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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尚以为,真相是教授只记得他一个人的名字。每到这个时候,其他同学看杜尚的眼睛,简直就要冒火。杜尚相信,如果目光能杀人,他早就被烧成灰灰了。
“唉,太过天才就是遭罪啊!”他郁闷地在这个变成了囚笼的课堂上自言自语。
学霸唯一学不好的只有艺术修养课,他对绘画一窍不通,音乐只能勉强凑合,至于舞蹈,如果没记错的话,是自从幼儿园毕业后再次捡起了这门课程。
偏生这堂课,又是艺术修养。
前排有人用力过猛,一根油彩棒轱辘地一直滚到了杜尚的书桌边。
杜尚一弯腰捡了起来,用了一个自以为很绅士的姿势,递了过去。
那名女生的脸色变了,没有伸手去接,更没有说‘谢谢’,坐在旁边的女生立刻‘咕咕’地笑了起来。下课后,女生堆里到处都是‘学霸看上你了,恭喜你呀’之类的调侃声,那名女生当即就翻脸了:“你们是在拿这个侮辱我吗,一个企图爬进贵族圈的市井小人,在帝都这样的可怜虫到处都是,比老鼠还多。”
杜尚一字不漏地听到了这评论,当即把这个叫叶莉雅的女生彻底划到了黑名单中。他听着众女生后面更加不堪入耳的话语,不由得想念起前世那些纯真可爱的女同学们,热泪盈眶地想:“上辈子没有发觉你们的好,真是我的罪过啊,所以要被罚来和这群又丑又俗又势利又没胸脯的女人为伍。”
他甚至拉下脸皮,偷偷去和阿什利教授商量,把自己调到导力应用专业去。
阿什利教授大惊失色:“什么?像你这样的理论天才,竟然不想在导力理论班,你要知道,进这个班的名额有多珍贵,这是实验室以你对战术导力器改进的重大贡献才争取来的。再说,正是因为你要来这个班,我才主动申请承担了这个班的教学,如果你不在导力理论班了,我岂不是和一堆石头浪费时间。”
杜尚想不到阿什利教授对自己如此重视,只好把调班的念头打消。
第一零六章 厚皮神功()
今天早晨的最后一堂课是历史课,又是这种对杜尚几乎无用的课程。杜尚危襟正座,表情专注,似乎正在历史的长河里漫游。实际上,他正在构思一篇长文章,这是阿什利教授在听他汇报过前往蔡斯的经历后,让他把在蔡斯了解到的关于导力网络发展的最新规划写成报告,递交上去,争取引起上头重视,让实验室开始导力网的研究。
杜尚现在在认真琢磨的,就是要把这份报告写到什么样的程度,才能在帝国有可实施的余地。
帝国可没有拉塞尔博士那样的天真派,阿什利教授虽然在帝国已经算个科学狂人,但据杜尚的观察,他并不具备那种对科学的赤诚之心,有时候相当现实。而且帝国对于研究经费的运用,一向是不见鬼子不挂弦,只愿意投入在那种能立刻取得成效的项目上,以及军备竞争上,比如战术导力器与飞艇大炮之类的项目。
“或许现在在鲁雷搞一个小型的实验网络比较靠谱,等到实验网络的技术成熟了,再向帝都和其他大城市推广。至于向后世那样的每个偏远村庄都有基站,估计以塞姆里亚大陆的经济发展水平,还要过个三五十年。”杜尚在心里计算着。
想到了比较靠谱的切入方法,他的报告轮廓逐步构思出来,开始快速地挥动钢笔,一会儿功夫,就写出了上千字。
有人敲了敲他的书桌。杜尚从奋笔疾书中清醒过来,看到历史教师托利已经停止了授课,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最后排,正在饶有兴趣地盯着他看。
“这是什么?”托利教授伸出一个手指头,指了指那一叠稿纸。
“呃,”杜尚的大脑飞快地转动起来,如果说这是阿什利教授要求的功课,肯定就侵犯到了历史教师的威严。
他很快想到一个理由,“这是申请加入学生导力爱好者社团,所需要提交的专业申请。”他看着历史教师生气的样子,连忙小声补充:“您今天的课程,我昨晚已经认真预习过了。”
“喔,”教授漫不经心地问:“那么,请你谈谈今天所讲的内容,狮子战役中德莱凯尔斯大帝因何而取胜?”
