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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厨房里面就只剩下我,我爸还有大胡子三个人了。
大胡子直接把那颗人头从锅里面捞了出来,只见,这颗人头不断地张嘴闭嘴,好像是在咀嚼着东西。
现在看来,那股子香气就是这颗人头搞出来的。
确切的说,她已经不是一颗人头了,她的灵魂已经被吃了,只剩下了一颗头。
大胡子拿出了一道符贴到了人头上面。
“求求你们,救救我,救救我啊,我不想再吃下去了。”人头似乎恢复了一些灵智,向我们求救着。
人头讲述了她经历的一切。
“我叫杜梅,我是一家公司的白领。半个月之前,我在逛网店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个锅。这锅我之前看过,要两千多块钱。可是,突然有一个买二手锅的进入了我的视线。这锅是真的,我能肯定,于是我就拍下了这个锅。一天之后这锅就到家了。”
“我提前出去买了羊腿,准备用这个锅煲一次汤来试一试。很香,很好喝。那一顿,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我把一整锅汤都喝光了,就连羊腿都被我啃得干干净净。”
“可是,第二天我出门上班的时候,我竟然不幸出了车祸,我的腿被撞断了。我拄着拐杖去了公司,不知道怎么,我竟然感觉不到任何疼痛,除了那条腿没有知觉之外,我的生活并没有发生改变。”
“这一天,我满脑子想到的都是昨天那美味的羊腿汤。这一天,我竟然非常想吃猪脚。于是一下班,我就跑到超市里面买了一只猪脚,回家之后我就给炖上了。和前一天一样,这猪脚也特别好吃。”
“只是,这天晚上,我出门遛弯的时候,我竟然突然跌倒了,我的手臂骨折了。”
“第三天,我买了猪心”
“第四天,我买了鸡胸肉”
“第五天”
“第六天”
“一共七天,每天我都会出现一些意外。我的身体已经没有健全的地方了,就在第七天我饱餐了一顿之后,我接到了公司的电话。公司领导质问我,为什么七天都没有去上班,而且还没有请假!我去了,我每天都去了。我觉得很晚委屈,我身上都缠满了绷带,我每天还坚持去公司,为什么领导还会冤枉我?”
“就在这天晚上,我的好朋友到我家里来做客。我和她打着招呼,可是她却好像没有看到我一样。最后,她看到了我新买的电饭煲,她打开了之后,一声尖叫,她跌跌撞撞地逃离了我的家。她见到了什么?我走过去一看,我的头安静地躺在锅里面,我的嘴巴还一张一张的。”
“最后,我明白了。这七天里面,我根本没有出过门。是我自己吃掉了我身上的肉,最后只剩下了一个头。最可怕的事情就是,我竟然还在不断地吃着,吃光了我的身体我就开始吃自己的灵魂。最后,没什么可吃的了,我就听到了一个声音。它告诉我,如果我想解脱的话,那就把这个锅卖个下一个人,这样我就可以解脱了。”
于是,为了解脱,杜梅就把这个电饭煲放到了网上,卖给了下一个人。
听了杜梅的话,事情已经明白了。
只是,这件事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杜梅她竟然活生生地把自己吃掉了。
这电饭煲很邪啊。
没人知道,杜梅吃掉了自己之后,又是怎么把锅放到了网上的。
不过遇到了我们,杜梅解脱了。她的灵魂已经不完整了,她的灵魂被自己吃掉了。这在阎王那里是不允许的,凡是自己伤害了自己肢体和灵魂之人,都是没有办法被原谅的。
送杜梅去地府只会徒增她的痛苦,最后在杜梅的要求之下,我们送她去死了,是永远的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后来,我们又把这个锅丢到了外面的垃圾箱里面。
我妈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一听到这锅是不干净的,她也没多说什么。
只是,在我们把锅丢了不久之后,就有一个拾荒的老婆婆来翻垃圾箱,她带走了这个锅。
