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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家,不要求多大,有爱人就行。
一个人,不要求多富有,爱我就行。
一生一世一双人,不要求举案齐眉,好好陪伴就行。
本来她以为一生就这样孤单的过得了,可是原来自己还是很羡慕,这些成双成对儿的。
“姑娘,你手机响了很久了。”
卖面包的促销员实在看不下去了,这女人盯着一篮子烤面包已经看半天,电话响了都不接,是不是想买没带钱?
是林可思的电话打进来。
“胭脂,晚会怎么样,你那边结束没?”
“恩。完美收官,你呢。”胭脂苦笑,来了个丰俊西,是够完美的。
“我在你楼下。几时到?”林可思兴奋的语气。
“一起来逛超市吧。沃尔玛。”
不一会儿,林可思穿着毛衫从电梯口露出头。
胭脂本来是空手的,见他上来就找了辆推车。
无厘头的往车里捡些罐头啊,面包啊,苹果啊,这些很有生活气息的东西
她在前边推,林可思在旁边走。
“胭脂,你上辈子是不是巫婆?”
林可思突然问。
“你上辈子才是神棍呢。”胭脂白楞他。
小林子说话经常是没头没脑一句。
林可思抿嘴笑而不语。
十点钟超市要关门了,胭脂才推着一车香蕉苹果大鸭梨面包啤酒炸子鸡出来。
到收银台结账,胭脂就想,我买这些干什么?
不知道。
林可思已经把帐结了。
下楼塞进他车的后备箱。
“哎,我不是给你买的,虽然你抢着结账。”
林可思拍拍副驾:“上来带你去过中秋。”
好啊,正好她今晚就不想回家。
车子开出市区。蜿蜒着盘山路来到s市方向。
“小林子,不是带我去你家吧?”胭脂看看窗外是这个方向,哭笑不得的问。
“太后殿下,你希望是还是不是?”林可思无意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对这种对话也很感兴趣。
胭脂深深吐出一口气,沉下脸:“不是。”
林可思透过后视镜出神的注视着胭脂略显疲惫但却妩媚明艳的脸好脾气的说:“谨遵太后懿旨,那咱就不去小林子家。”
“噗——孺子可教也,回头内务府领银子去。”
120 表白的日子()
“噗——孺子可教也,回头内务府领银子去。”胭脂也跟着他演上了,忽然觉得和林可思在一起很轻松。
轿车在漆黑的郊外行驶星星点点的灯火闪到后面。安静良久,林可思开口。
“我最向往的就是夜色下,海边,沙滩,和心爱的女人一起听海浪——”
沉默。
胭脂的耳朵却把林可思的话一字不落的听清听进去。
今天是表白的日子吗?一个一个的。。。。。。
车子已经停在海边浴场的停车场。
“这时候来不用买票,嘿嘿。“林可思回头想小孩子得了便宜似的兴奋的冲她挤挤眼,从后备箱里拖出一大袋的沃尔玛战利品。
原来——
胭脂看着前面走的兴冲冲轻快的林可思,笑了笑。
海浪轻轻拍打着岩石。
深蓝色夜幕中的大海。海面上灯火阑珊,视野远处是壮丽璀璨的什么大厦。
炫目的深蓝色海岸线和岸边的灯火以及中空一轮柠檬色的圆月,交织成的美景令人不忍收眸。
前面的林可思忽然脱落鞋子,一手拎着袋子一手提着鞋子。像顽皮的男孩在沙滩上画圈走。
胭脂也脱下高跟鞋,拎着。
赤脚在夜晚的寂静的沙滩上,闻着海风送来淡淡的甜甜腥腥的滋味。
林可思挺住脚步,回头盯着小晴的眼睛。月色下,她的轮廓是那么妩媚优雅,眼睛里仿佛藏着万千的星星晶晶闪动。
象他这样十几岁就久经商场的老世故看尽世事百态,唯有这忽然冒出来的青梅激发出了难以割舍的情愫。
铺了沙滩布坐在沙滩,林可思给胭脂削了个苹果。
“这里很美吧。”
“恩。”胭脂的眼睛都不够看的,此时布满不远处路灯微亮的沙滩宁静,晦暗。
“和——殷斐,你觉得你们合适吗?”林可思喜感的嘴角绷紧了,忽然问。
问的直奔主题。
胭脂沉默。
一时寂静。
”大殷集团从a市撤资,撤的很干净是吗?“胭脂忽然出乎林可思意料的问。
林可思拿起一个香蕉,剥开,咬了一口,犹豫着,最后回答:“对。撤资很干净。以后我们很少能有机会在a市见到他。”
胭脂上唇咬着下唇。林可思知道这事,丰俊西也知道,只有自己不知道。
这种大动作至少也要提前就运作吧。
究竟是自己的信息渠道太弱了,还是她从来没想过这些。
一个人如果纯心想隐瞒你,你是无论如何在发现之前很难察觉的。
就像你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不过,换个角度想,她算什么?其实殷家的走向,人家真的没必要告诉她。
一切,不过是,她自做多情而已!
