”的一声,不敢相信那样气质的美女,会做出这种事情,况且,早上她敲我们屋的屋门时,脸上分明带着惊恐之色,怎么会做出杀人这样的事情?!
“这个姑娘不简单。”宝翁说道:“没猜错的话,她是用祝由术将寸头男杀死的。寸头男喝了酒之后去敲响了姑娘的房门,姑娘将其放进去之后,瞬间就用祝由术将其迷惑,让他自己出门,走到羊圈里,将脑袋埋进了羊粪堆,窒息而死。”
“祝由术?!”我更惊讶了:“这么说来,那女孩儿有可能是跟踪我们的一员?”
“没错,所以说,危险无处不在。”二叔笑道。
我一时无言,埋头吃饭。
这顿午饭吃完,已经是下午的四点钟了,宝翁自打进入南方之后,便完全床上了自己民族的服装,头巾还有一堆的饰品,看得我眼花缭乱的。
他起身看了看远处:“我忽然想,今天我们不妨也走一次大灵山,绕过去,然后去重庆坐车去滇南。”
二叔沉吟了下,点头道:“也好,我现在也闹不清,这个跟踪我们的女孩子拿的什么主意,不过至少给我们提了个醒,如果昨晚她对我们有杀心的话,估计我们现在就成了寸头男了……再绕个圈子,甩甩屁股后面的那些人也不错。”
我皱了皱眉头:“宝翁叔,听寸头男的意思,那个大灵山可不好走,你走过?”
“放心吧,大灵山我走过两次,虽然距离上次已经过去十几年了,但是山路应该不变。”宝翁笑笑:“走吧,现在趁着天色未晚赶过去,天黑之前进山!”
第十一章 赶尸客栈()
大灵山是湘西之巅,澧水之源。一路上,我听着宝翁给我讲有关大灵山的事情,不禁对这座从未听过的大山有了一丝向往,只是,也只能在以后找时间过来游览了。
大灵山最高峰一千七百多米,层峦叠嶂,奇石嶙峋。山中除却澧水之外,却再也没有大河大川,因为被无数的山底溶洞给分解了,地下暗河数不胜数,是很多冒险者的乐园。
也正是因为暗河太多,所以除了几座主要的山峰之外,都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名气不大。
可是这个地方因为地理位置的因素,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而且当时很多南边的人为了生活,去经济农业更加发达的北方讨生活,很多人死在了外面,往家乡赶尸的时候,走的最多的就是大灵山。
就像是寸头男说的一样,大灵山的山路可以节约不少的时间,人能走,货车也自然要走。
我们先是坐了车,后来干脆租了一辆面包车,直奔大灵山。
晚上七点钟,最后一丝阳光消失在了天边,我们也如愿进了大灵山,下车开始跟随宝翁叔走山路。
“人死了,尸体真的能够自己动?”我们在进山之前已经吃了一顿晚餐,此时我体力充沛,脚步轻盈,一边走一边问二叔。
“当然!”二叔笑道:“科学上…将人类的死亡分为脑死亡与心死亡,或者说是心肺死亡。大脑呢,控制着人体的心脏、呼吸还有排泄等等各种功能,还有平衡系统,思维系统,都属于大脑控制。而心肺死亡,可以理解为暂时地失去了呼吸功能。现代医学发达,心肺死亡之后可以利用一些手段达到心肺复苏,而脑死亡,至今为止还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拯救。”
我故作一脸崇拜地看着二叔:“二叔,没想到啊,你学识渊博,学富五车,玉树临风,气质非凡……”
“停!”二叔实在是听不下去了:“这些知识,你小子初中就学过了!以前啊,多数人都是累死的,属于心肺死亡,当然了,心肺死亡之后,由于大脑供氧不足,很快就会脑死亡。可是脑子这个东西,又奇妙的很。你知道,祝由科还有一些所谓巫术什么的,其实都是运用了人体大脑的波,比如传说中的第三只眼。”
“那您的意思是,在人心肺死亡而大脑还未死亡之前,可以利用一种声音或者是其他的东西,来模仿大脑的波,让大脑继续运转,控制尸体前行?”我猜测道。
