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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鬼途-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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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大仙说道:“孤魂野鬼的来历有多种。最普遍的是,人一般死后七天才会知道自己死了,所以,七天内必须下葬。如果七天内不下葬,就可能发生七日回煞的现象,也就是魂离开肉体之后的第七天会有意识的醒来,醒了之后会发现自己的肉身已经死了,这时候如果他留恋人间,就可能再次回到肉体里藏身。这种情况下,魂魄有机会躲过阴司的监视。之后,肉体腐烂,魂便无处藏身,只能游荡在世界的某个角落。”

    “那如果下葬了呢?”

    “人死后一般必须要做的,设灵位、供木祝,上香叩拜,烧纸箱焚楮镪等。只要在七日之内做全了丧礼,魂魄得以安息,自会坠入冥界。”黄大仙说。

    “难怪遇上鬼总是些冤鬼,多半是死在荒郊野外,要不被人害死草草下葬,魂魄不得安息,七日之后回煞害人。”我领悟道。

    “是这个道理。露娜的情况就是被人抛尸荒野,成了无主之魂,去不了冥界,所以常年盘踞人间。”黄大仙说。

    “那找到她的尸骨埋葬之后,你有办法让她去冥界吗?”我问。

    “可以一试。”黄大仙回道。

    “哈哈。。。。。。”我大笑起来:“那你是答应给她投胎的机会咯?”

    “你这贱人!敢给我下套!”黄大仙气得满脸通红。

    我笑着说:“你就不要啰嗦了。灭了她和送她去冥界结果都一样,反正都是从此在人间消失,你就仁慈一回,给她一条生路。或许,下辈子,他们俩还能遇见,成就美好姻缘呢。你岂不是积下了阴德。”

    “我真是要被你搞颠!”黄大仙终于认输了:“随了你!反正这回是供你驱使的,你决定吧。”

    “那好。”我继续问女鬼:“你尸体在哪儿?”

    “不知道。”女鬼摇头说道。

    “是不知道还是不想说?”我能感觉到女鬼和子良生死相依的念头,即使我想让她去投胎,她却是舍不得阳间的情郎。

    “真不知道。”女鬼干脆的答道。

    “行!你不知道,我知道!”我望向远处的胖子喊道:“胖子你过来,跟我走一趟。”

    “你知道尸体在哪儿?”黄大仙见我信心十足,带有几分怀疑。

    “我的本事,够你猜一辈子。”我诡谲的一笑,走向鬼屋。

    其实,我也没啥本事,既看不透阴阳,也闻不到尸气,但我的身体得病之后,对死去的东西特别敏感,尤其是尸体之类的。刚才离鬼屋不远,我明显感觉到周围有股令人舒适的气息萦绕在我周围,回想之前路过坟地的感受,我判断,女鬼的尸骨就在楼上。当年,女鬼被抢劫杀害,尸体根本没有被带走,而是被人有心藏在农庄内。想来,当初的凶手智商还可以,尸体扔在哪儿都可能被发现,如果我把它藏在自己眼皮底下,那么,就可以随时防止被人发现,更加安全。

第036章 果有玄机(收藏推荐)() 
上了三楼的鬼屋,我翻遍了屋子里的每个角落,最终在一面墙壁触摸到了不一样的感觉。

    当我的一只手掌放在墙壁上,突然有一股清凉穿透我的掌心,侵入我的整条臂膀,输送至我的五脏六腑,全身冰凉。

    “尸体藏在墙内?”

    我带着几分怀疑对胖子说:“胖子,给这来一拳!”

    我和胖子、山峰小时候非常好动,常跑去附近的寺庙跟武僧学功夫,回到家就用泥巴砌成墙训练刚硬的拳法,到如今,胖子借以天生的神力,把拳头上的力道练的炉火纯青。记得有一次一头两千斤的公牛发了疯,在村子里横冲直撞,伤了不少小孩,后来,被胖子一拳头击中头部,打的吐血。

    “好叻!看我的吧。”

