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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贩鬼系统-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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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重要的是这几个月来拼死累活的“工作”,身上却连4000冥宝都不到,买两颗鬼灵丹就变回穷光蛋去了。

    “哎!今后的日子可不好走啊!”感叹了一声,期待的看着自己面前的面板:“系统,帮我出售这只食气鬼,我到要看看幻武安好的鬼物,能卖出几个价格。”

    “叮…成功出售卒级食气鬼一只,此鬼品相完美,幻武完好,获得1000冥宝!”

    “请玩家再接再厉,尽可能多多出售此类鬼灵。”

    “噗~什么鬼?!一千冥宝?!”

    百笙好险没被自己的口水噎死,打死他也想不到幻武完好的鬼卒,竟然能卖个一千冥宝。

    回想起之前卖的那二十只鬼卒,总价格也不过才3800,现在这一只却顶的上之前的五只。

    百笙突然感觉自己心疼的好厉害,不仅心脏,包括脾肺肾大肠小肠等全身的器官都在疼。

    毛血见食气鬼的幻武消失不见后,也收回自己的幻武走到百笙面前。

    还没开口说话,就被百笙那扭曲的脸色吓了一跳,忙不迭的询问道。

    “笙哥,你这是怎么了?”

    “笙哥,你还好吧?是不是刚才战斗打太激烈受伤了?”

    “笙哥你说话啊,你可把我急死了都!”

    “……”

    一连串的呼喊,终于把百笙的魂喊了回来,他一脸蛋疼的看着毛血,咬紧牙关道。

    “我没事,就是突然感觉自己很蛋疼,你自己一边玩会,让我静下就好了。”

    为了摆脱这落差,百笙咬着牙齿开启了界面,想从别的地方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不然他真觉得自己会难受死,要是一开始知道拥有幻武的鬼物能卖那么高的价格,他绝对会选择各种偷袭的法门,而不是用暴力的手段去摧毁对方的武器。

    很快,他就从这让自己无比蛋疼的感觉中走了出来,脸上的神色由白转青,由青转红,最后红到发紫发黑的地步。

    “干李凉!你们这群秃驴,要是敢伤害馨莹一根寒毛,我将杀尽天下的秃驴!”

    

第66章 有老鼠() 
湖市位于安台省的中心地带,安台省周边的城市都被鬼国所占领,想要以最安全的办法离开鬼国的领地,百笙只能选择从湖市出发,穿行六百余公里回到渡台镇,只有渡台镇那边,是距离人类领地边界最近的地方。

    百笙原本打算是直穿安台省及新建省的,这样算下来只需要走四百余里地便可进入人类的领地,最后被毛血的话点醒了。

    “笙哥,你走这条路的确能节省不少时间,但是这条横穿的路将会经过新建省的中心城市,另一个鬼团正驻扎在那里,要是一不小心被发现的话,那么耽搁的时间会更多。”

    略微思索了下,觉得毛血的话很有道理,要是不小心被鬼灵给发现了,别说去救馨莹了,就连自己都有生命危险。

    “那我们就从渡台镇那边过,毛血你在前面带路,一旦有任何异常马上飞起来给我警示。”

    “好!”

    毛血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看百笙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一定出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事不宜迟,他先行一步给百笙开路。

    跟在毛血身后的百笙不时的看下任务系统,以防任务系统那边有什么变数。

    【任务】:解救。

    任务简介:宿主的鬼奴被和尚收到法宝之中,现正存于广梅省,请宿主迅速前去救援。

    任务成功:奖励5000冥宝、1000经验。

    任务失败:永久封闭一个鬼奴空间。

    这个任务的奖励不可谓不丰厚,抵得上百笙这几个月来的总输入了。但是,失败的惩罚也非常严重,每个贩鬼者只能拥有5个鬼奴空间,永久关闭一个鬼奴空间,岂不是代表百笙将会少了一大助力?并不是所有的鬼物都会像毛血这样,愿意心甘情愿听从他的话的。

    任务的奖励和失败的惩罚都不是让百笙最为看重的,他最担心的是那被人收去的馨莹,即便这个任务没有任何的奖励,他也会毫不犹疑的去选择救人!