“没错,你可以出徒了!”二叔打了个哈哈:“所谓的湘西赶尸,大致就是这样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理,传说中很多赶尸人遇到了无法驱赶的尸体,就觉得那是厉鬼,其实那人不过是已经脑死亡而已,自然无法赶尸。”
“那为什么,寸头男要说赶尸人为‘抱黑猫’的?”我还是有疑问。
“这个……”二叔貌似解释不了,看向身边的宝翁。
“黑猫辟邪。”宝翁笑道:“赶尸人多数都会抱着一只黑猫的,一开始就是为了壮胆,后来发现,猫的嗅觉特别灵敏,在赶尸的过程中,有少许人会短暂地活过来,也就是心肺短暂地复苏,他们以为是诈尸,闹鬼,每次这种时候,黑猫都会提前发现,就算是在睡梦中,也会突然惊醒朝着后面直叫。因为黑猫都是经过家养驯养的,所以特别听话,脖子上戴着的挂铃,在剧烈动作时会发出响声,刚好被认为是在提醒赶尸人要有尸体‘诈尸’了,所以,也就成了一种赶尸人的标志符号。”
“原来是这样啊……”我一阵苦笑:“赶尸,这种很诡异的事情让二叔跟宝翁叔这么一说,怎么一下子掉了格调,跟特殊技工差不多了。”
“还真差不多!”二叔笑着拍了我一下:“赶尸人这个行当,原本就没人做,虽然从出现这个行业到现在,此行的收入一直很高,但是谁愿意交一个这样的朋友啊?所以呢,一般的赶尸人都长得特别丑陋,丑的交不到朋友,没办法才去做赶尸人的。”
“真的假的?”我一脸狐疑地看着二叔。
“真的。”宝翁在一边搭茬儿道:“如果运气好,兴许可以见到一个。”
也不知为什么,听到这话我打了个激灵:虽然对赶尸很感兴趣,可是真让我看到有人在深山老林抱着黑猫,领着一串儿尸体走,也着实太毛骨悚然了点!
前面的路越来越难走,宝翁为了甩开身后未曾露面的跟踪者,特意挑了几条很少有人知道的小路走,直到晚上九点多钟,我已经累的直不起腰了。
“喂,宝翁叔,这么走下去,要死人的!”我扶着身边的一棵树喘道:“咱们找地方休息吧!”
宝翁停住脚,四下看了看,指着不远处的一处山谷说道:“我要是没记错的话,那里应该有一个小镇子,其实就是路过的人们落脚的地方,现在应该还在,过去看看吧,我也累了。”
我如同大赦一般点了点头,急忙跟了过去。
运气不错,背着月光,身子快被冻透的时候,终于看到了那座只有七八栋小屋的“小镇”!可是这座小镇,此时也只有一栋屋子亮着灯,我们走过去的时候,还未敲门,二叔就一把拦住了我们。
“怎么了?”宝翁之前来过,一时间闹不清二叔要做什么。
“宝翁,这个地方,大凶之地啊!”二叔眉头微皱,打量着四周沉声说道。
“大凶?”宝翁虽然功夫不赖,但是对风水却是一窍不通,跟着二叔到处看着:“怎么说?”
“前虚背实,四壁无空,东西两棵槐树呈双煞之势,再加上被两排小楼围着,双檐封天,大凶之地啊!”
“吱呀——”
二叔正说着,屋门被人从里面推开,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女子探出了半个身子:“谁吖?!”
这女子个头不高,身宽体胖,披在肩上的头发焦黄,面色如土,眼圈发黑,双眼突起,声音如同是公鸭叫一般,刺耳又难听,还带着一种怪异的口音,听着让人心里很难受。
“咦?不是啊!”女子见我们是生人,又看了一眼一身苗寨装扮的宝翁,走了出来:“住店的吖?”
“嗯,打扰了!”宝翁一听刚才二叔把这间屋子说的那么吓人,像是被吓住了:“我就想问问,这附近,怎么就咱们一家开着啊?”
看着宝翁一边说一边打量着这栋屋子,我差点笑出声:没想到堂堂一个苗寨的寨主,竟然也怕住进这种地方!
“有开着的就不错了!”女子一边说一边打着手势:“你看看现在,没有过路的人啊,之前这里每天都有车队经过,运气好能碰到黑猫队,现在不行了,山里不时有人来查,一星期都接待不了几个人,就剩下我一家了!”
