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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游戏副本-第2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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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有什么好客气的?当即将几个打手噼里啪啦打倒,连二十秒都没用上。

    那个有钱人见简明月这么能打,脸色有些凝重起来,再次挥挥手,就有几个人掏出了手枪。牛仔的必备装备左轮手枪,那是随时随地都要带在身上的。既然打架打不赢,那就直接动枪好了。

    可惜动枪也不是简明月的对手,他都没显露他的变种人能力,只是用身法来回晃动,就把这些没见过中国功夫的土包子晃晕了,打出去的子弹全都落空,反倒被简明月接近了身边,一匕首一个全都解决了。

    这个时候那有钱人才害怕了,可惜后悔也已经晚了。在简明月的威逼下,不得不取出自己全部的现金送给简明月,最后还是免不了被一刀送进地狱。而背着一个装满钱的大口袋走在路上的简明月,周围的人竟然没有一个来阻拦他的,反而都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他,好像抢劫犯也是英雄一样。

    简明月这个抢劫犯,大摇大摆的背着一口袋钞票回到旅馆,付了房钱之后,带着罗根再次大摇大摆的离开,去找地方吃饭。只是这个时代的饭馆和酒馆是一体的,真正的餐厅是不会开在这样的小镇里的。而简明月和罗根一进酒馆,本来人声鼎沸的大厅顿时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呆呆的看着他们兄弟。

    简明月对这些人的目光恍如不见,拉着有些局促的罗根,径直来到一张空桌前坐下,然后打了个响指道:“侍应生,过来一下!”

    一个围着围裙的胖胖的大婶走了过来,有些胆怯的问道:“你们要点些什么?”

    简明月问道:“你们这有什么吃的?没有菜单吗?”

    不等大婶说话,一个长的膀大腰圆,足有两米多高的大汉端着一杯啤酒摇摇晃晃的走了过来,一把将侍应大婶拨到一边,俯视着简明月和罗根道:“两个小鬼,我听说你们抢劫了道格拉斯那个混蛋,是吗?”

    简明月将脚边的装钱的口袋拎到桌子上,说道:“没错,你有问题吗?”

    那大汉看着慢慢一口袋钞票,眼中透出贪婪的目光,一把抓住钱袋,说道:“问题?当然有!现在这些钱归我了,你有问题吗?”

    简明月很纯良的笑了笑,说道:“我当然也有。”他一把抓住那大汉的手腕,稍稍用力一捏,就将大汉的腕骨捏的疼痛欲裂,接着说道:“我的钱是我的,你的钱也是我的,这才是正确的,你说呢?”

    那大汉疼的“嗷嗷”惨叫,想不通简明月一个瘦弱的小子怎么会有这么大力气,连忙点头道:“是的是的,先生你说的对,都是您的!”

    他一边说,一边很聪明的从自己兜里掏出所有的钱,都扔在简明月的桌子上。可是简明月还不罢休,说道:“还有你的枪和子弹袋,都给我放下。”

    那大汉只能哭丧着脸将两支体型很大的左轮手枪也放在了桌上,连同子弹袋一起。

第四百九十三章 罗根长大了() 
一个自以为实力很强的牛仔,被简明月轻而易举的收拾了,顺便在众目睽睽之下连他也抢了,让整个酒馆的人都目瞪口呆,同时还有些不明所以。简明月明明只是抓住了大汉的手腕,大汉怎么就惨叫服软了?

    等那大汉灰溜溜的回到自己的座位,其他人过来一看才明白,那大汉的手腕上留下了武道清晰的指痕,全都乌黑发青了。这让其他人全都惊叹不已,简明月得有多大的手劲才能做到这一点?

    可是牛仔们一向以胆大包天著称,即使知道简明月很厉害也很难让他们死心。就在侍应大婶将两盘不知什么东西的食物端上来时,简明月一边皱眉看着这像屎一样的东西,一边操起那个大汉留下的左轮手枪,看也不看的回手一枪,正打在一个人的脑门上。那人当场栽倒在地,连声惨叫都没叫出来,就死的不能再死了。而他倒下之后,他手里已经搬开击锤的左轮手枪也说明了他为什么被杀。

    这让酒馆里的众人又是一阵惊叹,连那个死者身边的人都没发觉他想要偷袭的举动,隔着好几张桌子的简明月是怎么发觉?尤其是头也不回的那一枪,打的无比精准,好像用尺子量过似的,正正当当在那人的眉心处开了个窟窿。牛仔们最佩服的就是枪法准的人,简明月的这一枪,顿时让他们崇拜起简明月来。

    简明月却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依然皱着眉头看着眼前的食物,问道:“这是什么东西?能吃吗?”

