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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武侠之黄粱梦-第1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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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点!

    因为每个人的习惯、性格、内力各有不同,武功是因人而异的,只有自己的最适合自己的,才是自己的功夫,哪一位宗师不是到了那境界后就自己创出了独属于自己的武道,即使这门功夫只能是他自己会,但却是如此的浑圆如意、融会贯通。

    而对于陆仁甲这个小家伙,却是先教了他一套基本内功心法和一套最简单不过的刀法,还督促他不要忘却基本功的修炼。他此时正是打下扎实基础的最佳年纪,只要根基打好,今后凭借着他那无双膂力,修炼起刀法来,必定是事半功倍之效。

    相比起丁一等人,周侗想来也没办法来,他的两个徒弟正是修炼到了关键之处,唯一的被他扔给丁一好好调教的史文恭,却早已是一身的功夫,被丁一当作了先锋官,去前面探路了。

    这官道之上需要他探路吗?而且,还不允许他骑马,所要的不过是磨一磨史文恭的那暴躁脾气罢了。

    京城外十里处,有一处十里坡,这里是一个小山谷。往来的路人便会选在在此歇上一会,然后一口气赶到京城,或者去到别的地方。

    所以此处地方不打,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那山谷口便是一座凉亭,凉亭后靠着山林的便是茶似酒坊,便是那客栈都有一座!

    等丁一几人施施然的到了京城外的十里坡处,远远的便能看见史文恭在凉亭之中歇息。看样子,似乎在和人闲聊,在他身边正有几个大汉正绕着他,抱拳说着什么。

    丁一甚是好奇,这史文恭天王老子的性格,也就是自己以武力降服了他,又有他师傅周侗的说与,才会听自己的话,却什么时候这般好相处了?难道还真是跑了几里路,性格就被磨平了?

    脚下加快了几步,来到近前,却只听人道:“啧啧,好汉好功夫,可否来我曾头市做个供奉、教头?”

    丁一走得近了,眼光绕过了众人,正看见不远处的地上一只巨虎趴在那边,额头中一只长箭深深的嵌入其中,一点献血在那黄色的皮毛上溢出,显然被高手射中,一箭致命!

    这时候被人拍马屁的史文恭看见了丁一,分开人群走了出来,丁一的实力他可是清楚得很,那是拿下他跟三根手指捏田螺一般,稳拿把攥!所以也不敢放肆,更何况,还有更可怕的那大姐头巫行云在后面,比起丁一,他更不想面对一个武艺高超到过分的绝色女子。

    对着丁一抱拳道:“丁老大!”然后引着丁一就走进凉亭,又出去将巫行云迎了进来,这才自己坐下。

    丁一指着老虎问道:“这是怎么回事?这箭法不错,是你所为?”

    史文恭得意的点点头道:“我来的时候,正看见这畜生要伤人,便远远的给了它一箭。”说到这比了比四周的人道:“然后他们见我武艺不错,弓马娴熟,便想引荐我去那什么曾头市当个教头,对吧。”这最后两个字却是问向了边上的一个大汉。

    边上的人见丁一身高体壮,不怒自威,端的是好一条大汉,那走过来的女子又是如此仪态万千,美艳不可方物,心中知道这几人必是大有来头的人物。人群中一个留须中年男子却是暗道:如若请了这么一批人回去,那主人必定大为高兴,曾头市也能如虎添翼,主人必定能够在中原大展宏图。想到这便说道:“这位好汉,箭术通神,救了我等性命,却让我等好生感激,所以才会如此询问,还未请教阁下是?”

    丁一抱拳还礼,道:“见义勇为而已,何必如此客气。”

    这中年男子道:“要的,要的,虽对诸位高手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却是救了我等性命,怎能不感激。”顿了顿有引着史文恭道:“不知诸位要去何处,如若不急,可否随某人一起回村,也好让我禀报我家老爷,好好款待一下救命恩人。”

    丁一挥手道:“不用了……”

    却话还未说话,就被史文恭抢道:“丁老大,我看他们也是盛意拳拳,便去一番又有何妨,反正那地方,我刚问了一下,离此却也不远。也不过两三日的路程罢了,听说是个大金国的富商建立的村子。”

    丁一道:“两三日?”