    胖子摩拳擦掌,扭动着臂膀,瞄准了我指向的位置,果断出击。

    “呯”硬生生的一声响,墙壁被一拳打出一个坑。

    “果然有玄机啊,这面墙是空心的。”看着空洞的墙壁,我欣喜的说道。

    胖子的手陷进了墙内,不急于掏出,左右摸了一阵,似乎抓住了什么东西,用力一扯。

    “***的,这是什么东西!”胖子还以为有了什么新奇的发现,结果,被自己从墙里扯出来的,除了一件衣服、一条皮带,还有一个人的一条腿骨,伴随着一股子浓浓霉臭和尸气。

    胖子吓的跳了起来,赶紧把手上的东西扔掉,把手在衣服上擦了又擦。

    “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不就一具尸骨嘛。”我轻巧的回道,四下看了看,拿起一张厚重的木凳子,把胖子打出的缺口砸的更宽大一些。

    “我还以为你叫我砸墙,会找出什么值钱的东西。”胖子说道。

    “难道找到一个人的尸骨还不如一件物品?留点口德,小心尸骨的主人找你麻烦。”我吓唬道。随后,抽出随身携带的手套戴上,伸手到墙内去掏剩余的尸骨。

    我一边掏,一边盘算着一个人完整的骨架该有哪些零件,当我找到一个头骨、一双手臂、一双腿之后,我觉得好生奇怪。这手脚明显有长有短,有粗有细,尤其是股骨,怎么看都像是个男人的股骨,跟女鬼搭不上边。我纳闷的看着地上东拼西凑出来的骨架,觉得不对劲,又伸手进墙里摸索。。。。。。结果不出意外,墙体的更深处,尸骨成堆。

    “还有呀!”胖子看的心里发毛,一脸不安的情绪。

    “你把周围的墙壁也砸了。这屋子根本就是个坟地,一直以来,都被人用来藏匿尸体。难怪女鬼把这里当做自己的栖息之处,尸气太重了。”我脱掉手套,交代了胖子,自个走出屋外站在走廊上冲下面的人喊:“麻烦把刘老板给我请上来,自家屋子里的脏东西,他总得来帮忙清理一下吧。对,把他那几个工人叫过来。”

    一会儿,楼下的人挤满了鬼屋看热闹,看着刘老板的几个工人遮鼻捂嘴,极不情愿的把一件一件人骨从墙壁内取出,压抑着恐怖的情绪。

    “这么乱,哪些才是女鬼的骨头?”木椿看着地上凌乱的尸骨和死者的遗物问。

    “这我还真是不知道,只能让法医来鉴定了。我的意思是,今晚就先挖个坑,把所有的骨头全部一起埋了,让我们的黄大仙把超度鬼魂的仪式先做了,至于之后怎么处理,我们就不用操空心了。”

    “刘老板,带着你老婆给我挖坑去!”胖子早已受不了满屋子的尸气,揪住刘老板的衣领把人拖了出去:“给老子把坑挖大一点儿,不然明天警察来了,我告你的状。”

    “黄大仙,把女鬼带到楼下去,我马上下来。”我对身旁的人吩咐道:“你们,确定尸骨都找完了,把它们搬到楼下去。”

    两个小时,坑挖好了,法坛设好了,一切超度亡魂的必需品也都准备妥当,黄大仙在众人的围观下,开始作法超度亡魂。

    黄大仙对于传统的捉鬼方式还是精通一二,作法一开始,笼罩在农庄上空的晦气就立刻散去了。没有了障碍,皎洁的月光把大地照的如同黎明一般明亮,让人还以为天亮了。

    随后,黄大仙以圆形的坟堆为阴,画圈为阳,构筑阴阳八卦图。接着,绕八卦图的圆弧默念咒语行走一圈,同时完成三叩九拜。完毕之后,黄大仙扑通一声,深深的跪着,埋头不起,嘴里说道:“一念离真,皆为妄想,是为亡者,不念红尘。命魂已去,地魂不留,若存正道,重开冥门。。。。。。”

    说着,原与子良相拥的女鬼,形体消散,任子良如何挽留,如何哀求,终究消失的无影无踪。

    “埋了吧。”黄大仙起了身,对身后的工人说。

    起身后的黄大仙一脸沉重,一抹脸上的汗水,对我说道:“这些人死的还真是惨!惨不忍睹呀,造孽。”

    “你看见了?”山峰之前跟我提起过,如果有心修道,得到道祖赐予神力,在超度亡魂的时候,可以看到亡魂生前死时的惨景。

    “嗯。看到了。”黄大仙把手伸到我眼前招了招。

    “干什么?”我不解的问。

    “搞支烟抽抽。”黄大仙疲惫的说道。

    “行。看在你不辞辛劳的份上,赏你一支。”我从烟盒里抽出两支,一起点上,递给黄大仙一支。

    “嘶。。。。。。”黄大仙深深吸了一口烟:“虽说人已经死了,亡魂也不复存在,但活着的人得替他们深渊,不然,魂不净,胎不顺,下辈子就夭折了。事情已经结束了,报警吧。”

