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什么绅士?啊,谢天谢地。什么绅士?”南希嚷了起来。
在答复这一番东扯西拉的询问时,老人告诉这位装得活灵活现的姐姐,奥立弗在警察局里得了病,对证结果证明,偷东西的是另一个小孩,不是在押的一个,那位起诉人见他不省人事,就把他带到自己的住所去了,至于具体地点,这名警察只知道是在本顿维尔附近一个什么地方,他听见有人在叫马车的当儿提到过这个地名。
苦恼的姑娘怀着满腹疑窦,蹒跚着朝大门走去,一出门,踌躇不定的步履顿时变为矫健轻捷的小跑,她煞费苦心地拣了一条最最迂回曲折的途径,回到费金的住所。
比尔·赛克斯一听到这次探险的报告,立刻忙不迭地叫醒那只白狗,戴上帽子,连在礼节上向同伴道声早安都顾不上,便匆匆离去。
“非得弄清楚他在哪儿不可,宝贝儿,一定要把他找到,”费金激动不己地说,“查理,你什么事也别做了,各处逛逛去,听到他的消息赶紧带回来。南希,亲爱的,我一定要找到他。我相信你,亲爱的——在所有的事情上都信任你和机灵鬼。等等,等等,”老犹太补充说,他一只手哆嗦着,拉开抽屉。“宝贝儿,拿点钱去,今儿晚上铺子得关一关,你们知道上哪儿找我。一分钟也别多待,赶紧走,宝贝儿。”
他一边说,一边把他们推出房间,随后小心翼翼地在门上加了双锁,插上门闩,从暗处取出那一个在奥立弗面前不慎暴露过的匣子,手忙脚乱地把金表和珠宝往衣服里塞。
门上有人重重地敲了一下,忙乱中他给吓了一跳。“谁呀?”他厉声叫道。
“是我。”透过锁眼传来机灵鬼的声音。
“又怎么啦?”费金不耐烦地嚷了起来。
“南希说,找到他是不是带到另一个窝去?”机灵鬼问道。
“不错,”费金回答,“不管她在哪儿找到他都成。一定要找到他,把他找出来,就这么回事,往后咋办我心里有数,别怕。”
这孩子低声答应一句“知道了”,便匆匆下楼追赶同伴们去了。
“到现在为止他还没供出来,”说着,费金继续忙自己的事。“他要是存心在一帮子新朋友里边把我们吐出去,就得堵住他的嘴。”
第十四章
进一步叙述奥立弗在布朗罗先生家里的
情形,在他外出办事时,一位名叫格林维
格的先生为他作了一番值得注意的预言。
布朗罗先生突然发出一声惊呼,奥立弗吓得晕了过去,过了一会他醒了。在随后的谈话中,老绅士和贝德温太太都十分谨慎,对画中人避口不谈学近乎知(智),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也不谈论奥立弗的过去和将来,话题都以让他感到快活同时又不会刺激他为限。他依然很虚弱,不能自己起床吃早饭。第二天,他下楼走进女管家的屋子里,第一个举动就是将急切的目光投向那一面墙,希望能再看看那位漂亮女士的脸。然而他的希望落空了,肖像已经移走。
“啊。”女管家留心到了奥立弗眼睛看的方向,说道,“你瞧,没了。”
“我也发现不见了,太太,”奥立弗回答,“他们干吗要把画拿走呢?”
