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药肯定没有!”李高阳说得斩钉截铁。她那表情刚正不阿地就像面对敌人刺刀的刘胡兰、小兵张嘎、阿基米德。
“不是药不是药,放心!我也没那么多机会接触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什么的。”萧春夏翻着白眼儿。
“那你有什么事儿?”李高阳直截了当地问。
萧春夏看着李高阳那一身洗的发白的青衣服——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她上次见她,上上次见她,这家伙穿的都是这件。再看看自己质地良好的一身蓝色短褂小衫,她觉得过去的这么多年里,她从来没有一刻有过如此大的成就感。这是一种超越的快*感,说不大清楚却感受得到。
是的,萧春夏不得不承认,在李高阳这个美女学霸面前,她是有点儿自卑的。她们同学了多少年,她就自卑了多少年。她以往表现出的任何一种形式的对学霸的不屑和挑*逗,都只不过是自卑形式的一种而已。
“看姐这身行头没?姐发了!”她像个炫耀的大公鸡一样对着李高阳抖了抖她的“羽毛”。
李高阳从上到下打量了一下她的穿着,说:“谁家这么不开眼,收了你做丫鬟?”
“咦,你怎么知道的?”萧春夏一瘪嘴,本来还想吹吹呢,被人识破了。
“太明显,我不想解释。”李高阳总是能这么拽。她一挑眉:“而且,你确定你能做好那些事?”别人不了解萧春夏,她还是了解的,从小到大,她连晚上的小组扫除都会想方设法的逃掉,她会去做丫鬟?
得,优越感已乘黄鹤去,萧春夏一下子成了打蔫的“绝望的公鸡”。学霸就是学霸,总能一下子点中要害。这个丫鬟,她的确不会做。
萧春夏呼天抢地的诉说了困难之后,李高阳低头敛眉深思了许久。
“你倒是赶紧教教我呀,怎么还不说话了呢?”萧春夏着急了。
李高阳抬头面无表情地说:“看来事情比我预期的还要糟糕。体力劳动方面的,怎么着你也能对付着弄。书房里的事儿,你一时半会儿怕是学不会。”
萧春夏酸酸的说:“这还用你说?不难我怎么会来求你?!”
“我?我能怎么帮你呀?你什么都不会我也不能给你回炉一个脑子。”李高阳没好气儿地说。
她看不惯这家伙很久了。上课的时候从来不听课,不是趴在桌子上睡觉就是在桌子下面偷偷摆上一本漫画树看。偏偏却长着一张好嘴,老师们都不太反感她。下课的时候哪儿哪儿都能看见她,全班属她说的最欢。说的天花乱坠,张冠李戴,偏偏同学们都很买她那一套,爱听,又都跟她关系很好。
有时候她真想走过去告诉他们,这家伙说的有一半是错的。这样的想法一周至少有那么一两次,可她从来没去过。因为她知道,那些人也未必不知道萧春夏说错了,他们只不过很愿意跟萧春夏呆在一起而已,随便她说点儿什么,他们都喜欢。
萧春夏被讽刺着,也不恼火,只是焦急地说:“姐呀,你就别考虑我能不能行的问题了。现在就是死马当成活马医了。你知道什么,赶紧给我办个速成班,教给我点儿什么吧。反正不管你讲什么,我都没听过。”
时间紧迫,萧春夏出来的时间很有限。李高阳就站在集市的大树底下,就自己能想起来的东西给她说了说。
她给萧春夏讲了不同性质的磨不能混用砚台、不同类型的毛笔怎么清洗保养、写什么字用什么纸、画什么画用什么纸……
萧春夏跟李高阳谈完离开的时候,一路上觉得自己好像什么都懂了,又像更迷糊了。
算了,实践出真知,试试就知道了!
第二十三章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萧春夏回府时,已是午饭时间。所有府里的丫鬟婆子们都是在一处吃午饭的。萧春夏又是个天生的自来熟,虽然来了没几天,也结交上了几个各院里的小丫鬟——后来她才知道,也不单单是因为自来熟,更重要的原因是她的主人是大少爷。
大少爷院子里的下人本来就少,他贴身的据说又都是小厮,所以整座竹枝院的女人除了海姑也只剩下她了。谁要是想知道个内部消息什么的,在海姑和她之间选择,就是用脚巴丫选也得选她不是。
“哎?春夏,你家主子是不是快回来了?”这不,梨香院儿的小春红就端着碗坐到了她身边。
“唔……不知道啊……听海姑说好像是……”萧春夏嘴里塞着饭,口齿不清地说。
“大少爷哪天回来?”
