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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兽医的情感修炼-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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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太,你愿意收留我吗?”街边,一肤白如玉貌美如花的男子,眨着长长的睫毛,无辜而又迷惘地看着一位端庄少妇。少妇仿佛听见花开的声音,着魔般点点头。
  很好,装满热水的浴缸和热气腾腾的美食,我来了!
  第2章(2)
  依旧半夜,没有电闪雷鸣,是清风徐来的宁静的夏夜。
  包烟烟坐在客厅里摆弄她的手术刀。
  茶几上有一大盆热气腾腾散发出诱人香味的肉汤,汤色红亮,引人垂涎欲滴。肉汤的旁边是一块血淋淋的生肉块,肉色红艳,令人肠胃翻搅。
  包烟烟喝一口肉汤,然后将锋利的手术刀插进生肉块,血水流淌在茶几上,很恶心。
  她却不觉得,津津有味地品尝着美味的肉汤,又兴味盎然地看着淡红的血水,那痴迷的目光像在鉴赏艺术品。
  门铃又响。
  她拔出手术刀,拿在手里去开门。
  “你又晚归了。”她说。
  “你干吗?”半裸的元开双手环胸,摆出防卫的姿势。
  “杀人分尸。”包烟烟举起手术刀,刀刃上还带有血丝。
  “什么味道?”元开嗅到了屋子里弥漫的肉香,禁不住被吸引进门。
  “香肉。”包烟烟坐回沙发上,用汤勺舀了一块炖得烂熟的肉塞进嘴里。
  “你……”元开神情紧张,冲进里屋,不一会儿又冲出来。
  看样子松了好大一口气。
  “你以为这是猪?”
  元开确实以为这个女人饥不择食,把可爱的猪给宰了炖成香肉,所以他才那么紧张冲进房里,直到他看见肥嘟嘟的猪安然睡在它的窝里,才松了一口气。
  “我会跟钱过不去吗?”包烟烟斜睨他一眼,“今天你又表演了一出密室失踪记,何解?”
  “早些年到崂山去学了一手穿墙术,传授的高人说不可露于人前,否则法术会失灵。”元开嬉皮笑脸地胡扯。
  “你就编吧,看你的狐狸尾巴还能藏多久。”
  元开下意识侧身低头看身后。
  “笑话,我是人怎会有狐狸尾巴,”元开淡淡轻笑,如绽开的百合,“你,在等我。”他用的是肯定句而不是疑问句。
  有那么一瞬间,包烟烟闪了神。
  他的眼很亮,他的鼻很挺,他的唇很薄,弯弯的嘴角像温润的花瓣,浅浅的笑意竟如此夺人心魄。
  马上,她回过神来,玫瑰色的唇瓣上弯,勾出一朵同样魅惑的笑。
  “你在等我。”
  他懂,他以为她不懂。
  良久,直到百合有点残,玫瑰有点败,上弯的嘴角有点抽搐时,两人相对傻笑的情况才得以改观。
  “吃不吃?剩下的留给你。”
  包烟烟甩手将手术刀插在血淋淋的生肉块上,起身回房睡了,带着不确定的情绪。
  可能会失眠。
  “当然吃了,不吃多浪费。”元开捧着汤盆,狼吞虎咽。
  在恶毒女兽医的虐待下,他已经三天不知肉味了。
  也许……
  “包小姐在吗?”有人在诊所外面喊。
  “我是。”包烟烟停下手边的工作,走到门口回答。
  “这是你的信。”邮差从包里拿出一封厚厚的信件递给她。
  “谢谢。”
  包烟烟瞟了一眼寄信人的地址。
  是一个人间蒸发很久,她以为早该登仙的人写来的。看也懒得看信件内容,她直接扔进垃圾桶了。
  包烟烟和朱雅致的孽缘,应该说是友情,可以追溯到十多年前。那时还在上中学的包烟烟,已经发挥惊人的敛财天赋,成为校园地下钱庄的老大,干些放债给学生,在索取高额利息的勾当。朱雅致恰好是校报的王牌学生记者,为了揭露黑幕,只身独闯龙潭虎穴……直闯包烟烟所在班级,死皮赖脸说要参一股(要揭黑幕就要先当卧底)。包烟烟看在她很有诚意的分上(朱雅致献出自己积攒的所有零花钱),点头首肯。
  如果说朱雅致开始还秉承着正义的理念,不失有一颗为同学造福的热心,那么到后来她终于不幸被利益所诱,被包烟烟带坏,成为校园两大女魔头之一。
  在多姿多彩的中学生涯中,包烟烟和朱雅致联手缔造了她们庞大的事业王国,并向外拓展,扩张到全市的中小学校。那时连幼儿园的小朋友也知道:没钱就找“包租婆”!只要能付出昂贵的代价,“包租婆”一定满足你所有的物质欲望!
