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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剧烈跑动的原因,大黑猪脖子上的鲜血喷洒的更加猛烈,它四蹄每一次踏地,就会有一道血箭从脖子上飙出来。脖颈要害受伤的大黑猪速度更慢了,所以钟欢闪躲的更加从容,还特意闪身到了大黑猪没受伤的一侧,又给大黑猪肚子上补了一刀。
这一刀刺入大黑猪的腹部之后,钟欢没有选择快速拔刀,而是用力握紧匕首,借着大黑猪的冲劲,向反方向狠狠割了一刀,在大黑猪的腹部划开了一道长长的伤口。这一下可要了大黑猪的命,肠子肚子等内脏,全都从腹部的伤口挤了出来。大黑猪越往前跑,掉到地上的内脏和血水就越多。
等大黑猪停下脚步的时候,它已经无法转头再冲一次了,而是一头摔倒在地上抽搐起来。血水在它身下汇聚成了一个鲜红色的小水泊。
钟欢见大黑猪死透了,总算松了口气。他调整了一下刚才由于紧张而变的急促的呼吸,然后走到大黑猪的尸体前深深鞠了一躬。
这次狩猎杀戮不但让钟欢即将失控的情绪得到了一次彻底的宣泄,也让他从中体会到了战斗的感觉。这种生死相搏的感觉不同于切磋比武,而是和钟欢面对小混混捅过来的管叉时一样,让人毛骨悚然。
钟欢想要感谢大黑猪用生命治好了自己的心病,也要感谢它给自己带来的战斗感觉,感谢它教会了自己战斗和打架的区别。所以钟欢要向大黑猪致敬。
第一百六十一章 狩猎之心()
拼命战斗的大黑猪让钟欢心怀感激。他感谢大黑猪的方法可不是鞠个躬就算完了,而是将大黑猪拖到厨房专用养兽洞里剥皮剔骨,开膛破肚,做了一顿丰盛的杀猪菜,大快朵颐起来。
钟欢吃的很开心,没有一点愧疚。他并不觉得把大黑猪埋起来再立个墓碑是对它的尊敬,与之相反,钟欢认为浪费了大黑猪这一身好肉才是对它最大的不敬。
与大黑猪这一战,钟欢所体会到的不光是生死相搏的感觉,还有自然界的至理。那就是猎手捕食猎物天经地义,猎物拼命反抗同样无可厚非。
这一战自己赢了,自己就有权享用猎物。如果是大黑猪赢了,它同样可以拱食自己的尸体血肉。对于自然界中的猎手与猎物来说不存在打架的概念,每一次战斗都是生死相搏。它们如此不顾生死绝不是为了找刺激,都是为了生存下去。
钟欢觉得纪念大黑猪最好的方式就是把它教给自己的东西记在心里,把它的肉装在肚子里,这样它的生命和死亡才能体现出应有的价值。自己作为猎人捕食猎物很正常,杀死猎物之后埋葬抛弃才是罪过。
大黑猪的个头太大了,钟欢的胃口就算再好也吃不完。不过钟欢不打算浪费一点,把剩下的肉全都放进了储物殿,这些猪肉够他吃些日子了。
第一次狩猎让钟欢学到了很多,有一些东西不是可以用语言去表达的,只能用心去体会。沉浸在这些心得体会之中,钟欢之前那些纷乱的思绪也就不见踪影了。
第二天钟欢还是早早起床,今天他的目标是更大更危险的动物。钟欢并非十分热衷于冒险,但是他对武学却是由衷的喜爱。昨天的捕猎让钟欢心境得到了一次提升,对武术的感悟也多了一分。
武德中虽然讲究止戈为武,仁义为先,并不赞同滥用暴力。但是武术本身被创造出来却是为了战胜对手。钟欢觉得武术既可以算是一种猎手捕食猎物的手段,也可以算是一种猎物反抗猎手的技巧。
钟欢和苏珂学的形意拳起源于战阵,以杀敌存己为第一要务,模拟十二种动物的搏斗特长和意境组成十二形拳。大黑猪这种动物虽然不在十二形拳的动物之列,但是它拼命冲锋,为求生存舍生忘死的意境却传达给了钟欢,让钟欢对形意拳又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既然捕猎对提升武功有好处,钟欢自然要继续捕猎提高自己。从捕猎中他领悟到的另一个道理就是弱肉强食。猎手与猎物的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只要猎物够强也能变为猎手。
钟欢发现自己不敢离开万兽蛊的根本原因还是自己不够强。假如自己强到可以无惧一群手持利刃的混混,他也就从猎物变成了猎手,完全能够出关了,不必再躲下去。