林可思一直注视着她,眼看着她脸颊上有点闪亮的湿湿的。
他抬手给她去擦。
脑海里迅速反应,如果胭脂拒绝他擦眼泪,他再当一次小林子。
如果胭脂同意他擦眼泪,他可不可以向她示爱,求婚?
出乎意料的惊喜的,胭脂没有反抗。第一次这么顺从。
让他的手指在她面颊上轻轻的刮去泪痕。
“我和殷斐不过是一场误会罢了,其实没什么。”胭脂忽然说。
她是说给被人听,更是说给自己听。
他们其实没什么关联。
“我知道。”
林可思圈起胳膊温柔的抱住她。感到她的抗拒所以臂弯,轻轻的,在和她的身体间留下空隙。
胭脂其实真的很累了。
她什么都能看懂。她也知道林可思在制造机会接近她。
她还知道自己其实不应该和他走的接近。
他生活在蜜罐子里,他也不是个坏孩子,但他对她不过猎奇罢了。
就像听惯了民乐,忽然喜欢了摇滚,其实只是对旧日生活单调的一种猎奇。
只是此刻心太冷,冷到心房几乎麻木需要这样一份温热来解冻。
“胭脂,明天我们去见爸爸好吗?以后就让我来帮你。”
林可思难得正经。
“我会考虑,林可思。”
黎明时,林可思送胭脂回银杏路公寓。
一直送到上楼。
在开门时,胭脂一愣,自己习惯性的防盗门锁孔就拧一下,现在她直直旋转了三下才拧开。
好像有情况。
胭脂侧身躲在门口,一手将手机的照明灯打开,一手猛的开门。长期一个人住,胭脂早就将可能遇到的危险和应对在心里想过无数回。
房间里并没什么异物出来,没什么声音。
“怎么回事?”林可思看出胭脂的怪异按亮门灯。
玄关处胭脂的拖鞋和皮鞋东一只西一只,按照胭脂的性格,是会一双一双工工整整的摆放在鞋架的。
客厅虽然不能用凌乱来形容,但是沙发套歪了,茶几上的波斯米亚桌布垂到了地毯上。明显是走的急踩到边角将桌布拖到地面的。
橱柜的门没有掩严。
“有什么不对?“林可思走进去又拧亮了客厅灯开关。
“别动,林可思,这里来过人。”
林可思一惊:“你是说有贼?被盗了?”
“恩。”胭脂紧紧抿起嘴唇。
一丝不好的想法袭上脑海。不会是丰俊西吧?
他就这么沉不住气。
林可思听胭脂一说,此时已经箭步回到门口,立在胭脂身边。这里一切都不能再动了,免得破坏现场。
“报警吧。”林可思搂住胭脂的肩膀以示安慰,边打手机报警。
“丰俊西这人怎么样?“胭脂犹豫片刻决定和林可思探讨一下,丰俊西的巧合。
“丰俊西?”林可思狐疑的看胭脂,怎么又扯到他?