杜尚的脑筋飞快地转动起来:“狮子战役的发生,表面现象是内乱和灾祸,导致了国难兴起,实际则是当时忙于争霸的王子们,完全没有意识到,在大寒流入侵之后的时代,人民对于和平以及改善生活的渴望远远高于一切。各位王子虽然具有更强的实力,但他们之战对于人民来说是无意义的内讧纷争。
而德莱凯尔斯大帝以高原上的十七骑能兴起直至取得胜利,表面上是由于他有着忠心的追随者以及圣女铁骑队的帮助,但这种外部力量,某种意义上也可看成是人民意志的一部分。只有占据义理大名的军队,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这种情况,和帝国几年前的百日战争可以做一个反面比较。师出有名之旅与师出无名之旅,得到的天地助力完全不同。顺应人民的意愿与违背人民的意愿,得到的结果完全不同。”
教室前面的58只眼珠齐刷刷地向后望过来,为这个石破天惊的答案而震撼。
历史老师更是为后半段而震撼,过了半天,才温和地说:“就算预习过,上课也不能干其他事情。”
中午下课时,杜尚正捉急地跟随抢饭的大潮流,快速流向食堂,几名贵族男生抢上前去,把他堵在了教室走道上。
“能不能不要那么嚣张!”为首的埃里克伊万斯厉声说道,“已经是忍无可忍了,你的记忆力好又如何,对待老师和同学,要保持足够的礼貌,上课要自律。每天不是睡觉,就是躲在那里不知干些什么,在课堂上折纸飞机,玩铅笔,让所有的老师难堪。进这个班的机会是那么难得,为什么不珍惜,你这是存心找碴吗?”
杜尚尴尬地听着班长的责问,旁边的同学,看那脸色,似乎也和班长表达着同样的不满,何况埃里克伊万斯,是学习仅次于杜尚的好学生,各方面都很优秀,在学生中威信很高。
环顾四周,他无奈地得出一个结论:“被孤立了啊。”这可和他来到学校的初衷不符。
杜尚的尴尬地位,首先是从这件白色的校服引起的,他混来的那个爵位,属于没有封地的空头爵位,在真正的贵族眼中,与仆人的身份无异,这样他面临着双重尴尬,贵族学生和平民学生,都不想搭理他,就连同宿舍的几个人,似乎也没有达成良好的社交关系。
再回想杜尚开学以来,都干了些什么好事,新生报到迟到不说,其后在课堂上溜边走神睡觉,给人一副目中无人的感觉。到了每周仅有的一个休息天,他还要跑回城里,去听艾玛关于事务所的工作汇报。这样来去匆匆,给人的感觉极不合拍。
当然,这也有杜尚的原因,大约内心的想法是:“反正不过是一群没头像的npc,又没有剧情可供发展。”所以连攻略这群同学的时间都省下了,到现在全班他能喊出名字的不超过十个人。
杜尚在内心自我反省了一下,发现自己确实另类了一点。
虽然这群人当中,没有猪脚只有大众脸,但这人际环境还是需要努力拯救一下,杜尚默默地反省道。
杜尚由于经常忙于关注系统信息,或者是脱线想一些别人想不到的事情,在旁人眼中,常常有发呆的迹象。
眼下,在一干同学的众目睽睽和班长的诘问下,杜尚又自顾自地偏着脑袋发起呆来。这种目中无人的姿势,当即就惹恼了一边围观的同学,一个叫乔的来自南方湖区的同学,忍不住站了出来,提起拳头,冲着杜尚那偏着的腮帮子狠狠地来了那么一下。
在一干同学的瞩目中,在班长那声迟来而凄厉的“住手”中,一只老拳狠狠地命中了杜尚的右颌,随即大家听到了一声响亮的“哐”,和打雷一样响。
“碎了!”众多同学心中升起这个念头。
杜尚从发呆模式中调整过来,转过头,茫然地问:“刚才走神了,我好像听到了一声什么声响,对了,班长你说什么,能再重复一遍吗?”