“是给取下来啦,孩子,布朗罗先生说了,它好像会使你挺难受似的,说不定还会妨碍你身体复原克尔凯郭尔(S.Kierkegaard,1813—1855)丹麦神秘主,你是懂得的。”
“喔,不,真的,一点也碍不着我,太太,”奥立弗说道,“我喜欢看,我可喜欢呢。”
“好了,好了。”老太太乐呵呵地答应着,“你尽快把身体长结实,宝贝儿,画就又会挂上去的。嗳,我答应你。对了,我们还是谈点别的事情吧。”
此刻,有关那张肖像的情况,奥立弗所能知道的就是这些了。他想到,在生病期间,贝德温太太对自己那样好化之玄伎也。”其中包括占卜、符箓、祈禳、禁咒、炼丹等。,便打定主意眼下再也不去想这件事。他专心致志,听她讲了许多故事,说她有一个又可爱又漂亮的女儿嫁了一位又可爱又漂亮的丈夫,女儿女婿都住在乡下,一个儿子在西印度群岛,给一个贸易商当职员,儿子也是个挺好的年轻人,蛮孝顺,一年要给家里写四次信。说到那些信,泪水便涌上她的双眼。老太太一五一十,说了半天儿女们的长处,此外还谈到,她那体贴温柔的丈夫也有无数的优点,他已经去世,真可怜啊。整整二十六年了。喝茶的时候到了。喝过茶,她开始教奥立弗玩克里比奇牌戏。奥立弗学得很快,一点也没叫她费心。两个人玩得兴致勃勃,毫无倦意,一直玩到该给病人来上一点暖和的兑水红葡萄酒外带一片烤面包的时候才罢手,接着他才心满意足地睡觉去了。
奥立弗恢复健康的那些日子是多么幸福啊。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宁静,整洁,井井有条——每一个人又都那么和蔼可亲——他向来就是在喧嚣扰嚷中生活,在他看来,这里似乎就是天堂。他刚恢复到能自己动手穿衣裳,布朗罗先生便叫人替他买了一套新衣裳、一顶新帽子和一双新皮鞋。奥立弗得知自己可以随意处置那些旧衣服,就把它们送给了一个对他非常关照的女仆,要她拿去卖给一个犹太人,钱留下她自己花。这事她很快就办妥了。奥立弗打客厅窗户里望出去,瞧见那犹太人把旧衣裳打成一卷,放进袋子里离去了。他满心欢喜,心想这些东西总算妥善处理了,自己现在不可能遇到得重新穿上它们的危险。说实话,那都是些烂得不成样子的破布条,奥立弗还从来没穿过一套新衣裳。
一天傍晚,大约是肖像事件之后一个礼拜,他正坐着和贝德温太太聊天,布朗罗先生传下话来,说如果奥立弗·退斯特精神很好的话,他希望能在自己的书斋里见见他,跟他谈谈。
“哎哟,真没办法。你洗洗手,我来替你梳一个漂漂亮亮的分头,孩子,”贝德温太太说作有《视觉新论》、《人类知识原理》、《希勒斯和斐洛诺斯的,“真要命。早知道他要请你去,我们该给你戴一条干净的领子,把你打扮得跟六便士银币一样漂亮。”
奥立弗照着老太太的吩咐做了。尽管那功夫她一个劲地惋惜,来不及在他的衬衫衣领的边缘理出一条小小的波纹。尽管少了这样重要的一大优势,他的模样还是十分清秀,招人喜欢。老太太十分满意,一边将他从头打量到脚,一边说道:哪怕是早就接到通知,恐怕也没法将他打扮得更精神了。
凭着老太太这番话的鼓励,奥立弗敲了敲书房门。布朗罗先生要他进去,他便走了进去。他发现这一间小小的里屋整个就是一座书城。屋里有一扇窗户,正对着几个精美的小花圃。临窗放着一张桌子,布朗罗先生正坐在桌前看书。一见奥立弗,他把书推到一边,叫他靠近桌旁坐下来。奥立弗照办了,心里感到挺纳闷,不知道上什么地方才能找到要读这么多书的人,这些书好像是为了叫全世界的人都变得聪明一些才写出来的。这一点在许多比奥立弗·退斯特更有见识的人看来,也依然是他们日常生活中一桩不可思议的事情。
“书可真多,是吗,我的孩子?”布朗罗先生留意到了,奥立弗带着明显的好奇心,打量着从地板一直垒到天花板的书架。
“好多书啊,先生,”奥立弗答道,“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书。”
“只要你规规矩矩做人,你也可以读这些书,”老先生和蔼地说,“你会很喜爱它们,而不光是看看外表——这是,在某些情况下,因为有些书的精华仅仅是书的封底封面。”
“先生,我猜准是那些厚的。”奥立弗说着,指了指几本封面烫金的四开本大书。
“那倒不一定,”老先生在奥立弗头上拍了拍,微微一笑。“还有一些同样也是大书,尽管篇幅要小得多,怎么样,想不想长大了做个聪明人,也写书,嗯?”