他们包括殷斐,其实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家族企业都是个中楚乔,只是走的远近不一样。
相比丰俊西,林可思和殷斐的关系可能稍微近一些,也不是很近。
但林可思和丰俊西却是一个大市范围的,见面的几率更多。
“恩,没事,闲来问问。”胭脂把想说的话又咽回去。
其实对林可思,她不也是不了解吗,没有把握的话还是别说。
她已经过了随便对交往过几次的人就什么都说的年纪。
十分钟后,警察来了三个,勘测了现场,发现卧室和厨房,厕所,衣帽间,总之房间里每个角落都有被翻找的痕迹。
”你有在家放现金的习惯吗?“
胭脂摇摇头。
“你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值得贼人这么寻找?”警察便做记录便问胭脂。
母带!胭脂几乎肯定。
但是她摇摇头:”不知道。”
既然丰俊西如此在意这盘带子,倒是自己的安全系数,真交出去,难保丰俊西不因怨和爱而不得对她做什么不利的事。
其实,那盘带子在哪,她自己都早就忘记了。
当时根本没当回事。
警察取了各种证据走后,林可思进去从衣帽间拿出胭脂的皮箱,放到胭脂面前:“这里你还是别住了,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单身女人,尤其是一个单身漂亮女人,尤其是一个单身漂亮还有钱的女人,现在住这已经严重的不安全了。走,我给你找地方。”
“没事吧。贼都来过了。“胭脂知道这里不能住了,但是也不能和林可思走啊,还他找地方?那我成什么了?
”不行,胭脂,这次你必须听哥哥的,你在我心里就是太后级别的,不能有任何闪失,必须随时保护。”
林可思见她不动,竟自己动手在衣帽间给她往下摘衣服。
摘下一件外套后,里面是*,尴尬的扭过脸:”你自己来!“
‘不能有任何闪失,必须随时保护。’这句话让胭脂心窝有点热。
她不好意思再矜持,走过去,摘下几身随身穿戴的衣物扔进皮箱。
这里确实不能再住了,今晚的贼若真是丰俊西的话,以他那么在乎的性格,按上个监视器都不一定。
最后,尽管林可思再三要安置她,胭脂还是执意先住酒店。
她打算空余时间再去买一套房子。
下午下班前,林可思果然又到楼下接她:“老爷子不舒服,和我去看看老爷子。”
这理由找的很合适,胭脂也是应该去探探病的。
本来想早早回去看一套房子的胭脂又再次被林可思拉到了s市,林家的豪宅。
同样是三十年前起步的企业,杰芬何翠荣注重的是怎么样捞钱转移财产和*私奔,大华则牢牢在纺织这块站住了脚,其规模和其他产业早就不是杰芬可比了。
一进大厅就传来林瑾的咳嗽声。
“爸爸的老哮喘又犯了。”林可思说。
正说着,林瑾披着衣服从楼上下来了。
“爸,你怎么下来了,我们要上去看您呢。”
“小子没规矩,客人来了,我身为主人怎么能不下来见客。”林瑾嗔怒道。
胭脂紧走几步扶着林瑾:“林伯伯还是身体要紧,我上楼看您就好了。”
林瑾的气色晦暗,转头对胭脂笑:”我吃了平喘药,没事没事。“
“哦,天冷了,季节交替,林伯伯要注意保暖啊。”
胭脂扶着他坐到沙发,拿起一个苹果来削好递给林瑾。
“小子,你看看,胭脂就是孝顺。”林瑾拿过苹果教育林可思。
“嘿嘿,我不也挺好的吗,嘿嘿。”林可思挠挠头在林瑾另一边坐下。
胭脂坐在林瑾的右边,林可思坐在林瑾的左边。
这,很像家庭聚会呀,这,什么情况?
胭脂忽然感觉恨微妙。
今天这趟来,有点什么微妙的事情要发生。
林瑾又咳了几声,兀自说道:“我算是老了,人活七十古来稀,我这还没到七十呢,只是这咳嗽带喘的毛病,不知道还能熬多久。”
胭脂是心软的人,林瑾这一说,她赶忙劝慰:“林伯伯,您别消沉啊,现在医学这么发达,一点气管的毛病不算啥,要不您去看看中医,听说中医治咳嗽效果很好。”
“嗯,胭脂这闺女,从小我就看着长大,就是这十几年不太联系了。现在又联系上还常来关心我这把老骨头,我得替建宁照顾好。”
林瑾说完转向胭脂。脸色比较严肃:“胭脂啊,我家小子虽然顽皮毛躁了点,但是心里有你啊,我晚年没什么牵挂就是不放心你们俩,你们俩要是在一起了,我就放心了,心情也就好了。”
额——
胭脂终于找到微妙感的源头了。
感情,这是他们父子俩商量好的。
林伯伯关键时刻救助了杰芬,于胭脂是有恩的。
但是婚姻大事,不是报恩,自己和林可思?
