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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主圣明!”
他身边的手下,齐刷刷呼喊了一声,颇有一副皇帝般的感觉。
“城主,我有一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陈老纠结了半天,试探性的问了句。
“陈老,既然我把你请来做我的参谋,如果有什么意见或者提议,直接说便是。我又不是古代那些暴君,动不动就杀害忠臣。”
“是!只不过…”
陈老的眼睛不着痕迹的看了周围的护卫一眼,对方立刻明白他的意思。抬手,让自己身边的所有人都退下,等这里只剩下陈老和他的时候:陈老,如今这里就只剩下你我二人了,要是有什么话的话直接说便是了。
“是!”
陈老稍微停顿了片刻,方才说道:城主,你有没有想过把这三不管地带统一起来,然后直接打出去?
“恩?陈老此话的意思是…”
“其实,这个计划我早就已经想了很久很久了,凭什么我们只能窝在这鬼地方?这里的确有不少是因为杀了鬼,犯了法自己为了避难走进来的鬼。但是绝大多数都是被逼进来的!像我一样,我就是不愿意和那群鬼为伍,所以才被他们逼进这里来的。”
第一百一十二章 半个小鼎()
城主听完他的话后,陷入了思考的状态。
确实,他当年就是因为得罪了某个城的城主,最后被对方派人追杀,不得已之下才进入这里避难。
像他这种情况的人在这里不在少数,不过可能真的是印证了那句话:人是环境的产物,环境能影响每个人都行为举止,出淤泥而不染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了。
本来那些鬼是被逼进来的,本性可能说不上特别好,但是也说不上特别的差。可能是因为这里的环境的原因,让他们的性子也慢慢的变了,变得越来越暴力。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群人都绝对不会甘愿永远呆在这里,如果有人能阻止的话,必定会有一大部分人响应。
城主的考虑更加长远,他担心自己一旦组织起来的话,外界的探子把这里的事报告上去,那迎接他们的将会是各族的大军。
“唔~陈老,你先下去吧。我好好考虑考虑。”
等对方离开之后,城主一人站在窗边,看着下面的鬼群,陷入了某个思绪中。
……
广场上,这里的人群虽然还算拥挤,但是至少不会像刚才那样被人推着走。
这场烟花大会,对于众鬼来说是个稀罕物。但是对于他来说实在提不起任何的兴起,就在他准备回去继续睡觉的时候,由于这鬼实在太多太密集了,加上他又是第一次来这里,他很幸运的迷路了!
“这是哪里啊?”
百笙无语的看着面前的街道,反正找不到路也睡不着,就在这里逛逛。
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百笙在这里闲逛了起来。
“各位,快来瞧一瞧看一看,这里有各个朝代的骨董。”
“鬼疗草药,卖鬼疗草药啦!只需要一个金元宝,鬼疗草药带回家。”
“……”
“春图、卖各国、各朝的春图啦!”
无乱前面的摊贩喊的多起劲,当最后一个摊贩喊出来的瞬间,几乎所有鬼都跑到那里去了。不过一会,卖春图的摊贩面前的货物被抢购一空,他乐呵呵的捧着怀中的金元宝离开了这里。
“我去~”
百笙都有些懵了,这尼玛卖个春图也太赚钱了吧。
想想这里的鬼根本没有任何娱乐活动,微笑的摇了摇头继续往前走。
正当他走到卖骨董的那人面前,对方忽然叫住了他:这位客人,来看看我这里的骨董,无论你想要哪个朝代都能在这里找到。
骨董,其实就是古董的旧称。
最早的记载于北宋韩驹《陵阳集》中;民国《古玩指南》云:骨者,存过去之精华,如肉腐而骨存也;董者,明晓也。骨董云者,即明晓古人所遗之精华也。
本来百笙对这玩意是没有兴趣的,鬼使神差的竟然停下了脚步看了起来。
青铜鼎、青铜剑、珐琅、唐三彩、宋窑陶瓷、古代欧洲的兵器等等,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这些东西对于普通人来说都是难得的稀世珍宝,但是对于百笙来说这些玩意根本就看不上眼。随意瞄了几眼,正准备离开的时候,他无意中看到了一个让他熟悉异常的东西--小鼎!
