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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事实上,余泽在心里已经不知道诅咒了多少次自己的管家先生。这个坦桑尼人曾信誓旦旦的保证道:“我会保护你的,少爷。”
结果自事情突发后,这家伙连个影子都没见过!
他就知道,这个天天笑眯眯给自己安排“工作”的家伙靠不住。
不过想是这么想,他还是充分相信,戴威尔作为一个“管家”的职业素养,三天的时间,大概也能让他将自己找到。
哦,如果真的找不到怎么办?
“那我就跟他摊牌。撂挑子不干!”余泽心中想道。
脑中一瞬间转过这些念头后,余泽用双手搓了搓脸,然后说道:“所以……特工先生,这些是什么东西?”
墨菲斯深深的看着他,说道:“哦,余先生,难道你不认识吗?”
“我该认识吗?”
“阿莫西-阿托贝利。雇佣兵,杀手,血腥约翰的头领。在黑色的世界里,他被称为‘错乱的阿莫西’。”
墨菲斯的手在上面划动,随之出现一张图片,被他轻轻一推,影像直接移动到余泽面前。
余泽低头一看,没错,上面的照片,是阿莫西没错。不过不算很清晰,只拍到了半张脸。
墨菲斯仔细的审视余泽的反应,他说道:“你认识他,是吗?余先生?”
“哦。不。我不认识他。”余泽毫不犹豫否认道:“我只是觉得,这家伙的打扮实在是太前卫了。哦,应该说古怪。他是个精神病吗?”
“不,他不是个精神病。”
墨菲斯看着余泽,说道:“根据我们的调查,余先生,你跟他有过接触。”
“哦?接触?为什么我不知道?”
劳拉冷笑道:“你不用尝试隐瞒了,我们在那伙人留下来的枪上,找到了你的指纹!”
余泽摇头道:“劳拉小姐,我很好奇。”
“你好奇什么?”
“是多么愚蠢的大脑,才能够仅仅通过所谓的指纹,就推定一个人是嫌疑犯呢?”余泽吐槽道:“哦,得了,我以为电视上经常演出来这样的情节,已经够拉低执法者的智商,没想到你竟然证实了这竟然是真的。好吧,指纹。指纹虽然长在我手上没错,但想要获得他,也不见得多难啊。”
余泽伸出两只手,说道:“看,它们就在这。你只要敲晕了我,它就是你的了。”
余泽继续吐槽道:“看看,一切就是这么简单。我被人袭击了,晕倒了,然后醒过来,莫名其妙就见到了你们,事情就是这样的简单,为什么你们不相信呢,我……”
脖颈前的衣领忽然被人抓了起来。
这位劳拉女警官,竟然是个怪力女,在愤怒的驱使下,一下子把余泽从座位上提了起来!
“你这混蛋!”
劳拉被余泽那句“拉低智商”,“证实这一点”,给触到了怒点。
余泽像是没骨头一样,任由对方将他抓起来,嘴里嘟囔道:“哦,哦,别这样。我只是实话实说。”
“劳拉!”墨菲斯厉声喝道。
劳拉深深的盯着余泽半天,余泽则对她挤眉弄眼。
“哼。”
美丽的女警官松开手,余泽重新坐回自己的座位。
他一摊手,说道:“看吧。有时候,事实就是这样的令人难以接受。”
墨菲斯浑浊的眼睛,看了余泽半天,他缓声说道:“余先生,看来我们的谈话,进行的并不顺利。”
余泽说道:“不,我觉得很顺利,我已经说完了。你还有问题要问吗?如果没有,我要求离开!”
墨菲斯说道:“当然。还有两个问题。等你回答完之后,我会亲自送你离开。”
余泽怀疑的看了他一眼,特工嘴里的话,能有准才真是见鬼了。
果然,墨菲斯继续说道:“当然,为了保证我们接下来的谈话,不会浪费彼此的时间。我有一个小小的提议。”
“提议?”
余泽疑惑道。
“是的,余先生。你听说过‘李察的色彩实验’吗?”
墨菲斯一边说,一遍对身后打了一个手势。
“李察的色彩实验?”