迫切想要变强的钟欢选择的第二个猎物是一头公牛。面对这个体重接近一吨的猎物,钟欢可不敢像对付大黑猪那么大意。这次钟欢提前布置了好几个捕兽夹,才在几十米开外用弩箭瞄准了公牛的脖颈要害射了过去。
正如钟欢之前预料的一样,这头一吨重的黄色公牛果然有着比大黑猪更强的防御力和生命力。弩箭即便准确的钉在了它的脖子上,但是却没有射穿它脖子上那厚实的牛皮和结实的肌肉,自然也就没伤到动脉、气管之类的要害。
被弩箭激怒的公牛比大黑猪的脾气更加暴躁,连瞪钟欢一眼的工夫都不用,直接红着眼睛埋头向钟欢冲了过来,飞奔的四蹄将脚下的蔬菜全都踏的稀烂。面对公牛头顶锋利的牛角,钟欢再次想起了那些捅向自己的管叉,他能感觉到这牛角比管叉更加可怕,攻击力更强。只是这次他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并没有感觉到慌乱。
“哞”
一只捕兽夹从地上猛的弹跳起来,夹住了公牛的一个前蹄。剧烈的疼痛让公牛发出了一声惨叫,步伐也为之一乱。
“咔哗啦”
捕兽夹上连接地面的铁链瞬间被前冲的公牛拉的笔直。然而下一个瞬间,钟欢固定铁链用的钢钉就被公牛的巨力从黑土地里拔了出来。捕兽夹失去了控制猎物的作用,好像一只铁鞋套在了公牛的前蹄上。锁链和钢钉拖在后面,发出一阵阵乱响。
“嗖”
虽然捕兽夹没能拉住前冲的公牛,可是也起到了一定作用,让公牛前冲的四蹄为之一缓。钟欢抓住机会再次射出一支弩箭,正中公牛的后颈。只不过这支箭的作用依然不大。
“咔吧”
又有一个捕兽夹被公牛踏中弹了起来,夹在了公牛另一只前蹄上。这只捕兽夹起到的作用似乎大一些,双蹄受伤的公牛被捕兽夹上的铁链拉了一下,步伐一阵踉跄慢了下来。可是最终捕兽夹还是没能控制住公牛前进,钉在地里的固定钢钉又被公牛拽了出来。
钟欢在这一路上布置得捕兽夹不止两个,可是能起到作用被公牛踏中的就只有这两个捕兽夹。此刻公牛距离钟欢不足十米,钟欢知道这段路上再没有什么能够阻止公牛冲向自己了。
“咔嗒嗖”
面对近在咫尺的公牛,钟欢没有慌乱,而是再次扣动弩机,发射出一支弩箭。狭路相逢勇者胜,钟欢必须在公牛近身之前,为自己创造出更大的优势才有机会获胜。否则等待他的很可能就是死亡。
“哞”
弩箭这次射的很正,插进了公牛的鼻梁,疼得它发出一声哞叫。只可惜这并不是钟欢瞄准的部位,他本来是想射公牛的眼睛,只是跑动中的公牛眼睛太难射中了。
刚才这一箭是钟欢最后的机会,不论射中与否,他都来不及再射出一箭了。于是钟欢果断的收弩换刀,将狩猎匕首拔了出来。此时他很后悔自己没有准备一件标枪之类的长兵器,这意味着一旦弓弩失效,他就必须和万兽蛊中的巨型动物进行贴身肉搏了。
尖锐的牛角与钟欢擦身而过,他甚至可以看清牛角上的花纹。当初钟欢放养在万兽蛊中的都是耕地的耕牛和供人食用的肉牛,牛角并不是很长。可是这些牛一进了万兽蛊,体型便开始增大,而它们在万兽蛊繁衍的后代,体型又比它们大了一倍,牛角自然也长了一倍,比起斗牛和野牛的牛角来毫不逊色。
钟欢敢肯定这牛角如果刺入自己的体内绝对比管叉厉害,而拼了命的公牛也绝对比那些街头混混还要狠。所以他半点都不敢大意,左躲右闪与公牛周旋,若无十分把握,就绝不出刀。
假如公牛之前没有受伤,钟欢肯定是躲不过它疯狂顶撞的牛角。但是前蹄被捕兽夹打的皮开肉绽露出腿骨,身上还钉着三支弩箭的公牛却没有平时那么灵活。钟欢总是能在千钧一发之际闪开牛角,让它无功而返。
随着时间的拖延,公牛腿上的伤更加严重。被拖在地上的锁链和钢钉不停与地面摩擦再加上捕兽夹本身的重量,便使得夹住牛腿的捕兽夹不停下坠,把公牛前腿上的皮肉都生生剥离下来,露出了森森白骨。如此一来公牛的动作更加缓慢,钟欢也就有了出刀的机会。
一刀、两刀、三刀钟欢选择的出刀部位都在公牛的背部靠前的位置。因为他看斗牛士与公牛搏斗时也是刺击这个位置,据说这里是公牛的神经中枢和心脏。
钟欢并不确定自己是否刺中了公牛的心脏,总之十几刀后,土黄色的公牛就被染成了血红色,倒在地上奄奄一息。
狩猎公牛无疑比狩猎大黑猪更加危险,同时也更加刺激。在公牛倒地的一刻,钟欢享受到了更大的成就感。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种和猎物生死相搏并取得胜利的感觉。
