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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怜卿为爱
作者:陈明娣
男主角:严钰
女主角:柳伶儿
内容简介:
哪来的笨丫头?自己的身世都堪怜了。
居然还有心情安慰、同情他!
什么丑八怪!若非爹爹怕他这张俊脸,
行走江湖容易惹事生非,他何须戴上这吓人的人皮面具!
好吧!为了她的天性善良,他决定了——
可,该死的!不过几年光阴而已,她居然不记得他了?
而他却为了她,这些年来明查暗访,没一刻不惦着她……
真该好好揍她一顿屁股的!
揍屁股太痛了,也许……可以狠狠吻她,逞罚她一下,
可是——这丫头居然连着两次昏倒?
是他太激情吗?冤枉呀,他连她的唇都还没碰到哩!
还是,另有隐情?
正文
第一章
咸阳城郊,丰年镇。
人行喧扰的大街上,忽见一名脸色憔悴、长发纠结的壮年男子,背上系着个包袱,手中握着一把长剑,神色肃杀地朝着前方的大庄院走去。
他所经过之处瞬间变得寂静,市井小民都被他身上暴戾的气势给震住了;没有人敢开口跟他搭讪,只能睁着溜溜大眼好奇地看着他走向──“聚义庄”。
今儿个正是“聚义庄”庄主孙朝元的五十大寿。
说到孙朝元,在陕西一带可是响叮当的大人物,不论黑、白两道都敬他三分;孙朝元出身草莽,早年干的是打家劫舍的勾当,但他不但武艺不凡,而且足智多谋,不出几年工夫就在绿林中称霸,后来不知为了什么突然脱离了绿林,在丰年镇上建了所大庄院,取名“聚义庄”。
自此他不再做老本行,扮起了扶弱济贫的大善人,来往结交的都是武林中的名门正派。由于他为人慷慨、出手大方,才几年的工夫就让人忘了他曾是个盗匪,反而在武林中备受推崇。
“聚义庄”张灯结彩,敞开的红杉大门上贴着大大的“寿”字。
这会儿,从四面八方来道贺的武林豪杰,已被招待到内堂去接受庄主热情地款待,门口只剩两、三个小厮无聊地在那儿闲聊。
当那壮年汉子走到离门前一丈远处时,他们才注意到他──披头散发、面容凶暴,身上穿着一件已被尘土染黄的黑色长衫,怎么看也不像是来贺寿的宾客。
看他直冲着大门过来毫无停步之意,小厮中较年长的孙发立即往门前一站,一手插腰、一手平举在胸前,语气不善地开口喊道:“这位大爷请留步!不知您上咱们”聚义庄“有何贵干?”
“我找孙朝元!”那壮年汉子双手一背,大剌剌地嚷着。
孙发一听,皱起了眉,这人竟直呼老爷的名讳,煞是大胆!
复又瞧见了他背上背了个大包袱,该不会是哪家老爷差来送礼的无知下人吧?
“你把您家主人送的礼交给我们就行了,我们老爷这会儿正忙着呢!”说着,孙发示意立在两旁的家丁过去解下他背上的包袱。
那壮年汉子条地退了一大步,双手打开护着背后,脸色怪异地说:“别过来!我不是来送礼的──”眼神一瞪,他又说:“我是来报仇的,孙朝元杀了我一家,我要他血债血还!”
孙发大吃一惊,连忙使了个眼色让人进去通报,一边厉声地说:“今天是我家老爷大寿,是谁让你来闹场的?”
壮年汉子不再与他啰嗦,跨步向前一把推开挡道的孙发,直朝院里走去;其余的仆人被他的气势所慑,不敢再上前阻挡,只敢跟在他后头喳喳呼呼的。
“聚义庄”总管孙兴接到通报后,立刻出来处理。
在庄主的寿诞发生这样的事,怎不教他这个当总管的心惊?!要是处理不妥,可是会在众多的宾客面前坠了“聚义庄”的名声的。
想到这儿,孙兴不禁加快脚步;他一走到前院,就看到那名壮年汉子气势汹汹地过来。
“不知这位大爷怎么称呼?”孙兴上前作揖。
“柳克勇。”那名汉子不得已停步道。
“原来是柳爷,怠慢怠慢!”孙兴拱手又问:“不知柳爷府上哪里?”
柳克勇性子急,不耐烦地大喊:“孙朝元那个杀人凶手到底在哪里?为何不敢出来见我?难不成他是只缩头乌龟!”
