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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话事人-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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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傻撅着口香糖,闷声跟上。

    这间小院可不简单。在这臺北的大都会里,还能依山面水,环境显得相当幽雅寂静,经过门口的人,只要看到门口那两尊古老精致的石狮子,就可想象这家族身份的辉煌,还有小院的历史悠久。

    小院亮着几处明亮的灯火,夜风的气息不断的盘旋在上空。

    一路走进,赢病己就发现了不同寻常之处。外面口虽然眼睛里没有看到岗哨存在,走进里面却现明哨暗哨无数。就好比赢病己他们路过看到了二十几个满身戾气的人,他们全都全身充满斗志,这些人都身穿黑色的便装,深色的胶底皮鞋,服装很简单很朴实,与夜色基本融为一体,他们坚强的脸庞和迫人的气势都远非一般保镖能比!

    邓丽君也发现了这里的不同寻常之处。不过不见她有丝毫紧张,不是因为她见过的大场面多。而是她身边有她个郎赢病己在。有他在,她又有什么好担心的呢?难道不是吗!

    赢病己也不以为意,如今他可不是什么无名小卒之辈,即便是这座城市的那位先生也不会轻易动自己,一般阿猫阿狗他赢始皇又有何惧哉。

    一路平静的走过,来到一处小院前。几名男子上前欲来搜身。赢病己皱眉的时候,已被带路地中年男子阻止。

    “几位请。”

    赢病己淡淡的望了他们一眼,旋即跟上。

    现在已是黑夜,但这地方还是光亮如白昼。

    走进这小院子里,赢病己一扫而过。空旷的地上长着几棵白松树。树下摆着几张椅子,椅子的中间放着一张精致的长形小木桌,首尾相隔差不多有四五米,正对门口的一面坐着一老头,背对门口的位置则是留给赢病己,而大傻和邓丽君则坐桌子左右两侧,显示出主人的匠心独巧!

    桌子上上面还摆着三碟菜,一壶酒。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一碟花生米,一碟豆腐干,一碟五香牛肉,一壶老白干。

    菜虽然简单,酒虽然平常,但摇椅上的却是不凡之人。

    赢病己眼尖,一眼就见一个老头背靠在一张十八世纪的中式靠椅上,外面又套着一件纯白色的唐衣,此刻的他正静静坐在舒适而宽大的椅子上,看着安静到死寂的大门口。轻轻的晃动着,脸上的神情很是平静,手指轻轻弹出,几粒脆脆的花生米准确的射入了嘴里,轻轻的咀嚼着。

    见到老者的第一眼。

    赢病己没有轻视这位留着光头的瘦弱老人,真正惊诧是他的精神气势,一生坎坎坷坷似乎并没压倒这个年过古稀的老人。

    相反,饱经磨炼的他更呈现出一种不屈气势!

    赢病己感受最深,这种感觉就像是你见到岩石底下挣扎生长的小草,渺小却不乏动人的惊艳,老人现在给赢病己就是这种感觉,让人感觉到无论严寒还是热酷,无论是重压还是围杀都不能消磨老者的斗志!

    见到他从容淡定的坐在靠椅子上,这座小院的人更是对其毕恭毕敬!

    有些人只要还有口气在,威望就在!

    在赢病己打量人家的这点时间,人家也在打量着他。就像《断章》里说的那样,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桥下看你。

    男的帅气英俊,女的倾国倾城,赢病己和邓丽君都是长身玉立、神采飞扬,展示出少年得志,把平时自感良好的大家族子弟都给彻底压了下去!

    特别是赢病己,高挺轩昂,身材完美至无可挑剔,浑身上下每寸肌肉都充满力量,冷峻中带着高贵的气质,装扮起来是如此秒杀一切帅哥,不由暗叹老天真是偏心,不仅给了赢病己过人智慧和精湛身手,还给了他一副帅气迫人的脸庞。

    正在赢病己看人的时候,邓丽君神情非常紧张,嘴唇蠕动了一句:“病已。。。”

    感受到她的紧张,赢病己更确定这位老者的身份了,顿时肃然起敬。

    彼时,反应过来的老者立刻满脸笑容的站起来,口里由衷赞着:“传闻中的赢始皇,果真是人中龙凤,这份神采飞扬实在是终生所见啊!”

    赢病已连连摆手,尊敬道:“在先生面前,恕不敢当,您过奖了!”