    罗根早就饿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操起刀叉就吃了起来,然后说道:“味道还行,当然比不上妈妈做的……”

    说到妈妈,罗根又沮丧了起来。他毕竟还只是个十三岁的孩子,非常依恋父母亲。现在父亲死了,母亲将他视为怪物,他只能跟着维克多这个哥哥到处流浪,心中难免有种对前途的迷茫感。

    简明月摸摸他的脑袋,说道:“你觉得还能吃就吃吧,等到了大城市,我带你去吃法国大餐。”

    罗根毕竟还是小孩子,一听说有法国大餐吃,立即高兴起来,说道:“真的?那我们说好了,你可不能骗我!”

    看着罗根吃的欢快,简明月也勉强尝了尝味道,感觉勉强能吃,不过太甜了,还有点酸,味道怪怪的,让他一点胃口都没有了。再看罗根吃的挺香,简明月索性将自己这份也给了他,自己等会吃自己做的包子吧。

    再没有人敢招惹简明月了,他们得以顺利的吃完这顿饭,然后简明月就带着罗根出了镇子,走到没人的地方,再次背起罗根,飞向了纽约。

    这个时代最繁华的城市就是纽约了,简明月准备让才十三岁的罗根继续读书,而纽约不但有美国最好的大学纽约大学,而且还是一座繁华的金融城市,在这里赚钱很容易。

    一路从加拿大飞到纽约,第一次见识如此繁华的城市,罗根两只眼睛都不够用了。可是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简明月在纽约安家之后,就要送他去上学。罗根从小在庄园里长大,而这个时候的人并不重视教育,罗根只是跟父亲学着认识几个字而已,顶多只有低年级的小学生水平。另外罗根也不喜欢学习,他更喜欢骑着马在田野里撒欢。现在让他去上学,让他非常苦恼。

    可惜简明月是个中国式的家长,小孩子不上学怎么行?不管罗根怎么哭闹,都没能让简明月改变主意,反而被打了屁股。这个时候的美国还有那么多的法律,打孩子不犯法。

    在简明月的暴力威胁下,罗根即使有自愈异能,对痛觉很迟钝,也还是被逼着去上学了。

    不过简明月也千叮咛万嘱咐,在外人面前千万不能暴露他的特异之处,尤其是拳头上的骨刺,更不能显露出来。一旦和同学打架,用拳脚就好了,根本用不着骨刺。

    可惜罗根刚觉醒没多久,对异能还无法完全控制,一旦心情波动的厉害骨刺就会不自觉的伸出来。简明月只好让他在生气的时候不要握拳头,这样骨刺就伸不出来。为了改掉罗根这个坏毛病,简明月还特意教了他一套谭腿功夫。用腿踢人的时候,双手要用来维持身体平衡,一般不会握成拳头,就大大降低了伸出骨刺的可能。

    罗根倒是很听话,他自己也知道,一旦他拳头上的骨刺被人看见,就会被视作怪我。连他的母亲都这么看,更别说别人了。但这事不是说控制就能控制住的,才过了几个月,罗根还是暴露了。

    怎么暴露的,简明月已经不想追究了,总之学校里的师生已经知道罗根是个怪物了。最重要的是,纽约是个大城市,人流非常密集,一点小事传出去都会有很多人知道。即使简明月让罗根转学到另一个街区的学校,人家也能很快打听到罗根的底细,甚至还可能引来好奇的记者。也就是说,他们兄弟没办法在纽约待下去了。

    简明月还想在纽约大展拳脚,创立个大财团,暗中控制美国政府呢,现在却不得不离开了。毕竟和大财团相比,罗根更重要一些。

    吸取了纽约的教训,这一次简明月不找大城市居住了,而是找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小镇。这个镇子人口不多,但也有小学中学什么的,在罗根长大之前,完全可以在这里就读。

    重新安定下来之后,简明月开始教导罗根控制自己的异能。而控制心情的话,玉真清心诀再好用不过了。而在学习玉真清心诀之前,还得先学冰肌玉骨诀。虽说冰肌玉骨诀的学习条件也很苛刻,但对金刚狼来说,应该不成问题。然而简明月想的太简单了,罗根竟然怎么也学不会!