    史文恭一愣,道:“至多四五日,便在济州府。”

    丁一还要说话,边上的中年男子道:“几位如此威武不凡,这位姑娘更是美若天仙。倘若能够去到我那小地方,必定会使我那村庄有焕然一新之貌。何况,诸位的相助之恩,却是不能不报,我家老爷却是经常跟我们说,这行走江湖最重要的就是个‘义’字,诸位如果不肯应允,小的这厢回去了一说起这事,必定会被我家主人责怪,说我不顾这救命大恩。”顿了顿又道:“刚才这位恩公,小的见他武艺高强,更是想请他回去做一方教头,保土护民,还有奉银,却也是一件好事,却不知诸位意下如何。”

    这中年男子虽然不会武,但是从他主人那里他知道这练武没有一定的财源,根本没办法坚持下去。在镇上,因为他主人做人参买卖很是赚了一笔钱,凭借着这些钱门下请了不少的护院,当地的官府见了他都要给他行礼。所以他才会、才敢在这个时候邀请丁一等人,因为他知道一般来说武林中人很少会有谋生技能,一般性钱财的所来都是江湖上的救济,亦或帮人走镖、护送的来的赏银。下做点的便是做做梁上君子,也是有的!

    史文恭点点头,他为人骄傲,但偏偏喜欢听好话,这中年男子的几句马屁下去,立刻便将他拍得晕晕的了,如果不是还有丁一等人,怕是早就跟着这中年男子走了。

    丁一想了想,道:“是什么地方?”

    中年男子听见丁一提问,暗道:有戏!立刻回答:“小镇唤作曾头市,我家老爷便是镇上的曾家庄庄主。”

    丁一疑惑的道:“曾头市?似乎未曾听说过。”

    中年男子骄傲的说道:“却是我家老爷给改的名字,当地官府过了堂的。”

    丁一道了声:“好大的权势,便去看看也好。”心中实际上是在想,这等权贵说不准便是为祸一方的豪强,自己过去一探究竟也好。如果当真是凭借着权势为祸乡里,那自然是杀一儆百,如果没有此事的话那最好。想到这,点点头道:“既如此,便随你等前去瞧瞧。”

    中年汉子喜道:“好咧。阿三,把马车驾来,请小姐,孩子上车。”对着巫行云和陆仁甲说道,又说:“三位好汉,那边有快马,可供我等骑乘。也是运气,我们才到汴京做完生意,这些马匹却是空了出来,这真是天定的缘分啊,便是老天爷知道几位好汉会来,所以特意让我等早早的卖出东西,将马匹腾出。”

    史文恭哈哈一笑道:“你到是能说会道。”指了指那边的大老虎又道:“这大虫可莫忘了,却也是一笔钱财。”

    中年男子听见史文恭的话,却是心里一喜,好,不怕你说,怕的就是你不提。你提起了,便说明你也是缺钱的人,那说服你做教头,我也更有把握了。

    却哪里知道,史文恭倒不是在乎这些钱,不过是想着这老虎卖掉了还能让弟兄们好好的吃上一段时日。平日里因为他箭术高超,师傅给的银子花完后想要喝酒什么的,便会自己去周边猎些猎物来以作酒资,正是在京城习以为然了。

    丁一跟巫行云道了声:“先去这曾头市看看,再南下去找那摩尼教。”

    巫行云自然不会反对,点点头,看向那马车,虽然不算太华贵,但是却也是不错了,里面软席铺垫,另有羊皮背靠,边上还有个小抽屉,里面似乎还有着一些肉脯、果脯和美酒。此时里面也没有人,想来原本是这管家模样的中年男子乘坐的,现在却因为要拉拢丁一等人让给了她,她自然不会不好意思,将羊毛背靠往边上一放,大大方方的就坐了进去。

    不过陆仁甲这个小家伙却是道:“我是男子汉,不坐车,我也要骑马。”

    丁一呵呵一笑,道:“你也要骑?你不怕吗?这些可都是北地上等的骏马,脾气可不好呢。”他说这话实际上也不过是吓吓他罢了,这些马被用来运货托物,哪里还可能有什么倔脾气。

    小家伙一昂头道:“不怕,我又不是没骑过。”

    这时候,边上的中年男子脱口赞道:“果然都是好汉啊,这英雄出少年却不是胡说的,来人啊,给这小英雄也牵匹马来。”

    他话音落下自有人去把马牵来,他们本来在此歇息,因为商队中有人在用火加热肉脯来吃,因此招来了这不知哪里跑来的饥肠辘辘的大虫,却正遇到了史文恭,所以没有一人受伤。这些人心中对于救下自己性命的史文恭几人可是感激的很,当即一枣衣汉子牵着一匹马过来了。

