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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团召唤-第1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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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落狗滚出克!这是我们联盟内部事务,不需要部落狗bb!”

    “地狱的丑b们就别逆风输出了,忘了高山世界被教育了吗?”

    前两天方欢闷头刷结晶的时候,地狱阵营刚跟人类这边的玩家硬刚了一波,但那次斩轮回和人类这边的大公会并没有统一指挥和组织,双方的玩家大战一天一夜,最终以人类玩家推进上百里,差点打进恶魔阵营的npc前线驻地才作罢休。

    这一次虽然只是散人玩家和某些公会精英玩家自发的一次大规模战斗,但也由此可以看出来人类联盟的强势。。。

    如果单论个体实力,目前阶段的地狱玩家绝对是各个种族中最强的,但无奈地狱阵营玩家数量少啊,就以这场战斗为例,人类玩家前有投入战斗的数量,事后有人统计,同时参战人数最多的时候,高达二十二万之多,地狱呢?只有八万人左右。。。

    再加上各自早期做任务召唤的兵种投入,这一场大战打的那叫一个天昏地暗,如果不是御方击杀半神的事迹太过骇人听闻,现在论坛上讨论最热闹的,肯定是这场号称游戏开服以来,最大规模的大战!

    在很多眼中,刷联盟猪的很可能就是地狱阵营,但只要没证据,联盟的玩家只能大开地图炮,连带着部落和亡灵,一块骂了进去。

    这下直播更加热闹了,最后官方无奈之下,直接关闭了所有弹幕系统,玩家只能在专门开放的一个帖子中,发表关于直播内容的帖子,一旦偏离,直接封禁论坛id,三天后解禁。

    场外的任何动静,此时都已经无法影响场中的两人,他们耳边除了山呼海啸的倒数,再也听不到其他动静。

    “十!!”

    “九!!”

    。。。。

    观众席上的观众,不只是被现场的气氛所带动还是自发,呼喊声随着倒计时愈发激昂。

    “三!!!”

    “二!!”

    “一!!”

    时之沙漏已经完成倒转,当中间阻碍时之沙的力量消失时,一粒粒细小的白沙终于落下!

    “零!开始!!”

    无数人的呐喊汇聚在一起,直冲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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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三章 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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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中的两人耳边却已经听不到了场外的声音,所有与外部的联络也同时被系统屏蔽,他们只能听到彼此所发出的声音。

    “对不住了,请!!”

    通天大圣道了一声对不住,下起手来却丝毫不含糊,一身玄黑色的他就像一道幻影,眨眼间,长棍一端已到方欢门面。

    “敏捷!”

    方欢知道通天大圣作为敏捷英雄速度会很快,但如此恐怖的速度,肯定在技能加持下才能实现。

    险之又险避开通天大圣一击,方欢手中的海皇战戟一挑,被对方轻松化解。

    “果然难对付!”

    方欢暗骂一声,提前向一侧跳开,黑棍几乎与他擦肩而过,凌冽的呼啸声效听着就异常恐怖,如果是挨实了,血量估计要崩。

    敏捷型玩家的攻击特点一般是,速度快、技能以附加攻击特效的被动技能为主,以及各种增加攻速、无视护甲等之类的特殊效果,通天大圣看似普通的一棍,上边不知道挂着多少种攻击特效,万一砸到上身,就是一串伤害数字。

    “以他的习惯,攻击特效的技能中很可能选增加受击目标僵直时间的效果,方便连招。”

    方欢躲开前三次攻击,立刻与其拉开了距离,通天大圣哪怕有加速技能在身,一时竟然也追不上方欢。

    “好快的速度!”通天大圣眼中划过一丝疑惑,他之前是详细研究过对手资料的,自然知道他是力量型玩家,可是刚才躲避他攻击的动作,速度不但奇快,还一场精准,就算换作自己,也只能比他做的稍好一些,但速度。。。

    通天大圣面色凝重,如果对方也是用了某种加速技能还好,若是对方裸状态下,速度能达到如此地步,自己怕是十分被动。

    当一个敏捷型玩家失去了速度优势后,面对技能威力无比恐怖的力量玩家,何止被动那么简单?

