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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伦之王者游侠-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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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彩楼的这个驻地本来就是女性玩家的天堂,他们精英团的男玩家都被分配在另外一个分据点里,这样一来,曹轩走在路上就显得太扎眼了一点。

    几乎没碰到一个活人,她们都会用戒备的眼神看着自己,因为她们压根就没有得到消息,说是自己基地会有一个男人进来啊!

    到了最后,甚至有几个妹子打电话叫了保安,面对开着豪车呼啸而来的警察小姐姐,要不是自己身边有个萝莉游侠,曹轩就算有三张嘴也解释不清楚啊。

    但有了一个金仙子就不一样了。

    小萝莉长得再怎么萌也是这个公会里的绝对高层之一,而且她的辨识度太高了,整个驻地里就没有谁不认识她的,金儿的身高实在是太有特色了。

    在萝莉的罩着之一,曹轩终于活着走出了星彩汇,而不是被人一棍子打晕,然后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在警察局里的悲惨结局。

    “唔呼!终于出来了,喂喂,我知道一个很好玩的地方,我们去玩一玩好不好!”

    一呼吸到外面的新鲜自由空气,金仙子开心的原地蹦了三圈。

    其实她们这个高层玩家也不容易的,每天都要为公会在虚拟游戏里的发展操碎了心,生活平时不是在玩游戏就是在睡觉,实在单调的很。

    像这样能出来随便玩玩逛一逛,金儿半年都挨不到几次,这次出来怎能使她不为之疯狂?

    “得了吧,你忘记了我带你出来是为了去干嘛的?”

    曹轩“冷眼”撇了一下对方,“当然你要去外面疯也可以,但我就不跟着你去了,你注意别人其他人拐卖了就好。”

    “切,不去就不去嘛,真没劲!”

    听到对方这么冷淡的话,萝莉的高兴的脸庞一下子耸拉了下来。

    曹轩暗暗在心里得意着,他总算让这个上去有天使面容却又内心恶魔的“珈百璃”式萝莉吃瘪了,其实一整天的时间对于曹轩来说并不是多么的赶,在自己处理完正事之后,他们也肯定是有大把闲余的时间可以去支配的,但曹轩却不想把这件事情告诉对方。

    如果对方今天一路上表现得乖巧,他就带她去溜达溜达。

    如果对方今天一路上都在帮他搞事,那么他就带她直接回家。

    曹轩心里如是想着,然后留泪流满面。

    话说自己怎么就像是爸爸带着女儿,哥哥带着妹妹一样,拜托,他和金仙子是同岁好不好,在月份上面讲不定还自己要小一点呢。。。。。。。。。

    用手机查了一下地图,曹轩就带着小萝莉坐上了公交车。

    说实在的,星彩楼几个仙子里面除了土仙子外,其他人都从来没有坐过公交车这个玩意。

    这并不是那些仙子都是处于白富美的阶层,没有玩过公交车这些低档次的东西,而是因为公交车这个交通工具,在现代的社会中是真快要被淘汰了。。。。。。。

    各种各样高科技的交通工具出现,悬浮轨道,空中公路,人类出行得方法变得越来越方便,而公交车这玩意自然而然的就落伍了。

    没有多少乘客乘坐,公交公司自然赚不到钱,给出的待遇不好,也招不到什么愿意来干活的司机,再这样的双重打击之下,公交车这个玩意消失也只是时间问题。

    现在,城市里几乎看不到这个上世纪产物的身影,只有在一些偏远得郊区里才有少数的公交车,而无论是开车的司机还是坐车的乘客,也大多都是些五六十岁上了年纪的老人。

    他们都是因为习惯了,因为怀旧才继续开着,或者乘坐这种公交车的,像曹轩和金儿这种年轻人,在车上就显得尤其碍眼了。

    “哟,小伙子,这个是你妹妹吧,你们怎么会来晕这种老掉牙的交通工具啊!”

    两个人刚一找个座位坐下,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大爷就跑过来找两人唠起了家常。

    没办法,人一过不惑之年都喜欢找人聊聊天,特别是那些带着朝气活力的年轻人。

    曹轩心里有点郁闷,他瞥了一眼自己旁边的大龄萝莉,心说这家伙个子小倒也不是没有一点优势,至少每次和陌生人见面,她的真实年龄至少要被减个5…10岁,就她这样每天在马路上走上一圈估计都能领到一麻袋的糖果和零食,哪怕破产了之后至少吃喝算是有了保障。

    “爷爷爷爷,我可不是他的妹妹啊,我是这个混蛋的女朋友!”