“大少爷……”
得,一听两人的话题,又糊上来四五个人。
萧春夏的心啊,更愁了!不行啊,得赶紧了,再不练习一下就要毫无杀伤力地上岗了!
说干就干。
胡乱扒拉两口饭之后,她赶紧回到了竹枝院,开始了她鬼鬼祟祟的行动。
都有什么来着?
萧春夏的脑子生下来就没怎么用在纸笔上过。一时之间,让它对着笔墨纸砚运转,它还真有点儿适应不了那么快的学习节奏。这不,它开始罢工了。
临从李高阳那儿回来时,她还觉得自己听得还算懂了,至少她说的全都记下了。可就一顿饭的工夫,它只记得刚才那碗百合白米粥有点儿甜的过头了。李高阳教的东西,早忘得七七八八了。
萧春夏搜肠刮肚想了很久,终于决定,边行动边想吧。
都有什么来着?研磨!对了!研磨!就从它开始吧。
诶呀呀,行!谁说她啥也不会?这不磨的挺不错嘛!虽然水有点儿倒多了,墨晃出了墨池,溅的桌子上星星点点;虽然磨出来的墨里还有点儿颗粒状的小渣滓;虽然墨淡了点儿……但,至少,能看出是墨呀!(这不废话嘛)
一边儿闻着墨香,一边儿看着桌子上的纸笔,萧春夏突然就来了雅兴了。她竟然硬生生萌生出了一种文人情怀!
她点上了桌子上的檀香,一番研墨拟纸,她拿起了挂在笔架上的毛笔。颇有王羲之的风范,又具颜真卿的气势,定了定神儿后,泼墨挥毫,郑重地写下了一排文字:hello;da
tang;hbsp; 对于自己一挥而就的墨宝左看右看了一番之后,点了点头,嗯,她很满意,觉得自己从来没写过这么漂亮的英文。只不过……这字迹是不是太浅了?一定是水兑多了!
于是,她放下毛笔把墨条拿起来……终于浓了。他拿起毛笔蘸起来,呀,又浓了,何止是浓啊,是太浓了!本来是想写一句“i; chunxia”的,i字还没写出来,笔就把纸粘了个大窟窿。
萧春夏痛心疾首地看了看自己在大唐留下的第一份真迹,哎,就这么白瞎了。不然以后多有考古价值啊!
浓了那就再加点儿水吧。正要加水,外面海姑喊了:“萧春夏!萧春夏!”
萧春夏害怕她看见自己的犯罪现场,赶紧快跑几步在门口堵住了她:“姑姑,姑姑!有什么事儿啊?”她背靠在书房的大门上,用身*子挡住了海姑的去路,生怕她挤进去看个究竟。那自己就真是废了。
“你没什么事儿吧?”没等萧春夏回答到底有没有事儿,或许也是认定了她根本没什么事,海姑又马上说:“走,今天天儿好,帮我把竹枝院里所有的被褥都拿出来晾凉。”
“哎,好!”萧春夏答应得非常痛快,只要海姑不进书房,就是让她把大大大前天的馊馒头吃了,她也能眼睛不眨一下就吞了。
她赶紧勤快地返回书房,先把书房里的被褥颠颠儿搬了出来——这么一来,海姑就没什么理由进去了。
竹枝院是大少爷的院子,里边除了主屋、客房和书房就没有别的房间了。被褥倒也不多,照理说全晾晒了,用的时间也不会太长。可是,她和海姑在晾被子的时候遇到了件事情,耽误了些工夫。
她们刚把所有的被子都晾好,穿过花园往回走时,就听见花园的墙那边有动静。是一个年轻女子惊恐而刻意压低了的哀求声:“二少爷!二少爷!您别这样!奴家是有主儿的人了,奴家还要嫁人的!求您了……求您了……”
接下来是一个年轻男子略为尖细而让人生厌的声音:“巧儿!你就让爷亲亲,爷去跟我娘要了你,你还嫁什么人啊,就跟着我。你嫁给谁有跟着我好啊?吃香喝辣、穿金戴银的,又知道怎么疼你……”
萧春夏心里一阵恶寒,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却……好兴奋!呃,这不就是传说中的恶少嘛!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强抢良家妇女嘛!这么经典而古典的桥段竟然让自己赶上了?!
萧春夏激动的心情难以抑制,终于看见活的啦!hiahiahia
hia!
