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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大?
打个比方,地球跟百王星,万花星,双子星这类星球比,就好像一粒玉米,对上一个鸡蛋。
而这颗星球,就是一座高山!
它比双子星,还要大上一万倍,甚至十万倍。
这颗星球,孤苦伶仃,坐落在时空乱流之中。没错,外面宇宙之中,星球是在太空里。而这颗星球,却被时空乱流包裹。
一股玄奥的力量,在时空乱流之中开辟出一片天地。
星球周围一亿里,是空气,一亿里外,是时空乱流,谁敢飞着出来,分分钟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还别说,这虫洞,真的算是帮忙帮到底。
已经把我们送入星球虚空还不算,还在我们脚下,凝聚成浩荡万里的七彩祥云,缓缓降落在星球之上。
落地点是在一片深山大泽之中。
那山里,各种奇异怪兽,有仙王级别的,有仙尊级别的,有仙皇级别的,瞅着我们三个的眼神,一个个跟凡人看神仙一样。
噗通噗通跪满一地,口中高呼上仙。
(本章完)
第1071章 白衣青年()
谢蔷薇冷冰冰的看了这些怪兽一眼,居高临下,问道:“第七界之中,有一处凝聚天道大运的地方,在哪?”
不错,第七界之中,必定有个地方,凝聚着无边的天道大运。
一万个仙人之中,有一个有机会神游。
神游是可遇不可求的状态,一旦触发,分分钟醍醐灌顶,分分钟明悟法则,分分钟实力飞升。
凡俗人间,修仙练道之人,能够梦中寻仙。
蛇魅就是这样,梦中寻仙一次,就能得一百年的道行,简直开了挂一样。
而千万个,甚至一亿,一百亿,一千亿个神游之人,也未必能有机缘见到命运之门。
见到命运之门,是神游的最高境界。
三千大千世界,加上天外天无数人,能够见到命运之门的,屈指可数。
而每一个见到命运之门的人,未来的成就,都会不可限量。
这也是为什么谢蔷薇得知歌姬是见到命运之门的人后,堂堂天外天的人,仍旧与她姐妹相称,拉拢她的原因。
能见到命运之门的,都是被命运之门选中的人。
然而,传闻只要气运好到一定程度,也是有机会找到命运之门的。
这不是什么秘密。
追溯到时间长河的源头,从那个时候开始,就有特殊体质逆天者,想尽一切办法,盗取大运,积累福源,以求窥见命运之门。
盗天者盗取大运,有两种办法。
一种是盗取他人的气运,一种是盗取天地的气运。
天地的气运,可遇不可求,平时根本难得一见。
然而,一个人的气运,能有多少?
到底太少了!
倘若把一个人的气运,比喻成一滴水的话,那么想要找到命运之门,就需要一片大海。
靠这个办法,窥见命运之门,根本就不靠谱。
我的前世肯定知道这个道理,所以,才会不惜一切代价,来到第七界。
那么第七界,就肯定会有一个凝聚天道大运的地方。
不过这些妖兽,却是一个个一脸懵逼。
其中一个哆嗦着说:“回禀上仙,什……什么天道大运……我们……我们一些小妖,常年在深山之中修炼,从不出世,不见外人,我们也不知道啊。”
谢蔷薇废话不说,一招手,道:“你过来!”
那只妖兽颤抖着来到她跟前,跪在地上,不敢动弹。
谢蔷薇轻轻把手放在它的额头,那只白嫩的手掌心中,有光芒闪烁。
片刻之后,谢蔷薇不耐烦的一脚踹开那只妖兽,喊道:“都滚!”