埃里克仔细地看了看杜尚的脸,看不出一丝受到攻击的痕迹。他全然没有注意到,刚才挥拳的乔,现在正含着泪水猛攥着右手,右半边脸的神经都是抽搐的。
小样,攻击力不到3000,还想破小爷的盾。杜尚得意洋洋。他现在已经修炼到了一脚武境,身体反应速度快过大脑。当那只打抱不平的拳头飞来时,他随即做出反应,召唤了护盾,为了装13,甚至还把脸主动对准了那只拳头。
他一转身,干脆把后脑勺卖给了乔,真挚地对班长说:“班长,我这个人有个毛病,从小就爱走神,上课也经常这样,给大家添麻烦了,还请多多包涵。”
一众呆若木鸡的同学,觉得刚才肯定是乔贴着杜尚的脸颊收手了,看到杜尚道歉了,也就各自走开。
和杜尚一个宿舍的迪特里,凑上来仔细地观察杜尚的脸,甚至还伸手摸了一下,研究材质是不是和一般人不同。杜尚瞪了一眼:“干什么,玻璃渣!”话音未落,李尔慕也凑过来,瞪大眼睛看杜尚的右半边脸。杜尚大觉挂不住,大大咧咧地往食堂冲过去。
在食堂里,杜尚打了饭菜,找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
对了,这食堂也是个槽点,贵族学生和平民学生的饭卡,是分开在两边食堂使用的。杜尚曾跑到那边去调研过,结论是这间食堂的饭菜和另外一间食堂,都是一个厨房炒出来,唯一的差别是更贵,当然,这边用餐环境稍微好一点。
刚坐下,方就凑了过来,神神秘秘地问:“刚才,你怎么做到的?”
杜尚明显装傻:“神马刚才。”
“只要不是聋子,都能听到一声像是打在铁板上的声音。”接话的是迪特里。
“喔,那个啊。”杜尚干笑两声,眼看着李尔慕也凑了过来,大有成就感。平日,这几个眼高于顶的家伙,可是从未和他同桌吃过饭的。
他放低声音,神秘地说:“这其实是一种诀窍。”
“什么诀窍?”三个人一同问道。
杜尚干笑两声,说道:“当年家父靠着杀狼,得了这个守护勋爵头衔,在贵族中是最低下的一等,在别的贵族眼中,与仆人无异。要想在这个圈子里混,就必须放得下身段,练得一张好脸皮,家父因此自创了一种武功,可以把一身功力全运转在脸上,命名为厚皮神功。我从小就在贵族圈子里这么练,练了十七年,终于厚皮神功大成,普通刀剑根本就砍不动,更不用说用拳头打了,有此奇功,应付上等贵族绰绰有余。”
李尔慕跳了起来,指着杜尚惊讶地说:“你你你,这世界上竟然还有这种神功,真是无奇不有。”
迪特里却注意到另一个细节:“谁和你说守护勋爵的地位与仆人无异,胡说八道!在自治领,守护是仅次于领主的的统军者,尊父的武艺一定超凡出圣。”
方忍不住大笑起来,拍着杜尚的肩膀说:“你真是个妙人,我已经叫人送大剑来了,有种,到时候你站住不动,让我朝你这这半边脸砍几下,看看你是不是真的厚皮神功大成。”
第一零七章 绯闻()
从开学以来,杜尚每天都在小树林里教古德棍法。古德从小练的便是拳头和棍法,学起来倒也上手快。
杜尚发现,虽然级别不怎么涨,但是他的力量和耐力,随着频繁的练习,还在快速增长。有了这动力,他每天早上和古德对练一小时的棍法,晚上再练一小时,感觉身上有用不完的力气,只是琢磨什么时候再去找魔兽对练一番。
自从那天‘痛’打了一拳后,乔跑到医务室,给自己的手上了好几天的药。他存心报复,又觉得不可力敌。经过连续几天对杜尚的跟踪调查,终于找出一个办法来。
有一天早上,练完棍法后,杜尚照例去盥洗室冲凉,看见旁边的贵族童鞋,冲着他指指点点。
杜尚早就被指习惯了,当下也不在意。冲完澡回宿舍,却听见后面依稀传来哄笑声和“哇,原来他好这一口”之类的声音。杜尚不明觉厉,心想,这群小崽子,难道又找到咱家的什么话柄了。
回到宿舍,见到宿舍的几个同学,看着他的脸色都是不一,有的疑神疑鬼,有的幸灾乐祸,把杜尚看得是心里直发毛,口中说:“咋啦,今天怎么这么奇怪,我脸上有花吗?”
