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天机皇妃,暴君的女人-第15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风而再将那府的地位提升几个档次,可是这弄权之术,却不是人人都能玩得的。

    安歌悄悄地退了出去,回到了明翟阁。

    曹煜来到长信宫时,姬静姝早已经得到了全部的消息,但她只是静静地坐在那儿,恬淡的如同一朵长开不衰的喇叭花。

    曹煜坐了下来,道:“当初,朕有问你那宝儿的情况,你是如何答的?”

    “臣妾答,那宝儿已经许下人家,将要成亲。”

    “那时候,那宝儿是在哪里?”

    “臣妾正安排人教授她宫中礼仪,本是想给皇上一个惊喜。”

    “后来为什么改变了主意?”

    “因为她在经过宫人的调教之后,越发的美丽和可爱,连女人看了都心动,何况是男人?事到如今,皇上认为这是臣妾的错吗?错就错在,皇上有权力拥有很多女人,而臣妾却只有皇上!错就错在,臣妾爱皇上,无法容忍有可能获得皇上更多宠爱的女子出现!若皇上怪我,便杀了我吧,我害了那宝儿,我偿命是应该的!”………题外话………亲们,最近因为搬家等事宜,弄到时间非常紧张,心也比较乱。是以更新量减少到三千字了,不过每星期还是会抽空加更的。感谢123、19831026、18796227647、rita1981、跳跳07120、客户端用户、d99、pcs2222、133121516等亲赠送月票鲜花和钻石,特别感谢18796227647一次性赠送九章月票,及19831026一次赠送五张月票,感谢大家的大力支持,周六周日会加更滴!爱你们。

第294章 真相中另有真相() 
<;/br>;

    曹煜盯着姬静姝的脸看,最后只是淡然地说:“你知道,朕不会杀你,不为你,也要为朕的孩子着想。最新章节全文<;/strong>;长信宫死了这么多人,已经不适于居住了,明日迁到未央宫去吧,你放心,朕会派人好好照顾你与孩子,绝不会让你受委屈。”

    说完,他便走了出去,姬静姝看着皇帝的背影远去,她很明白皇帝说这话的意思是什么,恐怕他会很久很久不来探她了,但那又有什么?

    他迟早还是会回到她的手心里,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微微地笑了起来。

    入夜,安歌拆了头发在镜子前梳着,一阵风吹来,她往后看了眼,并没有看到什么人,然而就在她认为没事转头看向镜子的时候,忽然感觉到一股浓浓的杀机向她而来,她没有任何的犹豫立刻往旁边滚倒,只见一个黑衣人手中持剑,悄无声息地刺向镜面,剑尖触到镜面的刹那间及时收住,转而又向她刺来…堕…

    此人动作快如风,柔如柳,无声无息却杀意浓重,安歌站起身来猛然扑到榻上,那人再次刺空,就在他第三次刺来时,忽然有个人影横里冲出来,将黑衣人的剑挡到一边。

    后面出来的这人武功极是高强,亦是一身黑衣,几下就把刺杀安歌的人抓住,打掉了他手里的短剑,并且一下子扯掉了他脸上的黑巾。黑衣人口唇微动,已经咬破了口中的毒药,立刻口角流血,倒在地上抽搐几下不动了。

    “你是何人?”安歌问救了她的黑衣人。

    “是齐王爷让在下就近保护安姑娘的,在下代号铁面。是”

    安歌忽然想起来在荆洲之时,那位铁面。当时她一直以为铁面是曹炟,现在看来不是吗?只是曹炟手下所养死士或者是暗卫的一种代号?

    铁面又道:“此人咬毒自尽,是死士无疑,安姑娘这次惹上大麻烦了,因为死士不需要武功多么的高强,但却有视死如归的勇气。他们不达目的不会罢休的。”

    正在这时,铁面听到外面的动静,立刻飞身上了屋顶,隐在暗处不见了。最新章节全文<;/strong>;

    安歌甚至不知道他是继续留在屋内,还是已经出去了。这种感觉没多好,不过现在也不是计较的时候。

    门外有个声音道:“皇上驾到。”

    安歌连忙跪了下去,门被打开,曹煜走了进来,一眼看到屋内情景,向身边人道:“叫人过来处理,给朕查到水落石出,到底何人如此大胆,敢来刺杀安大人。”

    随后,安歌和曹煜从房间里出来,坐在亭子里。

    看到安歌手腕上有血迹,曹煜拿出自己的手帕,抓住她的手,把手帕缠在她的手腕上,“朕来晚了,让你受伤。”

    安歌想要拒绝,但曹煜很是固执,无奈只能任着那帕子被曹煜绑好。

    曹煜又道:“想必是与那木拉之事有关。”

    安歌道:“那木拉此人也颇为可怜,事出有因,其情可悯,请皇上放他一马。”

    曹煜似笑非笑地看着她,“这是你真实的想法吗?”