    然而金仙子的话让曹轩再次脸黑起来,看着她喜笑颜开的亲昵的抱着自己胳膊,游戏第一人马上联想到再上公交车之前对方那一脸不情愿以及对自己发小脾气的样子,这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而且强行说自己是她的男朋友,这算不算占自己便宜啊。。。。。。。。

    “哦,原来你们是小夫妻两啊,对不起对不起,爷爷老了,有点老眼昏花啦,没有看出来啊,真不好意思哟。”

    老人闻言哈哈一笑,曹轩也懒得去解释什么了,就当那个萝莉是自己的童养媳好了,反正他又不吃亏。

    “对了,你们两个小娃这是要去哪里啊,这辆车开的地方可都是荒郊野外啊。”

    几句聊天之后,老大爷觉得双方熟络了起来,忍不住好奇的问道。

    按照现在的态势,年轻人往的可都是市中心的高楼大厦跑,怎么还会有人往自己这些半入土老人所住的鸟不拉屎的地方走呢?

    “哦,我要去的地方是七里峒,我原本的家就在那里,现在回去拿点东西。”

    曹轩倒是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直接把自己的目的地说了出来。

    “七里峒啊!老头子我住的地方也离那边不远啊,就隔了一条街诶。”

    老头子闻言脸色大变,“不过小伙子,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啊,最近那里可不太平啊,听说有一伙地痞无赖最近住在了那里,把那里当成据点到处流窜作案,你们可要当心点啊,特别是你女朋友是个这么水灵的娃,过去了肯定要被他们糟蹋了啊!”

第二百二十三章 亲情() 
曹轩嘴角笑了笑,但心里对于老大爷口中所说的那些所谓的流氓团体一点都不在意。

    流氓这种“职业”,在几百年非常盛行,大致分为老流氓和小流氓两种。

    小流氓也就是小混混,常混迹在溜冰场、小巷子之中,在里面见到的那些染着黄色头发的非主流少男少女们就是这类人,他们平时干不出什么多大的坏事,也不敢干出什么坏事,最多只是看到小孩子抢个几十块零花钱什么的,根本造不成什么威胁。

    而老流氓就不同了,他们基本都组建了一个正式的团体,每天把流氓做的事情当做工作来做,这些人常接那些帮人教训人,或者是讨债团体这些灰色领域的工作,每天找人麻烦对人怒喝打骂那都是家常便饭,有些老流氓手上还有几条人命在手,可谓是凶得不行。

    警察拿这些地头蛇没有太多办法,因为他们没有干那些诸如贩丨毒,杀人这些大罪,小打小闹也捅不了天,就算抓到了也基本上是关个几天就放出来了。

    普通民众也不敢去惹他们,属于那种天不管地不管的群体。

    可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流氓已经从那些“常规职业”变成了像熊猫一样珍贵的“稀有职业”了,家庭条件慢慢变好,家教变好了,小流氓也就少了很多;而社会进步了,工作岗位多了,待遇都变好了,老流氓们也渐渐从良了。

    现在即便是有,也会像是老大爷说的,都会像寄生虫一般的寄宿在这种“贫民区”阴沟里的黑暗之中,这些家伙自己本来就是贫民区里出生的孩子,自己也不愿意去城市里做蓝领,乘着政府现在没有功夫去管这些老旧城区,他们就组团在里面呼风唤雨,做一些灰色甚至黑色领域里面的交易。

    在现代的社会里面,这些家伙无疑是十分凶狠也十分危险的一类人。

    但曹轩却一点都不怕他们。

    这里可是他的家,他从小长大的地方,这里生活的那些流氓,怎么可能会威胁到自己呢?

    公交车很快就到了七里峒,曹轩带着金儿下了车。

    “噗通!”