    “这是自然。”我认同的回道,随即拿出手机拨通了110。

    警方出警的力度倒也快,凌晨三点,四辆警车赶到现场做了处理。除了黄大仙因为深受迷信的荼毒,拿那尸体作法被警察严厉的批评教育了一顿,其他人都只是被询问了几句,主要责任都落在刘老板和子良身上,他们是案件的关键。

    一折腾,大伙都再也睡不着了,煮了碗面条吃了,上车走人。

    走走停停,直到第三天上午,我们才到达西藏。加上需要购买一些登山的必备品和医药品,第四天下午,我们才驱车来到钱老板所说东巴村。

    东巴村地处偏远山区,夹在一条大峡谷的出口,还是一个极其落后的村落,全村的基础设施还不完善,道路硬化都还进行到一半,车开到村口就只能停到村委的大院里,步行到村内打听天女国遗址的消息。

    村内的人不多,年轻人都去城市里闯荡了,留下的都是老人和妇孺,把村子转了个遍,也没找着一个会说普通话的。之前进村的时候,我想都21世纪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普通话也应该普及到了大江南北,所以没在城里找一个藏民做向导,这下坑到自己了。

    折腾了半天,两包烟散完了,依然没有打听到有用的消息。

    最终,还是到了晚上,村委主任顿珠忙完了公事,为了尽地主之谊,与我们一同吃饭,酒席间,他才用别扭的普通话给我们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你们到达这里之前,已经来过好几拨外地人了,看他们的面相都不是什么和善的好人,我怀疑是要进山搞破坏,把这事给乡里的领导汇报了。巴桑(顿珠的侄儿)正在山里盯着呢。”顿珠喝了几碗酒,根本不把我们当外人。

    “你这么警惕,山里是有什么需要保护的东西吗?”我问。

    “山里有座简陋的庙宇和几处金字塔。在外人看来不是什么宝贝,但在村民心目中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村民相信,如果这些供奉神灵和神灵所建的建筑被人为破坏了,会天降厄运,死好多的人。”顿珠严肃的说道。

    “主任你放心,我们不是来小偷也不是强盗,出山的时候保证不拿走你们任何一样东西。我们的车还听村委大院呢,可不敢乱来。”蔺素琴问道:“我们只是想打听天女国的事。来之前,我们听人说村里的祖先曾在天女国做过奴隶,还能找到确切的入口,是真的吗?”

    “那是很久的传说了。”顿珠回想着老祖宗留下来的史书记载说:“你们进村的时候看到过一条小溪吧?”

    “看到了,那水清澈见底,清甜可口,也只有西藏才有。”我答道。

    “是了。小溪的尽头是一片被村民称之为‘枯冢’的森林,也是藏民的禁地。传言,能穿过‘枯冢’的人,就能看到一条开满格桑花的路,路面由七彩石子铺垫而成。它会一直向上延伸,通往一处山峰山顶。老人说,站在山顶,看日落更替,风起云涌,可以悟到通往天女国的入口。”顿珠提醒道:“那不是人该去的地方。祖祖辈辈,多少人试图探索枯冢里的秘密,没有一个能活着回来的。前几辈,我们村和附近其他村每年都会安排人进去,试图找到死去的人们,但都是再添人命而已。后来怕了,就没再敢去。”

第037章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有人亲眼见过枯冢里的危险吗?”我问。

    “想了解枯冢里的危险,只有走进那片森林,但在森林里亲身经历过危险的人都是有去无回。”顿珠害怕的说道:“站在森林的边缘,总能听到一种低沉的呐喊声和匆匆地脚步声,就像冲着自己来的,让人心颤。”

    “人走进去就回不来,里面肯定是有某些恐怖的事物存在,多半住着一些不常见的吃人生物。”我略有所思,抿了口酒问:“主任,能找个人带我们去那片森林吗?只是带路,一旦见到了森林,他就可以走了,我们自己进去。”