鸟兽散……
轰的一声,所有的妖兽,全都如同丧家之犬,拔腿就跑,顷刻之间,就不见了踪影。
谢蔷薇望着我,摇了摇头,道:“我搜过它们的灵魂,真的不知道。”
我想了想,说:“不急,急也急不来一时,我们已经进入第七界,慢慢寻找就行了。出山之后去世俗中问问,说不定有人知晓。”
两个姑娘没有异议,我们祭出法宝,朝着深山大泽之外飞去。
仙尊多如狗,仙皇遍地走。
来到这里,我才知道这句话,绝对不是夸张。
瞅见大街上打铁的那个壮汉没有,我去,仙皇巅峰。
瞅见那个低头哈腰,守在门口招呼客观的店小二没,仙尊巅峰。
青楼捏着小手绢搔首弄姿的,都是仙皇初期。
连大街上一个要饭的乞丐,也是仙尊初期。
我们一路行走在繁华的街道上,特么的,连一个半仙都没看到。最弱的,也是仙人。
这颗星球,名叫灵枢星。
第七界分三层。
一层天,一层地,一层灵府。
一层天又分十方星域。每个星域,有星球千万。共一亿星球。每个星球,都有生命,不像三千大千世界,星球基本上全是荒芜的。
一层地也分十方星域,广袤无边,连在一片,不知道多少光年远。
灵府同样如此。
这里的人,死后不会进入轮回,跟外面的世界完全不搭边。井水不犯河水。灵府就相当于三千大千世界的地府。
地就相当于三千大千世界的凡间。
天就相当于是仙界。
灵枢星位于天界南方星域最边缘的地方,一颗毫不起眼的星球,就等于是乡下贫困山区。
然而,即便是这里,星球之上的众生,仍旧如此强悍。
这里的主宰,乃是灵隐峰。
灵隐峰的宗主,是灵枢星的唯一仙帝。
我们一路打听,仍旧没人知道天道大运的所在之地。
有些人甚至嘲笑我们,区区仙君,也想寻找天道大运,即便有,你们能得到吗?
不错……
灵枢星上,飞升上来的仙人,足足有万亿那么多。
这还算是人口稀少。
万亿之中,修成仙君的,没有一百万,也有八十万。
双儿的仙君修为,完全不起眼啊。
我这个仙王巅峰,要不是跟着双儿,估计乞丐都敢鄙视我。
而谢蔷薇就更菜鸟了,这妞战斗力强悍,可她自身的境界,才只是真仙啊……
忙活了一整天,也没打听出来什么有用的消息。
谢蔷薇一脸焦急,道:“不行我们直接去灵隐峰吧,找灵隐峰的人问。打听不到天道大运,打听到你的前世也好。我们传送到这里,他也应该传送到这里,那条虫洞,只有一条路,就是通往这个灵枢星。”
实在不行,只能如此了。
然而,就在这时候,双儿凑过来小声说:“主人,那个人跟了我们大半天了。”
我回首望去,一个白衣胜雪的年轻人,背负一个剑盒,距离我十米,无声无息跟着。
这人一脸冷傲,竟然是仙君后期的修为。与双儿,是同一个境界。
他与我四目相对,眼神丝毫都不躲避,就那么淡淡的望着我。
谢蔷薇皱着眉头:“什么来头?我去问问他。”
我拉住谢蔷薇:“人多,找个偏僻的地方。”
我们重新朝着深山大泽之中飞去。
那个白衣青年,竟然丝毫没有遮掩的意思,背负双手,踩在剑盒之上,衣衫飘飘,跟着我们。
四下无人,距离城池已经百万里远。
谢蔷薇皱着眉头问道:“喂!你是何人?为什么要跟着我?”
(本章完)
第1072章 这逗比()
那人目不转睛的望着我,没搭理谢蔷薇。
别看谢蔷薇在我面前会卖萌撒娇,会言听计从,很好说话。这妞来自天外天,身份似乎还很尊贵,她骨子里可是个睥睨众生的主。
二话不说,湮灭神镜已经拿了出来。
双儿拉住她,说:“蔷薇,等一下。这人有些奇怪,是敌是友不明,说不定知道我们要问的事情。让我来问问他。也许他误以为你实力不高,所以才会这么高傲。”
她上前一步,拱手问道:“敢问这位仙长,怎么称呼?”
他是仙君后期。双儿也是仙君后期。
正常来说,怎么着都该给个面子吧。
然而白衣胜雪青年仍旧一动不动,我一度认为这货是个残疾,眼珠子肯定不能转了,连眼睛都不眨,一动不动,从我发现他开始,一直就这么盯着我。
双儿笑了笑,又问:“仙长?小女子若有冒犯的地方,还请见谅。”
仍旧不言不语。
双儿:“仙长,不知道我们可曾有冒昧的地方?”