只是这个小鼎只有一半。
哪怕只有一半的小鼎,百笙也要把它拿到手中,这是最后一个小鼎了!
百笙不差钱,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先拿起别的东西装模作样看了几眼,然后买的时候再要那个小鼎。
他非常干脆的伸手准备去拿那半个小鼎的瞬间,竟然有一只手的速度比他还要快。
“哼!想抢我的东西?”
即便他现在不能使用灵力,不能使用紫妍的黑雾,但别忘了那个《炼体术》,这个《炼体书》除了带给他强健的体魄、柔软无骨的身体韧性之外,还带给他无比伦比的反应速度。
就在那只手马上要触碰到那半个小鼎的瞬间,百笙先对方一步拿到了那半个小鼎。
“老板,这鼎怎么卖?”
“喂!你竟然敢抢本姑娘看中的东西。”
这时,从他身后传来一道女性的声音,这声音里面充满着怒火。
百笙连头都懒得回,继续问道:老板,这鼎怎么卖!
对方见到他竟然连理都不理自己,顿时火冒三丈,她一把推开旁边的围观群众,一脚踏在摊主的摊位上。奇怪的是,那名摊主看到她的举动,除了苦笑还是苦笑。
这时百笙终于看清想要和自己抢小鼎的人,那是一只死亡年纪大概只有十八九岁的芳龄女子,女子面容姣好,脸上并无太多的粉黛,却无损她的美貌。她身着唐朝皇室才能穿的服装,更显出她那出尘的气质。
说实在的,一只鬼竟然有出尘的气质,这让百笙心里别提有多么别扭。
“抢?这是人家老板的东西,你凭什么说是抢?”
“这…哼!我不管!反正你必须得把这小鼎给我。”
“哦?我不给你还能怎么着。”百笙伸手直接把她推开,对着摊主道:老板,这小鼎多少钱?
“喂!我说…”
女子的话还没说完,百笙直接从怀中扔出一堆金元宝在地上,粗略估计大约有近一百个金元宝!摊主看到地上的金元宝时,眼睛顿时爆发出贪婪的光芒。摊主立刻弯下腰,正准备把所有的金元宝都收起来的时候,那位女子冷哼了一声:你敢?
这次,摊主也不就着她了:鹤姐,我知道你是城主的干女儿,但是我们这是正规的摊子,如果你想要那个小鼎的话,就请你拿出更多地钱来,那我一定卖给你。
一百个金元宝,那可是城主府一年的总收入!
这位叫鹤姐的女子,虽然是城主府的干女儿,但是她也不可能拿的出那么多钱来。
“你!”她怒气冲冲的看了摊主一眼,又看了看百笙一眼,直接挥袖离去。
她虽然走了,但她的那些跟班并没有走。
“小子,你们摊上事了!”
“小子,我劝你还是乖乖地把小鼎交出来,否则的话会出现什么事情那就不得而知。”
“没错!小子,我劝你还是识趣一点。”
“……”
不管对方说什么,统统被百笙给无视,不过也因为他们的威胁,百笙觉得自己需要找个好一点的武器。
于是乎,他撇了一眼在自己身后喋喋不休的“苍蝇”:滚!
这一声“滚”,声音虽然不大,却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不仅把那群人都吓住了,就连其他摊主都懵住了。
“你…”
其中一人还要说话,百笙转过头直接怼了对方一句。
“你们这群苍蝇,你们的粑粑都走远了还不跟着过去?”
已经走出数百米外的鹤姐,脚下一个打滑,差点没有当街摔个狗啃泥巴。
她转过头,用手指了指百笙,最后想起自己父亲定的规矩后,冷哼了一声,憋着一肚子的气回到城主府。
她的那些小跟班也是一脸的怒火,有几个差点没忍住就想出手,被他周围比较理智的同伴给制止了:“算了,算了。我们不能违背城主的规矩,况且…”
他在那位想要动手的同伴耳边轻言了几句。
“好!”
