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连我之前也一直这样以为。
有时候,不小心知道了一些不想知道的事情,才发现以前的自己是多么的可笑,我一直都以为我还有机会,却不想,她的心里早有了他人。
真的是……可笑至极!
116。第116章 蒹葭白露为伊人【3】()
有没有这样一个人,却从来都让你狠不下心来放弃。
三天三夜,我在床边守着她,几乎寸步不离,直到她醒来。其间她曾呓语,子恒,子恒。
是那个男人的名字,程子恒。
回来我就立刻让人去查了,自是知道,程子恒,家境清贫,民间的一个穷秀才,他对桃夭的也只有兄妹之情,并无其他,他已有钟意的女子。
原来只是这样,她不过只是一味的单相思罢了,可这样的她更让我心疼,她一直经历着我所经历的伤痛,要么有意,要么无情。
她醒来的时候是昏迷的三天后,醒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找我,那时我刚好在院子里和桃缜谈话,听到婢子来传话,二话不说就起身朝桃夭所在的屋里走去。
她的气色还有一丝病态,似乎一碰就会碎,气若游丝,可是那双眼睛,却如同星光般璀璨,看向我的眼神中依然有着深深的恐惧。我告诉自己,我已经习惯了。
“怎么了?”我轻声问,却发现因这几天没吃什么东西,嗓子有些发哑。
她小心翼翼的让婢子们退下,用怯生生的眼神望着我,目光如往的清澈,她道:“顾叔叔,那天的事情,能不能,能不能不要说出去……”
我可以肯定她是讨厌我的,顾叔叔,多么生疏的称呼,我想她还能对我这么客气是因为害怕已经把她的情绪占领,忘记了讨厌,或者根本就不需要讨厌,她只是怕我把程子恒说出来。
果然,还是为了他。
我深深的吸了口气,努力的压抑着自己的心情,平淡的道:“我会保密。”
她似乎整个人都松了口气,卑微的对我说谢谢。
可她从来都不知道,我要的不是谢谢,我很难过,难过的,连整颗心都在抽搐。
我顾子衿,这后半辈子,注定要哉在桃夭身上。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去桃家,我像个孩子般假装去不在乎,可痛的是我自己。我打算忘记她,相信所谓的时间可以冲淡记忆,但着记忆,消散的似乎慢了很多。
妻子翙翙为人敏感,倒是试着问我:“子衿,你是不是喜欢上尚书府那个女孩子了?”
翙翙嫁进顾家已有十年,不嫉妒,贤惠如她,家世也是门当户对的,大家都说我能娶到这样一个夫人是我八辈子的福气。
对翙翙,我说不上是喜欢,我们有一个六岁的女儿,我对她,更多的是欣赏,是责任,是亲情。
她知道我常常去尚书府,开始并未太在意,可自从我救了桃夭之后,守着桃夭三天三夜,再粗心的人也会觉得事情并非表面上看上去那么简单。她不过问,不嫉妒,并不意味着不在乎。
对她,我不想隐瞒,便承认了。我的确喜欢桃夭,从见到她起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翙翙从后面轻轻环住我的腰,头靠在我的背上,语气分不清楚喜怒:“既然喜欢,那么就把她娶过来罢,反正你也不缺这么几个妾。”
我怔了怔,这才想起我有我的妻,我有我的家庭,似乎正如翙翙所说,他是不缺那么几个妾的,他从来都不缺。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桃夭有什么好,值得自己全心全意。但有些人说不清哪里好,可就是谁也代替不了。
“我不想委屈了她。”她若是嫁过来,也只能是妾,我做为一家之主,总不能够无缘无故的休妻,再说,翙翙这么好的一个妻子,她并没有任何过错。
这样想着,我又顿了顿,喉头有些发堵,似乎是极度的疲惫,继续说道:“更何况,她并不喜欢我。”
翙翙有些诧异,连我自己也在听到这句话后有些诧异。我顾子衿家财万贯,富可敌国,更是一等一的美男,这世间有多少女子宁死也想嫁给我,可她,一个小小尚书的女儿,为什么就不喜欢我呢?
