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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能感受到南小仙存在的人,一是郑愿,二是花深深。
自阶前目光相撞后,她们两人的眼睛从未朝对方看一眼。但花深深觉得,南小仙一直在窥视她,观察她。
这让花深深很不自在。
在今天这种“喜庆”的场合,谁的脸上都该挂着笑容,花深深却一直冷冰冰的,没露过笑脸。
虽然她素有“冰雪牡丹”之名,但也未免给人以孤傲之嫌。
花深深看得出,除了若若婆婆外,紫雪轩没人喜欢她,桑笑甚至不受她的礼,朱争虽说言语客气,但客气岂非是更深一层的冷淡?
花深深觉得自己就像是个贸然闯入的外人,她只有紧随在郑愿身边,才会不感到孤独。
郑愿和花深深住在郑愿住了十年的听雪小楼上,阿福夫妇则住在楼下。
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小雨。
初夏的小雨一如春雨般缠绵温柔。
夜深如水,夜风吹过听雪小楼外的潇潇紫竹林,发出悦耳低沉的声音。
室内却温暖如春日的艳阳。
精美的红烛是极北之地长白山春谷的名匠特制的,就算是皇宫大内也未必能找得出几枝。红艳艳的一盆炭火是专为大内烧炭的“炭李”亲子烧制的梨炭,连一点轻烟都没有。
花深深看着门上的水晶珠帘、烟罗帐上的汉玉钩、金流苏,看看墙边屏风上米襄阳的秦淮烟雨图,桌上散放着的几卷斑驳汉简,一时间恍若梦里。
花深深出自名门世家,对珍玩古器虽从未留心过,但鉴赏之力,天然生成。她看得出,就这小小斗室里的东西,也是价值连城。
郑愿微笑,柔声道:“我是不是穷奢极欲的人?”
花深深斜睨着他,冷冷道:“你在这里住了十几年?”
郑愿道:“不错。”
花深深瞪了他半响,忽然微笑道:“天晓得你的那股市井泼皮劲是怎么学来的。”
一个人在这样的环境里住了十年,居然仍像个泼皮无赖,也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郑愿走近她,在她耳边悄悄道:“你想不想知道我是怎么学的?”
花深深抱住他,紧紧贴在地宽厚的怀抱里,曼声道:
“不想。”
他们相拥着坐在灯下,微笑着,凝视着对方,静静地品味着无言的温柔。
他们都已很累,只要能安安静静的依偎在一起,就已经很满足了。
他们对白天的事情只字不提。
南小仙独坐在灯下,弯弯的眉毛微微皱着,好像有什么事情正困扰着她。
她那双洁白柔软的手就搁在面前,修长的手指下意识地扭在一起,时而分开,时而缠紧。
窗外细雨濛濛,南小仙会有什么样的心事呢?
很久很久,南小仙才很轻很轻地叹了一口气。懒洋洋地缓缓站起来,在房里缓缓踱着步子。
她就像是一只在地毯上散步的无人宠爱的小猫,无所事事而又心事重重,满怀信心而又相当茫然。
不知转了多少个圈个,南小仙的眉头才渐渐舒展开了。
她只轻轻拍了一下手,一个梳着三丫髻的女孩子飘然而入。
南小仙轻声道:“去吩咐他们查一查,告诉我宋捉鬼和秦中来现在在哪里。明天一早给我准信儿。”
女孩子幽灵般退了出去。
南小仙拍了两下手,又一个女孩子走进来,盈盈跪倒。
南小仙 道;“可以把一号派出去了。”
女孩子道:“是。”
一号?
一号是什么?
南小仙房中的灯光灭了。
细雨中的紫雪轩,显得美丽而又神秘,一如她现在的女主人。
南小仙现在究竟想做什么呢?
平康坊里,这时刚热闹没一会儿。
好像全世界的男人都集中到这里来了,好像所有风骚的女人都跑到这里做生意来了。
一个满睑阴郁的少年独自在人流中走着。
他就像是走在荒无人烟的大漠上似的。
他的衣饰很寒酸,可他那张孤傲阴冷的脸和他眼中那种空虚寂寞的眼神,却使他很引人注目。
胆子大些的几个“野鸡”曾向他飞过媚眼,丢过手帕,甚至拽过他的衣袖,但都被他阴冷锐利的目光吓缩回去了。
既然不是来吃花酒的,他在这儿瞎晃悠什么呢?