    六百余公里,如果是以急行军的速度,也需要近十天的时间才能到达,而且在这段路途的过程中,还有诸多未知的危险。

    由于百笙他有毛血打前锋,所以能及时避开游走在道上的鬼物,加其本身就不慢的速度,再不眠不休的情况下,只用了三天的时间便回到了渡台镇。

    原本鬼团那边是把渡台镇交由钱忘管理的,如今钱忘已死,加上这又是个小镇,暂时便空了下来成了一座空城。

    数月未见,再次行走在这熟悉的街道上,竟有种恍如隔世之感。区区数月的时间里,竟然出现了如此巨大的变化,让百笙一度以为自己还在梦中,如今这一切都是假的是虚的,即便闹钟闹不醒自己,只要尿憋急了还是会醒过来。

    可是这梦始终没有醒过来,眼睛一闭一睁,自己还处于这混乱的世界之中。

    “这就是渡台镇么,我听过这个小镇不是被团长送给…啊咧,是送给谁来着。”毛血飞到空中,俯视着这座空城,眉头微蹙的思考着什么问题。

    双方距离相隔太远,百笙也没听到对方的自言自语,他以为老毛只是想看看附近有没有什么鬼物的存在,摇头不在理会天空中的毛血,举步朝愣严寺走了过去。

    连续三天三夜的急行,百笙也大感吃不消,况且接下来越过鬼国的边界到达绿仙省之后,还得横穿绿仙省才能到达广梅省,这又是近一千余里的路程。

    他倒是想过要坐车,但是他那通缉犯的身份,就代表了他不可能坐公共交通工具,现在买票都必须要刷身份证才可以买。至于黑车嘛…没钱谁愿意搭他哦?而且黑车上的人也不少,也很容易被认出来。

    在营救馨莹的过程中,他不想出任何的意外哪怕一点意外都不行,只好继续委屈自己的那双腿,就当是强身健体。

    既然要休息,肯定选择回家去休息,并且可以趁这个机会去给师傅他们的坟上上香除除草,毕竟下次再回来上香除草,那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愣严寺内一片破败的景象,生命力顽强到令人心生敬佩的野花野草,从地板砖的缝隙里,从墙缝中,从瓦片间生长了出来。

    无数的昆虫、动物都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百笙的脚步行走在地板砖上,从地上传来的震动感让它们从寺庙的各个角落飞奔了出来,仿佛在迎接百笙那样,看了他一眼又飞快的回到自己的家中。

    每走几步就有烦人的蛛网挂在百笙面前,果然不想勒死人的蜘蛛不是一个好杀手。轻拭去自己面前的“拦路虎”,怀着复杂的心情入了大雄宝殿,金碧辉煌且受万人朝拜万人供奉的大雄宝殿,早在数月前被盛怒中的百笙砸成了废墟,要是他会开挖掘机的话,恐怕连这宝殿的房子都会被他给拆了。

    地上的水迹早已干涸,只留下大量的黄泥,那是消防管道刚出水时喷射出来的黄泥。

    百笙本来是想进去拿香的,等他低头看到地上黄泥的印记时,立刻往后退了几步暴吼了一声:“谁,是谁在那里,给老子出来!”

    许久之后,大雄宝殿依旧是那么的安静,连一只蚊子飞翔的声音都没有。

    “笙哥,发生什么事情了?”天空中的毛血听到百笙的声音,立刻飞了下来。

    百笙指着地上的黄泥:你看这里的脚印有三种,其中之一是我之前遗留下来的,现在早已干涸的脚印,还有两种一看就知道是最近才留下来的脚印。

    “不可能啊!安台省境内早都被我们搜刮了一遍,所有留下来的活人都被集中在了安市的广场啊。”

    “或许是有漏网之鱼也说不定。”

    如果是别的地方百笙才懒得去管这闲事,但这是自己的家!即便现在已经废弃了,也不愿意被不三不四的人住进来,况且后山还是自己师傅等人的安息之地。

    他看着毛血冷声道:老毛,拜托你件事情,帮我把藏在这寺庙里的老鼠给我找出来。

第67章 藏经阁() 
这座寺庙说大不大但也不小,除了这几座大殿之外,包括后山占据了一个小山头。

    在这里面藏上几个人,如果让普通人来找,找死他也找不到。但是鬼物却不一样,它们可以飞天遁地,无形中节约了不少的时间。

    看到毛血出去找那几个老鼠了,百笙在大殿内呆了片刻,便拿着香前去后山拜祭自己师傅等人。

    入了后山,他突然发现这里好像少了什么东西,但具体是少了什么他又想不出来。

    挠了挠头不再去纠结这个问题,给每个坟包上各插了三根细香,最后才来到陈远的坟前。

    拿出最粗大的金香点燃,噗通一声跪在陈远坟前,手中的香杆放在自己眉心处,毕恭毕敬拜了九下,才把香插进土里。

    虽然他也知道自己的师傅,包括坟包里所有的人的灵魂都重回于天地,现在做的这一切只是出于仪式或悼念罢了。

    不管是仪式也好,悼念也罢,人总要有个念想才行,要是没有了念想活着和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