    安歌点点头。

    曹煜道:“好。”

    当天晚上,因为安歌的屋子里死了人,曹煜要安排她住到别的地方去,被她拒绝了。因为在她想来,这宫苑内的每寸土地都染过重重的鲜血,没有一块土地是没死过人的,若是计较,还敢住在皇宫里吗?

    所以她依旧住在自己的房间里,虽然亦几乎是一夜未睡。

    第二日清晨,得到消息,那木拉一家四十余口全数拉到南门斩首,那木拉是最后一个被杀死的,曹煜让他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孙全部死亡后,才让人一刀砍了他的脑袋。

    安歌没有去质问曹煜,明明答应她的,放过那木拉一马,为何又要如此做?

    因为不必问,这就是曹煜做事的方法,他不愿在他认为不值得的人身上费神,宁愿用最粗暴的方法达到最直接的目的。就好像当初他亲手杀死沈婥一样,或许他有别的办法安排沈婥,或许他至少可以饶她一命,但是他没有那么做,因为他不想她的活着,为他带来更多的麻烦,他杀了她后,就可以把她彻底地撇到一旁,再也不用想她的事了。

    这就是曹煜温文尔雅,和气宴宴表象下,真实的他。

    这招果然有效,树倒狐孙散,那木拉都死了,他所养的死士便也都散了,之后的一段日子里,里并没有再发生像铁面所说的事。只是安歌想起来那木拉之死的全部过程,亦不由自主地心里直冒寒气儿,想了很久,她还是到未央宫一访,姬静姝肚子已经显了出来,见安歌到来,她显得很是热情,让人上了香茶糕点招待。

    未央宫其实一直是不受宠的妃子所居之处,原本也有些苍凉,但是姬静姝住进来后没几天,这里就变得繁华盛景,处处生机昂然的感觉。

    安歌不得不在心里佩服这个女人,她身上的确有一种别人身上难得有的东西。

    二人坐下后,姬静姝笑道:“七妹,我猜你是有事要问我?”

    安歌没想到她这样直白,点点头道:“是。”

    tang

    “问吧,七妹这次为了我而出生入死,回答七妹几个问题算什么。”姬静姝说着轻轻转动手中的串珠,笑道:“这是顾媚那女人送来的,珠子浸在红花里很久才有这等颜色,若我把玩的久了,腹内的孩子便也伤了。”

    “那你怎么还——”安歌的话没说完,姬静姝已经挥挥手,让人拿来另外一只盒子,打开,里头却是与她手中一模一样的串珠。

    “她给我的串珠,我自是不敢用的。但是她这么对我,我怎么能不回击。七妹,听说你们的风水术数可以隔空伤人,不知……”

    安歌闻之,连忙打断了她的话,“那都是坊间传闻,不足信。微臣没有那个本事。其实娘娘,我这次来,只是想问问,娘娘是不是早就知道,皇子宫出了问题?还有,你一定知道那木拉对你恨之入骨,为何建筑皇子宫还要用上那木拉?”

    姬静姝的目光闪过些微的凉意,挥挥手让人把有问题的串珠带了下去,笑道:“七妹,知道又如何?不知道又如何?那木拉的女儿那宝儿的确是死于我手,那又如何?就像刚才那串珠子,我若是不小心,如今也是要被它害死了。人活在世上,就是你害我,就是我害你,谁能笑到最后谁才算赢家,那木拉蠢货一个,死不足惜。”

    “果然,你只是利用我而已,其实一切都在你的掌控之中。”安歌道。

    “七妹,你我姐妹二人居于宫中,是唯一可以相互依靠之人,如何谈得到利用呢?”

    安歌又道:“第一次来我房里的杀手,并不是那木拉派来的,而是你派来的,你只是利用杀手让我对那木拉产生逆反心理,从而最终决定对付他!所以第二次来的那个杀手,才是替那木拉报仇来的。”

    姬静姝点点头,“七妹果然聪明。可是现在你我都没有受伤害,死去的是那木拉一家,这不是很好吗?”