回去之后,我打开了电脑上网。
果然,我看到了一个新闻,是杜梅的。
她突然消失了,经过杜梅好朋友的口述和对现场的勘察。最后警方给出了结论,杜梅被人谋杀碎尸了,现在还没有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警方现在悬赏,要是有人知道什么线索的话就请告知,警方会支付一定的奖励。
这个案件永远也不可能告破吧。
这样的怪事在全世界各个地方,时时刻刻都有发生。
也许下一刻,怪事就会发生在你的头上。
第270章 诡镇()
吃人的事情也许正在发生在你的身边。
如果你有一个很好的朋友,他前一段时间借了你的钱,然后他又恰好在这段时间联系不上。你们不要怪他,他可能不是想赖账不还钱,也许他已经把自己给吃了。
这个小插曲并没有影响我们的计划。
之前就已经说好的,下午我们就出发去鬼市。
我爸在房间里面把我妈狠批了一顿,要是今天我没有回家,我爸又恰好有事出门,那么现在很有可能已经酿成了惨剧。
别看平时在家里面,我爸和我的地位很低,可是我爸一发起火来,我妈还真是不敢多说什么。
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便宜没好货。
这件事还告诉我们另外一个道路:就算是再好吃的东西,我们也不要贪吃。就算我们不会吃掉自己,可是吃多了也是会长肉变胖的。
下午三点钟,我们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就出发了。
开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的车,天色就已经黑了。
现在已经十一月份了,天色黑的很快。
而且外面的气温也冷得厉害,如果是连夜赶路,就算车里面开了空调也要被冻死。
没办法,我们只能选择在附近的县城停了下来,暂住一晚。
车子开到了一个城镇里面,整个城镇都很黑,才刚刚五点多,可是整个城镇都死气沉沉的,街道上空无一人。周围也没有任何店铺还开着门,那些霓虹灯一闪一闪的,发出嘶嘶的声音。我们在小镇里面转了几圈,根本没有发现能吃饭的地方,甚至连超市里面都没有人。
我们的肚子已经饿了,可是看样子,在这里是找不到吃饭的地方了,今天晚上只能将就一顿了。
我们从超市里面拿了几盒泡面和两盒烟,一瓶酒,然后按照标签上面的价格把钱放到了柜台上面。
好不容易,我们在小镇里面找到了一家旅店,旅店门口的招牌已经坏掉了,要不是看到里面亮着灯,我们根本不可能发现里面有人。
“老板,这里还有空房间吗?我们要留宿一晚!”大胡子走到柜台前面,敲来敲桌子,问道。
趴在桌子上睡觉的抬起头来,冷冰冰地说道:“还有两间客房,一人一百块,还要压五百的押金。把你们的身份证拿出来。”女人冷冰冰地说道。
女人披着军大衣,披头散发的,眼睛红红的,好像是得了红眼睛。
乍一看,还挺吓人的。
不过,她身上没有死气,她是活人,只是大晚上的,灯光一闪一闪的,还真有点吓人。
我们给了钱,站在柜台前面等着。
女人在本子上面登记了一下,把身份证还给了我们,同时还递给了我们两把钥匙。
“二楼最里面的两间房是你们的。记住,这里晚上很不安全,没什么事情的话,你们最好不要出门。就算是听到了什么响动,你们最好老老实实地呆在房间里面不要出门!还有,其他房间里面都住了人,你们不要吵到人家,不然后果自负!”
这个女人的态度很不好,要不是再也找不到第二家旅店了,鬼才愿意在这里住下。
要是住在车里面,不冻死才怪呢。
看来只能忍一忍了。
别看那个女人说话很难听,可是这房间里面的设施还算不错。
从楼梯到房间的装饰来看,很有一股子复古的味道,这里的一切很想八十年代的风格,就连房间里面的水壶上面都写着:为人民服务。房间里面的还很暖和,听到外面狂啸的寒风,能找到这里还真是幸运。
我和我爸睡在一个房间,大胡子睡在另一个房间。
我们泡了泡面,喝了点酒就决定睡觉了。大胡子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这里没有网络,也没有电视,不早点睡觉还能干什么?
