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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神鬼志怪小说-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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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又赶上酒席喝酒的时候,座上有一位激女简直就是绝色,整理头发献上酒来,大家却不曾见到过她的手,大伙感到奇怪(古人也有恋手癖,摸摸美女小手也很享受吗?)。

    有一位客人乘着就醉的劲,开玩笑说:”你不是六指吧?”

    (估计是美女不给看)于是就硬拉过来看。

    谁知道那美女一拉就倒下了(传说中的易拉倒?这是不是分手!),原来是衣服下面只是一具枯骨架子。(鬼变得美女?这就有点恐1怖了,满座正欣赏的美女,突然变成了一具骷髅。脑后都冒凉气!)

    不久后姜皎竟然遭到祸事(开元十年秋,姜皎因向王皇后泄密,宰相张嘉贞称“姜皎妄谈吉凶之事”,杖刑六十,流放钦州,姜皎因伤重死于流放途中)。

    【原文】姜皎常游禅定寺,京兆办局甚盛。及饮酒,座上一妓绝色,献酒整鬟,未尝见手,众怪之。有客被酒,戏曰:”非支指乎?”乃强牵视,妓随牵而倒,乃枯骸也,姜竟及祸焉。《酉阳杂俎》

鬼脸() 
咸阳县尉李泮,有个外甥胆子很大而且很固执,曾经对客人说自己不怕鬼神,说得非常夸张荒唐(自以为是,用现在的话叫自恋,而且还喜欢吹牛皮。)

    忽然有一天,他住的屋子的南墙,有一张脸冒了出来(半夜多渗人!),红色,大小有一尺多,趴鼻子,眍眼,牙齿尖利,样子非常可怕(终于有关于恶鬼脸的描述了,很多古代小说中都是留着想象,没有正面描述的)。

    李泮的外甥就大怒(确实胆肥儿!),挥拳就打过去,那脸没等收到就消失了。

    不一会儿,它又出现在西墙上,是白色的;

    接着又出现在东墙上,是青色的。

    (颜色变了)但是样子还和先前的那个一样。

    他用拳打,就消失。

    后来又有一个黑色的出现在北墙上,样子更吓人,大小是先前的一倍。外甥更愤怒,连击几拳也没离去(没消失?这个愤青要倒霉了!)。

    于是拔刀刺它,才刺中。

    那脸面猛地脱离墙壁朝他盖过来(突变一般都是最危险的)。

    他用手推它,却不能推开(鬼脸多大劲,岂是常人能抗拒的?)。

    黑色鬼脸于是就盖到了他的脸上,他顿时倒地而死(鬼跟这人有什么仇?)。

    一直到出殡,他脸上的颜色始终都没能变回来。

    【原文】咸阳县尉李泮,有甥勇而顽,常对客自言,不惧神鬼,言甚夸诞。忽所居南墙,有面出焉,赤色,大尺余,跌鼻睔目,锋牙利口,殊可憎恶。甥大怒,拳殴之,应手而灭。俄又见于西壁,其色白。又见东壁,其色青,状皆如前,拳击亦灭。后黑面见于北墙,貌益恐人,其大则倍。甥滋怒,击数拳不去,拔刀刺之,乃中。面乃去墙来掩,甥手推之。不能去,黑面遂合于甥面,色如漆,甥仆地死。及殡殓,其色终不改。《纪闻》

无头悬案() 
河南偃师县乡人张元的妻子薛氏从娘家省亲回家。

    (张元的弟弟)小叔子去接她。

    回家的途中路过一片古墓,旁边有一片茂密的小树林(别瞎想,只是一个环境描写!)。薛氏就想要小便一下。

    于是她就把自己坐的一条小驴交给了小叔子让他看着,然后自己就去那古墓边的树林里方便了。

    当时薛氏穿了一条红布裙子,随手挂在了树上。

    等她方便完了以后准备离开的时候,裙子就不见了(凭空消失,应该是没发现有人。)。

    回到家,晚上就跟丈夫睡下了,可是到第二天大早上都不见他们起床。

    家里人最后就把门撞开进到屋子里,窗户还是朝里关着的,可是夫妇俩身子还在,脑袋已经搬家了!(密室无头疑案)