一个肠肥脑满的暴发户似的中年胖子不知怎么的踉跄了一下,撞到这少年的身上,他刚瞪起眼睛,那中年胖子已站直身子,连连陪笑,匆匆溜走了。
这少年捏紧了拳头,紧盯着中年胖子的后背,直到胖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后这少年才重新开始他的“大漠之旅”。惟一有点异常的是,他的右手一直握着,步子也比适才快一些了。
他走了很久,走到一家深巷的客栈里,关上房门,这才靠在门板上,呼呼直喘粗气。
但他也只喘了一会儿,马上就跳起身,冲到桌边,颤抖着手点亮油灯,将捏在右手里的一个纸团打开了。
纸团上只有两个字:“郑愿。”
少年的身子剧烈地抽搐了一下,眼中闪出了怨毒的寒光,牙也一下咬紧了。
半响他才咬牙低吼道:“果然是你!”
为了等这两个字的一个名字,他已在石头城里等了一个月,每天晚上都要到平康坊去瞎逛。
为了这个名字,他已在过去的三年中吃够了苦,经受着非人的折磨。
那是他自己折磨自己。
现在,他终于知道自己的杀父仇人是谁了。
他要杀掉郑愿,血债血还。
这个少年是谁?
他叫小季。
小季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和两个伯伯、两个叔叔是干什么的。他只知道他们每次回家都会带许多许多好吃的东西给他,带许多好看的首饰给自己的母亲、两位伯母和两位婶婶。
他们一回来,季家大院里就充满了笑声闹声,充满了酒气肉香。
小季的家在潼关城里,原先很穷。据说,他的父亲兄弟五个小时候穷得要过几年饭,后来家境才渐渐好起来,而且越来越好。
小季小时候问过母亲:“爹怎么会赚这么多钱?”
母亲总是答曰:“跑生意。”至于究竟是什么生意,没有人知道。
前年夏天,小季的父亲和两位伯伯。两个叔叔被人杀害在曹州。直到那时候,小季才知道父亲他们是干什么的。
那年小季十九岁。
十九岁的小季;一下子由潼关城内人人羡慕的大少爷,变成了万恶不赦的“黄河五淫魔”的后代。
潼关守备也准备追缴季家的财产,那都是黄河五淫魔杀人抢来的。
小季失踪了。
他热爱他的父亲,尊敬他的父亲,他要找出那个凶手,为全家报仇。
小季现在改名叫“小季”,他原来并不叫“小季”。
小季现在在韦松涛手下做事,他想绿林盟人多势众,消息来源广,应该比较好打听凶手的姓名。
他一直没有打听到。
这天早晨,小季听见兄弟们在大声议论着那位名满天下的郑愿,小季本没在意,但当他听到一个很刺耳很熟悉的词时,血一下凉了。
“黄河五溪魔可不是好惹的是不?可又怎样?郑愿一刀一个,全都了结了!”
小季只觉天旋地转,一下昏倒在地上。
到处都在议论郑愿,议论被郑愿杀死的那些恶人。
宋捉鬼很快就听到了这些议论。宋捉鬼气得鼻子都歪了。
“这是他娘的准干的好事?这不是要郑愿的命吗?”