    **********

    场中的两人已经开打,但十几秒过去了,双方的血量竟然还是全满的,场面上看似是通天大圣追着御方打,但御方每次总能恰到好处的躲过,同样,御方的反击也会被挡掉,这个挡也很讲究。

    大家都知道军团召唤中的格挡效果,除了某些技能能够100免疫伤害之外,大部分格挡,即便完全挡下了对方的攻击,同样要受到10—50左右的伤害,越接近完美的格挡,受到的伤害越低,但在不具备格挡技能得情况下,无法免疫所有伤害和效果。

    通天大圣如今血量还是全满,很多人已经猜到了通天大圣已经学了格挡神技。。。

    “格挡术啊!这是国服第一个拥有格挡术的玩家吧!”

    格挡术名字很普通,品质也才蓝色,但这玩意儿却比大多数橙色技能还要珍贵的多,大家也只在官方爆料的信息中听说过,这次还是第一次见到!

    “嘶——这玩意儿在菜鸟手中,就是垃圾,可是在高手手中,就特么是bug啊!你看御方的反击已经很凌厉了,但每次都都大圣挡下,抵挡100伤害,太变态了!”

    “据说更高品质的格挡术还能抵挡攻击特效和法球效果,可惜官方也没给出详细资料,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

    “你们别只顾着吹大圣了,你们难道没发现,大圣虽然每次都能挡住攻击,但御方却能每次都恰到好处的闪开攻击么?一个格挡一个闪避,都特么是变态!”

    格挡术只是一个被动技能,并不是玩家简单的开启,就能拥有格挡效果,而是需要玩家操作达到格挡术触发的要求——挡下对方的攻击。

    而闪避,是军团召唤不曾出现的属性,虽然有豁免、无数远程修正等特殊技能,但并没有闪避一说,闪避同样只能靠玩家自己“操作”出来。

    “好无聊啊,还以为两位大神打起来场面会很火爆呢,结果半天也没见掉血的。”

    “呵呵,菜鸟就少说话,好好看好好学,这才是高手之间的过招。”

    “高手?我承认通天大圣是高手,但,你们难道没有发现,御方之所以每次都能及时闪避,是他的速度太快么?我听说他是力量主属性,怎么速度这么快?”

    这个问题不但现场的观众奇怪,直播贴中也开始有人提出类似的疑问。

    “快看,通天大圣速度降下来了,嘶——完全跟不上御方的速度!”

    “刚才我还不觉的,现在看到通天大圣加速效果消失,才发现,御方的速度几乎是通天大圣的两倍!我的老天鹅,那个说御方是力量属性的人呢?这速度是力量型玩家?”

    “御方确实是力量属性,但。。。他的敏捷属性也奇高无比!想想他的属性有多吓人吧。。。”

    “能够击杀半神,肯定得了不少好处啊,装备、技能,再加上他等级那么高,属性高也。。。还是特量的难以理解,通天大圣的速度看样子至少也有300敏捷,身上还可能有增加移速的道具,即便如此,一旦失去了加速技能,根本就靠近不了御方!”

    这场战斗,从一开始呈现在大家眼前的,就是属性上的碾压!

    管你什么武学天才、江湖翘楚,任你长棍捅破天,追不上我全都白搭!!!

    这种熟悉的画面,无数敏捷玩家都很熟悉,他们面对近战为主的力量型玩家时,正是凭借着高敏捷带来的高移速高攻速,才能将对方戏耍的团团转,他们从未想过,一个力量型玩家,竟然在副属性上碾压他们!

    这也是如今的游戏理解和大局趋势,给大部分玩家一种,只需要狂堆主属性,就能最快的提升自身战力,但由此带来的缺陷也非常明显。

    最典型的的就要数力量型玩家,他们疯狂的堆砌力量,虽然拥有超高的血量和攻击力,但龟爬的速度和近战为主的攻击方式,让他们面对智力和敏捷型玩家或英雄时,经常被人戏耍于股掌之间。

    为什么如今敏捷型玩家优势极大?除了敏捷属性几乎完美的加成之外,同样也是大家都在堆主属性,却忽视了副属性对自身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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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海克斯() 
其实主副属性之分,除了那一点攻击力和对技能的加成以外,对人物属性的加成几乎没有任何改变,当主属性越来越高,提升的成本也越来越高的时候,为何不能提升副属性,而增加自身的综合战力呢?