余泽当然没听说过,他说道:“没听说过,这算是第二个问题吗?”
“哦,当然不。这只是闲聊。”
墨菲斯自顾自的解释道:“在上个世纪初,有人曾经做过实验。他们将一种有机物,通过微创手术,接入人的脑部,通过特殊的捕捉手段。发现人的思想,在光谱上,会呈现出有趣的色彩。那时的实验者,曾经做出过假设。人的思想,是带有色彩的。就如同我们眼睛见到的光芒,是有色素的分别。”
“哦,所以呢?”余泽问道。
“当时这个实验结果被公布出来的时候。有人觉得很有趣,认为很有继续研究的价值。而更多的人反对。认为这个实验,存在着太多的偶然因素。”
墨菲斯说道:“因为实验取样的对象,存在着非绝对性的权威。这样导致的实验结果,很可能出现人为意识上的偏差。所以,这个理念在提出后,就被迅速的搁置。直至上世纪末。虚拟映像技术的初步攻破,当时还是一名研究所助手的李察博士,提出了一个猜想。”
“什么猜想?”
“如果说,我们人眼能观察,看到的光色,在被眼球组织捕捉后,被我们意识感知加以分别的,到底是我们的视觉神经组织,还是其他什么东西呢?”
“如果是视觉神经组织,那么我们每一个人,为什么不能看到自己的大脑内部,和自己的眼球,而只能看到眼球以外的景象?”
余泽想了想,还真是这么回事,他还真有点好奇的问道:“是挺奇怪的。然后呢?他认为是什么?”
墨菲斯说道:“李察博士认为。我们在进行观测光的映像问题,不应该只从外部考虑。而应同时在内部入手。所以,他提出了一个猜想。我们每一个人的体内,都有整个宇宙中,最为纯色的光。这个‘光’,被他称为‘元光素’。”
“哦,元光素,它有什么作用呢?”
“李察博士猜想,元光素,本身并不具备色差。它本身无色,又包含所有的颜色。”墨菲斯用一只手,挡在自己的眼前,另一直手,做光源照射的动作:“请看这里。当外来的光源,投射在我们身体上的时候,我们的眼睛,捕捉到了物体反射入眼球的光芒,通过视觉神经,进入我们的大脑。这个时候,外来的元光素,就会和外来光进行同质交互。在而后的过程中,外来光被元光素融合,呈现出分别差异。随后压缩成极小的一点,储存在大脑的某一个区域。这,就是我们记忆的形成。”
余泽大概听明白了,他继而吐槽道:“哦,按照这位李察博士的说法,我们每一个人,脑袋里都有一个大灯泡了?”
墨菲斯摊手道:“你可以这么理解。这只是一个猜想。至于对不对,需要实验来证实它。”
“哦?这么说来,这位博士,真的证实了,我们每个人的脑袋里,都有这么一个大灯泡?”
余泽好奇的问道。
“不,他没有做到。”墨菲斯说道:“或者说,他设计的色彩实验,只完成了一半。因为可惜的是,这位博士后来遭遇了杀害。不过,他没有完成的实验,却造就了一些科技上的成果。”
这时候,门被人推开,一个带着眼睛,充满科技宅气质的探员走了进来,捧着一个碳素箱进来。
“头。”
探员碳素箱放在桌子上。
墨菲斯点点头,说道:“开始吧。”
余泽有点不好的预感,他说道:“这是什么东西?”
“只是一个小玩意。”
墨菲斯说道:“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的谈话。”
探员从碳素箱中,取出两个连线的贴片,走到余泽面前。
“先生,请您放松。”
余泽心脏不由自主的跳了起来,他说道:“我能拒绝吗?”
探员耸了耸肩。
余泽感觉,事情好像有点脱离他的预料了。
两个芯片被贴在了太阳穴附近。
没有什么异常的感觉,只是有些凉。
探员坐在桌子的另外一边,做了一些调试,最后说道:“头,可以开始了。”
第三十六章 费洛克的窃密镜片()
墨菲斯摆出的阵势,还真的有点震住了余泽。
什么色彩实验,余泽还真听了个一知半解,不明觉厉。
好吧,不得不承认,未知的黑科技,总会让人有点畏惧。
墨菲斯一直在观察着余泽,又低头看了一眼探员交给他的纸条,他平静的说道:“第二个问题,余先生。请回答以下我的问卷。”
“哦,我在听。”
“题目一:你喜欢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
“题目二:你喜欢吃披萨还是热狗?”