  不过可惜呀,两大风云人物也有毕业离校的一天。她们一毕业,辉煌的事业也就结束了,总不可能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故意留级吧。
  上大学后,包烟烟选择念兽医,朱雅致选择念新闻,为了各自的理想她们休生养息,所以大学生活很平淡,偶尔联系一下也没有什么有趣的话题。毕业后,包烟烟老老实实开了一家宠物诊所,朱雅致则远走天涯,说要去当个冒险家。一消失就是大半年,每次回来都说自己有奇遇。据她所述,不是和怪兽亡命搏斗就是和外星人斗智斗勇,比电影还精彩,而且写成书出版还成了畅销作家。包烟烟作为朱雅致未成书之前的梦话的第一听众,丝毫没感觉幸福,反而觉得是种不堪负荷的负担。
  距离朱雅致最近一次消失快有四个月,按照惯例,她会先发一封信通知归期,然后通常又会比通知的归期晚一周左右出现。她已经把包烟烟的诊所当成私人休息中转站,累了,必会回来坐一坐,休息够了,又展翅高飞。往常,包烟烟不太在意朱雅致的死活,但这一次真正希望她活着爬回来。因为,有重要事!
  她好像从未真正问清楚元开和朱雅致的关系,该是问清楚的时候了吧。
  “过来。”包烟烟向元开勾勾小指头。
  “汪汪。”猪很兴奋地摇着尾巴滚过来。
  “滚开,我没叫你。”她将可爱的猪踢到一边,指着那个蹲在角落里偷吃鸡腿的人说:“你过来。”
  元开背对着她没有动。
  谁知道她在叫谁,他又看不见她的动作,只有趴在他脚边的猪会那么笨去自投罗网。
  他才没有那么笨。
  “猪都比你听话,何况它是狗你还是个人呢。”包烟烟刻薄的言语让人受不了。
  元开回头给她一个受伤的眼神,嘴里还含着半只鸡腿。
  “说你呢?”包烟烟伸出玉腿,打算来个反身回旋踢。
  元开迅速来个连串蛙跳,堪堪躲过她的攻击,免除用嘴去啃泥土的下场。
  “起来,说正事。”包烟烟落座于沙发,端起一杯薄荷水啜饮。
  元开站起来,将嘴里的半只鸡腿囫囵吞下肚,洗干净油腻的手,坐到她的对面,径自倒了一杯冰水牛饮。
  包烟烟的态度是多么严肃,他倒想听听她的正事有多正。
  “你和朱雅致怎么认识的?”
  “酒吧认识的。”元开回答,“我在酒吧喝酒,遇到雅致,我们一见投缘,她看我无容身之处就把我带回家。后来她要去出远门,就让我来你这儿了。”
  “那你在酒吧喝酒之前是做什么的?为什么没有容身之处?”包烟烟见元开如往常一样说到这里就打住,不耐烦地挥挥手,说:“不要告诉我你失忆,这种滥俗电视剧里的情节早落伍了,给我一个新鲜的理由。”
  “我一直在睡觉,睡在一张大床上,床铺软得像云朵,我就像飘在云端的浮尘……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意识是模糊的……当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坐在酒吧里喝酒,好像我本该坐在那里……”元开陷入回忆中,说话说得断断续续。
  “哈、哈、哈!”包烟烟学戏曲里那种仰天长笑的腔调,“不如你告诉我,你是天使落凡尘好了。”
  “你要这样认为也未尝不可。”元开托着下巴认真地思考,“也许我真的是天使……”
  “很有可能,西方的天使都是暴露狂,和你不喜欢穿衣服的怪癖一样。咦,你怎么不学他们光屁股,还有你的翅膀呢?”包烟烟一阵抢白。
  “我穿了裤子!”元开的表情变得阴霾,长长的眼睫毛低垂着,掩盖了他眼里的愤怒。
  “管你是仙是妖!我问你,你知不知道朱雅致去哪儿?”
  “好像她说要去体验生活。”
  体验生活?以前不是说寻找遗失的世界吗?
  朱雅致的神经又出故障了是吧?