    还真如丁一所说的这般,这些马都是高头大马,本来就是北方的两种军马,却是因为这曾头市的曾家主,用自己的人脉托人采购来的。小家伙虽然长的壮实,但这厢一比,却是才到马背的个头。

    不过小家伙可一点也不觉的有什么不行,一手抓住马鞍子,脚下一用力,轻巧的一个翻身就上了马背,然后扬起马鞭叫了声:“嘘……”这马便往前走了几步,小家伙借着这几步却是已经将自己调整到了一个最轻松的坐姿,道:“怎么样,我说我会骑吧?”

    众人看他还真不是在吹牛,这一手马术虽然不及丁一等人,却也是不差,那动作的生疏、滞碍,想来是他身高不够所致,不然的话这上马扬鞭必定更加轻松自然。见他这么一个小孩,操控着大马走了几步,当即就齐声喝彩:“好!”

    这下小家伙更得意了,丁一也点点头,这便是瘦猴的功劳了,这基本功的马步练得不错。不然的话,纵使他小小年纪就天生大力,不懂马术,不通马步的话,骑马只会让他更加的吃力、疲累。

    中年男子看见陆仁甲驾马一溜烟的绕着前面小跑,眼中却是闪过道道精光:这几个男男女女,都是如此的不凡,如果当真能够收为门下,家主的实力想来绝对可以更上层楼,将曾头市扩张出去百里也决不是什么难事,到那时候几大教头练兵,家主坐镇,外有商队运作,那便是一个小型的王国,却又有何人敢来管?

    想到这,急着回家的念头更胜,在旁人的帮助下上了马道:“诸位,我等这便上路吧?”

    丁一点点头道:“走啊,驾!”

第二零二章 曾头市前贼寇至() 
马蹄阵阵黄沙起,一轮夕阳挂天际。

    丁一一行随着中年男子往那曾头市去,这一路上聊下来,这中年男子却是极善言谈,除了丁一和巫行云,其他的人都被他说的是舒舒服服。怕是被他卖了,还在开心的给他数钱呢。

    交谈中丁一也知道了这男子姓钱,原是个孤儿,被他的主人家收养,给他起了钱姓,寓意为何那自然是赚钱了。名字叫做,钱多,倒也是颇合这名字,给这尚未蒙面的曾家主转下了万贯的银财,对于曾家主极为的忠心,也深得曾家主的信任。

    那将要到达的曾头市,原是郓城的一个小村庄。但这曾家主来到了这里后,因为他和朝廷中有关系,又有着万贯家财,却是将这里经营的风生水起。在官府不理会的这片地方,隐隐的便有了一种国中之国的感觉。

    由此可想而知这曾家主的权势了,这曾头市有团勇上万,分成五个团,都是曾家的实力,一应兵器伙食皆是曾家所出,周围山头上不是没有豪强,但却也不敢轻易的动起分毫。

    粗略的了解了一下,丁一对这卖人参起家的曾家更有兴趣了,看着天色将晚,对着钱多问道:“到曾头市还有多久?”

    钱多道:“快了,如果连夜赶路的话,明日清晨便能到。”顿了顿看了看天色,道:“不过前面就是个驿站,正是我家老爷特意设在此处给过往的旅人借宿的,我等在那里休息一晚,早上启程,怕是午后也能到了,却不用这么急去赶夜路,最近这附近可不算太平。”

    丁一点点头,道:“这不太平却又怎么说?”

    钱多想了想,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当下便道:“这附近来了一伙强人,本领高强,老想着要来夺我家老爷的粮食,我家老爷也是膂力惊人之辈,已经和这人交过几次手了,对方却还是不肯放弃,往往趁着夜色就想要偷取些什么……”说到这忽然顿住了,双眼因为惊恐已经微微的凸了出来,直指的远处那奔来的人影道:“人……人……”忽然提声高喊:“强人来啦,大家戒备。”说着话从怀里掏出一个响炮,那火折子点燃用力一拉,但听“啪”的说一声响,亮丽的红色火箭仿佛一条红蛇一般盘旋飞舞到了天际,在这黄昏之时,也是如此的夺目。