    原来这就是姬静姝所谓的好?

    姬静姝又轻轻地叹了声,主动地握住了安歌冰凉的手,“七妹,这都是那木拉自取灭亡,实在也不能怪我。当初那宝儿要进皇宫,目标便是皇上。你想,有哪个女人愿意把自己的男人与别的女人分享呢?我自是不愿,亦是一时嫉妒心作祟,因此害了她。

    可后来我亦为那木拉许下高官厚禄来补偿他,甚至让他负责建筑皇子宫之事,可是他呢?他贼心不死,一心想置我及我孩儿于死地。如此的情况下,我与他之间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七妹,这次是他输了,自然他看起来可怜极了,可若是被他赢了,我的后果又如何呢?他不愿放过我,而我不愿生活的战战兢兢,总被敌人盯着的感觉很难受,只能选择斩草除根,所以,他是自绝了生路,与我无关啊!”

    乍然一听,似乎果然姬静姝也有难言之隐,是迫不得已才做的如此选择,然而安歌却更加认清了姬静姝此人。

    对啊,她是个为了进宫,连亲弟弟都能害的人,她当时竟为何,为了她肚子里幼小的孩儿动了恻隐之心帮她?安歌历经两世,到此时,终于确定除了曹煜,姬静姝是她见过的最为凉薄的人。

    如今害了这么多条性命,又该算在谁的头上?

    安歌将自己的手从姬静姝的手里固执地抽出来,然后站起身来道:“静妃娘娘,我先告辞了。”

    “七妹,如今我身居高位,而你亦被皇上所看中,你我姐妹二人联手,必将统领后宫,何乐而不为?”

    安歌没再说话,径直走了出来。

第297章 天烬() 
安歌再次得到曹炟的消息,是已经又一个月之后的事情,也是一个大快人心的消息,曹炟军队刚刚到达驻扎地,乌弋山刚刚准备好要好好的对付曹炟,甚至列了方阵出来准备在曹炟的队伍没有完全驻扎稳定的时候,来一轮强攻是。。 。

    没想到的是,就在乌弋山指挥着队伍往前的时候,东且弥军队的粮草库忽然着了火,火势之大令人绝望,甚至只能放弃救火。

    可是乌弋山连放火之人的一根头发都没抓到。

    皇宫里头的人,并不知道曹炟有江湖高手帮忙,只觉得齐王果然是齐王,不负战神之名,才刚刚出手,就已经取得了几年来,最重大的战事成就。而乌弋山这次采取的办法依旧是,让邾国送军粮,信发到曹炟的帐里,曹炟看完后直接放在炉上烧毁。

    而乌弋山派出筹备粮草的队伍,皆在还没有接近荆洲的时候,半路就已经被放倒。

    其实,曹炟交给翟白和聂玉郎的前两个任务就是,烧毁粮草和保护荆洲。只有这两点做到了,剩余的其实大部分就是军队的事情了。

    荆洲被江湖人士护住,无法进入,各种粮草的路被断了,后备粮草烧光,征战多年,乌弋山从未受过这样的挫折,他在帐内狠切羊肉,吃进嘴里,吃饱后走了出来,见士兵人已经列成方队站在帐前,乌弋山冷冷地道:“我们东且弥是要必胜的!就算死,也要胜利!”

    士兵们齐声喊道:“必胜!必胜!”

    虽然粮草被烧了,奇怪的是,东且弥的战士依旧勇猛,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双方军队对战三次,然而双方的损失都很大,乌弋山这些年生活在战场,对于生死根本不放在心上,反而是曹炟,虽然曾经也因为各种原因而杀人如麻,但是战斗完毕的大片旷地上,全部被尸体占满,还是令他有些难以接受。

    夜深人静时,提笔写下歌儿两字,似有千言万语,最后只余一声叹息,扔了笔,至帐外看那月朗星稀。

    再过半个月,乌弋山果然因为粮草断绝的关系,不得不后退。因为荆洲被护住,不能再以荆洲威胁邾国为他们送粮草,他们最终把矛头对准了大月氏,一时间大月氏与东且弥之间再染狼烟,反而邾国这边的战事稍微缓解了下堕。

    虽然曹煜对曹炟一直存着一种,即生瑜,何生亮之感,然而几年来紧张的战事终于迎来好消息,曹煜的心情还是不错的。

    干脆把朝内事务托付给众大臣,而他则选定了庞鹰及一队“御岭军”,携女风水师安歌秘密出宫而去。在离宫的那天,顾媚像是生死离别一样,扯着曹煜的袖子不放,曹煜直斥于她,将她甩下。

    她忽然走到安歌的面前,一双原本娇媚的眼睛变得很是冰冷,一字一字地道:“为何你可以陪在皇上的身边而我不能?为何?”