    “你们不怕死吗?我可是把危险给你们说清楚了,年轻人不要胡来啊,做事要三思而行。”顿珠担心我们无知无畏,白白丢了性命。

    “世界还有那么多秘密不为人所知,总是需要一些人去探索的。我们这群人,就是大自然的观察者,想看清一些真相。”我轻描淡写的说道。

    “从前,也有人说过你这样类似的话,可最终连尸骨都没给家里人留下。”顿珠黯然说道。

    “人各有命,生有生的道理,死有死的理由。你看我们也不像是愚蠢的人,作出决定是有自己的想法的。”我微笑道:“主任的好心我们都懂,让我们去吧,万一一进去就把谜给解开了呢。”

    “我是看你们年轻,心地不错,才提醒你们,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你们自己手上,考虑了自己的家庭,考虑了未来的人生,假若值得这么做,就做吧。”“你们想找个人带你们进山,不用那么费心,明天一早,你们顺着小溪走,肯定能遇上巴桑的,他是村里最精明的孩子,会帮到你们的。”顿珠是个很热心肠的人,说完,取下戴在自己脖子上的狼牙递给我说:“巴桑一眼就能认出这是我的物品,见到它就会帮你们了。明早前,我再给你们写张字条带给他。”

    “好。谢谢!”我感激的把狼牙接过来放进口袋里。

    “主任,你这人怎么这么好呢?不知道酒量怎么样,我胖子是个粗人,不知道说感谢人的话,先敬你两碗。”胖子是个酒桶,最自信的本事就是喝酒,说完,一碗酒下肚,说道:“干了!”

    “是啊,接下来一定还会有麻烦你的地方。大家都敬你一碗。”蔺素琴可谓女中豪杰,紧跟着胖子一碗酒不带犹豫,干了。

    “你们这哪是喝酒,是喝水呢!就是水,也不带这么浪费的。。。。。。”顿珠上了年纪,喝酒自然小心,推脱道:“我酒量不好,喝一半行不行?”

    “咦!酒怎么能喝一半呢,你不是当官当出官架子了吧?和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喝了没意思?你要么不喝,要么全干了,满心满意嘛!”胖子豪言壮语的说道。

    “好吧!”顿珠盛情难却,看着手中的酒像是端了碗毒药,凑在嘴边犹豫半响,才一鼓作气一口闷了下去。

    “好酒量,再来!”胖子又立马给人满上。

    西藏给人的感觉总是离不开宁静和自由,这里的人,这里的物,都显得如大山深处的泉水那么纯净自然,置身其中,复杂的思绪莫名其妙的就理顺了,通畅了,心无杂念了,心胸宽广。

    但大家心里也都明白,这份宁静持续不了多久。

    第二天上午,除了我和胖子以及蔺素琴、木椿、黄大仙,还有之前不曾提到的老五,一行六个人向村民租了六匹黑色的藏马,向着村后的大峡谷,沿着小溪的上游整装出发。

    半路上,一个十五六岁,黑黑瘦瘦,穿着朴素的男孩坐在路边的石头上啃着类似烙饼的食物,见了我们,细嚼慢咽的盯着我们,那双眼睛泛着亮光和灵气,仿若星辰,惹人喜爱。

    按照顿珠的描述,我们认出他就是巴桑。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孩子,他能做到独自在荒郊野外过夜,还要监视进山里的动静,面对随时出现的危险,实在令人敬佩。第一眼,我们就信了顿珠的话,这的确是个精明能干的孩子,值得信任。

    “是巴桑吗?”我下了马笑着问,同时,拿出口袋里的狼牙吊坠走过去递给他。

    巴桑见了熟悉的物品,立马站了起来,把狼牙辨认一番之后戴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后用手指了指我,又转身指了指小溪的前方。但却从始至终,没说过一句话。

    “哑巴?”蔺素琴第一个察觉到巴桑其实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

    “是你叔叔让我们来找你的。“我赶忙把顿珠写的字条给巴桑看。

    “啊,啊啊。。。。。”看完字条,巴桑从沙哑的嗓子里发出一些声音,然后,捡起地上一把大概三十厘米的黑色藏刀,收拾了没吃完的大饼,带头往前走了。

    巴桑虽然瘦小,体力却是惊人的好,我让他骑马,他却坚持要走路,而且走的极快,就像在追踪猎物一样,没有丝毫松懈。而且,他似乎对山里的一切都极为熟悉,一只鸟的鸣叫,一根折断的树枝,他都能从中听出看出某些端倪。

    吃过中午饭,再次启程没多久,巴桑在小溪旁发现了足迹,随后,他神色非常紧张,不跟我们打声招呼,就寻着一串足迹追了过去。

    我和胖子、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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