海姑听见那声音,眉头拧得像有一坨狗屎突然掉到了她脑袋上一样。
她一把拽住了萧春夏跃跃欲试的脚步,隔着花园的墙高声喝道:“哪来的苍蝇,脏了我们竹枝院的墙!要屙屎去别处找那腥脏的去,少在这儿现主人家的眼!”
过了一会儿,墙那边儿没了声息。
哎,这要是她自己来的就好了!萧春夏感到万分遗憾。她甚至伸长了脖子向中间的月亮门看了看,企图看看事件中的男女主角。可是,很显然,男女主角很忌讳看到她身边的海姑,根本没从这边儿走。
海姑撇着嘴骂:“门风都让那不争气的庶出崽子败坏的不像个样子了。”骂着骂着,又啐了口口水在地上才解恨。
都说久奴成主,海姑显然就是这种。呆了几天,萧春夏也不像刚来的时候根毛不懂了。她也是个有自己的情报网的人了,也听到了一些小道消息。
实际上,娄府里的少爷小姐们虽然一二三四地排着,看不出个高低,可是却不是一窝出的。
大少爷是以前的大太太生的,海姑就是跟着大太太陪嫁过来的。大太太娘家是个高门大户,海姑来了自然也是跟着挺直了腰杆儿的。大太太得了痨病去世后,海姑就一直陪在大少爷身边,陪伴大少爷长大。大少爷也争气,14岁就及第中了进士,光耀了门楣。老爷对自己这个大儿子是极为看中的。
二少爷、小姐和小少爷,都是现在的当家太太所生。现在的当家太太是娄祖荫娄老爷的续弦,小门小户出来的,为人倒是不差,对待下人也谦和。但是,慈母多败儿,一般老话都是经过了无数代人血泪的检验的。小姐虽然性子骄纵些,倒也还好。二少爷却是一个非常失败的案例了。
他娘的温婉性子和善良柔和一点儿都没有遗传给他,十**岁的青年小伙子,不想着读书学习做买卖,天天在家里的丫鬟堆儿里打混,十几岁的好年华,身子却被掏空的跟个棺材板儿似的瘦弱无力。家里的丫鬟婆子都怕了他了。
这些,萧春夏都是听那些相熟些的丫鬟婆子们唠嗑儿说的。她现在是知道了,要想知道哪个大户人家的秘密,不用上房揭瓦那么费劲,只要乔装打扮一番到他家的下人堆儿里卧个底就什么都知道了。
话说的有点儿远了,在海姑虎着脸跟她告辞走了之后,萧春夏赶紧又跑回书房准备继续她的学习大计了。
一进书房,她就傻了眼。
满地的书画纸笔,上面全都是黑黑的沾满墨迹的梅花脚印儿。
放眼一看,犯罪分子还在现场,是只灰黄的大狸猫。现在正趴在笔洗那儿喝发黑的水呢。
萧春夏怒从胆边生,三两步跑到桌子那儿,伸手抓了个东西向狸猫扔去。“哗啦”一声响,狸猫被吓得一猫腰,一溜烟儿地跑了。
萧春夏更傻眼了。她刚刚气昏了头,也没发现自己抄的家伙是什么,“哗啦”一声脆响才让她回了魂,她……她……她拿起的,是少爷的砚台!
她三步并作两步,脚踩着棉花一样跑过去拾起那方砚台,哎,摔掉不小一块茬子,完了完了。
她又一件件拾起散落在地上,刚刚被猫践踏了的东西。此时她才感到,刚才那句“完了”说早了!
呃,瞧瞧这刚才除了一些墨迹还算雅致的书案,现在上面全都是猫爪子的抓痕。瞧瞧刚才还幽静的山水图,现在被踩得五彩缤纷……
她一抬眼,看见自己刚才杵在砚台上的笔还在那儿直直杵着——墨太浓了,把笔粘上了。砚台虽然坏了,笔还能用啊!
她这么一思考,就直接行动了,上手就往下拽。
谁成想,刚才她走时那墨是浓墨,经过了这么久的时间,墨迹都渐渐干涸了,早已把毛笔牢牢粘在了砚台上。萧春夏拽了一下,没拽动,又拽了一下,还是没拽动,被墨胶住了。
于是,她舌尖一点上牙膛!拽下来了!天啊!笔杆子是下来了,笔头却还粘在砚台上!得,又“完了”一次!