那人临走前用看死人一样的眼神看着百笙。
那位收了百笙大量金元宝的摊主,看到他们全都离开之后,好心提了句:这位客人,我劝你最近还是小心点的好。
“哦?”百笙挑了挑眉毛:城里不是允许动武么?
“确实是这样没错,但是怎么说呢…”摊主想了想,凑到百笙耳边:有句老话是这么说来着: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暗箭?呵呵,就凭他们。”百笙不屑的笑了一声。
“哎呀,我说客人啊!你可能不清楚,刚才那位女孩叫毛鹤,是这个城主收养的义女。毛鹤后面的那些小跟班,刚才想对你动手的那个人是负责财政的儿子--钱沉;刚才劝他的是城卫队长的儿子--孙湘;还有刚才那个一直默不作声的是城主府大统领的儿子--石头。”
嗤嗤~百笙没想到这三个苍蝇的来头那么大,他们三个的家庭可以说是掌握了这个城市的命脉。
不过,对于他来说,对方的身份再牛掰又如何。
“没事,对了!老板,我想请问下,这附近哪里有卖武器的地方么?”
“武器?出门左转就是铁匠铺啊。”
“不,我说的不是那种寻常的兵器,而是那种神兵利器。”
“这个…”
摊主摸了摸自己怀中的金元宝:如果客官愿意出钱的话,我倒是认识一只鬼,我想他做出来的铁匠应该符合你的要求。
“钱?呵呵~我最不却的就是钱了,只要你能带我买到我喜欢的武器,跑腿费少不了你!”
说罢,百笙再次摸出一个金元宝扔给对方。
摊主看到他出手那么大方,脸上的笑容瞬间变得非常亲切,就有种…就有种像是见到自己亲爷爷一样。
“哎呀!客人你这就见外了,我这人啊!就喜欢的就是助人为乐了,只要能帮到人,那就是老汉我的荣幸。”
这摊主天花乱坠的说了一大堆之后,直接把百笙都说烦了。
“行了行了,别说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快点带我过去吧。”
“好咧~”
第一百一十三章 干将莫邪()
百笙本以为对方会带自己到什么大的铁匠铺里面,谁知道对方带着自己左拐右绕的,最后都不知道钻在哪个小巷子胡同口里面。
这要不是摊主在带路之前,一直在给百笙打预防针的话,百笙还真的以为对方要打劫自己呢。
最后,两人的脚步停留在一家破旧到随时都可能倒塌的木房子面前,看着面前这随时可能要倒塌的房子,百笙很是挠头。
这里不管他怎么看都不像是卖东西的地方,别说卖东西了就连住人的样子都一点也不像。
“我说老郑头啊!你这是什么情况?我说让你来带我去买东西,你怎么带我到这鬼地方来呢?”
郑老板乐呵呵的笑了笑:客人,你的胆子还真是挺大的说。换作是别人的话,估计来到一半都跑了。不过,我可真的没忽悠你,我是真的认识一个匠人他就住在这里,只不过他现在不再干这一行了。
“哦?为什么?”
“唔~其实如果我告诉你他的名字的话,我想你就应该知道对方为什么不干了。”
百笙的好奇心彻底被他勾了起来,从古至今铸剑的名人那么多,如果没有点提示的话他实在想不起到底会是谁。
郑摊主神秘的在他耳边说了两个字。
“卧槽!”
这下百笙是彻底震惊了,打死他也想不到这里面住着的竟然会是他。
郑摊主走上前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声苍老的男人的咳嗽声。
紧接着是一位妇人的声音:谁在门外?
“大爷大娘,是我,小郑啊!”
“哦?是小郑,快快进来。”
里面的人听到小郑的名字后,立马变得热情起来。
“嘎吱~”
大门被人打开,一位妇人从里面走了出来,她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小郑,今天怎么收摊那么早啊?
郑摊主:大娘,我今天有事过来找你,不知道方不方便?
“当然方便了。”那位妇人看了百笙一眼,眼中立马流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这里怎么会有活人?
郑摊主听到她的话的时候,整只鬼都愣住了,他呆呆地转过头看向百笙,努了努嘴却没有说出一句话。
里面的老人听到外面的动静,慢悠悠的走了出来。
“老伴啊,外面是什么情况?”