“柳爷,请您说话客气点!在地方上,我们庄主是以急公好义著称,绝对不是什么杀人凶手。我想这其中一定有误会。”
“误会?孙朝元害死了我一家九口,我不杀了他,怎么对得起我死去的爹娘和二哥、二嫂一家,还有我的娘子和我的儿子?”柳克勇咬牙切齿地吼着,眼珠如要迸出一般地睁着,好不吓人!
“孙兴,这是怎么回事?”孙朝元在内堂听到前院的嚷嚷声,匆匆跟宾客告了罪,出来瞧个究竟。
“启禀老爷,这位柳爷口口声声说──”
原来这个穿着锦色长袍、气态威严的男人就是孙朝元!
柳克勇紧盯着他的仇人,恨不得立即将他碎尸万段!他猛地向前急问:“孙朝元,你这个大恶人!我柳家与你何仇,为何要灭我全家?”
“柳兄弟,我与你无冤无仇、素不相识,怎么会杀你全家呢?如你不嫌弃,可把事情说给愚兄听听,我一定会替你讨回公道的。”
对于柳克勇的指控,孙朝元毫不动气,慢条斯理地跟他讲理。
“你别再假惺惺了,是你命令‘黑风寨’的土匪血洗柳家的,我要你──”
孙朝元突然打断柳克勇。“‘黑风寨’?可是巴山‘黑风寨’?”
“没错,就是巴山‘黑风寨’!你不会要说你跟‘黑风寨’毫无瓜葛吧?”
孙朝元缓缓地摇头。“这事说来虽不名誉,但我也绝不会刻意隐瞒。那‘黑风寨’的众头目,都是我年少时打家劫舍的伙伴。”
“这是你亲口承认的,看你还如何狡辩?!孙朝元,你为何让那‘黑风寨’杀我全家?”
“柳兄弟,你冷静点儿!没错,我是认得那‘黑风寨’的大小头目,但我早已退出绿林,十多年没跟他们往来了。”
“你放屁!”柳克勇啐了声。“‘黑风寨’的丁三钟亲口告诉我,他是受了你的指使才会找上我们柳家的!”
“那丁三钟可有说出我指使他杀人的目的?”孙朝元问。
“他来不及说完就断气了。”
总管孙兴插嘴道:“柳爷,这就是你不对了。你怎可凭他人的一面之辞,无凭无据地就认定我们庄主是──”
“我相信丁三钟,他都快死了,没道理再编些谎言来欺骗我!”
柳克勇冲动地拔出长剑。
“孙朝元,一人做事一人担,你别再推诿了,我在爹娘坟前发过誓要为他们报仇的!”
“且慢!”忽然有人喊道。
原本在内堂进餐的贺客,注意到主人迟迟末回席,又听到前院传来的喧嚷声,都放下手中的碗筷出来看热闹。
众人听得片刻,都觉得柳克勇太过鲁莽,只听了匪徒的诬陷之辞,就登门踏户地上“聚义庄”寻仇;亏得那孙庄主还待之以礼,完全不计较他破坏了他五十大寿的寿宴。
有些自认德高望重的武林耆老,迫不及待地想出来主持公道,出声的正是其中之一──“青羊山道观”观主赵一机。
赵一机个儿矮又肥硕,里着藏青色道袍的圆滚身躯活像是个蓝色的布球,他费力地从聚集的宾客中“转”了出来,脸上挂着和气的笑容……
“这位兄弟,你别冲动,听老道说句公道话。孙庄主的为人,在地方上是有目共睹的,我相信他绝对跟这件事无关;不如这样,你先请回,给孙庄主一些时日,让他找‘黑风寨’把事情弄清楚给你个交代。”
“不必了!他与‘黑风寨’原已狠狈为奸,又怎会自己承认是背后主谋?”柳克勇逼近孙朝元。“你再怎么狡辩都没用的!”
赵一机笑脸一僵,吹胡子瞪眼睛的。这小子竟然没把他这个陕川第一大观的观主看在眼里!他还想再说些什么,孙朝元却开口了:“赵观主,多谢您的好意。”他往前垮了一大步。“柳兄弟认为我与‘黑风寨’有关联,是他不共戴天的仇人,我确实难辞其咎──”
他话一出口,一阵哗然,众宾客面面相觑──难道他真是背后主谋?
“他们都是我昔日的部属,当初我要是强迫他们追随我,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今日就不会累得柳兄弟家破人亡!这都是我的罪过。”孙朝元一脸悲天悯人。
众人一听,不禁动容,纷纷赞道,这孙朝元真不愧是急公好义的大善人!