在酒精的作用下,很快我就睡着了。
迷迷糊糊的,我感觉到旁边有人推了我一下。
“救命啊,你们这里有没有医生,你们能不能救救我女朋友,她受伤流血了!”一个男人跪倒在我的床边,有些着急,刚刚推了我一把的人应该就是他了。
我爸也被他吵醒了。
“怎么了?你女朋友在哪里,受了什么伤?”我爸每次出门的时候都会随身携带一个医疗箱,现在刚好派上了用场。
“太好了,我女朋友受了很重的伤,她就在隔壁,她很痛苦,你们快去救救她。”
就在我们穿好了衣服,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到了门口。
等我们走到门口之后,那个男人竟然不见了。
他刚刚说了,他女朋友就在隔壁。
我和我爸对视了一眼,然后走到了隔壁,敲了敲门。
“吱嘎”一声,门一下子就被推开了。
救人要紧,我们两个也没有多想,直接走了进去。
果然,刚刚那个男人就在这里,只见他跪倒在床边,床上面好像还躺着一个人。
“你们来了,快救救她,她现在很难受。”
我和我爸走到了床边,看到了床上的人之后,我的瞳孔放大了,看向男人的目光更加奇怪了。
我的手放到了怀里,我刚要有所动作的时候,我爸拦住了我,他对着我轻轻地摇了摇头。
那床上躺的根本就不是活人,而是一堆白骨。白骨身上的衣服还没有完全腐坏,隐约地还能看得出来,白骨之前穿的应该是一条白色的连衣裙。
我爸走到了床边,拿出了绷带和止血的药。
我爸假装漫不经心地问道:“你们来这里做什么?也是来游玩的吗?她是怎么受的伤,怎么伤的这么重?”
男人低下了头,没有说话,只是哀求让我爸救救这个女人。
我从地上捡起了一张报纸,是介绍这个小镇的。
报纸上说,在很多年前,这个小镇是个著名的旅游景点,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住在小镇上面的人一夜之间就突然消失了,政府回应,是小镇的人全都搬家离开了,后来这里也就荒废了。
我把报纸递给了我爸,他看了一眼,好像明白了些什么。
第271章 小镇故事()
刚刚,我还没睡醒,迷迷糊糊的。
可是看到床上的一堆白骨之后,我一下子就清醒了。
那个男人还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着。
不仅是床上的女人已经死去很多年了,就连这个男人,也已经死了很久了。
不然,他是怎么不声不响地进入我们房间的?
而且,在刚刚我们打开门出来的时候,门上面的锁还是扣上的,男人又是怎么离开的?
唯一的解释就是,男人也已经死了很久了。
果然,我走到床的另一边的地板上,发现了一个男人的尸体。
和那个女人不同,男人的尸体腐坏的不是很严重,上面还有着蛆虫在乱爬。
“看来,你们已经发现了。”
突然,门口传来了一个女人冷冰冰地声音。
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旅店的老板,那个穿着军大衣的得了红眼病的女人。
“你们跟我来吧,别打扰她们两个了。”
军大衣女人转身下楼了。
我和我爸也跟在了她的后面。
还有,死在房间里面的男人和女人。
为什么这个男人执念这么深,明明已经死了很久了,可他的意念竟然还能影响到人,他执着的到底是什么?
这小镇的人又去了哪里?
报纸上面说了,这个小镇是个著名的旅游城市,这么能赚钱的地方,小镇的居民怎么会愿意搬走的?而且还是在一夜之间就全部不声不响地搬走了。
就算小镇的居民搬走了,当地的政府又为什么会放弃这么赚钱的地方呢?
这个女人一定知道些什么,这个诡镇的秘密,她一定知道!