“题目三:如果你女友和你妈妈一起掉进河里,你先救谁?”
“题目四:我身上这件衣服,是白金色还是蓝黑?”
墨菲斯顿了一顿,看了探员一眼,最后说道:“你觉得我和劳拉探员,哪一个更能引起你的性。冲动?”
说完,墨菲斯问探员道:“马克!这是什么见鬼的问题?”
马克探员双手一摊,做了个无奈的表情。
余泽却一下子笑喷了。
他说道:“好吧。特工先生。你赢了。我承认你抓住了我的笑点。尽管这一个问题,等于五个问题。”
余泽稍微坐正了一点,说道:“题目一,无论是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我都很喜欢。但如果你问我为什么,我也说不出来。”
“题目二,我不喜欢吃披萨,也不喜欢吃热狗,我喜欢吃肉夹馍。哦,你不要问我什么是肉夹馍。”
“题目三,如果我女友和妈妈一起掉进河里,我一定先救女朋友。因为即使另外那个女人掉进去了,我也不认识她是谁。”
“题目四,抱歉,特工先生,我实在分别不出来您衣服的颜色,它跟您皮肤的颜色,简直看不出来差别。”
“题目五……”
余泽眨了眨眼睛,说道:“我的性取向,很正常。”
劳拉面无表情的说道:“算你聪明,小子,如果你刚刚敢提我的名字,你现在一定会少一条腿。”
余泽耸了耸肩,他对墨菲斯说道:“特工先生,这个问题,结束了吗?”
墨菲斯点了点头,说道:“是的结束了。”
他转身对马克说道:“马克,结果如何?”
“测试正常,头。”
马克将碳素箱转过来。
余泽好奇的看去。终于发现了这个仪器的全貌。
这东西,很富有科幻色彩,整体如同笔记形的终端,分为映射屏和操作台。
映射屏有三个打孔捕捉仪。
而操作台的右边,是释放连接线的出入口。从外连着余泽脑袋上的贴片,从内部来看,连着两个圆柱体。里面是封闭式的,看不出虚实。
当然,这些东西不会吸引余泽的注意,具体的构造和能用,是只有技术宅才会考虑的问题。
余泽被影射屏的图像所吸引。
映射屏幕浮现的,是五张对比图。
每一张的图像,有共同的地方,和不同的地方。
共同的地方在于,上面的色彩,光芒,都是成圆状,从一点开始,向外扩散。
而区别的地方,是这其中的色彩强弱的不同,和色差的高低。
哦,总而言之,余泽啥也没看出来。
似乎,墨菲斯也不知道结果,他问道:“说一下结果吧,马克。”
“好的,头。”
马克点点头,说道:“题目一,你喜欢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回答是,都喜欢。而元光色图呈现的是深弱相间,无明显的亮色。我的结论是,这位余先生哪个都不喜欢,但同时,也算不上不喜欢。”
墨菲斯说道:“这不矛盾吗?”
马克摇头道:“不,并不矛盾。人是一种很复杂的生物。对于同一件事或物,乃至一个人,并不只存在喜欢与不喜欢。他们还可能处于可有可无,喜欢也可,不喜欢也可的中性状态。”
“很好,请继续。”
墨菲斯点点头。
马克继续说道:“题目二:问题是他喜欢吃热狗还是披萨。回答是,都不喜欢,而喜欢吃肉夹馍。元光色图呈现的是完全扩散而中心昏暗。我的结论是,余先生的确不喜欢吃热狗和披萨,但他撒了谎。他同时也不喜欢吃肉夹馍。”
马克推了推眼镜,好奇道:“肉夹馍是什么东西?中土菜吗?”