翙翙又问了原因,我犹豫了一下,便把程子恒的存在告诉了她,我们已是这么多年的夫妻,她定不会说出去,我相信她。
她幽幽的叹了口气,似怜惜似悲哀,轻道:“子衿,你还有我。”
四
桃夭是在一个月后哭着来找我的,她眼睛红肿,像是好几天都没合眼了,本就苍白的皮肤在此时更加的苍白。她原本是有些婴儿肥的,但现在下巴消瘦,尖尖的,两颊都少了好些肉,面容憔悴的像命不久矣。
她一进门就扑进了我的怀里,我直接就愣在了那里,慌乱的不知道该把手搁哪里。
她说明了来意,却让我高兴之余又带了些难过。她说,程子恒前日来找她,重新估量了他们两个人的关系,他知道她爱慕他,但请她不要对他这么的好,他对她的至始至终都只有兄妹之情,更何况,他已经打算下个月就成亲了。
她一直都知道程子恒的意思,也一直都知道他心里有另外一个女子,并且此生非那女子不娶,心里再也容纳不下其他人,但是,不管怎么样,她就是喜欢他啊!
桃夭,你总是如此,他伤害了你,你却还笑着原谅。
我不知道如何安慰,听着她沙哑的哭声,把她紧紧的抱在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肩膀,一直用无比温柔的声音重复着一句话:“都过去了……”
是的,都过去了。她来找我,也不过是出于无奈,只有我知道他们两个之间的事,她终究还是个孩子,不喜欢把一切都憋在心里,她需要找一个人来倾诉。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歹,她也会对我敞开心扉了。
哪怕,这一点如芝麻粒大小,根本不值得一提。
我以为我与她终于走近了一步,却没想到不知从何时起回到了原点。
得知桃夭被禁足的消息已是在三天后。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还在看账本,只隐约听到几个关键的字眼就冲进了尚书府。
桃缜在门前将我拦下,随后与我到了雅堂细说。
桃缜说,他这几日见女儿心不在焉,整日以泪洗面,便有些怀疑,不经意从她枕下搜出了一封信,是写给一个男子的,像他们这样的大户人家是不许出现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于是便打了她,禁了她的足,末了还加了一句:“顾公子,您是不是喜欢小女?”
大家都察觉到了我的心思,她却从未察觉,这是不是很可笑?
“是。”我应道,然后很认真的说道:“我想娶她。”
桃缜当即答应。
我要求去看一看桃夭,桃缜沉吟几许,同意了。
当再见到她时我才知道什么叫做残忍,她才大病初愈就被桃缜用棍子鞭打,跪了几个时辰倒下了。背部虽然已经止了血,但还是能从渗血的纱布中看出娇嫩的背部已经血肉模糊,她趴在床上,已经奄奄一息。
似乎有什么东西从我眼中滑落下来,是泪。
我年近三十,头一次落泪。不是因为软弱,而是坚强了太久。
我心爱的女子自己都舍不得骂,如今却被打成这样。
但是我知道,桃缜是在救她。书信的事情全府的下人都是知道的,而按照我们这里的风俗,女子不守闺中贞节,败坏门风,是要被处以火刑,活活烧死的。
桃缜先发制人,勉强让下人们没了意见,所以,我庆幸,她还不会永远离我而去。
她似乎听到声响,虚弱的转过头,正巧黯然的双目对上了我的眼,在看到她眼睛的一刹,我觉得我怕了,幽沉的大眼里全是恨意,仿佛站在她面前的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那一刻,我生平头一次感到害怕,感到更加清晰的是,我们之间越来越远的距离。
“怎么了,桃夭?”现在想起来我与她的对话中,常常都问怎么了,而此时,说出的这几个字却让我感到无比的压抑,还带了一抹轻微的颤抖。
她轻轻的笑了笑,那么单纯,忽的扯到了背后的伤口,疼的她倒吸了一口冷气,却还是咬着牙开口道:“顾子衿,你为什么要把程子恒的事情说出来,还让我父亲晓得!”
她的声音极轻,几乎是微不可闻,但如同重锤敲打在我心上,语气疏离冷淡的像陌生人,连称呼都直接点名道姓了。
我是个生意人,自然明白她话中的含义,只是,那个秘密不是我说的,只要是她开口的事情,我怎么忍心去违背呢?