“我恐怕更愿意读书,先生。”奥立弗回答。
“什么!你不想当一个写书的人?”老先生说。
奥立弗想了一会儿,最后才说,他觉得当一个卖书的人要好得多。一听这话,老先生开心地大笑起来,说他讲出了一件妙不可言的事。奥立弗非常高兴,尽管他一点都不知道这句话妙在哪里。
“好啦,好啦,”老绅士平静下来,说道,“你别怕。我们不把你培养成一个作家就是了,只要是正当手艺都可以学,或者改学制砖。”
“先生,谢谢您。”奥立弗答话时那种一本正经的神气又引得布朗罗先生大笑起来,还提到一种奇怪的直觉什么的,奥立弗对此一点也不懂,也没大在意。
“唔,”布朗罗先生尽量想说得温和一些,然而在这一时刻,他的脸色仍然比奥立弗一向所熟悉的要严肃得多。“孩子,我希望你认认真真听我下边的话,我要和你开诚布公地谈一谈,因为我完全相信你能够懂得我的意思,就像许多年龄大一些的人那样。”
“喔,先生,别对我说您要把我打发走,求您了。”奥立弗叫了起来,老先生这番开场白的严肃口吻吓了他一跳。“别把我赶出去,叫我又到街上去流浪,让我留在这儿,当个仆人。不要把我送回原来那个鬼地方去,先生,可怜可怜一个苦命的孩子吧。”
“我亲爱的孩子,”老先生被奥立弗突如其来的激奋打动了。“你不用害怕,我不会抛弃你,除非是你给了我这样做的理由。”
“我不会的,决不会的,先生。”奥立弗抢着说。
“但愿如此吧,”老绅士答应道,“我相信你也不会那样。从前,我尽力接济过一些人,到头来上当受骗。不管怎么样,我依然由衷地信任你。我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这样关心你。我曾倾注满腔爱心的那些人已经长眠于黄泉之下,我平生的幸福与欢乐也埋在了那里,不过从内心感情上说,我还没有把我的这颗心做成一口棺材,永远封闭起来。切肤之痛只是使这种感情越发强烈越发纯净罢了。”
布朗罗先生娓娓而谈,与其说是对那位小伙伴讲的,不如说是对他自己。随后,他稍稍顿了一下,奥立弗默不作声地坐在旁边。
“好了,好了。”老先生终于开口了,语气也显得比较愉快。“我只是说,因为你有一颗年轻的心,要是你知道我以往曾饱受辛酸苦痛,你就会更加小心,或许不会再一次刺伤我的心了。你说你是一个孤儿,举目无亲,我多方打听的结果都证实了这一点。让我也听听你的故事吧,说说你是哪儿人,是谁把你带大的,又是怎么跟我见到你时和你在一起的那一伙人搞到一块儿的。什么也别隐瞒,只要我活在世上一天,你就不会是无依无靠的。”
奥立弗抽抽搭搭地哽咽起来,好一会儿说不出话,他刚要开始叙述自己是如何在寄养所里长大,邦布尔先生又如何把他带到济贫院去的,大门口却响起一阵颇不耐烦的“砰砰。砰砰”的敲门声,仆人跑上楼报告说,格林维格先生来了。
“他上楼来了?”布朗罗先生问道。
“是的,先生,”仆人答道,“他问家里有没有松饼,我告诉他有,他说他是来喝茶的。”
布朗罗先生微微一笑,转过脸对奥立弗说,格林维格先生是他的一位老朋友,切不可对他举止稍有一点粗鲁耿耿于怀,那位先生其实是个大好人。布朗罗先生这样说是有根据的。
“要不要我下楼去,先生?”奥立弗问。
“不用,”布朗罗先生回答,“我想让你留在这儿。”
这时,一个体格魁伟的老绅士走了进来。他一条腿略有些痛,拄着一根粗大的手杖,身穿蓝色外套,条纹背心,下边是淡黄色的马裤,打着绑腿,头上戴一顶宽檐的白色礼帽,印有绿色徽章的边沿向上翻,衬衫领绉从背心里伸出来,领子上的沼边十分细密,下边晃荡着一条长长的怀表钢链,表链末端上挂的是一把钥匙。白围巾的两头绞成一个球形,和一只桔子差不多大小。他扭动面部,脸上做出各种表情,让人根本形容不出来。他说话时老喜欢把头扭到一边,同时两只眼睛打眼角里往外看,不免使看见他的人联想到鹦鹉。他一进来就定在那里,摆出那种姿势,手臂伸得长长的,拿出一小块桔子皮,忿忿不平地吼了起来:
“瞧瞧。看见这个了吗?真是邪门,我每次去拜访一户人家都要在楼梯上发现这么个东西,莫非是那个穷大夫的朋友干的?我已经让桔子皮弄病了一回,桔子皮总有一天会要了我的命。会的,先生,桔子皮会叫我送命的,如果不是的话,叫我把自己脑袋吃下去我也心甘情愿,先生。”