公牛的肉钟欢当然也不会浪费。一吨重的公牛被钟欢肢解放进了储物殿。最嫩的牛里脊被他煎成了牛排,大吃了一顿。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钟欢不停的变换着菜谱。羊肉串、驴肉火烧、狗肉火锅、炖蛇羹、烤马肉总之万兽蛊里的大型动物被他全部狩猎了一遍。
每一次狩猎钟欢都能从中有所领悟,即便有时十分危险,他却依然乐此不疲。钟欢可以感受到他的每一个猎物都是用生命在战斗,而他自己同样是在拼命战斗,这种层次的战斗和他以前与人打架的感觉完全不同。打架、比武和这种战斗相比就是小儿科。
随着战斗经验的一次次增加,钟欢内心的勇气和战斗技巧也在不断提高。虽然他这半个多月没有练拳,但是狩猎的磨练却让他的功夫有了质的飞跃,拳脚之间已然有杀气隐现,而这种杀气和杀意是平时再如何苦练也练不出来的。
习惯了和野兽生死相搏的钟欢此时已经有信心离开万兽蛊去面对那群来找自己报仇的混混了。如果那群混混还在屋里等他的话,钟欢会选择用弩箭射穿混混头的喉咙,然后用狩猎匕首杀出一条血路,能砍死几个是几个。因为猎手和猎物之间就是这种你死我活的关系。怜悯和手下留情是活着的胜利者才有的特权。
第一百六十二章 密室()
杀人这种事钟欢以前从没想过。即便他从小的愿望就是做个侠客行侠仗义,也没想过要将坏人杀死,只是想要把坏人绳之以法而已。可是经过了半个月的生死狩猎,钟欢对杀戮这件事有了新的认识。
假设一个侠客遇到了一个江洋大盗,两个人的武艺相差仿佛。这时候侠客想着打败大盗将他扭送官府,而大盗想着拼死一搏逃出生天。那么最终胜利的肯定是大盗而不是侠客。因为拼命战斗和比试胜负完全是两个概念。侠客要想战胜大盗唯一的办法就是和大盗性命相搏,只有如此才不会被大盗所杀。
钟欢面临的情况比那个侠客还要险恶的多。他要对付的是一群想要他命的混混,这时候如果他还没有拼死反抗的勇气,还不敢下狠手杀人的话,那被别人杀了也是活该。这就好比身处劣势的猎物对猎人手下留情一样可笑。
虽然钟欢已经做好了杀人的心理准备也有了与混混生死相搏的勇气,但那是最后迫不得已的选择,并不是钟欢真的想要杀人,真的喜欢与人拼命。所以钟欢并没有选择提前离开万兽蛊,去杀死仓库里的混混。而是选择继续等待,在万兽蛊住满七十五天。如果到时候还是避不开这场搏杀,钟欢才会动手杀人。
在最后的十五天里,钟欢又恢复了最初的规律生活。只不过把晚饭后的散步时间改为了狩猎时间。而他的猎物主要是三种动物,分别是马、鸡和蛇。之所以不停捕猎这三种动物,是因为形意拳中有马形、鸡形和蛇形。钟欢可以通过捕猎去观察模仿这三种动物的攻击形态,从而提高自己的拳术。
马有疾蹄之功,奔驰之勇。鸡有独立之形,抖翎之威。蛇有拨草之能,缠绕之巧。钟欢通过狩猎模仿这三种动物,再和之前学的十二形拳互相印证,确实有融会贯通的感觉。
既然狩猎动物有助于武功提升,钟欢就开始考虑在万兽蛊中放养更多动物,最好能将形意十二形拳中的动物尽量找全。而要饲养更多动物就需要开发更多养兽洞,于是钟欢在最后几天就不再采摘水果,而是把每日工作改成了绿化养兽洞。
钟欢在万兽蛊里练功、狩猎、搞绿化忙得不亦乐乎,却不知道万兽蛊外面已经有一群人快急疯了。事情还要从孔露竹调取监控说起。
孔露竹和米大爷没能联系上钟欢,就把注意力都集中在监控上,想仔细看看来抢水果的犯罪分子。可是看着看着两个人就都呆住了,因为他们在监控中最后一次看到钟欢,是钟欢搬着水果箱进屋的情景。紧接着一群混混便冲上去堵住了门口,打头的铁勇还有在门口挥动甩棍的动作,显然是把钟欢堵在屋里了。
接下来监控就显示所有混混都进了屋。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从屋里出来一个混混,跑到马路对面叫来了另一个混混,又一起进了屋。然后一群混混来到屋外检查了一番钟欢拉货的电动三轮车之后就离开了。而钟欢自从搬着一箱水果进屋之后,就再没有出现在监控画面里。
“米大爷,钟欢那间屋子有后门?”