    他在后山呆了很久,就连那根粗大的金香都烧到了一半,方才起身施礼离开了后山。

    这个过程中他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的行为,一切都是那么平静自然。

    回到寺中,发现前去寻人的毛血还没有回来,随手一摸摸到胸口的小鼎。

    看着这个被自己当做念想的小鼎,不知为何突然来了兴趣。也是,这个看起来其貌不扬的小鼎,竟然被人藏在一座寺庙最核心的地方,并且若非百笙突然想到去砸那如来金像,估计现在还好好的藏在那里面。

    它虽然其貌不扬,但是能被人如此费心的藏到里面,说它没有古怪谁也不会信吧。

    想要知道这个小鼎的秘密,那么只有去那个地方才能找到端倪。

    他重新回到后山,绕过坟墓继续往深处走,走了约莫二十里山路,最后停留在一个,仿佛被人用巨剑削的笔直的悬崖下。

    这个悬崖大约有百米高,在悬崖的表面有人为制作出来的,可以用来攀爬的岩石,乍一看还以为就是个用来练习臂力的运动场所。

    百笙往后退了几步,加快脚力迅速朝那悬崖冲了过去,马上要撞在悬崖上的时候,双腿微屈,如蚂蚱般往上面一跳,整整跳出了十米的高度。

    双手准确抓住悬崖表面外凸的石子,仿佛化身成了灵猴,手脚轻盈的在悬崖峭壁上攀爬着。

    眨眼间的功夫,他便攀爬到了崖顶,崖顶上怪石嶙峋,一看便知前方已无路可去。

    百笙无视那些怪石,径直走到后面,脚步停留在另一座山的山腰上的一块巨石处。

    他开始在上面搜索着什么,猛然眼睛一亮,他的手触摸到一个非常细小扁平的小口。

    把脖子上的弥勒佛取下,朝着那个小口塞了进去。

    “轰隆!”

    山间一阵巨响,仿佛整座山都要坍塌了一样,百笙面前的巨石开始往下沉去,溅起漫天的灰尘和泥土。

    等这一切都尘埃落定之后,百笙的面前出现了一个黑魆魆的洞口。

    一阵山风从他后面吹进那洞中,“唰”的几声,那些插在石壁上的油灯竟然自行着了起来。

    对于眼前发生的这一切,百笙丝毫不觉得意外,看样子他不是第一次来这里。

    石壁两端的油灯很快便驱散了山洞里的黑雾,呈现在百笙眼中的,不是什么金山银山,也不是什么珠宝首饰,而是一排排的书架,书架上面堆满了书籍。

    这个山洞,才是愣严寺真正的藏经阁,至于寺庙里面的藏经阁,不过是为了迷惑世人而存在的。

    这个藏经阁的存在,本来全天下只有一人知晓,那便是历代的主持。

    到了陈远这一代却多了个意外,那便是百笙,可见陈远究竟有多疼爱自己这个小徒儿。

    以至于连藏经阁的钥匙,都在百笙成年之后交给了他。

    百笙所会的《心眼咒》,便是从这里学来的,倘若是外面藏经阁的《心眼咒》,累死他也不可能找到筱露的存在。

    他开始在里面翻找起愣严寺的史记,想看看最近修葺的时间是什么时候,还有就是大雄宝殿里面的如来金像是谁建造的。

    “卧槽?这愣严寺真是多灾多难的寺庙,从古至今竟然被灭了八次寺!加上这一次是第九次了,妈耶,都成九九归真了都。”

    “嗯?奇怪了,怎么会没有呢?修建如来金像那么大的事情,怎么寺庙的史记上没有记录?真是奇了怪了。”