可是看到她淡漠的眉眼,我想开口解释,却怎么也说不出来,或者,觉得没有那个必要了。
她已经认定是我说的,那我无论如何澄清她也不会相信的,反而会认为,我是在掩饰恶行罢了,与其这样,那还不如沉默,多说多错。
我心中也有了答案,这件事情,以及程子恒的突然成亲都是翙翙一手安排的,这样我便可以顺理成章的娶到桃夭,这样我便会高兴。
可是她一个妇道人家终是欠缺了考虑,不仅伤害了桃夭,而且把她从我身边越推越远了。
翙翙爱我,我知道,她不是不嫉妒,可为了我,她都忍了下来,所以我也没有资格去责怪她,一直都是我对不起她。
两个人在一起多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不在她心里待过,有些人哪怕只是一眼,却在心里待了一辈子,而有些人即使在一起待了一辈子,却从未在心里待过一天。
比如我和翙翙,有份无缘,比如我和桃夭,有缘无分。
第117章 蒹葭白露为伊人【4】()
尚书府失火了。
我怎么也没想到桃夭宁死也不愿意嫁给我。
是啊,我近而立之年,家中又有妻子,她还那么恨我,多么可笑,她不愿意也是情有可原。我以为我可以等她,等她真正接受我的那天,没想到她并不愿意。
当我赶到时,她住的那间屋子已经大火蔓延,房梁摇摇欲坠,几乎都要塌了下来。这是西厢,地处潮湿,若非是有人故意放火,是不可能燃起来的。
我突然感到万分疲惫,刚刚还在想着,她嫁过来我一定会全心全意对她好,永不负她,因为我不知道,下辈子是否还能够遇见她,所以今生才会那么努力的把最好的给她。
我是那么的爱她,爱到,比自己的命还要重要,可她明明触手可及,就在我眼前,我却感到她离我很远,远到一辈子都无法追上。
我再一次进去救了她,可她已经疯了。
她原本流光潋滟的神色不见了,眼神暗淡的没有光彩,呈现出空洞的焦距,身上没有了那股灵气,取而代之的是颓废与悲哀。
她颓然的坐在地板上,嫁衣的裙摆在地上如繁花般绽开,犹如这烈火中的红莲,美得让人移不开眼。
我想我对她已经走火入魔了,在那时我竟然萌生出一个可怕的念头,这个念头让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那时我想,既然桃夭已经疯了,那么我就抛下顾家的一切,抛下荣华富贵,抛下亲人,抛下责任,抛下我拥有的一切,抛下这一切带她离开,去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地方过完下半生。
那一刻,我真的是疯了。这个念头以迅猛的速度在我心底疯狂的滋生,最后冲破一切阻挡,无所畏惧。
我不停的告诉自己,就让自己任性一次吧,一次就好。我失去的太多太多,要的,不过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白首永不分离。
就让我疯狂一次吧——
疯的彻底。
……
一年了,大家都以为我们葬身在了那场大火里面,化成了灰烬。
我带着桃夭逃了出来,逃到了一个荒凉而又偏僻的村庄里。
这个村庄的确荒凉,叫做蒲家村。初来这里时正值秋季,洨水边上蒹葭茂盛,水中碧波荡漾,偶尔会有鱼跃而起,气氛温馨,清晨白露凝霜,慢慢消融成泪滴般的水珠。
这让我想起了一首诗,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我的伊人就在我眼前,却像是在水一方。
而后我们定居在这里,我当了身上值钱的东西,勉强换下一间小屋,接着便接了很多力气活,下田,种地,挑粪,我才三十岁不到,有的是力气。
顾家只有我一个独子,从小我就是被当做家主养大的,性子高傲,一直都是活的顺风顺水,别说这些粗活,老爷子每次打我都不敢打重了。我这样的天娇之子,理应就坐在家主的位置上,衣食无忧的过完一生,可是却偏偏遇上了她,甘愿为了她放弃一切。