孙朝元拱手道了声:“惭愧!惭愧!”又按着说:“今日承蒙武林朋友赏光来祝贺我五十寿诞,朝元招待不周,惊扰了各位的酒兴,真是抱歉!为了给各位及柳兄弟一个交代,只要柳兄弟能在二十招内逼我离开此圈……”孙朝元单足尖点地,画了个直径一尺的圈。“我这条命就随你处置。”
他这番话又引起轩然,大家都风闻孙朝元武艺不凡,但在这么小的圆圈内,根本是动弹不得,这样的约定不是摆明了送死吗?
柳克勇疑心地打量着他。“你说的可是真话?”
“在座的各位英雄豪杰都可为证。”孙朝元不顾别人的劝阻,朗声回复。
“好,就这样说定!”柳克勇撩了起衣摆折入腰间。
“柳兄弟,如果你在二十招内不能逼我离开此圈,那又该如何?”
“一命赔一命。”
“柳兄弟言重了!”孙朝元往他背上一望。“我想留下柳兄弟背上的包袱,就当是对冒犯各位英雄的赔礼。”
“我的包袱?”柳克勇一脸震惊,后转念一想,他本就打定主意,不管能否杀孙朝元报仇,事后都要带着……背上的包袱跳崖自尽,到黄泉下与家人团聚,现下先答应他又何妨。“好,我答应你!”
孙朝元条地解下长袍,一甩手转了个圈,卷起了地上的黄沙。在场的人都感觉到黄沙击在脸上的刺痛感,讶异孙朝元精湛的内功。
柳克勇也不例外,他思忖自己的功夫与他相差甚远,只有勉强一试了。
柳克勇飞身向前急攻了三招,孙朝元惊险地避过;柳克勇暗喜,催起真气加快攻势,却愕然发现自己的内力渐渐流失,他愈是心急,愈是提不出力气,孙朝元轻松地就化解了他乏力的攻势。
眼看二十招已到,还不能将孙朝元逼出圈外,柳克勇低吼一声,用尽全力击向孙朝元的胸前──哪知还不及逼近孙朝元,胸口就一阵血气翻腾,浑身如万针齐扎般刺痛不已,身子条地坠落在地,只觉得丹田空虚,一运气全身穴道便窒碍难行,他的五官也因剧痛而扭曲。
柳克勇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孙朝元,你好卑鄙!竟然……噗──”他口中喷出鲜血,脸上的肤色泛着灰青。
“柳兄弟,你何苦服毒自杀?”孙朝元关切地上前扶起柳克里,嘴里急吩咐下人:“来人啊!快找大夫。”他又说:“柳兄弟,你虽不能在二十招内将我逼出圈外,但只要你留下背上的包袱,‘聚义庄’也绝不会与你为难,你何苦这样……”
柳克勇奋力推开他,解下了背上的包袱握在胸前,面目狰狞地说:“我死也不会把它交给你!”
“愚兄不知包袱中物对你如此贵重,我们的约定你不必当真……”
孙朝元语未毕,柳克勇便突如其来地举起右掌,竭力拍向手中的包袱,那包袱内竟传出微弱的呻吟!
柳克勇“噗”地一声,又喷出大口鲜血,神情哀戚地掀开布包袱──出人意料地,露出的竟然是个年纪大约三、四岁眉目清秀的小女娃儿!小女娃儿嘴角倘着一缕血丝,黑白分明的双眼不解地望着柳克勇。
“伶儿,别怪爹狠心!你乖乖地跟爹去找娘──”他伸手扣住女儿细小的脖子,使劲想勒死她。
说也奇怪,那小女娃儿──柳伶儿竟闭上了眼,一点儿也不挣扎地任她爹勒着她的脖子。
众人都给这意外地发展给吓呆了!谁也没想到柳克勇背上背的竟是他的女儿,更没想到他会这么狠心想杀了自己的女儿!
孙朝元先回过神,捉住柳克勇的手臂,想迫他放手;没想到柳克勇猛然瞪大了眼,七孔流血地翻倒在地上气绝身亡!孙朝元愣住了,随即想到柳克旁的手还紧紧地扣住柳伶儿,连忙扳开他的手指。
几近昏迷的柳伶儿,因突然进入肺里的空气引起了剧烈的咳嗽;她一边急喘一边焦急地嫩声唤着:“爹!爹!你怎么了?”她爬到柳克勇的身旁,摇晃着他:“爹,你醒醒啊!不要丢下我一个人,伶儿怕,伶儿好怕!爹你快起来!”
孙朝元温柔地捉住她。“伶儿,你的爹已经死了!”
“你骗人!你是大坏人!我爹不会死的,他不会死的──”她小小的身躯拼命地扭动要挣出孙朝元的掌握。
“你看!你爹真的死了。”孙朝元强迫她注视柳克勇仍睁着大眼、斑斑鲜血的脸孔。“你这样胡闹,会让你爹死不嗅目的!”
