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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里头传来的香气越来越浓郁,火烧火燎之声,油汁滴下的滋滋响声,落入炭火中的爆响声,混杂在一起,奏成一曲令人食指大动的乐章。
鼓捣一阵之后,狄临剑拿着一个巨大的托盘走了出来,信手甩在桌上,却是轻轻巧巧,没发出丁点声音。
中央是一头二十多斤重的去皮羊羔,头颅斩去,四腿呈跪状。全羊被焙烤成金黄中透着暗红的色泽,油光闪烁,好似涂了蜜一般,散发着醉人的甜香,甜香中带着丝丝腥气,却越发深入肺腑。
羊羔身上撒着点点孜然粉末,令香气越发浓郁,下边垫着青翠的生白菜叶,当中还掺了香菜。红绿相衬,色泽越发显得养眼夺目。
冬天能有新鲜的大白菜和香菜,自然是温室里培植出来的。短短四年间,任夭笑能把深山开垦到这样的地步,足以证明此人确实有经营之才。
大托盘周围,还整齐地摆放了几个青瓷小碟,分别盛着牛排、豆腐、腌菜和鱼香茄子。都做得极为齐整,透发出一股亮丽的气息。
狄临剑敢于亲自下厨招待吴锋,手艺的确不是虚的。只是瞧着这一桌色香味俱全的大菜。便令人馋涎欲滴。
将两瓶马奶酒提到桌上,狄临剑笑道:“且来尝尝我的手艺如何?若吃不完,不是好汉!”
光是羊肉,刨除骨头也有接近二十斤,再加上其他的菜肴,哪怕不算酒水,一个人也要解决掉十斤以上的食物。
对于普通人。除非是彪形大汉,否则绝不可能。而于修士来说。肠胃可以随意胀缩,勉强吃下自然是可以的,但一般也会胀得难受。
吴锋却是欣然接过了狄临剑递来的碗筷和切肉尖刀,毫不客套。直接剜了羊背上极鲜美的一块肉,开始大嚼。
入口登觉芬芳扑鼻,肉质极是焦脆鲜嫩,但随即便是一股浓烈的腥气和咸味在嘴里发散开来。
草原上做牛羊肉不爱用料酒,只用胡椒和孜然去腥,如果是做肉串还好,大块的肉特别是全羊全牛之类,腥气只能在表面除掉,入口才觉得腥味冲鼻。
这浓重的咸味。也让吴锋一阵不适应。他自认为比起那些自命清高,以吃清淡为荣的公卿子弟,口味算是很重的了。但这全羊却依然咸得他舌头发麻。
这与草原民族的习俗有关。胡人重视肉类的本味,并不怕膻腥,又因为草原上多盐湖,有对于盐的崇拜,所以做肉一般都弄得极咸。
“如何?”狄临剑微笑道。
“菜肴极美,但是不甚对胃口。”吴锋诚恳答道。
“那你再喝一口马奶酒试试。”狄临剑依然笑吟吟地道。
吴锋灌了一口。又是一股浓重的腥气,差点把他呛得半死。
“哈哈哈哈……”狄临剑看着吴锋的古怪表情。突然长笑起来,透发出一种说不出的率性和洒脱。
他忽然道:“谢贤弟以前对我们魔门中人,想必有偏见对不对?”
吴锋微一踌躇,点了点头,随即道:“以往的确见过几个凶残的魔道散修。不过狄兄却是风仪超凡,就连那被杀的任夭笑,也不是寻常人物。”
“凶残……”狄临剑道:“你这话其实说对了。我们胡人逐水草而居,生存环境极端恶劣,弱肉强食、争夺杀戮,乃是家常便饭。凶残嗜血,是烙印在骨子里的东西。但大过,不要做无意义的事情。我若在此歼灭了你们白衣营,对芦名教没有任何明显的好处,倒不如送一个顺水人情。”
“如狄兄所说,你们魔道的凶残,乃是对敌人毫不留情,反而是在乱世中有利于生存壮大的能力喽?”吴锋也微笑着道。
“不错。我们不拒绝风雅,但骨子里的凶残,乃是我们的立身之本。就如同这一桌菜,外表精美瑰丽,但内里如血一般的咸腥,却反倒是我最为自鸣得意之处。我们也读你们的兵法书,愿意学习你们的谋略和智术,但最为相信的,还是神魂中的力量,胯下的骏马,还有背后的弓矢!”狄临剑昂然答道。
他的话语有着一种奇异的煽动力。吴锋突然觉得口中存留不去的咸腥,竟有一种魔力,带来一股悠长的回味,其烈如火,却又绵绵不绝。
“狄兄的确是率性之人。”吴锋赞道,却是回避了正面回答。
狄临剑当然明白,吴锋作为一个中原人,很难赞同魔门攻入中原,发动第二次五胡乱华的理想。
但这并不重要,合作更多地是取决于利益,当理念不同的双方合作时,每一方都会坚信自己能算计到对方,实现自身的理念而令对方赔了夫人又折兵。但究竟由谁真正得利,却是由双方的实力和智术差距决定。
芦名教大小姐令他访求中土英才,便是为此!