  “她写信说近日将归来,怎么样?老情人相见很兴奋吧。”包烟烟用食中二指夹着信纸(后来又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在元开的眼睛边晃了晃,她在注意他的表情。
  好像没什么变化。
  真扫兴!还以为他会激动一把,结果什么反应也没有,几乎可以用木然来形容。
  “哎呀,她回来我就轻松了。你收拾收拾东西,等她回来就跟她走,到时候被忘了提醒她,把你在我这里的所有花费都结算清楚。”包烟烟很市侩地说。
  元开给她一个更加木然的脸色。如果她期待他有什么反应,那就错了,经过四个月的魔鬼集中营锻炼,他几乎可以做到心如止水老僧入定,涵养大大的好。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和朱雅致是怎么认识的?”也许是受到友情的感召,包烟烟难得有幸打开话匣子说往事。
  元开并没有接话,在他内心柔软的角落,有一股温柔淡淡化开。他知道,这时的她只需一个听众。而她,也许不知道,在长长的话语中,她偶尔会露出怀念。
  她时常说,没有什么比钱更重要,没有什么比赚钱更有意义。每时每刻都在说,像给自己下咒语。他注意到,她的食物并不特别精致,她的衣服也不特别华美。那么,她不是一个贪图享受的女人,要那么多钱做什么?
  这时候,一个女人流露出来的怀念和一个男人流露出来的温柔,似乎达成某种平衡,在这小小的诊所里交织出一种奇异的氛围。当事者浑然不觉,在玻璃幕墙里的他们,已经成为路人欣赏的一幅绝美画面。
  第3章(1)
  “烟烟。”
  一个穿着白色洋装,背着大旅行袋的年轻女子站在诊所的门口,张开双臂,欢快地呼唤着包烟烟。
  “我好想你啊,亲爱的。”
  那个人间蒸发的朱雅致突然像是从石头里蹦出来似的。
  “我也很想你。”
  包烟烟笑得像朵花,当然啦,现在总算有人为那个白吃白住两个月的家伙买单了。
  “我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去体验一个平凡人的生活。”放下行李,朱雅致窝到包烟烟的沙发上,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
  瞧她说的,好像自己很伟大似的。
  “有多平凡啊?”包烟烟给她倒了一杯水。
  “跟你一样找了份工作,过普通上班族的生活,无趣但实在。”
  %#¤%#¤!包烟烟不爽到极点,她可是自主创业,日子过得有趣又生动,哪像某人每天不事生产不务正业!
  “好饿,有没有吃的东西?”朱雅致在包烟烟发怒前转移话题。
  包烟烟丢给她一袋食物。
  “饼干耶,我喜欢。”朱雅致打开包装就要往嘴里塞。
  “不要吃,是狗饼干。”声音很微弱,但还好朱雅致在吃饼之前听到了。她双手捧心,眼睛里迅速蒙上一层水雾,“烟烟,你好狠的心……”
  包烟烟狠狠瞪了身后多嘴的人一眼,把狗饼干换成人吃的苏打饼,才堵住某女泛滥的泪水攻势。
  朱雅致只顾埋头吃饼,完全没有注意到多余的人,这一点令包烟烟疑惑。而另一个多余的当事人仍一如既往地做打杂的工作,并没有受到影响。
  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吃饱喝足后,朱雅致看上去神清气爽。然后,终于到了每次相聚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说故事!
  “烟烟,我有事对你说。”朱雅致拉住她的手,脸上充满了急不可待的表情。
  包烟烟兴味索然,每次朱雅致体验生活回来都会找她倾诉她的奇遇。
  她经常胡说八道,就算当故事听也腻了。
  然后朱雅致就开始述说这四个月来她的传奇经历……
  地上有一摊水?
  有一摊水!
  朱雅致想尖叫。
  连续一周,厨房里出现一摊水,扫之不尽除之不竭。第一天晚上她用棉质的抹布把水吸干,足足有半脸盆,端去倒了,第二天晚上又出现,再吸干,倒掉,第三天……
  疯了,这摊水哪里来的?
  每天上班已经快要让她舍身成仁,回来还要和这摊来历不明的水奋战一个小时,不如让她死了算了!
  等她死了以后,死亡原因就写上:此女是被一摊水气死的。
  不能再容忍了!
  朱雅致神经质地把厨房翻个底朝天,今天她一定要弄清这摊该死的水的来历。
  她把水龙头开得哗啦啦响,溅起漂亮的水花,水流进排水口,一滴也没落到地上。
  排水口没问题。
  她趴在厨房的防滑地砖上,一块一块地检查,拼接得很完美,连个蚂蚁窝都没,怎么可能渗水?