    家里人于是就报了官,可是官府的人最后也没有破案的线索。

    于是又拘捕张元的弟弟询问,小叔子就将薛氏丢失一条红裙子的事情给说了出来。

    官府的人就顺着这条线索找到了那片古墓。

    官差在古墓旁边找到一个小洞,洞的内壁非常光滑,好像有东西经常从里面出入一样。向洞里看,薛氏的裙子上的带着露在洞外。

    小叔子拉出来一看鉴定就是她嫂子的衣服。

    于是官差就顺着小洞往下挖,张元和薛氏的脑袋都在里面,但这个坟墓(洞穴)里并没有棺椁。(重点来了),这个小洞洞口非常小,只能只能容一只手伸进去。

    官府最终也没能查明此案(最后成为悬案了,不了了之)。

    原文】河南偃师县乡人张元妻薛氏归宁母家返,小叔迎之。路过古墓,树木阴森,薛氏将溲焉。牵所乘驴与小叔,使视之,而挂所衣红布裙于树。溲毕返,裙失所在。归家,与夫宿,侵晨不起。家人撞门入,窗牖宛然,而夫妇有身无首。告之官,不能理。拘小叔讯之,具道昨日失裙事迹。至墓所,墓旁有穴,滑溜如常有物出入者。窥之,红布裙带在外,即其嫂物。掘之,两首具在,并无棺椁。穴甚小,仅容一手。官竟不能谳也。袁枚《子不语》

鬼买棺() 
成化壬寅(明宪宗的年号)春天的时候,吴中(江苏省东南部)有瘟疫

    流行的非常严重,在郊外乡下更厉害。

    五澴(uan)泾这个地方有一家七口人,同时得病死了,没有人收敛尸体处理后事。(这是故事背景介绍)

    市场上有个函人(工匠一类的,感觉像是送货工!)遇到个老头上门市里买棺材。

    挑选了七具空着手却不讲价钱(不讨价还价,但是也没说给钱。)函人跟他要钱,那个人就说:“你只管拉过来,我和棺材到家以后一起给你!”(其实他价格这句话的时候好像是一种暗指。)

    函人于是就拉着棺材跟着他一同回去了。

    就要到门口的时候,那个人突然说:“我先回家,开门等你,我家里没有一个铜钱了,但是只有二十斛的小麦,可以当做你的工钱,房子后西北某家是我的亲戚,可以替我把他叫来。(叫来个亲戚干嘛?)”

    说完,这人就先上岸进了家门。(原来走的是水路)

    函人和划船的工人(可能是等着急了,或者怕被被骗,)一同到了这个人的方子里,可是却安静的没有一点生气,在看屋子里,有七具尸体,(更渗人的是),买棺材的那个人也躺在中间。两个人快吓死了,跑出门来,找到的这人的邻居,西北方向住的某人,确实是这个死人的亲戚。

    于是函人就将这件事告诉了那个人的亲戚,亲戚也是又震惊又伤心,来给函人算工资,那死人家里确实有二十斛麦子,都给了他。(忙了一天竟然是跟个死人打交道,想想脑袋都发麻!)

    【原文】成化壬寅春;吴中疫疠盛行;田野尤甚。

    五澴泾有一家七人同死无孑遗;无人敛。

    市有函人遇一老诣门买棺。

    七具而赤手不持纤价,函人索之,其人曰:“汝但载,我并棺到家当还汝也!”函人遂载棺与俱去。将至门,其人曰:”我先归,开门待汝,家无一钱,惟有麦二十斛,可以偿汝,屋后西北某家予亲也,可我召来。”言毕,遂先登岸入门。函人乃与舟子至其舍,则寂无人焉,视室内有尸七,而买棺者在其中。大骇出门,觅其邻果有西北居某人,其亲也。语其故,亲亦惊哀,来酬价,果有麦二十斛,乃俱与之。《志怪录》 (明) 祝允明

荒遇英才() 
陆机第一次到洛阳去,进了河南境内。

    先到了偃师,当时天色阴暗,看见道旁好像有民房,于是就进去投宿。

    见屋里有一个年轻人,神太风度非一般人能比,(因为他不是人!),他身旁放着一本《易经》,正在玩投壶游戏(跟投飞镖的游戏差不多)。

    少年和陆机谈起经学,说到细微玄妙之处。

    陆机心中十分赞佩,根本无法和这个年轻人对话辩论,到了第二天一早就上路了。到旅店去雇马的时候,听旅店的老妇说:“旅店以东十几里都没有人家,只有山阳王家的一座坟墓。(往往最平常的话,却是最让人心惊的,比如说昨天你跟鬼聊了一宿!)”