牛羊肉都不太符合吴锋口味,但豆腐却是地道的并州风味,咸淡适宜,吴锋便就着羊肉吃豆腐,渐渐地也觉得因为厨师手艺极佳,这咸腥果然别有一番风味。
“宁咸勿淡,果然不假。”吴锋又撕了一块羊肉,道:“那些淡出鸟来的菜式,纵然是大厨手笔,我也吃着恶心。”
这话表现出他对狄临剑的率性之论。的确有一定的赞同之处。
但吴锋看来,无论是率性还是凶残,都要看整体地对于社会民生造成建设还是破坏。第一次五胡乱华时十室九空的凄凉情景。史书可是记载得清清楚楚。魔门当然也有建设能力,可这建设能力远比不上他们的破坏能力,在他们入侵中原时便越发如此!纵然如今魔门中人似乎已经从中土学到许多建设之道,吴锋也绝对不敢信任他们。
在某种程度上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八个字,的确有其道理。在中土,无论是南方人北伐还是北方人南侵。都难以避免地会有劫掠和屠杀,这是南北地域差异引起的隔阂所造成的。然而由于文化相近的缘故。战争对于文明并不会有多大破坏。
而异族的入侵,带来的往往不但是无边的屠戮,更是蒙昧对于文明的碾压,是野蛮对于智慧的摧残。虽然也存在文化交流的正面意义,但引起的文化创伤,可能经过千百年也难以恢复!
酒过数巡,大量的食物也被两人如同风卷残云一般,吃得差不多干净。
狄临剑知道自己并不能完全说服吴锋,但也并未再多言,能令对方赞同于魔道的率性一面,便已足够。
这一桌不合口味的酒肉,吴锋也解决了三分之一。算是很给面子了。
“狄兄,此前的事情,我还有两点不明。望不吝解答。”吴锋开言道。
“说罢。”狄临剑用棉布擦去了嘴边和手上的油迹,道。
“这两个问题,想必用一条脉络便能解答。其一,真正的说剑现在在何处,狄兄是如何冒充他来到河东的。其二,既然任夭笑和陈元都已经伏诛。为什么不由狄兄留下来继续发展寻梦山,而是放弃四年的苦功。将兵力都带回草原?”
吴锋说出“用一条脉络便能解答”,意味着他其实已经猜出大半。
狄临剑微一沉吟,答道:“第一个问题,答案很简单。说剑的身份,是我的影舞者。他不但做不好一个影舞者的本职工作,更是化名萧径亭,干了那样的蠢事,早该死了。老爷当时就打算诛杀他,却被大小姐保了下来,顺便把我藏了起来。这个蠢货还以为大剑当他的副手,接着便把说剑秘密砍了头,由我顶上。”
吴锋不由倒吸一口凉气。那盛大剑,将狄临剑这本尊藏起来,当然不是要对付自己的表弟,不过是留一张有力的暗牌罢了。但到了要派出任夭笑的时候,暗牌就果然起到了用场!
