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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漩涡-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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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菜,我订好了位置,你没问题吧?”

    高亚玲原以为会是西餐,她喜欢西餐厅的氛围。粤菜有些出乎预料,想到是和李志军在一起,就算是大排档,相信也甘之如饴。

    席间,李志军很少谈个人,大多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譬如美食,譬如天气,高亚玲忍了很久,最终忍不住问:“你和陈法医认识?”

    “恩。”

    “你们是”

    “你想问什么?”

    高亚玲犹豫了一秒,最终没有把话说破,她担心李志军真的喜欢那女人。如果那样,她该怎么办,以朋友身份鼓励李志军朝着幸福努力追去?“没什么,难得见你那么照顾一个女人。”

    李志军笑着岔开了话题,“这个给你,生日礼物。听说你用手机砸晕了一个偷车贼,这事儿还上了新闻,作为你的上司,我可不忍心让下属为了工作破费。”

    高亚玲尴尬的笑笑,她确实用手机去砸偷车贼,不过被贼用车锁一挡,手机屏就那么碎了。赵棠为此笑了很久,说一辆全新电动车也就三,四千,她的手机接近七千,真是得不偿失。

    李志军学识渊博,同他吃饭非常愉悦,不知不觉中两个小时过去了。他看看表,说,“时间差多了,你是要回家?还是”

    “我”她以为吃饭只是开始,没想让李志军那么早回去。正犹豫着要不要放下矜持主动一点儿,餐厅经理敲门而入,“李总,你的汤好了。从中午煲到现在,整整八个小时,绝对滋补。”

    高亚玲看着那锅汤,说:“我要回警队,你呢?”

    “我送你,我也要去。”女人的直觉总是很准。粤菜,煲汤,能让李志军费神的事儿,肯定是为了那个女人。

    陈珈一连剖了好几具尸体,整个人兴奋的不得了。李志军来时,她刚切开最后一具,开心地对一旁负责缝合的法医说:“我这儿完工了,你们继续”

    李志军受不了解剖室那股味儿,急忙把陈珈带到另一个办公室,疑惑地问:“离开三年跑去进修法医学了?”

    陈珈凑近他说,“告诉你个秘密,这是我第一次解剖。”

    李志军淡定的深呼吸一次,问:“你究竟是谁?怎么会被指派到这个案子,你来这有什么目的?”

    “这些问题比见到我还重要?”李志军顿了片刻,坦诚的说,“见到你更重要”

    “那不就结了,问那么多干嘛!”

    “我这是担心你!冒充法医,居然还敢解剖尸体,你的胆子怎么越来越大,不怕被人发现?”

    “首先,死者是外籍偷渡客,这种案子差不多就行了。其次,尸体的死相太难看,已经有人剖过一遍,我这是第二遍。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知道该在这些尸体上找什么,找到就行。收尾的缝合工作不是我做,瞒混过关其实很简单。”

    “尸检是很严肃的工作,你就不怕吗?”

    “怕什么?这是我第一次解剖尸体,却不是第一次划开人体,手术刀还是会用的。”

    “你切过活人?”

    陈珈点点头,不想多说。她陪吴修在去过几个冲突频发的地区,一度为了药品在无国界医生组织那儿待过一段时间。在那里,或者说生活在那些地方的人,他们的生命还不如和平国家的一只宠物。

    那里的医生曾让她协助手术,最初她不愿,自觉无法承担拯救生命的重责。接触几天之后,她发现当地志愿者实在是空有热心,缺乏能力,仅一个沟通障碍就会造成很多悲剧。

    同吴修商议之后,她主动留下做了志愿者,一向看她不顺眼的彩虹难得的没有冷嘲热讽,自愿帮她找了很多医学资料供她参考。半年,她协助医生做过无数台手术,救活一些,救不了更多。

    很平淡的一天,她感到非常的疲倦。战火没有停歇的迹象,伤者不断地送来,她不知道整日忙死忙活究竟为了什么。那一日,她离开战区,撇下彩虹独自去了奢华至极的迪拜。

    地狱与天堂,原来只相隔几十个小时的飞机,这就是世界,这就是人生。

    陈珈原本还兴奋的情绪,一时间因为回忆而变得有些颓靡。李志军忙说,“回来就好,我什么都不问了,先吃点儿东西好吗?”陈珈往桌上一坐,随便的好似在自己家里。原本要喝汤的人,突然说了一句,“如果死者变成鬼,大家信仰不同,想找我麻烦会比较困难,我实在害怕不起来。”

    相比三年前,陈珈活波了不少,除了刻薄依旧,还学会了吴修的冷幽默以及彩虹的恶毒。李志军有些不太适应,岔开话题问:“下午染发去了?中午还是金发。”

    “中午那是假发,方便过境。”

    “从哪过来?”