宋捉鬼知道郭风筝就是郑愿。郭风筝曾几次“犯”在铁宽手里,目的就是通过铁宽和宋捉鬼 联络。宋捉鬼被流言赶出济南,也是和郑愿商量之后做的戏,目的无非是希望孟尝公子 尽快重用“郭风筝 ”,不料孟尝公子并没有上当,而野王旗恰巧这时候冒了出来。
一时之间,孟尝公子 倒不倒台已成了无足轻重的事,野王旗成了武林瞩目的中心。
等到宋捉鬼听说郑愿的师父就是朱争时。就有点为郑愿担心了,但宋捉鬼 还是想不出,执掌野王旗的人是谁。
宋捉鬼也不知道朱争还有一个女儿,更不知道,青州那个风流美丽的老板娘,已成了武林的主宰。
但宋捉鬼 敢肯定的一点是——郑愿不可能执掌野王旗。宋捉鬼敢敢肯定的另一点是——郑愿的武功绝对不是来自野王旗。
朱争侠名满天下,那是因为他侠义、正直、热血沸腾。认真说起来,朱争的武功并不算很高。
凭宋捉鬼本人的看法,郑愿的武功到目前也不过才露了一半而已。朱争的武功来自昔年的天下第一剑客龙在天,而龙在天实际上又只教会了朱争一些”皮毛”。
郑愿的武功,不是龙在天能望其项背的。郑愿之所以爱受伤,原因却根本不在武功。
宋捉鬼曾就此责问过郑愿。郑愿的回答让宋捉鬼哭笑不得——
“他们虽然乱杀无辜,无恶不作,但他们毕竟也是人。
人杀人是件很残忍也很无奈的事,虽然我杀他们,是为世间做点善事,但仅就杀人来说,我也是满身罪孽。我让他们在临死前有机会伤我,甚至有机会杀我,只不过是良心有点不安而已。”
这就是郑愿的回答。
现在,郑愿的所作所为已然暴露,天下想找郑愿算账的人,只怕不会少于千数。暗杀将从此伴随着他,只要他稍一疏忽。那就全完了。
你说说,宋捉鬼能不着急,能不生气么?
宋捉鬼发誓要把那个乱嚼舌头的家伙找出来,撬下他牙齿,逼他吃下去。
宋捉鬼开始追查消息来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宋捉鬼才得到了一个令他吃惊的“准信儿”——
消息意是从济南孟家传出来的。
又是孟临轩在作祟!
第二十五章 决斗之前
秦中来现在还清清楚楚地记得第一次看见红石榴的情形。
那是三年前一个秋夜,秦中来被苦风凄雨吵得不能入睡,披衣而起,翻出本古棋谱,在灯下一把一式摆着玩。
秦中来的棋艺在江南一带负有盛名。然而秦中来自己却一直认为“弈乃小道”,玩玩还行,不能废寝忘食地去钻研。
秦中来被人称为“八方君子”,不是没有原因的,泰中来笃信孔孟之道,而且对朱程理学精研有年,造诣颇深。
仅从他对围棋的态度,就可以看出他那种”君子”本色来。
秦中来摆到第三局棋时,家人睡眼惺松地敲门说门外有一个娃郑的公子来访。
秦中来又惊又喜。光着脚就往门口跑,浑身被雨淋得透湿。
这位“郑公子”,就是郑愿。
郑愿也是一身狼狈,身后还跟着个落汤鸡般的“少年”,秦中来黑暗之中,也没在意。
那个“少年”,就是红石榴。
红石榴浑身罗衫尽湿,发育得很好的胸脯令人“触目惊心。
秦中来的脸刷地红了,心中也怦怦乱跳起来。他飞快地转过眼睛,不敢再看,而且那个晚上再也没朝红石榴看一眼。
“非礼勿视”这句古训,他四岁时就已牢记在心。
秦中来招呼家人,领郑愿和那个女孩子去更衣,自己却坐在那里发痴。
秦中来还是第一次被女人的胴体刺激得如此强烈。以前虽也免不了偶尔“非礼”女人一眼,但那些女人不能和红石榴相比,“非礼”的程度也不能和那天晚上相提并论。
秦中来发现,自己居然在想人非非,而且不可抑止。
虽然古圣贤曰:“淫于心而不淫于行,是谓圣人”。但秦中来仍觉得有点羞愧,就好像自己做了贼似的。
因为他想起了一句俗语:“朋友妻,不可欺”。他知道郑愿这小子身边向来不缺女人,虽然“非妻”,终究还是关系密切,于是秦中来觉得自己不该“淫于心”。
当郑愿换好衣裳,进来相见时.秦中来都觉得脸红。
郑愿告诉他说:自己将去高唐看看老家还有什么亲戚,顺便探访一下旧邻,请他帮忙安置一下红石榴。
然后郑愿把红石榴的身世遭遇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
秦中来听得热血沸腾,当即满回答应。
事后秦中来才知道,“安置”红石榴是如何不容易。
一看见她,他就想入非非,常常走神。而她呢,又客气又冷淡,知礼得很,一心一意念着她的“大哥哥”郑愿。