    “因为她是风水师!”曹煜冷冷地替安歌回答。

    安歌向顾媚微施一礼,“贵嫔娘娘,我先告辞了,您保重。”

    反而姬静姝,留在未央宫,未曾来相送。

    一队人马出了皇宫,在安歌的要求下,又往静园一行。静园众人得知安歌又要出去,都很是吃惊。安歌则向史英杰和方济及姬宝禄,细细地安排了几件事,几人点头,之后,安歌便告辞他们出门,回到了马车内,发现不知道何时,曹煜居然移驾到她的马车内。

    队伍重新上路,安歌被曹煜看得极不自在,扭过头往车帘外看,却听得曹煜道:“歌儿,知道为何朕不答应你与齐王的亲事吗?”

    安歌摇摇头,但其实她心里知道些的,但不予与他将这个话题进行下去,因此道:“皇上,您还是唤微臣安歌比较好。”

    “不管朕为你付出多少,也不能再向你的身边一步。安歌,你真的记恨于朕?因为你是朕的婥儿?”

    安歌冷笑,“沈婥早已经死了,皇上莫要听信传闻。”

    虽然这次的谈话很简短,但是安歌觉得这一路应该不怎么好过,在队伍休息的间隙,她再次检查了自己的随身物品,除了引魂铃当初给了曹炟之后,曹炟再想还回来,安歌却没有要,直接送给了他当成是定情信物。其他的卦钵、罗盘和乌弋山曾经送给他的鹰型戒子及皇后娘娘姬烨妤给她的虎符,因为潜意识里觉得这两样东西比较重要,因此都贴身带着。

    时值六月中旬,经过十一天的长途跋涉,队伍到达了一处看起来很是荒芜的地方,这是一片沙漠,四处有些残垣断壁,风很大,刮起沙子迷住人的眼睛,往远处看,只觉得空气被晒到肉眼可见,形成一道道的波纹,很是虚幻。

    她下了马车,走到曹煜的身边,“皇上,这就是目的地吗?”

    曹煜点点头,指着前面这条路,“从这里,穿过沙漠,就到了荆洲。而这片沙漠是邾国和东且弥都放弃了的地方,这里不但寸草不生,而且风沙还吃人兽。”

    安歌的心怦然跳了下,这意思是她居然到达了一处离曹炟很近的地方?曹炟的队伍可不就一直驻扎在荆洲附近吗?

    曹煜竟敏锐地捕捉到她的

    ag想法,“你是不是在想,朕的五弟便在沙漠的那边,离我们很近了?”

    安歌一下被道中心事,连否定都忘记了,只惊讶地看着曹煜,每次她与曹煜在一起,都有一种被迫透明的感觉。

    曹煜轻笑道:“不过,这片沙漠自古至今,从未有人穿过它,这是一片吃人的沙漠。”

    其实这十几天来,安歌一直就是很疑惑,到底他们出宫做什么?看到他所带的是御岭军,她多少也猜到了些,这两年,皇帝的御岭军其实就是到处盗墓挖墓的,曹煜为了钱已经连自己的祖宗都不要了。

    “皇上,我们这次来这里是做什么?”

    “你这么聪明,一定早就想到了。在这个沙漠下,有一个墓。是天烬人最后的大墓。”

    做为邾国人,安歌知道天烬人是什么人。在邾国立国之前,这片土地一直由天烬人掌握,他们自称是神的子孙,在以前的上千年里,于这片土地上横行霸道,可能是因为他们过惯了好日子,野心日益膨胀,他们的皇帝开始追求长生不老之术,而他们的皇后则开始研究永保青春貌美之术。

    因此他们的皇帝开始食生人脑髓,他们的皇后开始以少女血沐浴,因为术数盛行,国家渐渐地陷入癫狂症状,普通民众多数辛苦度日,稍不注意就有可能牺牲性命,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一些清明之士开始反对他们,但是这样的症状仍然持续了二三十年,直到吃人脑髓的皇帝与他以少女血沐浴的皇后双双去世,葬入地下,天烬国才被以曹氏及燕氏为首的队伍击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