    结果这刚一接触到地面,金仙子就十分倒霉的一脚踩到了一个小水洼之上,那颜色都有点泛黑的水渍直接“污染”她雪白的白丝袜,萝莉的脸色顿时下降到了零下几十度。

    再看了看周围那矮旧的老式平房,估计在书里面才能见到的石头拱桥,屋子旁边布满的杂草野花和绿色苔藓,金儿在公交车上好不容易有一点的好心情瞬间化为乌有。。。。。。

    “拜托,有没有搞错,这里是人待的地方?你以前就住在这里?!”

    “对啊,我以前就住在这里,家里穷没办法,哪比得上你们这些有钱人啊?”

    “算了,我早叫你不要跟过来,你却偏偏要跟过来捣乱,既然你嫌这边脏的话,我现在帮你叫辆出租车,你自己回去吧。”

    曹轩心里有点不爽,这小妮子会不会说话,什么叫做“这里是不是人住的地方”,难道他不是人吗?

    “啊,别啊,我不走,人家只不过是随口说说嘛,你不要这么小气跟人家一般见识好不好,你好意思欺负小孩子吗?”

    看着对方冷若冰霜的脸色,以及从怀里掏出手机的动作,金儿一下子就服了软,摇晃着对方的手臂撒娇耍赖着。

    她才不想要就这样子回去呢,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没玩个够本怎么可以?而且这个地方虽然看上去是脏了点,可仔细看了几下小萝莉也发现自己不是不能够适应,相反还是蛮喜欢这里的。

    这就跟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偶尔吃一次萝卜青菜就会觉得好吃一样,金儿看惯了高楼大厦、摩天大楼,此刻看一看这种带着浓浓老城区气息的小巷子,马路边露天手洗衣服的妇女,在石桥上钓鱼的老人,穿梭在杂草里抓虫子玩泥巴的孩子,小萝莉还是觉得蛮有趣的。

    当然,这只是在来一次的情况下,要是让她天天待在这里,金儿肯定是接受不了的。

    “哎,真拿你没办法。”

    叹了一口气,就想小萝莉自己说的,他也不能真跟她一般见识。

    稍微看了看周围的情况,曹轩在脑袋里回忆了一下道路,然后就朝着一个方向走了过去。

    这里,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

    在这里生活的人一点也不比在乡下“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要强,甚至比之种田的还要差了不少。

    稍微手脚利索的,脑子正常的都往城市里面跑了,在这里生活着的除了流浪汉就是残疾人,不是小孩就是年过花甲的老人。

    这里是在城市里面,却脱胎于政府外面的三不管地界,在这里没有政府大楼,没有警察局也没有医院超市这些地方,就算以前有建筑现在也人去楼空了,这里是被人遗忘的地方,哪怕是市政府,也没有把这里纳入开发的体系,而是等这里老一辈人彻底死去之后,这里变成“鬼蜮”的时候,他们才会把这里改造成现代城市的一部分。

    曹轩的家庭原本不是属于这里的一部分,可是在一次商业破产之后,无可奈何的他们搬迁到这里成为了“遗失世界”的一分子。

    那一年,他才3岁。

    那一年,他妹妹被人送到了外国。

    不过曹轩他从来没有抱怨过命运的不公,也从来没有埋怨过自己父母的无能。

    他从来不觉得这里有什么不好,也从来没有觉得父母对不起自己,因为他们已经把自己能做的最好给了自己。

    一场车祸,他失去了双亲。

    可他自己却作为唯一的继承人拿到了一笔不菲的保险金额,那个时候还小的曹轩就知道,他的父母又是因为一种名叫“亲情”的东西犯傻了,他从来没有觉得大起大落的生活如何,可是遭受到现实压力,公司破产,墙倒众人推树倒猢狲散,再加上对自己的愧疚,他们还是毅然的做出了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第二百二十四章 不曾后悔() 
金仙子感觉像是穿越到了100年前的时代一样。

    对于一直生活在城市区里的她来说,小萝莉从来没有想过这个时候还有自己眼前所见到的那些老式建筑。

    低矮的并且油漆都斑驳的水泥平房,狭小的弄堂,肮脏的街道,还有那种弥漫在这正片区域的若隐若无的臭味。

    一开始她很难想象,这种地方怎么可能是人住的,可是当她看到那些穿着破旧的老头老太,走路踉踉跄跄亦或者神智不太清醒的疯子,还有一些浑身脏兮兮的小孩子,金仙子心里就有一股说不清的情绪萦绕在心头。