白衣胜雪青年跟个稻草人一样。
双儿:“仙长莫不是知道我们要问的事情?”
白衣胜雪青年跟死了一样。
双儿忍不住了!
我最了解这妞的心思,她与我有同生共死咒。这妞郁闷无比啊,她是堂堂双子星的星主。她在一个小千世界,几乎是无敌的存在。她鸾飞凤鸣体质,修炼时间最短,人家成个仙都要修炼千年,这还不是啥稀罕事。她从一个普通人,成为现在这种境界,只用了三百年。
她是双子星有史以来最传奇的传奇。
她大智近妖,修出分身潜伏在如云仙踪,混成了宗主最器重的弟子。
她手段犀利,修得一身神通和天级仙术。
若不是我出现,她差点一统小千世界,甚至继承如云仙踪,以后分身成为如云仙踪的宗主。
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双儿都是传奇。
这样的人,不孤傲,才算是怪事了。
但就是这么一个骄傲的妞,一口一个仙长喊着,该行的礼数都行了,身为一个外来人的客气也样样不缺,换来的却是别人的无视。
谁能认?
双儿直接祭出了捆仙绳。
我连忙拉住她:“别冲动!别冲动!我去,刚才你还让谢蔷薇别冲动呢,瞅瞅现在的你,淡定。让我来问问。”
我瞅着那青年:“怎么称呼?”
那青年开口了。
但不开口还好,一开口,让我也想弄死他。
他面无表情,陡然之间大吼一声,一字一顿,爱情公寓里关谷神奇的大师兄怎么说话知道不?就那样:“天地无……情……人……有情,天……外剑来……情疯剑……不疯剑风……”
说话急人也就罢了,尼玛,断句准确的行不行?
我眼巴巴的瞅着他,等他往下说呢,谁知道这货闭上嘴,没后面的了。
我们就这么大眼瞪小眼,好半天,我满头黑线,问:“哥们,没了?”
“没……”十秒钟后:“了!”
我:“可我问你怎么称呼啊!”
白衣青年:“吼!天地……无……情人有……情天……外剑……来情……疯剑不……疯剑风……”
每次停顿,最少十秒。
我这暴脾气!
我:“麻痹的,你到底叫啥?”
白衣青年:“吼!天地……”
我:“闭嘴!”
白衣青年我行我素,任性的很:“无情……人有……情天外……剑来情……疯剑……不疯剑……疯……”
我大口大口吸着气,我告诉自己,一定要淡定。
要淡定。
说不定人家知道天道大运的消息呢?
说不定人家助人为乐,来告诉我这消息呢?
我平复一下心情,问:“哥们,好吧,我也不问你的名字了,你到底叫啥,我也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了。疯不疯都无所谓了。我就问你,跟着我啥事?”
白衣青年猛地一指我:“你……”
我盯着他,深吸一口气,好半天不敢出,这感觉,就跟便秘一样,我眼巴巴的瞅着他,等他说完呢,结果这货停的最少有半分钟,才说出下面的。
白衣青年:“要……”
干干干……
又停了。
半分钟后。
白衣青年:“死……我……天道无……情……”
我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好吧,好吧……
终于知道他的目的了。
他要我死。
很好!
这就足够了。
我特么管他什么来历,管他是谁,管他为什么要杀我……
一切的一切,我都不想再问。
我一挥手,喊道:“双儿,蔷薇,给哥弄死他丫的!”
双儿出手了。
直接捆仙锁上去。
光芒闪烁,当场就要把白衣青年给捆住。
这货说话慢,但动作却丝毫不满。
身形一闪,已经来到千米之外。
与此同时,手一招,一把寒光宝剑,冲天而起,飞天而来。
一剑斩在捆仙绳上。
没砍断,但临时变换仙术快到惊人,剑尖一条,如同银龙腾空,抓着那条捆仙绳,飞出去很远。
双儿冷笑:“挺有本事的,看我这招!”