秦中来的苦恼从那天晚上开始,一直到现在还没结束,而且还不知要到何时才能结束。
他痴恋她,而她又痴恋着他的朋友。
那年他十七、郑愿十八、红石榴十岁。
去年六月,红石榴失魂落魄地回到金陵,站在秦中来面前。
秦中来几乎已认不出她来了。她蓬头散发,衣饰不整,像个女丐,一个疯了的女丐。
红石榴只说了一句话,就昏倒在地上。
她说的那句话是“大哥哥不要我。”
秦中来 接连六天守在她身边,为她请大夫,为她赶蚊子,喂她吃药,累得瘦了好几斤。红石榴却疯疯癫癫,一时哭一时笑,不住说着梦话。
秦中来 从她缠杂不清的呓语中,整理出下列“事实”——
红石榴去找郑愿,找到了;红石榴扮成郑愿的“舅舅(当然就是石榴红),住进了青州的一客栈里;那天下雷雨,红石榴和郑愿在同一个房间里换衣服,红石榴的抹胸是郑愿解开的;然后发生了男欢女爱这一类的事情;然后是郑愿又去勾引老板娘,却骗红石榴去睡觉;然后是郑愿和花深深在红石榴当面做那件事;然后是红石榴服毒自尽;然后不知道了。
秦中来的心被痛苦和愤怒塞满了,他真恨不能自己从未认识过郑愿,从未和郑愿做过朋友。
如果郑愿当时在场,秦中来 真的会和郑愿拚命。
他真的没想到,郑愿竟是这种人。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秦中来还不会苦恼到现在这个境地。
但后来偏偏出了一件事,这件事一发生,秦中来就快“万劫不复”了。
七月十七晚,红石榴好像有点清醒了,昏昏欲睡的秦中来又惊又喜。
红石榴想喝酒,于是他陪她一起喝。
那天晚上月亮很好,漫天的萤火好美好美,四周的花木散发着淡淡的酒香。
酒是女儿红。
红石榴秀雅美丽的小脸上也泛着玉一般可爱的嫣红。
她醉眼中的秋波摇得秦中来心慌意乱。
她绝口不提郑愿,他也不提,就像他们原先早就认识,是从小玩到大的伴侣。
他们谈得很开心,酒也喝了许多。
最后,红石榴醉态可掬地往桌下出溜,秦中来自然要去扶她,可红石榴浑身软得像没了骨头。
家人们都不知死到哪里去了,秦中来只得自己动手,他将红石榴刚抱起来,她已开始呕吐。
结果可想而知。
秦中来总不能让红石榴一身污秽地睡觉,偏偏家中仆妇一个也不见了。
秦中来 抱着“嫂溺叔援以手”的古训,开始收拾残局,他甚至还平生第一次下厨,亲手为红石榴烧了碗酸辣汤醒酒。
秦中来 累得满头大汗,为红石榴换衣擦洗时,更是面红耳赤,手忙脚乱,眼睛闭得紧紧的。
幸好红石榴睡得很熟,而酸辣场烧了没用。
秦中来好容易忙完了她,又开始忙着收拾桌上地下,收拾自己。
最后他用炭火将酸辣汤煨着,自己靠在椅中打吨。
四更天,红石榴醒了,口里喝着酸辣场,眼睛里渐渐溢出了泪水。
她哭了,哭得哀哀欲绝。
其后发生的事情,秦中来 事后想起来仍很糊涂,他隐隐记得当时自己冲动得厉害,发誓说他要她,他要娶她,爱护她,宠她爱她。
红石榴哭得更伤心动情,秦中来 忍不住吻了她一下。
然后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
秦中来充分理解了孔夫子说的“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也”这句话有多么正确。
如果红石榴就此清醒,秦中来 也绝对不会苦恼,他真的爱她,他不在乎她的过去。
要命的是,红石榴又糊涂了,而且很厉害,她只记得他是“秦大哥”,似乎已忘了她和他曾度过了多么美妙的一个晚上。
红石榴心心念念的,仍然是她的“大哥哥”郑愿。她很恨花深深和老板娘,但似乎并不怨恨郑愿。
她相信郑愿会离开那些狐狸精,回到她身边来,因为她肚子里有他的孩子。
秦中来看着她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简直痛苦得快发疯了。
他不相信郑愿的辩白,也不相信宋捉鬼的信.他认为红石榴肚里的孩子是郑愿的。
如果他从此对红石榴不闻不问,江湖上没人会说他不够意思,如果他只像对待朋友之妻一样对待红石榴,他也不会大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