    “你没查到?办事效率不高啊!”赶在李志军变脸之前,她及时补充道:“阿尔巴尼亚。”

    “香港转机?”

    “恩。”

    李志军暗自轻叹,她也不是什么都不说,只看问的问题是否会涉及到她不想说的部分。比如,她是谁,她孩子的父亲又是谁。

    高亚玲在办公室里重新涂了口红,眼见精致的脸蛋没了瑕疵,这才不紧不慢地走到法医这边。隔着房门上的玻璃,她看见李志军用手肘杵着桌子,正在倾听那女人说话。

    同中午相比,那女人少了几分冷漠,多了点儿说不出来的感觉。黑色的长发被她胡乱挽起,墨绿色的裙子让她的肌肤更显白皙,脚上依旧是红底鞋,只不过换了双黑色的。

    她默默地评估着对手,五分钟后选择了离开。

    陈珈从不拒绝美食,眼见她把饭菜吃喝干净,李志军问:“去哪?我送你。”

    “回酒店呗,还能去哪。”

    “你打算在这儿逗留多长时间?”

    “不定。”

    “一直住酒店?”

    “这个问题还没想,我猜你会帮我想。”

    “要不住我那儿?”

    “行啊!”

    车子驶往酒店途中,李志军问:“要听音乐吗?”

    陈珈吸吸鼻子,一股淡淡地香水味充斥着鼻端,“我觉得被你坑了?”

    “怎么说?”

    “别说你不知道她在门外站了五分钟。看她打扮得那么漂亮,今天应该是个重要的日子。你们一起晚饭,结局却是我在你车上,你邀我同居,不是坑我是什么?”

    “你可以拒绝的。”陈珈侧头看了李志军一眼,“三年不见长进了,这算什么?我若拒绝,你能保证不出现在我面前?”

    “1142天,我们不止三年未见。你若不想要我的帮助,为什么选择在警局出现。”

    陈珈无视他的问题,反问:“为什么拒绝高亚玲?感觉她挺适合你的。”

    “谁说我拒绝了?你会答应和一个想要拒绝的追求者吃饭?可惜吃饭的时候,我眼里有她,脑子里却在想你,这事儿真没法儿勉强。”

    陈珈遗憾地咂咂嘴,没有说话。

    酒店房间,李志军看着一地狼藉,颇为感叹的说,“去我那儿你也这样?”

    陈珈把衣服、鞋子,一股脑的塞入行旅箱。非常无谓的说,“积习难改,还欢迎我入住吗?”

    “有点儿后悔,但若放任你离开,我会更后悔。”

    临津市被一条江水横穿,这条江名曰临江。临津市行政上以临江为界,将城市分为南北两区。临江雅苑,听名字就知道李志军住在江边,直插云霄的江景房怎么看都和低调无关。陈珈打趣道:“怎么,不低调了?”

    “三十而立,我要一直这么低调下去,操心的人就多了。”

    陈珈没有接话。饮水厂成为废墟之前,冬叔不但带走了李志军,还把李志东的尸体也带走了。这么些年,李家人根本不知道发生在饮水厂内的事儿,不知道李志东已死,一直以为这人犯错之后逃到了境外。

    李志军心善,想必对李志东的死亡一直不能释怀。亦如这三年,她到过无数死亡现场,见过很多尸体,一直不想忘记的却是白嘉祥的死亡。每次想到白嘉祥,她就觉得这人不该死,白嘉祥是唯一一个看穿她本质,并告诉她如何行走于世的人。

    “这儿要刷卡才能上楼,每个人只能到自己所在的楼层。我住这个户型一梯两户,隔壁”陈珈伸手捂住了李志军的嘴,“我就住几天,你有必要售楼吗?”

    李志军往后退了一大步,“你干嘛不好,要扮法医,身上这味儿要多少天才能消?”

    “这就嫌弃我,开始怀念某人的香水味儿啦?”

    “你这是吃醋,还是单纯看高亚玲不顺眼?”