黑猫队?!是赶尸人吧!我心里一扑棱,知道这家所谓的客栈是做什么的了,估计以前就是“赶尸客栈”。
“这就说得过去了!”二叔也微微点头:“如此凶势,原来是为了压制另外一个凶势而已。”
“什么?!”女子听到二叔说的话,掐着腰问道。
“没事没事,姐姐,我们就住您家了!”宝翁急忙打圆场。
“进来吧!”女子看了我一眼,转身将我们带进去了。
前厅不大,摆着四张方桌,昏黄的灯泡已经结了一层黑乎乎的灰尘,有些吃力地照着整间屋子。
第十二章 意外走尸()
“老板,有什么……”
宝翁一进屋,张嘴要问有什么吃的,却被女人扭头打断:“没啥吃的,只有面条!”
“哦、哦!”宝翁一愣:“那就来三碗面条,还有,我们晚上睡哪儿?”
“那边!”女人指向东边的几间关着门的屋子:“里面好久没打扫了,你们自己看着挑吧,我下面去!”
这女人做生意,还真是做到家了!我们三人一阵苦笑,刚要起身去看看房间,外面忽然响起了一阵缓慢的脚步声。
宝翁瞬间就站住了:“小瑞,你运气真不错,还真叫你碰见了!”
我一愣,自然知道宝翁叔说的是什么。小心翼翼走到门前,从窗子里探头看去,见不远处的山脚下,黑乎乎的几个人影,排着整齐的队伍慢悠悠朝这边走过来。
“别看!”宝翁叔拉了我一把:“没啥好看的,看看样子就得了。”
我应了一声,退了回来,侧耳倾听,却没料到很快那脚步声就消失了。
宝翁叔与二叔在一边看好了房间,稍微打扫了一下,便走出来坐回到桌前。
“吱呀”一声,我正疑惑那赶尸人去了哪里,却听的屋子的后门被人一推,一个身高不足五尺的矮瘦男子走了进来,差不多二十来岁的样子,只是脸色黝黑,趴鼻猪眼,眉毛稀疏凌乱,两颊的皮肤上生着一枚枚漆黑的痦子,有大有小,典型的粗鄙之相,甚是难看!
向下看去,见此人怀里抱着一只毛发锃亮的黑猫,脖子上坠着一只黑铜色的铃铛,双眼明亮漆黑,安静地趴在男子的怀里,四处打量着。
“好!”男子见我们三人齐刷刷看着他,竟然有些不好意思地朝我们点了点头,然后走进了一边的厨房中。
“喂,宝翁叔,他们在哪?”我问的自然是那些尸体。
“赶尸客栈嘛,当然有专门存放尸体的地方。”宝翁叔见我一脸期盼,朝我摆摆手,站起身走到后门,轻轻拉开,走了出去。
一出门,我就觉得屋后一阵凉风吹来,不禁打了个寒战。
借着月光看去,见屋后的两侧又加盖出几间屋子,从前面或者从屋内是看不到的,这几间屋子没有窗子,只是近屋顶的地方有几处黑乎乎的巴掌大的圆形洞口,里面也没有灯光。
“这边!”宝翁叔朝我指了指左侧的一间屋子,蹑手蹑脚地走过去。
我跟在身后走了过去,见在砖墙的一侧有一扇细长的铁门,铁门上有一扇小窗子。宝翁叔指了指那扇窗子,我走过去,刚好能够看到里面的情景。
屋内黑乎乎的一片,我的眼睛在几秒钟后才适应了这种黑暗,模模糊糊看到了里面的尸身:差不多有五人,从大致轮廓上看是四男一女,身上穿的整整齐齐,那个女子穿着一件白衣,长发披肩。
五人的脸上貌似还都贴着纸符之类的东西,五人成一行站着,一动不动。
我本能地摸了下后脑,慢慢将目光转开:“宝翁叔,这东西不是邪物么?”