  不是地上的原因,那是天上了,天花板雪白的刺眼,丝毫不见漏水的痕迹。
  TMD,到底哪儿来的臭水!
  朱雅致已经不理智地把橱柜、燃气灶、抽油烟机全部拆散肢解,还是找不到原因。
  厨房都毁掉了,那摊水还亮晶晶地摊在那儿。
  难道有人恶作剧?
  不可能!她一人独居,无父无母无男朋友,连花都没养,又住十三楼,谁爬得进来。
  难道……有妖怪……
  “你相信世界上有妖怪吗?”包烟烟问元开。
  “你说呢?”元开给她一个高深莫测的眼神。
  朱雅致是写小说的,就喜欢编些离奇古怪的故事,信她的人脑袋才不清楚。
  以下省略无聊情节若干,朱雅致说的故事很离奇。据她描述,那摊神奇的水出现不久,她的厨房里就凭空出现一个男人。该男子自称,他已穷途末路,本想跳楼了此残生。于是在一个漆黑的夜里,摸上朱雅致所居住的大楼顶层,纵身跳下后被一阵强劲的大风吹进朱雅致家的厨房里,奇迹般生还。如此具有传奇色彩的玄妙理由,朱雅致也相信了。因为该男子仿佛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人不忍不相信他。如果他说他是叶孤城,在朱雅致她家厨房练天外飞仙她也会信的。
  后来朱雅致莫名其妙收留了这个男人,这个男人看似弱不禁风的身板还蛮好用的,洗衣做饭拖地板,可媲美全能菲佣,并且是免钱的。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饭量又小,很好养。听到这里,包烟烟产生了共鸣,因为她也莫名其妙收留了一个男人,同样可媲美全能菲佣,只是没有朱雅致那个男人好养而已。
  朱雅致说,她和那个男人共处一室,日久生情,于是干柴烈火发展为情人。她说:“感谢老天赐给我一个绝种好男人,样貌佳人品好,招之即来挥之则去,百依百顺,任劳任怨。”
  太完美了!
  这样的好男人合该藏起来,要不然早被外面的女人给生吞活剥了,朱雅致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所以,你幸福得忘了自己是谁,也忘了你扔给我的包袱,你怎么认识他的?”包烟烟打断朱雅致的梦话。
  “谁?”朱雅致一脸茫然。
  “他!”包烟烟恼怒地指着那个正在打扫狗舍的帮佣小弟。
  “我认识他吗?”朱雅致反应迟钝。
  “我就是问你呢!”包烟烟做了一个九阴白骨爪的姿势,那长长尖尖的指甲泛着蓝荧荧的光。
  “嗯,有话好好说嘛,不要动手动脚的。”朱雅致再迟钝也感觉不对劲儿了,通常包烟烟摆出招牌看家姿势,就代表她要发毛了。
  不妙,大大的不妙。
  “元开,过来。”
  元开听话地走过来。
  “看清楚了,这个曾是你的老相好。”包烟烟提醒她。
  “不记得了。”朱雅致搔搔头,上下打量元开,“骨骼清奇,相貌俊秀,不错不错,是你的相好吧?”
  “朱雅致!”包烟烟的九阴白骨爪又摆开了。
  “你听我讲完好不好,不讲完人家很难受。”朱雅致可怜巴巴地扯着包烟烟的袖子乞求。
  “嗦,有屁快放,不要耽搁我做买卖!”包烟烟拉回自己被她扯变形的袖子,心里盘算一会儿要让她多赔一件衣服钱。
  “朱小姐,你不记得我没关系。”元开笑眯眯的。
  包烟烟踢了他一脚,怎么会没关系?关系可大了。就算他们真的没关系,她也要让他们有关系。
  “这个人是你去体验生活之前寄放在我这儿的,你说过一阵子就来领他走。”包烟烟很清楚地提醒。
  “我说过这样的话吗?”她认真考虑了一下,“确实不记得了。”朱雅致的回答令人吐血。
  “人家都不记得,你就不要强人所难了。”元开插嘴。不记得很正常嘛,事情都过了那么久,何况另有真相,只是现在还不到说清楚的时候。
  “对嘛。”朱雅致附和,不由对他的印象大好。如果之前她确实认识这么优的男人,肯定会记得。就是因为不认识,所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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