    陆机就跑去看,只见空荡荡的田野上乌云翻卷,高大的树木遮住了阳光,才知道昨天遇见的那个年轻人就是精通《易经》的王弼【王弼226年-249年),字辅嗣,三国时代曹魏山阳郡(今山东济宁、鱼台、金乡一带)人)曾任尚书郎。少年有文名,曾为《道德经》与《易经》撰写注解。由于《道德经》的原文逸散已久,王弼的《道德经注》曾是本书的唯一留传,直到1973年中国政府在马王堆发现《道德经》的原文为止】。

    【如下,陆机出生的时候王弼已经死了近十年了~!】

    【原文】陆机(陆机(261-303),字士衡,吴郡华亭(今上海松江)人,西晋文学家、书法家,与其弟陆云合称“二陆”)初入洛,次河南。入偃师,时阴晦,望道左,若有民居,因投宿。见一少年,神姿端远,置《易》投壶。与机言伦,妙得玄微。机心伏其能,无以酬抗,既晓便去。税骖逆旅,逆旅妪曰:“此东十数里无村落,有山阳王家塚耳。”机往视之,空野霾云,拱木蔽日。方知昨所遇者,信王弼也。(出《异苑》)

白犬怪() 
昆山有一个老百姓的儿子,年轻还没有娶媳妇儿,一天夜里突然有一个漂亮的妇女(为毛不是少女?)跟他。。。(你们懂得!)

    从此就得了大病,看病吃药都好不了。(不是得了性病吧?)但是这小孩儿一直瞒着那件事。

    一天坐在街边的凉亭里,有个道士恰好经过,(道士)就对(这孩子的家人)说:“这孩子身上的妖气很重啊!(妖气是怎么看出来的?)

    说完就离开了,孩子的父亲听到了,就跟他儿子说,“我说儿子啊,你再不说,就快死了,说吧,我不会责怪你的。(我想到一个词坑爹)”

    最后小孩还是如实告诉了他父亲。

    (道士)说:“我给你一把剪刀,等到那个女的再来,(难道是夜夜都来?)就剪掉她一片衣服,就可以治好了。”

    小孩听了他的话就非常谨慎(这句翻译不好)。

    当夜,那个少妇又来了,小孩就偷偷剪了她的衣服,女人发现了立刻就大声的呵斥他,随后离开了。

    早上看(剪下来的衣服),都是白色的毛,父亲看见邻居家有一条母狗,身上的毛有豁口,于是就找来人把它打死了,小孩的病后来也就好了。(原来是一条母狗!)

    【原文】昆山一民家子,方少年未娶,夜有一羙妇来与之合。

    由是得瘵疾,医疗莫愈,子犹秘其事。

    一日坐肆中,有道士过之,谓人曰:“此子妖气甚浓!”

    言毕,遂去,其父闻之,乃谓子曰:“吾儿不言,即当死矣,言之,吾不责汝也!”子乃以实告父。

    曰:“吾以剪刀与汝,伺其来,但剪其衣,便可验治。”

    子受命惟谨。其夜妇至,子密剪其衣,亟厉声斥之。妇遂去。

    旦视之,皆白毛也,父见邻家一牝白犬,毛有缺处,因共杖杀之,子疾随差。《志怪录》 (明) 祝允明

王捉鬼() 


雷书() 
丁未年五六月份的时候,吴中旱情十分严重,河底都长出了野草,赤地千里(还是用原文比较好,意思就是上千里的范围内都不长庄稼了,那得饿死多少人啊?)

    到了七月二十五这一天,忽然就雷声大作,雨势特别急。

    就在这天的申时(下午六七点),崇义庵的东边张姓人家有一棵一人合抱那么粗的大树,就被雷击中了一个枝杈(落雷,经常击毁建筑,是一种很危险的自然现象)看树下的时候,发现地上有字:宽有五六寸,长两尺,字的笔画有指头那么宽,刻进地面有几寸深。

    那个字很像子,但是又不像是篆书也不是草书,虽然有大雨冲刷但是字体依旧没有消失,是天神写的!(打个雷,劈出个天书,这个故事情节可以用用!)张氏的儿子来看我了第二天,我才知道,用纸临摹了下来,才写了这篇文章(或者是得到了那个字?)。

    【原文】丁未五六月,吴中大旱,河底生茂草,赤地千里。至七月二十五日,忽大雷,雨势烈甚。其日申时,崇义庵东邻张氏有梓树合抱,雷击一大枝,既而视树下,其地上有字,横径五六寸,长贰尺余,画纹如指阔,深入土几寸。其文曰子,乃言非篆非草,虽经雨水冲灌而不湮没,天神书也!张氏子予友次日,予始知之,以纸摹,得其文。

鬼传绝唱() 
稽康(晋朝“竹林七贤”之一,作过“中散大夫”,故原文中称他为“中散”)有一次在灯下弹琴。

    忽然有个人形物体,高一丈多(三米三?这货不是人类),穿着黑色衣服,腰扎皮带。

    稽康打量了它一番,就一口吹灭了灯说:“我不懈于跟魍魉争这灯火之光!”(高人都经常碰见这种东西吗?)