    赢病己这句先生可不是人们平常所听的随口招呼,这句先生,是一个称谓。一种修为。一份崇敬。一种精神。几千年的敬语,也被冬烘过,也被秋杀过。如果说民|国是最近的春秋,这位先生恰犹如华夏的背影,渐行渐远。

    赢病己从未如此尊称过一个人,从不。

    老者哈哈大笑起来,从眼里射出的光芒充满赞誉,年纪轻轻恃恩不骄临赞不喜,这份定力就远胜于那些纵横江湖数十年的老家伙,于是止不住的道:“我往日的确说过不少场面话!”

    “但今晚对你所言,却全是实话!”。。

210【精忠报国】() 
在大历史面前,赢病己觉得自己就是个小学生。不过自始至终对众口一辞的赞美总是保持足够的警惕。有多种声音出来,比只有一种声音民主。

    赢病己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做评论,不过这位先生无疑是个伟人。

    刚才领路的中年男子回到老先生的背后,恭谨地侍奉于他。他的身影在灯光下显得有几分孤怜,却依然傲立在院子边上,像是棵永不倒立的白松。

    而老者说完这话,他又有些叹息。

    他也有儿孙,儿子就不说了也算小有成就,最杰出的当属那正宗嫡传长孙,人长得仪表堂堂,且聪明过人,老人和他年已六十几的儿子都曾对他寄予厚望,宠爱有加。然而,天生顽劣的个性,加上祖父的娇惯,这孩子非但未能成才,反而变为一个纨绔子弟。

    1949年,第三代的嫡传长孙跟随祖父、父亲抵达呆湾,入呆北成功中学读书。在校期间,这大太子调皮依旧,常常夜不归宿,学习成绩一塌糊涂,偏偏老人大儿又望子成龙,每次检查成绩,这位大太子都要挨训。

    而老人却对大孙在校学习成绩并不关心,他喜欢这个孙子,是因为这位大太子喜欢枪支,结果,老人就常常向孙子介绍各种武器的性能,鼓励他去打靶、练枪法,还常常带着他去打猎。因此,从中学时起,只要放学回家,这大太子便枪不离手,左右摆弄。

    有一次,这位大太子回家,钻到伟人卫士宿舍把玩爷爷给他的左轮手枪,一名叫李之楚的卫士回室休息,大太子见他进来。便举枪喊道“不许动!”李之楚开玩笑说:“哎,别随便拿枪乱指,会闹出人命的!”话音未落,“砰”的一声,李之楚就倒在血泊中了。大太子吓得不知所措。好在枪弹未击中要害,李之楚被送往医院。捡回了一条命,但留下了终身气喘的痼疾。

    枪击卫士事件发生后,呆湾朝野一时闹得沸沸扬扬。百般无奈,两代当家只得将他送往美利坚,入加州伯克莱商业学校读书,学习企业管理。不过,这位大太子只身一人来到美利坚,没了父亲的严格管束,益发自我放纵。为所欲为。在十年前,因驾车违章,闹进奥克兰地方法庭,被判罚入狱3天。

    那一年,美利坚《新闻周刊》曾以《谁丢面子?》为题,无情揭露了此事。这样,这位堂堂大太子在伯克莱商业学校没有拿到学位,不得不提前离开加州。后来又在华盛顿逗留期间。又因向保险公司谎报失窃钻戒一枚,差点酿成大祸。最后。这位大太子由于屡肇事端,被美利坚移民局列为“不受欢迎的人”,竟然被驱逐出境……。

    “第一太子”的种种劣迹,曾是呆湾社会茶余饭后的第一热门话题。返回呆湾后,虽然与徐家千金结婚,并有了一个女儿。但其顽劣之性仍未收敛,依旧花天酒地,纵情声色,人人为之侧目,将其视为“公害”。

    他后来几个弟弟。二太子、三太子,也尽都是扶不起的阿斗。可悲可叹,偌大王朝二世之后竟然后继无人,好比古时的秦隋二世。新世纪后这个大家族就不得不隐退美利坚。家天下的美景便彻底成为泡影。

    赢病已心里也在叹息,不过面上依旧保持着如昔日般的淡然笑容!