因为刚刚房间里面的响动,大胡子也被吵醒了,跟着我们一块下了楼。
那个红眼睛的女人坐到了楼下唯一的沙发上面,旁边还有几个小凳子,应该是给我们准备的。(
我们坐了下来,等待着女人给我们一个解释。
“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你们就全明白了。”
“很多年以前,这里还是一个繁荣富有的小镇。因为这里风景宜人,很快这里就被政府看中了,然后开发改造成了一个旅游景点。很多人都慕名而来,其中还包括了一对刚刚大学毕业的情侣,女孩擅长画画,这次来到小镇是准备采风的。等这次旅行结束之后,他们回去就准备结婚了。”
“那天,天气很好。两个人骑着单车去了野外,那时候正好是秋天,田野里面黄灿灿的。女人拿出了画板和画笔,坐在那里一个下午。等女孩意识到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两个人准备骑单车回去。再回去的路上,经过了一片小树林。小树林里面跑出了三五个蒙面大汉。本来,他们是想劫财的,可是,他们看到女孩长得漂亮,穿的又很时尚,于是,他们起了色心,把女孩拖进了小树林里面。”
“女孩不断地向自己的男朋友求救着,可是,男孩胆子很小,他被那几个壮汉毒打了一顿之后,已经吓破了胆。他看到壮汉不再理会他之后,他抬起了倒在地上的自行车,飞快地骑回了小镇。女孩看到自己的男朋友离自己而去,她的叫声很凄惨,树林里面的乌鸦都被惊飞了。女孩的哭喊声音响彻整个树林。”
“男生很快就回到了小镇,这个时候,他才想起了报警。只是,小镇里面的警察早就已经下班了,还在警局里面值班的几个也喝得醉醺醺的。求救无望,男生越想越觉得内疚,他是个男人,他不应该丢下自己的女朋友自己逃走。他跑到超市里面买了一瓶酒和一把菜刀,酒壮怂人胆。男人喝光了一瓶白酒,骑着自行车回到了城外的小树林。等他回去之后,女孩还活着。女孩被折磨的很惨,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撕碎了,她躺在地上,双眼无神地望着夜空。”
“看到男人之后,女孩凄惨地笑了。从女孩的眼神中,男人看到了她对自己的失望和痛心。男人想要抱起女孩,女孩躲开了。“不要碰我,你不配!”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男人的心,男人跪在地上,用力地扇着自己嘴巴,他不断地道着歉,企图得到女孩的原谅。女孩身上的血越流越多,等到男人想要把女孩送到医院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时候,女孩已经咬舌自尽了。”
“男人疯了,他自责着。都是因为他的懦弱,女孩才被人糟蹋了。如果他当时选择拼命的话,就算结局没有办法改变,女孩也不会对自己那么失望吧。男人回到了小镇,他已经知道了,之前拦路抢劫的那几个人就是小镇里面的小混混。他要复仇。他用手中的菜刀一个个地杀掉了那几个小混混。之后,他又跑到了警察局,他觉得都是警察的不负责任,才会让那几个小混混为所欲为。警察都已经喝醉了,那里还是这个疯了的男人的对手,他们也惨死在了男人的菜刀之下。这件事还没有完,男人越想越偏激,他很后悔带着她来到这个小镇。这个小镇杀了那个女孩,这个小镇不应该存在下去!于是,这一夜,小镇里面多了一个杀人恶魔。小镇里面的人在睡梦之中全都被杀害了,最后,男人把女孩的尸体带回了小镇,在服装店里面挑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给女孩穿上。”
“男人把女孩带到了一间旅店,最后,男人也自杀了。没错,这里就是在这家旅店。你们还有什么想问的吗?”女人冷淡地诉说着这一切,不带有任何感情色彩,她说的很清楚,每一个细节都没有放过,就好像当年的一切都是她亲眼看到的一样。
男人早就已经死了,刚刚的只是那个男人的执念。
他忘记了女孩已经死了,他一直觉得女孩受了重伤,需要治疗。
男人最后也为自己的懦弱付出了代价,只是这个代价有些太大了。
这个女孩的家里面是做官的,知道了这里发生的一切之后,让人封锁了这个消息,也让人封锁了这个小镇。
政府为了避免恐慌,就谎称是小镇里面的人一夜之间全都搬走了。
“你又是谁?你怎么知道这些的?在这个故事里面,你又扮演着什么角色?”
这个女人为什么知道这一切的?
第272章 狐妖()
“当年,这件事发生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