    家里越是富有的女孩子,他们心底就越是善良,也越是容易诞生像【圣母婊】这种人。

    而穷的人却不会这样,因为他们遭受过了疾苦,心里也早已被磨砺的坚强不已,他们不太会去同情别人,同时自己也不太喜欢被人别人同情。

    曹轩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他从来不用别人给,而通过自己努力也得不到的东西,他也不奢求别人的帮助。

    “这些孩子和老人,他们怎么都。。。。。。”

    当看到一个坡脚的老汉带着一个看上去不满2岁的孩子从他们身前颤颤巍巍的经过时,小萝莉的眼睛终于湿润了起来。

    “在这里的都是孤老和孤儿,我敢打赌他们肯定不是亲生的,而是这个老汉在路边捡来的孩子。”

    曹轩没等她把问题说全便淡淡的回答道。

    这种情况太这里太常见了,这些糟蹋的老头子又怎么可能拥有自己的子孙后代去享受普通人那所谓的齐人之福呢?这里孩子基本上都是被遗弃的孤儿,而那些糟老头糟老太看到不忍心才收留下来的。

    “可是这怎么可能?政府呢?难道他们就不派人过来管管吗?”

    小萝莉还是无法用自己从小养成的世界观去接受这种残酷的事实,她睁大着眼睛,美目里都是不可置信的神色。

    “要怎么管?”

    小宅男一句话就把对方问的哑口无言了。

    这块地方虽然小,但人口密度显然不是很小,而且一般能在这里生活的都是孤老和孤儿,要是稍微能沾亲带故点的,估计早就把他们接到城市里面去了吧。

    “这里人太多了,要安置他们就要免费供他们读书供他们地方住,老人要看病,小孩要读书,精神有问题的人更需要有专人看管。。。。。。。。”

    “市政府才不会费心费力的去做这种麻烦事呢,对于他们而言,只要等一等,等到这片区域的人被现代社会所自然淘汰时,他们这个时候再来政治这里不是轻松很多?”

    曹轩冷哼一声道出了实情,而金仙子缺觉得自己心里很不是滋味。

    “你怎么,怎么对这里的事情这么清楚?”

    “因为我曾经也努力过啊。”

    小萝莉的一句话让蒙头向前走的游戏第一人忽然停住了脚步,金儿也跟着一起停下了脚步。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的金仙子看向对方高大的背影,居然发现曹轩有一种萧瑟,彷徨但更多是深深无奈的感觉。

    “我以前也为自己对的事情而努力过,我把那个时候自己所赚的钱都投入到了这片我童年的土地,希望改善这些人的生活,也曾经托人专门找过某些高层,希望他们能够有所作为,更尝试过通过媒体网络平台把这件事情曝光出去,从而让你们这些生活无忧的人知道这里的情况。”

    “可是事实有些时候就是这么的残酷,我的这些举措触犯了不少人的利益,然后的结果你们都显而易见,我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曹轩轻轻地笑了笑,尽管那个笑容里面充满了苦涩,可他还是很快把这些悲观的情绪抛掉了,自己重新迈开了脚步。

    “不过哪怕是这样,我觉得结果也不坏,因为至少我并不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就是这样。”

    小萝莉在后面默默地看着对方,自己早就呆滞在了原地。

    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看似吊儿郎当非常不正经的男子,身上能有这么多的故事。

    而且金仙子也算明白了其他人怎么想也想不通的一个问题,那就是曹轩那个时候为什么会这么容易被高文杰给扳倒了。

    按照正常思路来想,那个时候风头无量的比起对方可谓是又有钱更有权还有人脉,对方就算心怀不轨也不可能就这么轻易的上位得手。

    现在看来,那个时候想要弄曹轩的,可远远不是现在的高大会长一个人,而那个聪明的家伙,只不过是借着一个最好的机会罢了。。。。。。。。

    两个人走着走着,随着曹轩穿过了几个小巷子,他们立刻来到了一个破落的庭院里面。

    这里说是庭院也有点不太合适,因为庭院一般都是属于一幢房子里的观赏花园,而这个不足30平米的小院子里居然有四户人家的门,这里更像是上上个时代所存在在老旧华夏中的四合院式屋子。

    “你们是谁!”

    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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