    老人家叹息过后循序的摆正了心态,脸上带着和蔼的笑容,盯着赢病已看了眼,他本人对部下的仪表非常重视,往往从人的衣着、姿势、精神面貌,就决定他的好恶。赢病已绝对称得上完美,风气气质外貌都是当世顶尖的,不比他一生见过的良人差,此刻望着赢病己非常满意道:“赢生,几位请入座。”

    赢病己和激动忐忑的邓丽君从善如流,携手坐下。大傻虽然不知道老人家的具体身份,但看这阵仗也知道是非富即贵的大人物,有些拘谨的跟着两人坐下。

    老人家看大家入座后点点头,轻唤了声:“晓纳。”

    这位被称呼为晓纳地中年男子气质儒雅,轻点点头,旋即拍拍手。他是这位老人家的贴身侍卫,按照以往惯例他也是浙江人,为人机敏、不摆架子。除了负责老人家安全,领导武官,协调警察和部队外,还得注意一些细枝末节的小事,包括老人家的吃、喝等问题。老人家的安全保护,是第一要务,包括吃喝在内,必须提防有人从此处下手,以前老人家回家吃饭,有专门的厨师帮他打点,就连饮用水都是从家里带,有专人为他准备。

    赢病己多看了这人一眼。

    这世上有许多人都像野兽一样,有种奇异的本能,似乎总是能嗅出危险的气息,虽然他们并没有看到什么,也没有听到什么,但危险潜在的时候,他们往往能在前一刹那间奇迹般避过。这种人假如做官,必定是一代名臣;若是打仗,必定是常胜将军;若是投身江湖,就必定是纵横天下,不可一世的英雄。若是争鼎宝座则。。。。。。

    二世为人的赢病己就是这种人,这样奇异的人。

    他能看出来,这位侍卫官面色白皙,戴金边眼镜,常穿一件灰呢子短大衣,风度翩翩,身材高大,相貌英武,不仅如此外表出色,还是个极其精明能干的危险人物,老人家身边真真没常人啊。

    在他观察人家的时候,院子里已经有几位类似女佣侍女的女侍者端着酒菜进来。侍卫长二度检查,仔细检查了一番,然后才挥手放人进来。

    桌上了花生酒没有换走,酒菜不断的送了上来,十几碟佳肴闪烁着好看的光泽,而暖好的酒也散发着醇香,赢病己看了一眼后,大赞道:“十八年女儿红,隔水干蒸!”

    “真是好酒!多谢蒋先生!”

    老头子脸上微微生出愣然,想不到赢病己看酒就知其做法,这小子未免太博学了吧?不过他也没有过多纠缠这些,而是向赢病己摆摆手道:“赢生,这酒不错,特为赢生准备!”

    “你可要多喝两杯!”

    赢病己的神情如一湖静水,底下是波涛汹涌还是古井不波,外人无从知晓。举起酒杯,对老人家敬了杯酒:“谢过先生。”

    然后毫不客气的把杯中的酒喝得干干净净,随即夹起一块牛肉干,暗想,如果老人家不是政客,就冲他这份简单却让人舒适的酒菜,自己也要跟他做个朋友。

    邓丽君还是有些拘谨,谁知老人家却找上她道:“邓小姐,你的歌很不错,我很喜欢。”

    “啊?哦,谢谢先生夸奖。”邓丽君受宠若惊,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她从小在呆湾长大收到的教育熏陶,很多都离不开眼前这位伟人,此刻竟然有机会听到老人家的称赞,实在让她惊呆了。然后整个人都感觉美美哒。

    老人家和蔼的笑笑,然后转向赢病己,说了句:“赢生,今天做的不错。”

    他这句话说得本来不大高明,不但全无气派,也不文雅,甚至有点像贩夫走卒在闲聊夸奖,但现在这句话由这人嘴里说出来,分量忽然就好像变得不同了,谁也不会觉得这句话说得有丝毫不雅、不高明之处——因为这句话是蒋先生说出来的。

    老人家说话的时候,正悠哉悠哉地吃着一粒花生米,吃得津律有昧,像是已将全副精神都放在这粒花生上。

    赢病己这次没有自谦,因为这事确实干得漂亮,世上又有几人能做到?

    淡笑一声,赢病己语气平静的道:“应该的,救人救己。”

    “认识你还是我的孙女的缘故,她非常喜欢你的音乐和漫画,在家里平时没少提起你说你是香江最具才华的音乐家和文学家,特别是那本‘和空姐同|居的日子’为此,她甚至没少在家穿那些你们公司设计的空姐装。”老人家笑吟吟地道:“可惜今天她不在呆北,不然一定会很高兴的找你要签名。”

    赢病己闻言,手中的动作一顿,孙女?难道是这家族最受宠的‘酱油妹’?