柳伶儿盯着她爹布满鲜血、扭曲约脸孔,不能接受地全身颤抖,眼一翻,昏迷过去了。
“孙庄主,你真的决定留下她?”
赵一机与孙朝元两人坐在大厅里,面色凝重地商议事情。
孙朝元长叹道:“如今她一个人孤苦无依,我当然得收留她。”
“还是让我带她回”青羊山道观“,由我来──”
“不!”孙朝元飞快地拒绝了。“怎好这样麻烦赵观主!”
“可是,将来她要是恢复了记忆,恐怕会……”
“赵观主,我知道您是替我着想,但都已经过了十天了,伶儿还是不记得当时的情形。我问过大夫,像伶儿这样的失忆症,有的一辈子都不能恢复,再说,我不杀伯仁,伯仁却是为我而死,日后伶儿若是恢复了记忆,认定我是她的杀父仇人,那我也认命。”
“孙庄主的仁义胸怀,实在令老道佩服!”
“赵观主您过奖了!”孙朝元双手抱拳。“伶儿乖巧伶俐,人见人爱,任谁看了都会喜欢上她,更何况她留在这儿可与小女薏茹作伴。”
说人人到,随即听到了一个娇嫩的童稚声──
“爹──爹──”来的正是孙朝元的幼女孙薏茹;将满六岁的孙薏茹,长得甜美娇俏,梳着两个小发髻,上头还缀着粉红珍珠,映着一张小脸蛋更加红润。
孙朝元膝下皆是男孩,到了中年,他的小妾才给他生了个女娃儿,也就是孙薏茹。所以孙朝元对这个宝贝女儿向来是宠爱有加,对她的要求更是有求必应,任何奇珍异宝,只要她开口,孙朝元就设法弄来给她;因此,孙薏茹小小年纪就在“聚义庄”内横行无阻。
“爹,你偏心!”她一来就偎进孙朝元的怀里,不悦地嘟着嘴。
“爹哪里偏心呀!茹儿?”孙朝元宠爱地摸摸她的头。
“为什么伶儿每天都吃人参鸡,茹儿也要吃。”
“你不是不喜欢人参鸡的药味吗?怎么现在跟伶儿争着吃?”
“我不管啦!我也要吃!”她撒赖地跺脚。
“好,好,好,爹让厨房再给你炖只人参鸡。”
“我不要!我就要伶儿那碗人参鸡!”
“不行!”孙朝元从没这样大声吼过她。
孙薏茹立刻红了眼眶,委屈地说:“我就知道爹偏心,你有了伶儿,就不喜欢茹儿了!”她转身就往外跑。
孙朝元愧疚地抓住她,将她抱在膝上,讨好地说:“爹怎么会不喜欢茹儿呢?你是爹的心肝宝贝啊!”
“哼!”孙薏茹扭头不肯看他。
“爹不让你吃伶儿的人参鸡,是因为爹疼你。伶儿吃的是普通的人参鸡,爹让厨房给你做的是加料的人参鸡,比伶儿的好吃多了。”
“真的?”毕竟是孩子,她立刻眉开眼笑。
“爹怎会骗你?”他把女儿放落地。“你现在去帮爹把总管叫来,爹马上吩咐厨房给你做人参鸡。”
看着她急奔而去的背影,孙朝元苦笑地对赵一机说:“让您看笑话了!”
“哪里,孙庄主的千金真是粉雕玉琢、聪明伶俐。”赵一机略作停顿,之后又说:“那柳伶儿是否有什么不对劲,怎么您每天给她进补?”
“那天伶儿晕了过去,我请了大夫来看过,大夫说她的体质天生孱弱……赵观主应该还记得柳克勇临死之前打了伶儿一掌?”
赵一机点了下头。
“柳克勇这一掌虽然已没什么劲道,但仍伤了伶儿的内腑,所以我让厨房每天给她炖只人参鸡,再加上各式补身的药材,希望能强健她的体质;没想到小女竟吃起飞醋来了。”
“孙庄主真是用心良苦!”
原本赵一机对孙朝元收留柳伶儿一事仍有疑虑,现在看他对待柳伶儿更胜于自己的女儿,他也放心了。
“打扰了这么多天,我也该告辞了。”
第二章
时光荏苒,一转眼柳伶儿已在“聚义庄”过了六年寒暑。
这日,春光和暖,蝶飞蜂舞。
十二岁的孙薏茹在后园里练功──
孙薏茹绾着双髻,身着石榴红丝绸绣衫;今晨她刚从护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