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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缘哥哥,你在干什么呢?”胭脂疑惑的问道,一双大大的眼睛里满是懵懂。
李修缘放下手中的书本,小大人似的,一本正经地摸了摸胭脂的头,认真的说道:“胭脂妹妹,你先在旁边坐一坐。我现在正在看医书,等把这本医书看完了,就去陪你玩,好不好?”
“不好,我要和修缘哥哥一起看。修缘哥哥会的,我一点也不会,那可怎么行?”胭脂摸了摸胸前的小辫子,眨巴着大眼睛,撒娇般的说道,“母亲跟我说过了,夫妻两个若是想举案齐眉,就必须要有共同语言。若是一方说的话对方都听不懂,两个人的感情怎么可能会好。”
李修缘沉吟片刻,点了点头,和自己的胭脂妹妹,一起看起了医书。
胭脂凑在李修远的身边,没过一会儿就看完了一本医书。他私人觉得,这些医书的内容十分简单,一看就会,没什么难度。但是为什么,修缘哥哥还拿着那本医书,愁眉苦脸,不知所措呢?
难道说,修远哥哥手中的医书难度很大。于是,胭脂凑过去,跟着李修元看了几页。不难,很简单啊!
大概是修远哥哥,在研究什么吧!胭脂这样想到,也没多想,就又拿起一本医书看了起来。
时过境迁,又是几年过去了。李修元外出采药,胭脂二话不说就收起行囊跟去了。
在山野中奋斗了几天几夜,2人一身狼狈地走出了深林,回到了自己家。
第八十九章 成长()
沐浴更衣之后,胭脂换了一套轻便的衣裳,提着一篓子药草,走进了厨房。
或许,胭脂天生对医药方面十分有天赋。任何东西,无论是矿石,还是花草,凡是能入药的,都能被他组合在一起,完美地融为一体。
约300年的人参为主,配合多种中草药,胭脂熬煮了一大锅参汤。
将参汤分为两份,其中一份被胭脂亲手送给了家人。另外一份则被胭脂带到了李府,递给了李修缘。
“修远哥,参汤我煮好了,给你。”胭脂笑吟吟地,将一个精美的食盒,递给了李修缘。
“谢谢你,胭脂。”李修缘露出一抹微笑,目光柔和的看着胭脂。
胭脂微微一笑,不甚在意的说道。“修缘哥,你我之间有什么好谢的。我做这些,都是应该的。你先把参汤给伯父伯母他们送去吧!参汤说起来还是药,还是趁热喝为好。”
“好的,胭脂,我这就去送,你先回去吧。”李修缘提着食盒,恋恋不舍的看着胭脂。
“那我就先走了,修源哥,你一定要保重好身体,不要累坏了。”说完胭脂一步三回头的,回到了陈家。
李修缘的父母病重,李修缘诊脉过后,写出了方子。因为缺少一幅药材,李修远这才上山采药。
胭脂理所当然的跟了上去,有意无意地采摘了一幅参汤所用的药材。
李修缘的父母吃了李修缘配的汤药,喝了胭脂熬煮的参汤,没过多久,身体就好了起来。
而胭脂的父母本来就无病无灾,喝了参汤之后,身体更加康健了。
时光匆匆,白驹过隙。很快,两人就成年了,到了该成婚的年纪。
两家人说定了成婚的日期,胭脂的脸红扑扑的,一脸兴奋的跑去找李修远了。
将李修缘压在床上,胭脂兴冲冲地亲了一口。
李修缘皱眉,想要推开胭脂。“胭脂,快住手,你这样成何体统。男女授受不亲的规矩,你不记得了吗?”
胭脂毫不在意的继续亲了几口,大言不惭的说道。“我们本来就是三媒六聘名符其实的未婚夫妻,亲几口又怎么了?就算是直接洞房也没有什么,这很符合规矩的。”
只要是交换了婚书,测了八字,完成了三媒六聘,两个人就正式成为了夫妻,可以居住在一起了。
所谓的婚礼,所谓的洞房花烛夜,其实就是个形式。意在昭告天下,亲朋好友,两个人已经成亲了。
李修缘怔住了,他真的没有,他的父母那么神速,这么快就将他的婚事搞定了。
胭脂趁着李修缘愣神的片刻,立即放下了珠帘和帷帐,扒开了身下人的衣裳。
抚摸着底下矫健柔韧的身躯,唇舌挑逗着胸前那对诱人的红缨。胭脂听着身下人微喘的呻:吟,满意的笑了。隐忍了好几年,终于要将人吃到手了。
将自制的碧绿色膏药取出,不动声色地涂抹在自家新出炉的伴侣身后,胭脂微微伸进一只手指。
以为胭脂是女孩子的,自己去面壁。虽然没有了记忆,我们的猪脚君还有做了手脚的系统。不就是转换个性别吗!有什么难的。
李修远感觉到身后传来的怪异感觉,总觉得有些不对,却又不知道哪里不对?