“哦,你当然没吃过。不过你吃了后,一定会爱上它。”余泽面无表情的说道。
事实上,他已经被马克的分析给震住了。
因为,只从两个问题,马克就已经把他在回答问题时候,胡言乱语的答案,分析的**不离十!
正在心惊的同时,马克继续说道:“题目三:哦,存在了将近两个世纪,男人最讨厌听到的问题。救女友还是救妈妈的问题。余先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他的女友。元色光图显示的是呈内收缩云状,有一部分的色光是呈淡黄偏赤红,而最多的,是浑浊偏深褐色。”
马克抬头看了一眼余泽,说道:“我的分析是。余泽先生,近期正处于热恋中,而他对他的母亲,存在潜性意识的敌对。或者说,他是孤儿。这一点,符合目前的调查资料。”
“热恋也能看得出来?真的不科学啊!”
余泽真的震惊了,这是什么仪器?真的这么厉害?
马克继续说道:“第四个问题,辨别衣服的颜色。余先生的回答是,跟头你的皮肤差不多。头,我想这个不需要我来分析,你知道的,余先生是一个诚实而富有幽默感的人。”
墨菲斯面无表情道:“继续,不要说这些无意义的话。”
“好吧。题目五……”
“马克!直接说分析结果!”劳拉瞪着眼睛道。
“……元光色图呈现饱满放射状,大部分光色,呈现润红色,将色谱的时间轴调整一下,对,就是这里,可以清楚的看到,头,他对你的光色呈像并不高。大概走出去,余先生就会把你忘的一干二净。而从以往的经验分析来看……劳拉,他很想跟你来一。发。”
马克认真的说道。
劳拉抱着肩膀,冷漠道:“男人的劣根性,你不需要再跟我重复。你说完了吗?”
“哦,是的,当然,我说完了。”马克探员耸耸肩道。
“马克先生,您真的让我大开了眼界。”
余泽带着佩服的语气说道:“不过,这就是第二个问题吗?好吧。这真的很有趣。嘿,马克探员,能告诉我这个装置的名称吗?”
“你很喜欢?”马克嘿嘿笑道:“伙计,我就知道你会爱上他。这东西可是我的宝贝,他们叫它为‘鉴光仪’,我倒喜欢叫它‘费洛克的窃密镜片’。”
“费洛克是谁?”
“哦,天啊,你真是个没有童年的人!费洛克!那个费洛克,那个蹲守一百六十个高校女寝,收集了无数粉红色秘密的窃秘之神!”
马克兴奋的说道。
余泽呵呵笑了两声,说道:“好吧。这是个新梗?”
“够了!马克!你是在工作!”
墨菲斯脸黑如墨洗过一样,尽管他已经够黑了。
马克有点被打断兴致的懊恼,他有些扫兴道:“好吧。难得碰到一个有意思的人。头,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事了。”
“做什么事?”
余泽忽然有点不好的预感。
墨菲斯沉声道:“余先生,我本想我们的谈话,是愉快而简单的交流。你给我我想知道的,我让你安全的离开。但很显然,我们的谈话进行的并不算顺利。”
“我觉得已经很顺利了。”
“不,并不顺利。”
墨菲斯看着余泽面前的咖啡纸杯,说道:“所以,我只能用一些,特别的手段,来完成我们之间谈话。”
“那么……”
墨菲斯突然伸出一个手指,很自然的吸引了余泽的注意力。
啪!
墨菲斯打了一个响指!
余泽瞬间感觉脑袋昏沉,一阵巨大的困意袭来!
这股困意,仿佛汹涌的浪潮,瞬间就能将他清醒的意志击溃!
咖啡!
那杯咖啡!
余泽瞬间想到了,劳拉送来的两杯咖啡!一定是被注入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而余泽,根本没有去考虑过出现这种情况的思想准备!
或者说,他之前在墨菲斯面前所表现的镇定,幽默,随意,根本毫无意义。
在墨菲斯的手段面前,他幼稚的如同新生的孩童。
“不行,不能就这么晕了。不然,马克手中的东西,肯定会把一切都问出来!”
余泽为数不多的一个优点,就是能够善于用错误来总结错误。
墨菲斯可以在不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