百笙看到从里面走出来的那个大爷,恭敬的作了个揖:见过干大爷,见过莫大娘。
“咦?活人,不对!你身体里怎么会有两个灵魂?”
没错,老郑头带百笙过来找的,正是当年的干将莫邪两位。
干将乐呵呵的看着百笙:好久没有人来我们这里了,而且还是一个大活人,真是稀客啊!来者皆是客,你们快进来坐吧。
入座之后,干将直截了当地询问起百笙这次的来历。
“哦?没想到小兄弟是过来找武器的,可是我们这边只有剑。”
百笙:“刚好,我也只会剑。”
“哈哈,那还真是巧了!不过,我们这边的价格有些贵。”
百笙:只要我看中的,不管多少钱我都付得起。
“哈哈,没想到小郑今天给我们带了一个大主顾回来。”
干将带着百笙和郑摊主一直往里面走,很快就走到一扇大门面前,打开大门之后,里面是竟然是一屋子的剑!
“小兄弟,这里面都是我们封炉之前的成果,看在你是小郑带来的份上,里面所有的剑都只卖你一千金元宝一把!”
一千金元宝!
这要是换作别人,现在估计就夺门而跑了!
想想看这座城市一年的税收才一百金元宝,一千金元宝那可是这座城市整整十年的税收啊!
别看百笙这挥霍无度的样子,那是因为这金元宝在商场里面实在不值钱,加上之前他和紫妍搜刮了无数鬼的财富,所以才能如此挥霍。由此可见,这里的剑究竟有多昂贵!
“一千金元宝?”
“对!不讲价。”
“好吧。”
百笙摸了摸鼻子,独自一人走了进去。
这里的剑的款式真的很多,从青铜时代到近几年的剑,从华夏到欧洲到其他国家的剑的款式都有。它们的款式虽然不同,但是有一个共同点--精品。
可以说是绝对的精品!
不过,这里的剑百笙实在是看不上,这里的剑对于任何鬼来说都是绝对的精品,而且也绝对值这个价格,但是对于用惯了青鸾剑的百笙来说,这里的剑实在瞧不上眼。
在里面转悠了一圈后,他失望的走了出来。
门口正在聊天的两人看到百笙空着手出来之后,不约而同的询问道:(小兄弟)客人,怎么空着手出来了?
百笙摇了摇头:里面的剑都是好剑,可惜…
百笙的话没有完全说完,但这两个都是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鬼精,当然明白对方那没说完的话是什么。
百笙客气的像两人作了揖:谢谢你们,可惜这里没有我想要的剑。
说完,百笙就准备离开。
干将忽然叫住了他:小兄弟先等一下。
百笙回过头来,微笑的看着对方:干将大爷,请问有什么事么?
“呵呵~”干将笑了笑,他不着痕迹的看了百笙的手一眼:我想小兄弟应该沉浸剑术至少有几十年的光阴,不然的话小兄弟手上的茧不会那么厚。
而且,我还能在小兄弟身上闻到一股非常特殊的灵的气味,并且这股气味在小兄弟身上非常的重,回想起我当年…,所以我可以肯定,小兄弟你之前用的肯定是一把有了灵的剑。
“干将大爷,你真不愧为神匠。”
百笙佩服的看着他,他真的没想到对方仅凭这么几点,就能判断出自己之前用的是什么剑。
“哈哈~”
干将抚摸着长长地胡须笑道:神匠什么的,不过是后人给我的虚名罢了。
“只是刚才我没有注意到那么多,这才带小兄弟来我这杂货铺,让小兄弟见笑了。”
郑摊主可是进去过这里面的,只是他买不起,只能看看作罢。对于他来说,这里面的东西可都是稀世珍宝!可现在,对方竟然说这里是杂货铺!
“哦?难道干将神匠还有更好的剑?”
“当然!在给小兄弟看之前,我想先看看小兄弟的剑术。”
“行!”
“那我给小兄弟拿剑去。”
干将正要去给百笙拿剑的时候,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