    一本厚厚的史记被他翻了三遍,依旧没有找到一丁点有关这如来金像的线索。

    就算这如来金像不是在寺庙中修建的,是从外面请回来的,那上面也应该有记录才对。

    那药师佛像,地藏菩萨像等,上面都有明确记载,何年何月何日请谁来寺庙修建。

    或者是何年何月何日,从何地把此佛像恭请回来。庙中数百尊佛像都有记录,为何偏偏这最重要的如来金像没有。

    越想越觉得奇怪,他把手上的书合好放回原位,开始查看起别的藏书。

    洞外的日月已经流转了几回,百笙把藏经阁内除了经文以外的书籍,全都翻了一遍,最后依旧是一无所获。

    把手上的《异闻录》合上,起身踢了踢酥麻的双腿,正打算把它物归原位的时候,一张不知夹杂在何处的黄纸,从书架上飘了下来。

    好奇的捡起那张黄纸,上面用小篆写了一行字。

    “如来之像,青之所处。三音九调,婆娑帝揭。”

    纸上的字顿时让百笙兴奋了起来,辛辛苦苦了那么多天,眼睛都要看花了,现在终于找到一丝有关这小鼎的信息。

    “如来之像,青之所处。”

    这句话的意思,不正是说:在如来雕像里面,有一个名为“青”的东西么?

    他看了下自己脖子上的小鼎,上面的颜色的确青色的比较多,应该说的就是这个东西。

    至于第二句话的意思,让他愣了半晌,最后才勉强搞明白其中之意。

    

第68章 故人() 
寺庙中的毛血,此刻正飘在空中,担忧的看向远方,自从他把寺庙里的“老鼠”抓回来之后,就没看到百笙,起初还以为他是有事出去了一下,没想到这一消失就差不多一个星期,若不是他魂海里百笙的印记还在,他都以为对方死了呢。

    “嗯,这是?”

    毛血的目光一亮,他看到人影从后山缓缓走了过来,定睛一看那个人影不正是消失了一个星期的百笙么?

    他迅速飞了过去,落到百笙身旁,刚准备开口说话询问他这几天去哪里了,却感到一股莫大的威胁,想都不带想的立刻飘回到了天上。

    谁知回到天上之后,那威胁不仅没有散去,还跟随了过来,立刻唤出自己的武器警惕的看向四周,只见一个小黑点迅速朝自己飞了过来,那黑点的速度非常快,眨眼间的功夫便来到毛血的面前。

    毛血警惕的看着自己面前的小黑点,丝毫不敢有所懈怠,他能感觉到面前这只青鸟虽还是幼体,却能给自己带来莫大的伤害,如果一不小心怕是阴沟里翻了船。

    “小青别闹,快回来这是自己人。”

    那只青鸟听到百笙的呼喊之后,上下打量了毛血几眼,发出“啾”的鸣叫声,小小的身影如箭般迅速俯冲到百笙面前,最后停留在他头上,安心的睡了起来。

    看到毛血还飘在天空中不敢下来,百笙无奈的再次呼喊了句:老毛下来吧,它不会伤害你的。

    有了对方的保证,毛血这才敢从空中落下,不过他手中的幻武并没有收回去,而是一脸紧张的看着百笙头顶的青鸟,眉头紧锁的询问起这青鸟是什么来历。

    “你说它啊…我说它是个小鼎变的你行不?”

    毛血飞速的摇晃起头,百笙胸前的那个小鼎他也见过,但是打死他也不相信这只青鸟会是那小鼎变出来的,一个是死物一个是活物,这怎么可能啊!

    百笙耸了耸肩:你不信我也没办法啊,但它的确是从小鼎变成的。

    说起自己头上这只青鸟,百笙也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他按照那张黄纸上最后一句话,用三音九调的语调念出后面的那行字之后,脖子上的那个小鼎立刻出现了裂缝,紧接着一颗蛋从鼎里破出,刚用手接过那颗蛋还没等整明白啥情况,他头上的那只青鸟便破壳而出了。

    卵生动物似乎都有一种通病,那便是破壳之后第一眼见到的生灵,便会把对方当成是自己最亲切的人,百笙便在自己都懵懂的情况下,成了这只青鸟的“父母”了。

    不再去好奇这只青鸟是怎么来的,毛血脸上依旧一副心有余悸的表情,他怎么也想不到有朝一日自己竟然会被一只鸟追的漫天跑,他指着青鸟询问道。

    “笙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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