    一开始简明月以为是罗根年纪还太小,身体素质跟不上的缘故,于是降低了标准,先教他内功心法。然而罗根连内功也学不会,即使能改善资质的易筋锻骨篇,也一样练不了。

    简明月只好一再降低标准,从任何人只要肯花时间就能学会的全真心法开始。结果依然是失望,任何涉及到生命能量的功法,罗根都学不了。无奈之下,简明月只好教他纯粹的功夫,没想到罗根这一次却表现出极佳的天赋,什么谭腿、八极拳、形意拳,全都一学就会,而且像模像样。

    这个结果不但简明月很失望,罗根自己也失望的要哭。因为他最想学的是飞行,可没有法力他就飞不起来。连内功都练不成,更别说法力了,他的飞翔梦就这么彻底断了。

    见罗根被打击的很长时间都无精打采的,简明月只好忽悠他,让他别放弃,只要坚持修炼全真心法,将来一定会有改观的。因为他们兄弟都有自愈能力,所以他们不会老,会非常长寿。别人一年能做到的事,咱们大不了用十年、二十年、甚至一百年,总有一天能成功的。

    被简明月忽悠瘸了的罗根,终于振作起来,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坚持打坐修炼。这么做的结果是,他的内功虽然没有起色,但性情沉稳了不少,不再那么容易激动了。即使在学校里受到同学的欺负,他也有功夫可以反击,一个打十来个都没问题,也就没人敢欺负他了,他就更不容易生气了。

    在这个小镇里住了一年多,罗根第二次暴露了。简明月带着他转移到下一个小镇,这回住了三年多才暴露。等到第三个小镇时,罗根就已经控制的很好了,一直住到他高中毕业。

    本来简明月是想让他考大学的,但罗根真不是学习的料,能高中毕业就不错了,根本考不上大学。既然罗根天生如此,简明月也没有办法,只好算了。加上罗根已经能很好的控制自己了,简明月就带他再次来到大城市,准备继续他的大财团计划。

    只是他们现在所处的时间不是创业的好时机,虽然距离1861年的美国南北内战还有三四年时间,可南北之间的矛盾已经非常激烈了。而南北的矛盾起因,就在于南方的奴隶制极大的制约了工业大发展,简明月现在就算有钱建工厂,也找不到足够的工人。

    既然时机不合适,简明月也不强求,反正维克多的生命还长得很,有的是时间供他挥霍。于是他随便开了家餐馆,算是给自己和罗根找个事做。

    简明月自己能耐得住寂寞,罗根毕竟年轻气盛,而且这个时代的纽约治安也极差,经常遇到大劫的,罗根每次都将他们打的屁滚尿流。时间长了,附近的人都知道罗根是个非常能打的家伙,于是有人盯上了他,准备收服他当打手。

    面对黑…帮的威胁,罗根当然不肯屈服,可黑…帮岂是那么好打发的?找了个机会用枪逼着他投降,但罗根可不怕子弹,拼着挨了几十枪,将那些人都干掉了。这下闹大了,毕竟那是十几条人命,最终查到了罗根身上。

第四百九十四章 世事无常再参军() 
当简明月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正搂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大美妞在被窝里做活塞运动。他好不容易恢复了男儿身,当然不能辜负那张角色扮演卡,一定要重振“雄”风才行。所以他抛弃了前世腼腆脸皮薄的缺点,大胆的到处勾搭美女。而此时的维克多,长的高大雄壮,身高有一米九八,再加上满脸的络腮胡,浑身都散发着雄性荷尔蒙,勾搭女人简直不要太容易,所以他也得以夜夜笙歌。

    来通知简明月的餐馆经理对这位老板的艳福无比羡慕,出于小小的嫉妒心,所以打断他的性福运动势在必行,敲门敲的聋子都能听见了。被搅了好事的简明月虽然非常恼火,可一听说罗根出事了,哪还顾得上其他,急忙穿上衣服去了警局。

    一百多年后的美国人,遇到任何涉及到法律的事情都会第一时间想到律师,律师没到之前不会说任何话。可是这个时候的美国人还没有这个意识,起码罗根没有这个意识。在简明月赶到警局之前,这家伙居然就全都招了,承认了是自己杀了十几个人。