看来,当今的魔教,并不能说无人啊。
狄临剑又道:“第二个问题你我一同诛杀任夭笑之后,我也提到了,大小姐反对在中原建立据点。那么,谢贤弟应该能猜到,派任夭笑来中原,完全是老爷的意思。”
吴锋点头:“不错。”
狄临剑道:“老爷对仙台魔宗忠心耿耿,更是坚信仙台宗主伊中棠能在近期内整合魔门,南下中原,因此才急于在河东建立据点。而大小姐却以为控制一块飞地全无意义,负责人却极容易生出异心,还不如将人才用于本土的事务,攻打和招抚临近的门派和部落,更能够扩大本教的势力……”
说到这里,狄临剑微微一笑,道:“如果由我主持这边的事,自然不会有背叛之虞,但我早已向大小姐发过誓,尽量不明着做事。”
说到此处,狄临剑骤然转作神色肃穆:“狄临剑这个名字,是大小姐给我取的,我的原名,叫做金盛备。”
“接受这个名字起,我便潜入长夜,成为阴影中的利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
“大小姐交代,倘若她在争雄的道路上英年早逝,我才能走出黑暗,恢复原名,以支撑芦名的未来,而那时,便是战血千里的生死之战。”(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四章 魔门格局()
狄临剑眼神凝重,面容端严。
他清隽的容颜上,浮现出的,竟是一种朝圣一般的表情。
吴锋霎时愕然。
他对那位芦名教的公主盛醉香,并非一点了解都没有。因为她的名声,早已传到中土来。
芦名教主盛宣怀的独生女盛醉香,今年二十二岁。因其父修炼顺天神策走火入魔,导致半身瘫痪,故渐渐开始掌握芦名教大权。
在中土,每个提起她名字的人,都会加上六个字:魔教第一妖女。
他们的神色绝不会像狄临剑这样神圣。
因为盛醉香做得最有名的一件事,便是长期用红色的葡萄酒沐浴,然后将酒液装回瓶子里让人以十倍的价格卖到草原和中土北方的各地,这为芦名教创造了一笔不菲的财富,也让她的美貌之名越发播扬开来。
不是每个魔教美女都能像她这样做,因为像盛醉香这样天生异香,连流出的汗液都含着香气的女子,恐怕一百年才能生出一个。
吴锋望着狄临剑,道:“如果我早听到狄兄这一番话,不用相请,我也会想要去草原见见这位盛大小姐。”
狄临剑神色依然肃穆地瞧向吴锋,道:“谢贤弟,你可知大小姐的名字,源自何处吗?”
难道不是因为天生异香?吴锋心中想着。
却听狄临剑一字一顿,道:“满堂花醉三千客……”
吴锋知道后面一句是什么。
“一剑霜寒十四州!”
……
寻梦山的搬迁行动,紧锣密鼓地筹备着。
寨内积攒的金银财物,被一箱箱装好,运上马车。狄临剑动用了任夭笑留下的人脉网,令车队将能够顺利化装成商队出塞。
他如约放走了大部分被强抢来的女子,并安抚了无法带走的流民们。
在整理任夭笑留下的账簿后。狄临剑也不由发出了感叹。
“任夭笑不愧是大小姐的表弟,经营运筹的能力,的确是我所不及。”狄临剑叹息道:“在没有任何根基的情况下,四年之内就将寻梦山的内外关系网络经营到这个程度……如此人才,又是教主家族的宗亲,却生出叛逆之心。也实在是可惜了。”
他所感叹的是任夭笑如果不被派到河东,也便不会有自立之心,不会因背叛而被诛杀。
“越聪明的人,就越容易高估自己的能量。只有大智之人,才能完全具备自知之明。”吴锋微笑。
狄临剑长声道:“是啊……”他将一沓信笺递到吴锋手中:“瞧瞧。”
吴锋展开一看,却是任夭笑和诸多豪族的来往书信。
他很快明白,为何任夭笑明知白衣营战斗力强悍,却依然起意歼灭白衣营。
豪族们向任夭笑许诺,只要任夭笑能解决掉白衣营。他们在瓜分掉白衣营的产业之后,便能让任夭笑继承白衣营过去的商业网。
如此大的诱惑,换成任何一个人都该动心才是。
而任夭笑也承诺,在寻梦寨完全洗白之后,将会开始剿灭其他的盗匪,负担起维护地区稳定的任务。
也就是说,吴锋想要做的事情,任夭笑也完全想到了。
豪族们并不喜欢岩仓殿麾下的白衣营。像任夭笑这样没有后台的势力,才能让他们放心。