孔露竹看了三遍监控发现自己没眼花,就问米大爷。
“没有啊!这事儿奇怪了!小钟藏哪儿去了?”
米大爷自己还纳闷呢。刚才他也到钟欢那屋里看过,根本没有藏人的地方啊。
“真是怪事!这和我的推理不一样啊”孔露竹低头嘀咕了一句,然后猛的抬起头来双眼放着光说道:“米大爷,我要再去现场看看。”
米大爷当然不会拦着孔露竹,两个人又回到了钟欢的仓库,仔仔细细查看了一遍。孔露竹还特意用力掰了掰窗口的铁护栏,却并没发现有松动的痕迹。
这下孔露竹更有精神了,因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密室案件。虽然不是密室杀人案,但是密室逃脱和密室杀人一样大有玄机。只有经验丰富,逻辑缜密,观察细致的刑警才能破解密室。而孔露竹最大的爱好就是侦破案件,她现在最需要的也是破一件奇案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好让同僚不再小看自己。眼前的密室对她来说就像是一场上天赐予的考验,她又怎么可能不兴奋。
下定决心要破解密室的孔露竹和刑警队打了个招呼,也不管其他事了,开始展开更加细致的调查。可惜她围着钟欢的仓库转了好几圈,也没想明白钟欢是怎么逃出去的。她甚至有点怀疑钟欢是不是被一群混混分尸之后从窗口转移了。可是从窗里窗外的痕迹来看,她这个推论依然不成立。
现场勘查没结果,孔露竹再次将注意力转移到了人身上。开始她认为钟欢早就逃脱了,所以并不太担心他的安危。可是现在她根本找不到钟欢逃脱的痕迹,便开始担心起来。对于孔露竹来说,破解密室对她的吸引力再大,也没有人命重要,何况她和钟欢还认识。
“米大爷,钟欢还是联系不到吗?”孔露竹在勘查现场的时候一直让米大爷联系钟欢。
“电话还是打不通。”米大爷每隔几分钟就会打一次电话,可是一直都提示钟欢不在服务区。
“那您知道他家里人的电话吗?或是能联系到他朋友也行。”
孔露竹已经开始考虑钟欢被一群混混分尸带走的可能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不是一起简单的水果抢劫案了,而是一起恶性谋杀案。一群混混会用出如此恶毒的手段谋杀钟欢,说不定和钟欢认识甚至有仇。找来钟欢的家人、朋友,或许马上就可以指认出罪犯的身份。
“他家的电话我不清楚。我就知道那个每天来拉水果的酒店司机电话,你看可以吗?”米大爷因为徐浩天天来拉货,还真留了他的电话。
“成,您跟他联系一下,问问他认不认识钟欢的朋友和家人。现在最好能让钟欢的朋友过来指认一下监控画面上那些人或是从别的渠道联系一下钟欢本人。如果能找到钟欢,或是指认出这些人,这案子就好破了。”孔露竹还不确定钟欢是死是活,也不敢瞎说,怕吓到米大爷,就让他先和徐浩联系一下再说。
第一百六十三章 寻找钟欢(上)()
徐浩接到米大爷电话的时候,人已经在前往仓库的路上了。他一听钟欢出事了,先给邓贵龙打了个电话,要来了周鑫的联系方式。然后打电话给周鑫,让他看看钟欢有没有回学校。等人都联系到了,他就一脚把油门踩到底,一路狂飙赶了过来。
“米大爷,孔警官,钟欢到底出什么事了?”
徐浩一下货车就看到了钟欢停放在仓库门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