未经人事,不知道男女之别的他哪里知道,他的妻子胭脂并不是女子,而是货真价实的男子。
温热的内壁紧紧的吸附着手指,胭脂的心头一颤,差点就忍不住了。
慢条斯理的开阔完毕,胭脂抬起李修远的一条腿,缓缓压下。灼热的□□,缓缓没入舒适的所在。
第九十章 出家()
很快,两家的家长就知道了小两口的事情。他们相视一笑,眼里满是欣慰。
试婚期间,两夫妻圆房的事情并不少见,甚至怀了孕的也不稀奇。所以,他们并不觉得有什么,只是感慨小两口感情好。
很快就到了成亲的日子,这一个月来,胭脂和李修缘日日夜夜纠缠在一起,若不是父母提醒,他都不知道他要和李修缘成亲了。
成亲的前3天,胭脂回了陈家,按照规矩,不能和李修缘见面。
可是陈家和李家比邻而居,那是说不见就能不见的。虽然见不到具体样貌,但是还是能看到一个影影绰绰的身影。
被一群丫鬟们好生打扮了一番,胭脂戴着凤冠霞帔,穿着亲自绣制的嫁衣,坐着花轿,抬着嫁妆,绕着城郭走了一圈,风风光光的进了李家的大门。
胭脂一脸欣喜的坐在新房内,手中握着一个苹果,等待着李修缘的到来。他希望,他和他的修远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等到了他们白发苍苍的时候,回首往事,一定是幸福的。
外面传来嘈杂的声音,胭脂疑惑地向外望去,指使自己的陪嫁丫鬟去打听,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很快,陪嫁丫鬟就回来了,惊疑不定,慌慌张张的说道:“大事不好了,小姐,姑爷他发疯了,吵着闹着要出家去当和尚。他一个劲的往外走,谁也拦不住。”
“什么?”胭脂大吃一惊,立刻往外面跑去,脸上的表情十分不好,眼中闪过一丝担忧。
看着在众人的阻拦下,还能勇往直前往前走的李修缘,胭脂提着厚重的裙摆,一边往前追,一边慌张的叫道。
“修远哥,你快停下,不要再往前走啊!”
见李修缘没有任何反应,胭脂黑了脸,厉声说道。“李修缘,你给我停下,你不能丢下我。”
脚下一个踉跄,胭脂绊倒在地,金色的凤冠跌落,乌黑亮丽的长发披散。
看着李修缘消失在地平线尽头,胭脂绝望地吐出一口血,表情不善的说道。“山穷碧落下黄泉,李修缘,你休想摆脱我。”
说完,胭脂昏倒在地,彻底的失去了意识。
看着李修缘发疯,两家的家长自然心里并不好受,只是故作镇定,强忍了下来。
看着胭脂吐血昏迷,两家家长也顾不了伤心和愤怒了,立刻扶了胭脂进了房间,并且叫了太夫来看病。
大夫很快就来了,白发白须,仙风道骨。他看着喜庆的新房叹了一口气,很显然是知道了李家的闹剧。
给躺在床上的胭脂把了脉,大夫露出一抹笑容。
“恭喜几位了,李夫人已经有了一个月的身孕。不负所望,府中总算是后继有人了。只是大喜大悲之下,又怒火攻心,胎儿有点不稳,吃上几天保胎药就好了。”大夫边说,边写了一张药方放在了一旁。
随后他又写了一张药方,递给了两家家长。“这是安神汤,今天几位受惊了,喝上几天也好。诸位要保重身体,第三代就要降生了,还需要你们多多教导呢!”