还记得当初翙翙跪在地上含着泪对我说:“我爱了你这么久你都不屑回头,子衿,这些年我都熬过来了,可现在真的熬不下去了,你把我贬为妾室,将她娶过来吧,只是,千万不要对她迷恋太深,否则顾家注定要毁在她手上。”
我注定要负了翙翙,此生再不能偿还。
而桃夭,就算她疯了也没忘记程子恒。
每到秋季的早上,就来到洨水边,踏上渡船,穿梭在芦苇荡里,哼着那首充满悲伤的曲子:“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东流……”
这是程子恒亲手写来送她的,也是被她珍藏在荷包里不顾性命也要拿回来的。
一年了,她心里的那个人还是他,我心里的那个人,还是她。
痴女子,果真痴女子。
……
桃夭的病情在一场霜降之后终于有了好转,只可惜,她失忆了。
这个消息让我高兴的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她失忆虽然忘了我,但同时也忘记了程子恒,也就是说,我们之间的一切都归为最初,我可以让她接受我。
我告诉她我是她的夫君,她轻笑着把我推开,娇笑道:“别开玩笑了,一点也不好笑,就你这岁数,都可以做我爹爹了。”
她终于肯对我笑了,没有原先的阴郁,但是,她不相信。我在想她心里是不是对我始终有一个梗,一个永远都过不去的梗。
我咧了咧嘴,勉强的笑了笑:“不开玩笑了,叫我顾叔叔吧,很久都没听你叫了。”
她弯了弯眉毛,笑的甜蜜:“顾叔叔。”
看着这样的她,我几乎要哭出声来,所有的担忧与心酸在这里都显得暗淡了,我失去了一切,终于再见到了她那甜甜的笑容,我的桃夭,欢迎回来。
许是发现我的异样,她轻轻凑了我过来,看着我的眼睛想说些什么,却张口什么都没说,那清澈明亮的瞳孔映在我的眼中,渐渐重叠。
下一刻她便扑到了我的怀中,抱着我,我从来都没有想过,那清澈的瞳孔竟是我此生最后一次看见她的天真的眼神。
心上猛然一阵刺痛,一柄小刀没入了我的心,还没来的及感受她带来的温度,她便颤抖着离开了我的怀抱,只留下冰冷的刀在我心上。
我一阵颤栗,手突然就僵住了,想抓住什么却什么都抓不住,看着桃夭满脸的泪痕与眼中的恨意,我想问为什么,但似乎什么都清楚了。
她整个人都在不停的打颤,一边擦着挂满的泪痕,一边哽咽道:“顾子衿,我恨你毁了我的一切,现在,我终于可以解脱了。”
我一直都觉得我愧对于桃夭,可是始终控制不住自己去接近她,不是因为我,她依旧还是那个快乐的桃夭。
我知道她早在三天前就恢复了神智,也知道她想杀我,可就算她想杀我,我也甘之若怡,我们之间的任何人也没有谁对谁错,错的只是上天的不公,命运的愚弄。
我笑着看着她淡漠的眉眼,神情依旧温和。
“桃夭……”
我无怨无悔。
……
故事到这里便结束了,后来的事情墨倾月都清楚,村民们提起过,小屋就燃起了大火,把周围的芦苇都烧光了,村民们在次日在那间小屋里发现两具尸体,一具是那个一直对他们不错的顾公子的,另一个是那个痴女子的,无疑是在杀了顾公子之后自杀的,两人躺在一起,神态安详。
他们将尸骨埋在小屋废墟下,当是一种祭奠。
他们从不知道两个人发生过什么事,多年之后也只清楚的记得,那一年的芦苇,开的特别的茂盛,芦苇荡中,恍惚有歌声飘过。
再后来就发生了那些奇怪的事情,村民们整日惶恐不安,只要是在蒲家村里往那片地方看,常常会看见茂盛的芦苇,然而大家最开始没注意,回过神来才想起这并非芦苇盛开的季节,闹鬼的事情人尽皆知。
倘若有人靠近那片地方,就会看到一些奇怪的东西,例如火海,例如毒蛇,例如怪物,总是能把人吓出来,久而久之没有人敢去。
男子说到这里也十分无奈,带着几分愧疚:“我并非有意想吓他们,我也从没伤害过一个人,在我生前,他们带我们很好,之所以不让他们靠近,是因为我不想让他们打扰我和桃夭的独处。”
说着他看向房子的废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