宝翁叔笑道:“当然不是,说白了,他们就是没死透的人,只是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现在只能用别的方法将他们的身体机能短暂维持,到了目的地,将那些可以发出只有尸体才能够听到、可以刺激脑波的声音的纸符取下,他们就真的死了……”
“咕噜咕噜——”我的肚子叫了起来,在寂静夜幕下的山中显得格外地响。
“走吧,回去。”宝翁叔笑着招呼我。
我点点头跟着往回走,将要离开的时候,忍不住又扫了一眼屋内的尸身,顿时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一时间又想不出,只能耸耸肩回到了屋内。
刚坐下没一会儿,那妇人就端着三大碗热腾腾的面条走了出来,“当当当”三下放在桌上,扔下三双筷子,转身回厨房去了。
我看着三大碗热气腾腾、上面就漂着几块咸菜的面条,一脸苦笑,但是为了已经造反的肚子,还是大口吃了起来。
这时那丑陋的赶尸人走了出来,黑猫跟在后面叼着一块看不出是什么的食物,而他自己双手捧着一碗面,面上竟然堆着好几块大肉片!
“唉,待遇不一样啊!”我感叹了声,见宝翁叔跟二叔都吃的津津有味,低头接着吃起来。
“你们是外地人?”赶尸人听到我们说话是外地口音,一边刺溜刺溜吃着面一边张嘴问道。
我听到他说话的声音,顿时一怔:这人生的丑陋无比,说话声倒是很好听,虽然我实在是听不惯湘鄂这边的口音,但是只听声音的话,就像是悦耳的铃声一般,可以与那些唱民族歌曲的男中音相媲美了。
“是的,外地人。”二叔笑道。
“这位是苗寨的?”赶尸人瞅着披金戴银、一身花花长袍的宝翁。
“是,是。”宝翁依旧细嚼慢咽。
“我叫阿平。”赶尸人笑着说,他也知道自己不能跟我一起吃,一般人都会觉得跟赶尸人在一起吃饭染上晦气,一边说一边走到了一边的桌前坐了下去。
“好,还要多久能到目的地?”宝翁叔有一句没一句地瞎聊。
“到了。”阿平说道:“我家就在山上的,只是老母亲死了之后,因为干活儿的原因,就不怎么回去了,就住在这里。”
阿平一边说一边指着西边的一间屋子说道。
“那他们?”二叔指了下外面,示意是那些尸身。
“这几个是野尸。”阿平说。
“野尸?野尸是什么?”我问道。
“野尸就是老家里的人都散了,要么死要么走,没人了,甚至从小就是孤儿,这种人出去讨生活,死了之后就叫野尸,带回到家乡地界儿,随便找个地方埋了便好。”阿平解释说。
“问一句,什么活儿,一下子死了五个人?”二叔一副神神叨叨的表情。
“北边儿的矿山。”阿平又伸手指了指北面:“前几天炸矿洞的时候,火药放的位置不对,把好些人埋在了里面,我们这地儿死了这五个。”
二叔点点头,大口吃着碗里所剩无几的面条。
我碗里也吃的差不多了,扫了眼时间,已经是晚上的十点半了。
“好饱!”我抚着自己的肚子,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饭钱,六百块!”妇人围着围裙走了出来,伸手在围裙上擦了下,接着说道:“房钱,一千五,一共两千一百块!”
我们三人面面相觑,心想这也太黑了吧,一碗面条就要两百块,那破屋子里面脏兮兮的就一张床,一人五百块?!
“这……抹个零头,一千块好不好?”二叔笑眯眯地砍价。
“不行!”妇人一边说,竟然顺手从围裙的兜里掏出了一柄菜刀!
“好好好,有话好好说!”二叔也不想生事,从钱包里数出两千一百块递了过去。
我站起身要回屋休息,走了这么多天,白天还又差点被抓,也够累的。
刚走到门口,外面蓦地传来“哗啦”一声,竟然像是存着尸身的那扇铁门被人撞开了!可是,那里面没有人,是尸体啊!
“咚”的一声,阿平回过神儿来,急忙伸手将面碗往桌上一扔,一边往外跑一边朝我们喊道:“别出门,小心点!”
我一愣,看着宝翁叔:“就算‘诈尸’,那已经死了的人有这么大的力量?!”
宝翁叔眉头微皱,摇了摇头,也不确定外面发生了什么。
我们走到一边,能够从屋内看到昏暗的屋外,阿平跑到了铁门前,看清楚里面的状况之后,拍着大腿叫道:“不好!走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