送了大夫出府,两家家长对视一眼,志同道合的去处理剩下的烂摊子。
大夫说的对,他们现在还不能倒下,胭脂的孩子还等着他们去教导。
胭脂苏醒后,没有了往日的活泼,整天板着个脸,一脸严肃。不明就里的人看见了,都会说他十分稳重。
胭脂和李修缘都是家里的独苗苗,他们成了亲,李修缘发疯去出家了,胭脂又有了孩子。于是,两家的重担,都担在了胭脂的肩头。即使是怀着身孕,胭脂也不忘跟这两家家长学习内务和外务。两家的担子,总归是要落在,胭脂的身上。
胭脂怀孕5个月的时候,李修远回来了。他一身狼狈地看了一眼平静如初的府邸,又惊疑不定的看了看胭脂的大肚子,转身离去了。
觉醒了降龙罗汉的记忆,李修远总算是知道了哪里不对。胭脂根本就不是女人,而是真真正正的男子。只是,让李修缘不解的是,胭脂为什么会怀孕呢!他可是男人啊!
所有人,包括现在的胭脂都不知道,胭脂的怀孕,自然是猪脚君以前的布置。
孕育的孩子,其实并不在胭脂的体内,而是处于一件法器中。而那件法器,则依附在胭脂的肚皮上。
至于是怎样隐瞒的?当然是幻术的作用。在幻术的遮掩下,胭脂是一名货真价实的女子。
第九十一章 孩子()
坐在书案前,胭脂聚精会神的看着账本。
突然,管家走了进来,恭恭敬敬的说道。“少夫人,有少爷的消息了。”
胭脂放下手中的账本,抚摸着自己的腹部,慢条斯理的说道。“是吗?说说看,他去了哪里。”
管家弯着腰,看了一眼胭脂的眼色,没有在胭脂的脸上察觉出不对来,这才回答道。
“启禀少夫人,少爷去了国清寺。”
胭脂听闻,沉默不语,半响后方才说道:“带些人去国清寺上香,为我的孩子和父母祈福。记得多放些香油钱,做和尚也不容易。”
管家应了一声,便退下了。他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不知道在想什么?少夫人心里,终究是有少爷的,不然的话也不会帮衬。
几个月后,胭脂生下了一个男孩,随了父姓。小名叫冬冬,大名并没有取。因为胭脂想,正式的名字,应该由父亲来取。
吃过了满月酒,胭脂就带着东东去了国清寺。在仆人的严防死守中,终于堵到了李修缘。
青山绿水下,胭脂抱着孩子默默的看着李修远邋遢的背影,无声的泪水顺着脸颊流下。
李修远,不,应该说道济紧紧得握着手中破烂不堪的蒲扇,心中躁动不安。恢复了记忆和神通,即使是背对着,他也能清晰的看到胭脂脸上留下的晶莹的泪珠。
不知过了多久,李修缘蓦地转身,一脸无奈的走向胭脂。他站在胭脂的面前,看着胭脂脸上流淌的泪水,抬起手,下意识的准备抹去。最终是想到了什么,他放下了手,叹了一口气。
“胭脂,你别哭了,都是我的错,都是我不好,辜负了你。但是纵然重来一次,我也会如此选择,我不后悔我当初做下的决定。”
胭脂睁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问道。“修缘哥,你告诉我,我到底做错什么,你要如此对我。”
道具叹了一口气,心虚得不敢看胭脂的眼睛,嘴里却这般说道:“胭脂,你没错,都是我的错。明明不能给你未来,却要去招惹你。”
听到道具的话,胭脂的脸色铁青。不急,慢慢来,总有一天,这个男人会心甘情愿的待在他身边。
胭脂不想再谈谁错谁对的事,随意的转移了话题,将怀中的孩子递给了道济。
“修缘哥,这是我们的孩子,小名叫冬冬,你给他取个大名吧!”
道济神色复杂地接过孩子,抱着哄了哄,暗地里却捏了个手诀,检查这个孩子的血缘关系。
这个孩子的直系血缘,只有两个人,一个是道济,另外一个人则是胭脂。
道济神色更为复杂,眼里闪过一丝纠结,胭脂明明是男子,怎么可能会生出孩子来。而且,为什么在众人眼里,胭脂又是女子的形象呢?