    丁一实际上早就注意到了这些人,但是他又不认识山贼长什么模样,虽然奇怪远远的一群人聚在那干吗,但也没有去说什么。此时听见了身旁的钱多的惊叫,这才知道对方居然就是附近山上的山贼看着对方不再遮掩挥舞着刀兵就冲了上来,,当下眼中闪过一丝杀意。

    对方来势极快,虽然没有马匹,但齐齐冲来的那种煞气却也是如此的惊人。当先一人身材甚为高大,使着一把朴刀,冲将过来路上的大树皆被其随手挥舞而拦腰斩断,当真是好大的力气,好快的刀法。

    在他身后还有一人身形矮小,在他巨大的身形遮掩下,几乎就让人无法去注意他。但是丁一却是看得仔细,这矮小的汉子,每一步踩出,身形都是忽左忽右的幻出一片残影,身形却是牢牢的跟在那壮汉身旁,这一手轻功怕是时迁也有所不及。这一个山头之上的强人居然有如此高手,那能够挡下这两个高手的人那曾家主的武艺想必也颇为不俗了。

    山贼来的极快,在钱多安排下众人团团围成一个圈,外面是大盾防卫,里面是长枪、腰刀,到也有一番阵势。便是不通武艺的钱多此时手中也牢牢的拽着一把细长的腰刀,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狂奔而来的山贼。

    对方来到近前也没有直接破阵,而是大咧咧的将朴刀往地上一砸,顿时下面的一块石板就这样碎裂了开来,很显然这人的朴刀还是特别制造的,光这重量怕是都要有七八十斤了吧,如此看来此人的膂力怕很是强悍。

    在看着这壮汉,身材居然比丁一还要高出一头,那便是两米开外的块头了,用当地的说法便是身高一丈来形容了。身上仅着了一件单衫,双臂肌肉虬结,两块硕大的胸肌将薄薄的衣衫撑的紧紧的,脸上髭髯遍布,一双铜铃般的大眼微微的眯缝着,冷冷的扫过众人时,看到丁一和史文恭却是一道精光闪过,这两人都是身高体壮之辈,前者虽然配了把宝剑,但还不像是走江湖的人士。但那后面的一人,背弓持戟,却是一副武将风范,暗道一声:难道这曾头市又来了什么强人了吗?

    钱多看见丁一和史文恭当先而立和对方对峙起来,心中想到:果然是两条好汉,不过对方来势汹汹,却不可力敌。反正只要挡住一时半刻,援军一到便能叫这些贼寇好看。不过这两个高手却又是何人?附近的山头的那名匪头呢?心中奇怪,道:“在下添为曾头市管家,敢问好汉阻我道路所为何事?我见诸位风尘仆仆,在下在前边被下了薄酒,可否赏脸同去共饮一杯?”他这话连消带打,虽然不通武艺,不懂气势,却是仅仅依靠话语间的意思,就将杀气凛然的山贼的气势打消了不少。

    对方听他说话,只以为他早就知道了自己会来,更是因此备下了薄酒。行走江湖,哪个人不讲义气?你给我一份面子,我便敬你一尺,所以听他如此一说,一些思想比较简单的汉子,身上凝聚起来的煞气瞬间就散掉了许多,再看过去时已经没有了那种逼人的感觉。

    对方的那为首的壮汉和他身边不起眼的矮子却是惊疑一声,那矮子缓缓的走上前来道:“果然不愧是能够体曾头市跑单做买卖的主,就凭这张嘴,天下便任你去得了。”这人长的极为难看,朝天鼻、三角眼,身材矮小偏偏还要和壮汉战在一起,这一比较简直就像是个侏儒一般了。

    但人群中丁一和巫行云却不敢小觑他,这人的轻功已经到了极高的境界,便观对方中武力最强的自然是这个一身煞气的壮汉,但身法诡异最难对付的却绝对是这人。便是时迁的轻功对上了他也是稍有不及,这不是时迁的不努力,而想来应当是对方也有着自己的机缘。毕竟时迁虽遇上了丁一,但毕竟才多大,过了今年也不过二十多岁罢了,对方却显然已经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士,能够有超过时迁的本事,自然不是什么奇怪之事。真正奇怪的应该是有这等的身手,为什么还要落草为寇?

    钱多看了看这比自己还要矮上一头的汉子,他虽然看不出对方的厉害,但是却也没有一点小瞧他的意思。商人!哪个不是眼睛贼的厉害,不说他身手如何,单看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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