    这让赢病己有些意外,然而老人家的下一句话就将他彻底惊住了。

    “受她影响,后来,我也成了你的粉丝,说实话我很喜欢你的搜神记和精忠报国。”说这话的时候老人家情绪还有些小激动,张口就来唱道:

    “狼烟起;江山北望

    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

    心似黄河水茫茫

    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

    恨欲狂;长刀所向

    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

    何惜百死报家国

    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

    。。。。。

    马蹄南去,人北望

    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

    我愿守土复开疆

    堂堂中|国要让四方

    来贺!

    老人家情绪高涨,尽管一口浙江宁波官话,口音让赢病己听不太甚清楚,但自己能清楚地听出他的感情,他的情怀,不管如何,至少在这一刻他是高尚的。

    邓丽君也没想到老人家会说自己是自家男人的粉丝,这次的震撼更大了,刚才他说喜欢自己的歌已经让她激动了,没想到到了赢病己这儿直接晋级成为粉丝了,一时间与有荣焉,暗暗咋舌赢病己的魅力实在太大了。可是待听到老人家唱歌的时候,她都傻住了。。。

211【赠歌伟人,母爱无私】() 
老人家情绪高涨,尽管一口浙江宁波官话,口音让赢病己听不太甚清楚,但自己能清楚地听出他的感情,他的情怀,不管如何,至少在这一刻他是高尚的。

    邓丽君也没想到老人家会说自己是自家男人的粉丝,这次的震撼更大了,刚才他说喜欢自己的歌已经让她激动了,没想到到了赢病己这儿直接晋级成为粉丝了,一时间与有荣焉,暗暗咋舌赢病己的魅力实在太大了。可是待听到老人家唱歌的时候,她都傻住了。

    事实上,这位老人家爱唱歌,不但每天必唱,而且有的时候能唱相当长的时间,颇为自我陶醉。警卫人员都听过他的歌。有趣的是,老人家不唱京剧,不唱一般的歌曲,只唱三样:军歌、黨歌、国歌。如果唱国歌多的时候,就比较正常,如果唱军歌多的时候,那就是比较有麻烦了。黨歌,一般都是有纪念日的时候才唱。老人家的嗓音一般,但是就是这几首歌,居然百唱不厌,或许也是一种休息吧。奇怪的是,老人家在公开场合从来没有唱过歌。

    这次面见客人的时候唱歌,明显是破例了,很难得,也很感动,邓丽君是从小学歌的,以动情感情传唱天下。在这里她最有发言权,老人家的歌唱水平只能说马马虎虎,不过各种的感情绝对至真至诚,感人肺腑。

    老人家唱歌没哭,邓丽君反倒哭了起来,待在她的位置上无声啜泣着。

    赢病己和大傻沉默着,只喝酒,一杯一杯喝着,面上无喜无悲。

    老人家自我、忘我地唱了一曲精忠报国歌,忽然停住了。似乎想起一件事情,笑笑说:“赢生,你这次帮了大忙,拯救了百余人性命,劳苦功高。想要有什么奖励吗?尽管提,能做的。我尽量给你满意的答复。”

    赢病己刚想拒绝,心里忽然一动,说:“先生,我想在呆湾做点小生意。”

    老人家哈哈一笑,拍着他的肩膀说:“准了,只要你不招惹出天大的麻烦,给你一路绿灯。”

    赢病己吃惊的看着老人家,这老人家怎么会如此爽快的答应自己呢?还真是喜欢自己的作品,或者回报自己在飞机上的表现吗?

    赢病己想要从老人家的神情看出什么。却发现徒然无功,只好叹了口气,说:“感谢先生。”

    无论这老家伙有什么想法,但有他一句话,在呆湾的生意可以说基本上无忧了,始终都是件好事情。

    赢病己拿起的酒杯的手,刚要送到嘴边,忽然一顿。想起了什么。歌,歌。对了!

    老先生喜欢唱歌,自己难得与他见一面,相谈甚欢,和不赠歌一首?

    赢病己是知道老人家侍母至孝,这一点是天下闻名的。老人家出于人子之情,对含辛茹苦把自己一手拉扯成人的亲生母亲感情至深。这是谁也不能说是假的。

    老人家出生以来从小母子相依为命,生活更加不易。随后几年,的幼妹、幼弟又相继夭折,对其母打击甚大。尽管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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