思考了一瞬间,道济就放下不提。有些事他不明白,并不需要急着去钻研。慢慢探寻,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就叫李成玉吧,这个名字很配他。”说完,道济就将孩子还给了胭脂。
胭脂接过孩子,笑着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几刻钟后,胭脂看着道济远去的背影,脸上的笑容垮了下来,目光阴沉。
即使从小是接受的女儿家的教育,我们的猪脚君还是那样的霸气侧露,不怒自威。
第九十二章 短小()
在李成玉3岁的时候,李修缘的父母相继离世。胭脂悲痛之余,快刀斩乱麻的处理好了他们的丧事。他们本就是在40多岁才生下独生子李修缘,现在孙子都有了。如今去世,可以说是寿终正寝。
胭脂请了国清寺的僧人来为公公婆婆超度,顺便给李修缘传递一下消息。果不其然,胭脂在一群僧人中找到了李修缘。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抱着孩子,在李修缘的面前刷存在感。
李修缘的额角剧烈抖动,那灼热的目光都快射穿了他的臭皮囊。他抿着唇,低着头,默默地念着佛经。只是趁着休息的空档,偷偷的看了一眼胭脂。
头七过后,胭脂面色柔和的送走了一个个僧人。面对道济的时候,他也没有失态,言行举止都十分符合规矩。就好像,道济不是他的伴侣,只是一个陌生人罢了。
道济看着胭脂平和的目光,不知什么的,感觉特别难过和悲伤。明明,上他希望胭脂放下的。
家中长辈去世,胭脂自然要守孝再加上他守孝期间,亲生父母也接连去世;需要守的日子更加多了。
等胭脂出了孝期的时候,李成玉已经10岁了,都开始跟着胭脂打理家族事务。
而道济则离开了国清寺,到了杭州灵隐寺,拜了慧远禅师为师。
慧远禅师,又叫佛海禅师,是灵隐寺的主持,为一代高僧,得万人敬仰。
来往烟波,十年自号西湖长。秋风五两,吹出芦花港。得意高歌,夜静声初朗。无人赏,自家拍掌,唱彻千山响。这首词,就是他的自题画像之语,从中可见他的高洁德操。
短短的7年间,道济和尚就出了名,世上谁人不知,他道济和尚惩恶扬善,斩妖除魔,度化众生。
第九十三章 回避()
出了孝期,又处理了家族事务,胭脂就带着自家儿子到了灵隐寺。他是准备堵人的,结果没有等到。听灵隐寺中的僧人说,道济外出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烧香拜佛之后,胭脂就和慧远禅师品茶话禅机,明里暗里的打听道济的事情。而胭脂和道济的儿子,李成玉坐在仆人的护卫下,被小沙弥带着游览整个灵隐寺。
吃斋念佛,在灵隐寺里呆了几天,胭脂还是没有等到道济回来。家族事物又太多,离不开人。于是,他叹了口气,失望的离开了灵隐寺。临走前,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道济的房间。
胭脂走后没多久,道济就回到了灵隐寺,很显然,他是在躲着胭脂。
道济还没有进入灵隐寺的大门,就被小沙弥发现了。然后,被请进了慧远禅师的房间。
慧远禅师看着一脸癫狂的道济和尚,沉着脸数落了他一通。最后,慧远禅师问道。“此去经年,你可后悔?”
在慧远禅师的眼里,胭脂着实是一个好女子,简直是贤妻良母的典范。温柔贤淑,聪颖灵慧,心胸宽广,为人大度。最让人惊讶的是,他与佛有缘。
道济哈哈大笑,“不悔,不悔,纵然重来一次,我也会如此选择。”
慧远禅师叹了一口气,挥手让道具和尚出去。然后,敲起了木鱼,念起了佛经。
道济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门扫了一眼,立刻又关上了。他朝着四周看了看,没错啊,这就是他的房间啊!
疑惑着,他又打开门,走了进去。房间里的布局没有什么变化,东西却焕然一新,看起来和以前根本没有一点相同点,怪不得道具和尚以为自己走错了房间。
打开柜子,道济和尚看到了整整齐齐排列在那的衣服鞋袜。布料柔软,刺绣精美,看着都不起眼,实则十分珍贵。这些衣物以内衣为多,看来胭脂完全考虑到了道具和尚的实际情况。
这些东西都不是第一回送来了,几年来,胭脂陆陆续续的送了很多,都是她亲手做的。
看到那熟悉的针脚,道济和尚手有点抖,眼角湿润,不由得想到了多年前的约定。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个约定恐怕他是无法完成了。此生,他注定要辜负胭脂。
陆陆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