看着一地的破东烂西,萧春夏的心啊,细碎细碎的!捧出来肯定跟饺子馅儿差不离了。
把屋子里的一切都收拾停当之后,萧春夏郁郁不乐地倚在窗台上望天,心情就像现在的天一样,黢黑黢黑的了。
肿么整啊!大家都说大少爷回来也就是这一两天的事儿了,这要是让他看见这么一副美好画面……呃,那画面太美,她不敢想。
长夜漫漫,萧春夏无心睡眠。她高登房顶望远方,她漫步花园四处逛,她伫立回廊似雕像……
最后,她终于想出了一条计策。对呀,这条计策是亘古不变的真理、颠扑不破的事实啊!这不就是走投无路的时候用的嘛——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呀!
第二十四章 厨房重地,吃货必进()
这天真是个离别天,灰蒙蒙的,没有阳光。萧春夏心情异常沉痛地把屋子收拾停当了,就去找海姑告假——一切都太好收拾了,基本上能坏的都坏了,纸没了,画烂了,砚台破了,笔折了,毁尸灭迹就好了。
她跟海姑说想去看一眼自己的几个兄弟,因为他们都还小,担心他们几个刚刚和自己分开不适应。
相处久了,这海姑实在是个面冷心热的人。别看她老板着个脸,其实的。大少爷还没回来,竹枝院里本就没多少事,萧春夏这么一说,她二话没说,马上就批准了。
海姑越是这样,萧春夏越是后悔。哎die啊,如果不是自己作,至少还能多在这里有吃有喝地多活几天。
海姑平时也不怎么使唤她,她如果能躲在书房那一亩三分地儿里闭门造车地多钻研钻研从学渣怎么转型为学霸多好?!回想回想唐诗宋词聊斋西游记**诗词汪国真海子啥的,兴许就能凭借这一千多年的时间优势打败大少爷,让他对自己心悦诚服,然后忘了她不会磨墨铺纸写字儿这样的小事儿。
哎,不想了,往事不可追呀!
她决定走之前再去看看自己的几个弟弟。虽然这些家伙在她还没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就适应了这个世界的生活。可是,怎么着他们也都是小孩儿啊,她还是有点儿放不下他们。
萧春夏先是穿廊过径地找到了萧凌云和逍遥陪小少爷读书的家学。离得老远,萧春夏就听到了朗朗的读书声,其中,逍遥那稚嫩的小声儿最大,远远就分辨得出。没见面的时候不觉得怎样,这一听到声音,倒觉得这几日不见,真是思念得紧了。
屋子里的男孩子们都还没有下课,她只能蹲在外面捡了根木棍,左手画圈右手画方块地自己跟自己玩儿,打发时间。
终于下课了,她站在门旁等着几个人出来。
第一个从屋子里晃出来的是个瘦高个儿的青年,十七八岁模样,穿着灰白的锦缎长袍,长得还算清秀,就是面色发黄,看起来病怏怏的,一双眼睛黑眼仁特别小,白眼仁特别多,看起来像个痨病鬼。虽然从来没见过,看这副小塑料体格儿,也知道这家伙八成儿就是传说中的二少爷了。
二少爷走到她面前,停了一下,上下打量了她一番,自言自语说:“身段儿倒是不错,眼睛圆得贼了些,倒也有几分灵气劲儿。”然后斜着眼睛问她:“你是新来的?哪个院儿里的?”
擦,这家伙不是看上我了吧?萧春夏脚下虽然站的很稳,内心里却早已腾腾腾倒退了好几步。她正想怎么说能让这色***断了歪心思,就听后面一个青涩中略带老成的少年嗓音响起:“回二少爷,这是我们的家姐,大少爷院里的侍笔丫鬟。”
萧春夏乐了,说话的不是萧凌云又是谁?
“姐!”那脆生生地叫着她,张着臂膀往她身上扑来的,不是萧遥又是谁?
二少爷听萧凌云这么说,缩了缩脖子,显然是对大少爷有几分忌惮,“哦”了一声,再没看萧春夏一眼,迈着飘飘忽忽的小步子走了。
“你就是萧春夏?”一个比萧遥大点儿不多的小家伙也跟了上来,看着被萧遥像树袋熊抱树一样抱着的萧春夏说。这小家伙脸圆滚滚的跟包子一样,穿着锦缎小短褂儿,头顶一顶俏皮小帽儿,精神得很。
萧遥从萧春夏身上蹦下来,大模大样地一拍他的头:“叫姐,别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