兄妹,好基友,没有性别区分,这种的感觉还差不多。
拒绝也不好,答应更不好。
她低着头纠结没说话。
林可思听了他爸替他这翻表白,急溜起身一屁股坐到胭脂这边,拉起胭脂的手:“胭脂,我爸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你看,你自己一个女人撑着工厂,又独来独往,像昨晚多危险,以后就让我来帮着你。”
胭脂白楞他腹诽:小林子啊小林子,我算服了你了,搞对象还得拟爸帮着你上陈厮杀表白的。
她把手从林可思手里抽出来,这小子一找到机会就拉她手,可怜的左右手。
“林伯伯,我还没想好,给我时间考虑下可以吗。”
好吗,这谈恋爱不是和本人谈,还得和代言人商量。
林瑾起身去吧台倒水,其实是脱离了他们俩的阵地,儿子表不明白自己也替他说了,人也卖着老面子替她拉来了,剩下的就不适合自己参乎了。
但是听胭脂这话,还没怎么看好自己儿子啊。
124 搞我的女人那会死的很惨()
小脂?胭脂差不点吐了。真想喷他一脸老血。
丰俊西,今天你就就玩吧。
今天被你拿住了软肋,看来那盘母带没偷成也没能吓住你。
你又想到这么大招了。
酒杯已经被丰俊西拿走了。自己眼前就是这杯饮料,两人的杯子移过来要碰杯。
胭脂咬牙忍气拿起饮料杯:“既然丰总仗义,那我就不好意思了,以茶代酒心意不变,来干杯。”
一起干的那女人嘴角浮上轻蔑的笑,切,仗着丰俊西今天是投资方,嘚瑟。
众人一看胭脂不能喝酒,也就不再敬她。
胭脂坐下后不一会儿就感到这里的空气太闷。人多,酒气重,或者是太吵了。总之,她想出去散散心,再加上这桌人个个都像酒中豪杰一般,自己不喝酒在这桌坐着简直是尴尬。
本来她也没想来这里。
起身和几位身边的人打了招呼就往走廊走。
胸口闷热的感觉越来越重,胭脂有点奇怪,难道是自己空腹没吃晚饭的原因吗?
脸也有点火烧火燎的。
先去卫生间洗洗脸再说吧。
卫生间的牌子上面一个穿裙子的小女人儿和一个穿西服的小男人儿,怎么黄斑一天也不到啊。
这里的路我不熟悉,蓦地,身子最里面,身体的最敏感处一阵激动接着不止是脸发烫,就是胳膊腿儿全身都热乎乎的。
出气都是热乎乎的。
胭脂跌跌撞撞的找到就近的窗户靠上。猛劲儿推开窗户,玻璃划破了手指。
外面的空气多少还新鲜点,胭脂的脑筋有点清醒,一闪念的:糟了,饮料不干净。丰俊西,你在这茬等我呢——
忽然感觉身子被人抱住,一股迪奥香水儿的刺鼻气味儿:“胭脂你不但醉酒还醉饮料,走,我扶你去隔壁休息一下。”
丰俊西——
“不要——放——开了。”
胭脂意识中是拱起胳膊肘儿奋力挣扎。但是喊出的声儿飘进自己耳朵里却像猫叫似的袅袅的,软得像面条儿,更像做那事儿时发出的莺声。
越着急血脉越上涌,胭脂用尽全身的意志克制自己抬脚甩胳膊使劲儿挣扎着,只听哎呦一声。
呵呵,自己胜利了,她最后的意识是给自己点个赞,然后便晕乎乎的躺在了*铺。
*铺很软,就像一团带弹簧的肉一般柔软。
胭脂在上面瘫软的想搂住一片依靠,手脚不知怎么哗啦的,烟草味哗啦进鼻端。
烟草味——
“殷斐的气味——”她深深吸了几口嘴角噙着苦涩的笑。
这股味道就像点燃了她的记忆,她紧紧按着身下的弹簧垫,撕拉啃咬。
霸道的就像猎豹用爪子按住捕食的野兽凶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