如果不是在今天折戟沉沙。假以时日,任夭笑必然能做出一番事业来。但他重重布局,最终却依然难逃一死,也不知道是不是作为气运者,遭到吴锋无运体质的祥瑞,以至于倒了大霉。
无论是魂舞者谢思远。还是任夭笑本尊,均是死于吴锋的剑下。
吴锋也明白狄临剑将这些信件给自己,意味着什么。
“多谢狄兄。”吴锋朗声道。
狄临剑拍了拍吴锋的肩头:“如何使用,就由你决定了。”
将这些信件交给大周方面,的确没有意义。但如果用来敲诈与任夭笑勾结的豪族。则能收获不少好处。
而狄临剑将信件交给吴锋,也显示出芦名教不会有扣押吴锋的计划,让吴锋得以安心。
狄临剑又道:“寻梦山下的这些百姓,我们难以带走。纵然带到草原上,他们也难以适应草原的生活。便都交给你了,谢贤弟你想必有妥善的安置办法。”
吴锋道:“待我自草原归来,便联络大周官方,派出官吏前来治理好了。两千多的人口,足够成立一个大乡,必然引起本地豪族的觊觎。如果是大周王朝派出的官吏,因为人生地不熟,在此地缺乏根基,反而不敢太过于压榨百姓……”
狄临剑道:“你们白衣营的确不方便掌握土地,也便不需要人口。将这两千多人口献给大周,反倒能表示忠心。”
数日后,营寨内的一切,都已经打点完毕。在这霜风萧瑟的秋冬之交,满载的车队沿着山道踏上了北上的行程。
魁伟雄壮的妖兵们,也都化装成了商队的护卫。如今人族和妖族的矛盾已经极度淡化,只有极少数顽固的妖族才仍然坚持与人类为敌,因此有妖众成为商队护卫,却也不足为奇。
贼兵们纷纷转过头,回望这一片生活多年的土地。
寻梦山下的流民们组成长长的队伍,上来送行。
有人抱着大小头目哭泣送别,有人忧虑于失去了寻梦寨的庇护,今后的日子将会如何,更有人因得知任夭笑已经死于山寨里的内乱而感伤喟叹。
任夭笑一众是匪,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但他们却又庇护了两千多的流民,并且得到了百姓们的真心爱戴。
这人世间的善恶,还当真不是那样好界定。正如任夭笑所说,白乱乱那样的小孩,眼中的世界也太简单了一些。
车队白日行驶,夜间扎营,越过一重又一重被冰雪覆盖的山峦。天气越来越寒冷,空中已见不到雁影。
路上时有大小势力甚至妖族部落设置的关卡,但既然是商队过境,付些钱也便能够过关。狄临剑看重的是寻梦寨这四年积累的兵力,对于金银并不太在意。
吴锋和狄临剑坐在同一驾马车中,一边掀开车帘观赏外头的风景,一边攀谈,渐渐越来越熟络。
两人意气相投,虽然一个是中原武士,一个是魔教妖人,却也能够互相交心。
从狄临剑口中,吴锋得知了目前魔教的格局。
五胡乱华之后,慕容、拓跋等大世家渐渐融入中原人当中,而留在北莽大地上的胡人,以四派势力最大,号称北修罗、东仙台、西安东、南阴魄。
四派当中,仙台魔宗势力最大,支派最多,为目前的魔道第一大派。十数年前,仙台魔宗宗主伊中棠更是发兵西进,越过乌拉尔山,将魔道四大派中的阴魄殿打得俯首称臣。从此仙台掌握了魔道三分之二的力量。伊中棠野心勃勃,一心想要统一魔门,而后聚集北莽全部的力量,南下中原。
而芦名教作为四派中仙台魔宗的附庸,势力范围在北莽中土交界处大草原的东部,辖有一百万以上的人口,其中大部分是牧民,但也有少数人以耕种为生。
吴锋询问了狄临剑关于奴隶制的问题,据他所知,魔道修士的修炼往往需要残杀活人,因此在北莽,普通百姓和大部分武者都会被贬为奴隶,每年都会有数十万人遭到杀害。
对此,狄临剑表示并不否认杀人练功,但也宣称,数十万人的数据,无疑是道门对于魔教的过度歪曲。流窜在中土的魔道散修一般格外嗜杀。而在北莽,只有修为较高的魔道修士才需要利用人命来修炼,普通魔道修士使用动物即可。因此,往往战俘便足够所需了。
“况且,我们芦名教受到你们中原人影响,无论是文化还是制度,都学习中原,已经废除了奴隶制,功法也有所改进,需要杀人的地方变得极少了。因为所有的百姓都是自由民,有更多人可以进行修炼,芦名教的人口虽然只有百万,却能动员一万多的正规战士和十倍于此的民兵,实力还要在四大派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