    “我只吃甜食,不吃醋。”

一百一十八、价值() 
周末,为了给高亚玲庆生,高家大宴宾客。李志军是受邀宾客,他问正要去游泳的陈珈,“今晚做我女伴?”

    “没兴趣。”

    “赵凯文回国了,高亚坤,邱明涛都在,不想去看看?”

    陈珈犹豫了一秒,“好吧!”

    高亚玲还邀请了警队很多同事,为表亲民,李志军的打扮只比往日多条领带。

    陈珈没什么衣服,外出三年,日子的好坏全看吴修会去什么地方。

    巴黎的高雅,纽约的时尚,意大利的奔放,那是过得好的。若是去了战乱地区,黑纱遮面,几个月不能洗澡,政府军和叛乱组织都是威胁,搞不好就死在流弹之下。

    月牙湖的案子对吴修还是有影响的,为了躲避千面佛,他们有一年时间都在边境上跟踪恐怖组织。高温,戈壁,沉闷的衣服,完全听不懂的语言,隔几天就需要更换的居住地那种日子,枯燥乏味与阴谋血腥并存。

    “衣服换好了吗?”李志军打断了陈珈的思绪,她从刘白送来的衣服里随便挑了条裙子换上,对门外的李志军说,“有点紧,帮忙拉一下拉链。”

    李志军轻轻一拉,裙子后背的拉链扣坏了,他咬牙切齿的说,“刘白这家伙,怎么就那么省,给他钱都不会花。”

    陈珈轻笑一声,“对你而言,一条裙子成千上万十分正常。对他来说,那可能是一家人一年的收入。你们环境不一样,他真舍不得花这个钱,购买奢侈品对他来说就是犯罪。”

    “感觉你变了不少?”

    陈珈脱了裙子,打算重新穿一条,李志军见她毫不避讳,反而不好意思的帮她把门关上。陈珈确实变了,吴修和彩虹是什么人,要和他们相处,又怎能不变

    十分钟后,她换了条白色的裙子,目测价格不超过五百。这衣服要被彩虹看见,那家伙定会用咖啡泼脏,嘴里还会说:我用过的桌布都比这面料好。在他眼中,吴修穿什么都好看,陈珈穿什么都是乡下来的土妞。

    想起吴修,陈珈从随身包里摸出一条手链。跟了吴修三年,她从未收过礼物,这条手链还是在吴修装枪的盒子里发现的,吴修见她喜欢,随口就说,送你。

    拇指大小的绿色珠子串成一串,珠子圆润晶莹,看着非常漂亮。陈珈随手戴上,对李志军说,“我好了,走吧!”

    高亚玲生日当天约了李志军吃饭,今晚的生日宴,不过是高亚坤想出来的一个由头。这位善解人意的堂哥很早就看出了高亚玲的价值,希望她能替家族政治联姻,实现权力在几个家族间的击鼓传花,以求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高家很传统,生日宴搞得和中式婚礼差不多,临津最好的酒店包了一层,还未开宴,宾客三三两两的聚在外面大厅喝茶聊天。

    李志军刚到,高亚玲笑着将他介绍给自己父母,完全无视与他同行的陈珈。一切都在预料之中,陈珈自觉地找个角落猫着,跟了吴修三年,她很清楚如何在这种场合低调隐匿。

    第一个找到她的人是赵凯文。这人眉眼周正,同赵棠有几分相似,只不过没有赵棠那种正气,通身的戾气看着就不像正经人。衣着打扮也非常出格,黑衣黑裤,敞开的领口中不但可以看到纹身,拇指粗的金链串着佛牌更是引人注目。

    陈珈见他朝自己走来,下意识的就想走开。两个保镖拦住了陈珈的去路,他走到陈珈身后,紧紧贴着她的腰,凑在她耳边轻声说,“亚玲是我的公主,任何人跟她过不去就是和我过不去。你不应该临津”

    李志军一直关注着陈珈,看见赵凯文同两个人一起围住陈珈,他急忙走过来问:“你没事吧?”

    赵凯文慢慢地把抵在陈珈腰部的手枪收好,转头冲着李志军微微一笑,这才带着保镖离开大厅。陈珈没有回话,沉浸在被枪抵住后腰的愉悦之中,一个大男人为什么会随身带着。22口径的枪支?这种枪基本没有后坐力,通常只有新手和女人会用。难道说这个心狠手辣的男人有一颗温柔细腻的心?