    本来这件事是很有操作空间的,因为一般人都不会认为一个赤手空拳的人能杀掉十几个手持枪械的人,只好找个好律师,说不定可以完全脱罪。可是罗根这个愣货居然不等律师出现就全都说了,等简明月赶到警局时已经晚了,气的简明月想把罗根揪出来胖揍一顿。

    不过好在罗根被简明月叮嘱了这么多年,好歹没有将自己是变种人的事说出去,所以警察还没完全定案,毕竟罗根的话太匪夷所思,一个赤手空拳的人打死十几个拿枪的,你再能打也不可能吧?所以还没最终定案。

    简明月要是只想将罗根救出来的话,其实完全可以大闹警局,强行将罗根救出来,然后两兄弟浪迹天涯。只是那样一来,他们兄弟就彻底成通缉犯了,不知要躲多久才能重新出来活动。毕竟这里是大城市,弄出大事来通缉令可以发放到全国的,绝不是那些穷乡僻壤的小镇可比的。

    既然不想躲躲藏藏的过日子,简明月决定采用另一种办法,同时也算是给罗根一点教训。他主动投案自首,说那些人不是罗根杀的,而是他杀的。罗根之所以那么说,其实是替他顶罪。

    警察没想到又跳出一个自己认罪的家伙,先不管他说的是真是假,先抓起来再说。经过审讯后,警察发现简明月对现场的情况居然也描述的非常详细,像是亲身经历过的。他们可不知道什么事推算之术,只以为简明月当时真的在现场。但还是一样的问题,一个人怎么杀掉十几个拿枪的人的?

    对这个问题简明月也早有准备,声称自己有野兽一般的直觉,可以提前感知到危险,能避开子弹。谁要是不信,可以用空包弹演示一下,亲眼看过就知道他所言不虚了。

    既然简明月这么说了,警察就带简明月和罗根来到训练场,实际检验一下他们的成色。十二个警察手持左轮手枪,使用空包弹向简明月射击,简明月则用一根蜡笔反击。结果简明月身上一点痕迹没有,十二个警察的脖子上都被划上了红色的痕迹,要是实战的话,十二个警察就全都被割断喉咙了。

    在旁边观战的警局高层,都看的目瞪口呆,即使简明月已经压制了自己的速度,只用比普通人强一点而已,更多的是靠出人意料的步法,就做到了空手打败十二人的记录。

    简明月说自己是真凶,罗根也坚持自己才是,于是第二场就让罗根来演示。罗根的功夫算是不错了,可要在十二人的围攻下毫发无损,还是不可能的。而演示的时候使用的是空包弹,也不会暴露他的自愈能力,所以罗根的演示理所当然的失败了,只打倒了一个人自己就挨了好几枪。

    事实证明,简明月真的能赤手空拳打败十几个拿枪的人,他的话还是可信的。罗根则是纯粹胡说八道,证词不足采信。于是罗根被放了出去,简明月则被羁押。这让罗根急的差点伸出骨刺来硬的,把简明月抢出去算了。最终还是让简明月喝止了,让罗根回去等消息,他自己自有脱身之策。

    罗根深信简明月有这个本事,只好忍耐下来,等待出现转机。没想到这个转机很快就出现了,只是并非简明月安排的,而是来自军方高层。

    美国的警察局局长算是很有地位的人物,是能够经常出入市长、市议员举办的酒会的。恰好在简明月展示自己的能力那天晚上就有一场酒会,警察局长权当是奇闻异事,在酒会上跟其他人吹嘘了一通。没想到这次的酒会上有一个军方的中将,听说这事后非常感兴趣,仔细询问了警察局长,确定是事实后,就动了心思。

    前面已经说过,此时的美国已经形势非常紧张,南北方早已形成了两个对峙的集团。虽然很少有人能意识可能会发生内战,但具有长远眼光的人还是有的,比如这个中将。

    美国的陆军一向很孱弱,在没有战争的时候,甚至只有区区几万人而已。一旦发生战争,就要紧急征召,可想而知这些临时征召的士兵能有多少战斗力,而且训练也需要时间,不知要耽误多少战机。因此,军方有些有前瞻性战略眼光的将领,开始未雨绸缪的开始加强军队的建设,这个中将就是其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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