格林维格先生最后夸下了这一句海口,他每次提出一种主张,几乎都要用这句话作为后盾。以他的具体情况而言,这一点就更不可思议了,因为即使是为了作出这种论证,承认科学上可能出现的种种进步已经到了一位绅士能够在本人有这种意愿时吃下自己的脑袋的程度,但格林维格先生的头硕大无比,就是世间最自信的人也不敢指望一顿把它吃下去——姑且完全不考虑上边还抹着厚厚的一层发粉。
“我可以把脑袋吃下去,先生,”格林维格先生重复了一句,一边用手杖敲了敲地板。“嗳,这是什么。”他打量着奥立弗,向后退了两步。
“这就是小奥立弗·退斯特,我们前次谈到的就是他。”布朗罗先生说。
奥立弗鞠了一躬。
“但愿你该不是说他就是那个患热症的小男孩吧?”格林维格先生说着又往后退了几步。“慢着。别吭声。停——”格林维格先生继续说道,猝然间,他又有了新发现,不禁得意起来,对热症的满腹疑惧顿时化为乌有。“他就是吃桔子的那个孩子。假如不是这个孩子吃了桔子,又把这一片桔子皮扔在楼梯上的话,老兄,我可以把我的脑袋连同他的一道吃下去。”
“不,不,他没吃过桔子,”布朗罗先生大笑,“行了。摘下帽子,同我的年轻朋友谈一谈。”
“先生,我对这个问题很有感触,”这位容易上火动怒的老绅士一边把手套脱下来,一边说,“我们这条街人行道上老是多多少少有几块桔子皮什么的,我知道,是拐角上那个外科大夫的儿子丢在那儿的。昨晚上有一位年轻妇女就在上边滑了一跤,撞在我家花园的栏杆上。她一爬起来,我看见她一个劲地往他那盏该死的红灯①瞅,那整个就是马戏团的灯光广告。‘你别到他那儿去,’我打窗户里往外喊,‘他就是凶手。专门坑人。’事实也是如此。假若他不是——”说到这里,暴躁的老绅士又用手杖使劲在地上顿了一下,朋友们向来就明白这个动作的意思,每当词不达意的时候,他就会把这句口头样搬出来。随后他依旧握着手杖,坐下来,打开一副用黑色的宽带子挂在身上的的眼镜,看了看奥立弗,奥立弗见自己成了审查对象,脸唰地红了,又鞠了一躬。
……………………
①当时医生诊所门前设红灯为标记。
“他就是那个孩子。是吗?”格林维格先生终于问道。
“是那个孩子。”布朗罗先生回答。
“孩子,你好吗?”格林维格先生说。
“好多了,先生,谢谢你。”奥立弗答道。
布朗罗先生似乎意识到了,这位脾气古怪的朋友就要说出一些不中听的话来,便打发奥立弗下楼去告诉贝德温太太,他们准备用茶点。奥立弗一点也不喜欢客人的风度,便高高兴兴地下楼去了。
“这孩子很漂亮,是不是?”布朗罗先生问道。
“我不知道。”格林维格先生没好气地说。
“不知道?”
“是啊,我不知道。我从来看不出小毛孩子有什么两样的。我只知道有两类孩子。一类是粉脸,一类是肉脸。”
“奥立弗是哪一类的呢?”
“粉脸。我认识一位朋友,他儿子就属于肉脸,他们还管他叫好孩子——圆圆的脑袋,脸蛋红扑扑的,一双眼睛也挺亮,可压根儿就是一个可恶透顶的孩子,身子和手脚四肢像是快把他一身蓝衣裳的线缝都撑破了,嗓门跟领港员差不多,还有一副狼的胃口。我认识他。这个坏蛋。”
“行了,”布朗罗先生说,“小奥立弗·退斯特可不像那样,不至于激起你的火气来啊。”
“是不像那个样子,”格林维格先生回答,“没准还要坏。”
谈到这里,布朗罗先生有点不耐烦地咳嗽起来,格林维格先生看来却感到有说不出的欣慰。
“没准还要坏呢。”格林维格先生重复了一遍。“他打哪儿来?姓什么叫什么?是干什么的?他得过热症,那又怎么样?热症不是只有好人才会生,不是吗?坏人有时候也会染上热症,对不对,啊?我认识一个人,他在牙买加因为谋杀主人给绞死了,他就患过六次热症,并没有因此得到宽恕。呸。那是胡说八道。”
当时的情况是,从内心深处说,格林维格先生很想承认奥立弗的仪表举止都非常讨人欢喜,可是,他生来喜欢抬杠,这一次因为拾到那块桔子皮,就更要抬抬杠了。他暗自打定主意,谁也别想对自己发号施令,说什么一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