    李志军拉住陈珈,“走,我带你离开,赵凯文实在太嚣张了。”

    陈珈回神摇摇头,“没事,他没吓到我。”

    “真的没事?那可是枪。”

    “你看出来了?”

    李志军被陈珈问得特别伤心,不禁反问:“你以为我和你一样走特殊通道?我可是正规院校毕业生。”

    “知道了,学霸。我没事儿,你快点儿过去应酬。”

    李志军刚离开,赵棠笑着走来,“陈法医,你好。亚玲也请了你吗?”

    “我跟李局一起过来的。”

    “噢,你们以前认识?”

    “赵警官,你弟弟才跟我打过招呼,很惊讶你居然不知道。”

    “我弟弟?陈法医说笑了,我是家中独子。”赵棠心理素质不错,居然没被陈珈给唬住,显见他从赵凯文那里知道了不少关于陈思源的事情。

    “这样啊,我记错了,赵警官有事儿?”

    “手上有个案子,尸检这块出了点儿问题,想问问陈法医有时间吗?”

    陈思源这个名字果然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这算什么,想用尸检来验证她的身份?“有,明早见。”

    “谢谢。”

    “不必客气。”

    赵棠刚走,陈珈就给刘白打了个电话,“查一下局里有什么案子,命案。”

    刘白看着陌生的来电呆了一会儿,“陈陈小姐?”

    “恩,一会把卷宗发给我。”陈珈挂了,刘白一脸茫然的盯着手机,该不会除了李志军,他还要伺候这位祖宗吧!

    开宴之前,高亚坤站在台上好好夸了一番高亚玲,接着让人送了个漂亮的蛋糕上台。高亚玲站在台下幸福的享受着公主待遇,转身同一旁的李志军说了几句话,唇语来看,她想请李志军帮忙切蛋糕。

    李志军拒绝了,高母却像没听见一般,直接把两人推了上去。周围的人配合的开始鼓掌,热闹的场景让陈珈有了种置身婚宴现场的感觉。

    高亚玲打扮得很漂亮,张扬的大红色和她挺配,要说有什么不足,那就是她穿高跟鞋的走路的模样缺乏女人味。

    怎样穿高跟鞋才漂亮?彩虹非常懂。

    吴修不在的时候,陈珈为了知道他的去向,不得不取悦彩虹,其中一条就是穿高跟鞋走路要走出女人味。为了这个虚无缥缈的词汇,陈珈反复练习走路的姿态,以至于脚上一直都有走路磨出的薄茧。

    穿高跟鞋走路,重心永远都要在直立的那条腿上,切忌随着往前的跨出的那条腿移动。所谓的女人味,所谓的好看,那是因为高跟鞋是一个能让女人身体绷紧的单品,从头颅到脖颈,到胸,到腰,到臀,全身绷紧。

    高亚玲上身太软,这样走路绝对不是穿高跟鞋走路和站立的正确姿势。只要姿势不对,漂亮的红底鞋不但不加分,反而会成为走路的负担。看着高亚玲走在李志军身旁的模样,陈珈为她感到心酸。爱情会让人谦卑,赵凯文心里的公主,到了李志军那儿,不过是个漂亮的路人而已。

    开宴时,陈珈被安排到了主桌,高母带着一干和高家关系密切的女性坐到她身旁。七八个女人,非富即贵,若没有强大的内心,这顿饭实在是难以下咽。对待这群人,陈珈采取三不主义,不主动说话、不主动搭话、尽量不得罪人。

    她努力把自己假想成一朵弱不禁风的小白花,认真感受着这些人拐弯抹角的讽刺,还有那种看似谦和,骨子里却刻着我们不是一个阶级的高傲。

    高母:“搞法医的女孩子,手指漂亮的不得了,那串绿油油的珠子也好好看。真羡慕你们这些年轻女孩,我们老人家就不敢戴这种珠子,一来是肤色配不上,还有就怕沾染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会影响石头的品质。”

    “我从来不让亚玲戴这些东西,她那个职业,太好的戴不了。太差的担心对她身体不好,搞得一个女孩子,一点儿女人味都没有。”

    高母话音刚落,一个人附和说,“亚玲戴表就挺好,那块表是亚坤从国外给她买的吧。据说是限量版,全世界只有十多个人有。”

    高母不屑地挥挥手,“亚坤就是浪费钱,亚玲哪懂这些。对了,陈小姐,你这串珠子很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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