然而旁边的谢蔷薇早就窝火窝大了,怒斥一声:“双儿,别和他叽叽歪歪了,喂!逗比,来,姑奶奶让你看看镜子里自己的模样,就你那个模样,也配过来消遣我们。”
她直接把湮灭神镜扔给了白衣青年。
白衣青年皱着眉头,对谢蔷薇实在太轻视了。
想象也对,在一个后期仙君眼中,谢蔷薇这种真仙,连提鞋都不配啊。
更何况谢蔷薇把湮灭神镜扔过去,没有丝毫仙力波动,完全没有杀伤力的样子。
他本能的伸手接过镜子,而镜子的光面,刚好罩在他身上。
亿万道金光咋起!
顿时之间,笼罩在白衣青年身上。
他的胸口,当场就湮灭,如同经历时间沧桑变换,从亘古一直到了未来,一秒钟苍老,一秒钟腐朽,一秒钟随风吹散,化成飞灰,烟消云散。
然后,与胸口向上下蔓延,整个身体,快速湮灭。
白衣青年惨叫一声,脸色大变:“这是什么法宝?可恶!实在可恶!你这女子,简直狡诈无比。竟然如此暗算我。但今天,即便你们杀了我,也一样要死。我已经把你们出现的消息,传回了灵隐峰。我乃灵隐峰三百万弟子之中,排行第五百名的剑风。我二弟剑雨,三弟剑雷,四弟剑电,马上就会赶来。到时候,灵隐峰无数强者会追杀你,黄泉,你死无葬身之地!敢欺辱我心中暗恋千年的女神,你死不足惜啊死不足惜!”
我去!
我惊呆了。
真的,不是说他被湮灭神镜照到还能活这么久。
以他刚才说话的语速,他连三个字都说不完,恐怕就挂了。
他这一番话,说的简直溜的不行,完全不需要停顿,一口气就全部说了出来。
(本章完)
第1073章 风微木()
我说这哥们也真是作。
明明可以加快语速,干嘛要停顿嘛?中了爱情公寓的毒?
早这样,说不定大家还有的聊。
素不相识,能有多大仇恨,说开了,不就行了。
但从他最后一段话里,已经能推出很多消息。
他张口喊出了我的名字。
这说明我的前世,肯定来过。
至于羞辱了他暗恋千年的女神,呃……这个锅我不背啊,但不背行么?
我与前世容貌一模一样。准确的说,我就是他,他就是我。
他做的事情,仇家找到我,自然认定了我是他。
很明显,只要在这灵枢星上,我就注定要为他做过的事情买单,注定要与灵隐峰结仇。
但也有一个好处。
我与前世认识了一年。
这一年里,没见过几次面,却发生了很多事情。
从头到尾仔细想想,他是个怎样的人?
狡猾如狐!心机深沉!城府不可测!目的性极强!任何事情,都有目的,从来不会浪费力气在不相干的事情上。
那么问题来了:他来第七界,是寻找天道大运,凑齐了天道大运,神游寻找命运之门的。他实力虽然达到了仙尊境界,但在灵枢星,并不是无敌的。有太多太多的人,比他厉害,杀他跟杀一只鸡没什么区别。他为什么要招惹这个白衣青年的女神?还羞辱人家?
很明显,天道大运,必定与白衣青年暗恋的女神有关。
双儿说:“主人,灵隐峰几十万弟子,这人排行第五百名,已经非常靠前。必定在灵隐峰地位非常高。今天我们杀了他,就等同于和灵隐峰结下仇恨。灵隐峰倘若知道是我们下的手,必定会报复。那个什么剑雨,剑雷,剑电,随时都会来,我们先离开吧。”
我想了想,道:“对,先离开。不过,咱们不能躲起来,要想办法接触剑雨等人。”
双儿皱着眉头:“主人,这是为什么?”
我说:“他那三个兄弟,一定知道剑风暗恋的女神是谁。找到那个女孩……”
我话还没说完呢,谢蔷薇由衷的点了点头,道:“对,找到那女孩,然后曰了她!哼,咱们没得罪这个什么剑风,一来就要杀我们。简直太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了。黄泉,我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