    还有一次他出门远行,走到离洛阳几十里的地方,有一个歇脚的亭子叫月华(挺文雅的)。

    就想在亭子里过夜,有人告诉他,这里过去常有人被杀(省略主语,鬼怪还是魍魉?)。

    稽康为人潇洒旷达,没有一丝惧意。

    一更时分他就在亭中弹琴,弹了好几个曲子。

    琴声悠扬动听,空中忽然就有个声音叫好(鬼来了!)。

    稽康边弹边问(确实不害怕):“你是何人?”

    (那个声音)回答说,“我是一身死之人(已经死了很久,我就一死鬼!),游荡在这里(孤魂野鬼,),听你的弹琴,琴音曲调真是清新婉和,这也是我以前的爱好。所以特地来欣赏。可是我生前不幸没得到妥善的安葬,身形已经残破损毁,

    不便现形和您见面。然而我十分喜欢你的琴艺。如果我现形,您不要见怪啊。你再弹几只曲子吧。”

    稽康就又为鬼魂弹琴,鬼魂就合着琴声打拍子。(这鬼也十分精通音律。)

    稽康说,“夜已深了,你怎么还不现形见我,身形体态,这又有什么放不开的?”(鬼魂就现了形)用手捂着自己的脸(还是怕见人),说,“听您弹琴,我不自觉的就感到心胸开阔,心神顿悟,仿佛又暂时活过来一样了。”

    于是(鬼)就和稽康谈论琴艺方面的兴趣,(鬼的言辞)很清晰又有道理。

    后来对稽康说:“您可以把琴给我!(这是要展现自己的技艺!)”

    于是就弹了一首《广陵散》(竟然是鬼弹出来的)。

    稽康要求鬼魂把这首曲子教给他,果然都学到了。

    他自己按照鬼教的弹了,但弹奏的得远远不如鬼魂弹得好。

    最后鬼让稽康发誓,决不再教给别人。

    天亮时鬼魂告别说,“虽然我们只是相遇了一个夜晚,但友情可以胜过千年啊!那么现在我们就永远分别了。”

    嵇康心中也十分悲伤。

    【原文】稽康灯下弹琴,忽有一人,长丈余,著黑单衣,革带。康熟视之,乃吹火灭之曰:“耻与魑魅争光。”尝行,去路(明抄本路作洛。)数十里,有亭名月华。投此亭,由来杀人,中散心神萧散,了无惧意。至一更操琴,先作诸弄。雅声逸奏,空中称善。中散抚琴而呼之:“君是何人?”答云:“身是故(明抄本故作古。)人,幽没于此。闻君弹琴,音曲清和,昔所好。故来听耳。身不幸非理就终,形体残毁,不宜接见君子。然爱君之琴,要当相见,君勿怪恶之。君可更作数曲。”中散复为抚琴,击节。曰:“夜已久。何不来也?形骸之间。复何足计?”乃手挈其头曰:“闻君奏琴。不觉心开神悟。恍若暂生。遂与共论音声之趣,辞甚清辩。谓中散曰:“君试以琴见与。”乃弹《广陵散》。便从受之。果悉得。中散先所受引,殊不及。与中散誓,不得教人(广陵绝唱,原来是这么来的!)。天明,语中散。“相与虽一遇于今夕,可以远同千载,于此长绝。”不胜(胜原作能。据明钞本改。)怅然。(出《灵鬼志》)

莲花和尚() 
(不是灯草和尚)蜀中四川一带,有一座大桥,在桥旁边有一个和尚住在那里。

    这个和尚一直积德行善从不懈怠,有时间了就织些草鞋挂在桥上,路过的人想拿就可以拿走(免费送鞋)。由此可以看出他的其他方面的德行也很好。

    一天下雨了,天上霹雳闪电轰隆隆的大作,(落雷击中了他的住所)大家就去看,这个和尚脑袋已经裂开死在了当场。

    大家都以为是被雷误劈的,(古人觉得雷劈是遭天谴,这次是打偏了?)还有的人以为是另有隐情,但是和尚的尸体却不凉,(心跳继续?)所以他徒弟也没有收敛尸体,五天以后他又活了过来,还对大家说:“刚开始被击中的是偶,确实当场死了,但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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