    像是如今被认为“最强”属性的敏捷,力量型英雄同样可以靠提升敏捷增加自身的速度,在面对敏捷型英雄时,至少不会陷入完全的劣势,同时,敏捷还能带来高额的护甲,让自身的每一滴生命值都变得更有价值。

    这样的想法,其实有很多人都有想过,却碍于手中资源有限,不可能像那些公会大佬一样,去堆双属性甚至是三属性,散人玩家还是老老实实的堆主属性就好。

    但在看到方欢的表现,许多人发现,并不是散人玩家不能堆多属性,而是,御方以外的散人玩家不可以。。。

    “怪物!这个御方就是怪物,你们看他的血条,看长度也至少是大圣的两倍!”

    血条虽然并不能准确显示玩家或怪物的血量,但在同一场战斗中,血条越长,往往意味着血量越多。

    “还好我买的御方胜。。。”

    有人略有庆幸,而这句话也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

    先不说战斗技巧和操作,在属性上,方欢已经是名副其实的第一人!

    也有人将目光投向高台上的安蒙奇,不知道这位最“壕气”的大佬,身上的装备和技能,能否将他的属性堆到如此夸张的地步。

    “呵呵,老江啊,看直播了没?很多人都想看你的属性呢。”

    玄轲在一旁看着现场,还同时关注着直播相关的讨论帖,见许多玩家不约而同提起安蒙奇,忍不住调侃了一句。

    安蒙奇和玄轲现实中虽然没见过几面,但大家都是一个圈子里的,多少见过几次,玄轲的家族虽然在财富上比不是江家,但他们家有些特殊,不能只看财富,所以江原安蒙奇也要给他几分面子。

    听到玄轲的调侃,安蒙奇不在意的笑笑,“我的属性不看也罢,跟这个御方一比,不值一提。”

    “不过,”说到这里,安蒙奇好奇道,“你似乎一点也不担心通天大圣会输?”

    玄轲无所谓道,“这个御方越变态才越好呢,如果他拿了天下第一的名头,正好我们御天下也少了很多莫名的敌意,再者,御方越强大,即便大圣败了,我们又有多少损失呢?你再看看如今国外的论坛上,到处都在讨论通天大圣,以及御天下,我已经赚大了,败了又没什么损失,怕什么。”

    安蒙奇目光一闪,谁说玄轲这家伙就是纨绔子弟的?

    那些圈子外的家伙们,总以为我们这些富家少爷整天就知道嗨趴、泡妞和败家,殊不知,那些仅仅是某些暴发户教育出来的后辈罢了,像他们这些有家族渊源的公子哥们,哪一个家庭教育会比普通人差的?当然,也不排除某些奇葩,可大部分人并非像普通人想象的那般无脑。

    优渥的家庭教育培养出来的后辈,又怎么可能是完全的白痴?

    他们或许自以为是,妄自尊大,脾性中拥有这样那样的缺憾,但从小生长在这种家庭中的孩子,往往更善于与人交际,行为处事也更懂得分寸,若是在你面前失了分寸,也不过是他们觉得,你并不足以让他用上这些“家学”。

    玄轲的一些举动在外人眼中是严重的越权和擅权,甚至影响公会的发展和会长的权威,但他们又怎么知道,玄轲这般做的目的呢?