方捧腹大笑,笑倒在床上:“让你嚣张,你要是来求求我,我就告诉你实情。”
杜尚一撇嘴,脸转四十五度角,望着天花板说:“休想让我求人,想说就说,不想说拉倒。”
这世界上,大凡一个人对你说“你求求我,我就告诉你真相”这句话,那么,多半已经是迫不及待地要说出来的。杜尚深谙此道。虽然说了不求人,眼睛仍然望着方,期待他的下文。
方看见杜尚站着不走,眼巴巴地在等着答案,得意地哈哈大笑,躺倒在床上,伸出一只手,指着杜尚的鼻子说:“你的事犯了,知不知道。”
杜尚催道:“到底咋啦,我犯啥事啦?我就觉得今天这气氛怪怪的,你们就别卖关子了好不好?”
方手一抬,从背后的书桌上,拿过来一把大剑,一边缓缓地抽出来,一边说:“这是我的剑,刚刚送来,名字叫做耀光,你先站住不动,运起你的厚皮神功,让我对你右边脸砍三剑,要是砍不动,我就告诉你真相。”话说完,已经是把那大剑完全抽了出来,双手摆个造型,剑尖正对着杜尚。
杜尚看方的这把剑,一看就是名家剑,阔背双刃,长度约有一米多,寒光四射,材质比杜尚自己的刀不知好了多少倍。明知道他是在炫耀宝剑,却也忍不住往坑里跳。
杜尚向来是没羞没臊的,和节操之类的词基本绝缘。他笑眯眯地对方说道:“厚皮神功不是用来硬抗大剑的,得在这样用。”说完,眼睛一闭,两手捂住。宿舍里的各人正不解时,他突然把手放开,两眼一睁,放出卖萌神功,扭着腰,对着方羞涩地说:“方君,你就告诉我实情吧。”
方猝不及防,遭遇了这样的袭击,两手保持不住姿势,刀顿时掉到床上,一手扶着床头,恶心地干呕起来。
迪特里面色一顿,露出厌恶的表情。李尔慕单手锤着床,大笑起来:“哈哈哈,难怪他们说你是兔子爷,原来不只是谣言啊。”
杜尚听了,如同晴天霹雳,面色阴沉,一步蹿了过去,拉起李尔慕的衣领,换了一副恶狠狠的表情,喝道:“你刚才说啥?谁是兔子爷?”说到‘兔子爷’三个字,已经是凶光四射,杀气腾腾,用上了音波攻击。
李尔慕哪里想得到杜尚脸色变得这么快,被凶光一扫,心惊胆战地嚎道:“放手,你想干什么,我可是堂堂子爵名门,你一个小小的空头爵士,赶紧放手。”
杜尚狞笑道:“甭管什么爵,在小爷面前都不好使,今天不赶紧说实话,小爷可没耐性。”
突然听得方在旁边幽幽地说道:“你干什么,又不是李尔慕造你的谣,造谣的在对面,要有胆量,就杀到对面去。”
杜尚转过来,望着方,说道:“对面那个宿舍的,造我什么谣了?”
李尔慕衣领被放掉,突然胆子又大了起来,快速说道:“他们那个宿舍放出风声,说你是那个,整天和平民混在一起,还和平民班的一个黑皮大个子天天一大早跑到池塘边的小树林去那个。现在这个笑话都传满整栋楼了。”说这话时,表情猥琐声容并茂,还用两个手指头不停地圈圈叉叉比划。
杜尚听了,热血上涌凶光四露,他一个还没破过处的宅男,听了这话,不亚于破家杀父的大仇。转身从床头桌上取了翠羽,就要出门去。
房里的三人,见了他的表情,都知道他这次必定是来真的,李尔慕忍不住颤声说道:“你,你要干什么,这可是学校,别乱来啊。”
杜尚一言不发,出门直接往对面宿舍而去。方和李尔慕一跃而起,满脸兴奋,跟在后面,探头探脑,等着看热闹。
杜尚一手拿着刀,另一手推门,隔壁宿舍的门没锁,应声而开。
这个点钟,正是大家准备上课的时间,有些懒汉同学还在赖床。杜尚推门时,正听到那个乔扯着嗓子说:“今天早上,那个白面皮又和那个黑大个去小树林了,他怎么尽好这一口。”突然听到一声冷哼,转过头来,发现热议的对象正大步流星走进来,不由得都惊呼起来,正在说得吐沫直喷的乔,惊恐地一声高呼。
杜尚向前一蹿,直接跃到乔的面前,刀连着刀鞘,向前指着乔胸前,两眼雷电交鸣,冷笑着说:“说啊,怎么不说了。”
乔慌乱地拉过被子一角,胡乱遮在胸前,好像花姑娘遇上了鬼子一般,颤音高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