    真把人当傻子的人,怕才是真正的傻子。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御方背后会不会有什么团队在运作?”玄轲指着下方战斗的御方,“你我都清楚,想达到他现在的属性有多么困难,这已经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还需要大量的人力,要让我相信他只用一人之力,就到了如此高度,我是很难相信的。”

    安蒙奇对此有些不赞同,但他没有直接反驳,而是提到一件事,“我在国外留学的时候,刚接触天命时,曾在圣塔克俱乐部待过一段时间,那时候圣塔克还是最辉煌的时候,超级玩家联盟还未成型,也就是在那时,我亲眼见证了一位传奇的崛起,他发家之初,同样也是一位散人玩家。”

    玄轲脸色一沉,低声道:“超级玩家联盟的创立者海克斯!那位国际排行榜上的第一号人物!”

    “就是他,海克斯崛起之时,还只是贫民窟中游荡的一个混混,整日无所事事,顺便偷鸡摸狗,听说还因为抢劫被关了一段时间,出来后正好赶上天命发售,海克斯就此开始了他逆天的游戏人生。”

    安蒙奇提到海克斯,神色中带着钦佩和尊敬,这种目光让玄轲非常不爽。

    海克斯虽然很强不假,关于他的传说论坛上也有很多,但你丫一华国人,在这儿给老外吹什么牛b呢?

    在国外待久了怕是傻了吧?

    “海克斯虽然很强,但通天大圣也不一定比他差到哪去儿,那个什么战力榜单,全都是一群人的臆想,没真正干过一场,这个第一就是有水分!”

    安蒙奇皱眉,脸色有些不喜,心中暗骂:“哼,被洗脑了的白痴,只要牵扯到国别,就无脑支持国人,而不肯接受现实,被洗脑的可怜虫!”

    心中虽然不快,安蒙奇却很快调整好神情,装作无所谓的耸耸肩,给玄轲露出一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表情。

    玄轲自己也知道刚才的话没有说服力,通天大圣虽然很强,但战绩却没有海克斯彪悍,毕竟人家海克斯一路崛起,从未一败,是米服当之无愧的第一人,可通天大圣。。。却做了多年的老二。。。

    “哼,米服有海克斯,国服也有个传奇玩家,你应该也听说过吧。。。”

    安蒙奇愣了一下,面色古怪,似乎非常不想提到那个id。。

    “欢天喜地翘家去。。。”

    “他的分量你应该很清楚吧?虽然从未上过榜单第一,但他在国服玩家的眼中同样是一座丰碑,可惜他与海克斯所走的道路完全相反,海克斯组建了全球排名第一的超级公会,而咱们国服这位,却选择了游戏人间,后来干脆来了个人间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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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五章 见血了() 
安蒙奇冷哼一声,面色不渝,“欢天喜地翘家去”在国服活跃时,他人一直在国外,游戏中也一直在海克斯的影响之下,当初他也听说过国服有这么个人,但在国外的名气,远远无法与海克斯相提并论。

    海克斯俨然已经成为了西方战神,其名气和影响力,涵盖的不止米服,欧服同样深受影响。

    回到国服后,安蒙奇也曾恶补过国服的高手,这位起了奇怪id的玩家自然也进入他的视线,但,无论国服的人怎么吹,他依旧认为,海克斯,在玩家中就是无敌的!

    这就像玄轲他们一样,一直在国服第一大佬下瑟瑟发抖的他们,同样认为自家的第一才是世界第一。

    玄轲见他脸色不好,心情反而大好,“怎么?不服气?这可不是我一个人的想法,海克斯的战斗录像国服这边也有,但很多人认为,他最多与大圣不相上下,打起来最多五五开,可据大圣所说,他面对翘家,没有任何希望。”

    安蒙奇脸色一变,通天大圣的强大只有他们这些同样处于巅峰的人才能体会得到,别看下方两人打的你来我往,大圣还没讨到什么便宜,那仅仅是御方敏捷属性的碾压,才让局面陷入僵持,可是整个国服,甚至全球服务器内,又有哪个玩家拥有如此夸张的敏捷属性?

    如果换作自己,安蒙奇自认不使用技能的情况下,根本无法抵抗,更不要说反击,但技能有cd,还有消耗,如果换掉对方的关键技能还有价值,但只是普攻。。。

    太亏了!

    安蒙奇很清楚,如果通天大圣的对手换做自己,单挑绝对没有任何机会!

    “看,大圣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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